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干部职工规章制度选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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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干部职工定期述职制度

  为了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对干部职工思维能力、归纳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锻炼,进一步提高镇机关的工作效率,根据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述职对象
  除镇领导外的其他在职职工。


  二、述职时间
  每周星期五下午(如遇特殊情况,时间顺延)
  三、述职内容
  1.学习情况。


  2.本职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下一步工作打算)。


  3.包村工作开展情况。


  4.首问责任制落实情况。


  5.工作建议或意见。


  四、本制度从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

XX镇首问责任制

  为了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改进XX镇的工作作风,增强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确保XX镇各项工作的高效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的基本要求
  凡来人、来电话(以下简称“办事人”)到XX镇办事、咨询或者投诉、来访时,第一个接触的工作人员(勤杂人员除外)即为首问责任人。


  首问责任制是指首问责任人对于办事人所提出的问题必须耐心细致地负责解答、处理或指引承办服务的制度。


  二、首问责任制的实施对象
  首问责任制的实施对象为XX镇的全体干部职工。


  三、首问责任人的职责
  1.首问责任人在接待来人或来电话时,要自觉使用“请、您好、对不起、谢谢、再见”等文明用语,做到文明、礼貌,不得态度冷漠。


  2.办事人来XX镇办理有关事项,如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以内的,要及时、准确地予以办理;
对于手续不全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必须向办事人说明需要补充的手续、要求等。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搪塞办事人或拖延办理时间,不得将本人能办理的事情推给领导。


  3.办事人到XX镇或来电咨询有关事项时,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耐心给予讲解、说明,直到办事人听明白为止;
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热情地将办事人引荐给办理此项业务的工作人员或咨询相关人员后予以答复;
具体负责人员不在单位时,首问责任人要认真记录好办事人需要办理的事项,并负责向具体负责人员转达到;
不能使用“人不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予以回绝。


  4.办事人办理或咨询的业务确实不属于XX镇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热情地予以说明。


  5.办事人对XX镇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或对干部职工进行投诉举报的,首问责任人要认真接待并如实记录,然后向主要领导汇报。


  6.群众到XX镇上访,要热情接待,问清所反映的情况,认真做好登记,并及时转交有关领导处理。


  7.首问责任人在答复办事人提出的问题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答复要准确、清楚且符合政策。对于不清楚、掌握不准确的问题,要及时请示相关领导,给予准确的答复。对于确实无法解答的问题,要向办事人说明情况。


  8.首问责任人对接受咨询、答复办事人、办理投诉中的重要事项,要做好书面记录,以备查询。


  四、首问责任制的考核与监督
  1.镇党委、政府对干部职工落实“首问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对违反首问责任制的人员进行查处。要将落实首问责任制列为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和评选优秀的内容。


  2.干部职工在处理办事人所申办事项或咨询、投诉、来访的问题时,发生拒绝、推诿、拖延现象影响办事质量和效率,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3.首问责任人对办事人提出的问题处理不当、态度恶劣、不负责任,造成办事人上访或严重损害XX镇形象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4.首问责任人因回避、扣压或忘记向有关人员交待办事人需要办理的事项,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和行政处分。


  五、附则
  本制度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

  XX镇信访接待工作制度

  为了在信访工作中更好地体现党和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维护来信来访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信访及接待行为,根据《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设立XX镇信访接待室,负责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第二条 确定2名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群众观念强、具备较高法律、政策和文化水平的人员作为信访接待员,具体负责信访接待工作,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办理。?
  第三条 信访接待员要热情接待来访的群众,认真听取他们反映的情况和要求。??
  第四条 信访接待员要及时办理群众反映的信访事项。对重要来信要填好重要信访阅处单并及时报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阅批,对重要来访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第五条 信访接待员要建立和完善信访接待工作台帐,妥善保管信访资料,每月进行一次清理,每年进行一次总结


