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告子吞养老钱财产分配上法庭|电影母带是不是财产

【www.zhangdahai.com--教学工作总结】

  86岁老母亲状告58岁的儿子私吞了她的养老私房钱,案子近日开庭。25万元养老金到底是代为保管还是赠与儿子成为争议的焦点。当老太的律师拿出证据证明是“代为保管”时.儿子却搬出妹妹为其作证钱是母亲赠与。双方争论不休,法官当庭调解失败,法院将择日宣判。
  财产分配争执闹上公堂
  甘先生是梁老太的大儿子,上世纪90年代起梁老太一直跟随小儿子在广东东莞生活。2009年初,梁老太继承父母遗产获得一笔财产后,决定与小儿子一同回老家顺德安度晚年。
  为方便自己生活,也为了保证老有所依,便与大儿子商量将自己的部分财产交给大儿子代为管理,待老太回到顺德后再交给她使用。
  2009年3月23日,梁老太将存折交给二儿子,并交代其汇款28万元给大儿子,告知其中2万元是给两个孙子的结婚礼金,1万元是二儿子的二姐归还大哥的借款,通过梁老太的账户将钱全部一起汇到大儿子的账户,其余的25万元是委托大儿子保管的财产。
  2009年中旬,梁老太随二儿子一家回到顺德,便要求大儿子将其保管的财产分期或一次性交给她,但大儿子一直拒不归还.因此她将大儿子告上法院。
  代管还是赠与争不休
  庭审上,梁老太大儿子的律师张先生强调:“这25万元是老母亲赠与儿子的,并非不当得利,也不是替老太保管的款项,双方没有签订保管协议。”甘先生也告诉法官:“我妈妈在东莞打电话给我说要把25万元给我,还说不要嫌她给的钱少。”
  老太的姚律师则向法官提供了一本银行存款存折原件,证明梁老太在2009年3月23日转取现金28万元。
  不过,梁老太的女儿甘某娟却出庭证明她妈妈交予大哥的款项是赠与。甘某娟说,她与妈妈的关系很好,妈妈把继承财产的事宜和如何分配给自己几个儿女的详细情况告诉了她。而且当时也不是母亲把钱交给大哥的,而是由弟弟汇款。不过,甘某娟虽然坚持说妈妈是把20多万元赠给大哥的,但是她详细列出的款项分配问题却没有书面证明。

推荐访问:配上 钱财 养老 法庭

本文来源:http://www.zhangdahai.com/jiaoxueziyuan/jiaoxuegongzuozongjie/2019/0303/3648.html

  • 相关内容
  • 热门专题
  • 网站地图- 手机版
  • Copyright @ www.zhangdahai.com 大海范文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黔ICP备2021006551号
  • 免责声明:大海范文网部分信息来自互联网,并不带表本站观点!若侵害了您的利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48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