“烟王”是非 烟王褚时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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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8年,中国企业界最大的争议是一个叫褚时健的企业家该不该被判处死刑。   褚时健是云南红塔烟草集团的董事长。红塔的前身是玉溪卷烟厂,早在1979年,这是云南省数千家默默无闻的小烟厂之一,固定资产1065.65万元,生产设备全部是三四十年代的水平。云南烟草冠绝全国,其中又以玉溪为“云烟之乡”,褚时健当上厂长后,狠抓质量和营销,创出“红塔山”“阿诗玛”等品牌,他还大量收购优质烟田,最大的一片有2000亩……到1990年代中期,玉溪卷烟厂年创造的利税达200亿元以上,占到云南财政收入的60%,相当于400多个农业县的财政收入总和,稳坐中国烟草业第一把交椅,并跃升为世界第五大烟草企业。在1997年,“红塔山”的无形资产为353亿元,在中国所有品牌中位居榜首,在褚时健任职的17年间,红塔集团总计纳税800亿元。一位中央领导在视察该企业时说:“这不是卷烟厂,这简直就是印钞厂。”
  1996年底,中央纪委信访室接到匿名举报,对褚时健展开调查……第二年6月,褚时健因贪污罪名被拘捕,他对检察院预审人员坦白罪行:“1995年7月份,新的总裁要来接任我,但没有明确谁来接替。我想,新总裁接任之后,我就得把签字权交出去了。我也辛苦了一辈子,不能就这样交签字权,我得为自己的将来想想,不能白苦。所以我决定私分了300多万美元,还对身边的人说,够了!这辈子都吃不完了。”
  褚时健对自己的贡献与收入之落差一直耿耿于怀。1990年,当选“全国优秀企业家”的他对记者抱怨说,“上级规定企业厂长可拿工人奖励的1-3倍,但实际上,我们厂的领导层一直只拿工人奖励的平均数。就我个 人而言,十年前的工资是92元,奖金是当时全厂最高的6元,再加上其他的总共月收入才110元。十年后的今天,厂子搞好了,我现在月收入有480多元,加上一些奖项,总共可达到1000元。”到1995年前后,褚时健的年薪加上云南省对他的奖励为30万元,他算了一笔账,红塔每给国家创造14万元利税,他自己只拿到1元钱的回报。
  据检察系统的侦察,褚时健贪污的金额为700万元左右,其数额巨大,按律难逃死罪。然而,此案见报后,在企业界和媒体掀起轩然大波,几乎所有的人都对褚报以同情,时值“国退民进”、产权改革的高潮期,人们均以为褚时健功勋卓著,其所得与贡献实在落差巨大,贪心大可原谅。
  对褚时健的同情与声援,成为一股很耐人寻味的势力。在1998年初的北京两会上,十多位企业界和学界的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联名为褚时健“喊冤”,呼吁“枪下留人”,一个听上去很能打动人的说法是:“一个为民族工业做出如此巨大贡献的国企领导,一年收入竟不如歌星登台唱一首歌!”1999年1月,褚时健“因为有坦白立功表现”被判处无期徒刑。据当时的媒体报道,宣读判决书的时候,褚时健只是摇摇头,没有说话。
  褚时健在监狱里并没有坐多久,2000年前后,他就以身体有病的原因被保外就医。他与妻子在云南哀牢山承包了两千亩山地种植甜橙。一些企业家不远千里前去看望他,其中包括万科集团的王石,王说,“虽然我认为他确实犯了罪,但这并不妨碍我对他作为一个企业家的尊敬。”《中国企业家》记者刘建强还记录了一个传闻,“政府给褚时健立了一个账户,里面存了几十万元钱,作为他看病的费用。没过多长时间,账户里的钱变成了几百万,都不知道是谁存进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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