  第六条 对上级交办的信访(督办)件,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
重要信访件一般作督办件处理,督办件要书面报结果;
对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办结的,要报出办理的进度;
对办理结果需要向上级领导、上级机关汇报、或者需答复信访人的,要及时写出专题报告或回信。?
  第七条 在接待中,信访接待人员要耐心细致地向信访人做好政策、法律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相结合,尽力做好息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第八条 如遇群众集体上访时,全镇干部职工要根据领导安排,积极做好上访群众的劝解工作,控制好事态。


  第九条 对信访群众反映和要求解决的事项,信访接待人员要及时转交相关负责人员办理,相关负责人员不得推诿、抵触。


  第十条 处理信访事项应当实事求是,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严禁超越职权,严禁讲不负责的话。?
  第十一条 要加强与县委、县政府信访部门的联系,互通情况,紧密协作,确保办事效率。


  第十二条 信访接待人员不得接受来访者的馈赠和宴请,亦不得要求来信来访人员为自己办私事。


  第十三条 信访接待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公开接受监督。


  第十四条 镇党委、政府对干部职工落实“信访接待工作制度”的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对违反信访接待工作制度的人员进行查处。并将落实信访接待工作制度列为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和评选优秀的内容。


  第十五条 本制度从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

XX镇值班制度

  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强安全防范能力,结合镇机关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镇机关实行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制度,值班方式为轮流值班。


  二、值班时间
  每人每次当值一个星期。


  三、值班要求
  1.提前10分钟到岗,负责开启镇机关大门;
在下班后负责锁镇机关大门。


  2.检查镇机关每间办公室的保洁情况,督促干部职工及时搞好办公室卫生。


  3.加强巡查,做好防盗、防火等安全防范工作,尤其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监管,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或向领导报告。


  4.负责下班后的电话值班工作,及时准确向带班领导报告值班情况。


  5.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6.如遇紧急情况,要有详细记录、上报和处理结果,并及时准确地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


  四、值班规定
  遵守值班纪律,按时交接班,有事须先请假,以便安排临时代替人员。


  五、接听值班电话注意事项
  1.接听电话应主动通报单位名称,如对方未通报单位名称,应客气地询问清楚。


  2.使用语言文明,切忌粗声粗气。


  3.对重要或较长的电话内容,可请对方复述一遍。


  4.对打听事情、咨询事项的电话,要做到态度和蔼、礼貌对待、恰到好处地回答。


  六、值班人员未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未及时报告和处理有关事项,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七、干部职工履行值班职责的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


  八、本制度从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

XX镇包村干部工作牵头责任制

  为了充分发挥镇干部在包村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确保包村工作取得实效,根据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包村干部不包括包村领导。


  二、采取轮流牵头方式开展包村工作,每位包村干部牵头时间为3个月。


  三、承担牵头责任的包村干部要主动加强与所包村的联系,组织其他包村干部开展好各项包村工作。


  四、承担牵头责任的包村干部每月要向负责该村包村工作的镇领导汇报一次工作,并定期在干部职工述职会上进行述职。


  五、不承担牵头责任的其他包村干部要积极配合牵头人搞好包村工作,服从牵头人的工作安排,不得推诿工作、推卸责任。


  六、承担牵头责任的包村干部在牵头期时,要主动向下一位牵头人通报包村工作开展情况,交待清楚未完成的有关工作。


  七、本制度正式施行后,原则上由牵头人负责组织开展和处理各村的包村工作,包村领导负有指导和督促职责;
包村工作中的重要事项须报经包村领导批准同意。


  八、干部职工履行包村工作牵头职责的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


  九、本制度从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

松潘县XX镇干部职工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松潘县干部管理若干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病假管理
  ㈠干部职工生病不能正常上班的,必须具备医院的病休证明,履行请假手续。一年内因病请假连续半年以上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


  ㈡当年因公负伤者除外。


  二、事假管理
  ㈠干部职工在工作期间,原则上不准请事假。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事假者,经领导批准,具备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开。


  ㈡一年内事假抵扣休假后累计7天以上者,按超假天数,每天扣除工资5元。


  ㈢一年内事假抵扣休假后累计达30天或以上者,年度考核为不称职。


  三、旷工管理
  ㈠干部职工不假离岗,未准假离岗,超假未准,迟到或早退超过规定时间,调动工作不按时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㈡旷工期间每天扣应得工资的2倍。


