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按“米”收费] 高速公路收费口限高多少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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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司机杨南没有想到,在安徽和河南交界处,他拐了一个约20米的“U型弯”,竟被收费20元钱。“一米路一元钱,这贵得也有点太离谱了吧?”      不久前,杨南从山东去河南办事,当他驾车沿着连霍高速行驶至河南永城市时,原本应从这里下高速的他却因天黑加之路况不熟,而“下错了一次高速路口”,后来行驶到了河南永城动检站。
  永城市位于河南省最东部,是隶属于河南省省辖的一个县级市,地处河南、山东、江苏、安徽四省交汇处,素有“豫东门户”之称。杨南说,他最初想的是从下一个路口掉头返回,但当观察到不远处高速公路收费站附近的隔离带“有缺口”,似乎可以直接绕行时,他改变了主意。
  被跨省“照顾”的20元
  杨南走到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窗口前把自己的情况简要说明了一下,并咨询能否直接绕行,得到的答复是不能穿越隔离带绕行,但可以从收费站的出入口绕行。
  杨南一听十分高兴,“这管理太人性化了!”于是,他按照高速公路收费员所说,从收费站的入口逆行出去,拐了一个“U型弯”,从另一侧的收费站入口重新进入高速公路。
  但他没想到的是,在重入连霍高速公路时,被要求缴纳过路费“20元”。“我就调个头,这么短的距离,也就20米吧,收20元过路费,太贵了吧?”杨南质疑。
  但收费员告诉他,这价格是安徽省物价局核准的,“不能讨价还价”。而且,这已经“照顾”他了,因为按正常情况,他只能从下一个高速路口调头返回,过路费同样是20元,他还得搭上几十公里的油钱和时间成本。
  杨南这才注意到,眼前的这座高速公路收费站已经变成了安徽境内的收费站,自己一不小心竟“被跨省照顾”了。
  一番争执之后,杨南被提醒,在高速公路收费站滞留时间太长,“快要超时了,超时还要罚你的款”。无奈之下,他缴纳了20元钱。
  “天价调头费悖论”?
  杨南出示给记者的高速公路收费发票显示,收费单位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收费站址为“皖豫省界→皖豫省界”,收费项目为“车辆通行费”,车型为“客车一类”,收费金额为20元。
  “我这20米收费20元,合一米一块钱,是高速公路收费标准的2000倍,这是不是天价?”杨南质疑。
  通常而言,中国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为小汽车平均每公里收费0.5元左右。不过,记者了解到,由于收费年限和收费标准制定权下放给了地方政府,现实中中国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并不统一。如轰动一时的“天价过路费案”中就显示,郑石高速大型货车的收费标准相当于京石高速的3倍、京津塘高速的6倍。
  那究竟皖豫省界安徽收费站的这一“20元”收费是否合理呢?
  记者就此拨打了安徽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的96566客服热线,一名客服人员在听完记者的陈述后表示,“按规定逆行出入收费站是不允许的。”就收费标准她表示“U转20分钟之内收费是20元。这是安徽省政府规定的。具体情况可以问物价局。”
  杨先生所遇到的情况是依照[皖交财200745号文件]制定的标准收取“U行”通行费的,而制定此项收费标准的目的,主要是针对一些车辆倒卡等投机行为。
  杨南告诉记者,在和收费员理论的过程中,他了解到,按规定他“U型弯”逆行重新进入高速公路的确是不允许的,“收费员和我说,本来这个通道只提供给收费站的员工及交警等使用,那允许我调头然后收费是不是故意设套让我违章?”他更质疑,“收费站的员工凭什么享有随意逆行的特权?”
  在杨南看来,皖豫省界安徽收费站收取的“天价调头费”是一个悖论,“要么你不让我调头,要么你就按正常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来收取费用。”
  记者随后又拨打了安徽省物价局的电话进行咨询,但对方表示皖豫省界的安徽收费站地属亳州,建议记者咨询亳州物价局。亳州物价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具体情况需要将高速路收费发票寄到亳州物价局,查实处理后才能给予答复。”她同时表示,“相关的收费标准在收费站都有公示。”但当记者就安徽高速集团客服所说的“U转20分钟之内收费是20元”,询问是依据怎样的定价标准时,这位工作人员却说,“这是省物价局的文件规定的。”又把“皮球”踢回到了省里。
  而杨南质疑,“我把高速路收费发票寄到亳州物价局,那我手里不就没有证据了吗?”
