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扫黑除恶对照检查材料(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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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扫黑除恶对照检查材料(13篇)党支部扫黑除恶对照检查材料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自查报告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平安是第一要务,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支部扫黑除恶对照检查材料(13篇),供大家参考。

党支部扫黑除恶对照检查材料(13篇)

篇一:党支部扫黑除恶对照检查材料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自查报告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平安是第一要务,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政府统一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集中打击整治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从“打黑”到“扫黑”让“严打”变“常打”,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现将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为落实全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县委、政府政府的统一部署,召开了扫黑除恶动员会,中心领导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需要,成立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由XXX任组长,XXX任副组长,XXX为成员,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切实形成扫黑除恶整体工作合力,为该项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

  一、领导重视。在会上,XXX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明晰了黑恶势力的重拳打击范围,倾向性问题,及时发出预警并全程跟踪处理,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发现问题苗头要立即上报和及时制止,并要求全体人员提高警惕,增强风险意识,避免发生涉及我中心职能管理范围的涉黑涉恶事件。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要从提高政治站位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工作,敢于打击、敢于斗争。

  二、广泛宣传。通过悬挂横幅、LED电子显示屏、小区物业张贴通告等多种方式向小区居民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参与方式、举报奖励规定,有效提升这场人民战争效果。

  三、积极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发挥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等优势、积极对阻挠房屋征收、阻挠工程项目积极建设、恶意欠薪等容易出现黑恶案件进行排查,同时,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箱和联系电话,对社会公开便于投诉举报,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有力地震慑黑恶势力。

  目前,我局积极与区扫黑办加强对接,做好资料收集与上报,使扫黑除恶斗争取得实效、形成常态,深入调查精准摸排,突出重点精准打击,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国资工作环境,促进XX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篇二:党支部扫黑除恶对照检查材料

  扫黑除恶专项整改情况报告3篇(篇六)扫黑除恶落实整改情况报告

  扫黑除恶专项整改情况报告3篇(篇六)按照__区扫黑办《关于通报省督导组在全市区督导组工作汇报会中指出的存在问题的通知》(__扫黑除恶办[__]7号)要求,针对省督导组指出的问题,我街道认真对照,并结合实际进行了自查,现将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1.街道各单位政治站位不够高,思想认识不到位,扫黑除恶斗争存在“上热下冷”现象,各部门未能积极行动起来。

  2.摸排工作不深入,线索排查工作力度不够,排查方法落后单一。

  3.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宣传形式和内容单一,宣传覆盖面不广,群众知晓率不高,距离家喻户晓还有不小差距,未达到全覆盖、无死角的状态。

  二、整改措施1.提高政治站位,形成上下“一条心”,把扫黑除恶上升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政治安全的高度,形成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全力协作的一盘棋工作格局。加强对辖区单位督导,提高辖区单位的积极性,对推诿扯皮、畏难厌战、消

  极怠工的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通报,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严肃问责。

  2.全方位深入摸排,掌握线索。将摸排线索责任层层压实到街道各部门和各社区居委会。按照干部包户原则,充分依托综治网格信息化平台,做到不漏户、不漏人、不漏企业、不漏单位,全面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充分利用科技手段、依托各种情报信息系统,对信访举报、网络舆情、涉黑涉恶案件、涉黑涉恶人员、嫌疑对象等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对因工作不力、排查不出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而被群众举报或被上级督办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加强宣传“全覆盖”,营造浓厚氛围。一是街道将加印“致全市人民群众的一封信”10000份,派发到辖区内企业、单位、居民户等,做到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全街居民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二是依托“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平台,联合驻点律师在辖区开展全覆盖扫黑除恶宣讲活动,针对10类打击重点,广泛宣传举报奖励政策,动员群众主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是充分发挥各居委公众号和微信工作群作用,形成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相互呼应、网上网下同步推进的立体宣传格局,最大程度挤压黑恶违法犯罪活动的生存空间。4.加强部门沟通,完善联席制度。充分发挥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牵头、指导作用,加大与各部门的相互协作,加强与派出

  所、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所、房管所、车站、批发市场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完善联席制度。加大召开研讨会频率,研讨分析交流经验,信息互通,扩大线索排查的广度、深度、精度,实现资源共享。建立健全合力打击扫黑除恶的长效机制,形成齐心合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格局。

  (篇七)近日,我镇深入贯彻落实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议精神,认真分析当前形势,研究部署__年全镇政法工作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零容忍”的态度,出重拳、下重手,力争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阶段。

  一、领导重视到位,做到有力度。为了组织好此次专项斗争,我镇成立了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纪委书记、组织委员等为成员,确保我镇扫黑除恶工作有专班、有专人。二、综合协调到位,做到抓有合力。全面动员、多方协调,将工作全面铺排。协调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快速落实方案,尽快采取行动,将行动落到实处,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切实抓好组织协调工作,通过办点干部、各村(社区)村干部上户宣传,将扫黑除恶会议精神和相关要求传达到位;逐村逐组逐户进行摸排,掌握相关线索。三、宣传引导到位,做到有声势。

  通过会议、标语、横幅、喷绘等宣传中央扫黑除恶精神,努

  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提高党员干部对扫黑除恶斗争的知晓率

  与参与率,在全镇形成浓厚的扫黑氛围。后期还将通过村村响、

  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短信、发放入户宣传资料等方式,在全镇

  形成扫黑除恶的强大声势。

  (篇八)区扫黑办:

  根据《关于印发<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三、全方位深入摸排,掌握线索。将摸排线索责任层层压实到街道各部门和各社区居委会。按照干部包户原则,充分依托综治网格信息化平台,做到不漏户、不漏人、不漏企业、不漏单位,全面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充分利用科技手段、依托各种情报信息系统,对信访举报、网络舆情、涉黑涉恶案件、涉黑涉恶人员、嫌疑对象等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对因工作不力、排查不出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而被群众举报或被上级督办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部门沟通,完善联席制度。充分发挥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牵头、指导作用,加大与各部门的相互协作,加强与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完善联席制度。加大召开研讨会频率,研讨分析交流经验,信息互通,扩大线索排查的广度、深度、精度,实现资源共享。建立健全合力打击扫黑除恶的长效机制,形成齐心合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格局。

篇三:党支部扫黑除恶对照检查材料

  李典村位于李典镇集镇中心东南部,由原李典村、朱家村、大兴村、裕民村四个自然村合并而成,村两委工作人员共计13人。村域面积5.75平方公里,辖35个村民小组,划分为四个网格,现有人口3922人、1110户,耕地面积3200亩。有低保户1户,有低收入农户5户。村党总支部下辖2个基层党支部(农业农村支部、青年创业支部),总数129人。

