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莺与玫瑰》读后感【10篇】(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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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莺与玫瑰》读后感1  前几天,我看了些王尔德的作品,名叫《王尔德代表作——夜莺与玫瑰》。我发现王尔德这个作家写的童话都是按实际情况写的,比如,在《自私的巨人》里虽然巨人是假的,但是最后那个巨人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夜莺与玫瑰》读后感【10篇】(2023年),供大家参考。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10篇】(2023年)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1

  前几天,我看了些王尔德的作品,名叫《王尔德代表作——夜莺与玫瑰》。我发现王尔德这个作家写的童话都是按实际情况写的,比如,在《自私的巨人》里虽然巨人是假的,但是最后那个巨人老死了,我们可以把这理解为死是真的。王尔德的作品不像卡尔维诺写的童话,每一次都是快乐圆满的结局,比如,王子和公主结婚之类的事。

  看到一段王尔德的轶闻,上面写道:“那时还是夏天,是在城堡里吃茶的时候见到的。公爵夫人当时从一个大花瓶里拿出了一枝盛开的玫瑰花。她闻了一下玫瑰花的清香,就把花轮流往下传,花香馥郁,色彩艳丽,使每一个人都闻之销魂。当辗转传到了王尔德的手里时,阳光正好从窗子直射过来,花儿更显得分外娇艳,诗人猛烈地嗅着花香,但突然间,他将花瓣片片撕碎随手扔出了窗外!对他这种大不敬的举动,大厅里顿时激荡一股愤怒的情绪。王尔德面对人们的不满,说道:‘眼看一株玫瑰花行将凋谢,难道你们不感到太凄凉了吗?’人们顿时寂然无语。”

  从这段文字里看得出来,王尔德还是一个做事情一点也不犹豫的人。别人与他都很欣赏的东西,王尔德却会用一种不同的思维来对待它,他的思想也不会一直留恋在这样东西上。

  在《夜莺与玫瑰》这一篇作品里,作者在写的时候,肯定一点也不犹豫地直接安排在故事里的夜莺应该为了一个男人要一朵红玫瑰献给心上人的欲望而牺牲自己。王尔德不会想:读者要是看了会不会就不喜欢我的作品了呀,或者觉得这完全是个悲剧呀……他都没有想过,他只想他怎么写才能让自己满意。

  他又是一个很古怪的人,在那篇轶闻里他突然把一枝美丽的玫瑰撕碎了,大部分人肯定也不知道是为什么,所以会表现得很愤怒,这是为什么我觉得他很古怪。比如在《夜莺与玫瑰》里,为什么王尔德就非要安排故事里的那个夜莺为一个男人死去呢?为什么最后男人高高兴兴地向女人请求让她和他跳一支舞,女人却拒绝了呢?这样夜莺不就是白白地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吗?最后男人和女人谁都不高兴。女人觉得男人把她想的地位太低,男人又觉得女人违背了诺言,本来答应如果他给她一枝红玫瑰,他就可以和她跳舞。我就一直不懂该怎么理解王尔德的思想。

  为什么最后不能是一个圆满结局呢?王子和公主不需要必须结婚,只要没有人白白地死去就行!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2

  《夜莺与玫瑰》文短,好读,引人发醒。单从爱情方面说,学生、女孩、夜莺,三个角色三个切入点,三种爱情观。夜莺是一个殉道者的形象,它为了它所信仰的爱情不惜牺牲生命,而且男学生并不是夜莺心中所爱,夜莺只是因为相信男学生是个有情人,就甘愿献出生命。

  夜莺是执着的,也是理想主义的,以生命换取一朵被人取之悦人的红玫瑰。有人说夜莺的牺牲不值得,但换个思路去想,夜莺为了自己的理想与信仰献身,莫不是一种荣耀或者归宿。它死后,躺在乱草丛中,尖刺尚在,这莫不是一种陈述:心之所念,无关外物。

  就像男学生那么轻易的就把玫瑰扔在了街心,任由这珍贵的玫瑰被车轮碾压。孰不知,夜莺之信仰,本就与你无关!就像男学生当初评价夜莺是无感情的,像艺术毫无意义,一点不实用。其实,夜莺之感情厚重丰沛,并不以让谁理解为念。所以,夜莺的牺牲,不与谁有关。

  再说说女郎——女孩子,最该学会的是果断的拒绝。男学生以自己得到了红玫瑰为有理,说女孩子答应过他,有红玫瑰可以跳舞。从夜莺找红玫瑰的过程可知,当时当地,没有红玫瑰,女孩子以为出个难题便叫做拒绝,这是不体面的,也是不礼貌的,更是一种愚弄与戏耍,如果男学生是个疯子,女孩可能会为这朵红玫瑰付出代价。

  所以,女孩子该庆幸,男学生能够轻易的放弃,毕竟一直以来,情感问题最容易导致伤害与暴力。《夜莺与玫瑰》最珍贵之处,我认为便在于此——我们可以不追求夜莺那样的理想主义的爱情观,但必须要懂得果断拒绝,不以任何条件做任何迂回。

  《夜莺与玫瑰》里男学生并非真爱女郎,女郎更不是真要与男学生跳舞。男孩表面上鄙视表面功夫,但他其实也并不追求内里,也只做表面功夫。女孩变相拒绝男孩,但却留有余地。这两个人,都是自私的,也是浮躁的,更是不诚恳的。《夜莺与红玫瑰》告诉我们,真正的爱,既不是物质,也不是取悦,更不是牺牲与想当然。

  问世间,情为何物?大约爱情对人而言,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之物,因为得到了,便心有玫瑰;未得到的,便常常要推倒重来或委曲求全。但如以《夜莺与玫瑰》为鉴,至少该明白——清醒——该算是爱情重要一课。夜莺之想当然,男学生之表面功夫,女郎之虚荣随便,若说个共同点,我想大约是均无清醒之意。

  爱情,越是用心,越该清醒,清醒的珍惜,珍惜到可以装糊涂,糊涂到微微一笑胜过天堂。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3

  王尔德的《夜莺与玫瑰》是我在一篇故事中看到的。让我来为你这个悲惨绚丽的故事。

  其故事梗概是这样的:一个青年学生在大橡树下徘徊,痛苦地自言自语,说他多么需要一朵红玫瑰花,才能与他心爱的姑娘——教授的女儿跳舞。可是在寒冷的冬天,他是无法找到这样一朵红玫瑰的,因此也就无法满足姑娘的要求和自己的愿望。正当他在绝望之际,树上的夜莺听到了他的哭诉,以为这个青年是一个真正的恋人,真正懂得爱情,因此决定帮助青年。夜莺千辛万苦去找玫瑰树借红玫瑰,可是第一次和第二次碰到的是白玫瑰树和黄玫瑰树,第三次才找到学生窗外的红玫瑰树,可是红玫瑰树告诉它,冬天已冻僵了它的血管,霜雪已摧残了它的花蕾,如果想要一朵红玫瑰花,需要整夜地歌唱来造出,并用它胸中的鲜血来染红,即用死亡来换一朵玫瑰。这个代价实在是太大了,可是夜莺认为爱情胜过生命,“爱情真是一件奇妙无比的事情,它比绿宝石更珍贵,比猫眼石更稀奇。用珍珠和石榴都换不来,是市场上买不到的,是从商人那儿购不来的,更无法用黄金来称出它的重量。”因此它毅然地选择了牺牲自己。整整一夜,它唱个不停,并用胸膛顶住花刺,一点点儿刺进心脏,用自己的鲜血成就了一朵象征真爱的玫瑰,而它却躺在草丛中死去了,心口还扎着那根刺。 青年学生早晨起来,发现了这朵红玫瑰,马上摘下它跑去见教授的女儿,根本没去想玫瑰花的来历。可是那女孩却拒绝了他,说玫瑰花与她的衣服不配,而且宫廷大臣的儿子已送她珍贵的珠宝,人人知道珠宝比花更值钱。青年非常气愤,顺手把玫瑰花扔到大街上,玫瑰落入阴沟里,一辆马车从它身上碾了过去。他一边说着爱情是一件多么愚蠢的事,一边回到自己的屋里,拿起满是灰尘的书,读了起来。 这个故事篇幅不长,内容也浅显易懂,但却蕴含着深刻的寓意从《夜莺与玫瑰》的结局我们可以看出夜莺的牺牲,并不能换来真正的爱情,这种爱情本身就是悲剧的种子,就像玫瑰花所说:“冬天冻僵了我的叶子,严霜摧残了我的花苞,风雪吹折了我的枝干,今年我不会再有玫瑰花了”。

  又如年轻学生心心念念想着心爱的女孩,因为女孩的一句话就想尽办法去做一件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即使得到夜莺的帮助,找到红玫瑰却最终还是遭到了女孩的拒绝。在这些事件的背后,其实悲剧的种子早就已经深深埋下,不管玫瑰花怎么生根发芽,不管学生如何努力付出,它依旧逃不开命运的现实。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4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夜莺与玫瑰》,从中,我学到了深刻的道理,懂得了许许多多的美德。

  故事是这样的:一只心地善良的夜鹰看见一个学生正在哭泣。原来,王宫要举行一个盛大的晚会,学生的恋人要求学生送给他一朵红玫瑰,才答应和他一起跳舞。可是,现在已经晚秋时节了,哪里还有红玫瑰呢?夜莺看到学生如此伤心,便不顾一切的去帮助他。

  夜莺用自己的鲜血创造了世界上最美丽的玫瑰。第二天一大早,学生发现了散发着香气的玫瑰,却没有看到玫瑰树下冻僵的夜莺的尸体。当她送给那位公主时,却发现公主已经爱上了另一位富有的人。他一气之下把玫瑰丢在路边,任人践踏。她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但是,这是扔掉了一个小生命啊!这虽然是英国作家王尔德写的一篇童话故事,但是却给予我深深的启发……

  文中那个学生,正是代表了一些忘恩负义的人,他非常的自私,只知顾到自己的利益,却看不见别人的付出。这种人,既是善良的人帮助了他,他也会置之不理,抛之脑后,这种人,能接受别人的帮助吗?

  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是有这样的人的。比如,在大街上,有些人吃完食物,就随手往地上一扔,他们只是觉得有这一时的痛快,却不管不顾环卫工人的辛劳。环卫工人在冬天寒冷的时候,为人们工作着;在夏天酷热的时候,还是在勤勤恳恳的扫地。他们长年下去,累弯了腰,却不叫一声苦一声累,而这些人,不就是为他们增添更多的负担吗?

  另外,还有一些相反的例子。在秋天来临时,金色的果田里,农民伯伯辛勤的弯着腰,老坐着,为的就是让人们吃上可口的果实……我们不要学习那个学生。我们一定要学会珍惜,懂得感恩。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5

  《夜莺与玫瑰》是英国著名作家王尔德所著的童话作品经典选集,共收录了他的《夜莺与玫瑰》《幸福王子》《巨人的花园》《忠实的朋友》《驰名的火箭》和《星孩儿》七部脍炙人口的经典作品。

  今天给大家推荐这本,不仅因为故事感人至深,而且因为它的译者是民国时期著名的大才女林徽因,林奶奶自己的故事也是一部传奇。

  书归正传,王尔德的童话被誉为“世界上最美丽的童话”。在他的每部作品中,几乎都有一个因为“至爱”而变得“至美”的形象。据说王尔德在给儿子诵读自己的作品时,也会因此感动得潸然泪下。

  不过在他的故事里,大多好人并没有所谓的好报,坏人或讨厌的人也未必会有任何惩罚,但是,每个人每个小动物每样东西,都在故事里成就了自我。

  夜莺为了自己崇拜的爱情而死,玫瑰最后有没有被珍惜又有什么所谓?

  快乐王子或者是汉斯,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何必在乎世人所谓的成就?

  巨人的死似乎最具有喜剧色彩,天堂里,他一定能一直看到孩子们的笑容了吧?

  而星孩儿,即使做了国王,也必得加一个,因他早年受苦,当了3年就去世了,而后面继位的是个很坏的国王,这样的结局,真让人有点哭笑不得。

  西方的《圣经》好像有这样一段话:“上帝给世界带来光明,而有些人只感受到黑暗,感受不到光明,这本身,已是一种惩罚。”

  是的,每个人,得到自己想要的`,就好了。

  我想,这就是为什么人间有那么多自私和丑恶,却始终挡不住真正的善良和美丽。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6

  《夜莺与玫瑰》是英国作家王尔德的作品,有民国才女林徽因翻译,内容是有一个个小故事组成,每个故事都蕴含着不同的哲理,当然我不清楚作者到底在用每一个故事诉说什么,我只能读出我自己的理解,在其间我也反思了自我,的确我也犯着类似的错误。

  很多时候我总会在中伤别人后而后悔,难道我就不能和气的说吗?难道我就不能再仔细的考虑一下别人的感受吗?我虽然从书中读得了很多道理,但我又能做到几个呢?我也安慰我自己,或许一颗善美的心需要慢慢的熏陶,被我中伤过的亲爱的朋友们,请允许我由衷的说声对不起。

  我希望这本书中的道理使我时刻铭记并反省自我。我就将自己理解的每个小故事的道理一一列出吧!

  《夜莺与玫瑰》对爱情进行了极具的讽刺。有一个青年深爱着一个女子,但是只有这个青年为她采得一朵红玫瑰,她才肯与青年共舞,可是这时候根本就没有红玫瑰,但是青年太爱这个少女了,为此他经常哭啼,并不是每个人都了解青年那煎熬的内心。

  小壁虎嘲笑他,只有夜莺懂得青年的心,说这才是真正的爱情,但是要想得到一朵红玫瑰,夜莺就得在月光下将自己的心扎进玫瑰刺内歌唱,夜莺确实这么做了,夜莺忍受的疼痛唱着美丽的歌,最终玫瑰树开了一朵鲜红的玫瑰,夜莺也为此死去。

  当青年拿着这朵红玫瑰去见少女时,少女却却说这朵红玫瑰配不上她的衣服,而且大臣的侄子送给她许多珠宝首饰,人人都知道珠宝比花草要贵重的多。此时青年傻了眼,难道这就是真正的爱情吗?最终青年还是回到了他的学术里,因为他感觉到爱情是多么的飘渺虚无,在现实生活里实用才是最重要的。

  从小壁虎的嘲笑我们可以看到,你那撕心破裂的爱情并不是每个人都能理解;从夜莺的死去我们可以看到,爱情并不是你付出了很大的代价后就能得到;从少女的回答中我们可以看到在现实生活里爱情面对物质是多么的不堪一击;从少年回归到学术中我们可以看到,只有武装自己才是真实的。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7

  《夜莺与玫瑰》是英国作家王尔德的作品,有民国才女林徽因翻译,内容是有一个个小故事组成,每个故事都蕴含着不同的哲理,当然我不清楚作者到底在用每一个故事诉说什么,我只能读出我自己的理解,在其间我也反思了自我,的确我也犯着类似的错误。

  很多时候我总会在中伤别人后而后悔,难道我就不能和气的说吗?难道我就不能再仔细的考虑一下别人的感受吗?我虽然从书中读得了很多道理,但我又能做到几个呢?我也安慰我自己,或许一颗善美的心需要慢慢的熏陶,被我中伤过的亲爱的朋友们,请允许我由衷的说声对不起。

  我希望这本书中的道理使我时刻铭记并反省自我。我就将自己理解的每个小故事的道理一一列出吧!

