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局落实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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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围绕“构筑科学发展新优势,勇攀基本现代化建设新高峰”主题,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认真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市委第五指导检查组的指导帮助下,市民宗局抓住重点环节,认真落实措施,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有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组织领导有力。市委动员大会召开后,局党组迅速组织学习,并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研究实施方案,制订具体安排。成立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从办公室、法规处抽调四名同志参与局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局党组成员亲历亲为,苦学苦干,带头参加。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定期碰头,分析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落实举措和推进方法。有力的组织领导,确保了学习实践活动各项工作有序到位。二是学习调研扎实。按照集中学习不少于20个学时的要求,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有关文件资料,并通过举办两场专题报告会、召开两次学习座谈会、组织两次专题讨论会,进一步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强化对“无锡民族宗教工作还少什么 ?”的思考。围绕“推动思想解放,做好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及“农村宗教工作推行社会化管理”,由党组成员分工负责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两篇调研报告,获得第五指导检查组的肯定。三是征求意见广泛。通过召开市(县)、区民宗局长和民宗界代表人士座谈会,面向两个百名对象(即百名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百名基层民宗干部和民宗界人士)发放征求意见表,开设热线电话和意见箱等途径,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共征集意见建议30余条,为局领导班子找准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方向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四是促进工作有效。按照市委提出的“两促进、双丰收”要求,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市民宗局把学习的收获化为推动工作的动力。围绕保稳定、促发展主线,全力做好第二届世界佛教论坛相关筹备工作;
加强宗教场所重大节日活动安全保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了民族宗教领域稳定;
整合民宗界慈善力量,开展向困难少数民族群众送温暖活动。
  进入学习实践活动第二阶段后,局领导班子对民族宗教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作了全面分析,并于2月15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找班子和个人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及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整改对策,进一步明确了科学发展的思路和举措。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局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分析检查报告。
  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民族宗教工作提出新要求
  通过前一阶段学习调研和分析研究,局领导班子更加深刻地认识到,科学发展观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长期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也是民族宗教工作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要指导方针。民族宗教工作要紧跟时代前进的脚步,顺应基层群众的期盼,必须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始终贯穿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民族宗教工作的各个环节,从而进一步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发展。
  第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把凝心聚力促进和谐发展作为民族宗教工作的首要任务。实现“一当好、三争创”目标,必须最大限度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充分发挥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努力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要积极主动地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努力把少数民族同胞、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紧紧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齐心协力致力于和谐社会建设和发展。
  第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把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核心作为民族宗教工作的根本要求。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都是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力量。民族宗教工作要实现科学发展,做好群众工作是关键。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科学发展成效的第一标准,着力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真心实意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组织和支持他们积极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勤劳致富,让他们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第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把全面协调统筹发展要求作为民族宗教工作努力方向。要全面考虑民族宗教工作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因素的关系,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协调统筹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的力量和各民族宗教团体的力量,进一步形成推动民族宗教工作顺利开展的强大合力;
