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土地》读后感3篇(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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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土地》读后感1  归宿是什么?归宿,是一个严肃的话题。而在阮义忠老先生的相片里,归宿,有了一种不一样的意味。  竹器匠工作了半天,已十分劳累了。看见了作者进他的菜园子,十分不悦。待竹器匠知晓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与土地》读后感3篇(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人与土地》读后感3篇(精选文档)

《人与土地》读后感1

  归宿是什么?归宿,是一个严肃的话题。而在阮义忠老先生的相片里,归宿,有了一种不一样的意味。

  竹器匠工作了半天,已十分劳累了。看见了作者进他的菜园子,十分不悦。待竹器匠知晓作者的身份后,便全力配合作者拍摄照片。为我们呈现的这张照片,是竹器匠蹲坐着,手上拿着制作竹木椅的工具。眼里泛着光,有神地盯着镜头。看着这张照片,我心里有种复杂的情绪,百感交集,一时不知说些什么好。竹器匠在做竹制品的时候,那种双眼放光的样子,表明了他对制作这些竹制品时发自内心的快乐。这种快乐做不了假,是从他的内心深处散发出来的。看着他的眼睛,我内心十分震撼。这得是有多么真挚的心灵才能如此有神!

  一个老妇人,头上戴着头巾,穿着普通的衣服,满脸的沧桑。老妇人的眼神十分坚定,仿佛要穿透纸张直击我的灵魂。这是一幅灵魂的肖像,一幅佳作,只有懂得这张照片背后隐藏的深意,才能品尝出它包含的那份感情。生命会逝,灵魂不灭!这就是这张照片中隐隐约约透露出来的一种感觉。

  最后,他们总会去另一个世界生活。可是,他们的那种精神,还是永不停止的,会一代一代地传承下去。归宿,最好的归宿,便是即使人不在了,精神却永远地传承下去了。人这一生,如若有这样的归宿,便是再好不过了。

《人与土地》读后感2

  “我在拍照时,最想留住的正是人性的美好。”

  夜静,试图探探《人与土地》中每一张相片背后的故事,想了解摄影记录的,是怎样不变的永恒,人与土地之间,又是怎样的一种不悲不喜的牵连。怀着一丝疑惑和惊叹,开启了我与它之间的心灵旅程。

  随手翻到一页。在多纳的一间小屋,漆黑一片,仿佛吞噬了所有的阳光,似无论哪个时辰都是漆黑一片。唯独榻上的一对小兄弟俩儿,孩童稚气未脱的脸庞,正是房间里最亮的反光,大大的眼瞳就像是夜明珠。“四颗夜明珠在黑暗中射出赤子之光,在底片上印出一尘不染的生命之影”,似真实的写照,孩子们硕大的眼眸中藏匿着不谙世道的好奇与喜悦,流动着干净的灵光,散发出纯粹的赤子之光,直白而又勇敢,一尘不染。守家的两兄弟相互传递着点点温暖,懵懂对着镜头,信任、天真地看待任何人,微笑面对苦涩的生活,享受乐趣,勾出了一道柔美线条,注入生活的画卷。

  在我与作者一同进入美浓时,感觉不仅踩上了异域,也跨入了时光隧道,仿佛误闯到中原文化的某个历史段落。欣赏着书中的图片,造型别致的烟楼疏疏落落地点缀其中,烘烤烟叶的香味随着袅袅青烟飘逸四方,真是山水画里的景色啊!在通往美景中间的一条小道上,一个骑着脚踏车的小孩正在上面乐此不疲地骑车,正是一个安分守己、勤奋知足的背影。那小孩显然是在回家的路上,每一脚脚踏板都踩得那么心甘情愿、喜滋滋的。

  鹿港,孩子们结伴奔在外头,一个老练地捧着碗,一个张大嘴,啃着像脸一般大的馒头,嚼着食物,席地而坐。两人十分专注,全然不受外界干扰,似乎早已习惯了这样仓促的饮食方式。丝毫不在意路人的"眼光。没错,饭是因有伴才会香。

  广袤的土地上孩子们的言行举止点点滴滴记录在书中,浸在土地里。记录下这些“无染”的面孔,好过一切对历史的惋惜与辨证。孩子们所带有的赤子之光,藏在土地中,流露着人与人的信任互助,对土地的依赖。文/杨淑涵

《人与土地》读后感3

  暑假里,我读了傅雷先生的《傅雷家书》,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傅雷对儿子浓浓的爱。书中有傅雷夫妇给儿子傅聪写的近百封家书,纯真、质朴洋溢在字里行间,令人感动。

  从书中,我知道了,傅雷是非常细心的一个人,他对儿子的关怀无微不至,大到人生哲理,小到为人处世,傅雷爱儿子,但却不溺爱儿子,他对儿子悉心培养,希望他成为一个时刻爱国、淡泊名利的人,这样的父亲怎能不令人敬佩呢?。

  信中,傅雷对儿子写到:“长篇累牍地给你写信,不是空唠叨,不是莫名奇妙的说长道短,而是有好几种作用的。第一,我的确把你当作一个讨论艺术·······在演奏姿态方面。”多么真挚感人的话语,傅雷把对儿子各个方面的关怀、培养都寄托在了这一封封书信里,他希望让儿子知道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希望他成为“德艺俱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家书中,浓浓的亲情洋溢在字里行间,仿佛父母和子女是不只是亲人,更是无话不谈的朋友。

  书中有这样一句话令我记忆犹新:“人一辈子都在高潮——低潮中浮沉。惟有庸碌的人生活才如一潭死水;或者要有极高的修养,方能廓然无累,真正解脱。”多么深刻的一句话啊,当我们面对成功时,要谦虚坦然,面对失败时,要积极进取,人生本就是一曲跌宕起伏的音乐,这些高潮和低潮构成了精彩的人生,坦然面对,才能真正幸福。这句话给了我深深的启迪,我一定会永久铭记。


《人与土地》读后感3篇扩展阅读


《人与土地》读后感3篇(扩展1)

——人与土地读后感3篇

人与土地读后感1

  “一切都在变,都在消失。在变化与消失的过程中,有一个瞬间。被相机记录下来,就成了不变的永恒。”阮义忠在代序中这样说,这本朴素的厚书中,蕴藏着老天给的礼物,书中的一张张黑白照片仿佛都是“上帝按的快门”。

  埔里镇的水头村,“那是个艳阳高照的夏日午后,埔里镇郊水头村的几个小孩子在灌溉水渠的两堤上跳来跳去,比快也比准”。孩子们也不在意输赢,故意让着对方,“谁都尝过赢的甜头,但有几个大人能像你们一样,品出输的甘味呢?”孩子们心中的“输”也不过只是不小心落了队,不留神摔了个跤,他们会拍拍小手,重新站起来,再拼尽力气向前冲一冲。可随着时间的流失、时代的变迁,大人们总因为打击而愁眉不展,又有几个可以像照片中的孩子们一样,视挑战为游戏,把过程中收获的愉悦,看得比输赢更重呢?

  还记得跳房子怎么玩吗?在《大地游戏与口琴舞》中,那个时候没有玩具,“只要有片空地,找块砖头,石头画格子”“便是最大的乐趣罢!照片中的孩子们光着脚丫,与大地亲密接触,地上的“房子”画得并不美观,但与朋友们一起玩的记忆,一定是最美好的。现如今,高级的幼儿园中,在塑胶的地面上,印着的皆是“房子”,那些房子印得极为方正,上边印着五花八门的`数字或图案,却显得特别刻板,毫无生气。

  在这时间的长流中,已经有一些东西不知不觉消失了,我突然想起了流萤,那是一种极美的生物,记得有人讲过:“天上的星星,地上的流萤,这是我沉迷夏夜的所有理由。”流萤就是萤火虫,大家对它也并不陌生,但又有多少人真正见过流萤,见过在夏夜飞翔的,闪着荧光的流萤呢?我没见过,在大多数孩子的眼中,萤火虫就是那电视大屏幕中的,长着大大的眼睛的卡通形象而已。我们这代人,对流萤的认知也就是如此了。

  随着科技的进步,“跳房子的泥土地已铺上水泥,村子里盖起了水泥房”,将那些淳朴的痕迹埋在地底。人们在高科技中获得了许多,也失去了许多。《品出输了的甘味》与《大地游戏和口琴舞》中的画面,也很难再看到了,这一切都是人们口中的“往事"了。

  尽管这些事物已经淡出人类的生活圈,但是在《人与土地》这本书中,这美好的记忆已经被记录下来,这些照片留住了人性的美好,将这些美好定格在照片中。“消失”与“永恒”这两个矛盾的词语却在这书中融合在了一起。


《人与土地》读后感3篇(扩展2)

——《人与永恒》读后感

《人与永恒》读后感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人与永恒》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人与永恒》读后感1

  非常喜欢《人与永恒》中作者周国*给自己定的一个原则“每天夜晚,每个周末,每年年底,只属于我自己。在这些时间里,我不做任何履约交差的事情,而只读我自己想读的书,只写我自己想写的东西。如果不想读不想写,我就什么也不做,宁肯闲着,也决不应付差事。差事是应付不完的,唯一的办法是人为地加以限制,确保自己的自由时间。”

  也许有人会说这还不容易吗?其实要做到这一点,也许一天一周一个月不难,但长时间坚持绝非易事。一个人倘若没有顽强的毅力,没有持久的恒心,没有相当的定力,是不可能确保自己自由的时间的。

  闲云这一年多坚持写博,也在努力做到不做自己不愿做的事情,确保自己的自由时间,还一个本色的自己,尝到了如此度过每一天的快乐与充实,幸福与满足。

  有两种人不老

  人,都是凡胎肉身,怎么会不老呢?起初,闲云想这应该是指思想不老吧?

  读了《人与永恒》,闲云知道了“哲学家生活在永恒中,诗人生活在瞬时中。他们都不会老。”

  想来作者所言极是——“永恒”和“瞬时”这两者是时间的两极,生活在两级的状态怎么老呢?

  幽默与智慧

  闲云一直欣赏能把玩笑开得恰到好处的人,幽默是一个人智慧的外在表现。遗憾的是“*人是一个老是开会而很少开玩笑的民族。”所以,我们生活其中的社会,似乎多了一些严肃与凝重,少了一些活泼与轻松。这大概就是缺乏幽默感的表现。

  “智慧的人往往会情不自禁地欣赏敌手的聪明的议论,即使听到骂自己的俏皮话也会宽怀一笑。”《人与永恒》如是说。

  闲云以为智慧应该是美丽的。智者会有更优雅的风度,更宽广的胸怀,更得体的举止,因而才会将“幽默”拿捏得恰到好处,彰显“智慧”的夺目光彩。

  精神洁癖的人

  读《人与永恒》之前,闲云只听说过有洁癖之人,还从未听说过有精神洁癖的人。

  时至今日,才知晓“有精神洁癖的人在污蔑面前最缺乏自卫能力,*时他不屑于防人,因为他觉得放人之心也玷污了自己精神上的清白。一旦污水泼来,他又不屑于洗刷,他的洁癖使他不肯触碰污水,哪怕这污水此刻就在他自己身上,于是他只好怀着厌恶之心忍受。”

  看来,人,最好不要走极端。你可以讲卫生,但不要达到“洁癖”的程度;你可以精神洁净,但不要达到“精神洁癖”程度。一旦与“洁癖”相关联,就成了病态之人。

  成语恰到好处:恰:恰好。指说话做事恰好到了最合适的地步。如:清·况周颐《惠风词话》卷一:“恰到好处,恰够消息。毋不及,毋太过。”又如:只是*心静气的说,紧要关头却不放松一步;真所谓恰到好处。——朱自清《经典常谈·春秋三传第六》

  成语*心静气:*心静气[píng xīn jìng qì],意指形容心情*和,态度冷静。语本《韩诗外传·卷二》。[源]《韩诗外传·卷二》子贱治单父,弹鸣琴,身不下堂而单父治。巫马期以星出,以星入,日夜不处,以身亲之而单父亦治。巫马期问於子贱,子贱曰:“我任人,子任力。任人者佚,任力者劳。”人谓子贱则君子矣,佚四肢,全耳目,*心气,而百官理,任其数而已。巫马期则不然乎!然事惟劳力,教诏虽治,犹未至也。《诗》曰:“子有衣裳,弗曳弗娄;子有车马,弗驰弗驱。”[典故]“*心静气”原作“*心气”。心,指心情。气,可指脾气,也可借指态度。心情能保持*和,脾气自然就会控制得当,态度也会冷静。据《韩诗外传·卷二》载,孔子的高徒宓子贱接受鲁国国君的任命,到单父这个地方担任县令。在任期间,他很少外出,而且常常悠闲地弹琴自娱,但是却把单父治理得很好。前任县令巫马期见了十分讶异,因为他在任时,为了治理政事,可说每天都是早出晚归,日以继夜的工作。巫马期向宓子贱请教,子贱回答说:“那是因为我能任用人才,你却是完全靠自己的力量。广任人才,许多人一起分担工作,自然轻松悠闲得多;凭一己之力,工作全集中在一人身上,当然就会很辛苦啊!”後人评论宓子贱的作法,说他是让自己的身体闲散,但是注意力与心思却很集中,以*和冷静的心情和脾气来处理政务,其下百官自然能随之条理分明地治事。所以,做事时一昧地埋头苦干,事必躬亲,不如先做好全盘规画,集合大家的力量一起完成,也就是像宓子贱“佚四肢,全耳目,*心气”,如此才是使事情更有效率的方法。後来“*心静气”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用来形容心情*和,态度冷静。

《人与永恒》读后感2

  这只是我自己的看法,自己的感受,尚不成熟,也不知在往后岁月里是否会有翻天覆地的变化,所以现在我也不愿别人来指指点点的,也不接受批判。

  因为自己生病,还有懒惰慢慢悠悠的才读完了周先生的《人与永恒》,生病是真,也是为自己的懒惰找个心安理得的借口,来让自己好不那么备受内心的煎熬。

  孤独、艺术、哲学、诗、真诚。你看,现在回想又到是不知道自己到底看了什么,读书,有时也会觉得自己可笑,看的时候,总在被书中的观点,说法震撼也好,不同意也好,等合上书本,还是不知道自己读了些什么,想安慰自己说虽然现在不记得,但是它已经融在我的观点了,等需要用的时候,它就会出现的,什么时候要用,考虑问题还是向别人卖弄自己的时候呢?我也不太清楚了,事实上,连那时候自己能否想起那些所谓融进自己观点里的别人的观点都不太清楚。我实在是看不上那些时时刻刻卖弄自己的人,但我也很难保证自己不是这样的人,尤其是最近发现,自己所瞧不上别人身上的点,也是自己所或多或少的问题,只是自己从未发现而已,越是这样,越看不上那些人,越看不上那些人,也就越发现自己的问题,或许一直以来讨厌的是那些自己在无意识的时候扮演的“角色”,总归还是觉得有些可笑。