  《夜莺与玫瑰》——对爱情进行了极具的讽刺。有一个青年深爱着一个女子,但是只有这个青年为她采得一朵红玫瑰,她才肯与青年共舞,可是这时候根本就没有红玫瑰,但是青年太爱这个少女了,为此他经常哭啼,并不是每个人都了解青年那煎熬的内心。

  小壁虎嘲笑他,只有夜莺懂得青年的心,说这才是真正的爱情,但是要想得到一朵红玫瑰,夜莺就得在月光下将自己的心扎进玫瑰刺内歌唱,夜莺确实这么做了,夜莺忍受的疼痛唱着美丽的歌,最终玫瑰树开了一朵鲜红的玫瑰,夜莺也为此死去。

  当青年拿着这朵红玫瑰去见少女时,少女却却说这朵红玫瑰配不上她的衣服,而且大臣的侄子送给她许多珠宝首饰,人人都知道珠宝比花草要贵重的多。此时青年傻了眼,难道这就是真正的爱情吗?最终青年还是回到了他的学术里,因为他感觉到爱情是多么的飘渺虚无,在现实生活里实用才是最重要的。

  从小壁虎的嘲笑我们可以看到,你那撕心破裂的爱情并不是每个人都能理解;从夜莺的死去我们可以看到,爱情并不是你付出了很大的代价后就能得到;从少女的回答中我们可以看到在现实生活里爱情面对物质是多么的不堪一击;从少年回归到学术中我们可以看到,只有武装自己才是真实的。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8

  这个小故事说了在冬天的一天,一位王子要举行一个盛大的宴会,他要把一朵玫瑰花送给他心目中最漂亮的一位女孩。因为这是一个冬天,没有盛开的玫瑰花,他很伤心,便坐在地上哭了起来,路边所有的行人都说他傻,可是有一只夜莺满怀深情的体谅了他,决定去找到一朵红玫瑰。

  那只夜莺找来找去都没找到,就在它绝望的时候看到了一束玫瑰,于是问到:“你能给我一朵玫瑰吗?”“可以,不过现在是冬天,你可以用你心脏里的血给我,还要大声唱歌。”小夜莺一下子就答应了。当那朵花变红了时,那只夜莺以死去。

  王子来到这里,不觉为之一震,看到了那朵玫瑰花,他高兴极了,连忙把它带回去。就在王子送花时,那个女孩却把花打掉了,说:“花算什么,我喜欢珠宝,花随处可见,但珠宝就不是了。”这时一辆马车路过,花又从车底下压过去了。

  夜莺以为看到了世界上最真挚的爱情,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忍受巨大的痛苦来帮助他,满足他的须要,却不知最终自己用生命换来的玫瑰花被人随意的丢弃了。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9

  这个故事主要讲:一个年轻学生爱上了教授的女儿。女孩说,只要学生送她一枝玫瑰就答应与学生跳舞。这个场面被一只夜莺看到了。它决定帮帮这个学生。夜莺找到了玫瑰树,可玫瑰树因为冬天的风雪已无法长玫瑰了。只有用夜莺的胸扎进树的一根刺里并给树唱歌才能长出红玫瑰。夜莺想:拿死亡换一朵玫瑰,这代价实在很高。可它又想:爱情胜过生命,再说鸟的心怎么比得过人的心呢?于是夜莺飞向玫瑰树,用胸顶着刺唱了整整一夜。突然,一朵玫瑰长了出来。

  可树说,如果不再扎紧点,玫瑰花是不可能在天亮之前变红的。于是夜莺又扎紧了点,它的歌声也 越来越响了。玫瑰花的边上红了。可花芯还不够。树说,要让刺扎进心脏里。夜莺把玫瑰刺扎进了心脏里。一阵剧痛袭击了它的全身。最后玫瑰花变成了深红,花芯也红得像一块宝石。玫瑰花红了,可夜莺的歌声变弱了,最后倒在可草丛中。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就算是小鸟也有感情。这只夜莺为了学生的爱情,不惜牺牲了自己的生命。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10

  这个小故事说了在冬天的一天,一位王子要举行一个盛大的宴会,他要把一朵玫瑰花送给他心目中最漂亮的一位女孩。因为这是一个冬天,没有盛开的玫瑰花,他很伤心,便坐在地上哭了起来,路边所有的"行人都说他傻,可是有一只夜莺满怀深情的体谅了他,决定去找到一朵红玫瑰。

  那只夜莺找来找去都没找到,就在它绝望的时候看到了一束玫瑰,于是问到:“你能给我一朵玫瑰吗?”“可以,不过现在是冬天,你可以用你心脏里的血给我,还要大声唱歌。”小夜莺一下子就答应了。当那朵花变红了时,那只夜莺以死去。

  王子来到这里,不觉为之一震,看到了那朵玫瑰花,他高兴极了,连忙把它带回去。就在王子送花时,那个女孩却把花打掉了,说:“花算什么,我喜欢珠宝,花随处可见,但珠宝就不是了。”这时一辆马车路过,花又从车底下压过去了。

  夜莺以为看到了世界上最真挚的爱情,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忍受巨大的痛苦来帮助他,满足他的须要,却不知最终自己用生命换来的玫瑰花被人随意的丢弃了。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10篇扩展阅读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10篇(扩展1)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10篇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1

  这个小故事说了在冬天的一天,一位王子要举行一个盛大的宴会,他要把一朵玫瑰花送给他心目中最漂亮的一位女孩。因为这是一个冬天,没有盛开的玫瑰花,他很伤心,便坐在地上哭了起来,路边所有的行人都说他傻,可是有一只夜莺满怀深情的体谅了他,决定去找到一朵红玫瑰。

  那只夜莺找来找去都没找到,就在它绝望的时候看到了一束玫瑰,于是问到:“你能给我一朵玫瑰吗?”“可以,不过现在是冬天,你可以用你心脏里的血给我,还要大声唱歌。”小夜莺一下子就答应了。当那朵花变红了时,那只夜莺以死去。

  王子来到这里,不觉为之一震,看到了那朵玫瑰花,他高兴极了,连忙把它带回去。就在王子送花时,那个女孩却把花打掉了,说:“花算什么,我喜欢珠宝,花随处可见,但珠宝就不是了。”这时一辆马车路过,花又从车底下压过去了。

  夜莺以为看到了世界上最真挚的爱情,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忍受巨大的痛苦来帮助他,满足他的须要,却不知最终自己用生命换来的玫瑰花被人随意的丢弃了。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2

  东方所有的歌曲都歌颂着夜莺对玫瑰花的爱情。

  夜莺知道玫瑰最喜欢听美妙的歌声,于是,在每个星星闪耀的夜空下,在每个有月无月月满月缺的寂静里,这位有翼的歌手都会来到玫瑰身旁的梧桐树上,为美丽的玫瑰而歌唱。然而,直到他一直唱到快乐的死去,他也不知道――其实,那高傲的玫瑰花从没有被他的歌声而感动过……

  我很羡慕这只夜莺,因为命运赋予他幸福,因为他生活在充满希望并且也很满足的憧憬里,因为他永远都不会感受到本应属于自己的那份伤感失落和无奈。他是幸运的,不是吗?

  在空旷的静夜下,玫瑰感受不到夜莺那歌声里所蕴含的对她的爱情的悲愁,因为她从没有为之感动过,她,感受不到夜莺对她的渴求,因为这支花中最美丽的玫瑰在等待着另一位更伟大的歌手。她在翘首眺望,望着那没有方向没有颜色没有希望的空旷。

  在一个潮湿的夜里,夜莺不停的盘旋在那支玫瑰的左右,想用自己不起任何作用的臂膀为在摇曳中的玫瑰挡一丝风遮一滴雨。他在冰雨中惨叫着,为自己的弱小和无能,他真的不忍看到她无助的抖动在风雨之中。多情的夜莺,又一次毫无理由的落泪了。伴有自己体温的泪水,随着冰冷的雨滴,一同落在了她的脸上,然而,她分不清哪滴是泪哪滴是雨。因为,她从没有用心的去感受过夜莺的温度。

  纷乱的雨滴,让玫瑰感受不到夜莺的悲伤。她只能感受得到雨水的冰冷,因为她不知道那只可怜的夜莺正在用心的帮她分担一切痛苦。假如她知道了,她也就不会冷了。事实上,她永远也不会听懂那位有翼的歌手为她所唱的歌。雨,停了。玫瑰还是玫瑰,只是在她的花心中,还有一滴残留的晶莹的液滴……

  风雨中盘旋的夜莺,累了。他守留在她身旁的梧桐树上,疲惫无力的抖动着狼狈的双臂,甩掉冰冷的雨水。雨后的微风,让他发颤;无语的玫瑰,让他心寒。但同时,安然无恙的玫瑰又让他感觉到了欣慰。他低歪着头,盯着玫瑰花心的那一滴晶莹所映出的皎洁的月光,他又开始唱了,那歌声是如此的曲折,因为他的颤栗。

  这一曲,是他唱出的最后一曲,也是他所唱过的所有中的最悲的一曲。随着最后一次颤音,他的目光里丢失了皎洁的月夜;随着最后那次的颤音,他弱小而沉重的躯体从高高的梧桐摔了下来。此时的玫瑰已来不及感动了,唯一的也是她做的最好的,就是把花心的那滴随雨而来的本属于夜莺自己的那滴泪,还给了他,落在了他的躯壳上,被摔得粉碎,早已失去了他的体温……

  夜莺的颤音,仍回荡在那个没有任何情感可言的丛林里。只是,玫瑰还是玫瑰,只不过,她缺少了一个为自己歌唱的歌手而已,但,她仍再翘首而望,望向那没有方向没有颜色没有希望的空旷,等待着不可能再来的第二个歌手……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3

  《夜莺与玫瑰》文短,好读,引人发醒。单从爱情方面说,学生、女孩、夜莺,三个角色三个切入点,三种爱情观。夜莺是一个殉道者的形象,它为了它所信仰的爱情不惜牺牲生命,而且男学生并不是夜莺心中所爱,夜莺只是因为相信男学生是个有情人,就甘愿献出生命。

  夜莺是执着的,也是理想主义的,以生命换取一朵被人取之悦人的红玫瑰。有人说夜莺的牺牲不值得,但换个思路去想,夜莺为了自己的理想与信仰献身,莫不是一种荣耀或者归宿。它死后,躺在乱草丛中,尖刺尚在,这莫不是一种陈述:心之所念,无关外物。

  就像男学生那么轻易的就把玫瑰扔在了街心,任由这珍贵的玫瑰被车轮碾压。孰不知,夜莺之信仰,本就与你无关!就像男学生当初评价夜莺是无感情的,像艺术毫无意义,一点不实用。其实,夜莺之感情厚重丰沛,并不以让谁理解为念。所以,夜莺的牺牲,不与谁有关。

  再说说女郎——女孩子,最该学会的是果断的拒绝。男学生以自己得到了红玫瑰为有理,说女孩子答应过他,有红玫瑰可以跳舞。从夜莺找红玫瑰的过程可知,当时当地,没有红玫瑰,女孩子以为出个难题便叫做拒绝,这是不体面的,也是不礼貌的,更是一种愚弄与戏耍,如果男学生是个狂徒,女孩可能会为这朵红玫瑰付出代价。

  所以,女孩子该庆幸,男学生能够轻易的放弃,毕竟一直以来,情感问题最容易导致伤害与暴力。《夜莺与玫瑰》最珍贵之处,我认为便在于此——我们可以不追求夜莺那样的理想主义的爱情观,但必须要懂得果断拒绝,不以任何条件做任何迂回。

  《夜莺与玫瑰》里男学生并非真爱女郎,女郎更不是真要与男学生跳舞。男孩表面上鄙视表面功夫,但他其实也并不追求内里,也只做表面功夫。女孩变相拒绝男孩,但却留有余地。这两个人,都是自私的,也是浮躁的,更是不诚恳的。《夜莺与红玫瑰》告诉我们,真正的爱,既不是物质,也不是取悦,更不是牺牲与想当然。

  问世间,情为何物?大约爱情对人而言,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之物,因为得到了,便心有玫瑰;未得到的,便常常要推倒重来或委曲求全。但如以《夜莺与玫瑰》为鉴,至少该明白——清醒——该算是爱情重要一课。夜莺之想当然,男学生之表面功夫,女郎之虚荣随便,若说个共同点,我想大约是均无清醒之意。

  爱情,越是用心,越该清醒,清醒的珍惜,珍惜到可以装糊涂,糊涂到微微一笑胜过天堂。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4

  在暑假里,我读了王尔德大师的《夜莺与玫瑰》。书中的一些精彩的对话和感人的情节,至今还让我深受感动、记忆犹新。

  这个故事大概讲述了一个青年男子为了获得爱情,想要送给心爱的姑娘一朵红玫瑰,可他当时只有白玫瑰,为了这件事,他觉得烦恼不已。然而,这件事被一只可爱善良的夜莺听见了,它四处打听,得知可以用自己的鲜血来染红白玫瑰,于是,它让花枝上的刺扎进自己的身体。

  夜莺那鲜红的血液缓缓流出,“滴答,滴答”夜莺用它的血一滴一滴地滴在白玫瑰上,一滴一滴地染红了它,成就了一段美好的爱情。但是,我们那无私的小夜莺却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夜莺为了帮助男青年实现愿望而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这种乐于助人、不惜牺牲自己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纵观现实世界与社会,在我们身边,不是也有很多乐于助人、不顾个人安危的传与千家万户的英雄事迹吗?勇斗持刀歹徒的黄德山、用抓持刀窃贼的姚振宝、勇救被劫女出租司机的刘晓威、智擒系列抢劫出租司机的张振、勇斗窃贼的*、救火英雄梁铁练和污水井中勇救儿童的何士余等等。他们都是有着夜莺精神的人,都是为社会、为世界、为人民所歌颂的英雄。

  夜莺和我们身边英雄们的善良、乐于助人,除了带给我们感动之外,还给世界传递了一种正能量,使得世界更和谐、更美好。我立志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长大后为社会、为国家、为世界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同时,我还懂了每本书都是一个世界,每个世界有所不同,我愿做个读书人,以书为友。因为我仅从一篇小小的文章中便知道一个大道理,果然,以书为友、开卷有益这些哲理不会被岁月的履痕所泯灭,反而随着人们读书实践的深化和读书经验的积累,迸发发出更为耀眼的火花。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5

  最近重新读了一遍王尔德的《夜莺与玫瑰》,第一次读是好几年前的事了,当时其实并没有读得很明白,只是单纯的觉得句子很优美,还有一点点哀伤。但现在再读,已是不一样的心境。

  《夜莺与玫瑰》讲述的是一个*凡的青年学生爱上了教授的"女儿,他为了讨得教授的女儿的欢心,想要为他采一朵红色的玫瑰,可是花园里面并没有红色的玫瑰。住在橡树上的夜莺听见了,想要帮助青年学生,于是它按照玫瑰书的要求在它的胸口插一根尖刺,为玫瑰花整夜的歌唱,用它生命的血液流进玫瑰花树的心房,这样干枯的玫瑰花树才能开出一朵美丽的红玫瑰。

  青年学生如愿得到了美丽的红玫瑰,将它献给教授的女儿。可是教授的女儿根本看不起这红玫瑰,她更爱珠宝。青年学生由此感到懊恼,认为这就是爱情的真相,于是他将红玫瑰扔掉了。并且自语道爱情是多么无聊啊,远不如伦理学实用。

  青年学生就这样随意将玫瑰花丢在尘土里,它全然不知这是小夜莺用生命为他换来的。小夜莺用生命为青年学生换来了红玫瑰,她只期望青年学生能做一个忠贞的情人。因为小夜莺相信爱情,它认为哲理虽然充满智慧,但爱却比哲理更加智慧。权利力虽然雄伟,但是爱比它更加雄伟。小夜莺认为爱胜于一切,可是青年学生却轻易将它放弃。这何尝不是一个爱情悲剧。你用真心对待他人,而他人却不把你的真心当回事。

  再思考当下社会,在这个物质横流的时代,还有多少人相信爱情尊重爱情?人们只关心权利,地位和金钱,爱情与这些相比较起来一文不值。有多少信仰爱情的人却被一些不把爱情当回事的人戏弄伤害,最后把自己弄得遍体鳞伤。

  记得王尔德曾经说:生活中有两个悲剧,一个是得不到想要的,另一个是得到了不想要的。面对爱情,我们既不能像青年学生和教授女儿那般当做儿戏,也不能像小夜莺那般为不值得的人痴狂甚至为之付出生命。爱情需要人们的尊重,只有人人都尊重爱情,相信爱情,真正爱情才会降临,才会给予人们幸福与期待。

  爱情是美好的,容不得一点丑恶;爱情是干净的,容不得一点肮脏;爱情是神圣的,容不得一点亵渎。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6

  王尔德的《夜莺与玫瑰》是我在一篇故事中看到的。让我来为你这个悲惨绚丽的故事。

  其故事梗概是这样的:一个青年学生在大橡树下徘徊,痛苦地自言自语,说他多么需要一朵红玫瑰花,才能与他心爱的姑娘——教授的女儿跳舞。可是在寒冷的冬天,他是无法找到这样一朵红玫瑰的,因此也就无法满足姑娘的要求和自己的愿望。正当他在绝望之际,树上的夜莺听到了他的哭诉,以为这个青年是一个真正的恋人,真正懂得爱情,因此决定帮助青年。夜莺千辛万苦去找玫瑰树借红玫瑰,可是第一次和第二次碰到的是白玫瑰树和黄玫瑰树,第三次才找到学生窗外的红玫瑰树,可是红玫瑰树告诉它,冬天已冻僵了它的血管,霜雪已摧残了它的花蕾,如果想要一朵红玫瑰花,需要整夜地歌唱来造出,并用它胸中的鲜血来染红,即用死亡来换一朵玫瑰。

  这个代价实在是太大了,可是夜莺认为爱情胜过生命,“爱情真是一件奇妙无比的事情,它比绿宝石更珍贵,比猫眼石更稀奇。用珍珠和石榴都换不来,是市场上买不到的,是从商人那儿购不来的,更无法用黄金来称出它的重量。”因此它毅然地选择了牺牲自己。整整一夜,它唱个不停,并用胸膛顶住花刺,一点点儿刺进心脏,用自己的鲜血成就了一朵象征真爱的玫瑰,而它却躺在草丛中死去了,心口还扎着那根刺。 青年学生早晨起来,发现了这朵红玫瑰,马上摘下它跑去见教授的女儿,根本没去想玫瑰花的来历。

  可是那女孩却拒绝了他,说玫瑰花与她的衣服不配,而且宫廷大臣的儿子已送她珍贵的珠宝,人人知道珠宝比花更值钱。青年非常气愤,顺手把玫瑰花扔到大街上,玫瑰落入阴沟里,一辆马车从它身上碾了过去。他一边说着爱情是一件多么愚蠢的事,一边回到自己的屋里,拿起满是灰尘的书,读了起来。 这个故事篇幅不长,内容也浅显易懂,但却蕴含着深刻的寓意从《夜莺与玫瑰》的结局我们可以看出夜莺的牺牲,并不能换来真正的爱情,这种爱情本身就是悲剧的种子,就像玫瑰花所说:“冬天冻僵了我的叶子,严霜摧残了我的花苞,风雪吹折了我的枝干,今年我不会再有玫瑰花了”。

  又如年轻学生心心念念想着心爱的女孩,因为女孩的一句话就想尽办法去做一件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即使得到夜莺的帮助,找到红玫瑰却最终还是遭到了女孩的拒绝。在这些事件的背后,其实悲剧的种子早就已经深深埋下,不管玫瑰花怎么生根发芽,不管学生如何努力付出,它依旧逃不开命运的现实。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7

  《夜莺与玫瑰》是英国著名作家王尔德所著的童话作品经典选集,共收录了他的《夜莺与玫瑰》《幸福王子》《巨人的花园》《忠实的朋友》《驰名的火箭》和《星孩儿》七部脍炙人口的经典作品。

  今天给大家推荐这本,不仅因为故事感人至深,而且因为它的译者是民国时期著名的大才女林徽因,林奶奶自己的故事也是一部传奇。

  书归正传,王尔德的童话被誉为“世界上最美丽的童话”。在他的每部作品中,几乎都有一个因为“至爱”而变得“至美”的形象。据说王尔德在给儿子诵读自己的作品时,也会因此感动得潸然泪下。

  不过在他的故事里,大多好人并没有所谓的好报,坏人或讨厌的人也未必会有任何惩罚,但是,每个人每个小动物每样东西,都在故事里成就了自我。

  夜莺为了自己崇拜的爱情而死,玫瑰最后有没有被珍惜又有什么所谓?

