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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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4篇

【篇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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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乡党委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基层纵深持续推进为抓手,强化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在正风肃纪和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制度建设,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立起来

严格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是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政策。组织全乡各级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组织观看反腐教育片,协助乡党委书记为全乡党员干部上好廉政党课。二是层层签订责任书。与乡党政班子成员、各村委、乡属各单位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了责任目标,分解了责任任务。三是全面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乡领导班子成员同时肩负着业务工作、经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双重责任,负责抓好联系村和分管部门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工作、阶段性和临时性工作的执行情况,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督查和指导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四是完善各项制度,从源头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实行《党委会议议事规则》、“三重一大”等决策程序,对于全乡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召开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集体决定后再实施。建立健全了《乡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乡领导班子及成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乡机关管理制度》,以制度来加强规范管理,强化干部责任,有效提高行政效率。

二、强化日常监管,切实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完善谈话和约谈工作机制。加强教育提醒,提高廉政约谈、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发现有违纪苗头的,及时谈话,指出危害,查找原因,提出要求,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持续压紧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委主体责任细化,始终把“四种形态”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体现在日常监督管理的全过程。重点在“244”专项整治和作风建设“6个专项整治”上用力,共开展作风建设集体约谈3批次62人、换届选举单独谈话12批次42人、涉及群众利益问题约谈11批次19人、安全生产工作专门约谈3批次21人、脱贫攻坚重要工作集体约谈11批次55人、重点项目工作推进专门约谈18次75人、“三违”建设问题专项约谈3次20人、其他约谈5次15人,做到了经常性教育约谈全覆盖、有重点、有针对性、效果好。

【篇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个人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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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个人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全面从严治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最鲜明的特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作出系列重大部署,带领全党开辟了党的建设新境界。

回顾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从严加强思想理论武装,保证全党思想统一、步调一致。

注重思想建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的基本原则,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新形势下,党面临的环境更加复杂,面临的考验也更加严峻,坚持思想建党一刻也不能放松。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出问题,往往就是从思想变质开始的。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用好思想建党这个传家宝,扭住思想政治工作这个生命线,坚持不懈地抓好思想理论武装。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把从严加强思想理论武装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首要任务,不断夯实全党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

第一,突出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培训。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是新一届党中央执政理念、治国方略、工作思路和信念意志的集中反映,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新成果,是当代最鲜活的马克思主义。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对于全党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把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摆在重中之重,连续举办7期省部级干部专题研讨班,举办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各级党委(党组)也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把党员干部普遍轮训了一遍。学习中,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帮助党员干部掌握讲话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努力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坚持及时学、跟进学,第一时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发表的重要讲话,确保认识跟进、行动跟进;坚持集体研讨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既组织好中心组学习、培训轮训、专题交流等集中性学习教育,又注意调动党员干部个人自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尤其是督促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做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的表率。通过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加深了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科学内涵、精神实质的理解,坚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增强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自觉性坚定性。

第二,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

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精神上“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就可能导致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分析十八大以来查处的一系列典型腐败案件,都能清楚地说明这一点。他们之所以走上歧途、走上不归路,最根本的都是在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上出了问题,在生死考验、利益诱惑、困难挫折面前松懈了斗志、忘却了身份、丢弃了忠诚。针对一些党员干部信仰迷茫、精神迷失的问题,我们加大理想信念教育力度,着力在理想信念内化、深化、固化上下功夫。一是把理想信念教育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教学培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参加学习培训的必修课。一方面,加强理论培训,帮助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这一看家本领,筑牢理想信念的根基。另一方面,注意用好红色教育资源,采取现场教学、行为体验、研讨交流等多种方式,增强理想信念教育的感染力。截至目前,仅中国浦东、井冈山、延安干部学院就开发现场教学点800多个,开设特色课程3200多门,举办以年轻干部、后备干部为主要对象的专题培训班2400多期,培训11万多人次。二是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教育警示作用,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编印了《风范——老一辈革命家“三严三实”事例选》、《优秀领导干部先进事迹选编》、《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等学习材料,引导党员干部以先辈先进为标杆见贤思齐,以反面典型为镜子鉴检身正己,增强理想信念教育的针对性。三是注重把强化理想信念教育与解决思想问题结合起来,在释疑解惑中增强教育的有效性。应当看到,当前党员干部在理想信念上遇到的纷扰是多重的,尤其是形形色色的各种思潮对党员干部影响很大,有些人因此疑惑了、动摇了,甚至蜕变了。为此,我们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对错误认识和歪理邪说理直气壮地进行批驳,讲清其实质和危害,帮助党员干部明辨是非、站稳立场、增强定力。

第三,大力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党员干部党的意识、党员意识淡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弱化,严重影响到党的凝聚力、战斗力。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下大气力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守纪律讲规矩的带头人。特别是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五次全会上,总书记专门对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作了深刻阐述、提出明确要求。

按照中央要求,我们重点抓了这么几项工作:一是把学习党章作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首要任务,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真正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作为指导党的工作、党内活动、党的建设的根本依据,把党章各项规定落实到行动上、落实到各项事业中。二是加强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和遵守中央提出的“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等要求,也就是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们要求党员干部对照检查“七个有之”的问题;在这次“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我们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党员干部对照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令计划、郭伯雄、苏荣等反面典型,开展专题研讨,进一步认清放松自身修养的严重危害,认清违反纪律规矩的严重危害,真正做到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这些年,有的地方和部门党内政治生活很不正常,形形色色的潜规则、大大小小的关系网、“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各种各样的特权现象,严重污染了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还有一些地方和部门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盛行,有的领导干部大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那一套,搞门客、门宦、门附那一套,以至于一些人不知党内政治生活为何物,是非界限十分模糊。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下大气力解决影响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各种问题,重新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使党内政治生活真正起到了教育改造提高党员干部的作用。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许多同志感慨,这次真是补了课,明白了党内政治生活是什么样、该怎么过。

二、从严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党风政风明显好转。

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聚焦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精神狠抓作风建设,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和明显成效,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广泛赞誉和衷心拥护。

第一,制定实施八项规定。

党的十八大之后不久,中央就制定了《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这是新一届党中央加强作风建设的切入口和动员令。习近平总书记切实履行“中央政治局同志从我本人做起”的庄严承诺,始终在带头执行八项规定方面身体力行,为全党树立了典范。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和其他中央政治局同志,带头守纪律、讲规矩,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在中央的坚强领导和示范带动下,各地区各部门迅速行动,以严实有力的措施抓好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经过两年多的持续努力,八项规定精神深入人心,成为作风建设的代名词,所规范的内容大大拓展,正由最初的改进考察调研、精简文件简报和会议活动、规范出访活动、改进警卫工作和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等方面,不断向推进公车改革、治理超标办公用房、规范高级干部公有住房管理、清理“裸官”和“吃空饷”、清理整治高尔夫球场等诸多领域拓展延伸。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全国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8.2万起,处理党员干部10.9万人。一些曾经被认为不可能刹住的歪风邪气刹住了,一些司空见惯的顽瘴痼疾得到攻克,干部的作风面貌焕然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

第二,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一项战略决策。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四风”为聚焦点,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对党内思想之尘、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了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取得了重大成果。一是广大党员干部受到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深刻教育,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明显增强。二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得到有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据统计,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各地区各部门压缩会议24.6%、文件26.7%、评比达标表彰活动31.2%,清退超标超配公车11.4万辆,调整多占办公用房2200多万平方米,压缩“三公”经费27.5%、达530.2亿元,查处公款送礼、公款吃喝3000多起。清理违规会所500多家,排查整治奢华浪费建设146个。三是恢复和发扬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优良传统,探索了新形势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有效途径。四是以转作风改作风为重点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制度执行力和约束力得到增强。中央相继出台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公务用车改革等一系列制度,从源头上堵塞了“四风”漏洞。五是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症结难点得到突破,党的执政基础更加稳固。各地区各部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着力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形成了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投、政策往基层倾斜的良好导向。一大批多年积累的矛盾和问题得到有效化解,一大批信访积案得到切实解决,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大为减少。这次教育实践活动,是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生动实践,是凝聚党心民心的战略之举,为我们党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作了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的重要准备。

