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维稳工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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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财政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太维稳办字()号《关于落实“一控制、两下降”维稳工作目标任务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全面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创建“平安太白”,确保“控制群体性事件的上升势头,实现群体性事件包括集体访数量下降,进京访数量下降”的目标实现,根据财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广泛宣传,深入人心
  ×我局把实现“一控制、两下降”目标任务作为创建“平安太白”活动的重要内容和任务来抓,利用召开会议、办板报、专栏、张贴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向全体财政干部职工广泛宣传党的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通过集中学习、座谈讨论等形式,深刻领会实施“一控制、两下降”维稳工作的目的意义和重要性,把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起来,力量凝聚起来,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参与维稳工作的积极性。同时利用下乡和调研时间,深入群众宣传讲解,细致入微地做好宣传工作,使维稳工作深入基层,渗入人心,努力营造全社会人人皆知、人人关心、家喻户晓的舆论氛围。
  ×二、夯实责任,明确职责
  ×按照“第一要务抓发展,第一责任保稳定”的工作要求,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实行“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把维稳工作和“一控制、两下降”目标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结合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值班、纪律等各项维稳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运行机制,并层层签定“一控制、两下降”目标责任书,使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人。
  ×三、预防为主,积极消灭
  ×严格维稳工作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情报传递报送及时,并进一步完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预案,切实将各种维稳、防范措施落实到具体人肩上,从严预防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发生,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煽动、插手群体性事件的破坏活动,依法处理因无理要求得不到满足,个别人煽动组织的群体性闹事,特别是群体性打砸抢烧行为,积极引导、教育参与群体性事件人员,力求把不稳定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将不稳定问题隐患化解在本系统内部。
  ×四、坚持督导,定期检查
  ×坚持经常性排查、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本着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深入调查,认真研究,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积极主动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并要坚持每月分析和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工作意见和对策,同时注意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认真填写矛盾纠纷排查记录表,确保矛盾纠纷排查零记录。
  ×总之,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广泛宣传,夯实责任,积极预防,坚持督导,认真抓好“一控制、两下降”工作,确保年度我局群体性事件零记录,为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推动我局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健康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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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www.zhangdahai.com/gerenwendang/sixianghuibao/2021/0221/1361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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