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进口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公共安全领域存在问题及对策

【www.zhangdahai.com--爱岗敬业演讲稿】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口取得了长足进步,进口额从1978年的187.4亿元人民币发展到2011年的11.16万亿元人民币,进口品种从技术装备为主逐步扩展为机电产品、能源资源、农产品、消费品等商品并重的格局,有力支撑了我国开放型发展战略贯彻实施。然而,在克服国际金融危机新一轮冲击(美元持续宽松、欧洲亟需加大救市力度等)过程中,更为有效地统筹两种资源、加快转变我国外贸发展方式、优化进口结构、提升进口综合效应愈显重要与紧迫,这需要审视当前进口领域存在的诸多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思路与建议。
   一、当前我国进口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高技术中间产品被动进口对我国技术进步的促进作用不显著
   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技术进步遵循的是引进、模仿、消化、吸收、创新的发展道路,进口关键零部件是技术引进的重要方式之一。但是,关键零部件进口存在着一个根本性问题,即贸易主动权并不在包括外资企业在内的我国企业(合资、合作、独资企业均在华注册,可视为我国企业)。国资与民营企业的进口被动性较为明显;中外合作、合资企业的关键组件进口决策权其实被外方以技术标准等方式牢牢控制;外商独资企业关键组件进口的量、价、来源、渠道、方式等更是被其海外母公司直接操控,并无自主决策权。
   关键零部件被动进口对我国技术进步的不利影响集中体现在,一方面,西方国家经常出于经济利益和所谓国家战略及经济安全需要,遏制高新技术关键组件对华出口,限制向我国转让高新技术或者高新技术中的核心内容。另一方面,从目前我国技术进口现状看,从发达国家进口的关键零部件基本是国内先进(但不是高精尖)、国外较为成熟的一般性技术。这种进口除了对我国技术进步贡献度较低之外,也挤占了国内中间产品生产企业的生存空间,存在撕裂国内制造业价值链中上下游企业间互动联系的威胁。
   (二)产成品进口壁垒不利于部分产品市场充分竞争
   进口壁垒对于保护国内产能具有不可言喻的重要作用。新兴产业一般要经历由小变大、由弱到强的发展过程,只有在其成长期施以保护,才有望培育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产业。但是,对于部分业已具备较强实力的产业,若继续实施较高保护,将抑制国内市场竞争,不利于我国企业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中提升核心能力。
   尽管入世后大幅下调进口关税税率,但目前我国最终消费品税率总体上仍相对较高,基本不实行低于最惠国待遇的暂定税率,这种做法其实并不利于我国部分具有比较优势产业的发展。以汽车产业为例,近年来我国汽车年产量和销售额均保持高位增长,以合资企业为主导、民族品牌有效跟进的国内汽车产业的竞争力不断攀升。但与此同时,虽然我国逐步降低了进口汽车贸易壁垒,但仍然远远高于世界其他国家的关税水平,使国外整车的价格水平高达其到岸价格的2.2―2.5倍,高于国内同类产品价格40%以上。这种保护其实并不利于国内汽车产业持续升级,也降低了国产汽车的国际竞争力。有力的证据是,我国市场上通常会出现国外已经淘汰的车型,如捷达、宝来、速腾的“老中青”三代共处,而且国际先进技术并未在华生产使用。可以说,进口壁垒是发展中国家提高生产能力不可或缺的有效手段,但是保护对象、保护程度、保护方式均有必要动态调整。
   (三)国内经销商对进口商品的流通渠道掌控力弱
   由于我国生产力水平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用于内销的各类进口产品的质量和档次均高于国内同类产品,这既导致了进口价格较高的显性局面,也造成了国外公司借此控制进口商品流通渠道、榨取超额利润的隐性结果。
   这种情况在技术不断翻新、人力资本增加值比重较高的高科技产品领域较为普遍。以苹果公司为例,该公司不仅通过在华设立直营店的方式直接掌控流通渠道,还凭借产品畅销的优势在与电信服务商(即iphone手机的经销商之一)谈判中占据主导地位。再如汽车进口,我国进口汽车管制的逐步放开、进口汽车需求的持续释放以及进口汽车的高利润率,促使跨国汽车公司加快了抢占中国流通渠道的速度。近年来跨国汽车公司在我国基本都成立了独资公司,并指定总经销商负责整车和配件进口,再进一步管理二级经销商。这一模式不仅对原经销商损害巨大,而且跨国公司完全掌握了进口汽车渠道,凭借供应商和总经销商集成带来的垄断地位,加剧了供应商和次级经销商的不平等关系,特别是在经销合同中设置霸王条款,严重压榨经销商超额利润。
   (四)向外资企业倾斜的设备进口政策不利于我国企业发展
   对外资企业设备进口方面的政策倾斜,实质是以“超国民待遇”换取来华投资,但随着国内生产、研发、设计能力的提高,国产设备技术性能逐步接近或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水平,这种倾斜政策愈发不利于我国企业发展。
   虽然自1996年我国就开始取消外资企业的部分关税减免政策,但目前加工贸易中的关税减免仍旧是我国实际关税税率较低的主要原因。对于内资和外资两种投资来源,依然实行两种不予免税的进口设备目录,在进口政策上存在严重不平等待遇。据海关统计,2011年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投资进口的设备物品达175.08亿美元,按照平均进口关税9.8%和人民币兑美元汇率6.4(2011年初6.5、年末6.3)计算,当年免征关税和增值税约110亿元人民币。
   这种向外资倾斜的设备进口鼓励政策使得外资企业进口成本大大降低而进一步夯实其竞争优势,同时也使国产设备与进口设备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这种鼓励外资进口设备政策的初衷是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但随着国内同类设备逐步提高以及内资企业进口高技术设备需求日益增强,此类政策反而限制内资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企业发展且有违公平竞争理念。