第三,深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怎么才能一鼓作气地把作风建设抓下去?中央经过深入研究,决定从今年4月起,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的成果。这次专题教育不是一次活动,实际上是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基础上,融入经常性教育的一次探索实践。“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以来,各级党委认真落实中央部署,按照深入学习教育、突出问题导向、贯彻从严标准、坚持以上率下、确保取得实效的要求,主要抓了4方面的工作。一是集中学习。采取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成员领学、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理论文献,学党内法规,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学先进典型,加强思想理论武装。二是专题党课。中央政治局的领导同志在所在单位、所在地方、所分管领域讲了党课,省部级主要负责同志和市县委书记也讲了党课。大家反映,党课普遍质量较高、有的放矢,讲清楚了不严不实的具体表现和严重危害,讲清楚了“三严三实”的思想内涵和实践要求,增强了党员干部践行“三严三实”的思想自觉。三是专题研讨。这次设了3个专题。第一专题是严以修身,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第二专题是严以律己,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第三专题是严以用权,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联系正反典型、联系自身实际,按照两月一专题、一月一研讨的进度开展研讨,在剖析反思、交流碰撞中提高认识、受到教育。目前,绝大多数地方和单位已完成前两个专题研讨,部分单位正在进行第三个专题研讨。四是查摆整改。专题教育一开始,就要求聚焦不严不实问题,认真查、仔细找,梳理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不等不拖、立行立改。把整改落实和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在解决为官不为、执行不力等问题上采取有效措施。从目前进展情况来看,“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针对性强,是思想、作风、党性上的又一次集中“补钙”和“加油”,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氛围更浓厚了、领导干部的标杆作用更明显了。

三、从严把好选人用人关,大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

为政之要,首在用人。能不能把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在20XX年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提出了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对怎样是好干部、怎样成长为好干部、怎样把好干部用起来等重大问题作了全面深刻的阐述,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指明了方向。按照中央新精神新要求,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工作。

第一,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着力破解“四唯”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二十字好干部标准,是新时期选人用人的基本遵循,对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具有重大指导意义。为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中央修订了《干部任用条例》,把好干部标准贯彻体现到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原则、基本条件、基本要求等各个方面。同时,针对选人用人工作中存在的“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龄”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改进措施。在解决唯票问题方面,着重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特别是加强对“动议”环节的把关,对考察对象人选的把关;改进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制度,综合运用多种方式了解真实民意,科学分析得票情况,把得票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而不是唯一依据。在解决唯分问题方面,印发了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不是所有的岗位都搞竞争性选拔,要从实际需要出发,合理确定竞争性选拔的职位、数量和范围;实行竞争性选拔不能只看分数,要坚持实践标准、实绩依据、实干导向,引导干部在重实干、出实绩上竞争,防止把严肃的干部工作搞成选秀表演。

在解决唯GDP问题方面,印发了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把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经济发展,以及民生改善、社会和谐、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资源消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债务状况等约束性指标的权重,对那些违背科学发展要求,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蛮干造成恶劣影响的干部,实行终身追责。通过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真正使那些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干部受到褒奖和重用,使那些做表面文章、热衷于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干部受到约束和警诫。在解决唯年龄问题方面,坚决纠正一些地方简单地以年龄划杠、任职年龄层层递减的现象,充分调动各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对那些尽职尽责、踏实干事、精力充沛的中年干部,该使用的继续使用;对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干部,多“墩墩苗”,多让他们挑担子。此外,进一步规范破格提拔,对破格提拔的条件、程序等作出严格限定,防止一些人借破格之名行徇私之实。

第二,严把干部考察任用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十八大以来查处的腐败分子,大多是边腐边升、边升边腐,属于典型的“带病提拔”,干部群众对此意见很大。导致“带病提拔”的原因比较复杂,有的是“两面人”,不易察觉;有的发案有一定潜伏期,尚未暴露;但确实有我们了解不够、考察不深的问题。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带病提拔”发生率,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切实改进干部考察工作。把考察干部的功夫更多地下在平时,注重近距离接触干部,掌握干部活情况、掌握干部新变化、掌握干部在群众中的口碑,切实改变不考察不去了解干部、不提拔不与干部谈话、不调整很少与干部接触的现象。

考察时,坚持时间服从质量,不“赶会”,不搞简单“印证式”考察,注意通过延伸考察、走访有关部门等办法,拓宽发现问题的渠道。强化任前审查核实,实行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考察对象有关问题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对有疑点没有消除、问题没有搞清的人选,不得提拔或重用。二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程监督。结合巡视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共发现重点问题146个,已处理和纠正相关人员1165人,其中厅局级89人、县处级290人;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和责任倒查制度,探索实名推荐干部办法,凡是出现“带病提拔”问题的,都要对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倒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铲除产生“带病提拔”的潜规则。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等问题不解决,“带病提拔”就难以根除。对用人上的违规违纪行为,我们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绝不姑息。今年以来,中央组织部共立项督办违规用人问题372件,查实123件,纠正违规任用干部305人,处理责任人员240人。

第三,着眼事业长远发展,改进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

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的根本大计。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它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来抓,加强总体规划和宏观指导,进一步拓宽来源、优化结构、改进方式、提高质量,不断充实完善政策制度。按照中央要求,我们制定了加强和改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意见,召开会议进行了部署。结合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认真组织开展新一轮省部级后备干部推荐考察工作。这次后备干部推荐考察有许多创新,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比如,首次采取专题调研的方式,人选产生由原来的会议推荐改为由单位党委(党组)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人选名单由组织掌握,不公示、不反馈,以最大限度减少工作震动和干部思想波动。又比如,在个别访谈、实地调查、延伸调研的基础上,增加了集体面谈、领导能力和心理素质测评等环节,力求把人选考深识准。确定人选时,坚持看主流、看本质、看潜力,对面上谈话推荐不够集中,但调研中发现他们长期在艰苦边远、基础薄弱地区任职并作出突出贡献,或者敢抓敢管、实绩突出的干部,也列入名单。这次后备干部专题调研,发现和举荐了一大批优秀干部,为今后5到10年领导班子建设提供了较为充足的干部储备,也为做好干部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第四,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机制。

能上不能下,是长期制约干部工作的一大难题。虽然我们一直致力于解决这个问题,但总体进展不大,干部队伍仍然是超稳定的结构,当了领导干部就是“铁交椅”,不管适应不适应、称职不称职,基本上就干到底了,这对于调动干部积极性、增强队伍活力很不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破除“官本位”观念,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为了落实这一要求,我们加大改革力度,在总结实践经验、调研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这个《规定》,对解决干部“下”的问题提供了比较系统完善的方案,在建立干部能上能下制度机制上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一是集中规范了干部“下”的6种渠道,特别是把问责处理、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作为“下”的重要渠道,打破了过去那种年龄到点才下、违纪违法才下的状况。二是重点明确了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10种情形,包括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敢担当、不能有效履职、品行不端等,为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提供了明确依据。三是新增了对领导干部进行问责的5种情形,进一步划定了责任红线,鞭策干部严以用权、积极作为,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规定》已于今年7月正式印发,接下来的关键是抓好落实。为了使具体操作的同志融会贯通《规定》精神,于国庆节前在全国组织干部学院,对地市及以上组织部负责同志、中央和国家机关干部人事部门负责同志共800多人进行了专门培训。在工作实践中,结合整治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为官不廉等问题,抓好一批案例,以各类能“下”的实例,推动能“下”机制的落实。当然,具体执行过程中一定要实事求是,既坚持原则,又稳慎操作,防止定指标、压任务,搞扩大化。要准确把握“下”的内涵,合理确定“下”的方式。《规定》中的“下”也包含着“调”和“转”,比如,对因工作能力、工作状态、身体状况等不适宜担任现任领导职务的,可以改任其他职务;对缺乏相关专长、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可以调整到有利于发挥其优势的岗位,等等。