  “老是听别人发表同样的见解和感叹,我会感到乏味。不过我知道,在别人眼里我也许更乏味,他们从我这里甚至连见解和感叹也听不到,我不愿重复,又拿不出新的,于是只把沉默给他们。与人共享沉默未免太古怪,所以,我躲了起来……”何尝不是呢?只能听到别人同样的“见解”,感到无聊至极,陈芝麻烂谷子拿出来再嚼,实在是让我听的难受。不想对着这样的观点拍手叫好,告诉对方你真有想法。我知道自己在别人眼里或许也是这样,只是他们很友善,没有如我这般苛刻的对待我,我开始逃离,现在不愿再随意与人谈论这些话题,总是会觉得对方太年轻气盛,就如“谈愁的都是不识愁滋味的少年郎,而饱经人生沧桑的贝多芬却唱起了欢乐颂”,刚二十出头的年纪,也不敢说自己不是那少年郎,所以就更不敢随意的发表自己的“正解”,好在,我还是一个幸运的人,身边总归是有一两个愿意听我讲,我也愿意好好听他们观点的人。一想到这里,总觉得自己是何其幸运啊。

  “真正有独特个性的人并不竭力显示自己的独特,他不怕自己显得与旁人一样。那些时时处处想显示自己与众不同的人,往往是一些虚荣心十足的*庸之辈。”周先生的文笔好生犀利,处处打到人性的弱点,着实给年轻人好好的讲了一堂课。只是,这远远不够,人们受到讽刺,会注意到自己的行为,却不知道该如何改变,心态(智)的改变从不在一朝一夕,难免为了改变而改变,最终落入到“角色”切换的闹剧中。周先生这话,应是我好好挂在床头来警示自己的,若有朝一日能走出虚荣心十足的*庸之辈的困境,这便是少了许多烦恼吧,我也希望这一日能早些到来。

  在看到先生关于艺术家的描述部分,实在是很难不想起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思特里克兰德多么令人印象深刻的一个角色啊,还记得前些个月和朋友谈起,他说很少有人可以理解思特里克兰德,然而我看到的包括我问到其他人,人人都对这个主角赞不绝口,给出的理由也千篇一律,我很好奇,人们对他的赞扬在那千篇一律的背后,有多少是跟随潮流,好吧,我承认这个问题根本不重要,只是在想安慰自己而已。通过作者的描述可以深刻的感受到他的艺术水*高超,但是艺术与生活、与责任是不相容的吗?只有置身地狱才能觉得自己是以旁观者来审视这一切,才追求到全面的美?凭借一个人的才,便可以忽视一个人的德,因为书中的主角光环,便成了自由的化身,理想的热爱,成了人人敬仰的追求,放在真实的生活中这样的行为还有多少人会吹捧,我真想听听那些人在那是的发言会是什么样,我实在是很难觉得这不可笑。虽然极度讨厌他们听完我的说法之后一副居高临下“你不懂”的样子,但我能理解他们千遍一律的解释,只是我们站在了不同的角度,他们的角度或说法,在网上冲浪一下就一目了然,我承认我是带有偏见的。艺术来源于生活,它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人们要摆脱从来都是自己那颗迟钝的心和不够聪明的大脑,要摆脱环境的限制,你需要更好的方法。或许我并不是那个被极被需要的自由的灵魂。我欣赏艺术家,也欣赏他们的作品,但我绝不会和他们有太多的交集。

  “真诚如果不讲对象和分寸,就会沦为可笑。真诚受到玩弄,其狼狈不亚于虚伪受到揭露。”圆滑世故总在被人们所嘲讽,人们嘲讽的对象终究还是他们自己。多有趣呀,也是前段时间发生的故事,现实的事情却在书本中再现,是我在和一个朋友分享自己的人际交往小技巧,现在却觉得自己所作的很没有必要,本来自己知道即可,还多此一举的分享给别人。但也是证明了自己的做法是对的,很多场合不是不讲真诚,只是展现了另一个真实的自己的角色吧,毕竟人是多面的,在合适的时候展现出来合适的角色即可,但长久相处的关系却很难如此,有太多面是自己无意识展现的,久而久之也就展现了所有面,但也不要忘记最亲近的人最光彩的那面,因为那是最容易被生活的茶米油盐所掩盖的。

  “文人最难戒的毛病是卖弄。说句公道话,文字本身就诱惑他们这样做。他们惯于用文字表达自己,而文字总是要给人看的,这就很容易使他们的表达变成一种表演,使他们的独白变成一种演讲。他们走近文字如同走近一扇面向公众的窗口,不由自主地要摆好姿势。有时候他们拉上窗帘,但故意让屋里的灯亮着,以便把他们的孤独、忧伤、痛苦等等适当地投在窗帘上,形成一幅优美的剪影。即使他们力戒卖弄,决心真实,也不能担保这诉诸文字的真实不是又一种卖弄。”文人的卖弄也难全怪文人,毕竟写在作文纸上,或呈现在那一亩三分电子屏上,一篇慵懒的散文有多少普通人能看两眼就知道作家水*的,总归华丽的文字更吸引人的眼球,更讽刺的事情,好的文章从来不是华丽的辞藻堆砌出来的,但是人们总会被华丽的辞藻夺去了目光,从而来判定作者的文学功底。就像短视频/自媒体时代,视频市场从几十分钟到几分钟再到几秒,人们越来越不愿意付出更多的时间成本,因为这样高强度的刺激足够满足自己空虚,一眼即可选出高下。时代在进步,但在某些方面我们更喜欢上个世纪,却也知道自己根本无法在上个世纪生存,于是想追求一个自己构想的各个时代的长处相结合而成的完美时代。

《人与永恒》读后感3

  周国*先生的《人与永恒》,是他写下的内心的感思,书中道出了人生真谛。我读后的感想如下,特与大家分享!

  一、让我对身边的事物有了重新的认识。

  书中对幸福与痛苦的解说,使我不断的思考。在世界万物中,人是最大的谜,在人类心目中,永恒是最大的谜。周先生说“人是一种讲究实际的植物,他忙着给自己浇水、适肥、结果实、但常常忘记了开花。”我想开花是生命的过程。从生到死,有多远,只是呼吸之间,人的起点和终点都一样,人会遇见不同的路途风景,但人的心情大多是相似的:悲伤与快乐!与其悲伤生活还不如开心快乐过好每一天。

  二、对自我能力的重新认识。

  周先生语录:“人们往往把交往看作一种能力,却忽略了独处也是一种能力,并且在一定意义上是比交往更重要的能力。反过来说,不善交际固然是一种遗憾,不耐孤独也未尝不是一种很严重的缺陷”。此书让我心灵沉淀,免除浮躁。懂得去学会享受孤独。

  三、对以前的我产生思考。

  我活着,不单是为了体验生活,辛酸的,痛苦的,这都是一种丰富的生命。欢乐和痛苦是我们应具备的。我们生活在眼前,不能忘记了永恒和无限,不能忘掉了生命的悲壮和美丽。

  这本书,《人与永恒》,让我思考永恒,鞭策自己做个有深度的人,学会从容,试着坦然!

《人与永恒》读后感4

  人是唯一能追问自身存在意义的动物,这是人的伟大之处,也是人的悲壮之处。因为意义没有确定的标准,寻求生命的意义,可贵的不在意义本身,而在于寻求!生与死,爱与孤独,自然与生命,真实,美,等等,是人们对永恒的探索。《人与永恒》,用奇妙的文字排列组合竟渗透出如此的人生真谛。

  定理一:幸福是一种一开始人人都自以为能够得到,最后没有一个人敢说自己已经拥有的东西。

  定理二:人是注定要忍受不可忍受的痛苦的。

  定理三:世上没有不可忍受的痛苦。

  对我而言,生与死的两头都很遥远,无法感受生命开始的神圣,也无法感受死亡宣判的恐惧。我只是在行走,一路寻找一路走,终点无非就是一个终结,但我还是在寻找,寻找生活中属于我的幸福,当让有时也会迷路,敲了敲痛苦家的门。高三的我会因为作业写到很晚而发出一种无名怒火,仇视时间的催促和高考的审查。我会因为一次考试的成绩不好而担心一周。我会因为一大早起来带着瞌睡,顶着寒冷上学而抱怨。

  可是,这些痛苦并非不可忍受的,何不在忍受过后笑一笑呢?仔细观察,幸福可谓无处不在。顶着寒冷回家后桌上热水带来的温暖,和同学们一起为班级的付出,家人团聚后坐在一起聊天的快乐,身边每个人的笑容,给我的不都是一种幸福吗?对幸福我不再渴求太多,因为我已拥有很多;对痛苦我不再厌恶太多,幸福会填补这片空白…

  “聪明人嘲笑幸福是一个梦,傻瓜到梦中去找幸福,两种人都不承认现实中存在幸福。看来,一个人要获得实在的幸福,就必须不太聪明,也不太傻。人们把这种介于聪明与傻之间的状态叫做生活的智慧。”

  幸福会藏在未来引领我们去寻找他,但当我们匆匆走过后,去发现幸福只能在记忆中找到。难道幸福这么难得到吗?还是我们普遍善于舍弃呢?珍惜身边的幸福,那是我们拥有的最大财富。幸福与痛苦交替的生活,是我们旅途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无论我的前方或易或难,我会努力去感受——幸福与痛苦存在的那种充实!

  最近看了周国*的《人与永恒》,感触良多,我很欣赏他的作风,这是一个人独特的风格。这本书全是用散文随笔的.形式写出来的,其中的道理更是让我受益匪浅。

  托尔斯泰的伟大在于他那种异乎寻常的质朴和真实。他的《世间最美的坟墓》所表现出来的朴素正是我所向往的,我喜欢这种朴素的感觉。我不喜欢太多的争吵,我喜欢*静的生活,与其浪费时间争吵,倒还不如在争吵的时候腾出时间来寻求真理。

《人与永恒》读后感5

  《人与永恒》是周国*的代表作之一,他以随笔短语的形式阐述了其毕生对人生问题的关注和思考,包括人、自然和生命、爱、孤独、幸福和痛苦、时间和永恒等多个话题,内容精辟而深刻。其中《自然和生命》篇章給身处与泥土打交道的我带来一股清风之余,也使我开始思考生命存在的意义。

  对于生命的含义,也许大部分人所联想到的是人生。然而“天下生命原是一家”,自然是生命的原始起点,也是生命的重要组成部分。人的心,世间最难以控制的东西,在一片小小的自然生命中得以复苏。

  春天,暖暖的空气开始怀抱着你,渐渐萌芽的枝条开始无限地伸入广阔的天空。随风飘扬的柳絮在阳光中显得朦胧而悠散。一年之计在于春。你也许正在忙碌地制定种种目标以丰富自己的生命,而你可知隔绝自然的人生是充满寂寞和孤独的吗?那是心无法在自然生命中释放的寂寞和孤独。

  夏天,你还记得浓密的香樟留在地面上的斑驳树影吗?你还记得在烈日下被晒的微微发烫的脸颊吗?你还记得气宇轩昂的少年迎风吹拂的白衬衫吗?这些温暖和美好的小细节构成了难以言之奇妙的生命,生命就是那夏日的迟暮,需要你融入其中而非等待它拥抱你。融入生命是自然的行为,是一种安静地潜移默化的力量。夏日磅礴的大雨也能弹奏出生命的乐章,夏日的微风将生命吹成绽放的花瓣。

  秋天,这个季节在构成四分之一的生命的同时更让你和我融入生命之中。如同硬币的正反面,生命是在欢乐和悲伤之中交替延续的。生命的妙处在于不是像知识那样可以言传身教,更多的在于感悟。一片旋转凋零的落叶,一朵来自晴空的浮云,一只飞翔于红霞的孤鹫,所藴含的是生命的启示。思绪融入这自然生命的本质,那么你也会迁移地融入自身的微妙生命中。

  冬天,漫天飞舞的雪花不听话的停留在发丝上,手心的温度也随着一阵呼啸而过的风迅速下降。偏偏在这个时候,朋友之间的离别,生活的烦恼,亲人之间的矛盾接踵而至,你是选着逃避吗?逃避所解决的暂时的痛苦,而更好的方法是将其融入,坦然面对。

  “痛苦和欢乐是生命力的自我享受。最可悲的是生命力的乏弱,既无欢乐,也无痛苦。”我眼中的融入生命,是将自然的生命融入人的生命,而人的生命是要既融入痛苦又融入欢乐的结合体。春夏秋冬的循环便组成了生命,人没有永恒的生命,但人可以思量生命并且主导它。正如周国*所言:“当我感觉到自己的肢体和血管里布满了新鲜的、活跃的生命之时,我的确认为,此时此刻我是世上最幸福的人了。”

  这就是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收获。

《人与永恒》读后感6

  《人与永恒》是周国*先生的著作,我利用闲暇时间有幸拜读了这本书,这本书是他随手写下的内心的点滴感悟。人是唯一能追问自身存在意义的动物,这是人的伟大之处,也是人的悲壮之处。因为意义本身并没有确定的标准,寻求生命的意义,可贵的不在于意义本身,而在于寻求的过程!生与死,自然与生命,等等,是人们对永恒的探索。在阅读了这本书后,也让我对身边的事物有了一个重新的认识,尤其是书中对与幸福与痛苦的解说,让我不断的去思考。

  定理一:幸福是一种一开始人人都自以为能够得到,最后没有一个人敢说自己已经拥有的东西。定理二:人是注定要忍受不可忍受的痛苦的。由此得出定理三:世上没有不可忍受的痛苦。对我而言,生与死的两头都很遥远,无法感受生命开始的神圣,也无法感受死亡宣判的恐惧。我只是在行走,一路寻找一路走,终点无非就是一个终结,但我还是在寻找,寻找生活中属于我的幸福,当让有时也会迷路,敲了敲痛苦家的门。

  “聪明人嘲笑幸福是一个梦,傻瓜到梦中去找幸福,两种人都不承认现实中存在幸福。看来,一个人要获得实在的幸福,就必须不太聪明,也不太傻。人们把这种介于聪明与傻之间的状态叫做生活的智慧。”

  幸福会藏在未来引领我们去寻找他,但当我们匆匆走过后,去发现幸福只能在记忆中找到。难道幸福这么难得到吗?还是我们普遍善于舍弃呢?珍惜身边的幸福,那是我们拥有的最大财富。幸福与痛苦交替的生活,是我们旅途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无论我的前方或易或难,我会努力去感受——幸福与痛苦存在的那种充实!

