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安全会议的发言稿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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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安全会议的发言稿6篇

燃气安全会议的发言稿篇1

  为确保全市城镇燃气安全运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与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加强安全监管,强化安全责任,落实防范措施,全面排查隐患,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防范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城镇燃气安全、健康发展。

  二、整治范围

  全市燃气输送管道、储备站、门站、气化站、调压站、加气站、燃气气瓶充装站、供应站(点)、燃气用户用气设施等燃气设施以及在建燃气工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市场。

  三、整治内容

  (一)燃气场站的布局和选址是否符合规划要求;在建燃气项目建设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或不按规划实施的情况。

  (二)是否明确专门机构负责燃气安全管理,是否建立燃气安全管理制度,从事燃气作业的人员是否进行专门培训并取得作业资格。

  (三)燃气管道、储备站、门站、气化站、混气站、调压站、加气站、灌装站、供应站(点)等燃气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四)燃气管道与其他管线是否存有相互交叉重叠或被压占情况,交叉重叠部位是否采取重点安全保护措施,管线违章占压现象是否得到清理,对于无法协调处置的违章占压管线重大问题是否向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相关部门协调解决情况。

  (五)是否设置燃气设施及管线的防腐、绝缘、防雷、防静电、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

  (六)对燃气管网及站场安全隐患是否进行了全面排查,燃气管网、重要生产设施、特种设备、消防设备是否完好,是否定期进行日常巡查、保养维修、定期检测检验,过去监管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整改到位。

  (七)燃气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单位和场所的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齐备;

  (八)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是否检验合格,是否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九)燃气经营单位是否持有燃气经营许可证,是否存在无证违法经营单位;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是否与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协议的执行情况如何。

  (十)城镇燃气经营企业是否制定有本单位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队伍和应急装备、器材是否配足配齐,应急措施落实是否到位,是否有效的进行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对各类重大危险源及安全隐患的监控和应急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十一)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各种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教育培训、持证上岗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是否落实到位,关键岗位的职工是否熟习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制度。

  (十二)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对客户端安全用气宣传和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入户安全检查与隐患告知、督促整改是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

  (十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是否依法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是否及时查处违法违规安装维修燃气燃烧器具行为。

  (十四)燃气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

  (十五)城镇燃气中违规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十六)严厉打击燃气气瓶充装站未经许可或不按安全技术规范充装的行为;打击充装超期未检、报废、“二甲醚”气瓶的违法行为。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7月上旬)

  市深燃天然气公司、各液化气站要按本方案要求制定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建立目标管理和考核制度,将整治工作责任按职责范围落实到具体人员,并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7月10日至7月20日)

  对照整治重点和整治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安全、管理现状进行全面自查和评估。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立查立改,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深燃天然气公司、各液化气站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全面公司、气站专项整治的情况,并于8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情况总结上报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三)督查阶段(2014年9月至10月)

  市城乡规划建设局成立检查组,对全市燃气行业整治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并将结果予以通报。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城建局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燃气办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落实监管责任,扎实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完善安全规章和制度,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各燃气企业要按照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开展彻底、全覆盖的自查自纠,实行企业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自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台账、分清情况、加大投入,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对于企业自身无法协调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三)严格责任追究。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严肃问责。对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存在严重隐患的企业,要把隐患作为事故对待,依法依规处理;对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没有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的企业,对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各燃气企业按本方案逐一对照检查,在2014年7月30日前将企业自查、整改情况报送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燃气安全会议的发言稿篇2

  记者从全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从即日起到年底,我市将在全市城镇范围内集中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副市长王田业出席会议。

  根据《周口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此次专项整治涉及燃气行业所有领域,包括燃气管道企业、液化石油气企业、汽车加气站等各类燃气场站,各类非法违规燃气建设、经营行为,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充装管理,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等。

  王田业在讲话中指出,燃气安全是人命关天的大事,目前已进入用气的高峰时段,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立即行动起来,紧紧抓住储存、运输、经营、充装、使用等关键环节,突出重点领域重点时段,精心组织,认真排查,不留死角,真正将燃气安全隐患查清查透。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要建立台账,责任到人,明确时限,确保整改到位。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坚决停产停业整顿,未整改达标的不得恢复营业。要通过强化宣传、加大经营企业岗位培训力度、进一步完善燃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举措,建立健全燃气安全防范长效机制。要夯实责任,狠抓落实,力争通过50多天的努力,全面完成整治任务,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燃气安全会议的发言稿篇3

