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剧吐_妊娠剧吐莫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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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在早孕时出现择食、食欲不振、轻度恶心呕吐,这为正常的妊娠反应,一般在妊娠12周前后多会自行消失,不需进行特殊治疗。然而,有少数孕妇妊娠反应严重,恶心呕吐频繁,不能进食,以至影响其身体健康,威胁生命,则称为妊娠剧吐。此病的发生与多胎妊娠以及神经系统功能不稳定、精神紧张有关,也可由某些疾病引起,应予注意。
  如果发生在妊娠12周以前.表现为呕吐、失眠、全身乏力、滴水不进,随即呕吐频繁,呕吐物中有胆汁或咖啡渣样物,逐日加重,并于停经的2~3个月或3~4月开始出现反复阴道出血,时断时续,或中间有反复大量出血,或者在血中发现水泡状物,应考虑为葡萄胎。葡萄胎引起的剧吐与血中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水平急剧上升有关。葡萄胎若不能及时或系统治疗,有可能发展成为侵蚀性葡萄胎或者绒毛膜癌,危及生命。因此,孕妇在上述情况下应尽早到医院检查
  若发生在妊娠12周以后,或在整个妊娠期间“妊娠反应”不减,甚至有加重趋势,表现为全身乏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胀、肝区隐痛,或有低热、黄疸,应考虑到妊娠合并病毒性肝炎。因为在妊娠期间肝脏负担加重,容易感染病毒性肝炎,或促使原来存在的肝病恶化。据统计,孕妇肝炎发病率约为非孕妇的6倍,而暴发性肝炎则为非孕妇的66倍。重症肝炎尤以妊娠晚期多见,常在发病7~10天后病情突然加剧,黄疸进行性加深,伴有高度乏力及持续性呕吐,患者往往来不及抢救就迅速陷入昏迷。因此,在妊娠期间如果出现较长时期的反复呕吐,一般的治疗无效时,应及时做肝功能检查,发现问题及早进行治疗。
  此外,孕妇合并胃肠炎、胆道疾病、胰腺炎、肠梗阻或脑瘤等均可出现呕吐,应详加鉴别,不能一概都当作是妊娠反应,以免延误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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