统筹思想教育、政策引导、法律约束、制度规范、利益照顾等各种工作方法,确保民族宗教工作取得最佳社会效益。
  第四,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把坚持解放思想作为民族宗教工作的不竭动力。解放思想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也是科学发展观活的灵魂。要根据科学发展的新要求,发展的新变化,群众的新期待,以勇于超越自我的精神,不断推进思想解放。要切实加强对民族宗教领域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注重工作思路和能力不断创新。民族宗教工作要向相关部门、社会团体延伸,向企业、院校、社区等基层组织延伸,向党员和广大群众延伸,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参与度,以民族宗教工作最大成效全力推动全市“保增长、促转型、维稳定”任务完成。
  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取得的成效
  党的十六大以来,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省民委(省宗教局)指导,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创新民族宗教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连续三年获得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综合奖,并被评为全国宗教工作先进集体。
  一是服务中心工作有新举措。紧紧围绕“一当好、三争创”发展大局,发挥自身优势,在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方面找准切入点,把握落脚点。注重利用宗教建筑、宗教场所环境氛围的独特魅力,为促进旅游事业发展和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做出贡献。祥符禅寺等一批重点宗教活动场所被列入《城建成果巡礼》,并接待了数百万中外游客。注重为外国信教人士搞好服务,宣传我国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为扩大我市对外开放、促进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市基督教堂和天主堂接待了一批批外国友人,已成为我市对外交往的重要窗口。占地3300平方米的新区基督教国际礼拜堂落成开放,在锡信仰基督教的外国友人宗教活动有了固定场所。围绕“精心承办第二届世界佛教论坛”重点任务,抽调精锐力量,进入筹备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开展工作,并在多个工作组中承担重要任务。在全市开展的“迎奥运、办论坛、优环境、树形象”活动中,对重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环境整治,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宗教政策法规宣传,为论坛在我市顺利举办营造氛围,为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提升无锡城市整体功能和形象提供了良好服务。
  二是服务和谐建设有新途径。以弘扬宗教优秀文化为载体,发挥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通过组织、引导民族宗教界积极参与救灾、扶贫、支教、助学等公益活动,彰显人间真爱,营造和谐互助的社会氛围。近年来,全市民宗系统参与慈善公益事业的捐款近3000万元,祥符禅寺被国家民政部授予中华慈善奖,无相法师也被评为市十大慈善公益人物,受到社会各界好评和尊敬。通过挖掘整理宗教历史文化资源,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文明,丰富人们和谐的精神生活。《无锡道教音乐》成功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批反映宗教文化的书籍、光碟陆续出版,宗教优秀文化资源得到有效的整理、保护和传承。以加强依法管理,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稳定为关键保障和谐社会建设顺利进行。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模范场所、平安场所创建活动和“争当优秀宗教教职人员(场所负责人)”活动,对宗教场所在爱国爱教、遵纪守法、教务管理、场所自养、团结服务和安全活动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促使宗教场所的人员素质提高、内部管理加强、环境逐步改善、服务社会主动,发挥作用明显。对大型宗教活动和重要传统节日活动的安全工作保障有力,措施到位。对私设聚会点、乱建寺庙、假僧假道乱做佛事道场等开展专项治理,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天主教地下势力教育转化工作取得进展。妥善协调处置在殡葬整治、房产拆迁、城市管理中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矛盾纠纷,全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是服务改善民生有新成效。认真落实党的民族政策,采取切实有效的扶贫措施,不断提高困难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水平。全市城乡少数民族低保标准提高20%,让少数民族同胞共同分享了改革发展成果。以开展少数民族贫困学生扶贫助学为重点,建立扶贫助学专项资金、民族教育发展基金等,使助学活动制度化、长效化;
定期开展走访慰问,为困难少数民族群众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注重引导扶持,少数民族脱贫致富典型不断涌现。开展清真饮食业创优评比活动,促进清真饮食业的发展,对全市2家清真饮食基本供应点、3家清真饭店、近700家清真拉面店进行政策扶持和资金扶持,大部分清真饮食店经营状况有所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经济收入有所增加。关注天主教渔民教友生活困难,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积极呼吁,推动相关地区和部门出台政策,为“无渔可捕、无地可种”的渔民(大部分信仰天主教)解决了生活之忧。切实维护民族宗教界合法权益,南禅寺塔院历经十年努力实现了“寺塔一体”。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每年的办理满意率均达100%,推动了老百姓关注的民生问题的有效解决。
  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前阶段的学习调研和分析检查,局领导班子认识到,虽然近年来民族宗教工作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取得了可喜成效,但面对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反映在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上还存在不适应、不符合、不到位的情况,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推动民宗工作科学发展的思路还不够清晰。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民族宗教工作如何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思路还不够清晰,往往是机械贯彻上级会议精神要求比较多,结合实际研究有针对性的思路举措比较少;
满足于解决当前问题的比较多,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从根本上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比较少,对长远性、长效性问题的研究思考还比较欠缺。面对面广量大的民族宗教工作,还没有能真正做到把握中心、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民族工作中,存在重城市民族工作、轻农村民族工作,重民族政策落实、轻民族政策的宣传等现象;
