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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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4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篇1

  在这两个多月里,从最初的进入到亲身体验、了解英吉沙县芒辛乡的实际情况,我们有以下认识和思考:

  一、“去极端化”,要“大水漫灌”与“滴灌”相结合

  在英吉沙县芒辛乡,我们感受到的是村民们对非法宗教渗透的抵御能力普遍偏弱,极易受到非法宗教与暴力恐怖势力的蛊惑煽动。这也更加凸显出抢占村级思想教育及舆论宣传阵地,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们要进一步深入细致、扎实有效地做好村民思想教育和舆论宣传工作,把被宗教极端思想绑架了的习俗解放出来,把被宗教极端势力颠倒了的事实匡正过来。只有把村民们从思想中解放出来,才是完成工作的根本。

  英吉沙县芒辛乡,是丝绸之路上的驿站,既有多元文化的交融,也被像瘟疫和毒瘤一样的宗教极端思想不停地渗透。英吉沙县芒辛乡的人热爱生活的天性,岂容宗教极端势力剥夺?在自治区党委关于“去极端化”宣传教育的各项工作部署下,我们在英吉沙县芒辛乡开展了疏堵结合、综合施策,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决心坚决铲除影响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的“拦路虎”、“绊脚石”。智慧来自基层、创新来自基层、经验来自基层。住村工作组领导及时传达了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在考察南疆一些地区时的讲话精神:“县、乡、村是推进党的事业伟大工程的重要阵地,是落实党的各项任务的战斗堡垒,是党员干部锻炼成长的重要平台。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县、乡、村一级要切实履行好责任。要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一方面坚持严打,做到打早打小打苗头、盯人盯案盯线索。另一方面要抓住“去极端化”,用正信挤压、法治约束、文化对冲的方法去极端化,做到结合实际,到人、管用、有效,决不能走过场、搞形式;要统筹全面、突出重点、增强信心。”

  在英吉沙县芒辛乡,如何构建去极端化堡垒?宣传教育,需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多方面入手。村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民族和宗教信仰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任何诉求和意愿都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表达和解决。建立健全依法维护村民利益、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大力推行村规民约,可提高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使村民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在全社会形成依法办事的思维模式和行为范式。我们工作组也借鉴了一些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来完善我们工作。我们采取设置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散发宣传单、播放宣传内容这样一种“大水漫灌”式的宣传教育。同时,又针对不同村民开展不同形式的活动,并且让村民在活动中感受到温暖和实惠的宣传教育,这就是“滴灌式”宣传教育。这几种形式的结合运用,已经达到了润物细无声的效果。以后,在英吉沙县芒辛乡还要组织一种贴近生活的宣传教育方式:村民男士们穿上维吾尔族传统服饰,女士们穿上艾德莱斯绸裙装,参与到欢快的歌舞活动中,用健康的文化活动来阻挡宗教极端思想侵蚀。

  二、“去极端化”,要文化脱贫先行

  加强农村文化建设,首先要使英吉沙县芒辛乡村民尽早文化脱贫。身在教育系统的我们首先想到了加强农村文化建设。英吉沙县芒辛乡教育程度低,经济欠发达,使得农村文化贫困,从目前的培训体系看,县党校培训村级人员最低级别是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乡党委培训村上人员最低级别是村妇联主任、村团支部书记等。但作为农村最基层的占到90%以上的村民来讲,缺乏系统的、深入有效的思想教育,加之县乡以上的教育资源不足,只是完成阶段性地大宣讲任务,难以承担对村民们大面积的深入持久的学习教育任务;又加之当前村两委人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相对不高,完成对村民们思想教育工作任务有难度。为了以实际行动加强英吉沙县芒辛乡农村文化建设,使英吉沙县芒辛乡村民尽早文化脱贫。新疆广播电视大学与国家开放大学沟通协商,将为芒辛乡捐赠100台电脑纳入国家开放大学对口援建新疆电大计划中。目前100台电脑已捐赠到位,新疆电大配套提供了电脑桌椅,并在我校所住6村、10村、12村进行了全面的考察,进行初级规划,投入项目资金20000元进行初期项目落实。第一步计划为6、10、12村建立村级电脑阅览室,每个阅览室安装电脑15台,给村干部办公室各配备1台。创办“电脑阅览室”,其目的是给村民们搭建一个系列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惠民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平台;构建村级长效政治思想教育和舆论宣传工作机制;抢占和坚守住村级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去极端化”的阵地。