  一、响应党委号召,聚力村级经济发展2021年初,镇党委提出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持续健康发展”的号召。我村积极响应,努力通过多种途径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一是优化固定资产。通过两年多时间,共优化了固定资产(厂房)7处,我村现有集体厂房4622㎡,2021年底收取租金16.75万元,通过资产优化,2021年底租金收入达到22.4万元。同时,优化租金模式。经村两委商议,将发包模式改为竞租模式,将以往以单间为单位收取租金改为以平方收取租金,有效提高了租金收入。二是发展特色农业。改变以往单一的农业发展模式,集中精力发展高效农业、特色农业。目前初见成效的新型农业项目有:生态果园、水蛭养殖园、百草源牧业、新经典田园等。今年年初,村集体投入30万元在百草源牧业新建标准化羊舍,这些项目去年为我村增加集体经营性收入3.16万元,今年预计新增6万元。同时,试水乡村旅游体验服务。依托村内现有农业产业资源,尝试以各新型农业项目为基础,发展农村绿色生态观光旅游,前期与小骆驼、扬州日报小记者、扬州青旅等多家旅游公司合作,成功举办了多次亲子游活动,既满足了城市家庭到农村参与体验式旅游的心理,又为村里增加了收入。三是发展物业经济。2021年,村两委发掘周边市场需求,创办了扬州市便民物业有限公司和扬州市长泽物业有限公司,主动承接了镇区农贸市场、市民广场保洁,光阳花苑小区、光阳春和苑小区、富民四期五期安置小区管理等多项物业业务,去年增加集体经营性收入5万元,今年有望增加到8万元。四是打造特色品牌。我们李典镇有不少的特色农产品,羊奶、稻鸭米、草鸡蛋、蜂蜜、香菇、葡萄、水蜜桃、多肉植物等等,基本上可以说是一村一品。为实现李典农产品品牌战略,服务于李典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我们成立了“扬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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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典农园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归整了李典全部的特色农产品,统一注册商标,实现线上线下销售,注重打造品牌效应,带动村内村外群众的农特产品销售。目前项目正在进行整体装修,预计明年可增加集体经营性收入10万元。

  这两年通过村两委共同努力,我们李典村的集体经营性收入由2021年底的26.8万元增长到2021年底的51.2万元,2021年底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有望突破60万元。

  二、净化社会风气,构建融洽和谐环境发展是硬道理,一个和谐融洽的村庄环境是基础。一直以来,村党总支充分发挥基层战斗堡垒作用,将淳朴民风、教化百姓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着力为发展经济营造和谐氛围。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村两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镇党委政府部署要求,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民生工程来抓,意识强、推进快。一是强化组织保障。专门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以村党总支书记为组长,村委会主任为副组长,村两委成员为小组成员,并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网格细则》,落实全村抓扫黑除恶主体责任和协调责任。同时,镇党委书记王绪林、区委办主任吴龙林等上级党委、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到村走访督导、宣传引导,以实际行动指导我村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引向深入。二是抓好班子建设。一方面,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村两委班子问题自我排查,重点查班子是否运转正常、合心合力;查班子成员是否担当负责、敢于与黑恶势力作斗争;查班子成员是否有涉黑涉恶举报、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通过自查,未发现有班子成员涉黑涉恶或为黑恶势力提供“保护伞”。另一方面,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原主办因年龄较大,已不能胜任岗位职责,根据上级组织部门考察,已于去年9月完成了主办会计的新老交替;为充实村党总支力量,于去年12月经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等程序,选配了书记助理1名;今年4月和6月有两名班子成员到龄退休,村党总支严格执行上级党委“退休不留用”的政策要求,对出现的村干部缺额,已向上级组织部门提出申请,由上级组织部门统一招录,坚持逢进必考。通过以上一系列举措,切实强化班子建设,确保村两委班子成员在带领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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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营造浓厚氛围。以宣传工作打头阵,发放扫黑除恶一封信1100余封,问卷调查200余份,在村、组道路口悬挂宣传横幅累计90余条,张贴宣传、海报350余张。同时,利用微信群、QQ群等网络平台发布扫黑除恶应知应会内容及典型案例,利用每月党员统一活动日对党员普及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召集群众观看扫黑除恶宣传基层行节目,等等。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传播扫黑除恶相关内容,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舆论声势,提高党员群众知晓率,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是形成强大合力。村两委班子成员带头,全体村片干部总动员,与近期秸杆禁烧等重点工作相结合,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大学生村官、党员骨干、村民代表挨家挨户宣传政策,摸排情况。依靠广大群众,公布举报电话,在农贸市场、村委会门前等人流密集地设立举报信箱,设有专人看护,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大胆揭发身边的涉黑涉恶势力线索。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我们采取各种方式,对涉黑线索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村内重点人员进行突击检查,调查农贸市场是否有欺行霸市情况,对辖区内洗浴场所进行细致排查,对赌博风气进行摸索,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必尽”,做到不漏户、不漏人、不漏单位,全面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对“村霸”、“市霸”和宗族恶势力等黑恶犯罪线索一查到底,确保将黑恶势力消除在萌芽状态。

  在前期的宣传发动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存在:如在夜间有搞流动场所开档赌博的现象。群众心理存在害怕被打击报复的想法,不敢及时举报的问题存在。针对这一问题,村里多次召开党员骨干、群众代表会议,反复学习,深刻领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义和目的,同时村两委也公开表明态度,在这次的专项斗争中,村两委就是全村群众的坚强后盾,动员发动群众,大胆揭发。由于我村位于集镇中心的东南部,辖区内有农贸市场1处、棋牌室27家、宾馆7家、浴室1家、足疗店2家,以及镇村结合部的出租户有大量流动人口。为此,我们有侧重点的对这些行业进行了针对性排查,主要查有无黄、赌、毒等恶习,查有无欺行霸市、占道经营等不良行为。我们通过以点带线,由线及面的方式,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力求将我村打造成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强战斗堡垒,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全村党员群众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下一步,我村将坚决以此专项斗争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加强责任落实,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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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步强化自身学习,进一步强化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不断加强组织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和排查力度,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一同推进,使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到最大限度,务必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圆满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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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党支部扫黑除恶对照检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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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扫黑除恶学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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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主要规定在刑法的第294条,共有5款,

  4涉及3个罪名。分别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第1

  5款)、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第2款)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

  6织罪(第3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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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