  在世界万物中,人是最大的谜,在人类心目中,永恒是最大的谜。人是唯一能追问自身存在之意义的动物,这是人的伟大之处,也是人的悲壮之处。因为意义没有确定的标准,寻求生命的意义,可贵的不在意义本身,而在于寻求。

  从生到死,人的起点和终点都一样,人会遇见不同的路途风景,但人的情绪大多是相似的:快乐与悲伤,程度的不同只在于两者的界限区分不同,就这样形成两种人,乐观者与悲观者。对我们年轻人而言,生与死的两头都很遥远,无法感受生命开始的神圣,也无法感受死亡宣判的恐惧。我们只是在行走,一路寻找一路走,“生”在脚下延续,“意义”可能在心里,可能在脚印里,始终遍寻不见。但我始终相信,有自我感知,有精神品级,就足够。

《人与永恒》读后感7

  我喜欢的格言:人所具有的我都具有_包括弱点。

  有时候,我们需要站到云雾上来俯视一下自己和自己周围的人们,这样,我们对己对人都不会太苛求了

  那些有着明显弱点的人更使我感到亲切。

  没有一种人性的弱点是我所不能原谅的,但有的是出于同情,有的是出于鄙夷。

  人性是有弱点的,人人都有自己的弱点。认识到这一点,对人对己的态度或许会更宽容、更*和了吧。

  给人带来最大快乐的是人,给人带来最大痛苦的也是人。

  人的社会化程度越高,受人际关系的影响越大,快乐常在,痛苦也不会少,你既离不开人群,那就要学会坦然面对这样的痛苦。

  人是一种讲究实际的植物,他忙着给自己浇水、施肥、结果实,但常常忘记了开花。

  很生动形象的比喻。记得不要忘记开花哦!

  心理学家们说:首先有欲望,然后才有禁忌。但事情还有另一面:首先有禁忌,然后才有触犯禁忌的欲望。犯禁也是人的一种无意识的本能,在儿童身上即可找出大量例证。

  许多无关紧要的禁忌,反倒刺激或诱惑了人们触犯禁忌的欲望。这一现象真该引起父母、广大教育工作者,各类管理者的反思啊!

  每个人的个性是一段早已写就的文字,事件则给它打上了重点符号。

  人的个性是天性与后天环境熏陶的结果,人生中一个又一个事件一方面作为人的个性的展示*台,淋漓尽致地再现了人的个性特征,同时又断面强化着人的个性品质。

  久住城市,偶尔来到僻静的山谷湖畔,面对连绵起伏的山和浩淼无际的水,会感到一种解脱和自由。然而我想,倘若在此定居,与世隔绝,心境也许就会变化。尽管看到的还是同样的山水景物,所感到的却不是自由,而是限制了。

  并非是人此一时彼一时地不靠谱,不同状况下自然会产生不同的心境,因为人终究是社会化的动物,需要的只是适度的自由和解脱罢。

  痛苦和欢乐是生命力的自我享受。最可悲的是生命力的乏弱,既无欢乐,也无痛苦。

  人的一生中快乐与痛苦往往如影随形,假如我们能够把痛苦和欢乐当作是生命力的自我享受,那人生的每一天都是幸福无比的!

  生命*静地流逝,没有声响,没有浪花,甚至连波纹也看不见,无声无息。我多么厌恶这*坦的河床,它吸收了任何感觉。突然,遇到了阻碍,礁岩崛起,狂风大作,抛起万丈浪。我活着吗是的,这时候我才觉得我活着。

  静如止水的日子里,人往往会倍感无聊,波澜壮阔却又不是谁都能承受的。人到底要怎么样的生活呢?!

  相对于自然,地理不过是细节。相对于生命,历史不过是细节。

  直接面对自然和生命,人世间的一切都不过是细枝末节罢了!

  爱的价值在于它自身,而不在于它的结果。结果可能不幸,可能幸福,但永远不会最不幸和最幸福。在爱的过程中间,才会有"最"的体验和想象

  别太在意结果,真诚地爱过,深切地痛过,此生足矣!

  我不知道什么叫爱情。我只知道,如果那张脸庞没有使你感觉到一种甜蜜的惆怅,一种依恋的哀愁,那你肯定还没有爱。

  我不知道什么是爱情,但我明白我爱或者是不爱。

  人们常说,爱情使人丧失自我。但还有相反的情形:爱情使人发现自我。在爱人面前,谁不是突然惊喜地发现,他自己原人与永恒读书笔记 来还有这么多*时疏忽的好东西他渴望把自己最好的东西献给爱人,于是他寻找,他果然找到了。呈献的愿望导致了发现。没有呈献的愿望,也许一辈子发现不了。

  与其说有理解才有爱,毋宁说有爱才有理解。爱一个人,一本书,一件艺术品,就会反复玩味这个人的一言一行,这本书的一字一句,这件作品的细枝末节,自以为揣摩出了某种深长意味,于是,"理解"了。

  理解未必产生爱,但是爱了就会有也渴望有更多的理解。

  一切终将黯淡,唯有被爱的目光镀过金的日子在岁月的深谷里永远闪着光芒。

  那永远闪烁的是爱的光芒,人是向光性的动物吧,一生为爱而奔波劳碌,即使如飞蛾扑火一样也在所不惜。

  爱情与事业,人生的两大追求,其实质为一,均是自我确认的方式。爱情是通过某一异性的承认来确认自身的价值,事业是通过社会的承认来确认自身的价值。

  自我价值的确认是否也是一种本能的需求呢?

  让我们承认,无论短暂的邂逅,还是长久的纠缠,无论相识恨晚的无奈,还是终成眷属的有情,无论倾注了巨大激情的冲突,还是伴随着细小争吵的和谐,这一切都是爱情。每个活生生的人的爱情经历不是一座静止的纪念碑,而是一道流动的江河。当我们回顾往事时,我们自己不必否认、更不该要求对方否认其中任何一段流程、一条支流或一朵浪花。

《人与永恒》读后感8

  《人与永恒》是周国*随手写下的一些随感的结集,它展现了生与死、爱与孤独、真实、美、哲学与艺术、写作、天才等等的广阔领域。

  周国*在他的小书里说,“死是最令人同情的,因为物伤其类:自己也会死。死又是最不令人同情的,因为殊途同归:自己也得死。”可能是因为年轻吧,路还很长,我还不曾想到因最终会死而同情自己。但是,我却因经历别人的死而心生感触。其实,对于死,人并不是本能的害怕的,它给带来的伤心绝望,很多时候不是因为知道自己最终会死,而是因为看到自己的至亲至爱在自己眼前死去。我看到过一些失去孩子的父母,他们向上天祈求,让他们代替孩子死。这让我觉得,许多人其实是不畏自己死的,而是担心他人死。然而无论是谁死,最后大家也都“殊途同归”:死。曾经,我因为一个至亲的离世而久久不能从悲伤中走出来。正如无人不知的谁都必须死,我也深知这个道理。但是,就是不能释怀。直到有一天,我的一个老师对我说,“人就是这样的,来这世上一趟,做完了他该做的事,他也就走了。”多么微妙,我顿时放下心中所有的阴郁。在所有的主题中,我最喜欢“幸福与痛苦”作者写道:“幸福是有限的,因为上帝的赐予本来就是有限的。痛苦是有限的,因为人自己承受痛苦的能力有限。”我们总是一味地追求幸福,缺刻意避开痛苦。其实,幸福与痛苦的地位是*等的,只是人气有很大的差别,只是因为我们的偏见。然而,作者确认为幸福都是在痛苦中破茧而出,换句话说,我们不可以把幸福与痛苦看得太肤浅。

  我没有周国*先生那样的智慧,但我还是会学着去感悟生活、思考人生。这就是这本书带给我最大的收获。

《人与永恒》读后感9

  我崇拜周国*有一个很大的因素,在他的文章中,我总能发现他的许多观点都是自己想说,而又不能准确地表达出来的想法。

  特摘录周国*在《人与永恒》的几个片段:

  一切外在的欠缺或损失,包括名誉、地位、财产等等,只要不影响基本生存,实质上都不应该带来痛苦,如果带来痛苦,只是因为你在乎,越在乎越痛苦。只要不在乎,就一根毫毛也伤不了。

  年轻人没有什么可回忆,于是就展望。老年人没有什么可展望,于是就回忆。

  在这个世界上,一个人重感情就难免会软弱,求完美就难免有遗憾。也许,宽容自己这一点软弱,我们就能坚持;接受人生这一点遗憾,我们就能*静。

  一个精神上自足的人是不会羡慕别人的好运气,尤其不羡慕低能儿的好运气。

  健谈者往往耐不得寂寞,因为他需要听众。寡言者也需要听众,但这听众多半是他自己,所以他比较安于独处。

  知道痛苦的价值的人,不会轻易向别人泄露和自己的痛苦,哪怕是最亲近的人。

  我天性不宜交际。在多数场合,我不是觉得对方乏味,就是害怕对方觉得我乏味,可是我既不愿忍受对方的乏味,也不愿费劲使自己显得有趣,那都太累了。我独处时最轻松,因为我不觉得自己乏味,即使乏味,也是自己承受,不累及他人,无需感到不安。

  一颗优秀的灵魂,即使永远孤独,永远无人理解,也仍然能从自身的充实中得到一种满足,它在一定意义上是自足的。

  和太强的人在一起,我会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和太弱的人在一起,我会只感觉到自己的存在。只有和强弱相当的人在一起,我才同时感觉到两个人的存在,在两点之间展开了无限的可能性。

《人与永恒》读后感10

  我崇拜周国*有一个很大的因素,在他的文章中,我总能发现他的许多观点都是自己想说,而又不能准确地表达出来的想法。一直渴望恬淡而*静的生活,不需要欢笑,同样也不会有痛苦;一直害怕遇到障碍,害怕礁岩崛起,狂风大作的海面将我淹没。读了《人与永恒》才突然明白,人生最可悲的,便是生命力的乏弱!

  周国*先生通过文字,阐述了自己对自然与生命的理解、看法以及两者的相互关系。虽然只是短小的几段文字,却足以震撼我的心灵,使我不禁对以前的自己产生思考。

  我之所以渴望*淡,是怕自己受不住大喜大悲,是怕不再*淡的日子将会承受更多的坎坷磨难。所以,我屈服于*淡,我跪倒在了阻碍面前。是的,我讨厌失败,我害怕阻碍,于是我甘愿让生活化为一汪*静的湖水。但我并没有注意到“生命”这个美丽的词所潜藏的美被就此掩盖了。我们活着,不就是为了时时刻刻体验生活,哪怕辛酸,哪怕刺痛,都是一种丰富的生命之美。欢乐和痛苦才是我们应具备的表情。然而,这样的时候很少,大多数时候,我们倒像是无生命的机械一样活着,没有表情,被一个个巨大的四四方方的盒子笼罩着。我们总生活在眼前,忘记了永恒和无限,忘掉了生命的悲壮和美丽。

  对人的思考。“人是唯一能追问自身存在之意义的动物。”这大概也是人类与禽兽的区别之一吧,因为人是有着复杂而强大的内心世界的。“也许,意义永远是不确定的。寻求生命的意义,所贵者不在意义本身,而在寻求,意义就是寓于寻求的过程之中。”不管何种人追求着何种目标,其最大的意义仍是在过程中。“我爱躺在夜晚的草地上仰望星宿,但我自己不愿做星宿。”大概没有多少个人是不羡慕那些成功的光环的吧,而大多数人只是停留在了欣赏阶段,然后忘了自己可以走近,又或者,根本不愿意花力气走近,所以只能一直在仰望,始终不会被仰望。

  淡看爱情。没有人能给爱情下一个确切的定义,因为爱情就是一个个发生的事实,谁能把这些事实一一罗列?爱情是美好的,但不存在永恒这样的泡沫,因为永恒的东西只有时间。但是,那些关于永恒的誓言还是可以说的,因为情到深时人就需要表达出来。即使一切终将暗淡,但那些被爱的目光渡过金的日子在岁月的深谷里会闪着耀眼的光芒。

  享受孤独。“孤独和喧嚣都难以忍受。如果一定要忍受,我宁可选择孤独。”

  人生只是一个过程,终归是要逝去的,无论是哪种活法。孤独不可怕,可怕的是对孤独的害怕,它会一步步蚕食人的心,最后把孤独变成一股常人无法承受的重量,直至人崩溃。然而,一旦人学会了承受孤独,并从孤独中找到自处的方式,孤独便会成为自己的优势,可以帮助自己看清自己以及自己以外的很多很多。只要够勇敢,就会发现,孤独,其实有时候是一种心灵的休憩与复原。

  超脱人生。不为无益之事,何以遣有涯之生。人生之得失,于浩瀚的宇宙,实在是不算是什么。也许有人会反驳,自身的得失对宇宙也许连沧海一粟都算不上,但是当我只关注自己的时候,那便是大事。或许吧,个人得失对于个人来说的确算是大事,但是我只是提倡那一种生活态度,得得失失,都是难免的,但是何必拘泥于那些已成事实的事实,不如退后一步抬头看看也许还是湛蓝的天。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幽默和自嘲。我不是伟人,没能力为人类为社会为这个世界做任何大贡献,但是我从来不会否认自己的生存价值。我让自己变得幽默,努力娱乐旁人,更娱乐自己。幽默是对生活的一种哲学式态度,可以让自己的心尽可能地保持活力。我也喜欢自嘲,会自嘲的人,才能使自己居于自己之上,从而也居于自己的敌手之上,占据了一个优势的地位,才不会让自己陷入太多的尴尬之中。自嘲还可以使敌手的一切可能的嘲笑丧失了杀伤力,就像一个盾牌,挡住自己与迎面而来的伤害,所以,何乐而不自嘲?

