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现场会上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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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在我省流动人口清查验证工作进入到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开得很好,很及时。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同志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介绍了工作经验,现场参观了平鲁区、朔城区、南郊区的具体做法,与会同志很受启发,对今后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

  今年3月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查验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以来,在各级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省流动人口计生清查验证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和进展。截止6月底,全省共调查登记流动人口207.25万人,其中,流入人口107万,流出人口100.25万人;流动人口验证率达90%,持证率由年初的不足10%,提高到38.63%;各地为流动人口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万份,查环查孕4.41万例。成绩来之不易,借此机会,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大家表示诚挚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应该看到,全省流动人口计生清查验证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一些地方清底工作不深不细,死角较多。去年底,全省流动人口总数为401.96万人,而截止6月底,各地登记的流动人口仅为207.25万人。其中,太原、阳泉、长治市数据相差较大。二是流出人口底数不清,管理服务薄弱。多数流出地与流入地没有流动人口的联系方式,不清楚其生育、节育情况,难以落实相应的管理服务措施。三是流入人口持证率低。目前,全省流动人口持证率为38.6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与今年全省流动人口持证率达70%的目标任务有很大差距。四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滞后,流入的已婚育龄妇女技术服务率仅为33.18%。五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不健全。目前,阳泉市、吕梁市、临汾市和运城市人口计生委还未设立相应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科(室),没有配备专职人员。在省人口计生委调查的24个县(市、区)中,设有专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仅有2个县;
在各地社区,基本没有计划生育专职工作人员,工作由社区主任或副主任兼任。对于这些问题,各地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解决。

  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全省流动人口计生清查验证工作应于7月底结束,但从目前的情况看,各地进展并不平衡,一些地方还有较大差距。因此,为防止走过场,务求取得实效,省流动人口计生清查验证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决定,此项工作延迟至9月底结束。各地务必抓住这两个月的有限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集中攻坚。在此,我强调几点:

  一、咬定目标,攻坚克难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查验证工作是今年的重头戏,也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工作。各地一定要咬紧牙关,克服困难,在9月底以前,彻底完成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查验证工作。工作量大的地方,要加强力量,集中攻坚;
已基本结束的地方,要查遗补漏,不留死角;
所有的地方都要进行“回头看”,精益求精,确保工作质量,切实把所有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特别是生育、节育情况摸清查实,登记建档,纳入常住人口管理服务范围。

  在清查验证过程中,要认真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查证、验证工作,提高持证、验证率。各级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要联合执法,对使用未持有《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口的单位、个人要下达书面督办《婚育证明》通知,并组织力量及时督查;乡镇(街办)对提出办理《婚育证明》且手续齐全的流动人口,要即时办理,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办或缓办。

  二、强基固本,规范管理

  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关键在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各地要推广朔州市的经验做法,通过流动人口计生清查验证加强社区建设,通过社区建设推动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工作,形成良性互动的局面。省里决定从今年起,连续5年开展“全省创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示范县、示范社区活动”,创建方案已经下发。各地要以创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示范县、示范社区活动为载体,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和农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规范管理和优质服务。

  当前各类型企业在人口计生问题上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职工超生现象时有发生,对此,各地要引起高度重视。不管什么类型的企业,都必须严格实行属地管理,落实企业负责人计生管理责任制,把人口计生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在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和企业,要充分发挥社区自治组织、计划生育协会等非政府组织和劳务市场、集贸市场、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拓宽信息、管理和服务渠道,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三、综合治理,齐抓共管

  做好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工作,综合治理是关键。实践证明,凡综合治理、综合协调力度大的地方,工作就富有成效;
反之,工作难有起色,也难以建立起长效工作机制。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从全局出发,认真履行职责,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各级流动人口计生清查验证工作领导组要发挥好作用,协调各相关部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各级综治部门要牵好头,定期召开例会,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通报情况,查找问题,制定措施,解决好制约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的矛盾和问题。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主动沟通协调,争取支持配合,促进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在这两个月的时间中,各地要加大督查力度,尽快组织由综治部门牵头,公安、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民政、建设、人口计生等部门参加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查验证工作督查组,加强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督查结果。对领导重视、工作进展较快的要予以表扬;
对工作推诿拖延、进展缓慢的,要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进。这项工作基本结束后,要评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省里将予以表彰。

  四、建章立制,提高水平

  清查验证不是目的,关键是建章立制,规范运作,提高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水平,当前,要建立以下几个方面的制度:

  第一,建立完善现居住地和户籍地协调配合管理制度。对于流动人口,现居住地和户籍地要树立全局观念和“一盘棋”思想,做到两地各负其责、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配合,建立“双向管理”协作制度,重点有三个方面:1、流动人口信息定期通报制度。以后每逢双月的上旬为流动人口信息交换日期,流入流出地都要将了解的信息及时反馈对方。无论流入地还是流出地,索要流动人口信息的,都要尽快予以反馈。2、《婚育证明》督办协调制度。不论是省内还是省外的流动人口,流出地只要收到流入地发出的督办和催办《婚育证明》通知书,必须积极配合,按期办理有关证明。3、落实政策互相协作制度。对流动人口落实节育措施和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流入流出地必须互相配合,不得互相扯皮推诿。

  第二,建立流动人口登记建档、统计上报制度。村居(社区)要及时掌握流动人口特别是育龄妇女的婚、孕、育及节育信息等情况,与各有关部门加强联系,把流动人口纳入现居住地的管理,建立与常住人口一样的表薄卡管理制度。

  第三,建立优质服务工作制度。要实行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对流动人口中的已婚育龄群众特别是一孩未上环、二孩未结扎以及政策外怀孕的要实行重点管理,跟踪服务,通过耐心细致的宣传教育,使他们及时落实长效节育措施或补救措施。对不符合政策生育的,要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要把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妇女纳入即将在全省开展的“关爱妇女健康、免费普查服务”行动之中,免费为他们提供优质的生殖健康服务。

  五、强化责任,加强领导

  今年,全省流动人口计生清查验证工作已列入省政府的责任目标管理,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重视起来。一是要转变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希望各级各部门要正确履行职责,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实实在在地把这项工作抓在手上,并努力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二是要把流动人口清查验证工作作为本年度当地综合治理、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考核力度,兑现奖惩。三是各级政府要想方设法,解决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机构、编制问题,落实人员报酬,使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有人管理、有人服务,确保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同志们,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任重道远。希望大家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知难而进,奋力进取,努力把我省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建设和谐做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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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www.zhangdahai.com/xindetihui/qunzhongluxianxindetihui/2021/0223/1387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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