  10组织犯罪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2月10

  11日,以下简称《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

  12部(以下简称“两高一部”)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座谈会纪

  13要》(2009年,以下简称《2009纪要》)和《全国部分法院审理黑

  14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2015年,以下简称《2015

  15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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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涉及到的相关问题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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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一、什么是黑社会性质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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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2324根据刑法第294条第5款的规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25下特征:262728(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29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以下简称“组织特征”)30(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31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以下简称“经济特征”)32(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33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以下简称“行为特征”)34(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35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36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以下简称“危害性特征”)373839根据《2009纪要》,黑社会性质组织必须同时具备刑法规定的“组40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由于实41践中许多黑社会性质组织并非这“四个特征”都很明显,因此,在具42体认定时,应根据立法本意,认真审查、分析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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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特征”相互间的内在联系,准确评价涉案犯罪组织所造成的社会危害,44确保不枉不纵。454647(一)关于组织特征4849501.关于组织者、领导者、积极参加者和其他参加者的认定515253《2009纪要》指出,黑社会性质组织不仅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54骨干成员基本固定,而且组织结构较为稳定,并有比较明确的层级和55职责分工。一些黑社会性质组织为了增强隐蔽性,往往采取各种手段56制造“人员频繁更替、组织结构松散”的假象。在办案时,要特别注57意审查组织者、领导者,以及对组织运行、活动起着突出作用的积极58参加者等骨干成员是否基本固定、联系是否紧密,不要被其组织形式59的表象所左右。606162根据《2015纪要》,黑社会性质组织应当具有一定规模,人数较多,63组织成员一般在10人以上。其中,既包括已有充分证据证明但尚未64归案的组织成员,也包括虽有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但因尚未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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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到刑事责任年龄或因其他法定情形而未被起诉,或者根据具体情节不66作为犯罪处理的组织成员。676869黑社会性质组织应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并70有比较明确的层级和职责分工,一般有三种类型的组织成员,即:组71织者、领导者与积极参加者、一般参加者(也即“其他参加者”)。72骨干成员,是指直接听命于组织者、领导者,并多次指挥或积极参与73实施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长时间在犯罪组织中起重要作74用的犯罪分子,属于积极参加者的一部分。757677其中,(《2009纪要》规定)组织者、领导者,是指黑社会性质组78织的发起者、创建者,或者在组织中实际处于领导地位,对整个组织79及其运行、活动起着决策、指挥、协调、管理作用的犯罪分子,既包80括通过一定形式产生的有明确职务、称谓的组织者、领导者,也包括81在黑社会性质组织中被公认的事实上的组织者、领导者。828384积极参加者,是指接受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和管理,多次积极参与85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或者积极参与较严重的黑社会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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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6组织的犯罪活动且作用突出,以及其他在组织中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87子,如具体主管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财务、人员管理等事项的犯罪分子。888990其他参加者,是指除上述组织成员之外,其他接受黑社会性质组织的91领导和管理的犯罪分子。929394如何判断行为人是否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实践中,应以行为人与黑95社会性质组织就加入该组织问题达成意思一致作为判断标准比较合96适,而不能以是否履行手续、是否取得组织会籍、是否举行专门仪式97等作为认定的标准。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行为人完成了“参98加”行为:一是就加入犯罪组织问题有明确的约定;二是行为人履行99了加入组织的仪式;三是行为人要求加入,并经该组织或组织头目的100批准或默许;四是虽未履行手续,但已在该组织的领导和管理下实际101参加了该组织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五是行为人开始不知道加入的是102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了解真相后没有退出,并在该103组织的领导和管理下参加了该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刑事审判参104考》第618号案例:陈金豹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10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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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7一般来说,可以将是否举行专门的参加仪式作为重要的认定依据。但108当前的实践中多数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发展成员时并无此类程序,这就109要求审慎地结合以下两个方面来判别被告人是否有参加黑社会性质110组织的行为:第一,是否参与实施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111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生存离不开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而是否参与有112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又是表明被告人与涉案黑社会性质组织之间存113在关系的重要标志。这一点自然是判断参加行为的重要依据。第二,114与涉案黑社会性质组织之间有无相对固定的从属关系。不管怎样,组115织成员在黑社会性质组织中均应具有相对固定的位置,如果与黑社会116性质组织没有任何从属关系,如只是临时受邀或基于个人意愿参与某117起犯罪,即便其参与了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也不能将其认定为是118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员。换言之,如果在黑社会性质组织中找不到可119以对应的位置,就说明被告人与该犯罪组织没有从属关系;如果与黑120社会性质组织的某一成员之间没有服从与被服从、管理与被管理关121系,就不能认定被告人有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刑事审判122参考》第1152号案例:陈垚东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123织案)1241251262.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的主观明知问题127128

篇五:党支部扫黑除恶对照检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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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主要规定在刑法的第294条,共有5款,涉及3个罪名。分别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第1款〕、入境开展黑社会组织罪〔第2款〕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第3款〕。相关司法解释和规性文件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2月10日,以下简称"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以下简称“两高一部〞〕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2021年,以下简称"2021纪要"〕和"全国局部法院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2021年,以下简称"2021纪要"〕涉及到的相关问题主要有:一、什么是黑社会性质组织根据刑法第294条第5款的规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根本固定;〔以下简称“组织特征〞〕〔二〕有组织地通过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以下简称“经济特征〞〕〔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屡次进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以下简称“行为特征〞〕〔四〕通过实施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以下简称“危害性特征〞〕根据"2021纪要",黑社会性质组织必须同时具备刑法规定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由于实践中许多黑社会性质组织并非这“四个特征〞都很明显,因此,在具体认定时,应根据立法本意,认真审查、分析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相互间的在联系,准确评价涉案犯罪组织所造成的社会危害,确保不枉不纵。〔一〕关于组织特征1.关于组织者、领导者、积极参加者和其他参加者的认定"2021纪要"指出,黑社会性质组织不仅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根本固定,而且组织构造较为稳定,并有比拟明确的层级和职责分工。一些黑社会性质组织为了增强隐蔽性,往往采取各种手段制造“人员频繁更替、组织构造松散〞的假象。在办案时,要特别注意审查组织者、领导者,以及对组织运行、活动起着突出作用的积极参加者等骨干成员是否根本固定、联系是否严密,不要被其组织形式的表象所左右。根据"2021纪要",黑社会性质组织应当具有一定规模,人数较多,组织成员一般在10人以上。其中,既包括已有充分证据证明但尚未归案的组织成员,也包括虽有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但因尚未到达刑事责任年龄或因其他法定情形而未被起诉,或者根据具体情节不作为犯罪处理的组织成员。黑社会性质组织应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根本固定,并有比拟明确的层级和职责分工,一般有三种类型的组织成员,即:组织者、领导者与积极参加者、一般参加者〔也即“其他参加者〞〕。骨干成员,是指直接听命于组织者、领导者,并屡次指挥或积极参与实施有组织的犯罪活动或者其他长时间在犯罪组织中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属于积极参加者的一局部。其中,〔"2021纪要"规定〕组织者、领导者,是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发起者、创立者,或者在组织中实际处于领导地位,对整个组织及其运行、活动起着决策、指挥、协调、管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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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犯罪分子,既包括通过一定形式产生的有明确职务、称谓的组织者、领导者,也包括在黑社会性质组织中被公认的事实上的组织者、领导者。积极参加者,是指承受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和管理,屡次积极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活动,或者积极参与较严重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活动且作用突出,以及其他在组织中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如具体主管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财务、人员管理等事项的犯罪分子。其他参加者,是指除上述组织成员之外,其他承受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和管理的犯罪分子。如何判断行为人是否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实践中,应以行为人与黑社会性质组织就参加该组织问题达成意思一致作为判断标准比拟适宜,而不能以是否履行手续、是否取得组织会籍、是否举行专门仪式等作为认定的标准。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行为人完成了“参加〞行为:一是就参加犯罪组织问题有明确的约定;二是行为人履行了参加组织的仪式;三是行为人要求参加,并经该组织或组织头目的批准或默许;四是虽未履行手续,但已在该组织的领导和管理下实际参加了该组织的各种犯罪活动;五是行为人开场不知道参加的是从事犯罪活动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了解真相后没有退出,并在该组织的领导和管理下参加了该组织的犯罪活动。〔"刑事审判参考"第618号案例:金豹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般来说,可以将是否举行专门的参加仪式作为重要的认定依据。但当前的实践中多数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开展成员时并无此类程序,这就要求审慎地结合以下两个方面来判别被告人是否有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第一,是否参与实施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活动。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生存离不开有组织的犯罪活动,而是否参与有组织的犯罪活动又是说明被告人与涉案黑社会性质组织之间存在关系的重要标志。这一点自然是判断参加行为的重要依据。第二,与涉案黑社会性质组织之间有无相对固定的附属关系。不管怎样,组织成员在黑社会性质组织中均应具有相对固定的位置,如果与黑社会性质组织没有任何附属关系,如只是临时受邀或基于个人意愿参与某起犯罪,即便其参与了有组织的犯罪活动,也不能将其认定为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员。换言之,如果在黑社会性质组织中找不到可以对应的位置,就说明被告人与该犯罪组织没有附属关系;如果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某一成员之间没有服从与被服从、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就不能认定被告人有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刑事审判参考"第1152号案例:垚东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2.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的主观明知问题"2021纪要"明确,在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员时,并不要求其主观上认为自己参加的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只要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组织具有一定规模,且是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即可认定。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只要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参加的是由多人组成、具有一定层级构造,主要从事犯罪活动的组织群体,或者该组织虽有形式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但仍是以有组织地实施犯罪活动为根本行为方式,欺压、残害群众的组织,就可以认定其“参加〞行为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刑事审判参考"第618号案例:金豹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犯罪组织成员直接混入国家机关,或者通过合法、非法手段取得某些政治身份,向国家机关进展渗透,以寻求非法保护,也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寻求“保护伞〞的重要方式,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其他特征的应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成心犯罪,但不以行为人明知所组织、领导或者参加的组织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为构成要件。〔"刑事审判参考"第149号案例:容乃胜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相关案例"刑事审判参考"第621号案例:〔军等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认定行为人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不以明确知道组织的黑社会性质为前提。但是,如果行为人事先确实不了解情况,不知是黑社会性质组织而参加,发现后即退出;或者行为人确实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其参