  “生命”这个词,也许已经有无数的人追寻过他。但他却永远笼罩在一张神秘的面纱下。每个人对生命的认识便为他绘制出了一张张各具特色脸谱。此刻展现在我眼前的一张脸正在告诉你:“痛苦和欢乐是生命力的自我享受。最可悲的是生命力乏弱,既无欢乐,也无痛苦。当我感觉到自己的肢体和血管里布满了新鲜的、活跃的生命之时,我的确认为,此刻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

《人与永恒》读后感11

  大学里曾流传一句话:“男生不可不读王小波,女生不可不读周国*。”周国*是*著名的学者和作家,其作品深受广大读者喜爱。

  《人与永恒》是周国*的代表作之一,以随笔短语的形式阐述了他毕生对人生问题的关注和思考,包括人、自然和生命、爱、孤独、人生、美、超脱、幸福和痛苦、幽默、女人和男人、天才、婚姻、死、时间和永恒等26个话题,内容精辟而深刻,让我们从中收获了智慧和超然。

  第一次看到周国*这本《人与永恒》完全出自偶然,在图书馆里来回转,一直找不到很感兴趣的书,然后就这样发现了它。这样一本随笔,一句或者一段话都足以给人无尽感触。

  人说随感录的可贵在于真实,在于字字珠玑而又凝炼传神,就这个意义而言,周国*的随感处处呈现出单纯而练达、质朴而传神的精巧之美。这本书中没有很难懂的术语,相反却是用很易懂的语言来写,让我们可以简单的阅读,留下无尽的思考。

  我记得书中有很多话题,但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有关于爱。

  “给爱情划界时,不妨宽容一些,以便为人生种种美好的遭遇保留怀念的权利。”这句话正出自《人与永恒》。我想,我们每个人对爱情的要求都很苛刻,起码我是,我要的爱情不要丝毫懈怠,我要全心全意,只是这样的爱情似乎真的不能长久,还会以彼此的恨来结束。看到这句话时,我想了很多,也许爱情真的需要宽容。

  “不要以成败论人生,也不要以成败爱情。”在爱情的世界里,没有谁对谁错,就算最后两个人各奔东西,就此分离,也不是爱情的失败。拥有过,存在过,那就是最美好的,就算只剩回忆,也一样值得珍惜。

  “一切终将暗淡,未有被爱的目光镀过金的日子在岁月的深谷里永远闪着光芒。”有爱情存在的日子,永远都会闪烁,那是一段有价值的回忆,因为爱,所以美丽。

  “爱一个人,就是心疼一个人……凡正常人,都兼有疼人和被人疼两种需要。在这茫茫宇宙间,有谁不是想要人疼的孤儿……”我特别喜欢这段话,每个人都有自己软弱的一面,没有谁能永远坚强,我们都需要被人疼,需要那种被人关心与呵护的感觉,我们不过是*凡人……

  除却爱情,书中还有很多给人以思考的话语,在人生的旅途上,细细品读这本书中的每一句话,你会收获更多。

《人与永恒》读后感12

  《人与永恒》是周国*随手写下的点滴生活思考。这是他早期的一本书,是他在研究尼采的同时,随手写下的内心的点滴感思。起文笔随性,文字朴实。细细品来,觉得意义深刻。文字奇妙的排列组合竟散发出如此芳香凛冽的人生真谛,正如“哲学家生活在永恒中,诗人生活在瞬时中,他们都不会老”。我偏爱那些用随笔、格言、手记等散文形式写作的哲学家,我喜欢徜徉在哲学的散文天地里。这里较少独断的论证和说教,有更多的质朴和自然,更多的直觉和洞见。这里没有普洛克路斯忒斯之床,用不着为了体系的需要而拉长或截短活的感觉和思想。

  托尔斯泰的伟大在于他那种异乎寻常的质朴和真实。学了《世间最美的坟墓》后,更加觉得他的朴素正是我所向往的,我喜欢这种朴素的感觉。我不喜欢太多的争吵,我喜欢*静的生活,与其浪费时间争吵,倒还不如在争吵的时候腾出时间来寻求真理。

  在世界万物中,人是最大的谜,在人类心目中,永恒是最大的谜。展现了人生意义探求的广阔领域,生与死,爱与孤独,自然与生命,真实,美,等等,无不是人与永恒相沟通的形式与体验。人是唯一能追问自身存在之意义的动物,这是人的伟大之处,也是人的悲壮之处。因为意义没有确定的标准,寻求生命的意义,可贵的不在意义本身,而在于寻求。

  从生到死,人的起点和终点都一样,人会遇见不同的路途风景,但人的情绪大多是相似的:快乐与悲伤,程度的不同只在于两者的界限区分不同,就这样形成两种人,乐观者与悲观者。对我们年轻人而言,生与死的两头都很遥远,无法感受生命开始的神圣,也无法感受死亡宣判的恐惧。我们只是在行走,一路寻找一路走,“生”在脚下延续,“意义”可能在心里,可能在脚印里,始终遍寻不见。但我始终相信,有自我感知,有精神品级,就足够。

  爱是人生最美的梦,爱情一直是不朽的传说。人类想要幸福,把“爱情”当作终极象征的幸福,但世间好多的爱都不幸福,要么是难成眷属的无奈,要么是终成眷属后的厌倦,就如庄子云,“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相濡以沫,却让人厌倦到老;相忘于江湖,却让人怀念到哭。爱不是一潭死水,而是一股涓涓细流,时间在走,一切在变。没有什么人什么事会静止不动地等在原地。拥有的时候要懂得珍惜,失去的时候要懂得忘记,再铭记于心的曾经也只是过去,过去在去。回忆始终是时光赠予的最好的礼物,带着这份礼物,可以微笑着往前走。

  爱与孤独一直是个矛盾,人怕孤独,这是大多数人的宿命。宿命的原因在于他们不理解孤独,孤独源于爱,无爱的人不会孤独,理解孤独的人学会珍惜自己,能领悟人生根本性孤独的人,便已经站到了一切人间欢爱的上方,不会做的奴隶,不会丢失自己。对人生深刻的感受大多是自我意识的产物,很难让别人懂你所懂,想你所想。所以,学会孤独,学会与自己交谈,听自己说话,就这样学会深刻。无聊者自厌,寂寞者自怜,孤独者自知。理解孤独的人,内心会冷暖自知,会眼神清亮,是一种智慧。

《人与永恒》读后感13

  幸福会藏在未来引领我们去寻找他,但当我们匆匆走过后,去发现幸福只能在记忆中找到。难道幸福这么难得到吗?还是我们普遍善于舍弃呢?珍惜身边的幸福,那是我们拥有的最大财富。幸福与痛苦交替的生活,是我们旅途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无论我的前方或易或难,我会努力去感受——幸福与痛苦存在的那种充实!

  提笔之前,我重温了一遍周国*先生的《人与永恒》。这是他早期的一本书,是他在研究尼采的同时,随手写下的内心的点滴感思。起文笔随性,文字朴实。细细品来,觉得意义深刻。文字奇妙的排列组合竟散发出如此芳香凛冽的人生真谛,正如“哲学家生活在永恒中,诗人生活在瞬时中,他们都不会老”。

  在世界万物中,人是最大的谜,在人类心目中,永恒是最大的谜。展现了人生意义探求的广阔领域,生与死,爱与孤独,自然与生命,真实,美,等等,无不是人与永恒相沟通的形式与体验。人是唯一能追问自身存在之意义的动物,这是人的伟大之处,也是人的悲壮之处。因为意义没有确定的标准,寻求生命的意义,可贵的不在意义本身,而在于寻求。

  从生到死,人的起点和终点都一样,人会遇见不同的路途风景,但人的情绪大多是相似的:快乐与悲伤,程度的不同只在于两者的界限区分不同,就这样形成两种人,乐观者与悲观者。对我们年轻人而言,生与死的两头都很遥远,无法感受生命开始的神圣,也无法感受死亡宣判的恐惧。我们只是在行走,一路寻找一路走,“生”在脚下延续,“意义”可能在心里,可能在脚印里,始终遍寻不见。但我始终相信,有自我感知,有精神品级,就足够。

  爱是人生最美的梦,爱情一直是不朽的传说。人类想要幸福,把“爱情”当作终极象征的幸福,但世间好多的爱都不幸福,要么是难成眷属的无奈,要么是终成眷属后的厌倦,就如庄子云,“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相濡以沫,却让人厌倦到老;相忘于江湖,却让人怀念到哭。爱不是一潭死水,而是一股涓涓细流,时间在走,一切在变。没有什么人什么事会静止不动地等在原地。拥有的时候要懂得珍惜,失去的时候要懂得忘记,再铭记于心的曾经也只是过去,过去在去。回忆始终是时光赠予的最好的礼物,带着这份礼物,可以微笑着往前走。

  爱与孤独一直是个矛盾,人怕孤独,这是大多数人的宿命。宿命的原因在于他们不理解孤独,孤独源于爱,无爱的人不会孤独,理解孤独的人学会珍惜自己,能领悟人生根本性孤独的人,便已经站到了一切人间欢爱的上方,不会ml的奴隶,不会丢失自己。对人生深刻的感受大多是自我意识的产物,很难让别人懂你所懂,想你所想。所以,学会孤独,学会与自己交谈,听自己说话,就这样学会深刻。无聊者自厌,寂寞者自怜,孤独者自知。理解孤独的人,内心会冷暖自知,会眼神清亮,是一种智慧。

  这个社会,经济发展,旅游业发展,大自然遭受破坏。周国*说:“世间最甜美的享受始终是那些最古老的享受。对一个直接面对于大自然和生命的人而言,相对于自然,地理不过是细节;相对于生命,历史不过是细节。”的确,旅游业发展到哪里,就败坏了哪里的自然风景。我印象最深的是在周庄的一座小桥上,每个台阶都挤满了人,那场面壮观得让人忘了周庄应有的古韵。“自然”在慢慢丢失,就如人性中的“本真”一样,慢慢丢失。

  我合上这本书,思考人,永恒;思考爱,孤独;思考自然,生命。思想又变得混沌。有个哲学家说,从混沌到清醒,再复归到混沌,称之为彻悟。我才刚刚混沌,心灵的路很长很远,吾将上下而求索……

《人与永恒》读后感14

  死亡向来是中华文化所避讳的话题。季路曾问孔子关于死的问题,孔子说:“未知生,焉知死?”他不信鬼神,专注于人世间的事物,不把注意力放在死后,其本质是对死亡的回避。周国*说:“西方的哲人大约会倒过来说:‘未知死,焉知生?’。”一语道破中西哲学分野所在。

  哲人与诗人不同。诗人往往直抒死之悲哀,发出“浮生若梦,为欢几何”的感慨。哲人不满足于此,较之悲叹,他们更希望通过理性剖析死的本质。对于他们来说,要排除死亡的困扰,不能靠抒情,而要靠智慧。所以,凡是对死亡问题进行思考的哲学家,无一不试图规划出面对死亡正确及理智的态度。当这种态度被构建得基本完善,也就成了一种思想。

  例如功利主义。它主张追求“比较大幸福”——既然死无法避免,就不必去考虑,重要的是好好活着,实现人生的价值。这是比较明智的态度。伊壁鸠鲁说:“死于我们无关。”“我们活着时,死尚未来临;死来临时,我们已经不在,因而死与生者和死者都无关。”他提出,我们应当从对死亡的恐惧中*出来,“既不厌恶生存,也不畏惧死亡”,享受人生的快乐。*儒家学派尽人事、听天命的主张亦属此类。总而言之,重生轻死,乐生安死。这样理智的现实的态度为多数哲学家所倡导,也易于为一般人所接受。

  上帝是公*的,他在人出生之时赋予他一切,比较后又差遣死亡将其全盘夺走。任何人免不了一死——这常使人有一种近乎残酷的安慰。假如情形倒过来:人皆不死,独我亡,那他一定会觉得很不公*,痛苦会因嫉妒和委屈增加数倍。除了英雄主义的自愿牺牲,共同受难比单独受难更难以忍受。人的灵魂被*分成两半,一方面,他渴望永生;另一方面,他又迫于终有一死的肉体无法实现自己的愿望。不少的君王都曾寻求过“长生不老药”,想以此达到永生。

  那永生是否值得向往?事实上,这个问题并未被比较早沉思死亡问题的哲学家漏过。卢克莱修说:“我们永远生存和活动在同样事物之间,即使我们再活下去,也不能铸造出新的快乐。”世界上所有事物都是循环往复的,一个人在此时或几千年后看到的同样事物,对他来说没什么两样。天下将不会有新东西,永生不值得向往,且是荒谬的。

  死亡像太阳般不可直视。然而,即使扭头不去看它,我们仍然知道它存在着,感觉到它正步步逼近,将它的可怕阴影投在我们生活的每一寸。死亡迫人思考,因为它是世上比较确凿无疑的事实,它不可避免。但当死亡来临时,我们又会觉得不可思议——人人都会被投下这万劫不复的深渊,这怎能让人无动于衷呢?人生的终点是死,而死又意味着生前意志的虚无,那人生岂非是虚无?是,也不是。对于历史,个人的意义接近于无;但对于个人,历史的意义也接近于无。在历史面前,个人何其渺小;在个人面前,自我却是一切。

  如果能像功利主义那样不去想死亡,或是把它当成一件司空见惯的小事,倒不失为一种准幸福境界。遗憾的是,这一点除了愚者及历尽沧桑的智者,很难做到。一个人如果曾因想到死亡而感到真正的绝望,他的灵魂深处从此会留下几乎不愈的创伤。

  我们对于自己活着这件事太习惯了,对于死却很陌生。想想看,我们从出生到现在一直活着,从未死过!人们常把死亡比作是无梦的长睡,以此安慰自己。可两者区别一目了然:酣睡的痛快在于醒来后感到精神饱满,长睡不醒,还有什么痛快可言?

