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新农村下我县当前农村价格问题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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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新农村下我县当前农村价格问题

  为了进一步做好服务“三农”的各项工作,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局对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我局在调研中进行了走访、座谈结合问卷调查,在全县六个乡镇选择了部分农户(其中有村干部,有种粮大户,有外出务工人员,有无上述情况的普通农户)为调查对象,进村入户进行走访、座谈。现将此次调研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当前“三农”工作中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乡村干部及农民群众对价格和收费反映强烈
  当前我县“三农”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农民收入增幅减缓。2005年农民增收因素中的政策性驱动和农产品价格拉动条件丧失,2006年农民收入增幅较上年将有所减缓。二是农资价格上涨加重农业生产成本。由于石油、煤炭等能源价格大幅上涨,导致化肥、农药、种子等农资价格居高,涨幅在20%左右,造成农产品生产成本加大,生产效益降低。三是农业投入滞后不能满足发展需求。县、乡两级财政对农业和农村投入有限,山、水、田、林、路综合开发治理,农、工、贸、科整体推进力度偏低,农业生产效益难以提高,不能满足农民增收致富的需求。四是教育收费。中小学教育收费向来都是农民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随着我县农村中小学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这一问题得到了较好地解决。但是,仍有部分学校存在着乱收费现象,收取政策以外的费用,如停车费、考务费等。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虽然有效缓解了农村家庭的经济压力,但高中和大学期间高昂的学习和生活费用依然是每个家庭的沉重负担。农民对此反映强烈。五是一些政府部门,凭借行政管理权力,在办理审批事项、或从事行政管理工作中,违反国家收费政策乱收费,不仅涉及乱收费的部门较多,而且乱收费项目繁多,加重农民负担;
六是当地农民反映强烈的乱收费问题,化肥、种子、农药、农机收费以及计划生育、婚姻登记、农民外出务工收费等。


  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价格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价格主管部门应进一步转变职能,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价格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农村价格工作是党和政府关心、社会各界关注、农民群众欢迎的工作。在农村建立相应的价格监督机构,有利于充分发挥价格部门的监督作用,抵制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农村价格工作必须树立“四个观念”,即树立与时俱进的观念,充分认识建立农村价格监督站是价格部门在农村广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党和政府与农民群众联系的理要组织形式;
树立开拓进取的观念,充分认识农村价格监督站是价格工作向农村延伸的重要载体;
树立重抓农村的观念,充分认识农村价格监督站是县级价格主管部门解决农村价格工作缺位、不到位问题的主要措施;
树立优化服务的观念,充分认识农村价格监督站是价格部门“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的重要保障。


  价格主管部门应进一步转变职能,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1、宣传农村物价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负责监督有关单位的贯彻执行。2、收集、整理本辖区群众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意见和反映,定期反馈信息。3、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物价方面的热点问题,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工作。对经营者的不正当价格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和建议,有权向价格主管部门举报。4、受理群众物价上访、解答物价政策、法规咨询、化解社会矛盾,对上访事项进行调查,调解。5、配合新闻单位搞好价格舆论监督,对群众意见大的违价问题抓住典型,公开曝光。


  三、整合农村价格工作资源,建立健全农村价格服务体系
  加强农村价格管理,为“三农”提供价格服务。一是建立健全农村价格信息服务体系。以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价格政策进农村、价格监督进农村、价格咨询进农村等一系列价格服务进农村的活动,引导农民改变生产结构,科学合理生产,促进增产增收。二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价格监督网络。以提高农村价格管理覆盖面为核心,将农村价格信息队伍与农产品调查户、农村价格监督员三者结合起来,整合农村价格管理资源。三是开展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专项检查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大力整顿和规范农村价格秩序,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为农民增产增收创造条件。


  四、调整和规范涉农价格和收费政策,促进农民增收减负和农村经济发展
  调整和规范涉农商品价格政策:一是认真落实粮食价格政策。全面落实稻谷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切实加强对最低收购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压级压价、超标准扣水扣杂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完善农业用水价格形成机制。农业用水要实行“受益缴费,计量计费”政策,不得按人头、田亩摊派水费。取消不合理的加价和收费,特别是不得乘改革水价之机,巧立名目乱收费;
三是认真落实农村电价有关政策。农村用电要抄表到户,按量收取电费。严禁借收取电费之机搭车收取其他费用;
四是加强化肥价格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关于做好化肥生产供应工作稳定化肥价格的紧急通知》精神,落实对化肥生产经营企业的优惠政策,降低化肥生产经营成本。加强化肥市场价格监管,及时发布化肥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促进公平竞争,维护正常流通秩序。


  总之,要运用价格和收费政策大力整顿规范价格秩序,促进新农村建设工作:第一,继续加大药品价格监管力度。规范药品价格的调整;
及时贯彻国家发改委药品降价精神,继续降低偏高药品价格;
第二,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一是全面实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在巩固涉农价格和收费、教育收费以及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的同时,本着谁收取、谁公示的原则,对区域内的收费,统一实施公示制度。公示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算单位、收费依据、收费单位监督电话、价格主管部门投诉电话等,采取公示栏、公示牌、价目表(册)等方式进行。二是将国家和我省已经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降低的收费标准坚决落到实处,并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清理取消一批不合理的收费项目。三是进一步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建立起“责任明确、经费共担、保障有力、管理有序”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第三,加强房地产价格管理,重点整治农民建房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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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www.zhangdahai.com/gongwendaquan/qitagongwen/2021/0223/1391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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