  三、“去极端化”,要打出宣传教育的“组合拳”

  加强农村文化建设,要创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内容和形式,确保入脑入心,积极探索实践宣传教育新理念新方式。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活动,要打出“组合拳”,让群众对宣传教育入脑入心。如:总结推广“组合式”宣讲、“理论+案例”、“课件+案例”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宣讲方式;广泛开展“十个一活动”,即:结交一个民族朋友、组织一次邻里互动、同唱一首爱国主义歌曲、共话一个传统佳节、互诵一篇民族经典、开展一次民族团结联谊、评选一批民族团结典型、举办一场乡村文化体育活动、召开一次民族团结座谈会、开展一次支农助农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征文、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主题可以设为:“让美丽的头发飘起来,让漂亮的脸蛋露出来,让勤劳的双手动起来”、“传播正能量,远离极端宗教”、“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文化活动火焰高、民族团结情更浓”、“民族团结,从我做起”、“靓丽大讲堂”等主题鲜明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这些切实可行的健康的文化活动影响和教育村民,有效的引导村民追求现代化文明生活方式,从而实现去极端化的目的。

  总之,只有构建了“去极端化”堡垒,才能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步伐和基础,打牢民族团结的感情基础、社会基础,深入持久地开展现代文化引领活动。倡导民俗新风,让村民在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中接受教育,自觉接受现代理念、自觉融入现代生活。不断提升“去极端化”工作层次和宣传教育实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篇2

  宗教极端主义是世界各国恐怖和极端组织的思想根源,也是新疆恐怖和极端分子的思想根源。宗教极端主义打着宗教旗号,披着宗教外衣,歪曲宗教教义,煽动宗教狂热,编造异端邪说,灌输极端思想,制造暴力恐怖事件,妄图建立神权统治。冷战结束以来,极端主义思潮空前活跃,极端组织在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制造一系列暴力恐怖事件,严重危害世界和平稳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宗教极端主义是世界各国的共同敌人,反对宗教极端是各国政府的应尽之责。近些年来,极端主义在新疆一些地区滋生蔓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府审时度势,于2012年明确提出把“去极端化”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宗教工作的主要任务。

  2015年初,自治区制定下发了《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文件,作为指导新疆各地开展“去极端化”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各地坚持疏堵结合、分类施教、多方参与、综合施策的方针,灵活运用“五把钥匙”(即思想的问题用思想的方法去解决,文化的问题用文化的方式去解决,习俗的问题用尊重的态度去对待,宗教的问题按照宗教的规律去做好工作,暴恐的问题用法治和严打的方式去解决),坚持“正信挤压、文化对冲、法治约束、科学普及”四管齐下,清除境外“种子”、改良疆内“土壤”和封堵网上“平台”同步推进。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去极端化”活动,并与自治区此前开展的“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以党员干部、专家学者、宗教人士为骨干,组建各类宣讲员队伍,深入开展多层次的大宣讲和大讨论活动。树立正信,挤压宗教极端思潮活动空间,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采取多种文化对冲方式,坚持现代文化为引领,让正能量占领精神文化阵地。依法打击违法犯罪的极端分子,严肃处理违法违纪人员,对受极端思潮影响的人则按其责任轻重分期进行教育转化。