宗教工作方面,存在重合法宗教场所管理、轻非法活动点治理,重场所建设管理、轻团体建设发展等问题。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发展还不够均衡,管理水平参差不齐。
  (二)制约民宗工作科学发展的难题还没有破解。一是民族宗教基层基础工作还不够扎实。由于体制不顺,市(县)区民宗部门的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无法适应越来越繁重的行政管理工作任务。镇(街道)一级,兼职或专职民族宗教助理还没有按照要求全部配备到位,从事民族宗教工作的干部兼职较多,一部分也没有取得民族宗教行政执法证。民族宗教工作的一些工作部署和措施未能真正落实到村(社)居委。在基层,部分干部对民族宗教工作“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发挥民族宗教团体桥梁纽带作用还不够。目前,我市五大宗教团体大多存在班子成员年龄老化,后备人才青黄不接的状况。政治意识强、宗教学识好、群众威望高的宗教界领军人物为数不多。宗教教职人员素质亟待提高。我市1400多名宗教教职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不到8%,约有65%的教职人员只有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可以进行宗教学术研究、开展高水平讲经释道的教职人员严重缺乏。三是民族宗教工作的社会关注程度还不够到位,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民族宗教工作的氛围有待进一步浓厚。少数党政领导对民族宗教工作不够重视,对民族宗教方面的情况了解不多,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甚至是“不出事不过问”。
  (三)保障民宗工作科学发展的机制还有待健全。当前,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社会化管理的程度不高,三级管理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及属地管理的工作要求还没有全面落实到位,“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追究体系还需要健全完善。民族宗教工作共抓共推的格局未成熟,民宗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善。涉及民族宗教矛盾纠纷的调处机制尚需完善,比如,近年来,虽然我们采用的教育调解、经济补助等方式对处理涉及来锡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矛盾纠纷起到一定作用,但矛盾纠纷上升势头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影响社会稳定的潜在因素依然存在。民族宗教工作长效管理机制还需要进一步落实到位,如对乱建寺庙和非法宗教活动点整治,仍然没能跳出“反复治、治反复”的怪圈。
  (四)促进民宗工作科学发展的能力还不够过硬。思路不够开阔,眼界较窄,工作方法和手段还比较单一,不能灵活运用统战方法与民宗界人士交朋友。还不能充分掌握群众工作方法,与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深入沟通还存在一定障碍。争取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对民族宗教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不够,缺少盯劲和韧性。集中精力抓大事、解难事、办实事能力还不强,一些决策措施不够科学合理。
  存在上述情况,原因是多方面的。客观上,民族宗教问题具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政策要求高,弹性大,易反复;
民族宗教工作的依法管理,涉及社会公共事务的方方面面,需要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某些问题的解决也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主观上的原因主要有:
  (一)科学发展的理解不全面。没有将科学发展观上升到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高度来理解和把握,要么认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主要是经济部门和一些从事社会事业部门的事,民宗工作是二线部门,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与自己关系不大;
要么认为民宗工作本身就在做人的工作,就是在实践科学发展观了。没能自觉地把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统筹兼顾等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和根本方法有机地融入到思想理念和工作思路中。
  (二)创新进取的精神显不足。正确的价值观和政绩观树立得不够牢固,自觉或不自觉地存在小进即安、小成则满的思想,改革创新意识有所减弱,破难题、思改革、谋发展不够积极主动。有时因为民族宗教问题敏感复杂,产生畏难情绪,不愿触及问题实质和深层次矛盾。有时觉得民族宗教部门是弱势部门,“再扑腾也翻不起大浪”,所以甘居“二线”,创先争优内生动力不足。
  (三)统筹兼顾的方法较欠缺。面对面广量大、错综复杂的民族宗教工作还没有学会“弹钢琴”的技巧。在工作实际中没有把民族宗教工作看作一个系统工程,对处理系统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缺少理性思考,对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关系分析不多,研究不够。对如何把握全局,统筹规划,既做好面上工作,又抓住牵动全局的重点难点工作,妥善处理好事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还需要更好地掌握工作尺度,改进工作方法,作出科学决策。
  (四)深入基层的作风不到位。平时忙于事务性工作多,调查研究少。特别对民宗干部在想什么、需要什么,了解得比较少;
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想什么、需要什么,研究得不透;
对少数民族群众盼什么、需要什么,掌握得不多,直接影响了事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有效解决,也影响了民宗工作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四、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思路和举措
  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局领导班子在充分讨论、集思广益的基础上,认真研究整改意见,明确了进一步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族宗教工作的主要思路和具体措施。
  主要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批示和“12.18”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服务稳定发展大局。民族工作把握两个共同主题,即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宗教工作抓住两个根本,即根本要求是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根本任务是做好信教群众的工作。狠抓基层基础工作,立足长远统筹规划,以科学发展观作为谋划工作的依据、推进工作的动力和检验工作的标准,确保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全面、协调、健康有序地发展。
  今后一个时期着重抓好六个方面工作:
  (一)着力推动思想大解放,进一步夯实科学发展的思想根基。必须始终坚持和运用好解放思想这一重要法宝,持之以恒地推进科学发展,把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贯穿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全过程。正确理解科学发展观的内涵,转变不适应科学发展的思维定势,切实把握科学发展要求。继续深化理论学习,围绕 “无锡还少什么?”“民族宗教工作实现科学发展该怎么办?”深入思考,进一步拓展思路,明确方向,以积极进取、求真务实、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努力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在我市“一当好,三争创”伟大进程中谋作为、树形象。
  (二)着力健全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形成民族宗教工作合力。一是积极主动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综合协调、各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民族宗教工作格局。二是发挥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明确成员单位在应对民族宗教群体性突发事件、开展非法宗教活动整治、处理涉及外来少数民族矛盾纠纷、宗教活动场所规划布局、大型宗教活动安全保障、宗教活动场所依法管理和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等重点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开展工作督查,加强目标考核。三是完善人大民宗侨工委、政协民宗委和民族宗教事务局“三民宗”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发挥人大监督指导、政协参政议政作用,着力推动民族宗教重点难点问题解决;
完善公安、安全、民族宗教联席会议制度,保持稳定工作信息畅通、目标一致、措施有效。四是加强工作督查和奖惩考核,完善责任追究体系,确保民族宗教工作责任落实,抓出成效。
  (三)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推进民族宗教属地管理。把工作重心向下沉、往前移,把基层的困难作为我们工作的压力,把基层的需要作为我们服务的首要。一是进一步完善民族宗教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居委三级管理网络和两级责任制,督促有关镇(街道)民宗助理配备落实到位,逐步理顺基层民族宗教行政执法关系。加强市、区两级民族宗教部门联动执法和民族宗教、公安、城管等部门联合执法,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强化行政执法效果。二是加强对基层民族宗教工作的指导,在行政执法、处理矛盾、解决难题等方面及时提出切合实际的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业务指导意见。进一步推进社区民族宗教工作。在继续抓好重点寺观教堂管理的基础上,把工作向农村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管理延伸。三是注意发现典型、积极培养典型,及时推广基层民族宗教工作好做法、好经验,搭建交流平台,形成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争先创优、共同发展的浓厚氛围。四是努力推动民族宗教工作列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的议事日程,依靠基层干部做好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工作,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着力做好群众工作,进一步落实民族宗教工作根本要求。认真研究探索新时期做好群众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最大限度地团结少数民族群众和广大信教群众,共同参与经济社会建设。一是要用真诚的服务赢得群众的信任。要不断加强宗教场所规范管理,为信教群众过好宗教生活营造和谐温馨的氛围;
要有效制止非法宗教活动,净化社会风气,保护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
要主动深入基层,了解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真实生活状况,听取群众呼声,真心实意地关心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二是要用亲民为民的理念指导工作开展。建立反应灵敏、沟通快捷、民主理性的利益诉求机制。对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提出的问题要实行首问负责制,认真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提高办事效率。三是要用科学的引导促进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鼓励支持宗教团体、场所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丰富信教群众的精神生活。引导宗教界开展宗教文化建设,做大宗教公益慈善事业,回报社会,服务人群。
  (五)着力加强民族宗教团体建设,进一步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以加强团体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人才建设为切入点,不断提升团体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强化党和政府与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密切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在思想建设方面,要指导团体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政策法规教育,强化爱国爱教意识和共建和谐理念。在组织建设方面,要切实加强各级团体的领导班子、工作班子和群众(信徒)骨干队伍建设,实行以制度管人,凭能力用人,注意调动团体班子及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督促指导市级宗教团体主动加强对市(县)、区宗教团体进行工作指导,形成共同推动团体工作创新进步的良好氛围。在作风建设方面,要逐步改变团体“机关化”倾向,要求团体班子成员经常深入宗教场所、深入信教群众、深入外来少数民族人群,利用信仰和习俗等方面相同相通的优势,在宣传政策、掌握实情、下情上传方面发挥作用。在人才建设方面,指导督促民族宗教团体实施后备人才培养系统工程,列出计划,安排梯队,筹措经费,有序实施。逐步将具有较高政治素养、具备一定宗教学识和较强管理能力的宗教教职人员充实到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班子。
  (六)着力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进一步探索化解矛盾纠纷有效途径。首先,要确立来锡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是我市新市民的理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帮助解决子女上学、就医就业、生产经营和法律援助等问题和困难。把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与管理纳入社区工作范围,对矛盾纠纷要发现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其次,要加强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面向少数民族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层面,加强规范管理、相容共建、和谐发展的宣传教育。尤其要依托市伊协和清真寺平台,为少数民族人员提供法律法规宣传、城市管理规定介绍和食品卫生、经营知识等方面的服务指导,将互爱友助、遵纪守法要求融入阿訇讲经之中,引导少数民族人员主动融入无锡,自觉做守法新市民。再次,要完善矛盾纠纷处置协调机制,与少数民族主要流出地政府建立协作共管机制,落实民族宗教突发性群体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加强市伊协和清真寺建设,充分发挥市伊协和阿訇在处理涉及穆斯林人员矛盾纠纷中的特殊作用,确保矛盾得到及时化解,纠纷得到稳妥处置。
