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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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州委书记**同志多次强调:“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有效载体,要大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一语中的,指明和肯定了**广大农村积极探索发展规模经济的新路子。

  **是**州农业大县之一,90%的人口居住在农村,基础差,底子薄,农村生产经营方式较为落后。如何通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效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已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现状及特点

  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国家惠农政策的深入实施,**县蔬菜、水果、畜牧等特色优势产业在生产发展上得到了快速推进。但是,在经营过程中,也面临着市场竞争的严峻考验,以户为单位的小生产难以适应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增产不增收的严酷现实,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种植(养殖)积极性。对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一方面组织相关部门外出考察取经;
另一方面结合县情实际,分别由县相关职能部门在龙坪镇五星、马草等基础条件相对较好、农民素质相对较高的村寨成立了蔬菜、水果等专业协会。专业协会的成立,曾经在应对市场风险、促进农民增收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农村专业协会组织较为松散、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特别是利益机制不明确,难以做到生产、销售一条龙服务,发挥作用有限。

  2008年,州委书记**同志到**调研指导工作,特别指出了要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问题。对此,**县委、县政府立即行动,狠抓落实。责成相关部门加强引导,重点扶持。截止2009年4月,全县共建立了栗木乡生猪养殖、边阳镇罗木村兴和种养等7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吸收社员800余人,资产总额达137万元,带动农户1650户,主要为农户提供物资供应、技术指导、产品销售等一系列服务,促进了农村特色产业的快速发展。如边阳镇打讲村至罗沙乡罗路村一线已成为“菜—稻—菜”新模式的示范基地,带动农户种植蔬菜3500亩,栗木乡至云干乡一线已成为万头生猪养殖示范区,带动农户饲养生猪11900余头,发展势头良好。

  **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入社方式多样。第一种是以土地、资金、技术等方式入股。连片租赁农户土地,实行统一标准生产,统一产品销售。第二种是以土地、资金入股。每年每户收取10元会费,部分实行统一生产、统一产品销售;
部分实行分散经营,统一产品销售。第三种是以资金入股。尤其是栗木摆贡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采取每年每户收取10元会费,实行“统一品种、统一防疫、统一饲料供应、统一培训、统一产品销售”的“五统一”服务。

  二是辐射带动面宽。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是按照产业特色来组建的,一个专业合作社带动了多个村甚至跨乡跨县农户的发展。如栗木乡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不仅带动了栗木乡摆贡、深井、干洞、新场、拉昂等5个村,还吸收了平塘县塘边镇新店村、摆别村部分农户加盟,发展社员650户。

  三是经营形式灵活。根据当地产业发展状况、群众经济基础及素质高低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形式较为灵活。如栗木乡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的组建,就是结合了当地群众长期以来形成的生猪养殖习惯,群众基础好。合作社实行入股分红制和社员会费制,以现金入股的社员年终可以参与分红,未入股的社员通过交纳会费也可以享受“五统一”服务,获取相应收入。

  四是农户成为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坚持了“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基本原则,使农民成为合作社的主体,实行进退自由、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成立的7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全部是农民。合作社建立了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议事机构和监督机构,社员享有参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利益分配等权利,激发了农民自愿加入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促进了专业合作社的有序发展。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农业农村经济中的作用

  **农民专业合作社虽处于起步阶段,但对推动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和市场风险,促进农民增收。通过专业合作社把分散经营的农户联合起来,促进劳动力、土地、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合理配置,降低了生产成本和市场风险,增强了市场竞争力,拓宽了增收渠道。栗木乡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以厂家批发价购进饲料,按照较为恰当的价格(即群众愿意接受也普遍能够接受的价格)售给入社农户,减少了流通环节,降低了养殖成本。如专业合作社从厂家购进“1045”牌饲料,以245元/件的价格售给社员,比市场价300元/件少55元,每吨(25件)饲料可为农户节省1375元。2009年1—4月,合作社共销售饲料63吨,为农户节省了86625元。全年可为农户节省近26万元,户均节省400元。

  (二)有利于平抑市场物价,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由于合作社直接从厂家购进生产资料,打破了部分生产资料的垄断经营、市场价格居高不下的局面,对平抑市场物价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如希望集团生产的“1045”牌饲料,市场价曾高达320元/件。栗木乡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成立后,直接向希望集团订货,建立了新的供销渠道,经销商只得采取降价销售(300元/件)的策略吸引养殖户购买。

  (三)有利于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是劳务输出大县,常年有5万多青壮年农民外出务工,耕地利用率不高。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租赁土地、入股等形式,把部分闲置土地盘活进行集中经营,实现由分散经营向规模经营的转变,土地得到了充分利用。部分农民通过流转土地经营权后,从种植业中解放出来,投入到二、三产业,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罗木村兴和种养专业合作社通过入股、租赁的形式,113户农户共流转158亩耕地,集中进行规模经营,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同时以30元/天聘请了20位已流转土地的农民长年就地务工,实现了增收。土地流转后,该村约有300人青壮年外出务工,增加了收入。栗木乡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要求每个社员必须养殖生猪5头以上,这对推进规模养殖、发展规模化经营奠定了基础。