  ㈢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


  四、其他假的管理
  产假、婚假、丧假、休假、计划生育假视为在岗,但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有相关的证明材料,到期销假。


  ㈠产假:正常产假3个月,独生子女假1个月,母乳喂养假1个月,爱婴医院出生假1个月,晚婚、晚育(妇女24周岁及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为晚育)假1个月,剖腹产假15天。


  ㈡婚假:一般7天,晚婚(男女双方在国家法定结婚年龄各推迟3周岁初婚的为晚婚,国家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再加7天。


  ㈢丧假:7天(路途除外)。


  ㈣计划生育假:凭医院证明。


  ㈤休假:连续工龄满5年的工作人员,每年可休假14天,以后每增加工龄1年,增加假期1天,假期最多不得超过30天。休假不包括公休假日、法定节假日和路途所需时间。


  ㈥干部职工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考试、培训等,在规定时间内,并有考试、培训组织部门或主管部门的通知或证明,视为在岗。


  ㈦产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4项假均包括星期天以及节假日。


  ㈧假期到期后不按时销假者,视为旷工。


  五、迟到或早退的管理
  ㈠干部职工应严格遵守上下班和签到制度。


  ㈡按时不上班超过10分钟,不满30分钟者,视为迟到。


  ㈢提前下班超过10分钟者,视为早退。


  ㈣按时不上班超过30分钟者,视为旷工。


  六、执行办法
  ㈠干部职工考勤制度采取实名签到制,每天签到4次(分为上午2次和下午2次),不准代签,由镇领导班子各成员通过轮流值班方式予以贯彻执行(每人一周)。


  ㈡干部职工因开展工作需要,须离开办公室时,要向负责执行考勤制度的当值领导说明事由和外出时间,在征得同意后,才能离开,否则按早退处理。


  ㈢一周考勤结束后,执行人在本周末(如遇特殊情况,时间顺延)下班前对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并将汇总结果和考勤簿交镇党委办文书进行妥善保管。


  ㈣当月干部职工的考勤情况由镇上负责干部管理工作的领导在次月初召开的职工大会上进行通报。如果干部职工对考勤结果有异议,须在通报会上立即提出(过时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由镇领导班子负责干部职工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据实作出决定。


  ㈤镇党委办公室负责保管好考勤记录、请假条及有关材料。


  七、准假权限
  ㈠干部职工请假必须具备书面请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节假日、下班时间、人员在外等),请假人可采取电话报告方式请假,同时委托他人补齐相关请假手续。


  ㈡干部职工请假,7天以内由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并报人事部门备案,同时告之负责执行考勤的值班领导该同志的去向和请假天数;
7天以上的报人事部门批准,请假人将相关手续报镇党委办公室备案并如实记入考勤簿。


  ㈢镇副职领导请假,3天以内由党政一把手和松城片区工委领导审批,并报县组织部门备案;
3天以上由党政一把手、松城片区工委有关领导和县组织部门批准,请假人将相关手续报镇党委办公室备案并记入考勤簿。


  八、奖惩办法
  ㈠干部职工的考勤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优、干部推荐、兑现奖金及福利待遇的主要依据之一。


  ㈡每季度结束前,根据干部职工考勤情况,由分管干部职工管理工作的领导负责填好考勤统计表和扣发工资表,并在职工会上公布。


  ㈢所扣工资由干部职工在3天内自行上缴到镇财政所进行统一管理。扣出的工资作为奖励基金,用于奖励那些工作踏实、成绩突出和为请假者代工的干部职工。


  ㈣对本年度出全勤的干部职工,将在年底时给予不低于100元的奖励。


  ㈤如果干部职工拒不执行以上规定,镇党委、政府将按照干部职工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书面向组织、人事、财政部门如实反映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㈥如果相关人员不严格执行以上规定,或在执行中徇私情,干部职工可向镇上相关领导反映,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本制度从2006年10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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