  像死亡般的无感状态绝不能说是幸福。世上一切美好,都是以有感觉为前提。人之所以恋生,正是因为活着能感受到周围世界带给他的各种感受。人之所以厌恶死,也是因为死剥夺了他感受这一切的可能。死不是长睡,而是永远不在场。

  死亡是个体意识的毁灭。倘非自欺欺人,从中绝找不出正面的价值来。然而,思考死却有价值。它能让人以超脱的心态面对世事。

  向死而生,生才有意义。

《人与永恒》读后感15

  人是唯一能追问自身存在意义的动物,这是人的伟大之处,也是人的悲壮之处。因为意义没有确定的标准,寻求生命的意义,可贵的不在意义本身,而在于寻求!生与死,爱与孤独,自然与生命,真实,美等等,是人们对永恒的探索。读完这本书,让我对身边的事物有了重新的认识,尤其书中对幸福与痛苦的解说,使我不断的思考。

  一直渴望恬淡而*静的生活,不需要欢笑,同样也不会有痛苦;一直害怕遇到障碍,害怕礁岩崛起,狂风大作的海面将我淹没。读了《人与永恒》才突然明白,人生最可悲的,便是生命力的乏弱!

  周国*先生通过文字,阐述了自己对自然与生命的理解、看法以及两者的相互关系。虽然只是短小的几段文字,却足以震撼我的心灵,使我不禁对以前的自己产生思考。

  我之所以渴望*淡,并非是真正喜欢这种生活,排斥轰轰烈烈的人生,。相反,正是因为我向往精彩的人生,而产生了害怕得不到轰轰烈烈,害怕为此要付出巨大代价的想法,所以,何不接受*淡,至少这样不会有失败。

  我之所以渴望*淡,是怕自己受不住大喜大悲,是怕不再*淡的日子将会承受更多的坎坷磨难。所以,我屈服于*淡,我跪倒在了阻碍面前。是的,我讨厌失败,我害怕阻碍,于是我甘愿让生活化为一汪*静的湖水。但我并没有注意到“生命”这个美丽的词所潜藏的美被就此掩盖了。我们活着,不就是为了时时刻刻体验生活,哪怕辛酸,哪怕刺痛,都是一种丰富的生命之美。欢乐和痛苦才是我们应具备的表情。然而,这样的时候很少,大多数时候,我们倒像是无生命的机械一样活着,没有表情,被一个个巨大的四四方方的盒子笼罩着。我们总生活在眼前,忘记了永恒和无限,忘掉了生命的悲壮和美丽。

  “生命”这个词,也许已经有无数的人追寻过他。但他却永远笼罩在一张神秘的面纱下。每个人对生命的认识便为他绘制出了一张张各具特色脸谱。此刻展现在我眼前的一张脸正在告诉你:“痛苦和欢乐是生命力的自我享受。最可悲的是生命力乏弱,既无欢乐,也无痛苦。当我感觉到自己的肢体和血管里布满了新鲜的、活跃的生命之时,我的确认为,此刻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

  无论我的人生*淡与否,无论我的前方或易或难,我都欣然接受。我会努力去感受——生命力存在的那种充实!


《人与土地》读后感3篇(扩展3)

——《人与永恒》读后感

《人与永恒》读后感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人与永恒》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人与永恒》读后感1

  《人与永恒》是周国*先生的著作,我利用闲暇时间有幸拜读了这本书,这本书是他随手写下的内心的点滴感悟。人是唯一能追问自身存在意义的动物,这是人的伟大之处,也是人的悲壮之处。因为意义本身并没有确定的标准,寻求生命的意义,可贵的不在于意义本身,而在于寻求的过程!生与死,自然与生命,等等,是人们对永恒的探索。在阅读了这本书后,也让我对身边的事物有了一个重新的认识,尤其是书中对与幸福与痛苦的解说,让我不断的去思考。

  定理一:幸福是一种一开始人人都自以为能够得到,最后没有一个人敢说自己已经拥有的东西。定理二:人是注定要忍受不可忍受的痛苦的。由此得出定理三:世上没有不可忍受的痛苦。对我而言,生与死的两头都很遥远,无法感受生命开始的神圣,也无法感受死亡宣判的恐惧。我只是在行走,一路寻找一路走,终点无非就是一个终结,但我还是在寻找,寻找生活中属于我的幸福,当让有时也会迷路,敲了敲痛苦家的门。

  “聪明人嘲笑幸福是一个梦,傻瓜到梦中去找幸福,两种人都不承认现实中存在幸福。看来,一个人要获得实在的幸福,就必须不太聪明,也不太傻。人们把这种介于聪明与傻之间的状态叫做生活的智慧。”

  幸福会藏在未来引领我们去寻找他,但当我们匆匆走过后,去发现幸福只能在记忆中找到。难道幸福这么难得到吗?还是我们普遍善于舍弃呢?珍惜身边的幸福,那是我们拥有的最大财富。幸福与痛苦交替的生活,是我们旅途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无论我的前方或易或难,我会努力去感受——幸福与痛苦存在的那种充实!

  在世界万物中,人是最大的谜,在人类心目中,永恒是最大的谜。人是唯一能追问自身存在之意义的动物,这是人的伟大之处,也是人的悲壮之处。因为意义没有确定的标准,寻求生命的意义,可贵的不在意义本身,而在于寻求。

  从生到死,人的起点和终点都一样,人会遇见不同的路途风景,但人的情绪大多是相似的:快乐与悲伤,程度的不同只在于两者的界限区分不同,就这样形成两种人,乐观者与悲观者。对我们年轻人而言,生与死的两头都很遥远,无法感受生命开始的神圣,也无法感受死亡宣判的恐惧。我们只是在行走,一路寻找一路走,“生”在脚下延续,“意义”可能在心里,可能在脚印里,始终遍寻不见。但我始终相信,有自我感知,有精神品级,就足够。

《人与永恒》读后感2

  《人与永恒》是周国*的代表作之一,他以随笔短语的形式阐述了其毕生对人生问题的关注和思考,包括人、自然和生命、爱、孤独、幸福和痛苦、时间和永恒等多个话题,内容精辟而深刻。其中《自然和生命》篇章給身处与泥土打交道的我带来一股清风之余,也使我开始思考生命存在的意义。

  对于生命的含义,也许大部分人所联想到的是人生。然而“天下生命原是一家”,自然是生命的原始起点,也是生命的重要组成部分。人的心,世间最难以控制的东西,在一片小小的自然生命中得以复苏。

  春天,暖暖的空气开始怀抱着你,渐渐萌芽的枝条开始无限地伸入广阔的天空。随风飘扬的柳絮在阳光中显得朦胧而悠散。一年之计在于春。你也许正在忙碌地制定种种目标以丰富自己的生命,而你可知隔绝自然的人生是充满寂寞和孤独的吗?那是心无法在自然生命中释放的寂寞和孤独。

  夏天,你还记得浓密的香樟留在地面上的斑驳树影吗?你还记得在烈日下被晒的微微发烫的脸颊吗?你还记得气宇轩昂的少年迎风吹拂的白衬衫吗?这些温暖和美好的小细节构成了难以言之奇妙的生命,生命就是那夏日的迟暮,需要你融入其中而非等待它拥抱你。融入生命是自然的行为,是一种安静地潜移默化的力量。夏日磅礴的大雨也能弹奏出生命的乐章,夏日的微风将生命吹成绽放的花瓣。

  秋天,这个季节在构成四分之一的生命的同时更让你和我融入生命之中。如同硬币的正反面,生命是在欢乐和悲伤之中交替延续的。生命的妙处在于不是像知识那样可以言传身教,更多的在于感悟。一片旋转凋零的落叶,一朵来自晴空的浮云,一只飞翔于红霞的孤鹫,所藴含的是生命的启示。思绪融入这自然生命的本质,那么你也会迁移地融入自身的微妙生命中。

  冬天,漫天飞舞的雪花不听话的停留在发丝上,手心的温度也随着一阵呼啸而过的风迅速下降。偏偏在这个时候,朋友之间的离别,生活的烦恼,亲人之间的矛盾接踵而至,你是选着逃避吗?逃避所解决的暂时的痛苦,而更好的方法是将其融入,坦然面对。

  “痛苦和欢乐是生命力的自我享受。最可悲的是生命力的乏弱,既无欢乐,也无痛苦。”我眼中的融入生命,是将自然的生命融入人的生命,而人的生命是要既融入痛苦又融入欢乐的结合体。春夏秋冬的循环便组成了生命,人没有永恒的生命,但人可以思量生命并且主导它。正如周国*所言:“当我感觉到自己的肢体和血管里布满了新鲜的、活跃的生命之时,我的确认为,此时此刻我是世上最幸福的人了。”

  这就是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收获。

《人与永恒》读后感3

  《人与永恒》是周国*随手写下的一些随感的结集,它展现了生与死、爱与孤独、真实、美、哲学与艺术、写作、天才等等的广阔领域。

  周国*在他的小书里说,“死是最令人同情的,因为物伤其类:自己也会死。死又是最不令人同情的,因为殊途同归:自己也得死。”可能是因为年轻吧,路还很长,我还不曾想到因最终会死而同情自己。但是,我却因经历别人的死而心生感触。其实,对于死,人并不是本能的害怕的,它给带来的伤心绝望,很多时候不是因为知道自己最终会死,而是因为看到自己的至亲至爱在自己眼前死去。我看到过一些失去孩子的父母,他们向上天祈求,让他们代替孩子死。这让我觉得,许多人其实是不畏自己死的,而是担心他人死。然而无论是谁死,最后大家也都“殊途同归”:死。曾经,我因为一个至亲的离世而久久不能从悲伤中走出来。正如无人不知的谁都必须死,我也深知这个道理。但是,就是不能释怀。直到有一天,我的一个老师对我说,“人就是这样的,来这世上一趟,做完了他该做的事,他也就走了。”多么微妙,我顿时放下心中所有的阴郁。在所有的主题中,我最喜欢“幸福与痛苦”作者写道:“幸福是有限的,因为上帝的赐予本来就是有限的。痛苦是有限的,因为人自己承受痛苦的能力有限。”我们总是一味地追求幸福,缺刻意避开痛苦。其实,幸福与痛苦的地位是*等的,只是人气有很大的差别,只是因为我们的偏见。然而,作者确认为幸福都是在痛苦中破茧而出,换句话说,我们不可以把幸福与痛苦看得太肤浅。

  我没有周国*先生那样的智慧,但我还是会学着去感悟生活、思考人生。这就是这本书带给我最大的收获。

《人与永恒》读后感4

  人是唯一能追问自身存在意义的动物,这是人的伟大之处,也是人的悲壮之处。因为意义没有确定的标准,寻求生命的意义,可贵的不在意义本身,而在于寻求!生与死,爱与孤独,自然与生命,真实,美等等,是人们对永恒的探索。读完这本书,让我对身边的事物有了重新的认识,尤其书中对幸福与痛苦的解说,使我不断的思考。

  一直渴望恬淡而*静的生活,不需要欢笑,同样也不会有痛苦;一直害怕遇到障碍,害怕礁岩崛起,狂风大作的海面将我淹没。读了《人与永恒》才突然明白,人生最可悲的,便是生命力的乏弱!

  周国*先生通过文字,阐述了自己对自然与生命的理解、看法以及两者的相互关系。虽然只是短小的几段文字,却足以震撼我的心灵,使我不禁对以前的自己产生思考。

  我之所以渴望*淡,并非是真正喜欢这种生活,排斥轰轰烈烈的人生,。相反,正是因为我向往精彩的人生,而产生了害怕得不到轰轰烈烈,害怕为此要付出巨大代价的想法,所以,何不接受*淡,至少这样不会有失败。

  我之所以渴望*淡,是怕自己受不住大喜大悲,是怕不再*淡的日子将会承受更多的坎坷磨难。所以,我屈服于*淡,我跪倒在了阻碍面前。是的,我讨厌失败,我害怕阻碍,于是我甘愿让生活化为一汪*静的湖水。但我并没有注意到“生命”这个美丽的词所潜藏的美被就此掩盖了。我们活着,不就是为了时时刻刻体验生活,哪怕辛酸,哪怕刺痛,都是一种丰富的生命之美。欢乐和痛苦才是我们应具备的表情。然而,这样的时候很少,大多数时候,我们倒像是无生命的机械一样活着,没有表情,被一个个巨大的四四方方的盒子笼罩着。我们总生活在眼前,忘记了永恒和无限,忘掉了生命的悲壮和美丽。

  “生命”这个词,也许已经有无数的人追寻过他。但他却永远笼罩在一张神秘的面纱下。每个人对生命的认识便为他绘制出了一张张各具特色脸谱。此刻展现在我眼前的一张脸正在告诉你:“痛苦和欢乐是生命力的自我享受。最可悲的是生命力乏弱,既无欢乐,也无痛苦。当我感觉到自己的肢体和血管里布满了新鲜的、活跃的生命之时,我的确认为,此刻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

  无论我的人生*淡与否,无论我的前方或易或难,我都欣然接受。我会努力去感受——生命力存在的那种充实!

《人与永恒》读后感5

  我喜欢的格言:人所具有的我都具有_包括弱点。

  有时候,我们需要站到云雾上来俯视一下自己和自己周围的人们,这样,我们对己对人都不会太苛求了

  那些有着明显弱点的人更使我感到亲切。

  没有一种人性的弱点是我所不能原谅的,但有的是出于同情,有的是出于鄙夷。

  人性是有弱点的,人人都有自己的弱点。认识到这一点,对人对己的态度或许会更宽容、更*和了吧。

  给人带来最大快乐的是人,给人带来最大痛苦的也是人。

  人的社会化程度越高,受人际关系的影响越大,快乐常在,痛苦也不会少,你既离不开人群,那就要学会坦然面对这样的痛苦。

  人是一种讲究实际的植物,他忙着给自己浇水、施肥、结果实,但常常忘记了开花。

  很生动形象的比喻。记得不要忘记开花哦!

  心理学家们说:首先有欲望,然后才有禁忌。但事情还有另一面:首先有禁忌,然后才有触犯禁忌的欲望。犯禁也是人的一种无意识的本能,在儿童身上即可找出大量例证。

  许多无关紧要的禁忌,反倒刺激或诱惑了人们触犯禁忌的欲望。这一现象真该引起父母、广大教育工作者,各类管理者的反思啊!