篇六:党支部扫黑除恶对照检查材料

  扫黑除恶专题党课讲稿

  同志们:今天,县委决定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地相关会议精神,结合省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五督导组、地委督导组督导反馈意见建议,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扫黑除恶重点工作,动员全县上下鼓足干劲,强化措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繁荣富庶、文明和谐、幸福美丽新呼玛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刚才,吴军同志传达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武汉推进会议精神和省地贯彻武汉会议精神再动员再部署的具体要求,远海同志代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对下步工作做了安排和部署,我完全同意。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一、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今天上午,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招来,省委书记张庆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检法三长参加,对我省贯彻和落实武汉会议精神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关乎政府执政能力、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关乎县域经济建设,关乎呼玛社会稳定。全县各级干部要强化四个意识,务必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牢牢印在心里,抓在手上,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抓好扫黑除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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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维护好地方社会稳定,保护好群众切身利益。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顺利。

  要清醒的看到,当前我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宣传发动不到位。没有形成社会舆论氛围和高压态势,扫黑除恶声势不够,宣传面不大,没有形成家喻户晓和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的局面。群众对扫黑除恶认识不清,态度不鲜明,对相关政策理解不够,有时存在忍一时风平浪静得过且过的隐忍思想,对揭发检举心存顾虑,害怕打击报复,事后清算,致使知而不言,不敢提供线索,这是我们宣传动员不到位的表现。二是思想认识不到位。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心中还存在黑恶势力与我们相距甚远的错误思想,对扫黑除恶的认识没有上升到足够高度,对社会上的不稳定因素,还浅显的认为是偶然事件、个别案例。当前,我县未打掉一个涉恶团伙,甚至连一个涉恶人员也没有挖出来,是真的没有吗?这与我们各乡镇、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无黑可扫的消极思想、无恶可除的负面认识和无乱可治的错误倾向不无关系。三是线索摸排不到位。有的单位对反映的线索,缺乏更深入的核实探究,了解片面,认定草率。有的部门,对群众多次反映的社会问题、多次发生的不良现象和苗头性倾向,故作不知或反映迟钝,缺乏防范未然的危机意识,等到时态扩大了,掩盖不住了,追究责任了,才后知后觉,开始补救,但为时已晚。全县整体对扫黑除恶的线索排查办法不多,针对性不强,工作不深入、不扎实,有的乡镇和成员单位至今未主动上报过一条问题线索。四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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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部门和乡镇领导干部还存在思想认识不高,责任落实不实,担当精神不足,抓研究部署、督促落实的力度不够的问题。各环节责任落得不实,分工不够明确,部门之间协调联动机制不健全,还没有建立起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对重点人员管控、重点行业领域监管等方面都存在薄弱环节。部分体制内人员走风漏气,纪律不严肃,一些村两委班子村长、书记不论对错,相互拆台,导致惩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力度层层递减。五是追查震慑不到位。部分领导干部对扫黑除恶惩处态度暧昧,往往息事宁人,害怕事态扩大,甚至想着自己的任期内不出事就行,得过且过,缺乏与恶势力作斗争的担当和胆魄。有的部门人情关系较重,人情大于法理,时常能听到我和谁谁认识,怎么抓我就得怎么放了我,谁都不能把我怎么样的猖狂言论,视人情人际为保护伞,视法律为无物。这往往造成了对涉案人员处罚力度不够或没有受到处罚,犯罪成本过低,必然导致难以根除,反复发生。

  在这里我也代表县委、县政府表个态,要始终把扫黑除恶工作作为政府执政的长期性工作来抓,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强基。凡涉及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一经发现,必须严厉打击,绝不放过;凡为黑恶势力提供掩护、保护、包庇的社会人员或公职人员必须严肃处置,绝不手软;凡因麻木不仁、纵容懈怠,造成黑恶势力做大,造成社会危害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必须严肃追责,绝不姑息。我们生活的、热爱的呼玛,是人民群众的呼玛,绝不容许滋生任何损害群众利益的黑恶势力或团伙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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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必须强化责任分工和贯彻落实(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中央和省委、地委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政法机关直接责任和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责任,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任务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以决战决胜的姿态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迅速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压倒性态势。公安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和依法严惩不动摇的方针。各乡镇、各部门要着力加强研究谋划,对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开展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系统性对照检查,切实找准问题短板,深刻剖析根源所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谋划部署,加大推动落实力度,将专项斗争不断引向深入。(二)严格明确组织纪律。政法、监察、公安、教育等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干部队伍,特别是部门分管领导的警示教育,重申组织和工作纪律。对收到的群众举报,要高度重视,反映迅速,核实准确,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不得拖沓迟报,不得编造虚报,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涉案人员提供内部资料,对违反组织和工作纪律的,无论是否造成影响,都要严肃追责,坚决铲除涉黑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要进一步加强督导考核,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每年巡视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对涉黑涉恶线索排查不彻底、打击不得力的要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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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三)严格强化线索处置。各级各部门要紧扣十类黑恶势力,加强