   二、调整我国进口的思路与建议
   (一)调整思路:差别化动态化对待不同产业
   一是对已有对外竞争力的产业部门,主要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和部分资本密集型产业,如纺织服装、轻工产品、家用电器、船舶、摩托车等,采取自由贸易的进口政策,大幅降低关税等进口壁垒。由于我国在这类产品上具有很强的国际竞争力,因此放宽进口限制不会对我国现有产业造成较大冲击,反而由于引入国外产品竞争,促进国内企业进一步改善质量、从事研发设计、提高安全标准、增加产品差异性,有利于产业中长期发展。
   二是对目前开始具备初步竞争力的产业部门,主要是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如汽车、工程机械、数控机床等,一方面,对下游终端产品在鼓励出口的同时,逐步放宽进口限制,通过不断增加进口竞争压力和示范带动作用,促进企业降低成本、提升技术;另一方面,对上游先进设备、技术等要逐渐降低进口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加速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
   三是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如新能源汽车、新一代通信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医疗设备等,采取限制产成品进口和鼓励关键零部件进口并重的政策。一方面,在上游的设备、技术等行业采取鼓励进口政策,另一方面,在终端产品采取限制进口政策,鼓励国内的进口替代。
   (二)政策建议
   1、在符合国际规则的前提下扶持新兴产业
   对于我国在未来具有动态比较优势的新兴产业,要积极运用WTO允许的贸易保障措施进行保护,防止国内新兴产业在成长期遭到扼杀。因而,要与国内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骨干企业保持长期而稳定的互动联系,随时接受这些企业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申诉;加强对新兴产业进口产品的检测和风险防范;通过关税、调整限制类进口产品目录等措施限制下游产成品进口;通过措施的反向操作,调低上游高技术中间产品实际进口税率;并对进口来源的重点企业和重点国家要密切监测和关注,随时实施反垄断、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同时,要在开放和保护之间寻求平衡,避免过度开放和过度保护造成技术创新激励不足和限制行业发展。
   2、诱导外资提高技术转移水平
   积极利用我国生产企业大量采购进口设备的“买方势力”,引导境外设备生产企业在华建厂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服务,从而以点带面地培育当地产业生态体系。国外设备企业通常会认真考虑大额订单客户对其在大客户所在地发展的要求,由此可在国家或地方层面整合我国生产企业的设备订单需求,通过将建立设备整装厂和区域售后服务中心等相对初级的要求设为竞标条件,并提供生产用地和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引导本地设备企业与国外设备厂商合资合作,促成国际设备供应商将产能和技术带入中国,实现进口和引资在国家产业发展高度上的辩证统一。
   3、对优势产业实施扩大进口政策
   (1)税收优惠方面,优化关税结构和执行方式,对我国优势产业的同类进口产品(现阶段主要是消费品)实行年度暂定税率,适度引导企业扩大产成品进口,尤其是鼓励增加从主要贸易顺差国和周边国家进口,增强国内市场竞争程度,进一步提升优势产业竞争力。(2)财政金融信贷方面,研究运用进口贴息、进口信贷等手段鼓励支持企业进口。特别是要鼓励商业银行开展进口信贷业务,利用财政资金对探索阶段出现的信用风险给予一定比例补偿。(3)管理方面,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简化和放宽部分进口管理措施,减少进口环节和手续,降低进口费用和成本;放松进口的审批,简化审批的环节,改变对国有企业宽松,而对民营企业严格的不公平做法,一视同仁,满足企业的进口需求;积极搭建进口平台。
   4、健全产业预警机制
   由于进口产品对国内产业的损害是极其隐蔽,又在动态变化中,当意识到损害时,企业可能已经倒闭或者错过了最佳的投诉时机。因此,产业必须建立预警机制,降低遭受倾销损害的可能性。目前,我国已经在汽车、钢铁、化肥三个行业建立了产业损害预警机制,现在应将产业预警机制推广到更多的产业,特别是我国进口产品数量较大的相关国内产业。通过产业预警系统和有关信息反馈,跟踪监测进口商品,价格以及国内相关产业的产品产出,价格、利润等指标的变动,定期或不定期发布预警信息,使产业保护工作更具前瞻性,以达到有效保护国内产业安全的目的。
   5、完善进口促进职能
   加强进口的金融支持力度,通过政策性进口信贷、进口信用保险、进口担保等手段,为企业提供融资便利;对最不发达国家进一步开放市场,扩大进口商品零关税范围;利用外资发展基金,加大进口促进的公共信息服务;举办进口商品展览会,拓展进口商品信息平台,做好公共信息的服务,加强公共信息披露,为国内外企业创造便利的贸易环境;全面梳理各种非关税措施,进一步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开放市场,改善进口环境;加强部门间进口管理的协同配合,形成高效联动的监管体系。
  
   (刘厉兵,国家信息中心副研究员、博士。研究方向:开放型经济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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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www.zhangdahai.com/yanjianggao/aigangjingyeyanjianggao/2019/0319/239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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