  当前需立即着手解决的问题是:
  (一)抢抓有利机遇,不断扩大工作影响。抓住承办第二届世界佛教论坛和规划无锡佛教博览园被列入市委2009年十一项重点工作任务的契机,要全力以赴做好论坛的有关筹备工作,确保3月份论坛在我市成功举办,开展宗教活动场所环境整治,改善宗教教职人员道风形象。认真做好佛教博览园规划及推进工作,提高工作层次和水平。
  (二)推进政务公开,树立阳光政府形象。认真梳理局行政权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让广大群众知悉和了解有关信息、工作情况和政策法规等,保证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实现。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开展行政检查,进行行政管理。完善局长信访接待制度,对群众信访问题,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抓落实。局新的政务网站已于近期开始运行,将有效增强工作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
  (三)主动联系沟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针对基层普遍存在的民族宗教工作力量不足、经费紧张等问题,积极与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联系协调,反映实际情况,努力争取在人员经费、干部培养等方面给予基层民宗部门更多支持。建立与民宗界人士谈心制度、局机关处室与重点镇(街道)结对联系制度,通过经常性的谈心交流,民宗干部与民宗界人士互交朋友,互相监督,增进信任;
通过挂钩联系,及时了解基层情况,指导基层工作。
  (四)狠抓安全稳定,推进平安无锡建设。宗教工作方面,着手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佛道教乱建寺观场所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秩序。开展平安宗教场所创建活动,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指导督查,实现宗教活动平安有序、信教群众满意认可的平安创建目标。民族工作方面,成立由市委副秘书长牵头,民族宗教、信访、公安、司法、城管、工商、伊协等单位和部分分管领导参加的涉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矛盾纠纷处置工作专项小组,并在民宗局设立办公室,统一协调处理涉及少数民族人员的矛盾纠纷。年内,指导扶持市伊协引进具有较高水准的阿訇,增强协调矛盾工作力量。
  (五)加强政策宣传,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在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开展“促进民族团结,建和谐无锡”主题活动,通过举办“民族政策宣传月”活动;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评表彰;
举办全市民族联欢活动;
全市社区民族工作现场推进会、少数民族专场招聘洽谈会;
组织百名少数民族代表参观城市建设、开展清真饮食技能竞赛和清真饮食业创优评比活动;
开展“进百家门、暧百家心、系百家情”系列扶贫活动等,进一步营造民族团结和谐氛围,唱响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
  (六)组织培训调研,努力提升队伍素质。依托省民族宗教讲师团、市委党校、市委讲师团、无锡宗教与社会学研究所等单位的师资力量,开展国际国内宗教形势讲座、管理学方面的学习辅导和依法行政工作培训等,帮助受训者进一步提高民族宗教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年内,将分批举办民宗界骨干培训班、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培训班和民宗干部培训班,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省、市有关培训班。在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大兴调研之风,引导民宗干部真正扑下身子,深入基层,用科学发展的理念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下半年,组织全市民宗系统调研成果交流会,总结经验,集思广益,进一步探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民族宗教工作科学发展的新途径。
  五、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切实加强局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一)强化学习调研,提升解决问题能力。坚持并完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认真研究制定学习计划,通过开展经常性的集中学习、交流研讨等富有实效的学习活动,深刻理解、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内涵、实质和根本要求。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围绕民族宗教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不断提高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
  (二)强化集体领导,提升科学决策能力。严格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机关及基层对重大决策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建立健全充分反映民意、集中各方智慧的决策机制。
  (三)强化目标管理,提升机关执行能力。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的导向,细化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深化文明机关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有效提高机关办事效率,不断提升工作的执行能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四)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创新发展能力。坚持严管队伍不动摇,把提高创新发展的能力素质作为重点,切实加强机关队伍建设,努力塑造政治坚定、作风过硬、能力出众的队伍形象。特别要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和锻练,进一步增强推动民族宗教工作科学发展的有生力量。
  (五)强化制约监督,提升廉洁自律能力。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坚持秉公用权,带头廉洁自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职述廉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接受监督,做到令行禁止。抓好政(事)务公开,真正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时刻牢记“两个务必”,模范遵守《廉政准则》,进一步健全教育、预防、奖惩并重的廉政建设的机制,不断提升民族宗教机关勤政廉政的公众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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