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青少年犯罪现象激增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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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是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国家,年龄在18岁以下的青少年约有3.67亿,可以这样说,青少年的文化素养,道德水平等情况,不仅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而且对国家,社会乃至世界的
前途与未来都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青少年犯罪是社会的一面特殊镜子,不仅能反映某一社会人们的文化,道德素养以及精神面貌,而且能暴露社会某些方面的弊病与问题。

  

  据相关资料统计,我国近几年18岁以下青少年犯罪上升了120%,14岁以下青少年犯罪大致上升了280%。十四岁至十五岁的青少年犯罪率占全部总数的四成四。值得注意的是,其中重特大案件中,每1000件里有30件是青少年所为。青少年犯罪呈现越来越多,越来越重的趋势,而且还表现出低龄化、团伙化、成人化、智能化、凶残化等新的犯罪特点。

  

  离14岁差两个月的少年莫某知道自己不到承担法律责任的年龄,竟然有恃无恐,在短短的十五天内持刀两次伤人。法律不能制裁他,派出所拿他没办法,家长管不了他,学校也无能为力。这是刊登在今年7月16日《南国都市报》的一篇报道。另一报道则说上海一未成年犯,作案时用螺丝刀从头部将受害者扎死,后用菜刀将其头颅切下。四川一未成年犯作案时从背后对自已的老师疯砍20多刀。这些青少年严重的暴力犯罪,对受害人的伤害程度丝毫不逊于成年人犯罪。为什么他们的犯罪手段如此狠辣,这让许多成年人听后都心惊胆寒。为什么他们非要置人于死地?这种情况的出现,笔者认为一个重要原因是惩治力度过轻,由于过分强调对青少年的保护(其实是对犯罪的青少年的保护),导致法律上对青少年犯罪的处罚过轻,司法实践中量刑过轻。这些犯罪分子给受害人造成的伤害非常大,却得不到应有的惩处。客观上对青少年犯罪起到了纵容的效果,这样造成法律威慑力不足,有些犯罪分子就由此而敢于犯罪,无法无天。将那些严重犯罪的青少年给予严惩,而耽误他们个人的青春;
和纵容他们,而导致更多的青少年无视法律,或者更多的公众受到犯罪的伤害相比而言,哪个更合算,答案显而易见。

  

  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呢?我国法律将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分为三个阶段:第一,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了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不管危害后果多么严重,都不承担刑事责任;
第二,相对负责年龄阶段的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8种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负刑事责任;
第三,从宽责任年龄阶段的犯罪。对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实施了犯罪且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的人,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在网上,引来万张跟帖的另一则新闻更引起了人们的注意:黑龙江省13岁的男孩赵某强暴了同村14岁的女孩,赵由于“未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很快被释放。随后,赵夜闯该女孩家,当着女孩的面狂砍19刀将其母残忍杀害。而根据法律规定,赵的杀人行为同样不负刑事责任。面对类似这样不满14岁的少年故意行凶,法律是否只能徒叹奈何?   

  笔者认为,刑事责任年龄应该适当降低。主要理由是:一,据初步测算,现在人的发育比20年前至少提前了2-3年,法律也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目前,不少国家和地区刑事责任年龄的起点都比较低,就笔者了解到的如法国为13周岁、加拿大、荷兰、匈牙利、丹麦、希腊、印度六个国家为12周岁,墨西哥为9周岁;
三,倘若不能及时对青少年的犯罪行为进行矫正,法律惩戒的缺位将使他们有恃无恐,继续进行犯罪,从而导致其未来人生的扭曲,会对社会造成更大的危害。在13岁男孩赵某实施强奸后,倘若得到法律惩戒措施的矫正,杀人的悲剧或许就可以避免。这时我们就应该考虑到法律惩戒缺位(不能判刑,甚至也不能拘留和收容教养)所遗留下来的空白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现象日益严重的原因之一。

  

  当然,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是一件大事,司法部门应当对青少年犯罪问题进行全面地调查、分析,从医学、法学、生理学、教育学等多个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地研究。在完善法律的同时,预防青少年犯罪就成为当务之急。目前,青少年犯罪的盲目性和随机性有所增大,给预防和制止青少年犯罪增加了很大难度。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蚀影响,缺乏家庭温暖和必要的管束、好奇心强、善于模仿、自控能力差等,都可能成为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因此,关注青少年心理健康和正确的家庭教育是防止青少年犯罪的有效方法。正如所罗门所说“生死在舌头的权下”。

7月18日,《新疆都市报》刊发了一篇令人难以置信的报道――《一对白发老人惨死在亲孙子棒下》。17岁的孙子为了锁在柜子里的2000元钱,向91岁的爷爷和78岁的奶奶举起了木棒,这个少年棒打两位老人后,“担心奶奶爷爷没有死”,“又用脚在老人的胸腔部位踩踏……”两位老人身亡后,少年若无其事的背起书包上学去了。残忍无情,泯灭良知。从少年的身上笔者只看到了人性善良之灯已暗淡无光,这一切都源于他对生命的漠视,对亲情的残酷。

  

  为什么他会向奄奄一息的两位老人再次出手?为什么他非要置人于死地?从报道的只字片语中笔者抓到端倪,少年的父亲每每与妻子吵闹时,总会高喊“如果离了,就杀你全家”。想不到的是恼怒之语竟一夜成真。这种尖锐的攻击性语言,专家称之为语言暴力,他既发生于夫妻之间,也出现在父母和孩子之中,尽管报道中父亲的怒火是冲着妻子来得,但是就像是吸入二手烟一样,孩子纯洁的心灵也会留下深深的烙印,语言暴力非常可怕,尤其对一个身心正不断发展的少年来说,它比身体的虐杀更有杀伤力。长期处于语言暴力的环境中,对孩子的成长来说其负面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孩子的心理健康会因此造成无法估量的创伤,而不断发展的人格也必然遭到一定程度的扭曲,更有甚者会出现自杀、自残等极端行为。

  

  还有些家庭,希望子女不要输在起跑线上,让孩子参加各类培训班,以求早早挖掘潜能。对于家长的良苦用心,笔者认为,过早的逼迫孩子学习过多技能,会让孩子产生抵触和厌烦心理,甚至有可能扼杀孩子的潜能,可能会得不偿失。虽然孩子的早期经验对孩子今后的成长与发展至关重要,但是真正的早期教育应该从儿童的心理出发,这同时也是培养习惯教养的重要时机。不少青少年犯罪是由其心理疾病引起的,而又有大部分的心理疾病是小时候就埋下的隐患。家长重视“一切从娃娃抓起”的同时也要重视一切从自身出发,与孩子一起成长,多关注儿童的内心世界,多与孩子沟通,从而激发孩子的潜能。

  

  悲剧已经发生,我们能做的只有尽量避免悲剧再次上演。关注青少年的心理健康问题已刻不容缓。做家长的,不仅要带头讲文明用语,加强自律,遇事头脑冷静,对别人多些宽容,愤怒的时候“嘴下留情”,更要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多与孩子沟通。一个良好和睦家庭环境氛围,能够培养孩子正常健康的性格气质、人生观和道德观,可以有效的预防和制止青少年犯罪心理和行为产生。每个家庭、家长都要重在教子做人,同时要做好青少年自我防范教育,避免误入歧途。为了祖国的明天,让我们一起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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