  快乐王子或者是汉斯,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何必在乎世人所谓的成就?

  巨人的死似乎最具有喜剧色彩,天堂里,他一定能一直看到孩子们的笑容了吧?

  而星孩儿,即使做了国王,也必得加一个,因他早年受苦,当了3年就去世了,而后面继位的是个很坏的国王,这样的结局,真让人有点哭笑不得。

  西方的《圣经》好像有这样一段话:“上帝给世界带来光明,而有些人只感受到黑暗,感受不到光明,这本身,已是一种惩罚。”

  是的,每个人,得到自己想要的`,就好了。

  我想,这就是为什么人间有那么多自私和丑恶,却始终挡不住真正的善良和美丽。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8

  今天,我读了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夜莺与玫瑰》,从中,我学到了深刻的道理,懂得了许许多多的美德。

  故事是这样的:一只心地善良的夜鹰看见一个学生正在哭泣。原来,王宫要举行一个盛大的晚会,学生的恋人要求学生送给他一朵红玫瑰,才答应和他一起跳舞。可是,现在已经晚秋时节了,哪里还有红玫瑰呢?夜莺看到学生如此伤心,便不顾一切的去帮助他。

  夜莺用自己的鲜血创造了世界上最美丽的玫瑰。第二天一大早,学生发现了散发着香气的玫瑰,却没有看到玫瑰树下冻僵的夜莺的尸体。当她送给那位公主时,却发现公主已经爱上了另一位富有的人。他一气之下把玫瑰丢在路边,任人践踏。她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但是,这是扔掉了一个小生命啊!

  这虽然是英国作家王尔德写的一篇童话故事,但是却给予我深深的启发……

  文中那个学生,正是代表了一些忘恩负义的人,他非常的自私,只知顾到自己的利益,却看不见别人的付出。这种人,既是善良的人帮助了他,他也会置之不理,抛之脑后,这种人,能接受别人的帮助吗?

  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是有这样的人的。比如,在大街上,有些人吃完食物,就随手往地上一扔,他们只是觉得有这一时的痛快,却不管不顾环卫工人的辛劳。环卫工人在冬天寒冷的时候,为人们工作着;在夏天酷热的时候,还是在勤勤恳恳的扫地。他们长年下去,累弯了腰,却不叫一声苦一声累,而这些人,不就是为他们增添更多的负担吗?

  另外,还有一些相反的例子。在秋天来临时,金色的果田里,农民伯伯辛勤的弯着腰,老坐着,为的就是让人们吃上可口的果实,我们不要学习那个学生。我们一定要学会珍惜,懂得感恩。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9

  王尔德的《夜莺与玫瑰》是我在一篇故事中看到的。让我来为你这个悲惨绚丽的故事。

  其故事梗概是这样的:一个青年学生在大橡树下徘徊,痛苦地自言自语,说他多么需要一朵红玫瑰花,才能与他心爱的姑娘——教授的女儿跳舞。可是在寒冷的冬天,他是无法找到这样一朵红玫瑰的,因此也就无法满足姑娘的要求和自己的愿望。正当他在绝望之际,树上的夜莺听到了他的哭诉,以为这个青年是一个真正的恋人,真正懂得爱情,因此决定帮助青年。夜莺千辛万苦去找玫瑰树借红玫瑰,可是第一次和第二次碰到的是白玫瑰树和黄玫瑰树,第三次才找到学生窗外的红玫瑰树,可是红玫瑰树告诉它,冬天已冻僵了它的血管,霜雪已摧残了它的花蕾,如果想要一朵红玫瑰花,需要整夜地歌唱来造出,并用它胸中的鲜血来染红,即用死亡来换一朵玫瑰。这个代价实在是太大了,可是夜莺认为爱情胜过生命,“爱情真是一件奇妙无比的事情,它比绿宝石更珍贵,比猫眼石更稀奇。用珍珠和石榴都换不来,是市场上买不到的,是从商人那儿购不来的,更无法用黄金来称出它的。重量。”因此它毅然地选择了牺牲自己。整整一夜,它唱个不停,并用胸膛顶住花刺,一点点儿刺进心脏,用自己的鲜血成就了一朵象征真爱的玫瑰,而它却躺在草丛中死去了,心口还扎着那根刺。

  青年学生早晨起来,发现了这朵红玫瑰,马上摘下它跑去见教授的女儿,根本没去想玫瑰花的来历。可是那女孩却拒绝了他,说玫瑰花与她的衣服不配,而且宫廷大臣的儿子已送她珍贵的珠宝,人人知道珠宝比花更值钱。青年非常气愤,顺手把玫瑰花扔到大街上,玫瑰落入阴沟里,一辆马车从它身上碾了过去。他一边说着爱情是一件多么愚蠢的事,一边回到自己的屋里,拿起满是灰尘的书,读了起来。

  这个故事篇幅不长,内容也浅显易懂,但却蕴含着深刻的寓意从《夜莺与玫瑰》的结局我们可以看出夜莺的牺牲,并不能换来真正的爱情,这种爱情本身就是悲剧的种子。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10

  《夜莺与玫瑰》讲述的是一个美丽而忧伤的故事:一个年轻人非常想同自己心爱的人一起跳舞,而她曾经答应过,只要他送她一朵红玫瑰,她就会同他跳舞。于是年轻人四处寻找。可是找遍了整个花园也没找到一朵,他心碎地哭了。夜莺知道了学生的烦恼,决心帮助学生。她用自己的胸脯抵着玫瑰刺,在月光下唱歌。玫瑰刺着她的心,她的歌声越来越高昂,最后玫瑰被她的血染红,而夜莺也死在高高的青草丛中。当年轻人发现那朵由夜莺心血染红的玫瑰,便拿着它送给他心爱的人。可是她却不再欣赏。而是更愿意跟送她珠宝的上校好。年轻人由失望、痛苦至愤怒,将玫瑰丢进了路沟,一个车轮碾过了美丽的花……学生不再相信爱情。

  一个残酷的童话,由洁净清新的语言表现出来,让人感受到的是,对人生,对世界的思考以及由思考带来的淡淡的忧伤。“我到底找到一个忠诚的情人,每夜我都在歌唱忠贞的爱情,可是我从来没有见过忠诚的情人。每夜我对星星讲述忠贞的爱情故事——现在我终于看到了一个忠诚的情人!”“我只求你做一件事,就是要你做一个忠诚的情人。”夜莺把胸脯抵在玫瑰树的一根刺上为树唱一夜的歌,这根刺将刺穿她的心,她生命的血也一定要流进树的身体变成树的血。这样痛苦的牺牲,换来一朵比鲜血还要红的玫瑰,可是她却义无反顾地靠了上去。只因为她相信爱情比生命更可贵,比博学更聪明,比权利更强大。所以她无悔。

  可是,那朵玫瑰最终的结局,却是少女的一句“它和我的衣服不相配,上校已经送给我很多漂亮珠宝,我要去和他跳舞,谁都知道,宝石比花更值钱”。于是它被扔到了路沟,被车轮碾过。

  整个故事里,相信爱情的也许自始至终都只有夜莺一个。她坚信,最可贵的爱情是忠诚的。她之所以愿意为了帮助年轻人而付出自己的生命,是因为她希望且相信年轻人对爱情忠诚。“不管哲学是怎样的聪明,爱情却比她更聪明,不管权力怎样的伟大,爱情却比它更伟大”。正因为这时间忠诚的爱情太可贵了,夜莺才愿意献出她的生命换来一份忠诚的爱情。就这样,她的生命就这样被年轻人的轻浮浪费了。这似乎在这个故事中是必然的。因为人类并不把爱情当一回事,而是更在乎实际。而爱情,被他们看成是“无聊的事情”。而正是因为这样结局的必然性,才更显得可悲。人们心中对美好事物的向往与追求在实际利益前,更显得如此渺校甚至人们内心深处本来存有的一丝春节也在现实的压迫下被消磨殆尽。

  这个忧伤的故事,是为了唤醒人们对美好事物的追求;这个残酷的故事,是为了向人们揭示当时社会人与人之间出利益的关系的冰冷无情;这个美丽的故事,是为了歌颂为了心中的信仰而甘愿付出一切包括生命的无私精神。这样一个童话,用两个极端拼出和谐的完美,给人震撼,引人深思。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10篇(扩展2)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10篇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1

  一直很喜欢王尔德的童话故事,尤其喜欢他的《夜莺与玫瑰》这一篇。

  作品主要说的是一个年轻学生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子,为了博得女孩的欢心,他需要送她一朵玫瑰。然而现在是寒冷的冬天,根本就找不到红玫瑰。所以他很伤心,便坐在地上哭了起来,路边所有的行人都笑他傻,只有一只善良的夜莺被他的爱情打动,非常同情他的遭遇。并决定亲自去找到一朵红玫瑰来帮助学生实现他的爱情梦想。夜莺伸开自己棕色的翅膀,朝空中飞去,她一遍遍地向玫瑰树请求,希望能够得到一朵红玫瑰,然而一遍遍地失望。

  最后经黄玫瑰树的指点,夜莺在学生的窗下找到了一颗红玫瑰树。可是树儿却拒绝了夜莺并告诉她:“虽然我的玫瑰是红色的,但是冬天已经冻僵了我的血管,霜雪已经摧残了我的花蕾,风暴已经吹折了我的枝叶,今年我不会再有玫瑰花了。但是,你可以借助月光用音乐来造出它,并且要用你胸中的鲜血来染红它。你一定要用你的胸膛顶住我的一根刺来唱歌。你要为我唱上整整一夜,那根刺一定要穿透你的胸膛,你的鲜血一定要流进我的血管,变成我的血,才可以有玫瑰花。"面对着生与死的抉择,小夜莺毅然同意了玫瑰树的要求,牺牲了自己的生命。然而当年轻学生带着玫瑰花去表白却遭到女孩的拒绝时,这朵珍贵的红玫瑰在那一刻变得黯然失色,毫无价值。

  这是一个爱情的悲剧。对夜莺来说,她用生命换来的爱情理想被人践踏;对年轻学生而言,他付出了真心,却依然打动不了心爱的女孩。记得王尔德曾经说:生活中有两个悲剧:一个是得不到想要的,另一个是得到了不想要的。这看似矛盾的一句话却透露着王尔德对美的无限追求,不是不甘满足,而是在他的世界观里,美是不可占据的。

  《夜莺与玫瑰》这是一篇对爱情的嘲讽之作,也是一篇对唯美主义爱情的追求之作。通读全篇,我想从以下几方面来谈谈对这个童话故事的看法。

  (1)意象美

  作者对《夜莺与玫瑰》这篇童话故事在象征意象的选择上可谓良苦用心。一个是会唱歌的夜莺,一个是代表爱情的玫瑰。

  且不说故事的悲壮和凄美,单看意象,就已经令我们心驰神往。再看夜莺为浇灌玫瑰,将刺深深刺进自己的心脏,玫瑰感恩,开出如血般艳丽的花朵。这两个意象所呈现的美是让人心痛,虽然我们不能亲身体会他们的痛,但是毅然被他们深深打动。

  (2)意境美

  意境就是作品的生命力折射,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在《夜莺与玫瑰》这篇作品里,白色的玫瑰像大海的浪花;黄色的玫瑰如美人鱼的金发;红色玫瑰则像鸽子的脚。这一连串不同颜色的玫瑰与自然世界的现象和生物联结并形成对照,使作品中形成了一幅幅妙趣横生的图景,这就是作者在作品中创造出来的"意境。而一个好的意境就像指路明灯,带着我们穿梭于作品这一座神奇的迷宫,而不至于让我们迷失探索的方向。

  (3)心灵美

  心灵美,才是真的美,才是永恒不变的美。如果心灵不美,那么再华丽的外表也不能掩盖住龌龊的灵魂。《夜莺与玫瑰》的主角是“夜莺”,她生性善良,为帮助别人,成全别人,宁可叫一根利刺刺破自己的身体,依然不改初衷。即使喉咙被划破,鲜血直流,毅然高声唱着生命的赞歌。

  (4)悲剧美

  从《夜莺与玫瑰》的结局我们可以看出夜莺的牺牲,并不能换来真正的爱情,这种爱情本身就是悲剧的种子,就像玫瑰花所说“冬天冻僵了我的叶子,严霜摧残了我的花苞,风雪吹折了我的枝干,今年我不会再有玫瑰花了”。又如年轻学生心心念念想着心爱的女孩,因为女孩的一句话就想尽办法去做一件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即使得到夜莺的帮助,找到红玫瑰却最终还是遭到了女孩的拒绝。在这些事件的背后,其实悲剧的种子早就已经深深埋下,不管玫瑰花怎么生根发芽,不管学生如何努力付出,它依旧逃不开命运的现实。

  这是我对《夜莺与玫瑰》这部作品的一些比较浅显的看法。然而,每次读王尔德的《夜莺与玫瑰》,我总有一种被重新洗礼的感觉。我喜欢“夜莺”这个形象,她善良而富有同情心,虽然最终爱情的理想破灭,但是她却依然唱响这凄美的爱情赞歌。她就像一颗划过天际的流星,转瞬即逝,却留下一连串的痕迹,证明自己切身的存在;她就像绚烂一时的烟火,在燃尽生命的最后一刻,也不忘奋力灿烂。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2

  今天,我读了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夜莺与玫瑰》,从中,我学到了深刻的道理,懂得了许许多多的美德。

  故事是这样的:一只心地善良的夜鹰看见一个学生正在哭泣。原来,王宫要举行一个盛大的晚会,学生的恋人要求学生送给他一朵红玫瑰,才答应和他一起跳舞。可是,现在已经晚秋时节了,哪里还有红玫瑰呢?夜莺看到学生如此伤心,便不顾一切的去帮助他。

  夜莺用自己的鲜血创造了世界上最美丽的玫瑰。第二天一大早,学生发现了散发着香气的玫瑰,却没有看到玫瑰树下冻僵的夜莺的尸体。当她送给那位公主时,却发现公主已经爱上了另一位富有的人。他一气之下把玫瑰丢在路边,任人践踏。她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但是,这是扔掉了一个小生命啊!

  这虽然是英国作家王尔德写的一篇童话故事,但是却给予我深深的启发。

  文中那个学生,正是代表了一些忘恩负义的人,他非常的自私,只知顾到自己的利益,却看不见别人的`付出。这种人,既是善良的人帮助了他,他也会置之不理,抛之脑后,这种人,能接受别人的帮助吗?

  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是有这样的人的。比如,在大街上,有些人吃完食物,就随手往地上一扔,他们只是觉得有这一时的痛快,却不管不顾环卫工人的辛劳。环卫工人在冬天寒冷的时候,为人们工作着;在夏天酷热的时候,还是在勤勤恳恳的扫地。他们长年下去,累弯了腰,却不叫一声苦一声累,而这些人,不就是为他们增添更多的负担吗?

  另外,还有一些相反的例子。在秋天来临时,金色的果田里,农民伯伯辛勤的弯着腰,老坐着,为的就是让人们吃上可口的果实……我们不要学习那个学生。我们一定要学会珍惜,懂得感恩。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3

  《夜莺与玫瑰》这个故事主要讲述:一位大学生因没有红玫瑰送给自己的情人而悲伤(王子的舞会上大学生的情人让送给她一朵红玫瑰,否则就不跟他跳舞),有一只夜莺知道了大学生的痛苦,就去帮他找那朵红玫瑰,可是它找了很多地方都没有找到,后来它从一棵已经不能再开花的玫瑰树那里得到消息,可以用夜莺心脏血液培育成一朵红色的玫瑰花,于是它就去试,就在一天晚上,那朵玫瑰花培育成功的同时夜莺也随之死去。在第二天早上,大学生发现了那朵红玫瑰并把它摘下来送给他的情人,可是情人却拒绝了,她对大学生说:“王宫大臣的侄子送给了我一些真正的珠宝,比那些花贵重的多了,你什么珠宝也没有,怎么配跟我跳舞呢。”于是大学生气愤的将玫瑰扔到一条排水沟中走了。

  在现实中象小夜莺这样无私帮助别人的也很多,虽然没有付出生命去做一件好事,但也做出了贡献,就有一次在新闻中就看到在一栋高楼上,一名女童头卡在栅栏上出不来了,一名男子在无任何设备的情况下从楼外侧开始向上爬,一个小时后当女童被救出时男子已悄然离去。如果这样的好人多一点,那我们的祖国会更美好的。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4

  《夜莺与玫瑰》文短,好读,引人发醒。单从爱情方面说,学生、女孩、夜莺,三个角色三个切入点,三种爱情观。夜莺是一个殉道者的形象,它为了它所信仰的爱情不惜牺牲生命,而且男学生并不是夜莺心中所爱,夜莺只是因为相信男学生是个有情人,就甘愿献出生命。

  夜莺是执着的,也是理想主义的,以生命换取一朵被人取之悦人的红玫瑰。有人说夜莺的牺牲不值得,但换个思路去想,夜莺为了自己的理想与信仰献身,莫不是一种荣耀或者归宿。它死后,躺在乱草丛中,尖刺尚在,这莫不是一种陈述:心之所念,无关外物。

  就像男学生那么轻易的就把玫瑰扔在了街心,任由这珍贵的玫瑰被车轮碾压。孰不知,夜莺之信仰,本就与你无关!就像男学生当初评价夜莺是无感情的,像艺术毫无意义,一点不实用。其实,夜莺之感情厚重丰沛,并不以让谁理解为念。所以,夜莺的牺牲,不与谁有关。

  再说说女郎——女孩子,最该学会的是果断的拒绝。男学生以自己得到了红玫瑰为有理,说女孩子答应过他,有红玫瑰可以跳舞。从夜莺找红玫瑰的过程可知,当时当地,没有红玫瑰,女孩子以为出个难题便叫做拒绝,这是不体面的,也是不礼貌的,更是一种愚弄与戏耍,如果男学生是个暴徒,女孩可能会为这朵红玫瑰付出代价。