  律师:逆行涉嫌违规
  就杨南所遇到的情况,记者采访了山东博骏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俊杰。李俊杰认为,高速路限制“U”行车的主要目的,一是防止联网高速公路中个别车辆利用“U”型行驶,恶意缩短其实际行车距离偷逃通行费,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担心引发相关事故。
  但就杨南的情况,李俊杰认为,这实际上不是“U”行的问题,而是逆行调头,按国家相关规定是不允许的,不光车主有违章的嫌疑,安徽高速收费站也涉嫌违规。
  就“20米收费20元”高速收费问题,李俊杰表示,从收费站出具的发票来看,这一收费项目本身没有太大问题,收费站的这一收费也必然是公示的。但真正的问题中国高速公路收费只是“表面的透明”。收费标准的制定、核准却不够透明,因为相关权力在地方政府手中,而收费标准的制定、核准缺少公众参与。
  李俊杰认为,在中国高速公路相关制度改革的进程中,相关方面应注意引导公众参与到相关的决策中来,使高速路成为消费者的“满意路”。
  高速公路收费问题已成为社会焦点
  近年来,关于高速公路收“天价过路费”、“天价调头费”的报道屡上报端。高速公路收费问题已成为社会的焦点问题之一。
  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省监察厅副厅长孙继业就呼吁“降低高速公路收费标准”。他表示,收费公路存在种种问题,增加了经济运行成本,加重了民众负担,影响了通行效率,“不痛下决心,不从制度上进行根本改革,是不可能解决的”,“要让公路真正姓‘公’,让公路真正成为‘顺心路’,成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连心路’”。
  实际上早在去年两会上,他就曾“炮轰”中国高速公路收费制度。孙继业引用了世界银行的研究报告数据说,中国的高速公路通行费是全世界最高的之一。2010年,各省路费日均进账均超千万,19家路桥上市公司毛利率高达59%,成为最暴利的行业之一。高速公路成为“高价公路”。目前我国物流成本占GDP的18%左右,比发达国家高80%,其中过路费占运输成本的三分之一。为降低运输成本,不少车主违规超载,导致交通事故频发,给人民生命安全造成严重伤害。
  孙继业建议,在全国范围内应对收费公路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整顿,凡不符合国家规定设置的、还清贷款本息的、超过收费期限的收费站点必须拆除;符合规定需保留的收费站点,重新核定收费期限和收费标准,并进行公示,彻底杜绝乱设收费站点的做法。
  而记者近日也获悉,自去年高速公路收费大清理以来,交通运输部已着手研究一些高速公路收费利润率过高的问题,并希望通过调整《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改《公路法》等法律法规,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
  从去年6月份开始,由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新闻办和交通运输部五个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了全国收费公路的专项清理工作。各个省区市已经在去年年底之前相继向社会公布各省摸底的结果。
  一些“天价收费公路”暴利收费公路等现象也随着大清理逐渐浮出水面。以大众熟知的首都机场高速公路为例,首都机场高速公路总投资11.65亿元,至2005年底已收费32亿元。据媒体估算,到收费期满的2026年底,其还将收费90亿元。
  据中国高速公路收费调研分析报告,大多数已经转让经营权的高速公路效益很好,但是政府没有给这些投资商合理回报做出一个界定,导致一些高速公路暴利收费的情况仍大范围存在。
  截至去年11月,全国有收费公路的所有省份均已公布收费公路调查摸底结果。通过查询,除西藏无收费公路外,其他30个省市收费公路累计债务余额近2.3万亿元,收费公路2010年收费额为2859.4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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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www.zhangdahai.com/xindetihui/dushubiji/2019/0318/204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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