  每个人的个性是一段早已写就的文字,事件则给它打上了重点符号。

  人的个性是天性与后天环境熏陶的结果,人生中一个又一个事件一方面作为人的个性的展示*台,淋漓尽致地再现了人的个性特征,同时又断面强化着人的个性品质。

  久住城市,偶尔来到僻静的山谷湖畔,面对连绵起伏的山和浩淼无际的水,会感到一种解脱和自由。然而我想,倘若在此定居,与世隔绝,心境也许就会变化。尽管看到的还是同样的山水景物,所感到的却不是自由,而是限制了。

  并非是人此一时彼一时地不靠谱,不同状况下自然会产生不同的心境,因为人终究是社会化的动物,需要的只是适度的自由和解脱罢。

  痛苦和欢乐是生命力的自我享受。最可悲的是生命力的乏弱,既无欢乐,也无痛苦。

  人的一生中快乐与痛苦往往如影随形,假如我们能够把痛苦和欢乐当作是生命力的自我享受,那人生的每一天都是幸福无比的!

  生命*静地流逝,没有声响,没有浪花,甚至连波纹也看不见,无声无息。我多么厌恶这*坦的河床,它吸收了任何感觉。突然,遇到了阻碍,礁岩崛起,狂风大作,抛起万丈浪。我活着吗是的,这时候我才觉得我活着。

  静如止水的日子里,人往往会倍感无聊,波澜壮阔却又不是谁都能承受的。人到底要怎么样的生活呢?!

  相对于自然,地理不过是细节。相对于生命,历史不过是细节。

  直接面对自然和生命,人世间的一切都不过是细枝末节罢了!

  爱的价值在于它自身,而不在于它的结果。结果可能不幸,可能幸福,但永远不会最不幸和最幸福。在爱的过程中间,才会有"最"的体验和想象

  别太在意结果,真诚地爱过,深切地痛过,此生足矣!

  我不知道什么叫爱情。我只知道,如果那张脸庞没有使你感觉到一种甜蜜的惆怅,一种依恋的哀愁,那你肯定还没有爱。

  我不知道什么是爱情,但我明白我爱或者是不爱。

  人们常说,爱情使人丧失自我。但还有相反的情形:爱情使人发现自我。在爱人面前,谁不是突然惊喜地发现,他自己原人与永恒读书笔记 来还有这么多*时疏忽的好东西他渴望把自己最好的东西献给爱人,于是他寻找,他果然找到了。呈献的愿望导致了发现。没有呈献的愿望,也许一辈子发现不了。

  与其说有理解才有爱,毋宁说有爱才有理解。爱一个人,一本书,一件艺术品,就会反复玩味这个人的一言一行,这本书的一字一句,这件作品的细枝末节,自以为揣摩出了某种深长意味,于是,"理解"了。

  理解未必产生爱,但是爱了就会有也渴望有更多的理解。

  一切终将黯淡,唯有被爱的目光镀过金的日子在岁月的深谷里永远闪着光芒。

  那永远闪烁的是爱的光芒,人是向光性的动物吧,一生为爱而奔波劳碌,即使如飞蛾扑火一样也在所不惜。

  爱情与事业,人生的两大追求,其实质为一,均是自我确认的方式。爱情是通过某一异性的承认来确认自身的价值,事业是通过社会的承认来确认自身的价值。

  自我价值的确认是否也是一种本能的需求呢?

  让我们承认,无论短暂的邂逅,还是长久的纠缠,无论相识恨晚的无奈,还是终成眷属的有情,无论倾注了巨大激情的冲突,还是伴随着细小争吵的和谐,这一切都是爱情。每个活生生的人的爱情经历不是一座静止的纪念碑,而是一道流动的江河。当我们回顾往事时,我们自己不必否认、更不该要求对方否认其中任何一段流程、一条支流或一朵浪花。

《人与永恒》读后感6

  浅白的语言,深刻的思考

  在万事万物中,人是最大的谜。在人类心目中,永恒是最大的谜。

  我想,这本书本身就是一个充满玄机的谜语。作者认为人、永恒皆为谜,那么书名《人与永恒》为谜面,这本书的内容就是谜底。也许你不理解这个谜的意思,感到过于深奥,作者浅白的语言会带你领悟。

  《人与永恒》是周国*的一本随感集,全书分26个话题,如:人、自然和生命、死、时间和永恒……书中介绍他的语言真实质朴,没有严肃的长篇大论,没有刻意的修饰、雕琢,却字字珠玑、直入人心。

  看后,确实如此,本书没有哲学书贯有的深奥、严肃等特征,也不会带给你大彻大悟的心境,更没有大谈哲理,倒恰如一泉小溪,有几分清新的意味,很纯净,能真正流进你的心田,看后让你若有所思,又有一种莫名的释然。

  下面就作者的几段随感,谈谈我的理解和感悟吧。

  “人所具有的我都具有——包括弱点。我爱躺在夜晚的草地上仰望星宿,但我自己不愿做星宿。”这是作者的想法。或许理论上,我们都该倾向于做星宿。但我觉得,我们是人,人分善恶、美丑,人有优点也有缺点,既然人有不同的两面性,那这也决定了人有两种不同的选择。不做星宿不代表我们没有追求和理想,只能代表我们的追求不同。星宿是一种理想,仰望星宿也是一种追求。仰望星宿是一种对美好的向往,仰望它,但不一定要成为它,这未尝不是件好事,人人都向往成为星宿,但我们也没有理由否定后者。

  “人是一种讲究实际的植物,他忙着给自己浇水、施肥,结果实,但常常忘记了开花。”这大概就是现在大多数人的真实写照了。我们急于发展自己,使自己快速成长。这种急切的心情,恰如今天刚破土的新芽,就巴望着明天成为参天的古木,看来极为荒诞。

  有人认为开花不重要,它只是为了供人欣赏而已,毫无实用价值,不如果实来的实际,就干脆省去了开花这一过程,直接捧回了果实。在自然界中,植物的生长过程是不可违背自然规律的,跳过任何一个,果实都不完整,也失去了它的价值,任何事物亦如此。

  因此,在生活中,我们应一步一个脚印,学会去等待花开,学会不急不躁地等待自己生命中的果实。

  本书的最后提到了永恒这个话题。对于永恒,我们一般理解为两种意思。第一种似乎肤浅了点,就是秦始皇的“长生不老”美梦。想要这种永恒的人,必定终身抱憾。现在这种科学当道的时代,大家都意识到这不可能,这种想法的人少之又少。而第二种,是精神上的永恒。像古代的屈原,近代的林则徐,以及现代的LeiF。等等,他们的价值从遥远的岁月,传承至今。这种永恒,不惧时光磨洗,历史这个筛子是拦不住的。我想,他们至少会伴着*人的文明,走到时间尽头。

  周国*说:“思得永恒和不思永恒的人都是幸福的。不幸的是那些思而不得的人。”

  人和永恒,看似深奥,其实也很简单,对于今天的我们而言,简单真实即永恒。同样,生活简单就迷人,人心简单就幸福。

  合上这本书,它依然是个谜,但已不再拥有高深莫测的外衣。

《人与永恒》读后感7

  我崇拜周国*有一个很大的因素,在他的文章中,我总能发现他的许多观点都是自己想说,而又不能准确地表达出来的想法。

  特摘录周国*在《人与永恒》的几个片段:

  一切外在的欠缺或损失,包括名誉、地位、财产等等,只要不影响基本生存,实质上都不应该带来痛苦,如果带来痛苦,只是因为你在乎,越在乎越痛苦。只要不在乎,就一根毫毛也伤不了。

  年轻人没有什么可回忆,于是就展望。老年人没有什么可展望,于是就回忆。

  在这个世界上,一个人重感情就难免会软弱,求完美就难免有遗憾。也许,宽容自己这一点软弱,我们就能坚持;接受人生这一点遗憾,我们就能*静。

  一个精神上自足的人是不会羡慕别人的好运气,尤其不羡慕低能儿的好运气。

  健谈者往往耐不得寂寞,因为他需要听众。寡言者也需要听众,但这听众多半是他自己,所以他比较安于独处。

  知道痛苦的价值的人,不会轻易向别人泄露和自己的痛苦,哪怕是最亲近的人。

  我天性不宜交际。在多数场合,我不是觉得对方乏味,就是害怕对方觉得我乏味,可是我既不愿忍受对方的乏味,也不愿费劲使自己显得有趣,那都太累了。我独处时最轻松,因为我不觉得自己乏味,即使乏味,也是自己承受,不累及他人,无需感到不安。

  一颗优秀的灵魂,即使永远孤独,永远无人理解,也仍然能从自身的充实中得到一种满足,它在一定意义上是自足的。

  和太强的人在一起,我会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和太弱的人在一起,我会只感觉到自己的存在。只有和强弱相当的人在一起,我才同时感觉到两个人的存在,在两点之间展开了无限的可能性。

《人与永恒》读后感8

  我崇拜周国*有一个很大的因素,在他的文章中,我总能发现他的许多观点都是自己想说,而又不能准确地表达出来的想法。一直渴望恬淡而*静的生活,不需要欢笑,同样也不会有痛苦;一直害怕遇到障碍,害怕礁岩崛起,狂风大作的海面将我淹没。读了《人与永恒》才突然明白,人生最可悲的,便是生命力的乏弱!

  周国*先生通过文字,阐述了自己对自然与生命的理解、看法以及两者的相互关系。虽然只是短小的几段文字,却足以震撼我的心灵,使我不禁对以前的自己产生思考。

  我之所以渴望*淡,是怕自己受不住大喜大悲,是怕不再*淡的日子将会承受更多的坎坷磨难。所以,我屈服于*淡,我跪倒在了阻碍面前。是的,我讨厌失败,我害怕阻碍,于是我甘愿让生活化为一汪*静的湖水。但我并没有注意到“生命”这个美丽的词所潜藏的美被就此掩盖了。我们活着,不就是为了时时刻刻体验生活,哪怕辛酸,哪怕刺痛,都是一种丰富的生命之美。欢乐和痛苦才是我们应具备的表情。然而,这样的时候很少,大多数时候,我们倒像是无生命的机械一样活着,没有表情,被一个个巨大的四四方方的盒子笼罩着。我们总生活在眼前,忘记了永恒和无限,忘掉了生命的悲壮和美丽。

  对人的思考。“人是唯一能追问自身存在之意义的动物。”这大概也是人类与禽兽的区别之一吧,因为人是有着复杂而强大的内心世界的。“也许,意义永远是不确定的。寻求生命的意义,所贵者不在意义本身,而在寻求,意义就是寓于寻求的过程之中。”不管何种人追求着何种目标,其最大的`意义仍是在过程中。“我爱躺在夜晚的草地上仰望星宿,但我自己不愿做星宿。”大概没有多少个人是不羡慕那些成功的光环的吧,而大多数人只是停留在了欣赏阶段,然后忘了自己可以走近,又或者,根本不愿意花力气走近,所以只能一直在仰望,始终不会被仰望。

  淡看爱情。没有人能给爱情下一个确切的定义,因为爱情就是一个个发生的事实,谁能把这些事实一一罗列?爱情是美好的,但不存在永恒这样的泡沫,因为永恒的东西只有时间。但是,那些关于永恒的誓言还是可以说的,因为情到深时人就需要表达出来。即使一切终将暗淡,但那些被爱的目光渡过金的日子在岁月的深谷里会闪着耀眼的光芒。

  享受孤独。“孤独和喧嚣都难以忍受。如果一定要忍受,我宁可选择孤独。”

  人生只是一个过程,终归是要逝去的,无论是哪种活法。孤独不可怕,可怕的是对孤独的害怕,它会一步步蚕食人的心,最后把孤独变成一股常人无法承受的重量,直至人崩溃。然而,一旦人学会了承受孤独,并从孤独中找到自处的方式,孤独便会成为自己的优势,可以帮助自己看清自己以及自己以外的很多很多。只要够勇敢,就会发现,孤独,其实有时候是一种心灵的休憩与复原。

  超脱人生。不为无益之事,何以遣有涯之生。人生之得失,于浩瀚的宇宙,实在是不算是什么。也许有人会反驳,自身的得失对宇宙也许连沧海一粟都算不上,但是当我只关注自己的时候,那便是大事。或许吧,个人得失对于个人来说的确算是大事,但是我只是提倡那一种生活态度,得得失失,都是难免的,但是何必拘泥于那些已成事实的事实,不如退后一步抬头看看也许还是湛蓝的天。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幽默和自嘲。我不是伟人,没能力为人类为社会为这个世界做任何大贡献,但是我从来不会否认自己的生存价值。我让自己变得幽默,努力娱乐旁人,更娱乐自己。幽默是对生活的一种哲学式态度,可以让自己的心尽可能地保持活力。我也喜欢自嘲,会自嘲的人,才能使自己居于自己之上,从而也居于自己的敌手之上,占据了一个优势的地位,才不会让自己陷入太多的尴尬之中。自嘲还可以使敌手的一切可能的嘲笑丧失了杀伤力,就像一个盾牌,挡住自己与迎面而来的伤害,所以,何乐而不自嘲?

