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改制企业民主管理与成立员工持股会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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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改制企业的民主管理与成立员工持股会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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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当前,随着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步伐的不断加快,涉及员工切身利益方面的矛盾进一步突出,各项改革措施将相继出台,这些都给工会工作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国内一些改制企业借鉴西方企业的经验,试行对经营者和科技骨干给予股权激励,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对此,我们必须更加深入地研究和探索实行公司制后企业的民主管理和员工持股会怎样运作等等,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针对这一问题提出一些自己看法。


  关键词:改制企业;
员工持股;
民主管理
  一、企业改制后的民主管理
  实行现代企业制度后,将要建立一整套法人治理结构和监督机制,企业还要不要实行民主管理,这是一个令人质疑的问题。笔者想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回答这个问题:

  1、从企业的性质上看,必须实施民主管理。企业的性质决定着企业员工的主人翁地位与作用,决定着企业民主管理的地位与作用。企业改制后,虽然实行“两元”出资的方式,但是没有改变企业的社会主义性质,也没有改变企业员工的主人翁地位。员工当家作主,民主管理企业是社会主义企业同资本主义企业的根本区别之一。这样,作为实现员工主人翁的有效形式的员工代表大会制度仍然要坚持和完善。从某种意义上讲,公司制为员工当家作主、实行民主管理创造了更广阔的领域和更好的条件。


  2、从企业机制上看,必须实施民主管理。企业改制后,将逐步摆脱上级行政附属物的地位,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员工的切身利益和企业的兴衰更加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这必将推动员工更关心、更热爱自己的企业,更关注自己主人翁权利的使用和发挥,更自觉地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


  3、从企业法人财产权上看,必须实施民主管理。企业改制后,建立了员工持股会,使员工对企业资产拥有部分所有权。从某种意义上讲,员工成为企业的一个股东,这就是把企业一部分财产人格化到每一个员工身上,决定了员工是企业实际的主人。员工有权选出自己的代表,以企业股东的身份参加董事会、监事会,有参与企业的决策、经营、分红等股东的权利,这样就给民主管理增加一条新的渠道。


  4、从法律规定上看,必须实施民主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不要实行民主管理,这在《公司法》、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文件中都有明确的规定。我公司的《章程》在这方面也作了详细规定。


  综上所述,企业改制后,不但要实行民主管理,而且民主管理的内容更广泛、更丰富、更实在。


  下面对照一下股东会与员工代表大会的区别:

  1、主体对象不同:股东会的主体是股东;
员工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员工。股东是出资者,员工代表是劳动者,所以股东与员工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2、性质不同:股东会是企业最高权力机构;
员工代表大会是员工参加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3、职权不同:股东会是行使企业重大决策权;
员工代表大会具有审议建议权、审查同意或否决权、部分问题的决定权和评议、监督权。


  4、组织原则不同:股东会议事的表决方式是按出资多少来决定表决权;
员工代表大会议事的表决方式实行的是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集中制制度。


  从分析股东会与员工代表大会的区别不难看出,股东会替代不了员工代表大会,员工代表大会也替代不了股东会,它们之间只能理顺工作关系,同时并存,不可能也不应当相互取代。鉴于两者性质、主体对象、职权范围、任务与作用的不同,因此必须正确地理顺“两会”之间的关系,更好地发挥“两会”各自的作用。


  总之,员工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应各个产权结构的一种职工参加企业管理的组织形式,特别是改制后的企业,更应该继续坚持和完善员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依靠广大员工群众实现企业管理科学化、现代化,完善企业领导体制,推动企业的深化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


  二、关于对员工持股会的几点认识
  (一)员工持股会的性质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企业在进行公司制改制后,可以设立员工持股会。员工持股会是企业工会下属从事内部员工股管理,代表持有内部员工股的员工行使股东权利并以工会社团法人名义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


  员工持股会以股东的身份,按出资的份额享有出资者的资产受益权、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相应的权力。同时,员工持股会以全部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设立员工持股会的意义和目的
  1、员工持股会的将使员工的主人翁地位从政治和经济结合上将得到加强。“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是我们党的一贯指导方针,它是由我们党和国家性质所决定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有企业,由于员工与生产资料的结合不甚紧密,政治上主人翁地位的落实未找到十分有效的载体,从而也带来了主人翁地位的淡化,以致在部分员工中出现失落感。


  在建立了员工持股会的企业,员工持有本企业股权后,员工的所有者身份得到强化。如果说以前可以淡化员工对公有制产权的所有者身份,如今就不能淡化员工出资者身份。员工以劳动者与出资者双重身份夯实了在企业的主人地位,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员工对企业股权的拥有量决定了员工在企业主人翁地位的坚实程度。员工持股会以出资者身份民主选举相应的股东代表进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使员工在政治上的主人翁地位得到进一步加强,从而使国家的利益和员工个人的利益紧密地联在一起,使员工政治上的主人翁地位与经济上的主人翁地位得到较好的结合,有效地激发了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和焕发出生产的积极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这就给我们明确了一个重要的问题:以公有制为基础的‘主人’有实现形式问题,也有多样化的实现形式,也可以而且应当有多样化的实现形式。按十六大精神,我们可以说公有制性质是未变,但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却变了,通过改革,工人的‘主人’实质未变,但他的主人实现形式发生了巨大变化,主人的实现形式完全市场化,行使权力,享受利益,承担风险是同一主体,这才是真正的主人,才是市场经济中的主人。