  所以,女孩子该庆幸,男学生能够轻易的放弃,毕竟一直以来,情感问题最容易导致伤害与暴力。《夜莺与玫瑰》最珍贵之处,我认为便在于此——我们可以不追求夜莺那样的理想主义的爱情观,但必须要懂得果断拒绝,不以任何条件做任何迂回。

  《夜莺与玫瑰》里男学生并非真爱女郎,女郎更不是真要与男学生跳舞。男孩表面上鄙视表面功夫,但他其实也并不追求内里,也只做表面功夫。女孩变相拒绝男孩,但却留有余地。这两个人,都是自私的,也是浮躁的`,更是不诚恳的。《夜莺与红玫瑰》告诉我们,真正的爱,既不是物质,也不是取悦,更不是牺牲与想当然。

  问世间,情为何物?大约爱情对人而言,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之物,因为得到了,便心有玫瑰;未得到的,便常常要推倒重来或委曲求全。但如以《夜莺与玫瑰》为鉴,至少该明白——清醒——该算是爱情重要一课。夜莺之想当然,男学生之表面功夫,女郎之虚荣随便,若说个共同点,我想大约是均无清醒之意。

  爱情,越是用心,越该清醒,清醒的珍惜,珍惜到可以装糊涂,糊涂到微微一笑胜过天堂。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5

  王尔德的《夜莺与玫瑰》是我在一篇故事中看到的。让我来为你这个悲惨绚丽的故事。

  其故事梗概是这样的:一个青年学生在大橡树下徘徊,痛苦地自言自语,说他多么需要一朵红玫瑰花,才能与他心爱的姑娘——教授的女儿跳舞。可是在性吧春暖花开性吧有你寒冷的冬天,他是无法找到这样一朵红玫瑰的,因此也就无法满足姑娘的要求和自己的愿望。正当他在绝望之际,树上的夜莺听到了他的哭诉,以为这个青年是一个真正的恋人,真正懂得爱情,因此决定帮助青年。夜莺千辛万苦去找玫瑰树借红玫瑰,可是第一次和第二次碰到的是白玫瑰树和黄玫瑰树,第三次才找到学生窗外的红玫瑰树,可是红玫瑰树告诉它,冬天已冻僵了它的血管,霜雪已摧残了它的花蕾,如果想要一朵红玫瑰花,需要整夜地歌唱来造出,并用它胸中的鲜血来染红,即用死亡来换一朵玫瑰。这个代价实在是太大了,可是夜莺认为爱情胜过生命,“爱情真是一件奇妙无比的事情,它比绿宝石更珍贵,比猫眼石更稀奇。用珍珠和石榴都换不来,是市场上买不到的,是从商人那儿购不来的,更无法用黄金来称出它的重量。”因此它毅然地选择了牺牲自己。整整一夜,它唱个不停,并用胸膛顶住花刺,一点点儿刺进心脏,用自己的鲜血成就了一朵象征真爱的玫瑰,而它却躺在草丛中死去了,心口还扎着那根刺。

  青年学生早晨起来,发现了这朵红玫瑰,马上摘下它跑去见教授的女儿,根本没去想玫瑰花的来历。可是那女孩却拒绝了他,说玫瑰花与她的衣服不配,而且宫廷大臣的儿子已送她珍贵的珠宝,人人知道珠宝比花更值钱。青年非常气愤,顺手把玫瑰花扔到大街上,玫瑰落入阴沟里,一辆马车从它身上碾了过去。他一边说着爱情是一件多么愚蠢的事,一边回到自己的屋里,拿起满是灰尘的书,读了起来。

  这个故事篇幅不长,内容也浅显易懂,但却蕴含着深刻的寓意从《夜莺与玫瑰》的结局我们可以看出夜莺的牺牲,并不能换来真正的爱情,这种爱情本身就是悲剧的种子,就像玫瑰花所说:“冬天冻僵了我的叶子,严霜摧残了我的花苞,风雪吹折了我的枝干,今年我不会再有玫瑰花了”。又如年轻学生心心念念想着心爱的女孩,因为女孩的一句话就想尽办法去做一件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即使得到夜莺的帮助,找到红玫瑰却最终还是遭到了女孩的拒绝。在这些事件的背后,其实悲剧的种子早就已经深深埋下,不管玫瑰花怎么生根发芽,不管学生如何努力付出,它依旧逃不开命运的现实。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6

  《夜莺与玫瑰》讲述的是一个美丽而忧伤的故事:一个年轻人非常想同自己心爱的人一起跳舞,而她曾经答应过,只要他送她一朵红蔷薇,她就会同他跳舞。于是年轻人四处寻找。可是找遍了整个花园也没找到一朵,他心碎地哭了。夜莺知道了学生的烦恼,决心帮助学生。她用自己的胸脯抵着蔷薇刺,在月光下唱歌。蔷薇刺着她的心,她的歌声越来越高昂,最后蔷薇被她的血染红,而夜莺也死在高高的青草丛中。当年轻人发现那朵由夜莺心血染红的蔷薇,便拿着它送给他心爱的人。可是她却不再欣赏。而是更愿意跟送她珠宝的上校好。年轻人由失望、痛苦至愤怒,将蔷薇丢进了路沟,一个车轮碾过了美丽的花......学生不再相信爱情。

  一个残酷的童话,由洁净清新的语言表现出来,让人感受到的是,对人生,对世界的思考以及由思考带来的淡淡的忧伤。“我到底找到一个忠诚的情人,每夜我都在歌唱忠贞的爱情,可是我从来没有见过忠诚的情人。每夜我对星星讲述忠贞的爱情故事——现在我终于看到了一个忠诚的情人!”“我只求你做一件事,就是要你做一个忠诚的情人。”夜莺把胸脯抵在蔷薇树的一根刺上为树唱一夜的歌,这根刺将刺穿她的心,她生命的血也一定要流进树的身体变成树的血。这样痛苦的牺牲,换来一朵比鲜血还要红的蔷薇,可是她却义无反顾地靠了上去。只因为她相信爱情比生命更可贵,比博学更聪明,比权利更强大。所以她无悔。

  可是,那朵蔷薇最终的结局,却是少女的一句“它和我的衣服不相配,上校已经送给我很多漂亮珠宝,我要去和他跳舞,谁都知道,宝石比花更值钱”。于是它被扔到了路沟,被车轮碾过。

  整个故事里,相信爱情的也许自始至终都只有夜莺一个。她坚信,最可贵的爱情是忠诚的。她之所以愿意为了帮助年轻人而付出自己的生命,是因为她希望且相信年轻人对爱情忠诚。“不管哲学是怎样的聪明,爱情却比她更聪明,不管权力怎样的伟大,爱情却比它更伟大”。正因为这时间忠诚的爱情太可贵了,夜莺才愿意献出她的生命换来一份忠诚的爱情。就这样,她的生命就这样被年轻人的轻浮浪费了。这似乎在这个故事中是必然的。因为人类并不把爱情当一回事,而是更在乎实际。而爱情,被他们看成是“无聊的事情”。而正是因为这样结局的必然性,才更显得可悲。人们心中对美好事物的向往与追求在实际利益前,更显得如此渺校甚至人们内心深处本来存有的一丝春节也在现实的压迫下被消磨殆荆

  这个忧伤的故事,是为了唤醒人们对美好事物的追求;这个残酷的故事,是为了向人们揭示当时社会人与人之间出利益的关系的冰冷无情;这个美丽的故事,是为了歌颂为了心中的信仰而甘愿付出一切包括生命的无私精神。这样一个童话,用两个极端拼出和谐的完美,给人震撼,引人深思。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7

  “给我一朵红玫瑰吧,我会给你唱最动听的歌。”

  1888年5月,王尔德第一部童话集《快乐王子及其他故事》的问世,他一举成名。他在此书也留下一生中最著名的两个童话作品是《快乐王子》和《自私的巨人》。今天,我想和大家谈谈另一个广为流传的故事《夜莺与玫瑰》。

  《夜莺与玫瑰》承袭了童话简单明朗的故事线,善良的夜莺为了帮助一个素不相识的青年学生追求爱情,不惜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为青年人换取一朵严冬中的红玫瑰。然而在我看来,这个故事最绝妙之处在于它意料之外又情理之中的结局:教授的女儿嫌学生太穷而拒绝了他用来求爱的玫瑰。于是在愤怒之下,夜莺苦心孤诣换来的红玫瑰被青年学生随手一扔,掉在街边的明沟里,又被车轮碾过。

  王尔德把对唯美主义的追求、19世纪资产阶级的拜金主义和市侩哲学等社会现象的批判都诙谐地贯穿于童话之中。

  文中的夜莺是王尔德理想的化身,王尔德借夜莺之口抒写自己对爱情的尊崇:

  “用死亡来换一朵红玫瑰,是很高昂的代价……我所要求的所有回报,只是你要做一个忠诚的情人。”

  临走前,夜莺最后一次在青年人的窗下喃喃自语。

  她(夜莺)越飞越远,飞越了三棵玫瑰树,不厌其烦道:“给我一朵红玫瑰吧,我会给你唱最动听的歌。”

  依托青年学生之口反讽现实生活中虚伪无知的“知识分子”:“事实上,她和所有艺术家一样:只有风格,没有感情。她不会为了别人而牺牲自己。”

  对方对夜莺的无私付出浑然不知,牺牲前(夜莺)她的深情告别,他只觉得吵闹。

  其实他谁都不懂谁也不爱,他只信哲学书上写的那些言之凿凿。

  我总不大愿意把夜莺的故事称之为“夜莺的悲剧”,纵使夜莺为实现他人的爱情而牺牲自我的行为纯粹得偏执,让我暗自微微一惊。在这种甚至可以称得上“极端”的信仰之下,有一种隐约的宿命感悄然无声爬上我的心头,紧紧缠绕。

  值得么?我反复扪心叩问。

  然而我却忽略了一点:对理想和爱的追求原本就是不问前程。

  皎月之下,夜莺的歌声和那朵用她心头血喂养出来的玫瑰一样打动人。“红玫瑰听到了歌声,狂喜得浑身颤抖,在早晨寒冷的空气中打开了花瓣”。一时间时序骤停,万物逆生,一朵绯红的玫瑰终得以在严冬绽放。

  用生命换来的理想之花,是那样令人惊艳赞叹。

  “生命对所有人都很宝贵,可是爱情却比生命更珍贵,而且一只鸟的心又怎么能和一个人的心相比呢?”

  段子手鼻祖王尔德借夜莺之口道出了一切,最后仍不忘补上一刀。

  在夜莺心里,人类是灵长类动物之首,他们拥有比其它生物更加高级丰沛的智慧和情感,没有哪种生物能比人类更懂得神圣伟大的爱情了。然而现实中青年和教授女儿的“爱情”,充斥着不言而喻的戏剧性讽刺。

  万物有灵,“人是万物的尺度”已经被重新推翻,弱小的夜莺也可以拥有远超于人的品质。我想夜莺对青年学生是有爱的,有朦胧的爱情,但更有远比爱情更加宽广无私的大爱。

  夜莺啊夜莺,你终究还是太单纯善良了。要知道,所有爱都是纯粹的,但人不是。不同的是,相比于《快乐王子》和《自私的巨人》的结局,主角是在死亡的`同时获得上帝仁慈的关爱和救赎。《夜莺与玫瑰》一笔带过主角夜莺已死的事实,除了知情的橡树之外,她死得悄无声息、无人问津,连上帝都不曾在她死后过问。

  上帝为何最后没有出现?因为放眼整个世界,夜莺实在太微不足道了?

  这就是夜莺与(王尔德的)其他童话角色最特别的不同之处,也是我偏爱她的原因——夜莺不需要上帝。她已然凭借自己实现了至真至善至美的终极追求——她根本无须上帝的额外救赎,她就是自己的上帝。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8

  今天,我读了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夜莺与玫瑰》,从中,我学到了深刻的道理,懂得了许许多多的美德。

  故事是这样的:一只心地善良的夜鹰看见一个学生正在哭泣。原来,王宫要举行一个盛大的晚会,学生的恋人要求学生送给他一朵红玫瑰,才答应和他一起跳舞。可是,现在已经晚秋时节了,哪里还有红玫瑰呢?夜莺看到学生如此伤心,便不顾一切的去帮助他。

  夜莺用自己的鲜血创造了世界上最美丽的玫瑰。第二天一大早,学生发现了散发着香气的玫瑰,却没有看到玫瑰树下冻僵的夜莺的尸体。当她送给那位公主时,却发现公主已经爱上了另一位富有的人。他一气之下把玫瑰丢在路边,任人践踏。她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但是,这是扔掉了一个小生命啊!

  这虽然是英国作家王尔德写的一篇童话故事,但是却给予我深深的启发……

  文中那个学生,正是代表了一些忘恩负义的人,他非常的自私,只知顾到自己的利益,却看不见别人的付出。这种人,既是善良的人帮助了他,他也会置之不理,抛之脑后,这种人,能接受别人的帮助吗?

  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是有这样的人的。比如,在大街上,有些人吃完食物,就随手往地上一扔,他们只是觉得有这一时的痛快,却不管不顾环卫工人的辛劳。环卫工人在冬天寒冷的时候,为人们工作着;在夏天酷热的时候,还是在勤勤恳恳的扫地。他们长年下去,累弯了腰,却不叫一声苦一声累,而这些人,不就是为他们增添更多的负担吗?

  另外,还有一些相反的例子。在秋天来临时,金色的果田里,农民伯伯辛勤的弯着腰,老坐着,为的就是让人们吃上可口的果实……我们不要学习那个学生。我们一定要学会珍惜,懂得感恩。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9

  《夜莺与玫瑰》内容简介:本书是王尔德所著的童话作品经典选集,共收录了他的《夜莺与玫瑰》《幸福王子》《巨人的花园》《忠实的朋友》《驰名的火箭》和《星孩儿》七部脍炙人口的经典作品。这些作品,由民国时期著名的大才女林徽因翻译而成。林徽因的文字优美自然、富有灵气,充满了恬静的女性美。译文后面并附录了完整的英文原文,读者可以感受英国天才作家王尔德的语言魅力。书中的插图由19世纪末20世纪初英国出版黄金时代的插画大师查尔斯·罗宾逊于1913年绘制,是最早为王尔德童话绘图的画家。这些插图精致活泼,意境深远,本身就具备了很高的艺术价值。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来自的网友:不论什么地方,只要你爱它,它便是你的世界。不过如今的爱已经不时髦,诗人已把它抹杀。他们不停地写着爱,泛滥成河。于是人们再也不相信爱了。真正的爱人多是痛苦的,沉默的。王尔德的童话被誉为“世界上最美丽的童话”,也被称为“世界上最感人的童话”。在他的每部作品中,几乎都有一个因为“至爱”而变得“至美”的形象。据说王尔德在给儿子诵读自己的作品时,也会因此感动得潸然泪下。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来自的网友:“不论什么地方,只要你爱它,它便是你的世界。”读到这句我震撼了,我小时候没怎么看童话,也一直以为?话是给孩子看的,看了这书,觉得这是作者献给所有孩子以及长大了的孩子的书,里面有关于爱、关于奉献等的很多动人的语句,看了很有感触!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10

  前几天,我看了些王尔德的作品,名叫《王尔德代表作:夜莺与玫瑰》。我发现王尔德这个作家写的童话都是按实际情况写的,比如,在《自私的巨人》里虽然巨人是假的,但是最后那个巨人老死了,我们可以把这理解为死是真的。王尔德的作品不像卡尔维诺写的童话,每一次都是快乐圆满的结局,比如,王子和公主结婚之类的事。

  看到一段王尔德的轶闻,上面写道:“那时还是夏天,是在城堡里吃茶的时候见到的。公爵夫人当时从一个大花瓶里拿出了一枝盛开的玫瑰花。她闻了一下玫瑰花的清香,就把花轮流往下传,花香馥郁,色彩艳丽,使每一个人都闻之销魂。当辗转传到了王尔德的手里时,阳光正好从窗子直射过来,花儿更显得分外娇艳,诗人猛烈地嗅着花香,但突然间,他将花瓣片片撕碎随手扔出了窗外!对他这种大不敬的举动,大厅里顿时激荡一股愤怒的情绪。王尔德面对人们的不满,说道:‘眼看一株玫瑰花行将凋谢,难道你们不感到太凄凉了吗?’人们顿时寂然无语。”

  从这段文字里看得出来,王尔德还是一个做事情一点也不犹豫的人。别人与他都很欣赏的东西,王尔德却会用一种不同的思维来对待它,他的思想也不会一直留恋在这样东西上。

  在《夜莺与玫瑰》这一篇作品里,作者在写的时候,肯定一点也不犹豫地直接安排在故事里的夜莺应该为了一个男人要一朵红玫瑰献给心上人的欲望而牺牲自己。王尔德不会想:读者要是看了会不会就不喜欢我的作品了呀,或者觉得这完全是个悲剧呀……他都没有想过,他只想他怎么写才能让自己满意。

  他又是一个很古怪的人,在那篇轶闻里他突然把一枝美丽的玫瑰撕碎了,大部分人肯定也不知道是为什么,所以会表现得很愤怒,这是为什么我觉得他很古怪。比如在《夜莺与玫瑰》里,为什么王尔德就非要安排故事里的那个夜莺为一个男人死去呢?为什么最后男人高高兴兴地向女人请求让她和他跳一支舞,女人却拒绝了呢?这样夜莺不就是白白地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吗?最后男人和女人谁都不高兴。女人觉得男人把她想的地位太低,男人又觉得女人违背了诺言,本来答应如果他给她一枝红玫瑰,他就可以和她跳舞。我就一直不懂该怎么理解王尔德的思想。

