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为党旗增辉、为发展服务、为百姓造福”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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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为党旗增辉、为发展服务、为百姓造福”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省委提出的“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市委决定,集中一年时间在全市开展“为党旗增辉、为发展服务、为百姓造福”(以下简称“三为”)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的意义

2011年是庆祝建党90周年、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一年,<莲山课 件>也是实施“十二五”开局、加快推进西安(咸阳)国际化大都市建设的关键一年。开展“三为”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既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创先争优活动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实现强市富民目标,以实际行动庆祝建党90周年的现实需要。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三为”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发展意识和服务意识,立足岗位,转变作风,突出实践,有所作为,促使全市上下党性意识大增强,服务效能大提升,发展环境大优化,民生福祉大改善。

二、主要内容

(一)为党旗增辉。围绕庆祝建党90周年这件大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宗旨意识,强化使命感和责任感,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热情和创新精神,围绕本职工作创先争优,努力达到“五个好”、“五带头”的目标,以优异成绩为党旗增辉,为时代添彩。

(二)为发展服务。围绕加快咸阳发展这一要务,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立足职能促发展,立足岗位创一流,找准本地区、本部门在加快发展、改善民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发展目标,找准工作定位,提升服务质量,推进工作落实,为加快发展献计出力。

(三)为百姓造福。围绕改善民生这一重点,教育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先的理念,扎实推进民生工程,切实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好事,让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三、方法步骤

(一)集中教育阶段(2月9日-3月8日)

1、宣传动员(2月9日-2月15日)。春节过后,召开全市“三为”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对主题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及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迅速召开“三为”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做好思想发动,进行动员部署,并于2月15日前将活动《实施方案》和动员情况报市委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集中学习(2月16日-2月22日)。按照“宗旨意识、发展意识、服务意识”三个专题,采取专题辅导为主、个人自学为辅的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市委五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和中、省、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等文件。通过学习,使全体党员干部明确目标,理清思路,增强加快发展、服务群众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进一步创新学习形式,通过举办报告会、演讲比赛,召开座谈会,参观革命遗址、新时期先进典型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增强学习效果。要坚持把学习贯穿于活动始终,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明确分工,搞好重点辅导。学习要有辅导、有记录、有体会,达到内容、时间、人员、效果“四落实”。

3、对照检查(2月23日-2月28日)。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对照“三为”要求,采取领导点、自己查、群众提等方式,深入查找宗旨意识、发展意识、服务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明确工作目标,制定整改措施。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根据对照检查和征求意见建议情况,形成对照检查材料,并广泛征求上级党组织、下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职工群众以及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4、公开承诺(3月1日-3月8日)。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要围绕落实“三为”要求,<莲山课 件>立足各自实际和工作职责,针对影响发展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结合对照检查情况,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进行公开承诺。党员干部要结合岗位实际,就履行职责、服务发展、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公开承诺。各县市区、各部门承诺事项经市委“三为”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咸阳日报》、市电视台及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党员干部的个人承诺,要采取不同方式在本单位和服务对象中进行公示。承诺落实情况将作为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主题实践阶段(3月9日-11月30日)

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要紧扣“三为”要求,以“服务能力有新提升、发展水平有新突破、民生质量有新改善”为目标,采取牵头抓与分头抓、全面抓与重点抓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确保主题实践活动有序推进。各牵头部门既要抓好本部门主题实践活动,又要牵头抓总搞好相关活动任务的推进,促进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1、夯基础,开展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年”活动。以市、县、乡集中换届为契机,大力实施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年”活动,着力增强各级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能力和水平。实施素质提升工程,开展千名农村基层干部大轮训,分期分批对全市2767个村级党组织书记进行“统筹城乡发展”专题培训,全面提升农村基层干部发展产业、服务群众、建设新农村、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实施组织提升工程,深化村级党组织“升级晋档、科学发展”活动,实行一村一策指导、一组一计帮助、一户一法扶持,强化先进村示范带动、中间村巩固提升、三四类村帮扶整建,力争全市一类村、二类村数量在去年基础上实现翻番,三类村减少到40%,全面消除四类村;
按照“一定三有”要求,建立健全村干部报酬和养老保险制度,全面提高村干部待遇保障水平,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
加快乡镇职能转变,优化机构设置,拓展服务渠道,提升服务水平;
继续深化“文明社区、和谐家园”创建活动,扎实推进社区“三有一化”建设,确保年内全部达标;
统筹抓好机关、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学校等领域党建工作,进一步扩大党组织覆盖面,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市委政研室、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工信委)