  对本辖区、本领域重点人群,案底人群的集中排查和滚动排查,如实上报问题线索。公安部门要畅通举报渠道,要把威胁基层政治安全、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黄赌毒等黑恶势力确定为打击重点。综治委要组织检察院、公安、教育、市监、市政等部门,深入开展以整治校园暴力和未成年人欺凌案件为主要内容的净化校园专项行动。扎实开展近年来治安案件的梳理和回访,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政法部门要加大举报奖励力度,鼓励群众检举揭发,对举报人以及证人、鉴定人、被害人本人及其近亲属,严格做好保护措施。积极整理好线索收集台账,逐条推进核实查证,及时处置,确保各类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宣传部门要发挥好主阵地、新媒体作用,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积极性,大力营造扫黑除恶有利氛围。

  (四)严格保障办案质量。把将黑社会性质组织及时消灭于雏形或萌芽状态,防止其社会危害进一步扩大作为扫黑除恶工作的主要目标。县公安局、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要建立完善协调联动机制,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甄别筛选,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侦查调查,符合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条件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政法机关要统一执法办案思想,将法治贯穿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过程,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既要防止把黑恶势力当作一般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来弱化处理,又要防止为体现战果将一般刑事犯罪作为黑恶势力犯罪来扩大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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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要以快破案、快起诉、快审判为目标,加快侦查、起诉、审判各环节进度,掀起集中破案打击声势,案件处置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坚决以新战果、新突破、新成效展现专项斗争的决心和力度。

  三、必须做到统筹兼顾和标本兼治(一)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倡廉结合起来。要将治理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查工作内容。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要把打击保护伞关系网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排、同步侦办,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是否暗藏着利益输送的腐败问题和人情交换的作风问题。同时,要严肃查究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执法办案过程中失职渎职的责任。各有关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公职人员,特别是官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的,都要及时移送纪委监委。纪委监委要把黑、恶、乱问题纳入巡察范围,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二)坚持把扫黑除恶与组织建设结合起来。要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深入开展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党组织的总领作用。组织部门要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对群众反映强烈村两委班子和成员的违纪违法线索要严肃调查。对政治素质差、领导能力弱,面对歪风邪气不讲正气、软弱无力的,甚至与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沆瀣(hngxi)一气的,都要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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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调整撤换、及时选优配强,维护基层一团正气。对村级管理混乱、矛盾纠纷突出的,各乡镇党委要加强指导,主动帮助村党组织理清问题、化解矛盾、健全制度,对确属村霸或涉黑涉恶村干部的,或借助家族势力无视国法,不服领导安排,肆意妄为,损害村民利益的,已经核实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坚持扫黑除恶与精神文明创建结合起来。在城镇要重点提升社会治案整体水平,深入推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对网吧、游戏厅、KTV等公共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严禁未成年人出入网吧,集中排查整治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有效管控和化解公共安全风险,积极构建更加完善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在农村要大力推广农村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工作模式,鼓励群众揭发检举,对发现和反应的涉黑涉恶线索,要立即上报乡镇政府,逐级上报县扫黑除恶办公室,不得私自截留。要进一步完善落实村规民约、培育文明乡风,加强对群众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崇法治精神,继承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抵制落后腐朽文化侵蚀,在全县形成崇法尚德、扶正祛邪的良好风气,真正使黑恶势力无处遁形。

  (四)要把扫黑除恶与法治建设结合起来。按照省法制建设年和法执兴安建设相关方案,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行动,集中排查整治治安混乱行业和领域,要把握好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尺度,坚持实事求是,做到该查处的坚决查处,案件不够的也不要上纲上线。要健全完善重点人群动态管控机制,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员、流窜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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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的黑恶势力、邪教组织的监控管理,强化对刑满释放人员、有犯罪前科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的常态化管控,防止这一群体重新犯罪。特别是在校园要加快完善校园周边视频监控点设置,确保无死角全覆盖,重点时段配置校园执勤民警,安保人员必须上岗待命,要强化学生安全教育和教师监管责任,培养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树立正确的品德观,切实保护好学生弱势群体,营造更加健康、安全、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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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党支部扫黑除恶对照检查材料

  2022年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专题汇报材料

  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总结1为认真贯彻上级的决策部署,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整治攻坚仗,观

  凤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扫黑除恶工作列为当年重点工作,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主要任务、时间安排等进行布置。现将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以xx书记为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为副组长,所有中层干部、各村支部书记、场镇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了扫黑除恶工作方案,落实责任,迅速行动,以村为单位,精心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发现涉黑恶行为要及时报告乡综治办、派出所,形成强大合力,坚决打击黑恶势力;

  (三)是要突出重点,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坚决打掉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采取各种手段,打掉各种违法犯罪的嚣张气焰,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创造安定祥和的生活环境。1、严厉打击?两盗一抢?及流氓黑恶势力。2、严厉打击以地称霸、强买强卖、强制服务、扰乱企业正常经营秩序的犯罪行为。3、严厉打击非法上访、非正常上访、聚众闹事、扰乱党政机关办公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规范信访秩序,使合理上访的合理诉求得到尽快解决,非法上访的邪气得到有效控制。4、严厉打击非法集资。5、严厉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犯罪行为。

  二、存在具体问题

  1、个别村、单位对该项工作重视力度还不够。

  3、资金缺乏投入不多。

  三、下步工作打算

  1、强化组织领导,增添工作措施。

  2、严格工作督查考核管理。

  3、加大工作经费投入。

  4、建立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

  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总结2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法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迅速在卫

  计系统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潮,努力营造良好的医患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市卫计委迅速安排部署,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专项行动,具体工作如下:

  一是迅速动员。全市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动员部署会后,市卫计委认真研究领会《xx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提高广大干职工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明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全系统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会,要求各地各单位迅速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干职工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

  二是组建机构、制定工作举措。为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早在xx初市卫计委就成立了以主任书记为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委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委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制定了xx市卫计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对专项行动工作做了明

篇八:党支部扫黑除恶对照检查材料

  扫黑除恶对照剖析材料及整改措施(县局)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遵照有关要求,召开本次扫黑除恶专题民主生活会,下面,我代表县局党委班子进行全面对照检查如下:

  一、对照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对照中央扫黑除恶第某督导组通报的“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组织领导”六个方面为重点,围绕中央督导组补充通报的我县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组织建设”三个方面问题,我们扎实开展了细致深入的对照检查,发现目前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还存在以下五个方面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够深入。

  一是对中央精神领会不够系统深入。各单位虽然对中央扫黑除恶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学习传达,但还不同程度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的现象,对中央精神的领会存在逐级递减问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意识和思想基础还需要进一步巩固。

