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安县农村家宴卫生现状及监督管理对策探讨 海安县

【www.zhangdahai.com--可行性研究报告】

  随着经济的发展,在广大的农村每逢婚丧嫁娶、乔迁祝寿之事,常有设宴待客的习俗。据卫生部2007年第二季度食物中毒情况通报,在就餐场所中,发生在家庭中食物中毒的报告起数和死亡人数最多。农村家宴已成为食物中毒发生的重要场所,农村食品安全管理中不容忽视的问题。近2年,海安县因农村家庭聚餐而引发的疑似食物中毒报告数有11起,尚有若干未报告的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最多的一次农村家宴食物中毒人数有100多人,其产生的社会影响和教训十分深刻。因此,积极探索农村家宴的长效安全监管对策显得非常必要。现对海安县农村家宴的卫生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1存在的问题�
  
  1.1加工场所环境条件差�
  农村家宴大部分在举办者自己家中进行,承办者无法选择符合卫生要求的加工场所,只能在举办者提供的场所内加工食品。有的在狭小的厨房内操作,有的在临时搭建的棚户中操作,有的甚至露天操作,周围不远处就是牲畜圈舍或厕所,有的甚至连自来水都没有。�
  农村家宴加工条件简陋、卫生设施差,不具备生食品、半成品、成品的一条龙加工布局;没有与就餐人数相适应的冷藏设施,无防蝇防尘设施;所使用的加工工具、餐具等来源复杂,有四处借用的,也有专人提供的,到达加工地方以后,或经过简单清洗,或直接使用,根本谈不上消毒和保洁。因此,从原料清洗、切配、烹调、餐具消毒、保洁等工作流程均存在着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
  1.2食品加工过程不规范�
  农村家宴所使用的食品原料大多从附近农村集镇上购买,由于经济原因和卫生意识淡薄,举办者均优先考虑价格,而忽视进货渠道与食品卫生质量,使得“三无”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大量流入农村家宴的餐桌。即使购买的原料质量较好,但现场条件的限制,熟食、冷盘的切配无专间专人,加工过程的半成品、餐桌上的直接食用食品常常遭蝇叮和尘染;生熟食品用具没有明显标记区分,加工过程存在交叉污染。因此,食品卫生质量亦得不到保障。�
  1.3从业人员卫生操作不规范�
  参与制作的主厨人员和帮厨人员未经培训,也未取得健康证明就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且帮厨人员多是前来帮忙的人中临时确定,人员混杂,流动性大,该类人群普遍文化素质低,防病意识、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基本的食品卫生知识。主要表现为不穿戴工作衣帽,不修指甲或戴戒指上岗工作,在加工食品过程中不按照有关规范进行操作,存在食物中毒发生的隐患。�
  1.4农村家宴无法得到有效监管�
  食品卫生监督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其体系实施的一种卫生行政执法活动,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都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约束范围。而农村家宴属非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为卫生监督盲区,一旦发生食源性疾病,卫生部门的调查处理显得无法可依,使得农村家宴的违法行为无法得到有效监督。��
  
  2对策与建议�
  
  2.1制定规范,依法管理�
  农村家宴食品卫生监督虽已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但由于家庭的食品加工制作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约束范围,法律没有赋予卫生行政部门对家庭食品卫生进行监督的权力,因此,对农村家宴食品卫生监督还需要从法律、法规上进行规范,即制定地方《食品卫生法实施细则》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进行修改,这样才能促使农村家宴食品卫生监督走上法制化监督管理的轨道。�
  2.2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文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的原则,海安县县政府出台了《海安县农村家庭宴席食品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切实落实各镇人民政府及其食品安全工作机构、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卫生行政部门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到人,从而使农村家宴的卫生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
  2.3健全监督网络,实行动态监管�
  建立和完善农村家宴食品监管网络,各镇、村设立了食品安全监督站,形成镇(街道)食品安全协管员、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的监管网络,建立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及时交流、沟通农村家庭宴席食品安全信息,掌握农村家宴食品安全动态,对重大的农村家宴食品安全信息及时上报,逐步形成以政府主导、卫生所指导、群众业务监督的管理格局,将监管触角覆盖到每个自然村,实现无缝隙覆盖,零时限监管,保障农村家宴的食品卫生安全。�
  2.4加强监督指导,完善管理制度�
  2.4.1农村家宴申报登记管理制度农村家宴实行提前48 h向村食品安全监督站申报备案制度,主要登记内容为:就餐人数、地点、时间、举办原因、举办人员、厨师姓名、场地卫生条件、菜品清单帮工的健康状况等情况。�
  2.4.2农村民间厨师的登记备案制度由各镇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机构负责对辖区内的民间厨师开展全面调查摸底,进行登记备案和建立民间厨师个人档案,并负责督促参加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等工作。�
  2.4.3预防性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制度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民间厨师进行每年1次的预防性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体检培训合格后发放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及时向社会通报体检和培训结果。2007年,对全县从事农村家宴加工的民间厨师进行了调查摸底并建立了档案,并对民间厨师近300人进行了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和预防性健康体检。�
  2.4.4农村家宴的预防性检查制度根据农村家宴的举办规模,县卫生行政部门分别组织卫生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和指导,把好现场关,发现举办者不具备举办家宴条件的,建议其不办或简办。�
  2.4.5农村家宴食品及加工原料采购登记制度对民间厨师加强食品采购的指导服务,建立专用采购台帐,推行定点采购制度,将具备条件的食品经营企业作为农村家宴食品原料供应点,并实行登记备案、定期检查,建立健全索证制度和质量追溯制度,在保证农村家宴食品质量的前提下,使其来源有源可溯,有据可查。特别是在采购外卖熟食过程中,要使群众明白必须查验熟食制作时间及保质期限、保存条件等,告知途中包装运输要符合要求,食用装盘前重新回锅加工烧熟透,拼制装盘注意规范操作,防止污染。�
  2.4.6建立农村家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制度为了使农村家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得到处置,各镇人民政府要结合农村实际,制定农村家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各自职责。聚餐过程中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农村家宴的举办者、就餐者以及发现者及时向所在地镇、村食品安全工作机构报告。�
  2.5广泛开展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电台以及网络等新闻媒体,采用标语、传单、横幅、食品宣传专栏、健康小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食品法律法规、举办农村家宴发生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危害和预防食物中毒发生的相关知识,增强广大农民的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提高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预防食物中毒发生的思想意识,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农村家宴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使举办者在举办家宴前自觉申报,乐意接受宣传指导,发现疑似食物中毒的病人能及时报告,努力营造各方关心、支持和参与的农村家宴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新格局。�
  农村自办家宴这一现象一时还无法杜绝,只有因势利导,制定相应的措施加强监管,才能从不规范到规范,有效遏制农村自办家宴食源性疾病频发的现象,从而杜绝或减少农村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确保农村饮食卫生安全。�
  (收稿日期:2007-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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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www.zhangdahai.com/shiyongfanwen/kexingxingyanjiubaogao/2019/0330/448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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