四、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从严管理干部贯彻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做到干部随从严管理成长、从严管理伴干部一生。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从严治吏精神,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打出了一套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组合拳”。

第一,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

注重把日常管理、重点管理和关键时刻管理贯通起来,把科学定责、加强考核、强化监督等链接起来,先后制定实施了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努力做到对象全覆盖、过程全覆盖,形成管理全面、标准严格、环节衔接、措施配套、责任分明的管理监督闭环系统。

第二,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积极回应民意关切和社会期待,持续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比如,集中清理超职数配备干部,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国超配的4万多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已整改消化2.5万多名,完成62.7%;集中清理“裸官”,截至目前,全国共集中清理副处级以上“裸官”3961人,对不符合要求的1061人进行了岗位调整;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去年的抽查比例是3%—5%,今年提高到10%。截至今年上半年,有1790名拟提拔为副处级以上干部的考察对象,因抽查核实发现问题被取消提拔资格。清理整顿领导干部社会化培训,对参加高收费培训的3094名干部督促退学,23个高收费项目停办;开展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重点审核是否存在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等问题,目前省管干部档案审核工作基本完成,对273名档案存在问题的干部作了处理,市县两级和中央单位专项审核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第三,严格日常管理监督。

立足于抓早抓小抓预防,积极探索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的有效办法,把干部管理监督的关口前移,防止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加大提醒教育力度,严格落实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对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朵、扯袖子。去年以来,中央组织部对9名中管干部进行了函询或约谈,并督促有关地方和单位对有举报反映的193名干部进行了函询或约谈。把谈心谈话作为严格管理干部的常态化工作,对有问题反映的、工作不在状态的重点谈、及时谈,加强引导、指出问题、提醒帮助。完善日常管理机制,把行为管理和思想管理、工作圈管理和社交圈管理、组织管理和个人自律结合起来,加强对干部队伍状态的分析研判,综合运用平时考核和纪检监察、巡视、审计、信访举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等成果,使干部时刻感到管理就在身边、管理无处不在。

在从严管理的同时,注重关心关爱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制定出台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组织开展最美基层干部评选活动,提高老少边穷地区、特殊岗位以及基层干部的待遇,切实把中央关心关爱干部的要求落到实处。今年“七一”,还在全国范围内推选表彰了百名优秀县委书记,习近平总书记亲切接见并发表重要讲话,对他们提出了当好政治的明白人、发展的开路人、群众的贴心人、班子的带头人的殷切希望,这对激励广大干部奋发有为、干事创业起到了极大的鼓舞和鞭策作用。

五、从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不断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必须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树立大抓基层的导向,努力扩大组织覆盖、建强骨干队伍、强化基础保障,推动基层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第一,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各领域的党建工作。

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服务功能,广泛开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推动基层党组织更好地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加强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选派300多万名干部到基层挂职任职、担任第一书记,推动970多万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新建、扩建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5.8万个。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加强农村、社区党的建设,总结推广浙江、吉林等地的经验,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制定实施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扩大党在社会组织领域的影响力凝聚力。印发《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确保党的建设和国有企业改革同步加强。加大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整顿力度,全国共排查软弱涣散村党组织5.8万个,已整顿转化94%;排查软弱涣散社区党组织5200多个,已整顿转化95%。

第二,严格党员教育管理,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落实到对每个党员的严格教育管理上。在党员队伍建设方面,一是加强对党员队伍总体规模的调控,适当控制党员数量增长过快势头,切实提升发展党员的质量。党员总数净增幅从20XX年的3.1%下降到20XX年的1.28%,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高知识群体党员占比增幅明显加大,生产工作一线党员占比明显回升。二是加强党员教育培训,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制定实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五年规划,综合运用远程教育、共产党员网和微信易信等信息化平台,扩大教育覆盖面,增强针对性和及时性。三是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努力纯洁党的队伍。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地共认定不合格党员7.9万多名,其中作出组织处置的6.2万多名。四是做好关爱服务党员工作。各地普遍建立党员服务中心、服务站,重点做好流动党员特别是农民工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向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定期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

第三,全面开展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健全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他要求各级党委(党组)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把从严治党的责任承担好、落实好,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为了推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从去年开始,各地自上而下开展了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通过述职评议考核,真正述出了责任、评出了压力、考出了动力,使基层党建由“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许多参加述职的书记表示,述职评议考核让自己明确了主责、回归了主业,增强了谋党建、抓党建的主角意识。

六、从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顽强的意志品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腐败分子,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取得了明显成效。

第一,依纪依法严惩腐败,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取得重大进展。

党中央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不管是谁、不管地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触犯党纪国法就一查到底、决不手软。党的十八大以来,共立案查处中管干部超过100人,对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郭伯雄、苏荣等高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对山西省、中石油等地方和单位多年积累的严重腐败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彰显了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注重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办矿产资源、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惠民资金、专项经费以及科教文卫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加强防逃工作,布下天罗地网,不让腐败分子躲进“避罪天堂”、逍遥法外。

第二,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发挥反腐“利剑”作用。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巡视工作,制定中央巡视工作五年规划,确定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修订颁布巡视工作条例,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多次研究巡视工作,听取每一轮巡视情况汇报,推动巡视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一是巡视针对性更强。聚焦中心、攥紧拳头,剑指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突出“四个着力”,即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问题,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是巡视覆盖更全。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组已开展7轮巡视,共巡视118个地方、部门和单位,实现了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55家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全覆盖,并对16个中央部门、12个事业单位、1家中管金融企业和2个中管高校进行了巡视。三是巡视方式更灵活。实行巡视组组长、巡视对象、巡视组与巡视对象关系三个不固定,一次一授权;带着问题去巡视,下沉一级到干部担任过“一把手”的地方了解情况;探索灵活机动的专项巡视,创新“一托二”巡视方式,冲着具体人、具体事,一个下属单位、一个工程项目、一笔专项经费去巡视。巡视工作的加强和改进,有效起到了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成为反腐败斗争的一把“利剑”,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的支撑。

第三,落实“两个责任”,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

腐败现象之所以滋长蔓延,甚至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出现系统性、塌方式腐败,与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有非常直接的关系。针对这种情况,中央突出强化“两个责任”,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的担子担起来。大力推动纪检体制改革,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推进纪检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加大追责问责的力度,对山西发生塌方式腐败负有责任的省委班子进行了改组性质的调整,严肃处理了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有关责任人,并将处理的结果向全党公布。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反腐败斗争,极大地提振了全党的信心,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20XX年,国家统计局在22个省区市开展入户调查,结果显示,88.4%的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表示很满意或比较满意。许多干部群众说,不反腐败就会亡党亡国,真反腐败才能兴党兴国,现在中央是腐败分子的克星、人民群众的福星,党和国家更加充满希望。

七、从严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提高制度治党、依规管党的水平。

加强制度建设,是最可靠、最有效、最持久的治党方式。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积极回应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一手抓制度建设,一手抓制度执行,着力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

第一,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着眼到建党100周年时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中央先后修订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制定出台党内法规备案和解释两个规定,编制实施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开展了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党内法规清理。根据全面从严治党需要,抓紧制定出台一批重要的党内法规,截至目前新制定或修订的党内法规共34件,其中条例5件、规则6件、规定14件、细则9件。在组织制度方面,出台了《党组工作条例》,正在修订地方党委工作条例,起草党内表彰条例;在干部人事制度方面,修订了《干部任用条例》《干部教育条例》,制定出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在规范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方面,出台了《省部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省部级领导干部秘书管理规定》;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方面,出台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配套的25项党内法规制度;在反腐倡廉方面,正在修订《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等。在制度建设过程中,坚持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推动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有机衔接,确保把党纪党规挺在前头,确保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确保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内在统一。

第二,扎实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

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成功的重要保证。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成立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由中央组织部牵头,赵乐际同志任组长。专项小组统筹近期和中长期改革任务,制定实施《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从深化党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基层组织建设制度、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4个方面,提出了55项具体改革任务,明确了今后几年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目前,已出台38项改革举措,其他改革举措也将在20XX年以前完成。