  燃气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和谐发展稳定的大局, 自入冬以来,为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我队组织人员对城区的各燃气企业、站点的安全进行排查,以确保了我县城区燃气行业的安全运行。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针对燃气事故具有危害性大,社会影响大的特点,我队成立了由分管安全的费玉江副大队长为组长的燃气安全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带领燃气股全体工作员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对各燃气企业的储罐、压力管道、消防设施等设备进行排查,确保各种设备都在有效安全期内。特别强调各燃气企业落实好燃气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燃气安全管理意识,切实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消除事故隐患,遏制和杜绝各类燃气事故的发生。并与各燃气企业法人签订了燃气安全生产责任状。

  二、严格执法,认真检查

  我队以燃气管理股为主要排查主体。对下列事项进行了排查:

  1.燃气企业的储罐、输气管道及其他重要设备超期未检或状况不完好的;

  2、燃气企业及站点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经营管制制度,生产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4、液化气销售站(点)没有报经燃气行政主管和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擅自建设和经营的;

  5、燃气运输无准运证,燃气运输工具及其负载的槽罐设备、设施无检验合格证或过期失效的;燃气运输工具带故障运输、超载运输、无证运输和违章卸载的;

  6、生产经营场所消防设施不完善的;

  7、违规给废旧液化气钢瓶充气等方面进行隐患排查。

  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检查组当即严厉指出,制发整改通知书,指导和督促燃气企业按照要求整改。要求燃气企业负责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经营意识,消除麻痹思想,平时要对生产经营场所、设施、消防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事故应急措施及演练进行自检。

  三、发现隐患,督促整改

  我县燃气企业通过排查整治,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业主安全意识有了提高,充装人员安全素质得到加强。但是排查组在深入燃气企业进行燃气安全检查时发现,仍存在两个较普遍的燃气安全问题,一是对少数废旧、超期未检的钢瓶充气;二是较多钢瓶进出站不戴安全帽。针对这些问题,排查组每次都对燃气企业负责人及站点负责人提出严厉批评,对外观陈旧或超期未检的钢瓶进站后必须禁止上充装台充气,及时撤下送往质监技术部门进行安全检测,对钢瓶进出站必须戴上安全帽,绝不能马虎大意。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我队将燃气安全知识制成展板的形式,张贴于各主要道口、街道、社区等进行宣传;将各种燃气安全知识编成通俗易懂的短信息,通过移动、联通公司以温馨提示的方式发给移动电话用户;通过电视、换纸等媒体进行燃气安全宣传。

  通过排查,有效的消除了燃气企业、站点存在的安全隐患,保证了城区居民的生产生活安全,为“平安威宁”的创建起到了积极作用。

燃气安全会议的发言稿篇4

  为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提高燃气行业和广大用户的安全防范意识,我办于2011年4月18日会同市质监局、市消防大队,并邀电视台、新闻中心的有关人员就我市燃气安全防范、燃气安全宣传工作,对恩施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恩施民生天然气有限公司以及五家石油液化气充装站的安全工作进行了安全的检查,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对长输管线的巡查及记录落实情况;

  2、抽查实施《城镇燃气技术规范》的现状;

  3、检验城市燃气维修、抢险组织、人员的应变能力及维修、抢险设施装备情况;

  4、超期钢瓶的送验状况;

  5、天然气门站、石油液化气充装站的安全管理问题;

  6、对已销售的石油液化气的安全管理情况。

  二、值得肯定的几个方面

  (一)各经营单位安全工作:有组织机构、有专人负责、有应急预案、安全值班、各种登记也落实到位;

  (二)消防器材、设施较为完备,均处于正常使用范围;消防巡查记录坚持良好;

  (三)钢瓶送检工作扎实,自今年元月开始至今全市已送检5809只,报废钢瓶200只,大大增强了用户使用的安全性;

  (四)按照我办要求各石油液化气站已开始了对已销售液化气实瓶实行角阀封口管理,此举,既维护了经销单位和用户双方的合法权益,又能防止缺斤短两现象发生,同时有效防止超期未检钢瓶和报废钢瓶的使用。

