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www.zhangdahai.com--社会实践报告】

■ 赵 萍

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新机制、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是促进土地规模化经营和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是促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近几年,崇明区始终把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予以全力推进。

(一)开展调查研究,完善政策措施

针对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崇明区组织力量成立工作专班开展了专题调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土地流转工作的基本原则、工作重点和配套政策制订出台了规范性意见,并在如何加强流转档案管理、促进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规范运作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具体工作措施。根据调研成果,先后制订下发了《崇明区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的管理办法》《崇明区关于推进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开交易市场的实施意见》《崇明区加强农业土地招商工作的操作意见》等文件,为促进和优化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提供了重要支撑,同时也为研究制订其他涉农文件提供了决策依据。

(二)强化业务培训,注重分类指导

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使该项工作能顺利推进,崇明区农经部门十分重视相关政策和业务工作的宣传培训,在每年组织举办流转中心工作人员培训班的基础上,还积极依托区委组织部举办的村支部书记培训班、区农委举办的村农副主任培训班等开设专题讲座,先后开展培训1100多人次,使镇、村两级干部尽快熟悉和掌握土地流转工作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和业务操作流程。同时,针对土地流转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定期进行梳理汇总和分析,并及时组织专家开展专题研讨,共同研究会商相关指导意见,加强对各乡镇土地流转中心的分类指导,有力地促进了相关工作的开展。

(三)引进农业招商,完善公开交易

为切实解决崇明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率低和因信息不对称优质农业经营主体少的问题,2018年起,崇明区每年推出5万亩以上优质规模良田开展农业招商,旨在引进一批“面向市场有竞争力、面向农民有带动力、面向市民有吸引力、面向未来有促进力”的优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力争实现企业集聚、产业集群。在区政府的支持下,区农业农村委等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搭建农业招商平台,建立农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并在全区推行土地流转乡镇审核及区级论证制度。

在依托市农交所建成覆盖全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开交易市场的基础上,拓展建设区级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公开交易市场,构建“招商热线、服务窗口、流转信息网站、微信公众号”四位一体的交易管理服务体系。同时,加强崇明区农村土地流转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强化区级土地流转信息接待窗口职能,推动土地流转交易实施分类管理,有效提高了管理效率和指导服务水平。

(四)加强督促检查,引导规模经营健康发展

为使土地流转的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康发展,区级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各乡镇流转中心了解土地流转工作的运行情况,逐一查看有关流转合同和台账资料,对检查中发现的合同条款不全和委托书不规范等问题及时指出和纠正,督促指导各流转中心认真完善制度、规范运作行为。同时,为积极鼓励引导农村土地规模流转和规范流转,研究提出了相关的土地流转鼓励政策,即对符合规范流转、流转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连片经营土地,给予所在村一定的经费补贴,为区政府出台相关涉农文件提供了依据,在促进本区土地规模经营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激励引导作用。

(五)发挥职能作用,维护流转双方合法权益

土地流转工作涉及流转双方的切身利益。随着土地流转规模的不断增加,相关矛盾和纠纷也日益增多。为此,一是把好流转前道关口。组织力量经常性地深入镇村一线,了解掌握基层流转工作动态,指导流转合同和流转委托书签订,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二是加强对流转矛盾的调处工作。区、乡镇分别组建了土地承包流转仲裁委员会和土地承包流转经营纠纷调解委员会。同时,区设立了仲裁办公室,16个涉农乡镇分别建立了由3-5名管理人员组成的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各村由一名村干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解工作,从而形成了村、乡镇、区三级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同时,充分发挥信访平台作用,对各类来信、来访中发现的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矛盾纠纷,主动在第一时间介入调解和宣传解释工作,尽可能控制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尽量使相关矛盾做到庭前化解、协商解决。三是不断提高调解仲裁水平。积极组织仲裁员和职能相关同志定期开展政策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
不定期邀请区法院和市专业对口部门同志一起剖析案例、讲解仲裁调解技巧,提升仲裁员案件仲裁、矛盾调处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做到调解仲裁程序合法、文书规范、档案齐全。

通过持续几年的实践,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各项举措得到了进一步落实,为规范土地流转、促进土地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流转信息发布及时透明。通过网络平台,土地流入和流出的意向信息得以在第一时间发布,有利于土地流转供需双方实现有机对接,充分发挥了现代信息技术在土地流转管理中的作用,并有效做到了对流转土地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

二是维护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农村土地流转行为逐步有序规范,维护了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减少了因流转行为不规范而导致的矛盾纠纷,有利于农村社会的稳定,有利于农村经济的稳固。

三是加快了公开交易市场建设。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加快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开交易市场建设,依托上海农业要素交易所的网络交易平台和各乡镇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在全区基本建成了规范有序、信息快捷、网络安全、公平合理的农村土地流转公开交易市场。

四是有力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土地规模经营得到了快速发展,截至目前,全区已推动十余个重大农业项目落地建设,包括由由中荷现代农业产业园、明珠湖猪场生态养殖一体化、正大崇明300万羽蛋鸡场等项目。同时,对于成规模流转出来的土地,先后推进了200多个农业项目的论证和落地工作,签约面积达5.4万亩。在疫情防控中,这些企业为市场和市民提供了优质、充足的农产品,为全市“保供”工作、确保广大市民的正常生活和打赢“大上海保卫战”作出了重要贡献。

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的宗旨在于壮大农村农业经济,因此,深化土地流转管理要着眼于进一步整合优化农村土地资源的配置,不断引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促进土地规模化经营和高效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

一是要进一步明确农业土地招商定位。2022年1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发展规划纲要(2021-2035年)》,提出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要求。因此,土地规模流转后“招什么、引什么”至关重要。要按照崇明农业产业发展导向要求,跨前一步主动做好对农业招商主体的宣传引导工作,突出宣传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绿色农业的发展定位。在农业经营主体引进和培育过程中,要明确主体准入要求,坚持绿色(有机)农业的发展定位,入驻主体须承诺2年内开展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工作,不符合现代绿色农业发展要求的经营主体不得引入。各乡镇要根据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总体要求,严格按照项目论证结果和区农业发展联席工作会议意见,积极推动符合崇明发展定位的农业项目签约、落地等工作。

二是要加强托管土地规范流转。要把握好流转原则,加强托管土地规范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不得改变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性质和农业生产用途,不得侵害承包农户的权益。积极鼓励农户、合作社、农业企业以流转形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本区农业生产组织化、规模化水平。要引导农户与村级组织签订规范书面委托书,将承包地委托村级组织集中统一规范流转。引入的农业经营主体应具有完善的管理团队和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项目建设内容符合托管土地产业布局规划。

三是要强化培训指导和服务协调职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健康和规范有序的推进,镇、村干部是关键,所以必须全面加强对镇、村干部的培训,切实提高全区镇、村干部的政策法规水平,确保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各项政策能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要进一步贯彻“依法、自愿、有偿”的流转原则,切实加强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建设和人员队伍建设,确保在全区范围内使用统一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明确土地的流转价格及增长机制,使农民吃上定心丸。各级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服务协调和督促检查职能,促进全区土地流转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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