  通过一年多的“去极端化”活动,极端思潮传播的渠道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堵住了网上、网下两个源头渠道,“三非”(即非法宗教活动,非法网络传播,非法出版物、宣传品)得到较好的治理,切实遏制了宗教极端思潮的渗透蔓延。集中力量深化专案侦查,逐步挖掉宗教极端势力的根子,去年以来暴力恐怖事件明显减少。宗教极端氛围逐步淡化,社会环境得到净化,社会正气得到弘扬,爱国宗教人士敢于发声。各级干部对宗教极端思想和行为敢管、愿管的担当精神普遍具备,会管的能力明显提升。宗教干预行政、司法、教育、婚姻、卫生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学生入学率、到校率、巩固率大幅提升。群众的思想和认识明显提高,大多数人都认识到宗教极端思想的危害性。

  新疆开展的“去极端化”活动不仅为新疆的稳定和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而且为国际反恐反极端提供了有益借鉴。国际反恐从2001年美国“9·11”事件开始,已有15年的时间,但越反越恐,其根源在于只治标不治本,只打击极端组织和极端组织头目,忽视在民众中消除极端思潮,没有堵住极端思潮的传播渠道,没有消除极端主义生存的土壤。

  新疆的“去极端化”工作成效显著,为新疆的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打下了基础,为世界反极端主义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主要在于:采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全党动员、全民参与,各民族共同打击极端主义;通过政治、经济、法律、社会、宗教和文化相结合进行综合治理;对受极端主义影响的信教群众运用政策法规教育与宗教礼仪学习相结合的方法,使人们既学到了法律法规知识,又掌握了传统的宗教礼仪知识;对受极端思想影响较为严重的青少年,通过教育转化和技能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让他们在接受再教育的同时掌握谋生技能,使其在教育转化后能实现顺利就业。

  总的看,反对宗教极端是当前全人类面临的一个世界性难题,必须坚持全球一盘棋,各国相互支持,相互借鉴,加强合作,共同发力,才能从根本上破解这一难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篇3

  新疆是中国反恐、去极端化斗争的主战场。一段时间以来,境内外“三股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在新疆策划并组织实施了数千起暴力恐怖事件,不仅严重破坏了当地安定祥和的秩序、团结进步的氛围,更是肆意践踏了各族群众的生命权、健康权、财产权和发展权等基本人权,成为影响新疆稳定最直接、最现实的威胁。

  在新疆国际会展中心观看新疆重点暴恐案例展后,尼日利亚驻华大使巴巴·艾哈迈德·吉达颇为感慨:“尼日利亚多年来深受恐怖主义的危害,爆炸、袭击、纵火至今仍每天发生,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是人类文明的公敌,维护社会的和平稳定是各国的共同愿望,各国应携手共同打击和消除恐怖主义威胁。”

  近年来,新疆把保障各族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在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的同时,重视开展预防性反恐和去极端化源头治理,将暴恐活动消除在未发之前,取得了反恐、去极端化斗争重要阶段性胜利。

  受暴恐活动影响,尼日利亚成千上万的民众流离失所,学校、医院、一些城市基础设施等遭到破坏,巴巴·艾哈迈德·吉达大使说:“中国政府对恐怖主义采取的预防性措施取得良好效果,近3年没有发生暴力恐怖事件,这对我们来说是一条重要且极具借鉴意义的讯息,希望两国未来在反恐领域加强交流合作,相互扶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篇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乃依木·亚森强调,要充分认识制定本《条例》的重大意义。《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是新疆首部去极端化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也是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一项重要立法。《条例》将去极端化工作纳入法治化、规范化和日常化管理轨道,为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制定本《条例》,是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特别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要求,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规范和推动作用的迫切需要。《条例》的出台实施对落实好总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乃依木·亚森说,《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是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的结晶。要学习好、宣传好、实施好《条例》。自治区各级国家机关、各单位、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切实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扎实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持续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条例》的规定要求,尽快制定去极端化的具体规定和办法,抓紧组织实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肖开提·依明指出,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在总结全区去极端化的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制定了《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条例》内容全面、体系完整、层次清晰,针对性和操作性都很强,为去极端化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提高了去极端化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肖开提·依明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去极端化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学习宣传《条例》,严格贯彻实施《条例》,全面落实职责责任,推进去极端化不断取得实效,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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