2、转作风,开展优化发展环境活动。以“转变作风、优化环境、提升效能”为目标,着重解决个别部门大局意识不强、服务质量不高、执法不够规范、办事效率低下以及部分机关干部精神状态不佳、群众观念不强、组织纪律性不严、落实工作不力等问题,严肃查处招商引资、大项目建设、改善民生等方面违法违纪问题和破坏软环境的人和事,牢固树立“抓环境就是抓生产力”的思想,自觉优化投资环境,保障科学发展。(牵头部门:市纪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

3、办实事,开展民生工程推进活动。各级各部门要把改善民生、服务群众作为“三为”创先争优主题活动最大的实践,紧扣发展目标和工作实际,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调结构、强板块、促统筹、惠民生”的要求,积极实施“十大民生工程”,扎扎实实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确保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实施“万人双百三亿”促就业行动,通过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提高城乡群众收入水平。农业、扶贫部门要扎实推进“三告别”和农民增收“三大工程”,帮助群众改善生活环境,扶持产业发展,确保群众搬得出、住得稳、富得快、生活好。民政、卫生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城乡群众生活保障、医疗、养老等方面的问题。教育部门要切实解决学前教育入园难、优质教育资源短缺等问题,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农业局、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

4、促和谐,开展“平安咸阳”创建活动。全面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健全社情民意反映机制,完善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包案、限时办结等制度,妥善解决好在企业改制、土地征用、城市拆迁等方面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开展严打专项整治活动,全面落实治安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全市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让广大群众生活得更舒心、更安全、更幸福。(牵头部门:市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各县市区)

5、暖民心,开展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围绕转变工作作风,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民情大走访”,访民情、听民意、摸实情、解民困,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大慰问生活困难群众、优抚对象、劳动模范、贫困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工作力度,特别是对受灾地区、贫困地区、困难企业的群众,在物质帮扶的同时,注重建立扶贫帮困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根据走访情况,写出民情走访专题报告,提出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突出问题的具体措施。各县市区、各部门大走访情况要以书面形式报市、县“三为”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部门:市直机关工委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人社局、各县市区)

6、树典型,开展建党90周年庆祝活动。围绕庆祝建党90周年,集中开展建党90周年成果展、文艺庆典、“唱红歌、赞颂党”、“咸阳发展大家谈”等活动;
开展“升级晋档、科学发展”先进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十先百优”评选表彰等活动,在全市树立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激励广大党员以优异的成绩向建党90周年献礼。同时,成立“三为”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宣讲团,组织各行业的先进典型,开展先进事迹巡回宣讲活动,激发各级党员干部学先进、争优秀的热情,在全市形成比、学、赶、超、加快发展的良好氛围。(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市直部门党委、各县市区)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1、认真自查总结。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对照各阶段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认真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各环节任务是否落实、承诺是否兑现、制度是否健全、年度工作任务是否完成、主题实践活动是否达到预期目的。

2、严格考核验收。将“三为”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并作为各级领导班子研判的重要内容。活动结束后,由市县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各县市区、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对满意度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责令补课,限期整改。

3、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及时将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总结,健全和完善联系群众、民意表达、维护群众权益等制度,形成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市委“三为”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把主题实践活动中取得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进行认真总结提炼,形成制度,推动全市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四、组织领导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市委成立“三为”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副书记高合元担任,副组长由惠进才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惠进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俊哲、姚斌县、洪俊明、王敏、樊自斌、习智万、王春宵、郭群星、康建设担任副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组、督查组和宣传组。综合组组长由王敏担任,督查组组长由康建设担任,宣传组组长由郭群星担任。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精心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和阶段工作安排,具体负责抓好活动的组织实施。主题实践活动各牵头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制定具体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做好实践活动的组织安排,保证活动扎实开展。

(二)分类指导,严格督查。建立各级领导干部和领导小组成员联系点,实行领导点评制度,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集中点评,确保活动质量。实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科室联合包抓县市区、部门督导制度,对活动过程进行全程指导和督查,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各牵头部门要按照阶段要求,制定督查方案,定期对各县市区、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切实把调结构、强板块、促统筹、惠民生的任务落到实处。市委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订督促检查方案,采取全面检查、专项督查、重点抽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加强督促检查,对实践活动不扎实、走了过程的县市区、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时整改。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宣传部门要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开展“三为”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和主要任务,激发和调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报社、电台、电视台、网站要设立主题实践活动专题栏目,跟踪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对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努力营造浓厚的氛围。

(四)突出实践,注重实效。要把主题实践活动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载体,贯穿于加快咸阳发展的全过程,把主题实践活动与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相结合,与改善民生相结合,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将主题实践活动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用科学发展的实绩检验主题实践活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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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www.zhangdahai.com/gerenwendang/ziwojieshao/2021/0416/2452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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