  入县局扫黑队,就算是完成了任务,没有站在全局高度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

  三是缺乏敢于担当精神。部分单位领导对黑恶势力危害性认识不深,考虑困难多、考虑客观多,缺乏一抓到底、动真碰硬的精神,多满足于上级怎么要求,文件怎么规定,围着“上级”打转,不敢直面矛盾,对于本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的方式方法缺乏创新。

  (二)线索排查不够精准。

  (三)打财断血存在短板。

  查封、冻结恶势力犯罪集团案非法资产与所承办的案件不相匹配,已侦办的某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冻结资金共计不足某某某某元。在办理所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中,由于前期对相关法律条文认识模糊不清,没有先行依法查询、查封、扣押、冻结任何财产,错失了同力推进深挖根治和打财断血的

篇九:党支部扫黑除恶对照检查材料

  扫黑除恶对照剖析材料及整改措施(县局)

  扫黑除恶对照剖析材料及整改措施按照上级统一部署,遵照有关要求,召开本次扫黑除恶专题民主生活会,下面,我代表县局党委班子进行全面对照检查如下:一、对照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对照中央扫黑除恶

  一是线索来渠道不够多,仅仅依靠上级交办和群众举报,截止_月__日,县局共收到各类举报线索共计___条,其中上级交办___条,群众举报__条。

  二是线索核查效率不够高。___条线索中,办结回复___条,未办结___条,办结率49.8,办结率不到一半。

  三是科技手段应用不够好。对涉黑恶线索的排查手段较为传统,不善于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对线索信息进行比对分析^p、串联分析^p,导致线索挖掘深度不够,没有提取更多有价值的信息。

  (三)打财断血存在短板。查封、冻结恶势力犯罪集团案非法资产与所承办的案件不相匹配,已侦办的_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冻结资金共计不足____元。在办理所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中,由于前期对相关法律条文认识模糊不清,没有先行依法查询、查封、扣押、冻结任何财产,错失了同力推进深挖根治和打财断血的

篇十:党支部扫黑除恶对照检查材料

  扫黑除恶专题党课讲稿

  扫黑除恶专题党课讲稿【6页】

  一、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关乎政府执政能力、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关乎县域经济建设,关乎XX社会稳定。全县各级干部要强化“四个意识”,务必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牢牢印在心里,抓在手上,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抓好扫黑除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XX委、地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维护好地方社会稳定,保护好群众切身利益。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顺利。

  要清醒的看到,当前我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宣传发动不到位。没有形成社会舆论氛围和高压态势,扫黑除恶声势不够,宣传面不大,没有形成家喻户晓和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的局面。群众对扫黑除恶认识不清,态度不鲜明,对相关政策理解不够,有时存在“忍一时风平浪静”“得过且过”的“隐忍”思想,对揭发检举心存顾虑,害怕打击报复,事后“清算”,致使知而不言,不敢提供线索,这是我们宣传动员不到位的表现。二是思想认识不到位。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心中还存在“黑恶势力与我们相距甚远”的错误思想,对扫黑除恶的认识没有上升到足够高度,对社会上的不稳定因素,还浅显的认为是偶然事件、个别案例。当前,我县未打掉一个涉恶团伙,甚至连一个涉恶人员也没有挖出来,是真的没有吗?这与我们各乡镇、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无黑可扫”的消极思想、“无恶可除”的负面认识和“无乱可治”的错误倾向不无关系。三是线索摸排不到位。有的单位对反映的线索,缺乏更深入

  扫黑除恶专题党课讲稿

  的核实探究,了解片面,认定草率。有的部门,对群众多次反映的社会问题、多次发生的不良现象和苗头性倾向,故作不知或反映迟钝,缺乏防范未然的危机意识,等到时态扩大了,掩盖不住了,追究责任了,才后知后觉,开始补救,但为时已晚。全县整体对扫黑除恶的线索排查办法不多,针对性不强,工作不深入、不扎实,有的乡镇和成员单位至今未主动上报过一条问题线索。四是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部门和乡镇领导干部还存在思想认识不高,责任落实不实,担当精神不足,抓研究部署、督促落实的力度不够的问题。各环节责任落得不实,分工不够明确,部门之间协调联动机制不健全,还没有建立起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对重点人员管控、重点行业领域监管等方面都存在薄弱环节。部分体制内人员走风漏气,纪律不严肃,一些村两委班子村长、书记不论对错,相互拆台,导致惩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力度层层递减。五是追查震慑不到位。部分领导干部对扫黑除恶惩处态度暧昧,往往息事宁人,害怕事态扩大,甚至想着“自己的任期内不出事就行”,得过且过,缺乏与恶势力作斗争的担当和胆魄。有的部门人情关系较重,人情大于法理,时常能听到“我和谁谁认识,怎么抓我就得怎么放了我,谁都不能把我怎么样”的猖狂言论,视人情人际为保护伞,视法律为无物。这往往造成了对涉案人员处罚力度不够或没有受到处罚,犯罪成本过低,必然导致难以根除,反复发生。

  要始终把扫黑除恶工作作为政府执政的长期性工作来抓,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强基”。凡涉及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一经发现,必须严厉打击,绝不放过;凡为黑恶势力提供掩护、保护、包庇的社会人员或公职人员必须严肃处置,绝不手软;凡因麻木不仁、纵容懈怠,造成黑恶势力做大,造成社会危害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必须严肃追责,绝不姑息。我们生活的、热爱的XX,

  扫黑除恶专题党课讲稿

  是人民群众的XX,绝不容许滋生任何损害群众利益的黑恶势力或团伙组织。

  二、必须强化责任分工和贯彻落实(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中央和XX委、地委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政法机关直接责任和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责任,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任务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以决战决胜的姿态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迅速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压倒性态势。公安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和依法严惩不动摇的方针。各乡镇、各部门要着力加强研究谋划,对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开展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系统性对照检查,切实找准问题短板,深刻剖析根源所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谋划部署,加大推动落实力度,将专项斗争不断引向深入。(二)严格明确组织纪律。政法、监察、公安、教育等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干部队伍,特别是部门分管领导的警示教育,重申组织和工作纪律。对收到的群众举报,要高度重视,反映迅速,核实准确,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不得拖沓迟报,不得编造虚报,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涉案人员提供内部资料,对违反组织和工作纪律的,无论是否造成影响,都要严肃追责,坚决铲除涉黑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要进一步加强督导考核,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每年巡视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对涉黑涉恶线索排查不彻底、打击不得力的要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方式,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扫黑除恶专题党课讲稿

  (三)严格强化线索处置。各级各部门要紧扣“十类黑恶势力”,加强对本辖区、本领域重点人群,案底人群的集中排查和滚动排查,如实上报问题线索。公安部门要畅通举报渠道,要把威胁基层政治安全、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黄赌毒等黑恶势力确定为打击重点。综治委要组织检察院、公安、教育、市监、市政等部门,深入开展以整治校园暴力和未成年人欺凌案件为主要内容的“净化校园专项行动”。扎实开展近年来治安案件的梳理和回访,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政法部门要加大举报奖励力度,鼓励群众检举揭发,对举报人以及证人、鉴定人、被害人本人及其近亲属,严格做好保护措施。积极整理好线索收集台账,逐条推进核实查证,及时处置,确保各类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宣传部门要发挥好主阵地、新媒体作用,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积极性,大力营造扫黑除恶有利氛围。