  (四)有利于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建,大部分依托本地特色优势产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专业合作社根据市场信息,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使一家一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进行了有效对接,形成了产、供、销一条龙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范围内,较好地解决了农民进入市场时“买难”、“卖难”的尴尬,避免了市场波动给农民造成损失。如栗木乡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把生猪养殖大户和营销大户联合起来,实行“五统一”管理后,从养殖所需的仔猪、饲料购进到生猪出栏销售都有专门的队伍来组织,直接面对市场,生猪在出栏前就已经有了“订单”,实现“产—供—销”一体化经营,社员不需要奔波于市场寻找销售渠道,专注抓好养殖管理,扩大养殖规模,加上推行统一防疫和“两全三保”技术服务措施,社员不担风险,收入稳定,生产发展快。

  (五)有利于融洽干群关系和整合行政资源。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建,大部分是由村“两委”班子牵头,有利于将基层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感情优势与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市场、信息、资源优势有机结合起来。在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同时,进一步增强了基层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强化了基层组织服务群众的责任和能力,融洽了干群关系。如栗木乡生猪专业合作社,由摆贡、深井、干洞3个村两委班子牵头组建而成,合作社按程序报批设立了一个党总支部,推选一个党总支书兼任合作社理事长。由于专业合作社经常与群众打交道,全身心为群众谋发展,改变了群众过去对村干部“庸、懒、散”的看法,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对村干部的信任度,为整合行政资源打下了坚实基础。

  (六)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促使广大社员经常聚在一起探讨技术、交流经验,形成了崇尚科学、互帮互助、民主团结的文明风气,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基础。2009年,边阳镇罗木村兴和种养专业合作社率先采用地膜加小拱棚的方式种植辣椒,上市时间提前15天左右,每亩收入要比常规种植多800—1000元。技术的革新,带来丰硕的增收效果,对提高农民群众的种植水平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栗木乡深井村摆裸组帅永明家在2008年12月12日不幸发生火灾,栗木乡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及时送去了1768元慰问金(合作社捐资200元、社员捐资1568元),增强了农民的集体意识和互助意识。弘扬了文明乡风。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刚刚起步,发展中还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

  (一)农民对合作社的认识还比较模糊,思想缺位。大部分农民群众科学文化素质低,没有充分认识到专业合作社所起的作用,还习惯于以户为单位的分散经营方式,个别农户还认为加入合作社是吃“大锅钣”、“搞集体”,没有赚头。部分农民群众还处于观望状态。

  (二)运行机制不灵活,运作程序不规范。一是合作社尚处于起步阶段,仍沿袭传统的经营模式,少数入社农户的法律意识、合作意识、风险意识淡薄,往往只能“利益共享”,难以“风险共担”,导致合作社积累较少,运转困难;
二是合作社虽然有章程和制度,但大多数不够规范,且不能严格执行,特别是在利益分配上分歧较大。

  (三)专业化程度低,服务内容单一。一是专业合作社规模小,理事会成员缺乏明确分工,导致工作效率低;
二是服务单一,部分合作社单纯搞联合,缺乏参与市场竞争的意识,特别是在服务上很难做到生产、供应、技术、标准、销售等方面的统一,个别专业合作社仍停留在原专业协会的水平;
三是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偏低,在组织管理、市场销售、文化技术等方面很难适应规模化生产和激烈的市场竞争。

  四、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对策

  党的十七大明确指出:“实现未来农村经济发展目标,关键要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胡锦涛总书记2008年9月初在河南省考察时指出:“实践证明,在坚持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通过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模经济,是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子”。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需要,而且也是县乡(镇)党委、政府组织农民、联系农民、富裕农民的重要举措。为此,要切实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宣传培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政策法规,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加强对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社员的培训,努力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认识,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引导规范运作。乡镇党委、政府及村“两委”班子要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健全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并督促指导理事会、监事会依法、依规、按章程履行职责,真正做到服务农民、取信农民、富裕农民。

  (三)完善利益机制。完善合作社的利益分配机制,是合作社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关键。一是要建立财务核算机制,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并定期向社员公开;
二是要建立有效的风险调节机制和自我发展机制,增强合作社抵抗市场风险和拓展业务的能力;
三是要建立良性的投入机制,通过引导社会闲散资金、整合项目资金、协调信贷资金等方式,加大合作社在发展生产、基础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壮大合作社的发展实力;
四是要建立合理的盈余分配机制,合作社的盈余分配方案须经社员大会表决通过,并严格执行,真正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提高广大农民参与的积极性。

  (四)延伸服务领域。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连接农户与市场的纽带,不能简单的就种植而种植、养殖而养殖,要在抓好生产技术服务的同时,逐步向信息咨询、物资供应、运输仓储、产品销售和加工等领域延伸,为更多的农户提供产、供、销一条龙服务。同时,加强合作社之间、合作社与其他企业之间的合作,实现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经营,把农户、合作社、企业、市场四者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提升合作社整体经济实力,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推荐访问:科学发展观 合作社 调研报告

本文来源:http://www.zhangdahai.com/gongzuozongjie/jiudiangongzuozongjie/2021/0228/1495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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