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班主任威信的因素 [浅谈影响班主任批评权的因素]

【www.zhangdahai.com--可行性研究报告】

  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第十六条明确了班主任批评学生的权利:“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教育部的这项规定,至少说明如今在中小学,批评学生变得越来越困难了。根据多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我觉得现在影响班主任批评权的因素有以下几点:
  一、过度强调尊重学生、维护学生权利,是班主任批评权的社会障碍
  批评与教育学生,本来就是老师的职责,自古就有。但随着社会的进步,法律法规的完善,保护中小学生的规定越来越详细。教育界在模仿国外人性化、民主教育观念的同时,却不能有效地与本国实际相结合。表现在学校教育中,过度强调尊重学生、维护学生权利,意味着教师管理权限的缩小,则必然影响教师管理的效果。例如,现代教育推行赏识教育,但在赞美、表扬、鼓励声中,不少学生听不得批评。由于学校管理的需要,每学期都要举行学生评价老师的活动,这样做也或多或少地抑制了老师努力管理班级,大胆同不良习气斗争的积极性,因为如果学生得到老师的批评以后,很可能会在评价时对老师给予报复。于是,大家尽说好听的话,连学生的评语也不敢指出学生的缺点。
  二、“体罚”还是“惩戒”,模糊的标准,是班主任行使批评权的直接障碍
  什么是体罚,什么是必要的惩戒?没有人能说出具体标准。就连教育部的规定,也仅仅是班主任有权采取“适当的方式”批评学生。那么,什么是“适当的方式”?仍旧语焉不详。标准清晰、界定明确,是行使权利和享受自由的前提;没有标准,标准模糊,就难免在相互纠缠中,难分是非。就像一些老师认为是适当的批评,而一些家长和学生认为是不当的体罚一样,教师“批评权”最终会在因为批评学生而引起的争议和麻烦中溃不成军。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班主任又何必“好心落个不是”?权利必须明确,教师的批评权亦是如此。
  三、缺乏依法治教的环境,家长过度干预,使班主任丧失应有的权利
  班主任不敢批评学生、一味放纵学生,不是因为没有规定,而是因为学校的自主办学空间有限,同时缺乏依法治教的环境。举例来说,班主任老师批评学生之后,学生回家告状,家长兴师动众找上门来,甚至找到教育管理部门,学校领导往往会从息事宁人的角度,无原则地批评班主任,让班主任道歉,久而久之,班主任也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为何学校领导会不坚持原则,而批评教师、班主任?为何家长会动不动就对学校、老师“兴师问罪”?这其实与学校的管理制度密切相关。现今的中小学,虽是教学单位,却有着较强的行政色彩。学校办学要听命上级管理部门,同时要接受上级管理部门各类行政评估、评比;校内实行校长负责制,没有教师委员会与家长委员会,这种治理结构,导致学校办学对上级负责,教育者的权利无法通过教师委员会保障,受教育者权利无法通过家长委员会合理表达,教师往往在学校领导与家长之间,两头受气。
  四、教育产业化运行模式和应试教育,使师生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变化
  现行的教育产业化运行模式使得学校、家长、老师一味追求“优质生源”、“高录取率”,人为的排出“重点班”“分数榜”,老师们以分数区别高低,高分学生备受关注、差分学生备受冷落,人为地导致师生之间矛盾增加。许多学校不得不迁就这种弥漫于全社会的功利主义,甚至鼓励教师抢“优质生源”。而这种功利主义,更让学校失去了教书育人的神圣性。与此相关的是,老师与学生之间的地位或者关系正在发生某种变化。积极一点说,学生在选择学校的主动性、独立性方面增强了;消极一点说,教师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教导学生的权利。以高考分数为目标的生源流动与教育考评体系正在伤害中学教育。同样糟糕的是,作为教育合约的一方,当一个顽劣的学生被父母“托管”到学校,本来就不是为了升学或者考高分,学校甚至失去了批评教育这位学生的正当性。
  五、在商业主义腐蚀下,异化的师生关系,剥夺了班主任的批评权
  “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母)”……这些美好师恩,更多停留在上一代、甚至上上一代的记忆里。现在的师生关系,更多的是一种商业关系。《钱江晚报》的评论提出了“学店”的概念,认为教师不敢批评学生,总根子是教育的异化,即教育被商业,走上了“利益最大化”的歧途;学生和学校的关系,是顾客和商店的关系:我交学费,你给成绩。学费标准是你定的,再高我也得交;既然交了高昂的学费,就要物有所值,我的孩子成绩不好,唯学校或教师是问――学校已沦为“学店”。这样的“教育”环境,实际上已经剥夺了教师批评学生的权力。
  六、独生子女问题,导致学生受不了批评,经不起挫折
  由于家长和老师都过于看重学生,好像他们是不能吃一点苦的,也不能接受一下挫折教育的,所以在家里家长宠着他们,在学校中老师顺着他们,而这些宠着顺着的独生子女更加以自我为中心,个人主义有点膨胀,优越感十分强,看不到自己的缺点,犯了错误也不会自省,长此以往,他们越来越批评不得、教育不得。此外,由于家长的溺爱,现在的孩子普遍较为任性,心理承受力和社会适应性较差,受不了批评,经不起挫折。“轻不得,重不得”,成为挂在班主任口中的顺口溜,轻了,学生不当一回事,重了怕出事情。有的因早恋、违纪被班主任批评一下就想不通,动辄出现跳楼等极端行为。在今年上半年,媒体曾多次报道有学生因为老师的批评而轻生的事件,现在独生子女抗挫折能力的极度低下,让老师不敢轻易批评学生。甚至还发生个别家长打着维权的旗号,逼迫老师向违纪受到批评的学生下跪、赔礼道歉恶性事件。
  总之,上述各种因素严重制约了班主任的教育批评权,给学生的教育工作带来了不少负面影响,不利于学生健全人格的发展,违背了培育“四有”公民的初衷,阻碍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因此,应该尽快革除这些弊端,还班主任一个可操作的批评权,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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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www.zhangdahai.com/shiyongfanwen/kexingxingyanjiubaogao/2019/0316/179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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