  三、存在的问题

  这次检查工作,采取了边检查、边整改的方法,查改结合,能够现场解决的就现场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提出整改方案,尽早落实到位,并由相关部门监督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五家石油液化气站存在台称、压力表过期使用,现场已下达了送检通知书。

  (二)液化气运送环节混乱。绝大部分的运输车辆未取得合法的危化品营运证件手续,加之参检单位职能职责的限制,难以实施有效的管理,这就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建议,市安委会报州运管处,加强对危化品运输环节加以监管,妥善解决。

  (三)燃气抢险工作有待于加强。这次检查中,分别对昆仑、民生两个公司的燃气抢险工作进行了抽查,两公司均建立了抢险机构,配备了抢险车辆及附属设施,总的来讲昆仑公司落实较好,队伍快速反应能力强,民生公司则有所迟缓,两公司均存在抢险设施准备不全的问题。因而,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针对性的演练,注重实际,提高现场抢险综合能力。

  (四)位于学院路205号和马鞍山路的中王气站、永鑫气站均存在安全隐患,主要是与单位办公楼、私人住宅楼等建筑的间距不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第8.3.7条款规定。两座液化气站当时的选址和建设,周边无建筑物,符合建站标准,并取得了“城市燃气经营资质证书”,由于城市建设发展迅速,现两站与周边建筑间距严重不足,存在重大隐患,建议政府组织规划、国土、燃气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专题会,重新选择两站建设位置。

  (五)少数天然气用户管线安装不规范,本次检查要求各燃气公司对所有安装人员必须经过《城镇燃气技术规范》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关资质后方能上岗。

燃气安全会议的发言稿篇5

  26日下午,宜兴市召开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推进会议,动员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进一步整治突出风险、压实工作责任,持续提升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市领导马钟、钱伟兴出席会议。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重点为,对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制度落实、设施设备安全运行、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落实隐患整改、依法经营等方面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对居民住宅、工业企业、餐饮场所、企业事业单位食堂等场所全面开展燃气使用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对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管线安全运营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全面排查“黑气点”,加大对无证无照燃气经营点的查处和取缔力度,排查整治液化石油气钢瓶违规运输、跨区域充装等行为,确保从即日起至7月31日,全面实现燃气安全生产长效化常态化管理。

  会上,副市长马钟要求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动真碰硬,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坚决严打黑气经营行为,整治非标器具使用,治理占压管道难题;要聚焦重点,切实提升餐饮场所安全保障,加快推进自闭减压阀等“三件套”安装、“瓶改管”工程两项工作;要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瓶气市场优化整顿,进一步加快收购整合进程,确保安全管理到位,努力做到用气保供不受影响。

燃气安全会议的发言稿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安委会关于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办公室关于开展《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我镇高度重视,积极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 ,现将工作开展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镇高度重视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以镇长**任组长,副镇长**为副组长,镇安办、国土所、村镇规划管理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

  员,增强群众的燃气安全意识,动员群众参与到此次整治活动中来;三是加强管理,从源头预防隐患的发生。

  二、扎实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燃气基础设施和百姓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做好燃气安全保障工作是关系到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为此,在镇会议后,狠抓落实不,各处(委)、村(社区)扎实开展了燃气安全排查工作。排查情况如下:

  (一)**党工委:

  辖区内无燃气经营市场,磨嘴村10社、11社、13社和14社安装了天燃气;**街道天燃气管道太小,目前,正在进行大管道安装工作,均未发现燃气安全隐患。

  (二)子昂街道办事处:

  1.新村宿舍、青年路43号1幢2单元的天燃气管道均有漏气现象。

  2.迎春西路5号门面的棉絮加工房,不按安全要求使用液化气罐,办事处已发出了整改通知书。

  3.德胜社区兴发燃气经营部、黄氏燃气经营部、谭氏诚信燃气经营部均存在转载自经济生活网,请保留此标记安全隐患,办事处已发整改通知书。

  4.新世纪广场四合院的天燃气管道安装规划不合理,燃气管道紧挨配电房,燃气管道接口设置在路口,常被人踩车辗,存在安全隐患,易发生安全事故。

  5.建华街居民陈善舵私拉乱接天燃气管道,已责令其整改。

  6.新阳街28号院内两只燃气计量表锈蚀严重。

  7.三元宫社区部分居民院落铝塑管安装过低,燃气管道阀门有锈蚀现象。

  (三)紫云街道办事处:

  部分酒店和居民用户安全意识不强,对燃气的基本安全使用知识了解不够,个别门面作为生活用房,通风条件不好,存在燃气安全隐患;个别餐馆气瓶离灶台太近,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凉帽山社区三组燃气管道老化、设施陈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四)平安街道办事处:

  1.清家堰社区:原清家堰村1—5组居民用气的主管、分管个别地方裸露已久锈蚀老化严重,总气表、分表也存在不同程度的锈蚀和老化;虽然宏源公司已对社区上报的主管漏气现象进行了整改,但建筑压管、漏气的安全隐患并未彻底消除。

  2.建设社区:原平安路涪绵厂宿舍多只天燃气表腐化、锈蚀;原平安路涪绵厂宿舍总燃气调压气表漏气;丝厂三栋三单元四楼居民反应漏气;安林巷二中宿舍发现天燃气总表严重漏气;人民渠居民普遍反应家庭内部漏气;新阳街建设7队550号至580号居民用气,主管、分管漏气且居民 ……

  [图/文张士凯] 为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安乐、祥和的“五一”黄金假期,4月25—29日,市燃气办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县(区)管道燃气、液化气(点)施工及安全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此次共检查液化气站17个,其中管道气站3个,查出隐患48处,下发整改通知书13份。 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冬季燃气安全管理和灰口铸铁管改造及管道占压清理的通知》和我局《关于开展全市冬季燃气安全大检查活动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城区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排查事故隐患,确保城区冬季燃气供应安全,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聊城城区开展冬季燃气安全大检查活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对象:

  城区管道天然气企业、液化气企业、汽车加气站、液化气瓶装供应站、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和各类燃气用户等。

  二、检查内容:

  (一)管道天然气企业

  1、资料审查:

  1)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2)安全负责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3)巡线巡检、设施设备检测检修和保养、人员值班等记录;

  4)燃气工程审批和竣工验收备案情况;

  5)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包括管道占压情况);

  6)冬季燃气应急预案制定完善和演习活动开展情况等;

  7)入户安全检查及安全用气宣传情况。管道燃气企业要高度重视入户安检工作,认真吸取淄博市“10.14”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入户安全检查及安全用气宣传工作。要召开专门会议对入户安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加大本项工作的人力和资金投入,安排公司每一位燃气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入户检查,要配备燃气泄露探测仪器,做好入户安检工作记录。要列出工作进度时间安排和做好人员分组,任务责任到人,要建立每天一报、每周总结的制度,每天将各入户检查小组详细检查情况汇总后,报送到聊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燃气管理办公室,每周对本周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送至燃气管理办公室。

  2、现场检查:

  1)经营场所、场站设施、管网维护等现场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是各类燃气储存、输配设施以及强检的压力容器、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报警系统、消防器材、避雷设施等设备完好和安全运行情况以及燃气设施重点部位的防冻措施执行情况);

  2)燃气工程建设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3)入户安全检查和宣传现场情况等。

  (二)液化气企业和汽车加气站

  1、资料审查:

  1)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2)安全负责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3)燃气设施设备检测检修和保养、人员值班等记录;

  4)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

  5)冬季燃气应急预案制定完善和演习活动开展情况等。

  2、现场检查:

  经营场所、场站设施等现场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是各类燃气储存、输配设施以及强检的压力容器、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报警系统、消防器材、避雷设施等设备完好和安全运行情况以及燃气设施重点部位的防冻措施执行情况)

  (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

  1、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2、用户维修登记记录;

  3、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燃气燃烧器具检测和备案情况。

  (四)市场检查:检查清理燃气市场违法违规经营和供应行为(重点是液化气供应站点的库存量、钢瓶储量、销售和使用情况以及清理整顿非法充装、倒灌倒气行为),按照行政执法程序进行。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燃气管理办公室和市政工程质监站每周安排一天对燃气市场进行执法检查。