  “生命”这个词,也许已经有无数的人追寻过他。但他却永远笼罩在一张神秘的面纱下。每个人对生命的认识便为他绘制出了一张张各具特色脸谱。此刻展现在我眼前的一张脸正在告诉你:“痛苦和欢乐是生命力的自我享受。最可悲的是生命力乏弱,既无欢乐,也无痛苦。当我感觉到自己的肢体和血管里布满了新鲜的、活跃的生命之时,我的确认为,此刻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

《人与永恒》读后感9

  一直都很喜欢周国*的文章,觉得他的文章里流露着浓浓的人文主义和对人生对生活的感悟与哲理。而《人与永恒》就体现而来周国*先生对人和自然生态的关系来着手,用了关怀的角度看问题。提醒着人们要爱护珍惜自然。

  《人与永恒》一*录了作者思想的原生态,而这样的原生态正存在于每一个感受着思考的人的头脑里。当人们为了生活忙碌,忘记了思考,作者却将他经过深思熟虑的生活感悟呈现出来,他用散文的笔调写他的哲学思考:人、自然和生命、爱、孤独、人生、美、超脱、幸福和痛苦、幽默、女人和男人、天才、婚姻、死、时间和永恒等26个话题。

  周国*先生的《人与永恒》,是他随手写下的内心的点滴感思,令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文字奇妙的排列组合竟渗透出如此的人生真谛。下面我将我在这本书中读到的最喜欢句子摘录出来跟大家分享,也跟大家谈谈我对这些句子的感想。周国*先生是个爱思考的人,我也希望自己可以像他一样从*常的生活中去感悟生活,感悟生命。“幽默是一种轻松的深刻。面对严肃的肤浅,深刻露出了玩世不恭的微笑。幽默是智慧的表情,它教不会,学不了。有一本杂志声称它能教人幽默,从而轻松地生活。我不曾见过比这更缺乏幽默感的事情。幽默是对生活的一种哲学式态度,它要求与生活保持一个距离,暂时以局外人的眼光来发现和揶揄生活中的缺陷。毋宁说,人这时成了一个神,他通过对人生缺陷的戏侮而暂时摆脱了这缺陷。那种毫无幽默感的人,常常把隐蔽的讽刺听作夸奖,又把善意的玩笑听作辱骂。”我们喜欢和幽默的人相处是因为能从他们身上得到欢笑。那些幽默的人似乎天生具有一种能力能给人带去欢乐,我们在羡慕那些幽默的人的同时却忘了原来不苟言笑的我们也有这种能力。正如周国*先生说的那样幽默是一种对生活的态度,只要我们对生活持一种乐观的态度,我们会惊奇的发现生活回馈给我们的不仅仅是幽默而已。

  “闲适和散漫都是从俗务中抽身出来的状态,心境却迥异。闲适者回到了自我,在自己的天地里流连徜徉,悠然自得,内心是宁静而澄澈的。散漫者找不到自我,只好依然在外物的世界里东抓西摸,无所适从,内心是烦乱而浑浊的。”在大都市的繁华中生活久了,感觉自己曾经澄澈的心都变得浑浊了,偶尔回归一下大自然,给自己的心放个假,到个恬静的地方清洗一下内心的浊气也不错,或者就只是静静地一个人坐在房间里放空一下头脑,什么也不想,试着去感受一下那忘我的怡然!

  “一切外在的欠缺或损失,包括名誉、地位、财产等等,只要不影响基本生存,实质上都不应该带来痛苦。如果痛苦,只是因为你在乎,愈在乎就愈痛苦。只要不在乎,就一根毫毛也伤不了。”态度决定一切,我们应该正确看待这些身外之物。人能活着的时间就那么几十年,能享受的身外之物也就这么多,可是享受不等于幸福,我们在苦苦追寻这些身外之物的时候为什么不回过头来看看我们身边的幸福呢?为什么不驻足观赏一下路两旁的美景呢?

  “聪明人嘲笑幸福是一个梦,傻瓜到梦中去找幸福,两种人都不承认现实中存在幸福。看来,一个人要获得实在的幸福,就必须不太聪明,也不太傻。人们把这种介于聪明与傻之间的状态叫做生活的智慧。”幸福只是一种主观感受,“信则有不信则无”相信有幸福的人他会用心去感受生活,去热爱生活,去从生活中找幸福;不相信幸福的人他只会抱怨生活,排斥生活,在生活颓废自己。

  我没有周国*先生那样的智慧,但我还是会学着去感悟生活,思考人生。这就是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收获。

《人与永恒》读后感10

  大学里曾流传一句话:“男生不可不读王小波,女生不可不读周国*。”周国*是*著名的学者和作家,其作品深受广大读者喜爱。

  《人与永恒》是周国*的代表作之一,以随笔短语的形式阐述了他毕生对人生问题的关注和思考,包括人、自然和生命、爱、孤独、人生、美、超脱、幸福和痛苦、幽默、女人和男人、天才、婚姻、死、时间和永恒等26个话题,内容精辟而深刻,让我们从中收获了智慧和超然。

  第一次看到周国*这本《人与永恒》完全出自偶然,在图书馆里来回转,一直找不到很感兴趣的书,然后就这样发现了它。这样一本随笔,一句或者一段话都足以给人无尽感触。

  人说随感录的可贵在于真实,在于字字珠玑而又凝炼传神,就这个意义而言,周国*的随感处处呈现出单纯而练达、质朴而传神的精巧之美。这本书中没有很难懂的术语,相反却是用很易懂的语言来写,让我们可以简单的阅读,留下无尽的思考。

  我记得书中有很多话题,但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有关于爱。

  “给爱情划界时,不妨宽容一些,以便为人生种种美好的遭遇保留怀念的权利。”这句话正出自《人与永恒》。我想,我们每个人对爱情的要求都很苛刻,起码我是,我要的爱情不要丝毫懈怠,我要全心全意,只是这样的爱情似乎真的不能长久,还会以彼此的恨来结束。看到这句话时,我想了很多,也许爱情真的需要宽容。

  “不要以成败论人生,也不要以成败爱情。”在爱情的世界里,没有谁对谁错,就算最后两个人各奔东西,就此分离,也不是爱情的失败。拥有过,存在过,那就是最美好的,就算只剩回忆,也一样值得珍惜。

  “一切终将暗淡,未有被爱的目光镀过金的日子在岁月的深谷里永远闪着光芒。”有爱情存在的日子,永远都会闪烁,那是一段有价值的回忆,因为爱,所以美丽。

  “爱一个人,就是心疼一个人……凡正常人,都兼有疼人和被人疼两种需要。在这茫茫宇宙间,有谁不是想要人疼的孤儿……”我特别喜欢这段话,每个人都有自己软弱的一面,没有谁能永远坚强,我们都需要被人疼,需要那种被人关心与呵护的感觉,我们不过是*凡人……

  除却爱情,书中还有很多给人以思考的话语,在人生的旅途上,细细品读这本书中的每一句话,你会收获更多。

《人与永恒》读后感11

  非常喜欢《人与永恒》中作者周国*给自己定的一个原则“每天夜晚,每个周末,每年年底,只属于我自己。在这些时间里,我不做任何履约交差的事情,而只读我自己想读的书,只写我自己想写的东西。如果不想读不想写,我就什么也不做,宁肯闲着,也决不应付差事。差事是应付不完的,唯一的办法是人为地加以限制,确保自己的自由时间。”

  也许有人会说这还不容易吗?其实要做到这一点,也许一天一周一个月不难,但长时间坚持绝非易事。一个人倘若没有顽强的毅力,没有持久的恒心,没有相当的定力,是不可能确保自己自由的时间的。

  闲云这一年多坚持写博,也在努力做到不做自己不愿做的事情,确保自己的自由时间,还一个本色的自己,尝到了如此度过每一天的快乐与充实,幸福与满足。

  有两种人不老

  人,都是凡胎肉身,怎么会不老呢?起初,闲云想这应该是指思想不老吧?

  读了《人与永恒》,闲云知道了“哲学家生活在永恒中,诗人生活在瞬时中。他们都不会老。”

  想来作者所言极是——“永恒”和“瞬时”这两者是时间的两极,生活在两级的状态怎么老呢?

  幽默与智慧

  闲云一直欣赏能把玩笑开得恰到好处的人,幽默是一个人智慧的外在表现。遗憾的是“*人是一个老是开会而很少开玩笑的民族。”所以,我们生活其中的社会,似乎多了一些严肃与凝重,少了一些活泼与轻松。这大概就是缺乏幽默感的表现。

  “智慧的人往往会情不自禁地欣赏敌手的聪明的议论,即使听到骂自己的俏皮话也会宽怀一笑。”《人与永恒》如是说。

  闲云以为智慧应该是美丽的。智者会有更优雅的风度,更宽广的胸怀,更得体的举止,因而才会将“幽默”拿捏得恰到好处,彰显“智慧”的夺目光彩。

  精神洁癖的人

  读《人与永恒》之前,闲云只听说过有洁癖之人,还从未听说过有精神洁癖的人。

  时至今日,才知晓“有精神洁癖的人在污蔑面前最缺乏自卫能力,*时他不屑于防人,因为他觉得放人之心也玷污了自己精神上的清白。一旦污水泼来,他又不屑于洗刷,他的洁癖使他不肯触碰污水,哪怕这污水此刻就在他自己身上,于是他只好怀着厌恶之心忍受。”

  看来,人,最好不要走极端。你可以讲卫生,但不要达到“洁癖”的程度;你可以精神洁净,但不要达到“精神洁癖”程度。一旦与“洁癖”相关联,就成了病态之人。

  成语恰到好处:恰:恰好。指说话做事恰好到了最合适的地步。如:清·况周颐《惠风词话》卷一:“恰到好处,恰够消息。毋不及,毋太过。”又如:只是*心静气的说,紧要关头却不放松一步;真所谓恰到好处。——朱自清《经典常谈·春秋三传第六》

  成语*心静气:*心静气[píng xīn jìng qì],意指形容心情*和,态度冷静。语本《韩诗外传·卷二》。[源]《韩诗外传·卷二》子贱治单父,弹鸣琴,身不下堂而单父治。巫马期以星出,以星入,日夜不处,以身亲之而单父亦治。巫马期问於子贱,子贱曰:“我任人,子任力。任人者佚,任力者劳。”人谓子贱则君子矣,佚四肢,全耳目,*心气,而百官理,任其数而已。巫马期则不然乎!然事惟劳力,教诏虽治,犹未至也。《诗》曰:“子有衣裳,弗曳弗娄;子有车马,弗驰弗驱。”[典故]“*心静气”原作“*心气”。心,指心情。气,可指脾气,也可借指态度。心情能保持*和,脾气自然就会控制得当,态度也会冷静。据《韩诗外传·卷二》载,孔子的高徒宓子贱接受鲁国国君的任命,到单父这个地方担任县令。在任期间,他很少外出,而且常常悠闲地弹琴自娱,但是却把单父治理得很好。前任县令巫马期见了十分讶异,因为他在任时,为了治理政事,可说每天都是早出晚归,日以继夜的工作。巫马期向宓子贱请教,子贱回答说:“那是因为我能任用人才,你却是完全靠自己的力量。广任人才,许多人一起分担工作,自然轻松悠闲得多;凭一己之力,工作全集中在一人身上,当然就会很辛苦啊!”後人评论宓子贱的作法,说他是让自己的身体闲散,但是注意力与心思却很集中,以*和冷静的心情和脾气来处理政务,其下百官自然能随之条理分明地治事。所以,做事时一昧地埋头苦干,事必躬亲,不如先做好全盘规画,集合大家的力量一起完成,也就是像宓子贱“佚四肢,全耳目,*心气”,如此才是使事情更有效率的方法。後来“*心静气”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用来形容心情*和,态度冷静。

《人与永恒》读后感12

  人是唯一能追问自身存在意义的动物,这是人的伟大之处,也是人的悲壮之处。因为意义没有确定的标准,寻求生命的意义,可贵的不在意义本身,而在于寻求!生与死,爱与孤独,自然与生命,真实,美,等等,是人们对永恒的探索。《人与永恒》,用奇妙的文字排列组合竟渗透出如此的人生真谛。

  定理一:幸福是一种一开始人人都自以为能够得到,最后没有一个人敢说自己已经拥有的东西。

  定理二:人是注定要忍受不可忍受的痛苦的。

  定理三:世上没有不可忍受的痛苦。

  对我而言,生与死的两头都很遥远,无法感受生命开始的神圣,也无法感受死亡宣判的恐惧。我只是在行走,一路寻找一路走,终点无非就是一个终结,但我还是在寻找,寻找生活中属于我的幸福,当让有时也会迷路,敲了敲痛苦家的门。高三的我会因为作业写到很晚而发出一种无名怒火,仇视时间的催促和高考的审查。我会因为一次考试的成绩不好而担心一周。我会因为一大早起来带着瞌睡,顶着寒冷上学而抱怨。

  可是,这些痛苦并非不可忍受的,何不在忍受过后笑一笑呢?仔细观察,幸福可谓无处不在。顶着寒冷回家后桌上热水带来的温暖,和同学们一起为班级的付出,家人团聚后坐在一起聊天的快乐,身边每个人的笑容,给我的不都是一种幸福吗?对幸福我不再渴求太多,因为我已拥有很多;对痛苦我不再厌恶太多,幸福会填补这片空白…

  “聪明人嘲笑幸福是一个梦,傻瓜到梦中去找幸福,两种人都不承认现实中存在幸福。看来,一个人要获得实在的幸福,就必须不太聪明,也不太傻。人们把这种介于聪明与傻之间的状态叫做生活的智慧。”

  幸福会藏在未来引领我们去寻找他,但当我们匆匆走过后,去发现幸福只能在记忆中找到。难道幸福这么难得到吗?还是我们普遍善于舍弃呢?珍惜身边的幸福,那是我们拥有的最大财富。幸福与痛苦交替的生活,是我们旅途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无论我的前方或易或难,我会努力去感受——幸福与痛苦存在的那种充实!