第三,切实增强制度执行力。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好的制度得不到执行,也不过是一纸空文。中央明确,改革举措由谁主持制定,就由谁督促落实;涉及哪一级、哪个部门的业务,就以谁为主落实,其他部门和单位要协同落实。为了推动改革举措的落实,中央改革办专门成立了督察局,对重点改革文件执行情况进行督察。中央还要求把党内法规执行纳入党委督察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党内法规执行检查常态化机制,确保制度真正成为硬约束,而不是“纸老虎”“稻草人”,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带领全党开创了党的建设新局面,开辟了管党治党的新境界,取得了丰硕的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和制度成果,带给我们许多宝贵经验和深刻启示。我们要把这些成果巩固好、发展好,把经验启示总结好、运用好,以一往无前的勇气和钉钉子精神,坚持不懈地打好全面从严治党这场硬仗,为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坚强的保证!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个人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各县区局(分公司)党组,物流中心党组,机关各科室、中心,各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省局(公司)党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根据《中共贵州省烟草专卖局党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黔烟党〔2016〕43号)安排部署,现就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严格遵循党章和党内法规制度,严格执行“三严三实”、“四讲四有”基本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六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切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为实践“三大课题”,提升“五个形象”,实现“十三五”时期安顺烟草“515”的总体发展思路和“两保持一增强”预期发展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强化思想建设,坚定理想信念,促使党员自觉扼守政治底线;强化制度执行,严明刚性规范,促使党员自觉遵守政治规矩,把规矩立起来、挺起来、严起来。

(二)坚持问题导向和标本兼治。聚焦当前管党治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突破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从源头上、根本上建立长效机制,以点带面促进管党治党水平全面提升,确保标本兼治。

(三)坚持严明纪律和严惩腐败。自觉尊崇党章,严格执行党规党纪,从严执纪问责,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四)坚持分类指导和强化责任担当。严明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明确责任边界,分层级推动责任落实,分领域细化保障措施、分重点进行督促指导,形成科学合理的责任体系。

三、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责任

(一)党委的主要责任。在省局(公司)党组和安顺市直机关党工委指导下,市局(公司)党委要主动谋划和推进全市烟草党建工作,推进党建责任落实。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及时成立机关党委,重点履行协助、推进、教育、监督和引领责任。

(二)党组的主要责任。各县级局党组、物流中心党组对本单位(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总负责、总把关,主要承担领导、用人、保障、管理责任。重点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党建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企业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经常性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难点热点问题。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干部培养教育、提拔任用、监督管理,督促干部严守党的纪律规矩。突出党建导向,优先选任既懂业务又懂党建的优秀干部。关心党务干部成长,建立专职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的正常交流机制。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全面统筹人才队伍全面协调发展,注重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从严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各党组书记是本单位(部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党建工作的领导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履行分工范围内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领导责任。

(三)基层党支部(党总支)的主要责任。重点履行落实、统筹、教育、监督和管理责任。在上一级党组织领导下,把党建各项工作最终落到党支部,落到每名党员干部,使党的工作落地生根。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实现同步计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考核、统筹落实。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做好党员干部教育工作,特别是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认真做好党员发展、管理工作,对违反相关规定,不按时交纳党费、不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严肃处理。认真做好党支部(党总支)按期换届选举、补选改选等工作。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加强对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的纪律等情况的监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监督检查所辖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委员的作用,从严带好队伍、从实做好服务,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四)党建工作职能部门承担的主要责任。各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是党建工作综合协调机构,不取代有关部门的职责,不承担应由各部门负责的业务工作。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研究重点问题、重要举措,推动有关职能部门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任务的落实。人事部门主要承担组织建设,负责干部培养、选拔、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等组织建设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本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服务、协调工作,市局(公司)人事部门还要负责指导和监督下一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纪检监察机构履行党内监督责任,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党内法规的监督执纪问责,准确运用“四种形态”,严明“六项纪律”,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政工部门主要承担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基层党建,负责党建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负责强化全体党员干部思想理论武装,负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负责党务公开等党务工作,负责党内制度建设的综合统筹。办公室主要负责加强党对意识形态的领导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各级党委(党组)决议的督办工作以党委(党组)重大决策、部署的综合协调、组织工作。

四、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主要措施

(一)强化理论武装

1.突出理论学习重点。始终把加强理论武装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首要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准确把握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切实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和情感认同,强化“四个意识”,牢固树立“三个自信”。深入开展以党章党规党纪、法律法规知识为重点的纪律教育,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道德教育,让每名党员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大力开展社会责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烟草行业的特殊性质和历史使命,更好履行烟草企业的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2.持续改进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根据新形势要求,坚持和健全中心组学习制度,抓好学习计划、预告、考勤、通报、建档、报告、旁听、检查等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各级中心组集中学习时间每年不少于12天,每月至少集中一次,每次至少有3名班子成员作中心发言。对上级党组织的重要会议和重大决策部署及时组织学习。每年开展1次以上法律和党纪党规专题学习。

3.提升思想教育实效性。建立党内经常性学习教育机制,基层党支部要定期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党员围绕专题学习讨论;党小组要定期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利用多种信息化手段组织开展党员集中培训,每年组织党员开展2次以上法律和党纪党规党史教育培训。充分利用省内省外红色教育资源,按照就近就地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党员接受党性教育。定期表彰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组织,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制定党员干部培训计划,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主课地位,确保这两类课不低于总课时的70%,其中党性教育课不低于总课时的20%。开展五大发展理念教育培训。利用好“两个至上”文化大讲堂、道德讲堂、劳模精神等宣讲载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神。市公司行业工会每年开展道德讲堂不少于4次,各县(区)分公司分工会每年开展道德讲堂不少于2次。

(二)注重意识形态正面引导

各级党组织要从党的工作全局出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全面提高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市局(公司)办公室要坚持党性原则,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确保在新闻宣传工作各方面各环节都体现党的意志、反映党的主张。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党组织分管领导、党组织其他成员等责任主体要履行好职责范围内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要健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预警和问题处置机制,完善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分析和研判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加强政治引领和意识提升。严格党员个人微博、微信、QQ等新媒体舆论平台的使用要求,在舆论宣传上正确反映党的意志和主张。

(三)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1.严格规范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定完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管理办法,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遇到重要问题或普遍性问题,需要集体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要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监督,市局(公司)领导每年参加1个以上基层单位民主生活会。建立民主生活会及整改情况通报测评制度,对领导班子开展批评、整改事项落实等进行评估。

2.严格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制度,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每月定期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开展活动。党支部每月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研究支部工作。完善并落实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坚持党组织书记和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各级党组织书记、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干部讲1次党课。建立并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3.加强党内政治生活检查。定期检查党内生活有关规定落实情况,对长期不参加党内生活的党员及时批评教育,问题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对没有按规定开展党内生活或党内生活质量不高的党组织,要严肃追究党组织书记责任。

(四)充分发扬党内民主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重温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准确掌握蕴含其中的科学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履职尽责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制定完善党委(党组)工作规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认真执行《省局(公司)关于加强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工作协调和重大决策后评估的意见》,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咨询、决策失误纠错改正和责任追究机制,把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可行性研究、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作为决策必经程序,努力提高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水平。坚持凡是涉及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必须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集体研究决定,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无权擅自决定。完善决策落实机制,抓好落实和督查。建立健全上级监督和同级监督机制,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制约。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决不允许将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健全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切实保证党内民主。

(五)从严选好管好干部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把选人用人动议提名、考察考核等关口。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大力选拔政治强、懂业务、懂党建、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干部。制定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健全完善干部正常下的机制。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办法,加强痕迹管理。严肃开展任前谈话,实行谈话对象当面承诺制度,对考察中和平时了解到的问题反映,逐一告知本人予以警示。选好配强各基层单位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推进各基层单位一把手、纪检组长异地交流任职,强化“交流+严管”。选优配强专门的党务和纪检监察工作力量,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党务和纪检干部队伍。建立健全新提任基层县级局领导班子成员“试用期”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跟踪考察、动态管理。

