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着镣铐跳舞 出处 戴着镣铐跳舞的推理小说

【www.zhangdahai.com--班子述职报告】

  常读推理小说的读者都有这样的经验,当侦探在故事接近尾声时开始召集所有人到场,那么,侦探就要开始揭露凶手、拆穿作案手法了。每到这个时候,不甘心彻底被侦探牵着鼻子走的读者总会先把小说合上,或者先把视频暂停一下,脑子里把所有线索过一遍,自己思考一下谜底,然后再继续往下读或者往下看,看看谜底究竟是什么。
  但是,在岛田庄司的《占星术杀人魔法》里,读者遭遇到了不一样的情况,岛田另外还赤裸裸地插入了两封给读者的挑战书。第一封是在给出所有线索之后,挑战读者能否推理出谁是凶手,第二封则是在道出谁是真凶之后,挑战读者能不能把凶手的作案手法揭露出来。一直假装谋篇布局讲故事的本格派作者,大概是越琢磨越觉得自己设计的诡计太过于巧妙,终于按捺不住激动,扔掉了侦探这个牵线木偶,从叙事这块幕布的背后跳将出来,亲自挡在读者的面前,彻底暴露了他幕后黑手的真实身份。当然,岛田气焰如此嚣张,自有其十足的底气:虽然这部小说的创作年代已经距今天三十年了,但随后向它“借鉴”和“致敬”的作品仍然不绝如缕。
  推理小说更像是用文学语言包裹起来的一道谜题,作者是出题人,读者是考生,小说里的罪犯把把线索搅乱,把谜底打碎,侦探则负责揭示和捋顺线索,拼好谜底,并把谜底作为作者巧妙构思的证据,摆在读者眼前炫耀。所以,一个初涉推理界的读者往往崇拜小说里的名侦探,如果他还争强好胜,那么,这个名侦探就会被视为对手。但一个经验丰富的读者应该明白,这一切都不过是作者布的局,小说里的罪犯和侦探都不过是作者的工具,用以挑战读者的智商、阅历、胆量和联想力,用以赢得读者拍案叫绝、掏腰包买书,并成为自己的长期拥趸,满足自己物质和精神上的双重享受。
  所以,一本推理小说同时也是一个战场,只是持枪架炮大举进攻的永远是作者,深挖沟堑严防死守的永远都是读者,而且这个世界上永远不缺乏尚未交战就倒戈相向的读者。所以,从攻守态势来看,作者和读者之间的竞争有利于作者。但是,实际上,这场竞争的胜利法则却又有利于读者,因为读者并不需要进行创作,他只要能够在侦探开始华丽的“最终推理”之前自行推出谜底,他就是胜利的。如果他从作者的谜底设计中读出什么不合逻辑的地方,或者作者遗漏了重大线索,他更是可以得意洋洋了。所以,单从某个角度来讲,作者和读者之间的竞争不可能真正地公平,但综合来看,却又达到了奇妙的平衡。
  是否达到这一奇妙的平衡,首先取决于作者有没有通过侦探把所有线索都揭示出来。这和做数学题是一个道理。要是数学题的必要条件都没有给全,老师怎么能要求学生求出正确答案呢?一部推理小说,可以以侦探宣布召集众人的时间点为分界线,分为前后两个部分。前一部分可以称为“线索揭示阶段”,在这个阶段,作者以文学语言的形式,通过侦探亲自调查或者耳闻目睹,将和谜底相关的所有线索揭示给读者。后一部分可以称为“谜底揭晓阶段”,在这个阶段,作者借侦探之口,点明各条线索之间的内在联系,并将所有线索拼接成完整的案情,还原作案手法,揪出真凶。一流的推理小说,就是在每一个阶段干该干的事。在线索揭示阶段好好地交代线索,一些次要的、简单的案情细节如果有助于下文的发展,揭示出来也无妨;在谜底揭晓阶段,就应该老老实实地利用已经交代清楚的线索进行推理,千万别像惯使暗器的武林小丑,突然抛出一条前所未闻的线索,直指案情的结论,直刺读者的命门,害那些较真的读者吐血数升而亡。因为读推理小说最大的乐趣,其实就是享受这样一个过程:跟着侦探把所有线索揭示出来,慢慢地逼近真相,直到案情的碎片找全了,靠自己把案情拼出来。