  (四)严格保障办案质量。把“将黑社会性质组织及时消灭于雏形或萌芽状态,防止其社会危害进一步扩大”作为扫黑除恶工作的主要目标。县公安局、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要建立完善协调联动机制,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甄别筛选,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侦查调查,符合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条件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政法机关要统一执法办案思想,将法治贯穿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过程,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既要防止把黑恶势力当作一般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来弱化处理,又要防止为体现战果将一般刑事犯罪作为黑恶势力犯罪来扩大化处理。要以“快破案、快起诉、快审判”为目标,加快侦查、起诉、审判各环节进度,掀起集中破案打击声势,案件处置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坚决以新战果、新突破、新成效展现专项斗争的决心和力度。

  三、必须做到统筹兼顾和标本兼治

  扫黑除恶专题党课讲稿

  (一)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倡廉结合起来。要将治理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查工作内容。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要把打击“保护伞”“关系网”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排、同步侦办,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是否暗藏着利益输送的腐败问题和人情交换的作风问题。同时,要严肃查究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执法办案过程中失职渎职的责任。各有关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公职人员,特别是“官”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的,都要及时移送纪委监委。纪委监委要把“黑、恶、乱”问题纳入巡察范围,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二)坚持把扫黑除恶与组织建设结合起来。要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深入开展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党组织的总领作用。组织部门要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对群众反映强烈村“两委”班子和成员的违纪违法线索要严肃调查。对政治素质差、领导能力弱,面对歪风邪气不讲正气、软弱无力的,甚至与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沆瀣(hàngxiè)一气的,都要坚决调整撤换、及时选优配强,维护基层一团正气。对村级管理混乱、矛盾纠纷突出的,各乡镇党委要加强指导,主动帮助村党组织理清问题、化解矛盾、健全制度,对确属“村霸”或涉黑涉恶村干部的,或借助家族势力无视国法,不服领导安排,肆意妄为,损害村民利益的,已经核实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坚持扫黑除恶与精神文明创建结合起来。在城镇要重点提升社会治案整体水平,深入推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

  扫黑除恶专题党课讲稿

  加强对网吧、游戏厅、KTV等公共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严禁未成年人出入网吧,集中排查整治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有效管控和化解公共安全风险,积极构建更加完善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在农村要大力推广农村“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工作模式,鼓励群众揭发检举,对发现和反应的涉黑涉恶线索,要立即上报乡镇政府,逐级上报县扫黑除恶办公室,不得私自截留。要进一步完善落实村规民约、培育文明乡风,加强对群众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崇法治精神,继承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抵制落后腐朽文化侵蚀,在全县形成崇法尚德、扶正祛邪的良好风气,真正使黑恶势力无处遁形。

  (四)要把扫黑除恶与法治建设结合起来。按照“XX法制建设年”和“法执兴安”建设相关方案,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行动,集中排查整治治安混乱行业和领域,要把握好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尺度,坚持实事求是,做到该查处的坚决查处,案件不够的也不要上纲上线。要健全完善重点人群动态管控机制,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员、流窜到我县的黑恶势力、邪教组织的监控管理,强化对刑满释放人员、有犯罪前科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的常态化管控,防止这一群体重新犯罪。特别是在校园要加快完善校园周边视频监控点设置,确保无死角全覆盖,重点时段配置校园执勤民警,安保人员必须上岗待命,要强化学生安全教育和教师监管责任,培养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树立正确的品德观,切实保护好学生弱势群体,营造更加健康、安全、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

篇十一:党支部扫黑除恶对照检查材料

P>  2021扫黑除恶专题党课讲稿

  同志们:

  今天,县委决定召开这次会议,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地方政府有关会议精神,结合省委第五指导组、地委指导组的监督反馈意见和建议,部署全县当前和今后的重点工作,动员全县集中精力,强化措施,坚决打好专项斗争的硬仗,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决定性胜利,建设“繁荣、文明、和谐、幸福、美好的新人类”,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刚才**同志传达了全国反黑除恶斗争**推进会精神,以及省、地方政府动员调动落实**会议精神的具体要求。远海同志代表县反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和部署,我完全同意。接下来,我想强调三点。

  一、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

  今天上午,省委、省检察委书记明确了省政委、省检察委常委会贯彻**反腐斗争精神的要求,提出省政委、省检察委书记参加今天上午省检察委专题会议的要求。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关乎政府执政能力、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关乎县域经济建设,关乎呼玛社会稳定。全县各级干部要强化“四个意识”,务必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牢牢印在心里,抓在手上,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抓好扫黑除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地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维护好地方社会稳定,保护好群众切身利益。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顺利。

  应当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国黑恶势力专项斗争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宣传不到位。没有舆论氛围和高压态势,扫黑除恶力度不够,宣传力度不大,没有家喻户晓、动员群众广泛参与的局面。群众对打黑除恶的认识和态度不明确,对有关政策认识不足。有时会有“忍”的想法,即“暂时忍受平静的风浪”和“得过且过”。他们担心揭发和报道,害怕报复,事后“清白”,所以知而不言,不敢提供线索。这是我们宣传和动员不足的表现。二是思想认识不到位。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还存在着“黑恶势力离我们很远”的错误观念。他们对铲除黑恶势力的认识还不够高。他们还认为,社会中的不稳定因素是偶然事件和个案。目前,我县还没有打掉一个恶势力团伙,甚至没有挖到一个恶人。这是真的吗?这与“黑不可扫”的消极思想、“恶不可除”的消极认识、“乱不可医”的错误倾向有关。第三,线索不到位。有的单位对反映的线索缺乏更深入的核实和探索,认识片面,认定仓促。一些部门对群众反复反映的社会问题、不良现象和新出现的性倾向装作不知情或反应迟钝,缺乏危机防范意识。当紧张局势扩大时,无法掩盖,责任被调查,他们后来知道,并开始救援,但为时已晚。从整体上看,全县铲除黑恶势力的线索调查方法较少,针对性不强,工作不深入扎实。一些乡镇和成员单位至今没有主动上报问题线索。四是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部门和乡镇领导干部还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责任精神不强、学习部署和监督落实力度不够等问题。各环节职责不到位,分工不明确,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不健全,联合管理、联合推进的工作模式尚未建立,关键人员管控和