  三、检查方式:审查企业安全管理各类档案资料、证件手续,对企业场站、管网、工程和燃气用户等现场进行检查。

  四、检查分工:企业资料方面由检查组全体人员共同查看;入户安全检查情况(包括每天调度、每周总结及抽查入户安全检查现场情况等)由窦传栋和任家伟负责,采取跟随燃气企业入户安检或抽查燃气企业入户安检及宣传情况的方式进行;燃气工程安全管理、燃气器具备案管理和安装维修企业检查由裴军和王金禹负责;燃气管网设施设备维修保养情况由陶杰和刘晓光负责;燃气市场执法检查由检查组全体成员参加。

  检查组人员组成:

  组 长:马 林 聊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副局长

  副组长:王福海 局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成 员:窦传栋 局燃气管理办公室科员

  裴 军 局燃气管理办公室科员

  陶 杰 局燃气管理办公室科员

  荆 涛 局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科员

  任家伟 局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科员

  王金禹 局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科员

  刘晓光 局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科员

  五、日程安排:

  23日检查聊城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及下属厂站、在建工程,并不定期抽查入户安检情况、燃气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和燃气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情况;24日检查天天、孟达液化气站,并不定期抽查;25日检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每周安排一天对城区燃气供应市场进行执法检查,具体执法检查时间根据工作安排随时确定。为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提高燃气行业和广大用户的安全防范意识,我办于2011年4月18日会同市质监局、市消防大队,并邀电视台、新闻中心的有关人员就我市燃气安全防范、燃气安全宣传工作,对恩施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恩施民生天然气有限公司以及五家石油液化气充装站的安全工作进行了安全的检查,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对长输管线的巡查及记录落实情况;

  2、抽查实施《城镇燃气技术规范》的现状;

  3、检验城市燃气维修、抢险组织、人员的应变能力及维修、抢险设施装备情况;

  4、超期钢瓶的送验状况;

  5、天然气门站、石油液化气充装站的安全管理问题;

  6、对已销售的石油液化气的安全管理情况。

  二、值得肯定的几个方面

  (一)各经营单位安全工作:有组织机构、有专人负责、有应急预案、安全值班、各种登记也落实到位;

  (二)消防器材、设施较为完备,均处于正常使用范围;消防巡查记录坚持良好;

  (三)钢瓶送检工作扎实,自今年元月开始至今全市已送检5809只,报废钢瓶200只,大大增强了用户使用的安全性;

  (四)按照我办要求各石油液化气站已开始了对已销售液化气实瓶实行角阀封口管理,此举,既维护了经销单位和用户双方的合法权益,又能防止缺斤短两现象发生,同时有效防止超期未检钢瓶和报废钢瓶的使用。

  三、存在的问题

  这次检查工作,采取了边检查、边整改的方法,查改结合,能够现场解决的就现场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提出整改方案,尽早落实到位,并由相关部门监督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五家石油液化气站存在台称、压力表过期使用,现场已下达了送检通知书。

  (二)液化气运送环节混乱。绝大部分的运输车辆未取得合法的危化品营运证件手续,加之参检单位职能职责的限制,难以实施有效的管理,这就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建议,市安委会报州运管处,加强对危化品运输环节加以监管,妥善解决。

  (三)燃气抢险工作有待于加强。这次检查中,分别对昆仑、民生两个公司的燃气抢险工作进行了抽查,两公司均建立了抢险机构,配备了抢险车辆及附属设施,总的来讲昆仑公司落实较好,队伍快速反应能力强,民生公司则有所迟缓,两公司均存在抢险设施准备不全的问题。因而,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针对性的演练,注重实际,提高现场抢险综合能力。

  (四)位于学院路205号和马鞍山路的中王气站、永鑫气站均存在安全隐患,主要是与单位办公楼、私人住宅楼等建筑的间距不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第8.3.7条款规定。两座液化气站当时的选址和建设,周边无建筑物,符合建站标准,并取得了“城市燃气经营资质证书”,由于城市建设发展迅速,现两站与周边建筑间距严重不足,存在重大隐患,建议政府组织规划、国土、燃气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专题会,重新选择两站建设位置。

  (五)少数天然气用户管线安装不规范,本次检查要求各燃气公司对所有安装人员必须经过《城镇燃气技术规范》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关资质后方能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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