2.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党员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建立日常报告事项台账管理,督促干部按规定及时申报、如实申报、规范申报。用好提醒、函询和诫勉等组织措施,发挥弄清问题、体现信任、提醒告诫的作用,把咬耳朵、扯袖子作为干部管理的常态。综合运用谈心谈话、考察考核、信访举报、审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多方面成果,及时发现干部思想和行为上的苗头性问题,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严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备案及证件管理,结合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动态了解和掌握领导干部持有证件、因私出国(境)、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等情况。严格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继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核实有关干部档案材料存疑的问题,严格根据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组织认定。

(六)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1.深入持久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国家局党组九条要求、省委十项规定和省局(公司)党组七项规定,加大巡查力度。畅通群众监督通道,探索电话、手机、网络等实时监督曝光方式,建立通报机制和平台。继续紧盯重要节点、重要部门、重点干部,紧盯“四风”问题新变化新动向,紧盯中央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持续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检查。发挥正反典型的教育警示作用,加强宣传舆论引导,营造抓作风树新风的良好舆论氛围。

2.健全完善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穿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的全过程。持续推进各单位(部门)作风转变,认真落实机关联系基层、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采取“五带五结合”等多种方式听取党员干部和职工意见,特别是虚心听取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代表、劳动模范等先进典型、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使党员干部在联系服务群众中增进感情、提高能力、改进作风。坚持全面推行限时办结制、首问首办责任制等制度,切实规范各单位各部门、各级党员干部履职行为。严肃责任追究,对违反规定的问题,一律零容忍查处,一律通报曝光。精心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

(七)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

1.深化基层党组织建设。牢固树立抓基层打基础鲜明导向,着力建设“有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有本领过硬的骨干队伍、有功能实用的服务场所、有形式多样的服务载体、有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有群众满意的服务业绩”的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制定基层党支部建设标准,结和推广支部工作法,规范基层党支部、党小组设置和活动,做到组织全覆盖和工作全覆盖。加强基层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党支部书记岗位锻炼,选拔优秀基层党支部书记到县局(分公司)领导岗位任职。基层单位专职党支部书记享受同级管理人员待遇。

2.从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按照“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要求,不断提高党员发展质量。按时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排查,摸清失联党员、“口袋”党员情况,稳妥有序地处置不合格党员,畅通出口,纯洁队伍。建立党组织、党员信息库,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广泛开展党员示范岗、先锋岗、责任区、公开承诺等活动。开展党费收缴专项检查,严格规范党费收缴工作。严格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有关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每5年参加干部教育培训需累计达到3个月时间或者550学时以上;提拔任用领导职务,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的,应在提任后1年内完成培训。

3.深化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规定,按时开展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深入开展争创政治引领力强、推动发展力强、改革创新力强、凝聚保障力强的“四强”党组织,争做政治素质优、岗位技能优、工作业绩优、群众评价优的“四优”共产党员创建和评比表彰活动。制定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标准,扎实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大力宣传基层党建工作的先进典型,宣传优秀基层干部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个人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当前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1.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2.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一是考核比重偏“轻”。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二是考核内容偏“虚”。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发文了没有、开展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形式主义。三是考核方式偏“单”。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纪检、宣传、统战考核各自为政,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四是结果运用偏“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条规,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两张皮”,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仅体现在精神和物质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

3.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一是缺乏敢抓的底气。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党务工作者怕执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罪名”。二是缺乏严抓的党性。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三是缺乏常抓的韧劲。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四是缺乏细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二、新形势下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对策探讨

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从五个方面拧紧责任链条,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在党内营造敬法畏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增强责任意识。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要像抓经济工作、项目建设那样抓党建,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唯一性,增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抓。

2.健全责任体系。党建工作影响力深、覆盖面广、工作量大,只有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才能富有成效、取得实效。要全面落实、全员落实、全程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着力健全完善“三个体系”,即纵向到底的层级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的齐抓共管体系、定向到人的推进落实体系,积极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让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心中有压力。

3.狠抓责任落实。落实从严治党,要落到实处,而且要落到“点子”上,落到具体的事情上,找准载体向实处使劲,找准切口向细处用力,找准问题从严处较真。要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尤其是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4.完善责任考核。考核是无形的“指挥棒”,考核的导向,直接影响干部努力的方向。要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数量、时间、标准、要求,化抽象为具体、化无形为有形。要加大考核权重,尤其是对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形成“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导向。要改进考核方式,尊重平时检查考核,尊重群众对党建工作的评价。要整合考核项目,把分散在党委各部门的考核合并起来,以便对各地各单位党建工作状况作出全面的评价。要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与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真挂钩、真运用。

5.是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最后一道防线,守不住这个防线,从严治党责任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要坚持纪律上“从严”、执行上“较真”、效果上“戒示”,加快建立严格的刚性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据《党章》、《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个人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篇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纪委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问题及整改措施

全面推进从严治党,落实责任主体是关键。落实了责任主体,才会有压力、有动力、有目标,工作推进好坏才有了评判对象和标准。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强调,抓党建是各级党委根本的政治责任。从严落实好这一“根本的政治责任”,着力构建起党委抓、书记抓、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工作才能找准“主引擎”、抓住“牛鼻子”。

责任不明,工作中出了问题容易导致职责不清、推诿扯皮;取得成绩,也容易导致争相抢功、奖罚失据。在任何时候、做任何工作,能否落实责任并清晰划定责、权边界,是这项工作成败与否的关键。因此,落实责任务必从严,首先要做到的就是明确责任。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这个责任,毫不含糊地落到了各级党委、各级党委书记身上。推进从严治党,党委要负总责,党委书记要具体负责。各级党委和党委书记必须认识到,抓好党的建设是本职,不抓党的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的建设是渎职,要切实把推进从严治党作为各级党委的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真正把担子担起来、把职责履行好。

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必须进一步深化对党建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改变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必须进一步深化对党建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改变过去一些地方和部门“口头重视、实际忽视”的畸轻畸重现象,改变一些地方和领导干部“把经济增长指标搞上去就是最大政绩”的错误偏颇观念。各级党委和党委书记要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树立起“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念,把管党治党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把从严治党任务紧紧抓在手上,坚决克服轻党建重发展、一手软一手硬的倾向。要坚持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真正抓具体抓深入。

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考核,推动工作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责任考核评价,具有很强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考核的内容往往决定着他们的工作侧重点和努力方向。要切实增强“党建”在党员领导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开展好党建工作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对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负责人的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要认真落实市县乡党委书记党建工作专题述职制度,定期接受上级党委和下级党组织、党员的评价,推动党委管党建、书记抓党建层层落实,不断开创党建工作的新局面。

事因行而至,业经为而成。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谈。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各级党委和党委书记必须负起自己的责任,以担当无愧于己、以行动取信于民,以上率下、层层落实,真正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不断开创我省各项事业发展新局面。

纪委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问题及整改措施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范围更宽、标准更高、责任更大,不仅包括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还要落实到思想建党、制度治党、纪律立党、组织建党、人才兴党等管党治党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各级党委要坚持总揽全局、协调促进;坚持全面治理、从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上率下;坚持标本兼治、改革创新,从以下八个方面落实好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思想教育之责。思想建党是从严治党之首位,也是主体责任之首位。要以党性教育为核心、道德建设为基础,加强正面引导,创新方式方法,注重实际实效,着力正本清源、引正纠偏,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特别要解决好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问题,这在任何时候都是根本性的大问题。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必修课,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筑牢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政治思想根基。