  2、员工持股会的设立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能够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再生产理论,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结合得愈紧密就能最大限度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劳动者潜能也愈能充分发挥出来。员工持股会的建立,正是寻求能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的一种有效尝试和积极探索。


  员工持股会的设立,改进了员工与企业的利益关系,提高了员工对企业资产的关切度和风险意识,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加快了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的进程。


  3、员工持股会能够促进企业整体利益与员工具体利益的统一。正如一些成功的企业家所说,企业的根、企业的最宝贵的财富是广大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和他们的智慧和潜能。持股会的建立为广大员工主人意识的展现提供了舞台,对他们才能的施展和潜能的释放提供了场所。这为企业生产发展和效益的提高注入了强大的动力,而在企业效益的提高注入强大的动力,而在企业效益的提高中也伴随着员工自身利益的实现和提高。


  员工持股会制度使企业的改革进一步深化到利益结构调整上来,从以按劳分配转向以按劳分配为主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分配方式,从而进一步拓展了分配渠道,为提高员工收入创造了条件。


  市场经济有一个共性原则,即利益驱动原则。从某种意义上说,人类社会的发展,正是由人类的利益需求推动的,何况我们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根本的就在于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增加员工收入,提高员工生活水平,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而员工持股会在分配方式上的拓展,为员工收入增加提供了有利条件。从更深层次来理解利益驱动原则,建立员工持股会制度,在客观上促使企业内部激励机制的产生,干好干坏不再一样,干多干少不再一样,企业的经济效益与自己的收入息息相关,在这样的格局下,激励机制就会油然而生。


  4、员工持股会制度的建立拓宽了员工民主管理的新渠道。员工持股会制度作为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中的一种形式,不仅从制度建设的角度为实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特点的现代企业制度提供了条件,而且为员工群众参政议政拓展了新渠道。员工持股会通过推选员工股东代表进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从而使员工主人翁地位和作用,在制度、机制、体制上得到了保障。员工持股会制度是在企业转制当中带来的一个好机制,不仅优化了产权结构,使股权明晰化、人格化、多元化,而且使企业真正实现了以市场为导向,为主体,使企业有了真正的用人权,经营权、决策权。


  总之,员工持股会制度实质上是一种自负盈亏的动力和约束机制,是一种使经营者和广大员工奋发向上的激励机制,是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方针的重要途径和重要举措。


  三、对完善民主管理和员工持股会制度的思考
  1.员工董事的身份应做出明确的规定。现行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以颁布实施多年,现在看来还有许多历史的局限性,与现代企业制度还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一些国有企业经过改制,已迈入现代企业制度的轨道,在民主管理上有了新的发展和变化。如员工代表大会要选举员工董事进入公司董事会,虽然《公司法》已有规定,但是对员工董事的身份没有具体规定。一些企业在建立员工董事制度的过程中也出现一些倾向,有的副总经理等一些高级行政管理人员以员工董事的身份进入董事会,那么导致产生这种员工董事非“员工”化问题的原因,就是在员工代表大会条例中还没有关于员工董事制度的规定。


  2.应建立员工董事、监事向员工代表大会述职制度。员工董事、监事是由员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依法进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员工董事、监事是代表员工行使决策权和监督权的法定代理人,在董事会和监事会上只能代表员工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而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员工群众,因此必须建立员工董事、监事的职责范围和工作制度。坚持员工董事、监事定期向员工代表大会述职制度,要求员工董事、监事在参与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决策、监督的情况向员工代表大会进行报告,让员工代表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使他们更好地接受员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3.国家对员工持股应尽快出台相应的政策.任何一个新生事物,在它开始推广初期,不可能那么完备,那么一帆风顺.对于员工持股会也一样,尽管存在一些问题,如果它利大于弊,国家就应提倡.希望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推行员工持股会制度的具备办法,使这项工作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免得企业无所适从.
  4.加强员工持股会建设,不断完善员工持股会运作方式。由于员工持股会是一个新生事物,各项制度还不完善,在具体运作中会遇到很多预想不到问题发生,那么在实践中就必须不断探索,积累经验,在健全制度上下功夫。健全制度就是要通过不断完善员工持股会章程,把其与员工和工会的责、权、利界定清楚,使员工对持股会的性质及风险有清醒的认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另外,还要建立健全与员工持股会相配套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分红办法等,保证员工持股会的正常运作和健康发展。


  5.关于员工持股会的风险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要作风险宣传,风险教育,不是成立员工持股会,就能有红利分配,这不是百分之百的问题,我们的企业是外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一旦企业经受市场经济的颠簸时,就会影响到红利的分配,甚至影响员工的正常开资。所以,员工持股会在今后的运作当中,要多思考抗风险的措施,多作抗风险的准备。


  员工持股会是在我国国有企业改制中产生的新事物,到底如何规范和组织,如何具体运作等等,都是当前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只能在今后的实践中去摸索,不断积累成功的经验,努力把员工持股会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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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www.zhangdahai.com/xindetihui/duhougan/2021/0224/1421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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