  为什么最后不能是一个圆满结局呢?王子和公主不需要必须结婚,只要没有人白白地死去就行!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10篇(扩展3)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夜莺与玫瑰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前几天,我看了些王尔德的作品,名叫《王尔德代表作夜莺与玫瑰》。我发现王尔德这个作家写的童话都是按实际情况写的,比如,在《自私的巨人》里虽然巨人是假的,但是最后那个巨人老死了,我们可以把这理解为死是真的。王尔德的作品不像卡尔维诺写的童话,每一次都是快乐圆满的"结局,比如,王子和公主结婚之类的事。

  看到一段王尔德的轶闻,上面写道:“那时还是夏天,是在城堡里吃茶的时候见到的。公爵夫人当时从一个大花瓶里拿出了一枝盛开的玫瑰花。她闻了一下玫瑰花的清香,就把花轮流往下传,花香馥郁,色彩艳丽,使每一个人都闻之销魂。当辗转传到了王尔德的手里时,阳光正好从窗子直射过来,花儿更显得分外娇艳,诗人猛烈地嗅着花香,但突然间,他将花瓣片片撕碎随手扔出了窗外!对他这种大不敬的举动,大厅里顿时激荡一股愤怒的情绪。王尔德面对人们的不满,说道:‘眼看一株玫瑰花行将凋谢,难道你们不感到太凄凉了吗?’人们顿时寂然无语。”

  从这段文字里看得出来,王尔德还是一个做事情一点也不犹豫的人。别人与他都很欣赏的东西,王尔德却会用一种不同的思维来对待它,他的思想也不会一直留恋在这样东西上。

  在《夜莺与玫瑰》这一篇作品里,作者在写的时候,肯定一点也不犹豫地直接安排在故事里的夜莺应该为了一个男人要一朵红玫瑰献给心上人的欲望而牺牲自己。王尔德不会想:读者要是看了会不会就不喜欢我的作品了呀,或者觉得这完全是个悲剧呀……他都没有想过,他只想他怎么写才能让自己满意。

  他又是一个很古怪的人,在那篇轶闻里他突然把一枝美丽的玫瑰撕碎了,大部分人肯定也不知道是为什么,所以会表现得很愤怒,这是为什么我觉得他很古怪。比如在《夜莺与玫瑰》里,为什么王尔德就非要安排故事里的那个夜莺为一个男人死去呢?为什么最后男人高高兴兴地向女人请求让她和他跳一支舞,女人却拒绝了呢?这样夜莺不就是白白地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吗?最后男人和女人谁都不高兴。女人觉得男人把她想的地位太低,男人又觉得女人违背了诺言,本来答应如果他给她一枝红玫瑰,他就可以和她跳舞。我就一直不懂该怎么理解王尔德的思想。

  为什么最后不能是一个圆满结局呢?王子和公主不需要必须结婚,只要没有人白白地死去就行!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10篇(扩展4)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10篇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1

  在张爱玲的第四本小说集中有一篇小说的名字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书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是指男人生命中的女性。

  书中说“也许每个男子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我读后笑了,对这个比喻持否定态度,起码一部分男性不是这样的,不然这个世界上就没有好男人了。

  故事讲述了出身寒微的振保靠母亲一人供他出国留学。在国外认识了美国女生玫瑰,后因为回国他们分手。回国后和弟弟租住在同学王士洪家中,期间与王的太太王娇蕊有染。王太太为他与丈夫提出离婚。然而他并没有想同她结婚。振保接受母亲的相亲安排娶孟烟鹂为妻。婚后振保对孟烟鹂有许多不满。振保开始是尽丈夫的责任来喜欢她,后来是每三个礼拜外出宿娼一次,时而回忆曾经的玫瑰和王娇蕊。当振保怀疑被他冷落的妻子与裁缝有染时,他开始公开宿娼,甚至故意把女子领到家门口来刺激他的妻子。他和她都不快乐。

  故事中的振保有人性中好的一面。他爱母亲,爱弟弟、妹妹。为弟弟娶亲,给弟弟还债;为妹妹找工作,为妹妹找未来的依托。他是母亲的好儿子,弟弟妹妹的好兄长。

  对母亲对弟弟妹妹的这些爱都是真实的。不过我认为振保在自己的情感世界中的爱是欠缺的。在作品中似乎看不到有他真正爱过的女子。

  振保是回国前与女友玫瑰分手的,他不想把她带回来成为他的妻。他喜欢玫瑰的开朗与活泼接受不了美国女孩的开放性格,虽然他知道她是一个好女孩。他对她不是真正的爱。

  振保与王的太太王娇蕊有染,振保给自己的合理理由是王太太在这之前就是一个趁着丈夫不在家就与人乱来的女子。当他知道王太太为他而与丈夫离婚了时,愕然。他并不想娶她啊。他没有真的爱她,遗憾她不知道这点。

  明智的女子要记住一点,保持性的不止是尊重他人,更多的是尊重自己。当自己不敬自己时,人在别人的眼中就会变得轻贱起来,特别是在那个自己认为很重要人的眼里。

  他也不爱妻子,没真正爱过的人生是可悲的。

  小说读完,我又展开想象,振保不想娶一个开放的美国女孩不去评论。我想假如振保回国后娶了一位他心目中的理想妻子。多年后他们相处的会不会*淡呢,会不会*淡了便挑出妻子的诸多毛病呢?还会不会用宿娼的方式来逃避矛盾呢?

  其实他的妻子与人有染是他一手造成的,是他自己给自己加的屈辱。妻子是他自己相亲又相处,交往后他同意成亲的。结了婚就发现娶错了吗,不可理解。

  人啊,有了自己的的那个他“她”就用心呵护吧,别把自己的他“她”推给他人来关照啊。

  但愿小说里的悲剧在现实中少一些,让快乐幸福的人多一些。我知道现实中的好男人好女人还是很多的。记起一件有趣的事情,是一个网络里一个好男人的事情,有一段时间我在QQ里扮成19岁的女孩去下棋,(那个QQ只下棋不加友,也就不算欺骗别人。)下棋时QQ里突然闯进来一个男人,对我说:“别玩了,孩子!快好好学习吧!好好学习,长大找一个好工作多好啊。”说完那人就消失了。我听了下线了,只想听他一次,只为我知道这是一个好人。

  昨天又买了张的第五本小说集,长篇小说《小团圆》是张的遗作。假期应该能读完的。张的文章文字美人物刻画得深刻,让人有一气想读完的感觉。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2

  也许每一个男子都有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是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上明月光,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张爱玲曾对胡兰成说过,“没有我形容不出的事物,任何事再难描绘,想一想之后也可以描述出来,”诚然,张爱玲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一书中描写的佟振保是一个有始有终,有文有理的乌托邦式爱情的理想化人物,通过白描刻画出人物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掺杂了琐屑易逝的欢喜,最后种种欢喜忧愁都淹没在时代的潮流中。

  留洋回来的佟振保在一家外商公司谋得了高薪职位,出于种种原因,他成了老同学王世洪的租客。在他留学期间,有一个叫玫瑰的初恋,他曾拒绝玫瑰的风情而赞誉。王世洪有位妖艳魅惑的太太叫娇蕊,在她身上,振保第一次感受到了情爱的滋味,但好景不长,令振保措手不及的是娇蕊太太是真心爱他的,当他提出要和振保公开在一起时,振保因此大病,并告诉了娇蕊,他不愿为情爱承受舆论的抨击和责难。

  娇蕊,这位如红玫瑰般热烈高兴的女子抹掉纷乱的泪珠,出奇的冷静,此后完全走出了他的人生。后来在母亲的撮合下,振保不情不愿地娶了如白玫瑰般寡淡宁静的孟烟鹏但笼统的`素淡白净唤不起振保的欲望,振保开始留恋花柳之地。

  突然有一天,他发现了被他遗忘的白玫瑰居然和一个猥琐的裁缝暧昧,从此更加放浪形骸。某天,他在公交车上偶遇了红玫瑰娇蕊,却已是接近花谢的媚俗了。岁月摧花无情,花期已过便再无百日之红,在点点泪光中,红玫瑰与白玫瑰已经成为了幻影。昔日善良的振保在如今的歇斯里底之后又回归了好人形象。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总是有恃无恐,爱情总是如此,并不壮烈,并不太美,被娶的白玫瑰早已枯萎,而未曾得到的红玫瑰却在心口绽放,后来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拍成了电影,演的感情浓烈而又不失真,再后来《红与白》成为了陈奕迅歌词中交织缠绵感情的取材。喜新厌旧,总想鱼与熊掌兼得,却忘了自己最初也是经过反复衡量才做出选择的。

  张爱玲是独标孤傲的,也是心酸悲苦的,他所有的爱恨情仇都可以在他作品中找到影子,在《红与白》中经过一番爱恨交织的狂风暴雨,最后让人明白要珍惜既得的,不要从背后抱你的时候,期待的却是她人的面容。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3

  再读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有感:男人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一个是白玫瑰,一个是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人——普通人向来是这样区分节烈二字的。

  红玫瑰之恋

  1.开始:娇蕊和振保在明知不合理的情况下热烈开始,开始的那么不顾一切!似乎从不担心结果是否可以承受。二人都很自信自己不过是在游戏人生,各自都有驾御感情、驾御世俗的本领。

  2.过程:绝对的浪漫唯美,但是渐渐地各自的心理发生了变化,红玫瑰要的是美好的爱情,甚至愿意牺牲声誉和家庭,天真的认为只要搬开丈夫这块感情的绊脚石,一切就会完美,因为她自信自己有驾御感情的本事,并且勇敢的去做,而振保虽然爱红玫瑰,却依然选择明哲保身,他内心把红玫瑰与白玫瑰区分的很清楚,他需要的是有白玫瑰的家庭还有一切利己的名利声誉,所以值得割舍的就是红玫瑰。

  3.结局:对于男女主人公思想的分析,结果显而易见,红玫瑰为了想要的爱情首先放弃家庭,放弃一切不一定值得;但是振保却不领情,毫不犹豫的选择决裂,按照自己想法得到了白玫瑰和名利声誉,至此,美好的爱情最终就这样以悲凉无奈的结局收场。

  白玫瑰之情

  1.开始:白玫瑰要的是一辈子,现在好将来更要好,简单*淡,似乎过于世俗!振保要的是让他安心的、圣洁的、被世俗认可的想象中的完美的白玫瑰,这样的女人才是适合自己的妻。

  2.过程:在张爱玲的笔下很难感受到这*淡如水的生活有什么激情浪漫可言,乏味懦弱的妻,无尽的家庭琐事,在外人面前笨拙的维护自己丈夫的白玫瑰;不安分的、内心永远凄凉空虚的振保,虽然如此的不满足,但却从未想到过放弃,只是因为烟鹂是自己想要的那朵白玫瑰。

  3.结局:在丈夫眼中如此乏味的白玫瑰,长期得不到为人妻应有的的尊重和爱,渐渐的也变成了红玫瑰,不过,只是一个不起眼的那个佝偻着、有着苍黄脸的裁缝的红玫瑰。振保难以理解并且内心深处不情愿承认这个事实,巨大的失败感!这时振保再见到可称之为俗艳的为人母的娇蕊,而且并不是他想象中的那么的不幸福,妒忌难过落泪的居然是他而不是她!内心的妒忌和强烈的失落感汹涌而来,这样的打击是振保这样自信可以驾御感情、驾御世俗的男人所不能承受的,真正尝到了苦涩滋味的他选择了更加的不尊重来报复,以此来证明自己!其实只是在报复自己!烟鹂此时的选择却没有违背开始时的意愿:一辈子。不离不弃,找到了正确的方法,终于,振保彻误,真正的认真做回了好人!

  结局还算不错吧,在我看来,一切的不满足都是欣赏者的心魔在作祟,白玫瑰也好,红玫瑰也罢,不过是欣赏者的思想和需求不同,判断她是哪种玫瑰,只需要扪心自问,我到底需要什么?自然会摘到理想中的那一朵。想好了选择你所需要的那一朵会有什么结局?能否承受?那就要牢记自己的初衷!真心难求,任何事任何人,用正确的心态去对待!千万不要落泪!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4

  记得初中时也曾试着看过这两本书,但当时实在不能理解故事中男女的矫情做作,只觉乏味,如今再读,不觉被她惊艳了一把,张爱玲总是能把男女这些细微的情愫看的透亮明白,再引一针线细细勾勒出来,让人着迷。她笔下的女人骨子里总有一种勾人的妩媚,她们有着小性子,让人捉摸不透,一旦爱了就不顾一切,她们在爱情的博弈中,总是输家,因为她们的爱总是如夜里燃着的野火,灼热、刺眼,但一失去了,就把自己丢进灰烬里,不再去憧憬,眼里只有绝望。

  我赞同书里有位读者说的,未来没有婚姻的说法,婚姻本是为了让社会稳定的产物,并不是为了幸福而生,人们总以为一纸婚书就能拉长爱情的保质期,但很多人只不过是想给自己下半辈子找一个靠谱的保障罢了,虽说世界有人万千,但真正找到一个愿意去理解并爱着的你的人确实很难,有些人一辈子不长不短地过去了也没用那么幸运遇上,要么兀自老去,要么跟着世俗凑合,有些人有幸遇到过,但现世中有太多纷繁杂乱让他分辨不出来,只等岁月匆匆把两个人冲到不同的河道上,细沙慢慢沉淀下来,才想起那张珍贵的"脸,却发现已恍如隔世,懊悔不已。

  如果有那么一个灵魂出现,希望你别迟疑吧,若是没有,持着这份独而傲的灵魂,雅致而随心一世,又有何不可呢?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5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的,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普通人向来是这样把节烈两个字分开来讲的。”

  “玫瑰”本身就是象征爱情的花朵,女人骨子里的多愁善感与柔情蜜意,就好似这花间流出的摄人心脾的味道。张爱玲在此以花喻佳人,尤其用代表爱情的浪漫与柔情的花朵比喻女人,总是不会错的。于是张爱玲为这个故事里的女人们都赋予了玫瑰的色彩:王娇蕊是火热炽烈的红,孟烟鹂是纯净高贵的白。这两朵玫瑰都绽放出各自异样的光彩,也透射出张爱玲内心的情感秘密。

  王娇蕊是娇艳的红玫瑰,她漂亮且有着一副与外表相匹配的伶俐。这伶俐足够她游刃于几个情人之间,若即若离。王娇蕊所代表的红玫瑰,

  似乎是“情人”所指称的这种关系中最为轻佻的一种。她凭着仅有的一点美貌与伶俐挑衅这寡淡的生活,快意与游戏情感。但偏偏这游戏也是一场空,既当不得生计,也谋不到爱情,因此反倒显出一种惹人可怜的无聊。 但是,虽然可怜却不至于不幸—— 真正不幸的是她生出了爱情。原本有“爱”的日子无论如何要比清汤寡水的枯坐经得起消磨,可偏偏他们只是彼此的情人——更何况她还是朋友之妻,他们是被排除在伦理宽容之外的“那种”关系。 “情人”是一个微妙的字眼。往往拥有情人关系的男女双方,若是只讲感情的取索,不求名分的满至,倒也是可以借着“红颜”、“蓝颜”的称呼全身而退的。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6

  看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第一感觉就是,它比《我不是李白》好看得多得多了!不愧是国家话剧院的。

  有一个场景我特别有感触,那就是当白玫瑰与佟振宝在电梯下相见,没有太多言语,一句“那……我们回家吧”让我的心顿时柔软了……也许曾经,彼此都背叛过对方,但是,十年的感情终究不是几个星期几个月说变就变的。红玫瑰能带给你一时的激情,是的,每个人也许都会有过这样的冲动,但是,激情过后总会付出代价,而家庭,永远是一个宁静的港湾,是你累了倦了可以休息的地方。夫妻之间的感情总是在日积月累潜移默化当中巩固起来,不是说散就能散的。

  每个人心中都会有一时的情欲,但是你不能把它当成是爱情,或者,是现实的爱情。若是真的爱情吧,你又能怎样?你有老婆孩子,你有责任,你能弃之于不顾?最初一旦选定了对方,那就好好地过下去吧,如果不是万不得已的话。

  “要是我能不爱你,那该有多好!”好感叹这样的话,如果我可以不爱你,也许我就不会为你伤心难过。因为爱你,所以期待,因为期待,所以失望,因为失望,所以痛苦……有时候回想大学四年,我都做了些什么?除了必须待在教室里上课的时间,除了为考证而奔波忙碌的时光,除了在大一大二时参加过的一些活动,除了待在寝室的时间,剩下的,都是关于你的记忆。有时在想,如此把时间精力感情投入在一个现在什么都没有,也没有做出过什么成绩,未来还很渺茫的男人身上,你值得吗?可是放手又谈何容易。付出的感情,太多,太深,已经要不回来了……所以我只能期待,期待这个男人能出点什么,让我增添一点未来的信心,尽管现在的他对我的态度比以前好了,温柔了也体谅了,可是真的,我要的远远不止这些,这些是作为男朋友应该做到的,难道不是么?

  也许是我的要求多了,可我除了期待这些,我能做什么,我现在连自己的将来都搞不定,我能帮助他什么呢?只能说一些鼓励的话,做一些女生应该做的事情。未来是要靠自己抓去的,作为一个男的,应该知道如何去做,去争取,为了两个人的将来知道付出,知道踏踏实实地去努力。一个男人,如果能够静得下心来去做一件事情,那么,他就很有可能会成功。

  我一直期待着我的男人能够在不远的将来,带着一种努力过后的喜悦,抱着我,轻轻地告诉我:宝贝,我做到了!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7

  在那种情形下都管得住自己,现在就管不住了?