二是从严监督执纪之责。严明纪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总抓手,党委要当纪律坚定执行者、坚决捍卫者。始终立足于“全面”,既紧盯政治纪律又全面执行“六项纪律”,既突出“关键少数”又面向全体党员,确保管党治党有重点、无盲区,实现对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全体组织和党员的全面覆盖;始终以政治纪律为首位,自觉从政治上警戒各种违纪问题,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带动其他各项纪律严起来;始终坚持“从严”标准,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始终坚持挺纪在前,以纪律为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准确把握、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各种违纪问题早抓早管、实抓实管,保持高压态势;始终坚持高悬巡视利剑,强化党内监督,聚焦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把纪律打造为管党治党的标尺。

三是推进制度建设之责。制度建设是从严治党的根本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一柔一刚,同向发力,全面从严治党必将取得新成效。坚持依规治党,以党内制度规矩为党组织和党员提供行为规范,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治理依据和评价标准。认真执行,严格遵守现行党内规章制度,严格管理标准、延伸管理链条、落实管理责任,通过加强问责,加强监督查处,解决党内制度规矩约束力不强、贯彻不实、执行不力的问题。注重解决制度体系不完善、不健全、不配套的问题,把党的工作和活动严格置于制度的规范之中。

四是匡正选人用人之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委主体责任主要是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选人用人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关键。必须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真正把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必须从严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甄别处理一批不廉洁、乱作为的干部,调整撤换一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对超编制超职数、违反标准和程序任用干部、跑官要官和说情打招呼、档案造假等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违规兼职、“裸官”等问题,发现一个处理一个,从源头上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在岗”。必须严明选人用人责任,建立干部选拔任用问责制度,对“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在岗”问题进行倒查,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又严肃追究责任人,坚决维护选人用人制度的严肃性。

五是净化政治生态之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途径。要直面政治生态中的歪风邪气,激浊扬清,正本清源,把准干部队伍思想脉搏,筑牢理想信念“高线”,夯实廉洁从政思想基础。注重建设“三清政治”,破“潜规则”、立“明规矩”,深入纠正“四风”,纯洁政商之间、上下级之间、同学之间关系,端正和纯净家风,形成良好从政社会环境。深入挖掘传统文化中的廉洁资源,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形成向上向善的从政文化环境。上级党组织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践行“三严三实”,开展“两学一做”,讲原则、守纪律、拒腐蚀、甘奉献,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示范效应。

【篇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当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战略全局高度,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主体、主要内容和关键举措,明确回答了全面从严治党由谁抓、抓什么、怎么抓等重大问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关键是始终坚持主责就是首责、守土必须尽责,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在本地区本单位落细落实。

必须担负的重要政治责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化对党的建设规律和治国理政规律的认识,作出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决策。管党治党责任在党委,关键靠担当。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首次明确各级党组织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负有主体责任。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实践的发展,更是认识的深化;是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制度的刚性规定。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来说,落实主体责任,既是政治责任、政治担当问题,又是政治态度、政治立场问题。必须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看齐意识、忧患意识,坚定“四个足够自信”,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看齐,紧跟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在履行主体责任上做到认识足够清醒、思想足够自信、行为足够坚定、措施足够有力,自觉做中央满意、党员认同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书记。必须清醒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立下的军令状”,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起重要保障作用,切实增强从严管党治党自觉性。必须清醒认识到我们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是长期的复杂的,为人民服务是永恒的、没有止境的,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意识,始终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必须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管党治党不力就是渎职的意识,以舍我其谁的政治担当和“铁面包公”的浩然正气,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实现责任体系全覆盖、无死角,以严肃问责推动责任落到实处,坚决防止“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壁上观、当“甩手掌柜”现象发生。必须深刻领会“全面”“从严”的丰富内涵,把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体现在严格要求上,贯穿到日常监督管理中。

坚定执行和捍卫党规党纪

全面从严治党,“严”要有标准,“治”要有依据。党的纪律就是党员行为的基本标准、管党治党的基本依据。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把严明纪律作为总抓手,当好纪律的坚定执行者、坚决捍卫者,确保全体党员上下同心、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始终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核心,把严明政治纪律摆在首位,自觉从政治上警戒各种违纪问题,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带动其他各项纪律严起来。始终立足“全面”这个基础,做到既紧盯政治纪律又全面执行“六项纪律”,既突出“关键少数”又面向全体党员,确保管党治党有重点、无盲区,实现对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全体组织、全部党员的全面覆盖。始终坚持“从严”标准,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对各种违纪问题早抓早管、实抓实管,保持露头即查、即发即查的高压态势。始终坚持高悬巡视利剑,强化党内监督,聚焦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寸土不让、一步不松,决不让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

从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选人用人管人,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也是党委职责的重要方面,还是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关键举措。必须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把“德”作为第一标准,把“廉”作为基本条件,把“绩”作为重要依据,把好政治关、作风关、能力关、廉洁关,真正把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必须从严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坚决甄别处理一批不廉洁、乱作为的干部,调整撤换一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对超编制超职数、违反标准和程序任用干部、跑官要官和说情打招呼、档案造假等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违规兼职、“裸官”等问题,发现一个及时调整处理一个,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在岗”。必须严明选人用人责任,建立干部选拔任用问责制度,做到“谁提名、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对“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在岗”问题进行倒查,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又严肃追究责任人,坚决维护选人用人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着力打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各方面工作必须有一个良好政治生态。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必须直面政治生态中的歪风邪气、潜规陋习,“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激浊扬清,正本清源。坚持思想建党,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及时把准干部队伍思想脉搏,筑牢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深入纠正“四风”,纯洁政商之间、上下级之间、同学之间、战友之间关系,端正和纯净家风,形成良好从政社会环境。加强建章立制,针对发生的腐败案件,查找漏洞,完善制度,压缩腐败和不正之风生存空间,铲除滋生土壤,破“潜规则”、立“明规矩”,形成良好从政制度环境。强化文化引领,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红色文化教育,深入挖掘湖湘文化中的廉洁内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形成向上向善的从政文化环境。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践行“三严三实”,立正身、讲原则、守纪律、拒腐蚀、甘奉献,当好“关键少数”,发挥“关键作用”,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示范效应,为营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注入活力、增添动力、凝聚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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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与保障,起着根本性和决定性作用。当前,从严治党的新常态得到不断地强化与巩固,但仔细思考,面上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虽然不是普遍现象,还是必须引起足够地重视与警醒:

一、管党认识不够到位,导致“重发展、轻党建”的思想误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是各级党组织的“领头人”。囿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各种压力,一些单位的党组织书记还有“重发展、轻党建”、“重业务、轻党务”的认识误区,片面地认为从严治党是“软任务”、经济建设才是“硬指标”,从严治党是务虚工作,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对如何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主动思考不多,投入精力不足,导致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减弱、组织生活不够正常、干部管理过于人本、党员作用发挥不明等,形成“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

二、功能定位不够准确,导致“重服务、轻教育”的重心偏差。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中之重,在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过程中,发挥政治功能与服务功能从来都是一致的、统一的,只有强化政治功能,才能更好地发挥服务功能,只有强化服务功能,才能使政治功能发挥更充分更有力。但部分基层党组织把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简单等同于为群众服务,工作满足于解决民生诉求,化解矛盾纠纷,忽视了党组织“做群众工作”的政治功能,导致少数群众政治素质和法制观念不强,不能正确看待改革发展进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常以少数人利益替代或损害多数人利益,进而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主体责任不够明晰,导致“重使用、轻管理”的宽软现象。敢管严管干部队伍是从严治党的核心,也是衡量各级党组织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的重要标准。当前,部分党组织在干部选拔管理中存在重选拔、轻管理,重使用、轻监督现象,对党员干部管理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情况:如平时对单位“一把手”管理比较重视,而对于副职、中层干部的监管力度偏弱;干部绩效考核偏重结果,导致政绩观出现偏差,工作轻“平时”,重“评时”,滋长了“投机取巧、急功近利”等行为。由于没有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导致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为官不正、为官不廉等问题的发生。