  重点行业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系统内部分人员上气不接下气,纪律不严。一些村领导和两委书记,无论是对是错,都互相拆台,导致惩治黑恶犯罪的力度降低。第五,调查和威慑措施不到位。一些领导干部对惩治黑恶势力的态度模棱两可。他们通常会冷静下来,担心局势的扩大。他们甚至认为“在任期内不会发生任何事情”。他们糊里糊涂,缺乏打击邪恶势力的责任和勇气。有些部门人际关系很重,人际关系比法律原则更重要。他们经常能听到“我认识谁,怎么抓我,怎么放我走,没人能对我做任何事”的猖獗言论。他们把人类的爱人视为一把伞,把法律视为虚无。这往往导致对涉案人员处罚不足或不予处罚,犯罪成本过低,必然导致难以根除和重复发生。

  在这里我也代表县委、县政府表个态,要始终把扫黑除恶工作作为政府执政的长期性工作来抓,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强基”。凡涉及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一经发现,必须严厉打击,绝不放过;凡为黑恶势力提供掩护、保护、包庇的社会人员或公职人员必须严肃处置,绝不手软;凡因麻木不仁、纵容懈怠,造成黑恶势力做大,造成社会危害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必须严肃追责,绝不姑息。我们生活的、热爱的呼玛,是人民群众的呼玛,绝不容许滋生任何损害群众利益的黑恶势力或团伙组织。

  二、我们必须加强责任分工并加以落实

  (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中央和省委、地委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政法机关直接责任和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责任,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任务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以决战决胜的姿态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迅速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压倒性态势。公安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和依法严惩不动摇的方针。各乡镇、各部门要着力加强研究谋划,对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开展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系统性对照检查,切实找准问题短板,深刻剖析根源所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谋划部署,加大推动落实力度,将专项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二)严格明确的组织纪律。政法、监察、公安、教育等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干部队伍特别是部门领导的警示教育,重申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要高度重视群众反映,迅速反映,准确核实,及时上报。我们不应隐瞒、拖延、编造虚假报告,或利用我们的职位为相关人员提供内部信息。对违反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的人,无论影响大小,都要严肃追究责任,坚决铲除黑社会势力背后的“网络”和“伞”。要进一步加强监督考核,将打黑除恶工作纳入年度检查,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建设考核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对黑恶线索查处不彻底、打击不力的,应当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方式,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三)严格强化线索处置。各级各部门要紧扣“十类黑恶势力”,加强对本辖区、本领域重点人群,案底人群的集中排查和滚动排查,如实上报问题线索。公安部门要畅通举报渠道,要把威胁基层政治安全、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黄赌毒等黑恶势力确定为打击重点。综治委要组织检察院、公安、教育、市监、市政等部门,深

篇十二:党支部扫黑除恶对照检查材料

P>  税务局扫黑除恶自查对照要求自查整改渐见成效某市税务局扫黑除恶工作总结对照要求自查整改渐见成效某市税务局扫黑除恶工作总结认真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和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xx市税务局立足职责定位紧扣工作实际按照督导工作要求结合xx市落实中央督导组

  二是从深挖彻查上加大“打伞”力度。xx市税务局加强对全市税务系统涉黑恶腐败、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的检查督办工作,对涉黑恶问题的案实行优先处置,提高线索处置工作效率,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予以问责,特别对涉黑涉恶案认真开展“一案双查”,仔细摸查是否存在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有违纪违法行为或者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

  20XX年以来,纪检监察部门对稽查局移交的2宗涉黑涉恶案开展“一案双查”,对2起群众通过网络反映稽查案的舆情开展核查,暂未发现税务人员涉黑涉恶和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

  三是从加强联动上确保打击成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既要加强外部联动,同时也要增强内部合力。加强税警使用联合打击违法犯罪。在涉黑涉税案查办过程中,与公安部门同调查、同收网、同取证。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提升政治站位,始终把做好扫黑除恶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工作,按照上级工作安排和指示精神,制定市税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对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工作步骤等进行明确和强调。

  (二)是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市税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压实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扫黑除恶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为扫黑除恶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利用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并通过在税务局网站上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办税大厅举报、信举报等多渠道全方位畅通举报途径,方便群众举报,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

  (四)立足问题,积极作为。以日常税务宣传管理稽查为契机,有针对性地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全面摸清情况,进一步规范砂石、建安等重点行业的涉税行为,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积极联动工商、公安等部门,形成预防和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合力。

  二、存在困难与问题存在部分干部职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思想认识不足的情况,没有充分认识到扫黑除恶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重大意义,导致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下功夫不深。三、下一步工作计划(一)加强部门联动。加强与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成员单位的联动,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强化宣传动员工作。加强全局干部职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思想认识,召开专题学习会,学习xx、刑法、社会治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继续开展线索摸排。对黑恶线索进行准确研判评估,妥善处理各种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对不稳定隐患及早介入,尽早化解。对发现税务人员充当“保护伞”的,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按照党纪政纪相关规定从严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篇十三:党支部扫黑除恶对照检查材料

P>  县委组织部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总结材料

  今年以来,xx县委组织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市委和县委部署上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基层组织建设互促互进,打造坚强战斗堡垒,着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迅速部署,确保思想认识到位。一是及时组织学习。认真学习扫黑除恶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组织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手册》5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考试2次。二是强化责任担当。研究制定《全县组织系统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成立县委组织部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组织部长是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由分管党建工作任务的副部长专职负责具体抓各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落实。三是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或根据需要随时召开联席会议,会同纪检监察机关、人大机关等11个成员单位沟通情况,交办线索、研究对策,确保信息、线索及时沟通,及时解决。四是筑牢工作阵地。组织部内部设立了专门的扫黑除恶办公室,联合县基层办共同办公,并确定专人落实,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合力,确保扫黑除恶各项工作规范有序,稳固推进。

  强化线索排查,提升扫黑除恶“自信力”。一是全方位排查梳理获取线索。组织各乡(镇)党委、村党支部、村委会对所负责

  领域的涉黑涉恶情况开展自下而上、条块结合的全面排查,并结合管辖区域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重点排查。目前,已经对全县88个村完成了新一轮的排查。二是定期开展农村党员及村“两委”干部涉黑涉恶情况排查专项行动。实行村“两委”干部和农村党员不涉黑不涉恶承诺制度,会同纪检监察、政法机关和信访、审计等部门对农村基层干部、党员涉黑涉恶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核查处理,确保各项工作到边到角,实现摸排监控长效化。同时,组织相关部门对2017年村“两委”换届以来信访案件进行再次核实,做到了排查工作全覆盖。三是畅通群众举报渠道。通过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和举报箱等方式,拓宽了群众的举报渠道。并对群众来信来访和上级转办党员干部涉黑涉恶线索及时进行缜密调查。目前,收集到线索2条,已全部转交县扫黑办核实。

  强化整顿工作,提升基层组织“执政力”。对2019年新排查出的9个软弱涣散(后进)村党组织,按照“一村一策、一村一案”的要求,采取县处级领导挂点、机关单位联村帮促、工作组综合指导、乡(镇)干部包村整顿、第一书记驻村协助等“五个一”帮促措施,集中进行整顿。目前,2019年度新排查的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已建立台账,预计年底全部整顿到位。同时,于今年3月份会同纪委、公检法部门对2018年完成的9个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进行了“回头看”,切实为扫黑除恶工作奠定组织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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