  振保一直都能管得住自己,拒绝玫瑰的时候管住了,初见娇蕊的时候暂时失控,但最后还是管住了的,烟鹂出轨,又有短暂的堕落,最终还是回到正轨。他从来都能管住自己,即使有短暂的迷失,总是能回到他认为的大众认为的正确上来的。所以从来都不会担心振保会一蹶不振,只要他还有能力,便不会任性到底。

  可悲又可怜。

  没人知道振保的选择到底正不正确,自制的人从来都对自己残忍。就像变形记中的主人公格里高尔,身上背着重重的责任,一刻都不能停歇,仿佛自己一倒下世界都会毁灭。成为甲虫的那段时间虽然无奈却也是轻松的吧,上帝收回了他承担着责任的能力,虽然是被迫,也是解脱。结果世界并没有倾塌,父母与妹妹都很好地活了下来,他们并没有因为失去格里高尔的庇佑而凄惨,反而父亲重新振作起来,由一个颓废的老人变得强壮坚强,妹妹不知不觉也成熟,焕发生机。没有人会没了谁不行,格里高尔是遗憾而又欣慰的吧,至少他最后得到了解脱。

  而振保,他的能力一直都在,他的世界也还牢牢控制在手心,上帝没有把他变成甲壳虫,没有夺走他的能力,他的世界,因此,他注定背负着这个沉重的包袱到死,他有机会摆脱,但是他的责任心与面子让他无法放手,他无法摆脱,即使短暂地丢开也迟早会找回来。这是社会上大部分人的状态,并不说有多不好,只是偶尔会莫名觉得累,且惆怅。到底自己放弃了什么,值不值得,没有人能回答这个问题,不到生命的最后谁也不知道。当一个人回首往事的时候,不悔不恨不留有遗憾,这会是的结局。

  可是没人能够做到。

  如果他振保早知道他最后小心翼翼选择的,放弃了这么多最后换来的,却是和玫瑰与娇蕊一样放荡的女子,甚至连她们还不如,那他还会选择抛弃那两朵他至少还曾喜爱过的红玫瑰吗?或许吧,但是世上没有早知道,所以那两朵红玫瑰,注定会被他丢弃。

  “在那种情形下都管得住自己,现在就管不住了吗?”是啊,一步错,步步错;前面一步好不容易对了,后面怎么可以出错。即使在那个袖珍的世界里,他从来都不是主人。

  没了他,他的袖珍世界只会并入其他世界,却从不会因他消失。

  希望他至死都不要明白这一点。

  或许在烟鹂出轨的那一瞬他意识到了,或许如果烟鹂承认了一切,将破罐索性摔得粉碎一点,振保也许便不会有机会再将破碎的世界重新黏补起来,粉饰太*,假装他还控制着一切。凤凰浴火重生,浴火虽然疼痛,却也能烧掉束缚。振保这把火才刚燃起一点,就被他痛呼着扑灭了,因此他再也不能看到世界另一个模样。

  他只能怀揣着那个布满裂纹的袖珍世界踽踽独行。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8

  言有尽而意无穷。

  书中主要写了振保这个男人,鲜少提及他的姓氏,一生与女人的纠葛,让我们看到了他的一面,同时也是那些女人的一面。

  从巴黎女子的放荡,到之后的不敢耽搁,情迷意乱后的后悔,无法承担的逃避,面对生活的*淡,厌恶的同时却也从来无法挣脱。

  大抵每个人生命中都有那一枝红玫瑰,最终却都栖息于白月光。红玫瑰,被认为无法承受,太过热烈而超出了生命的负担。事实上不过是自己的懦弱,不敢面对现实的惨淡。

  渴望热烈的感情,渴望一时冲动,却没有办法承受那样炙热的感情,那种动心后的付出。不过是绸缎上留下的大片大片的泪渍,最终的最终,都遗忘在了时间的长河里。

  剩下的只是一句你好,只是一个简短的问候,貌似对于往事的依恋。哪有人真的会怀念往事,怀念的不过只是自己的一种缺憾,一种抱歉。如果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耽误了别人的人生,最后想起来的不过是对于逃避后的庆幸与遗忘。

  生活的本身就是*淡,我们终其一生都在寻找这种*淡。起初的我们,不过以为自己是对于现实的妥协,对于世俗的依恋。

  百般挣脱后才能够发现这本来就是我们最初的状态,无论我们是有多么讨厌这么一个自己。我们终其一生,不过是做了一个别人口中的好人,世俗意义上的成功,所谓家庭的幸福,没有那么多宏伟的追求,只是*淡。

  挣脱的过程,其实也是一种自我寻找,一种自我追寻。发现挣脱后的生活那么没有意义,和自己当时的企盼背道而驰,剩下的,不过就是日复一日的进行。如果说让我去做一个选择,我可能会更倾向于追求一种轰轰烈烈的感情,毕竟心之所往。日子*淡到无味可以接受,可是如果不是和自己真心喜爱的人共度一生,挣脱后的恢复又何尝不是暴风雨来临前*静的前夕?

  走一遭的我们,没有必要去固定自己的形状,可以在意世俗,但永远不要流于世俗。

  可以接受别人的指责,如果是自己坚定地生长,那就不要把这种指责放在心上。可以在意别人的感受,如果我们不会过分地委曲求全。追求属于自己的红玫瑰,如果可以,也让她变成你的白月光。

  夜夜皎洁,相伴相随。彼此是红玫瑰,也是白月光。长在心上挖不去,陪在身边难相弃。大概这也是爱情最好的模样。拥有轰轰烈烈的青春,也有细水长流的过往。愿我们都能够找到属于自己玫瑰与月光。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9

  对于《玫瑰》一文中的人物,我觉得算得上是求仁得仁了,振保惧怕世俗的流言,担心自己的事业、形象,拒绝了娇蕊的告白,最终也是纠缠在了世俗中,他并没有爱,他只是在怀念没得到的,哪怕红玫瑰和白玫瑰他都有了,也依然过不好这一生,他还会想粉玫瑰的。

  烟鹂算是个悲剧色彩的人物,她不像振保和娇蕊可以选择自己的人生,烟鹂所处的社会、所受的教育造成了自己的悲剧,这是时代和命运造成的,小人物在洪流下只能渺小又可悲。

  娇蕊是个明白人,看书的时候有点会想到《驴得水》里面的张一曼,她们同样的都是释放自己,去追求自己想要的,也许为世俗所不耻,但自己并不在意,很幸运,从文中看,她应该是获得了自己想要的,精神上也是坦然的,不似振保充满不甘。

  无所谓对错,书,只是呈现一个故事给你,所以读书才是成本最低的旅行,你坐在那里,就穿梭了很多种人生。知乎上还有个问题,大意是现在出轨、离婚的这么多,你还相信爱情吗?

  于我,是相信的,但我觉得爱情是个短暂的东西,可能是几个月,几年,但并不足以支撑起这一生,大话西游里紫霞死了,廊桥遗梦里Robert走了,童话里也没人写王子做饭公主刷碗的故事,生活、感情都是需要经营的,我们相爱后,要彼此忍让、融合,以恋人、朋友、合伙人、亲人的身份一起成长,才能走完这一生。

  紫霞说,“这不是神经病,是理想”,可有时想想“这不是理想,是神经病”,也蛮有道理的。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10

  记得初中时也曾试着看过这两本书,但当时实在不能理解故事中男女的矫情做作,只觉乏味,如今再读,不觉被她惊艳了一把,张爱玲总是能把男女这些细微的情愫看的透亮明白,再引一针线细细勾勒出来,让人着迷。她笔下的女人骨子里总有一种勾人的妩媚,她们有着小性子,让人捉摸不透,一旦爱了就不顾一切,她们在爱情的博弈中,总是输家,因为她们的爱总是如夜里燃着的野火,灼热、刺眼,但一失去了,就把自己丢进灰烬里,不再去憧憬,眼里只有绝望。

  我赞同书里有位读者说的,未来没有婚姻的说法,婚姻本是为了让社会稳定的产物,并不是为了幸福而生,人们总以为一纸婚书就能拉长爱情的保质期,但很多人只不过是想给自己下半辈子找一个靠谱的保障罢了,虽说世界有人万千,但真正找到一个愿意去理解并爱着的你的人确实很难,有些人一辈子不长不短地过去了也没用那么幸运遇上,要么兀自老去,要么跟着世俗凑合,有些人有幸遇到过,但现世中有太多纷繁杂乱让他分辨不出来,只等岁月匆匆把两个人冲到不同的河道上,细沙慢慢沉淀下来,才想起那张珍贵的脸,却发现已恍如隔世,懊悔不已。

  如果有那么一个灵魂出现,希望你别迟疑吧,若是没有,持着这份独而傲的灵魂,雅致而随心一世,又有何不可呢?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10篇(扩展5)

——《夜莺之歌》读后感 (菁选3篇)

《夜莺之歌》读后感1

  翻开《夜莺之歌》这篇课文,脑海里不由自主地浮现出血淋淋的场面,耳边萦绕着一声声凄惨的叫喊,使我波澜起伏的心情久久不能*静。

  书中的小夜莺多么机智勇敢啊!但也体现了战争的可怕和残酷!假如没有战争,那一些原来茂盛的苍天大树也不会垂头丧气地弯着腰;假如没有战争,原本优美精美的房屋,也不会变成一片废墟;假如没有战争,路地也不会变成坟地。有了战争,世界不和*,也就不太*!无论是小夜莺和他的战友,还是无辜的*民百姓,他们都希望世界和*,世界停止战争!

  战争是血红色的,因为它饱含了那样无辜的百姓痛恨的泪,鲜红的血和劳苦的汗水!而且战争那么频繁地使*民百姓们家破人亡,到处鲜血淋淋。小夜莺那种誓死保卫自己的祖国的伟大精神值得尊敬,但子弹不长眼,一不小心就会丧失生命!我们不能被所谓的子弹,炮弹包围,我们是热爱和*,渴望和*,痛恨那残酷的战争的!

  多少婴儿,因为战争,就丧失生命!他们才刚出生,他们还没好奇这个美丽的世界!所有田地,道路,都堆满了死人,已经不再是以前的田地和道路,早已成了死人堆,坟地,和血场。

  假如没有战争,也不会丧失数不胜数的无辜百姓的生命,多少人希望和*,渴望和*!夫兵久而国利者,未之有也。发起战争,难道对哪一个国家有利?不是人亡,就是失去重大财物!只有打、杀、亡!现在的世界虽然和*,却不一定不存在战争,我们要和*,不要战争!战争无比可怕!

  我希望全世界永远和*,地球村里的每一个人都可以和谐相处!

《夜莺之歌》读后感2

  自从我们学了“战争”这个单元后,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就是《夜莺之歌》了。这篇文章讲了,苏联卫国战争时期,一个名叫“夜莺”的小孩子巧妙利用歌声引诱敌人,把一支德国部队引进游击队的埋伏圈,最后全歼德寇的故事。

  这个孩子的智慧令我赞叹不已。他非常沉着,先是用鸟叫声引诱敌人,几次躲过了敌人的追问。当敌人问他学鸟叫的本领是跟谁学的时,他丝毫没有慌张地回答了敌人,还借机辱骂敌人,这让我看到了一个机智、勇敢的小夜莺。后来,他边踢球果,边学夜莺叫,不但麻痹了敌人,使敌人放松了警惕,而且在接近苏军游击队员时,还用鸟叫声为游击队报信,要是我碰上了这样的德国鬼子,我就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起初我认为小夜莺最后会死在德国鬼子手上,可谁知他依靠与树林颜色一样的衣服迅速逃跑了。小夜莺在德军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给游击队报了信,小夜莺的聪明、机智和遇事不慌张,不正是我们学习的吗?

  小夜莺跟我们的年龄一般大,可我们的"生活却截然不同,我们哪一个人不是每天在家里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皇帝”生活,再看看小夜莺,每一天都冒着生命危险来执行任务,我们之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是为什么呢?答案只有一个,因为战争,战争使那么多人流离失所,妻离子散。战争就像是一个魔鬼,不断地摧残着人类的精神和肉体。既然战争给人们带来那么大的损失,为什么人类还要发动战争呢?和谐相处不是更好吗?希望人们不要再发动邪恶的战争,为了我们的子孙后代,为了我们更美好的明天,让我们拒绝战争!

《夜莺之歌》读后感3

  最近我们学习了一篇课文,题目叫《夜莺之歌》。我读了这篇课文,心里很是佩服小夜莺的机智、勇敢。

  课文讲的是苏联卫国战争时期,一个被称作“夜莺”的孩子,把一支德国军队引进游击队的包围圈,并用歌声巧送情报,使游击队全歼德军的故事。

  文中小夜莺在回答德国中尉问题的情节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面对中尉的盘问镇定自若,还做出一副天真无邪的顽童样子。要换成是我,我的魂儿早就吓得没影了。在文章高潮处,即游击队全歼德军时,那场面大快人心,当然这也少不了小机智、很勇敢,他也很镇定。生活在当今社会的我们,更是不能和他相比。论机智,我们遇到一点点小问题就束手无策,而小夜莺把敌人引进了游击队的包围圈,并用鸟叫声巧送情报,让游击队全歼了德军;论勇敢,我们走夜路时听见几声猫叫都吓得抱头鼠窜,而小夜莺冒着生命危险和敌人做斗争;论镇定,汶川地震传来的余波都让我们惊慌失措,而小夜莺镇定自若地回答了敌人的问题。和小夜莺相比,我们是多么的脆弱和渺小啊!我们正缺少小夜莺的这种精神,所以,我以后要多锻炼自己,做一个像小夜莺那样机智、勇敢、镇定自若的人。

  我忽然觉得小夜莺很像我们*抗日战争时期的英雄王二小。王二小同样机智地把敌人引进了游击队的包围圈,只是,小夜莺顺利地摆脱了危险,而王二小没有来得及离开,就被敌人摔死了。不知道在战争时期,还有多少和他们一样的少年儿童饱受战争的苦难,可见战争给人们带来的危害性有多大了。要是人们不发动战争,也许就不会有这么多人受到战争的煎熬,也不会有这么多人在战争中丧失生命了。

  小夜莺以及所有与侵略者英勇斗争的少年儿童,他们的精神永远都值得我们学习。当然,我也希望世界上的一切战争都消失,让全世界更加和*、安定,让和*鸽在蔚蓝的天空中自由地飞翔吧!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10篇(扩展6)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菁选20篇)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1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那颗朱砂痣”。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

  前不久看了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每每读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那种透不过气来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有些惧怕她的不近人情的冷清。

  故事讲述的是在振保的生命里,就有这样的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是传统女性的懦弱,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她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自觉得很爱振保,因这他是她的老公,所以爱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传统的*女性,其实也蛮委屈的,而且没有人可以诉说,妻子也许是一件妨碍眼的居家摆设罢了,糊里糊涂嫁了人,结果还是成了牺牲品。

  振保因为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害了自己和两个女 人,只觉得最值得同情的是白玫瑰,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为他不爱,却因为“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他却不明白有时候人只靠理智生活不顾忌内心的感受,最终很难朝着自己曾经策划的,即定的路线行驶,会受到内心的煎熬。每个人都值得别人去爱,都总有一个人为你痴迷,但白玫瑰却因为振保选择了她而失去了这种机会。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相反潜意识里还怨忿她。

  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其实并不然,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朋友的妻子,爱着,偷来的快乐。觉得世界上那个时候她给了你所有的新鲜和刺激感觉。当她爱他,那么勇敢的.时候,他却开始变得懦弱了。退缩,退缩,直至逃走。 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 当时望着她离去的背影时,他眼神里面的是后悔么? 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想付出 的时候却是另一个人了……

  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现在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去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所以…”振保又说:”你很快乐”她说:“我不过是在往前走,碰到什么是什么。”我想她是一个很勇敢的女人,“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能说出这样的话的女人,我想不会有太多的。

  振保这个人物可以让我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了。

  感觉挺唯美的,值得一读的小说。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2

  看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第一感觉就是,它比《我不是李白》好看得多得多了!不愧是国家话剧院的。

  有一个场景我特别有感触,那就是当白玫瑰与佟振宝在电梯下相见,没有太多言语,一句“那……我们回家吧”让我的心顿时柔软了……也许曾经,彼此都背叛过对方,但是,十年的感情终究不是几个星期几个月说变就变的。红玫瑰能带给你一时的激情,是的,每个人也许都会有过这样的冲动,但是,激情过后总会付出代价,而家庭,永远是一个宁静的港湾,是你累了倦了可以休息的地方。夫妻之间的感情总是在日积月累潜移默化当中巩固起来,不是说散就能散的。

  每个人心中都会有一时的情欲,但是你不能把它当成是爱情,或者,是现实的爱情。若是真的爱情吧,你又能怎样?你有老婆孩子,你有责任,你能弃之于不顾?最初一旦选定了对方,那就好好地过下去吧,如果不是万不得已的话。

  “要是我能不爱你,那该有多好!”好感叹这样的话,如果我可以不爱你,也许我就不会为你伤心难过。因为爱你,所以期待,因为期待,所以失望,因为失望,所以痛苦……有时候回想大学四年,我都做了些什么?除了必须待在教室里上课的时间,除了为考证而奔波忙碌的时光,除了在大一大二时参加过的一些活动,除了待在寝室的时间,剩下的,都是关于你的记忆。有时在想,如此把时间精力感情投入在一个现在什么都没有,也没有做出过什么成绩,未来还很渺茫的男人身上,你值得吗?可是放手又谈何容易。付出的感情,太多,太深,已经要不回来了……所以我只能期待,期待这个男人能出点什么,让我增添一点未来的信心,尽管现在的他对我的态度比以前好了,温柔了也体谅了,可是真的,我要的远远不止这些,这些是作为男朋友应该做到的`,难道不是么?