四、考核机制不够完善,导致“重有形、轻有效”的形式倾向。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党建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之义。因此,如何考核党建工作改革创新的成效,就成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必须面对的问题。当前,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偏虚,有时甚至将有没有成立领导小组、有没有下发专题文件、有没有开展相关活动等作为考核指标。考核是一种导向,直接决定着行动。于是,部分基层党组织在工作推进时过份追求创特色,培精品,过分偏重外在形式的创新,忽视了内容与成效,出现“形式大于内容”的现象,导致文牍主义、形式主义的问题。

五、督查问责不够有力,导致“重结果、轻过程”的管理问题。督查问责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各地围绕从严治党虽然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党内规章制度,但在制度执行过程中还存在重布置、轻落实,重结果、轻过程的现象,特别在指导、督查、通报、整改、问责等环节认真、顶真、较真不够,导致制度执行过程中的偏差和问题得不到及时发现和纠正,“为官不为”与“为官不易”、二线干部作用难以发挥、党内政治生活不够正常等长期困扰基层党建和干部管理工作的难题还没有得到有效破解。

分析形成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各级党组织书记的思想教育不够,部分党组织书记没有充分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意义,没能确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念,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和务本能力不强,缺乏履行管党“第一责任”的政治自觉。二是对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属性定位不准,没有做到政治功能与服务功能“两手抓、两手硬”,以致于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党组织的政治属性呈弱化的倾向。三是部分党组织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过程中,没有切实履行好选人用人管人上的主体责任,部分党组织书记缺乏敢于担当的使命意识和勇于负责的政治品格,对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没有做到全面严、全程严、持续严。四是党建工作评价机制不够完善,过程指导不够到位,部分基层党组织抓党建工作缺乏严谨踏实的工作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没有做到善学善思、善始善终、善做善成,使从严治党缺少了工作效果的支撑。五是对制度建党的要求重视不够、理解不透、落实不力,制度落实刚性不够,过程督查标准不严,追查问责力度不大,党内监督覆盖不全,致使部分党组织书记在抓党建工作的过程中,缺乏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和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的“钉钉子”精神。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笔者以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在强化责任意识、健全责任体系、狠抓责任落实、完善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等方面花功夫,其关键还在于抓实从严治党的过程,具体而言就是始终坚持做到以下“五抓”整改措施:

一是始终坚持统筹抓、抓统筹。这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统筹抓”就是要紧扣“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总体思路,充分发挥各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总揽全局、统筹协调的作用,及时调整、充实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协调机制,形成“党委领导、部门参与、齐抓共管”的统筹推进的格局。“抓统筹”就是工作推进时要统筹队伍、阵地、载体、制度建设,通过队伍联建、阵地联用、载体联创、经费联筹,推动活动联办、难题联解,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就是要统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为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就是要统筹城乡党组织资源,推动政策向基层倾斜、资源向基层汇聚,实现优势互补,联动发展。

二是始终坚持书记抓、抓书记。这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书记抓”就是要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以抓好党建为最大政绩,把党建工作牢牢记在心上、抓在手上,做到党建工作亲自谋划、党建任务亲自部署、党建问题亲自研究、党建项目亲自督办。“抓书记”就是紧紧抓住各个层级、各个领域、各个类别党组织的带头人队伍,进一步明确书记管党“第一责任”,不断建立并完善党组织书记的“两诺两议”、“双述双评”、“考核激励”等制度,做到书记述职述党建、民主评议评党建、政绩考核考党建、干部任用看党建,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和政治自觉,形成“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的生动局面。

三是始终坚持制度抓、抓制度。这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制度抓”就是指以针对性和指导性为主要衡量标准,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建立一套务实管用的工作推进机制,坚持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突出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增强制度的执行力,以“制度建设”严格管党的过程控制,使从严治党的责任在制度层面得到落实和保证。“抓制度”是指以“党建制度改革”为契机,全面深化党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基层组织建设制度和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使党的组织制度更加完善,民主集中制有效落实,党内生活严格规范;使干部人事制度更加完善,各领域优秀干部充分涌现;使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人才优势;使基层组织建设制度更加完善,基层组织体系更加严密,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发挥。

四是始终坚持重点抓、抓重点。这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保证。“重点抓”就是要进一步强化各级党组织的“主业意识、主动意识和主角意识”,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奖惩,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抓重点”首先是指要准确把握从严治党的重点,那就是从严管理干部。要让广大干部坚定理念信念,加强道德养成,规范权力行使,培育优良作风,自觉履行党章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按照党的原则和规矩办事。同时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在重点抓好干部工作的同时,还要抓好人才工作和基层党组织、党员队伍建设,而这两块工作也各有重点。以基层党建为例,重点就是要“一手强政治功能,一手优服务功能”,切实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五是始终坚持典型抓、抓典型。这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法。“典型抓”是指要主动适应党的建设的新常态,在推进从严治党的过程中,根据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不同实际,加大工作创新创优的力度,做到有典型独创的思路、有典型独到的方法、有典型独特的抓手,从而达到“人无我有、人有我特、人特我新”的境界。“抓典型”是一种重要的领导方法和有效的工作方法,是指提炼党建工作的先进经验,培育党建工作的先进人物。具体而言,就是要在干部工作、人才工作和基层组织建设的工作实践中,遵循党建工作的科学性和规律性,把握党建工作的时代性和创造性,抓住典型的发现、培育、总结、宣传、推广和巩固等环节,发挥典型引路、典型示范、典型带动的作用,进而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开创从严治党工作的新局面。

3

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去年以来,中央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宁夏认真贯彻中央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逐级传导压力,强化措施,强力推进,有效促进了“两个责任”的落实。但还存在五个方面问题。

(一)压力传导不够到位。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尤其是市以下,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还停留在学习、领会和表态阶段,有的领导干部当老好人不想抓,有的光说不练、没有抓。

(二)“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当前,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已经初步形成,口号喊得很响。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责任意识不强,没有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大多工作依旧由纪委承担,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

(三)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这些年,各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模式是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表表态、泛泛提要求。工作方法单一,习惯等上级文件,上行下效、照搬照抄,以“文件落实责任”。现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级文件发的少了,有的同志就不知道怎么落实责任了。有的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规定不甚了解,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现象。

(四)缺乏有效工作机制。有的地方虽然启动了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和述责述廉制度,但往往是“凭印象、靠嘴说、看材料”,内容泛化,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地方追究责任怕影响团结,搞盲目的内部“团结”。有的责任追究存在庸俗化、泛化情形。有的地方责任追究不痒不痛,责任追究手段常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较少给予党政纪处分。

落实主体责任要把握好几个重点

(一)加强责任意识教育。落实好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是前提和基础。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不强、观念滞后。要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必修课,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

(二)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落实好主体责任,关键是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担当。主体责任包含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只有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使“一把手”真正把责任担起来,把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才能一级带一级,党组织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才能真正尽心、尽情、尽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摆上突出位置,与经济建设、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的要求才能实现,班子履行好集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才不会落空。

(三)抓好重点责任落实。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全面责任的落实。一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结合“三严三实”和“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纪律执行,严查违纪行为,用纪律的尺子管住大多数。二要选准用好干部。坚持选人用人标准,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不唯票、唯分取人,既选用才干过硬的“能吏”,也选用安分守己的“循吏”,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要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继续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纠正“四风”,维护群众利益,防止“四风”反弹。四要积极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的态度不变、力度不减,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五要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扎紧扎牢规范权力运行的笼子,加大对违反制度规定查处力度,着力消除制度执行的“弹性空间”和“死角地带”。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科学划分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下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

(五)强化问责严肃责任追究。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之所以对主体责任不上心,责任难以落实下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责任追究不到位。要突出问责,让落实责任不力追责问责成为新常态,谁没有落实好主体责任,谁就要受到追究,谁就要受到处理。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主要负责人不管是现职还是已经调离或者升迁,都要倒查追究责任,通过问责一个,达到警醒一片的效果。

4

“辉煌‘十二五’”系列报告会第七场报告13日在京举行,《经济日报》记者采访了报告人、中组部副部长王京清。

全面从严治党,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最鲜明的特征,也是最大亮点。它既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又在其中处于关键地位,是其他“三个全面”的重要保证。同时,把加强思想理论武装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首要任务,不断夯实全党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

问: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为什么突出强调全面从严治党?