  其次,还取决于推理是否基于常识。线索是作者给的,读者不可能跑到作者的书房,往书稿上加一两条线索。但推理,也就是线索之间的联系,不属于作者的专利。读者在掌握所有线索之后,同样可以对线索之间的联系做出合理的解释。为公平起见,作者为谜底预设的推理基础应该是常识,应该是一个时代推理小说读者群的普遍知识水平、社会现实。具体地,就是你可以要求一个读者知道艾滋病不会通过飞沫传染,但不能要求他会画人体经脉图,可以要求他知道有一个宇宙大爆炸理论,但不能要求他理解时间是从大爆炸那一刻开始的。说白了,推理小说应该将读者定位成像北京的出租车司机一样,开着车满大街转悠,喜欢跟各色乘客闲聊天,爱听新闻和综合频道,不爱老听音乐广播。这样的一个读者,既是最合格的推理小说读者,也应该是一流推理小说进行推理所基于的知识水平的天花板。
  正因为推理小说的上述特质,它几乎完全无法和科幻、神话结缘,因为它们都意味着超越常识,意味着知识边界的无穷远离,科幻和神话的元素势必压倒推理的成分,而使得整个叙事严重不平衡。“科幻推理”和“神话推理”所引起的不是读者参与推理的兴趣,而是对于作者信口雌黄、一手遮天的不满。试想,如果一部推理小说写到推理部分,嫌疑人无论使用任何现有交通工具都无法在有限的时间里到达罪案现场,侦探正抓耳挠腮、一筹莫展之际,突然听到电视里播报案发当日在嫌疑人的住所附近发现了不明飞行物的新闻,于是他灵光一闪,顺藤摸瓜,发现了外星人和外星人帮助嫌疑人的证据!或者在“神话推理“里,侦探发现哪吒三太子显灵,借给嫌疑人风火轮。读者读到此处会有什么反应就可想而知了。
  当然,推理小说家也不是完全不可以超越常识设计新的谜题,为公平起见,他应该将新知识转化为线索,在线索揭示阶段就提示给读者。例如,可能他不得不让罪犯利用一种全新的药物作案,而这种药物仍然处于临床试验阶段,不是整天开着出租车跟乘客闲磕牙的司机大哥能够知道的,连坐他车的医学教授都要翻最新的《柳叶刀》才能对最新的实验进展有一个粗略了解。那么,推理小说家要是不想砸了自己的招牌,最好还是在文中暗示一下这种药物的存在。但是,这个时候他又要存一万个戒备,别让猴精猴精的读者嗅出蛛丝马迹,还没等侦探大声召集众人就把谜底给泄露了。推理小说家就是带着镣铐跳舞,常识就是他的镣铐,如果他要挣脱镣铐,小心了,他还没多大动静,读者就可能大叫着“哪里逃”,把他失眠了无数个夜晚构思而成的新诡计打翻在地。
  不过上面说的只是古典推理小说。古典推理小说(在日本叫“本格推理”)严格地遵循着所谓的“诺克斯公平性十原则”,就是推理小说不应出现的十种具体情况,但总结起来,不出上文所说的两条:线索必须在揭晓谜底前给足,推理所依据的知识不能超越具体时代和社会的常识。但推理小说本就很难写,因为它不像纯文学小说或者其他类型的通俗小说那样可以一个题材反反复复地写,只要情节上有变化,同时能够在某一方面打动人。推理小说打动人的地方就在于巧妙的诡计,并且这巧妙的诡计应该充满新意,不能够重复前人,否则它在读者眼里就毫无价值。但是诡计的数量终归是有限的,敲破脑袋也很难构思出超越前人的新诡计。
  所以,欧美古典推理小说的黄金时代也就维持了二十世纪初的头三十年左右,随后其主流地位就被硬汉派、犯罪小说、悬疑小说等取代了。硬汉派侦探形象和古典推理派不同,后者无论少年、青壮还是老叟都务必聪明过人,而硬汉派侦探只要有普通推理能力即可,但务必身强体壮、性情刚毅,所以注重走访排查、顺藤摸瓜,同时可能沾花惹草。至于犯罪小说和悬疑小说,仅仅诉诸于人的好奇心,离作为“大脑体操”的推理小说就更远了。日本的情况稍微好一些,本格推理一直是主流,但兴许是因为带着镣铐难以尽情地跳舞,破坏上述两条原则的推理小说也是层出不穷,就连被誉为“新本格之神”的岛田庄司,也在后来的本格推理小说里狠狠地违背了一把自然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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