  也许是我的要求多了,可我除了期待这些,我能做什么,我现在连自己的将来都搞不定,我能帮助他什么呢?只能说一些鼓励的话,做一些女生应该做的事情。未来是要靠自己抓去的,作为一个男的,应该知道如何去做,去争取,为了两个人的将来知道付出,知道踏踏实实地去努力。一个男人,如果能够静得下心来去做一件事情,那么,他就很有可能会成功。

  我一直期待着我的男人能够在不远的将来,带着一种努力过后的喜悦,抱着我,轻轻地告诉我:宝贝,我做到了!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3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爱情名言。

  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中,佟振保这个人物可以让我们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红玫瑰是火,白玫瑰是冰。蚊子血,颜色艳丽,却让人隐约厌恶。明月光,清淡幽远,可望而不可及。白饭粒,不觉珍贵,却不能缺少。朱砂痣,是心头隐痛,当时惘然。

  张爱玲的爱情小说都为经典,《红玫瑰与白玫瑰》更是如此。距离,或许会给彼此裹上一层柔光加一重幻彩。但那必须是时间加空间的作用,才能人为地创造出这个虚拟的效果。可当两个人真要冲破时光的沙滩,淌过空间的湍流,不顾一切飞奔向对方的时候,结果往往是事与愿违的。相见不如怀念之类的感触便是要油然而生的,一些过来人口口相传的老生常谈,往往是在你被现实的暗礁碰撞得七零八落的时候,才会幡然领悟的。别人的经验永远只是说教,自己那点哪怕是不带血的教训,也是铭刻于心,永难释怀的。就像多年之后,佟振保与王娇蕊的重逢。那是一种发了福的、略显憔悴的、沾着脂粉的、俗艳的、苍老的美丽,还是一如既往地爱打扮要漂亮,但终归是败给了岁月,以及生活。却也就是从这样的一种面目全非中,振保读出了娇蕊的勇气、淡定、坚硬和担当。

  娇蕊对振保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所以........”她又接着说:“年纪轻,长的好看的时候,碰到的总是男人,可是到后来,除了男人之外还有别的.....”

  佟振保,这个一向自诩顽硬的男人,竟猛地涌起了令人诧异莫名的泪水,滚淌着,同时裹杂着难堪的妒忌。一个年轻时撩人的,酥软的,狐媚的,风骚入骨的,热的,放荡的,娶不得的,被他抛弃了的女人,就这样站在时间的荒野上,安静地,不动声色地,默然地看着他的眼泪,那些被期许的,落空的,无奈的,悲悯的泪水,复杂而又充满悔恨。

  佟振保的红玫瑰,已经被岁月和生活催扯地快要萎谢了。而他为自己预设的完美生活,也在生命的巨大虚无之中,漏洞百出。一份体面的职业,一个完满的家庭,还有七岁的女儿,娶了一个不喜欢的白玫瑰孟烟鹂,每三个星期嫖一次,对母亲无比孝顺,对兄弟费心提携。这就是佟振保精心打造的“对”的世界,一个看似牢固实则却千疮百孔的世界。

  但生活还是要继续的,哪怕是漏洞百出,哪怕是千疮百孔,哪怕是无以为继。眼泪只是一时的,触动也只是转瞬的事情。佟振保在完成了这次意想不到的情感消费之后,再一次整装待发,重新做回了一个好人。

  张爱玲的结局常常是*淡的,却籍由着这股子缓缓的,不动声色的*静,捎带出阵阵袭人的寒意。所以她的文章是苍凉的,读着读着,就不由地陷了进去。可往往,又不肯自*。是迷恋于这种彻底的覆盖,还是,生活本身比张爱玲还要苍凉。于是,就算是蚊子血,也要做最鲜亮的那一抹。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4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的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

  他是正途出身,出洋得了学位,并在工厂实习过,非但是真才实学,而且是半工半读赤手空拳打下来的天下,而就是这样一个人,毁了两个女人和他自己。红玫瑰天真任性,风情万种,她是一个追求自由、相信爱情的女子,为了和她心爱的人在一起,她宁愿放弃已拥有的一切,断然和丈夫离婚,然而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他担心别人的看法,他害怕社会的歧视,所有自私的念头都冒了出来,剩下的只有辜负。多年后他们在公车上相遇,她苍老了许多,已成为别人的太太,她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她虽然受了伤,可是对爱情依旧执着,不进让人佩服她的坚强。

  振保的妻子是另一个悲剧,她温柔恬静,性情温和,振保只觉得她是一个适合做太太的人,便娶了她,她觉得自己是爱振保的,只因她是他的妻子,于是两个毫无感情的人凑到了一块,久而久之,妻子的传统女性的美在振保眼中变得乏味和无趣,传统*的女性也很悲惨,没有人可以诉说,稀里糊涂的嫁了人,最后成为碍眼的摆设。后来振保公开地,妻子也出了轨。每个人都值得别人去爱,都总有一个人为你痴迷,但白玫瑰却因为被振保选择而永远失去了这种机会,成为一件悲哀的牺牲品。

  振保本身也是一个悲剧人物,他和朋友的妻子相爱,她十分爱他,准备抛弃一切和他厮守,然而他一再退缩,最终逃跑,再遇上她,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当时望着她离去的背影时,眼神里面是后悔么?他选择了一个适合做太太而并不相爱的人,折磨的也是自己,只得与妻子陷入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红玫瑰是一个顽强勇敢的女子,尽管受过伤害,也从没停止过追求真爱的脚步,就算是当代新女性,也很少有这样打勇气的。白玫瑰是典型的*女性,温柔明理,但是却很懦弱,就算丈夫出轨也不闻不问,忍气吞声,最后自己也做出同种行为葬送了一生。振保渴望爱情却由于懦弱不敢追求,由于害怕社会舆论的.压力拒绝了一个深爱他的女人,跟一个毫无感情的人共度一生,他是旧时代普通人物的代表,他有着自己的无奈和悲哀,最终淹没在时代长河里。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5

  一鼓作气读完了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阅读的体验仿佛是在大脑里放映了一场唯美的爱情电影,笔触之下一个个鲜活生命扑面而来。

  天真率性的玫瑰,美艳动人的娇蕊,人淡如菊的孟烟鹂。还有最合理想的*近代人物振保,集“事业成功,为人周到,坐怀不乱”所有符合当时社会价值观对男人的一切标准。但这个男人外表绅士内心迂腐,他是把女人分了类别的,正经人和坏女人。这架驻在内心的天*终究让他毅然决然的放弃了爱情。

  娇蕊虽然吸引他,第一次见面从娇蕊头发上飘下来的肥皂泡就像嘴一样的吸允他的手,娇蕊散在地上的头发被他捡起来放在F袋里像传电的细钢丝让他浑身燥热,但他头上的紧箍咒念起经来却让他羞愧不已。最悲剧的爱情莫过于我爱你却无法名正言顺的跟你在一起,振保觉得与情妇相厮守的快乐是可耻的。当时社会认可的婚姻价值观却让他在人群中指定了烟鹂而不是娇蕊。他和烟鹂没有真正的爱情,亲密关系更谈不上。美丽娴静是她的优点但亦是缺点,恬静的过分了就是乏味。刚结婚不久,妻子身上仅有的一点吸引力也失去了。于是他冷落忽视太太,直到后来发现了太太与一个其貌不扬的裁缝有了私情,他愤怒消极,一发不可收拾。

  人们总爱说性格决定命运。娇蕊的不幸仿佛是她不知检点,烟鹂的不幸仿佛是她不够独立,振保的不幸仿佛是他不够自我。但换种性格未必就会幸福。人是社会里的动物,有时我们不得不向他俯首称臣。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6

  在张爱玲的第四本小说集中有一篇小说的名字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书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是指男人生命中的女性。

  书中说“也许每个男子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我读后笑了,对这个比喻持否定态度,起码一部分男性不是这样的,不然这个世界上就没有好男人了。

  故事讲述了出身寒微的振保靠母亲一人供他出国留学。在国外认识了美国女生玫瑰,后因为回国他们分手。回国后和弟弟租住在同学王士洪家中,期间与王的太太王娇蕊有染。王太太为他与丈夫提出离婚。然而他并没有想同她结婚。振保接受母亲的相亲安排娶孟烟鹂为妻。婚后振保对孟烟鹂有许多不满。振保开始是尽丈夫的责任来喜欢她,后来是每三个礼拜外出宿娼一次,时而回忆曾经的玫瑰和王娇蕊。当振保怀疑被他冷落的妻子与裁缝有染时,他开始公开宿娼,甚至故意把女子领到家门口来刺激他的妻子。他和她都不快乐。

  故事中的振保有人性中好的一面。他爱母亲,爱弟弟、妹妹。为弟弟娶亲,给弟弟还债;为妹妹找工作,为妹妹找未来的依托。他是母亲的好儿子,弟弟妹妹的好兄长。

  对母亲对弟弟妹妹的这些爱都是真实的。不过我认为振保在自己的情感世界中的爱是欠缺的。在作品中似乎看不到有他真正爱过的女子。

  振保是回国前与女友玫瑰分手的,他不想把她带回来成为他的妻。他喜欢玫瑰的开朗与活泼接受不了美国女孩的开放性格,虽然他知道她是一个好女孩。他对她不是真正的爱。

  振保与王的太太王娇蕊有染,振保给自己的合理理由是王太太在这之前就是一个趁着丈夫不在家就与人乱来的女子。当他知道王太太为他而与丈夫离婚了时,愕然。他并不想娶她啊。他没有真的爱她,遗憾她不知道这点。

  明智的女子要记住一点,保持性的不止是尊重他人,更多的是尊重自己。当自己不敬自己时,人在别人的眼中就会变得轻贱起来,特别是在那个自己认为很重要人的眼里。

  他也不爱妻子,没真正爱过的人生是可悲的。

  小说读完,我又展开想象,振保不想娶一个开放的美国女孩不去评论。我想假如振保回国后娶了一位他心目中的理想妻子。多年后他们相处的会不会*淡呢,会不会*淡了便挑出妻子的诸多毛病呢?还会不会用宿娼的方式来逃避矛盾呢?

  其实他的妻子与人有染是他一手造成的,是他自己给自己加的屈辱。妻子是他自己相亲又相处,交往后他同意成亲的。结了婚就发现娶错了吗,不可理解。

  人啊,有了自己的的那个他“她”就用心呵护吧,别把自己的他“她”推给他人来关照啊。

  但愿小说里的悲剧在现实中少一些,让快乐幸福的人多一些。我知道现实中的好男人好女人还是很多的。记起一件有趣的事情,是一个网络里一个好男人的事情,有一段时间我在QQ里扮成19岁的女孩去下棋,(那个QQ只下棋不加友,也就不算欺骗别人。)下棋时QQ里突然闯进来一个男人,对我说:“别玩了,孩子!快好好学习吧!好好学习,长大找一个好工作多好啊。”说完那人就消失了。我听了下线了,只想听他一次,只为我知道这是一个好人。

  昨天又买了张的第五本小说集,长篇小说《小团圆》是张的遗作。假期应该能读完的。张的文章文字美人物刻画得深刻,让人有一气想读完的感觉。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7

  匆匆忙忙地看完了《红玫瑰与白玫瑰》,一开始却是没多大感觉的,但慢慢回忆着文章的内容,莫名地却想笑。

  其实在这之前并没有接触过张爱玲的书,但她笔下的男主角振保却让我感到熟悉,他在各类爱情小说中出现了太多次。这一类人的结局跟振保的倒是不一样的,张爱玲还是笔下留情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男人一生之中都会拥有至少两个这样不同类型的女人,这样不同的两类女人很好地诠释了“得不到的永远是的”这一道理,因为最终留在男人身边的都会变得一文不值。很可笑的是,振保却认为他是不一样的。男人嘛,终归还是一样的啊!除非他的白玫瑰与红玫瑰是一体的?在英国是认识的初恋玫瑰是振保心中的怀念,他对娇蕊的爱的其中一部分也是承袭了对玫瑰的留恋。他因娇蕊与玫瑰有几分相似而不自觉喜欢上娇蕊,喜欢上与她私会的感觉,喜欢这种不见得光的刺激,但在娇蕊跟王士洪坦白之后果断选择逃避。相比之下,烟鹂更是无辜与可怜。我的确无法忽略她自身性格上的“那一层膜”也导致了他人不喜与她来往,但是与振保的这段婚姻,却像是把她困住了。旧式的礼教让她无法得到振保的欢心,但也还是尽力承担着自己的责任,傻傻地为振保作各种辩护,一次引起振保的“重视”居然是因为自己的出轨??即便最后振保改过自新,也只是因为“旧日善良的空气一点点靠近”,而不是为了她。男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的感叹。

  男人和女人都叫嚣着要追求自由的时代,不同的是,男人想着的是要到外国去见识一番在回来,而女人想的是理所当然的让男人伺候。是因为女性的地位一直都是低下的吧!否则怎么会只是男人心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而没有女人心中的花瓶与花盆呢?振保的人生到底如何我不知要如何评价,但是,娇蕊和烟鹂的呢?她们都是在匆忙的婚姻之后才遇到了自己动心的男人,并为此付出了不小的代价。她们就不能在遇到良人之后才出出嫁么?不能。社会是不会允许的,是社会的落后与旧式观念束 缚了她们的人生,断了她们的后路。即便国门已开,即便她们可以到国外读书,可以得到年轻男士的伺候,但那一切终究是为了日后找个好人家。可见,重要的不是谁才是振保心中的女人,重要的是女人可以跟自己心中属意的人在一起而不受外界的干涉,不管红玫瑰与白玫瑰都能找到与只最为相配的花瓶。是世人的偏见才会导致玫瑰身上多了一根根尖利的刺,世人的眼光一日不改变,玫瑰还是会变为墙上的一抹蚊子血或者衣服上的一粒白饭粒,没有了便没有了?所以,女人最应该的不是找到教会自己何为爱的人,而是提高自己的地位,重新夺回去爱的权力。女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的叹息。

  果然,即便是要写感想,还是觉得“呵呵”二字更为贴切了。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8

  最近,读了张爱玲的几篇小说,不免有些小小的感慨。

  老实话,刚开是接触她的文字时,很多都不懂。阅读过一遍之后,往往是一头雾水,根本不懂她在说什么,然而即使不懂,却也会觉得她的文字有一种魅力,她用她的笔对人生轻描淡写,却让我有刻骨铭心的感受。让我觉得,文字只有在她的笔下,才有了生命,之钻进你的心里。

  最早听到她的一篇小说,莫过于《红玫瑰与白玫瑰》,其中最经典的一段文字,我想大概是说出了大多数男子的心声,不然何谓经典 。 每个男人生命中都会有这样的俩个女人,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而我偏爱这红玫瑰。爱她的热烈,爱他的勇气,爱她的聪明。

  全文中,最令我动容的的他和她心中的红玫瑰娇蕾一番爱恨纠葛分开后,而后多年后相遇。多年之后,娇蕾是一种发了福的、略显憔悴的、沾着脂粉的美丽,还是一如既往的爱打扮爱漂亮,但终归是败给了岁月,以及生活。却也是从这样的一种面目全非中,振保读出了娇蕾的勇气、淡定、坚硬和担当,娇蕾对振保说,”娇蕾对振保说,“是从你开始,我才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所以……”,她又接着说:“年纪轻,长的好看的时候,碰到的总是男人,可是到了后来,除了男人之外还有别的……”过去的事在她脸上留下了岁月的痕迹,他胖了,憔悴了,连她的艳丽也显得俗了;然而他到底学会了爱,那些岁月也就不枉过了,甚至可以抵消她的荒唐和伤痕。她是一朵开的娇艳的玫瑰,惹人怜爱而有富有智慧,而又勇敢,可以不顾一切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爱情,不去在乎旁人的眼光和看法,即便这段爱情故事并没有结出美丽的果实,但这段让她爱情也让她收获了许多,懂得了许多。然而振保和他的妻始终没有学会,也许在有生之年也学不会,烟郦太懵懂,仍听留在旧世界里,“她爱他,不为别的,就因为在许多人之中指定了这一个男人是她的。”也许我不能否定这是爱,但她并不是以振保湿一个有特点和个性的人来爱的,她的爱是义务性的,如果她嫁的是另外一个人,她还是会一样“爱他”。而振保太算计,她不会为爱情押下他所有的东西,宁可留守在她稳固的世界里,做那里绝对的主人,即使割舍的是爱情也在所不惜。这些年来他一直在寻找他认为对的东西,当娇蕾向他展开热烈追求时,他为了自己的所谓崇高理想,不惜以他母亲为借口拒绝了他,这是一种逃避的行为。同时他也是自私的,这么多年来为了向上上前,为了得到旁人的赞许,对他而言,其他的一切不过是身外之物,就连自己的感动和眼泪也是身外物。

  红玫瑰热烈而又坚强,为了自己心爱的事物努力绽放,勇敢表露并追求自己的爱情,也学会了如何去爱。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9

  也许每一个男子都有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是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上明月光,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张爱玲曾对胡兰成说过,“没有我形容不出的事物,任何事再难描绘,想一想之后也可以描述出来,”诚然,张爱玲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一书中描写的佟振保是一个有始有终,有文有理的乌托邦式爱情的理想化人物,通过白描刻画出人物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掺杂了琐屑易逝的欢喜,最后种种欢喜忧愁都淹没在时代的潮流中。

  留洋回来的佟振保在一家外商公司谋得了高薪职位,出于种种原因,他成了老同学王世洪的租客。在他留学期间,有一个叫玫瑰的初恋,他曾拒绝玫瑰的风情而赞誉。王世洪有位妖艳魅惑的太太叫娇蕊,在她身上,振保第一次感受到了情爱的滋味,但好景不长,令振保措手不及的是娇蕊太太是真心爱他的,当他提出要和振保公开在一起时,振保因此大病,并告诉了娇蕊,他不愿为情爱承受舆论的抨击和责难。

  娇蕊,这位如红玫瑰般热烈高兴的女子抹掉纷乱的泪珠,出奇的冷静,此后完全走出了他的人生。后来在母亲的撮合下,振保不情不愿地娶了如白玫瑰般寡淡宁静的孟烟鹏但笼统的素淡白净唤不起振保的欲望,振保开始留恋花柳之地。