答: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着许多严峻挑战,党内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一些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贪污腐败、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必须下大气力解决。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与中外记者见面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掷地有声地提出:“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的责任就是同全党同志一道,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使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此后,党中央坚持把从严治党摆在突出位置,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20XX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进一步提出“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把管党治党提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可以说,全面从严治党,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最鲜明的特征,也是一个最大亮点。它既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又在其中处于关键地位,是其他“三个全面”的重要保证。全面从严治党,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党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深刻忧思,对国家、民族和人民前途命运的深邃把握,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责任担当,对准备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伟大斗争的深谋远虑,充分彰显了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无畏勇气和坚强决心。

问:重视思想理论武装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请问近几年在这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答:我们把加强思想理论武装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首要任务,不断夯实全党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一是突出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培训。连续举办7期省部级干部专题研讨班,举办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集中轮训。通过学习培训,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加深了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科学内涵、精神实质的理解,坚定了“三个自信”,思想更加统一、步调更加一致。二是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将其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教学培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参加学习培训的必修课。注重用好红色教育资源,充分发挥正反典型的教育警示作用,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大力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加强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和遵守中央提出的“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等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重新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

中央聚焦解决“四风”问题,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精神狠抓作风建设;八项规定精神深入人心,成为作风建设的代名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对党内思想之尘、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了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的成果不断巩固

问:这几年党员干部的作风有了明显转变,得到人民群众的好评。请问在加强作风建设方面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聚焦解决“四风”问题,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精神狠抓作风建设。一是制定实施八项规定。这是新一届党中央加强作风建设的切入口和动员令。中央领导同志带头示范,各地区各部门迅速行动,经过两年多的持续努力,八项规定精神深入人心,成为作风建设的代名词,所规范的内容大大拓展,正由最初的改进考察调研、精简会议文件、规范出访活动等方面,不断向推进公车改革、治理超标办公用房、规范高级干部公有住房管理、清理“裸官”和“吃空饷”、清理整治高尔夫球场等诸多领域拓展延伸。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全国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8.2万起,处理党员干部10.9万人。二是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党内思想之尘、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了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广大党员干部受到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深刻教育,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明显增强;“四风”问题得到有力整治,一大批多年积累的矛盾和问题得到有效化解;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党的执政基础更加稳固。三是深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贯彻从严标准、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以上率下,组织开展集中学习、专题党课、专题研讨、查摆整改,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的成果。

问:社会各方面对选人用人十分关注。请问在改进选人用人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能不能把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在20XX年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提出“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对怎样是好干部、怎样成长为好干部、怎样把好干部用起来等重大问题作了全面深刻的阐述,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指明了方向。按照中央新精神新要求,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工作:一是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修订《干部任用条例》,着力破解“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龄”问题。在解决唯票问题方面,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改进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把得票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而不是唯一依据。在解决唯分问题方面,印发了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的指导意见,要求从实际需要出发合理确定竞争性选拔的职位、数量和范围,不是所有的岗位都搞竞争性选拔;竞争性选拔要坚持实践标准、实绩依据、实干导向,不能只看分数。在解决唯GDP问题方面,重点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把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经济发展,以及民生改善、社会和谐、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资源消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债务状况等约束性指标的权重,对那些违背科学发展要求,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蛮干造成恶劣影响的干部,实行终身追责。在解决唯年龄问题方面,坚决纠正一些地方简单以年龄划杠、任职年龄层层递减的现象,充分调动各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二是严把干部考察任用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改进干部考察工作,注重近距离接触干部,通过延伸考察、走访有关部门等办法,拓宽发现问题的渠道。强化任前审查核实,实行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考察对象有关问题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结合巡视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和责任倒查制度,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三是改进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制定实施加强和改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意见,进一步拓宽来源、优化结构、改进方式、提高质量。组织开展新一轮省部级后备干部推荐考察工作,发现和举荐了一大批优秀干部。四是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机制。制定《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集中规范“下”的6种渠道,重点明确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10种情形,新增对领导干部进行问责的5种情形,为解决干部“下”的问题提供了比较系统完善的方案,在推动干部能上能下上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中组部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从严治吏精神,打出了一套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组合拳”,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格日常管理监督。同时,树立大抓基层的导向,努力扩大组织覆盖、建强骨干队伍、强化基础保障,推动基层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问:近年来,中央坚持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请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从严治吏精神,打出了一套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组合拳”。一是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先后制定实施了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等一系列制度规定。二是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集中清理超职数配备干部,全国超配的4万多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已整改消化2.5万多名,完成62.7%;集中清理“裸官”,全国共清理副处级以上“裸官”3961人,对不符合要求的1061人进行了岗位调整;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有1790名拟提拔为处级以上干部考察对象,因抽查核实发现问题被取消提拔资格。清理整顿领导干部社会化培训,对参加高收费培训的3094名干部督促退学,23个高收费项目停办;开展干部档案专项审核,目前省管干部档案审核基本完成,对273名档案存在问题的干部作了处理。三是严格日常管理监督,制定和落实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使干部时刻感到管理就在身边、管理无处不在。

在从严管理的同时,注重关心关爱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制定出台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提高老少边穷地区、特殊岗位以及基层干部待遇。今年“七一”,推选表彰了百名优秀县委书记,激励广大干部奋发有为、干事创业。

问:我们党现在有8700多万党员、43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请问是怎样抓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树立大抓基层的导向,努力扩大组织覆盖、建强骨干队伍、强化基础保障,推动基层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一是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服务功能。健全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选派300多万名干部到基层挂职任职、担任第一书记,推动970多万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新建、扩建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5.8万个。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加强农村、社区党的建设,总结推广浙江、吉林等地经验,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制定实施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意见,印发《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大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力度,全国共排查软弱涣散村党组织5.8万个,已整顿转化94%;排查软弱涣散社区党组织5200多个,已整顿转化95%。二是加强对党员队伍总体规模的调控,适当控制党员数量增长过快势头。党员总数净增幅从20XX年的3.1%下降到20XX年的1.28%。坚持党员发展标准,切实提升发展党员的质量。三是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制定实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五年规划,综合运用远程教育、共产党员网和微信易信等信息化平台,扩大教育覆盖面,增强针对性和及时性;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各地共认定不合格党员7.9万多名,其中作出组织处置6.2万多名。四是健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开展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使基层党建由“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强化各级党组织书记管党治党的主责主业意识。

党中央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纪依法严惩腐败,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大力推动纪检体制改革,坚决遏制了腐败蔓延势头。此外,中央积极回应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扎实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切实增强制度执行力,着力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

问:十八大以来,中央反腐败的力度前所未有。请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答: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决遏制了腐败蔓延势头。一是依纪依法严惩腐败,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取得重大进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共立案查处中管干部超过100人,对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郭伯雄、苏荣等高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对山西省、中石油等地方和单位多年积累的严重腐败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彰显了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二是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制定中央巡视工作五年规划,确定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修订颁布巡视工作条例,推动了巡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充分发挥了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成为反腐败斗争的一把“利剑”。三是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山西发生塌方式腐败负有责任的省委班子进行了改组性质的调整,严肃处理了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有关责任人。四是大力推动纪检体制改革,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推进纪检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问:中央明确提出“制度治党”的新思想,请问在这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答:加强制度建设,是最可靠、最有效、最持久的治党方式。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积极回应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着力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一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修订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编制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一个五年规划,首次开展党内法规清理,制定出台34件重要党内法规,其中条例5件、规则6件、规定14件、细则9件。二是扎实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成立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由中央组织部牵头。专项小组统筹近期和中长期改革任务,制定实施《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从深化党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基层组织建设制度、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4个方面,提出了55项具体改革任务。目前,已出台38项改革举措,其他改革举措将在20XX年前完成。三是切实增强制度执行力。中央改革办专门成立了督察局,对重点改革文件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把党内法规执行纳入党委督察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党内法规执行检查常态化机制,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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