  突然有一天,他发现了被他遗忘的白玫瑰居然和一个猥琐的裁缝暧昧,从此更加放浪形骸。某天,他在公交车上偶遇了红玫瑰娇蕊,却已是接近花谢的媚俗了。岁月摧花无情,花期已过便再无百日之红,在点点泪光中,红玫瑰与白玫瑰已经成为了幻影。昔日善良的振保在如今的歇斯里底之后又回归了好人形象。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总是有恃无恐,爱情总是如此,并不壮烈,并不太美,被娶的白玫瑰早已枯萎,而未曾得到的红玫瑰却在心口绽放,后来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拍成了电影,演的感情浓烈而又不失真,再后来《红与白》成为了陈奕迅歌词中交织缠绵感情的取材。喜新厌旧,总想鱼与熊掌兼得,却忘了自己最初也是经过反复衡量才做出选择的。

  张爱玲是独标孤傲的,也是心酸悲苦的,他所有的爱恨情仇都可以在他作品中找到影子,在《红与白》中经过一番爱恨交织的狂风暴雨,最后让人明白要珍惜既得的,不要从背后抱你的时候,期待的却是她人的面容。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10

  最近,读了张爱玲的几篇小说,不免有些小小的感慨。

  老实话,刚开是接触她的文字时,很多都不懂。阅读过一遍之后,往往是一头雾水,根本不懂她在说什么,然而即使不懂,却也会觉得她的文字有一种魅力,她用她的笔对人生轻描淡写,却让我有刻骨铭心的感受。让我觉得,文字只有在她的笔下,才有了生命,之钻进你的心里。

  最早听到她的一篇小说,莫过于《红玫瑰与白玫瑰》,其中最经典的一段文字,我想大概是说出了大多数男子的心声,不然何谓经典 。 每个男人生命中都会有这样的俩个女人,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而我偏爱这红玫瑰。爱她的热烈,爱他的勇气,爱她的聪明。

  全文中,最令我动容的的他和她心中的红玫瑰娇蕾一番爱恨纠葛分开后,而后多年后相遇。多年之后,娇蕾是一种发了福的、略显憔悴的、沾着脂粉的美丽,还是一如既往的爱打扮爱漂亮,但终归是败给了岁月,以及生活。却也是从这样的一种面目全非中,振保读出了娇蕾的勇气、淡定、坚硬和担当,娇蕾对振保说,”娇蕾对振保说,“是从你开始,我才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所以……”,她又接着说:“年纪轻,长的好看的时候,碰到的总是男人,可是到了后来,除了男人之外还有别的……”过去的事在她脸上留下了岁月的痕迹,他胖了,憔悴了,连她的艳丽也显得俗了;然而他到底学会了爱,那些岁月也就不枉过了,甚至可以抵消她的荒唐和伤痕。她是一朵开的娇艳的玫瑰,惹人怜爱而有富有智慧,而又勇敢,可以不顾一切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爱情,不去在乎旁人的眼光和看法,即便这段爱情故事并没有结出美丽的果实,但这段让她爱情也让她收获了许多,懂得了许多。

  然而振保和他的妻始终没有学会,也许在有生之年也学不会,烟郦太懵懂,仍听留在旧世界里,“她爱他,不为别的,就因为在许多人之中指定了这一个男人是她的。”也许我不能否定这是爱,但她并不是以振保湿一个有特点和个性的人来爱的,她的爱是义务性的,如果她嫁的是另外一个人,她还是会一样“爱他”。而振保太算计,她不会为爱情押下他所有的东西,宁可留守在她稳固的世界里,做那里绝对的主人,即使割舍的是爱情也在所不惜。这些年来他一直在寻找他认为对的东西,当娇蕾向他展开热烈追求时,他为了自己的所谓崇高理想,不惜以他母亲为借口拒绝了他,这是一种逃避的行为。同时他也是自私的,这么多年来为了向上上前,为了得到旁人的赞许,对他而言,其他的一切不过是身外之物,就连自己的感动和眼泪也是身外物。

  红玫瑰热烈而又坚强,为了自己心爱的事物努力绽放,勇敢表露并追求自己的爱情,也学会了如何去爱。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11

  今天看了一部小说,名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这就是文章的开头部分。

  通过一个叫振保的男人,反映出现实社会的一种现象,一种人性的特点——每个男人都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同期的,相间的,点缀他荒芜的命运。这就是现实社会中的男人

  其实现实社会中每个女人也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男人,李碧华在《青蛇》中就有写道。许仙和法海,是的,法海是用尽千方百计博她偶一笑的金漆神像,许仙是依依挽手,细细画眉的美少男。两个都有各自的优点。

  现实的丑陋与不堪总是让人脊背发冷,无法直面我希望对于这世上的某个人,我既是他心中的白玫瑰,又是他心中的红玫瑰,他也填满了我心中许仙和法海的位置。开始幻想我以后拥有这般完美的婚姻,如果做不到,那么我也宁愿选择做一颗朱砂痣。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12

  本篇小说的作者是张爱玲,她是我喜欢的女作家之一。她的文字如同她本人一样细腻。《红玫瑰与白玫瑰》算是她的代表作之一,每次读来都有不同的体会。

  最经典的莫过于文章的开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无论是激情如火的红玫瑰还是*淡如水的白玫瑰,都各自有她的魅力,不能说哪个更好。张爱玲笔锋犀利,也许人都这样,喜新厌旧。时间久了就会感觉自己手里的红玫瑰或白玫瑰不似从前,反而另外那一个却是美好的。正是应了那句话:得不到的总是好的。其实这就是人的贪念,总想着鱼和熊掌兼得。其实殊不知自己手里的才是好的,因为也是经过斟酌思忖所选择的,既然是自己的选择就要好好珍惜。

  张爱玲的小说总是有个令人遗憾的结尾,总是以悲剧而收场,也许是因为自己的感情不如意,也不想给文章的男女人物一个好的结尾吧。但是不管怎样,张爱玲的小说文笔细腻,情感丰富,有着淡淡的伤感,复杂的情绪,总的来说是值得一读的。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13

  今天看了一部小说,名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照旧"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这就是文章的开头部门。

  通过一个叫振保的男人,反映出现实社会的一种现象,一种人性的特点——每个男人都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同期的,相间的,点缀他荒芜的命运。这就是现实社会中的男人。

  其实现实社会中每个女人也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男人,李碧华在《青蛇》中就有写道。许仙和法海,是的,法海是用尽千方百计博她偶一笑的金漆神像,许仙是依依挽手,细细画眉的美少男。两个都有各自的优点。

  现实的丑陋与不堪总是让人脊背发冷,无法直面我希望对于这世上的某个人,我既是他心中的白玫瑰,又是他心中的红玫瑰,他也填满了我心中许仙和法海的位置。开始幻想我以后拥有这般完美的婚姻,假如做不到,那么我也宁愿挑选做一颗朱砂痣。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14

  振宝一生中只有两种女人,一种是白玫瑰,一种是红玫瑰。

  白玫瑰就像他妻子一样,单纯、软弱,把他当作天。

  但人似乎天生喜欢得不到的东西。他追求着刺激、多情的红玫瑰,娇蕊恰好是那么一朵别人家的娇滴滴红玫瑰。

  他喜欢娇蕊的潇洒、倔强、小脾气,当然这是一切是在得不到这朵玫瑰之前。他终于偷摘下这朵玫瑰,却担心旁人的只言片语,把他长久塑造的形象毁于一旦。

  红玫瑰其实是他内在精神的向往,向往自由,向往富裕,但是却不可得。他必须“规律”的做着事,充当着“好人”,不然连自己挣来的一切也会随风飘去。

  “婴儿的头脑,和最具妇人的美是最难以抗拒的”这样的娇蕊最美,因为既不用承担后果,又可以沉眠温柔乡。

  后来,白玫瑰变成了饭粒,红玫瑰变成了蚊子血。

  再见娇蕊时,她胖了,她重新有娃和家庭,她很幸福。因为在他走后,她懂得爱的真义,懂得了知足。

  他很嫉妒她,可惜他也许永远不会懂爱,一直为了“别人的眼光”、“自己的利益”而活。

  一切人和物终将变成他利益的追逐品,还大言不惭地把他们化为道德。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有恃无恐

  ”

  爱人,请先从接受自己不完美开始,一度的麻痹自我有什么用,到头来一场空。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15

  她是那朵红玫瑰,妖娆、热烈。

  她是那丝真娇蕊,懂爱、会爱。

  一出场,她便是那么一个随性的女人,这也许不算是称赞,但仍别有滋味。“正在洗头发,堆着一头的肥皂沫子,高高砌出云石塑像似的雪白的波鬈”,在客人面前,这样一个家常样子,似乎有些不妥,但这便是娇蕊。也正是这样的出场,给人留下深深烙印。我们如是,振保亦如是。溅到振保手背上的那点肥皂沫子,“他不肯擦掉它,由它自己干了,那一块皮肤上便有一种紧缩的感觉,像有张嘴轻轻吸着它似的”。她的风情万种,显然成了一种诱惑,且不管振保心里还有其他什么涟漪,至少他因为她而难以*静。

  这样一个充满诱惑力的女人,言语诙谐而暧昧,举止不拘而略显放荡,让男人们的心蠢蠢欲动,她自然少不了几个情夫,正如她自己所说的“我的心是一所公寓房子”。一个女人,这般滥情,但又潇洒得令人羡慕。她说:“一个人,学会了一样本事,总舍不得放着不用。”是该说她会找借口呢,还是该感叹她是那样的俏皮与豁达?

  然而,终归是个真性情的女人,真了便再也洒脱不起来了。

  看到娇蕊这样一个善于拿捏,张弛有度的女人,竟那般着了魔似的坐在振保的大衣旁,让衣服上的香烟味笼罩着她,甚至点起烟灰盘子里他吸残的香烟,看着它烧,直到烫着手指,才恍惚惊醒,我不觉蹙起眉头——她是真真陷入了,纵容着内心的顾影自怜。

  或许,她并不是一个“太好的爱匠”,因为她的技巧再怎么娴熟,感性终会将她俘获;她投入了真情,就像是把自己最后的才智抛出,再遇到什么,也就只剩下卑微了。毕竟,她是个女人,感情丰富而细腻的女人。

  该斥责她的骄傲和自以为是么?是没认真看待自己付出的真心,还是沉溺在胜利的喜悦里而失了判断力呢?振保的犹豫、迟疑,足以证明他对她的感情弱化了,不管是因为冷静后的内疚,还是想要恪守道德的良心,他都是那个自私的、不负责任的人。

  想来,只觉得心疼。她卑微地在医院里照顾他,卑微地安慰他“你别怕”,卑微地告诉他“我都改了”,还有那卑微的乞求“你离了我是不行的”。男人的强硬,在这种时候表现得极为鲜明,为了断绝,即使她抱着他的腰腿号啕大哭,也毫不妥协;男人的卑鄙,在这种时候也显得格外可气,他抓住了她的弱点,拿她对他的爱要她放手。娇蕊是爱他的,因为爱,她放手了。拾起残存的自尊和骄傲,她离开了。

  可以说,这种伤痛是娇蕊为她的放荡付出的代价。但同样是女人,计较不起她的对与错,只为她最后真心爱了,真心伤了,我流泪了。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16

  前不久看了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每每读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那种透不过气来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有些惧怕她的不近人的冷清。

  故事讲述的是在振保的生命里就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是传统女性的懦弱,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她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自觉得很爱振保,因这他是她的老公,所以爱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传统的*女性,其实也蛮委屈的,而且没有人可以诉说,妻子也许是一件妨碍眼的居家摆设罢了,糊里糊涂嫁了人,结果还是成了牺牲品。

  振保因为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害了自己和两个女 人,只觉得最值得同情的是白玫瑰,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为他不爱,却因为“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他却不明白有时候人只靠理智生活不顾忌内心的感受,最终很难朝着自己曾经策划的,理智的即定路线行驶,会受到内心的煎熬。每个人都值得别人去爱,都总有一个人为你痴迷,但白玫瑰却因为振保选择了她而失去了这种机会。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他毫无知觉相反还潜意识里怨忿她。 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其实并不然,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朋友的妻子,爱着,偷来的快乐觉。得世界上那个时候她给了你所有的新鲜和刺激感觉。当她爱他,那么勇敢的时候,他却开始变得懦弱了。退缩,退缩,直至逃走。 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 当时忘着她离去的背影时,他眼神里面的是后悔么? 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的时候,再付出 的时候确实另一个人了…… 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现在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去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所以…”振保又说:”你很快乐”她说:“我不过是在往前走,碰到什么是什么。”我想她是一个很勇敢的女人,“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能说出这样的话的女人,我想不会有太多的。 振保这个人物可以让我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了。

  感觉挺唯美的,值得一读的小说。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17

  一鼓作气读完了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阅读的体验仿佛是在大脑里放映了一场唯美的爱情电影,笔触之下一个个鲜活生命扑面而来。

  天真率性的玫瑰,美艳动人的娇蕊,人淡如菊的孟烟鹂。还有最合理想的*近代人物振保,集“事业成功,为人周到,坐怀不乱”所有符合当时社会价值观对男人的一切标准。但这个男人外表绅士内心迂腐,他是把女人分了类别的,正经人和坏女人。这架驻在内心的天*终究让他毅然决然的放弃了爱情。

  娇蕊虽然吸引他,第一次见面从娇蕊头发上飘下来的肥皂泡就像嘴一样的吸允他的手,娇蕊散在地上的头发被他捡起来放在F袋里像传电的细钢丝让他浑身燥热,但他头上的紧箍咒念起经来却让他羞愧不已。最悲剧的爱情莫过于我爱你却无法名正言顺的跟你在一起,振保觉得与情妇相厮守的快乐是可耻的。当时社会认可的婚姻价值观却让他在人群中指定了烟鹂而不是娇蕊。他和烟鹂没有真正的爱情,亲密关系更谈不上。美丽娴静是她的优点但亦是缺点,恬静的过分了就是乏味。刚结婚不久,妻子身上仅有的一点吸引力也失去了。于是他冷落忽视太太,直到后来发现了太太与一个其貌不扬的裁缝有了私情,他愤怒消极,一发不可收拾。

  人们总爱说性格决定命运。娇蕊的不幸仿佛是她不知检点,烟鹂的不幸仿佛是她不够独立,振保的不幸仿佛是他不够自我。但换种性格未必就会幸福。人是社会里的动物,有时我们不得不向他俯首称臣。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18

  《红玫瑰与白玫瑰》中那句经典的话已经被用的烂俗了,故事我倒是第一次读,就一渣男的养成呗。

  一次不忠百次不用,那个年代女人还是窝囊了些,不知张爱玲若生在现今“女权”当道的社会,又会怎样写?振保可能依旧是孤寂悲哀的,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嘛。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在振保可不是这样的。他是有始有终,有条有理的,他整个地是这样一个最合理想的*现代人物,纵然他遇到的事不是尽合理想的,给他心问口,口问心,几下子一调理,也就变得仿佛理想化了,万物各得其所。

  喜欢这本合集的第二部分《倾城之恋》

  白流苏与范柳原。张爱玲一定是偏爱他俩的,你看,这名字光是一起读出来就是足够一出戏了。二人心中虽有爱意,但还是多亏了香港这座城的“覆灭”才成就了结局。

  还是期待那种兜兜转转的爱情,从彼此试探到托付终身,误会的发生与消珥,只要最后是你就好。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19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的,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普通人向来是这样把节烈两个字分开来讲的。”

  “玫瑰”本身就是象征爱情的花朵,女人骨子里的多愁善感与柔情蜜意,就好似这花间流出的摄人心脾的味道。张爱玲在此以花喻佳人,尤其用代表爱情的浪漫与柔情的花朵比喻女人,总是不会错的。于是张爱玲为这个故事里的女人们都赋予了玫瑰的色彩:王娇蕊是火热炽烈的红,孟烟鹂是纯净高贵的白。这两朵玫瑰都绽放出各自异样的光彩,也透射出张爱玲内心的情感秘密。

  王娇蕊是娇艳的红玫瑰,她漂亮且有着一副与外表相匹配的伶俐。这伶俐足够她游刃于几个情人之间,若即若离。王娇蕊所代表的红玫瑰,

  似乎是“情人”所指称的这种关系中最为轻佻的一种。她凭着仅有的一点美貌与伶俐挑衅这寡淡的生活,快意与游戏情感。但偏偏这游戏也是一场空,既当不得生计,也谋不到爱情,因此反倒显出一种惹人可怜的无聊。但是,虽然可怜却不至于不幸——真正不幸的是她生出了爱情。原本有“爱”的日子无论如何要比清汤寡水的枯坐经得起消磨,可偏偏他们只是彼此的情人——更何况她还是朋友之妻,他们是被排除在伦理宽容之外的`“那种”关系。 “情人”是一个微妙的字眼。往往拥有情人关系的男女双方,若是只讲感情的取索,不求名分的满至,倒也是可以借着“红颜”、“蓝颜”的称呼全身而退的。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20

  在这个故事里我看到很多人的书评还是把故事内核着眼在男权社会下的女性命运,其实这个故事里我觉得和男女权结构对人命运的影响不是很重,这里面的几个主人翁:玫瑰,娇蕊,振保,还有烟鹂,包括世洪都是不幸的。这个故事虽然写于1944年,但放在现代社会里仍然觉得这些人如在你身边。

  我竟然有些喜欢娇蕊,漂亮热情、天真大方,敢爱也敢离开,虽然从道德上讲她不是好人,她的命运属于咎由自取,但对于她和振保的情生情灭我还是很同情的。振保是个有责任心的人,他的悲剧也在于他太有责任心,他出过样留过学,在“外企”上班,经历让他思想比较开放,喜欢有声有色的女人,但从小贫困的家庭环境时刻在提醒他成功后的各种责任,他向往外国人的自由奔放,又自愿把自己隋于*式的道德与责任框架中。

  两种思想在体内的冲撞,让他在最终选择的*淡无味的婚姻生活中纠结、撕扯、痛苦,又最终归于*静得过且过。即便现在是21世纪了,我们身边还有多少人和他一样的一边向往着自由、激情的生活,一边又麻木着自己和*庸和解、共处,张爱玲的书,对人性的丰富剖析得实在是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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