  最近看了周国*的《人与永恒》,感触良多,我很欣赏他的作风,这是一个人独特的风格。这本书全是用散文随笔的形式写出来的,其中的道理更是让我受益匪浅。

  托尔斯泰的伟大在于他那种异乎寻常的质朴和真实。他的《世间最美的坟墓》所表现出来的朴素正是我所向往的,我喜欢这种朴素的感觉。我不喜欢太多的争吵,我喜欢*静的生活,与其浪费时间争吵,倒还不如在争吵的时候腾出时间来寻求真理。

《人与永恒》读后感13

  这只是我自己的看法,自己的感受,尚不成熟,也不知在往后岁月里是否会有翻天覆地的变化,所以现在我也不愿别人来指指点点的,也不接受批判。

  因为自己生病,还有懒惰慢慢悠悠的才读完了周先生的《人与永恒》,生病是真,也是为自己的懒惰找个心安理得的借口,来让自己好不那么备受内心的煎熬。

  孤独、艺术、哲学、诗、真诚。你看,现在回想又到是不知道自己到底看了什么,读书,有时也会觉得自己可笑,看的时候,总在被书中的观点,说法震撼也好,不同意也好,等合上书本,还是不知道自己读了些什么,想安慰自己说虽然现在不记得,但是它已经融在我的观点了,等需要用的时候,它就会出现的,什么时候要用,考虑问题还是向别人卖弄自己的时候呢?我也不太清楚了,事实上,连那时候自己能否想起那些所谓融进自己观点里的别人的观点都不太清楚。我实在是看不上那些时时刻刻卖弄自己的人,但我也很难保证自己不是这样的人,尤其是最近发现,自己所瞧不上别人身上的点,也是自己所或多或少的问题,只是自己从未发现而已,越是这样,越看不上那些人,越看不上那些人,也就越发现自己的问题,或许一直以来讨厌的是那些自己在无意识的时候扮演的“角色”,总归还是觉得有些可笑。

  “老是听别人发表同样的见解和感叹,我会感到乏味。不过我知道,在别人眼里我也许更乏味,他们从我这里甚至连见解和感叹也听不到,我不愿重复,又拿不出新的,于是只把沉默给他们。与人共享沉默未免太古怪,所以,我躲了起来……”何尝不是呢?只能听到别人同样的“见解”,感到无聊至极,陈芝麻烂谷子拿出来再嚼,实在是让我听的难受。不想对着这样的观点拍手叫好,告诉对方你真有想法。我知道自己在别人眼里或许也是这样,只是他们很友善,没有如我这般苛刻的对待我,我开始逃离,现在不愿再随意与人谈论这些话题,总是会觉得对方太年轻气盛,就如“谈愁的都是不识愁滋味的少年郎,而饱经人生沧桑的贝多芬却唱起了欢乐颂”,刚二十出头的年纪,也不敢说自己不是那少年郎,所以就更不敢随意的发表自己的“正解”,好在,我还是一个幸运的人,身边总归是有一两个愿意听我讲,我也愿意好好听他们观点的人。一想到这里,总觉得自己是何其幸运啊。

  “真正有独特个性的人并不竭力显示自己的独特,他不怕自己显得与旁人一样。那些时时处处想显示自己与众不同的人,往往是一些虚荣心十足的*庸之辈。”周先生的文笔好生犀利,处处打到人性的弱点,着实给年轻人好好的讲了一堂课。只是,这远远不够,人们受到讽刺,会注意到自己的行为,却不知道该如何改变,心态(智)的改变从不在一朝一夕,难免为了改变而改变,最终落入到“角色”切换的闹剧中。周先生这话,应是我好好挂在床头来警示自己的,若有朝一日能走出虚荣心十足的*庸之辈的困境,这便是少了许多烦恼吧,我也希望这一日能早些到来。

  在看到先生关于艺术家的描述部分,实在是很难不想起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思特里克兰德多么令人印象深刻的一个角色啊,还记得前些个月和朋友谈起,他说很少有人可以理解思特里克兰德,然而我看到的包括我问到其他人,人人都对这个主角赞不绝口,给出的理由也千篇一律,我很好奇,人们对他的赞扬在那千篇一律的背后,有多少是跟随潮流,好吧,我承认这个问题根本不重要,只是在想安慰自己而已。通过作者的描述可以深刻的感受到他的艺术水*高超,但是艺术与生活、与责任是不相容的吗?只有置身地狱才能觉得自己是以旁观者来审视这一切,才追求到全面的美?凭借一个人的才,便可以忽视一个人的德,因为书中的主角光环,便成了自由的化身,理想的热爱,成了人人敬仰的追求,放在真实的生活中这样的行为还有多少人会吹捧,我真想听听那些人在那是的发言会是什么样,我实在是很难觉得这不可笑。虽然极度讨厌他们听完我的说法之后一副居高临下“你不懂”的样子,但我能理解他们千遍一律的解释,只是我们站在了不同的角度,他们的角度或说法,在网上冲浪一下就一目了然,我承认我是带有偏见的。艺术来源于生活,它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人们要摆脱从来都是自己那颗迟钝的心和不够聪明的大脑,要摆脱环境的限制,你需要更好的方法。或许我并不是那个被极被需要的自由的灵魂。我欣赏艺术家,也欣赏他们的作品,但我绝不会和他们有太多的交集。

  “真诚如果不讲对象和分寸,就会沦为可笑。真诚受到玩弄,其狼狈不亚于虚伪受到揭露。”圆滑世故总在被人们所嘲讽,人们嘲讽的对象终究还是他们自己。多有趣呀,也是前段时间发生的故事,现实的事情却在书本中再现,是我在和一个朋友分享自己的人际交往小技巧,现在却觉得自己所作的很没有必要,本来自己知道即可,还多此一举的分享给别人。但也是证明了自己的做法是对的,很多场合不是不讲真诚,只是展现了另一个真实的自己的角色吧,毕竟人是多面的,在合适的时候展现出来合适的角色即可,但长久相处的关系却很难如此,有太多面是自己无意识展现的,久而久之也就展现了所有面,但也不要忘记最亲近的人最光彩的那面,因为那是最容易被生活的茶米油盐所掩盖的。

  “文人最难戒的毛病是卖弄。说句公道话,文字本身就诱惑他们这样做。他们惯于用文字表达自己,而文字总是要给人看的,这就很容易使他们的表达变成一种表演,使他们的独白变成一种演讲。他们走近文字如同走近一扇面向公众的窗口,不由自主地要摆好姿势。有时候他们拉上窗帘,但故意让屋里的灯亮着,以便把他们的孤独、忧伤、痛苦等等适当地投在窗帘上,形成一幅优美的剪影。即使他们力戒卖弄,决心真实,也不能担保这诉诸文字的真实不是又一种卖弄。”文人的卖弄也难全怪文人,毕竟写在作文纸上,或呈现在那一亩三分电子屏上,一篇慵懒的散文有多少普通人能看两眼就知道作家水*的,总归华丽的文字更吸引人的眼球,更讽刺的事情,好的文章从来不是华丽的辞藻堆砌出来的,但是人们总会被华丽的辞藻夺去了目光,从而来判定作者的文学功底。就像短视频/自媒体时代,视频市场从几十分钟到几分钟再到几秒,人们越来越不愿意付出更多的时间成本,因为这样高强度的刺激足够满足自己空虚,一眼即可选出高下。时代在进步,但在某些方面我们更喜欢上个世纪,却也知道自己根本无法在上个世纪生存,于是想追求一个自己构想的各个时代的长处相结合而成的完美时代。

《人与永恒》读后感14

  死亡向来是中华文化所避讳的话题。季路曾问孔子关于死的问题,孔子说:“未知生,焉知死?”他不信鬼神,专注于人世间的事物,不把注意力放在死后,其本质是对死亡的回避。周国*说:“西方的哲人大约会倒过来说:‘未知死,焉知生?’。”一语道破中西哲学分野所在。

  哲人与诗人不同。诗人往往直抒死之悲哀,发出“浮生若梦,为欢几何”的感慨。哲人不满足于此,较之悲叹,他们更希望通过理性剖析死的本质。对于他们来说,要排除死亡的困扰,不能靠抒情,而要靠智慧。所以,凡是对死亡问题进行思考的哲学家,无一不试图规划出面对死亡正确及理智的态度。当这种态度被构建得基本完善,也就成了一种思想。

  例如功利主义。它主张追求“比较大幸福”——既然死无法避免,就不必去考虑,重要的是好好活着,实现人生的价值。这是比较明智的态度。伊壁鸠鲁说:“死于我们无关。”“我们活着时,死尚未来临;死来临时,我们已经不在,因而死与生者和死者都无关。”他提出,我们应当从对死亡的恐惧中*出来,“既不厌恶生存,也不畏惧死亡”,享受人生的快乐。*儒家学派尽人事、听天命的主张亦属此类。总而言之,重生轻死,乐生安死。这样理智的现实的态度为多数哲学家所倡导,也易于为一般人所接受。

  上帝是公*的,他在人出生之时赋予他一切,比较后又差遣死亡将其全盘夺走。任何人免不了一死——这常使人有一种近乎残酷的安慰。假如情形倒过来:人皆不死,独我亡,那他一定会觉得很不公*,痛苦会因嫉妒和委屈增加数倍。除了英雄主义的自愿牺牲,共同受难比单独受难更难以忍受。人的灵魂被*分成两半,一方面,他渴望永生;另一方面,他又迫于终有一死的肉体无法实现自己的愿望。不少的君王都曾寻求过“长生不老药”,想以此达到永生。

  那永生是否值得向往?事实上,这个问题并未被比较早沉思死亡问题的哲学家漏过。卢克莱修说:“我们永远生存和活动在同样事物之间,即使我们再活下去,也不能铸造出新的快乐。”世界上所有事物都是循环往复的,一个人在此时或几千年后看到的同样事物,对他来说没什么两样。天下将不会有新东西,永生不值得向往,且是荒谬的。

  死亡像太阳般不可直视。然而,即使扭头不去看它,我们仍然知道它存在着,感觉到它正步步逼近,将它的可怕阴影投在我们生活的每一寸。死亡迫人思考,因为它是世上比较确凿无疑的事实,它不可避免。但当死亡来临时,我们又会觉得不可思议——人人都会被投下这万劫不复的深渊,这怎能让人无动于衷呢?人生的终点是死,而死又意味着生前意志的虚无,那人生岂非是虚无?是,也不是。对于历史,个人的意义接近于无;但对于个人,历史的意义也接近于无。在历史面前,个人何其渺小;在个人面前,自我却是一切。

  如果能像功利主义那样不去想死亡,或是把它当成一件司空见惯的小事,倒不失为一种准幸福境界。遗憾的是,这一点除了愚者及历尽沧桑的智者,很难做到。一个人如果曾因想到死亡而感到真正的绝望,他的灵魂深处从此会留下几乎不愈的创伤。

  我们对于自己活着这件事太习惯了,对于死却很陌生。想想看,我们从出生到现在一直活着,从未死过!人们常把死亡比作是无梦的长睡,以此安慰自己。可两者区别一目了然:酣睡的痛快在于醒来后感到精神饱满,长睡不醒,还有什么痛快可言?

  像死亡般的无感状态绝不能说是幸福。世上一切美好,都是以有感觉为前提。人之所以恋生,正是因为活着能感受到周围世界带给他的各种感受。人之所以厌恶死,也是因为死剥夺了他感受这一切的可能。死不是长睡,而是永远不在场。

  死亡是个体意识的毁灭。倘非自欺欺人,从中绝找不出正面的价值来。然而,思考死却有价值。它能让人以超脱的心态面对世事。

  向死而生,生才有意义。

《人与永恒》读后感15

  周国*先生的《人与永恒》,是他写下的内心的感思,书中道出了人生真谛。我读后的感想如下,特与大家分享!

  一、让我对身边的事物有了重新的认识。

  书中对幸福与痛苦的解说,使我不断的思考。在世界万物中,人是最大的谜,在人类心目中,永恒是最大的谜。周先生说“人是一种讲究实际的植物,他忙着给自己浇水、适肥、结果实、但常常忘记了开花。”我想开花是生命的过程。从生到死,有多远,只是呼吸之间,人的起点和终点都一样,人会遇见不同的路途风景,但人的心情大多是相似的:悲伤与快乐!与其悲伤生活还不如开心快乐过好每一天。

  二、对自我能力的重新认识。

  周先生语录:“人们往往把交往看作一种能力,却忽略了独处也是一种能力,并且在一定意义上是比交往更重要的能力。反过来说,不善交际固然是一种遗憾,不耐孤独也未尝不是一种很严重的缺陷”。此书让我心灵沉淀,免除浮躁。懂得去学会享受孤独。

  三、对以前的我产生思考。

  我活着,不单是为了体验生活,辛酸的,痛苦的,这都是一种丰富的生命。欢乐和痛苦是我们应具备的。我们生活在眼前,不能忘记了永恒和无限,不能忘掉了生命的悲壮和美丽。

  这本书,《人与永恒》,让我思考永恒,鞭策自己做个有深度的人,学会从容,试着坦然!


《人与土地》读后感3篇(扩展4)

——人与永恒读后感10篇

人与永恒读后感1

  提笔之前,我重温了一遍周国*先生的《人与永恒》。这是他早期的一本书,是他在研究尼采的同时,随手写下的内心的点滴感思。起文笔随性,文字朴实。细细品来,觉得意义深刻。文字奇妙的排列组合竟散发出如此芳香凛冽的人生真谛,正如“哲学家生活在永恒中,诗人生活在瞬时中,他们都不会老”。

  在世界万物中,人是最大的谜,在人类心目中,永恒是最大的谜。展现了人生意义探求的广阔领域,生与死,爱与孤独,自然与生命,真实,美,等等,无不是人与永恒相沟通的形式与体验。人是唯一能追问自身存在之意义的动物,这是人的伟大之处,也是人的悲壮之处。因为意义没有确定的标准,寻求生命的意义,可贵的不在意义本身,而在于寻求。

  从生到死,人的起点和终点都一样,人会遇见不同的路途风景,但人的情绪大多是相似的:快乐与悲伤,程度的不同只在于两者的界限区分不同,就这样形成两种人,乐观者与悲观者。对我们年轻人而言,生与死的两头都很遥远,无法感受生命开始的神圣,也无法感受死亡宣判的恐惧。我们只是在行走,一路寻找一路走,“生”在脚下延续,“意义”可能在心里,可能在脚印里,始终遍寻不见。但我始终相信,有自我感知,有精神品级,就足够。

  爱是人生最美的梦,爱情一直是不朽的传说。人类想要幸福,把“爱情”当作终极象征的幸福,但世间好多的爱都不幸福,要么是难成眷属的无奈,要么是终成眷属后的厌倦,就如庄子云,“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相濡以沫,却让人厌倦到老;相忘于江湖,却让人怀念到哭。爱不是一潭死水,而是一股涓涓细流,时间在走,一切在变。没有什么人什么事会静止不动地等在原地。拥有的时候要懂得珍惜,失去的时候要懂得忘记,再铭记于心的曾经也只是过去,过去在去。回忆始终是时光赠予的最好的礼物,带着这份礼物,可以微笑着往前走。

  爱与孤独一直是个矛盾,人怕孤独,这是大多数人的宿命。宿命的原因在于他们不理解孤独,孤独源于爱,无爱的人不会孤独,理解孤独的人学会珍惜自己,能领悟人生根本性孤独的人,便已经站到了一切人间欢爱的上方,不会做喜欢的奴隶,不会丢失自己。对人生深刻的感受大多是自我意识的产物,很难让别人懂你所懂,想你所想。所以,学会孤独,学会与自己交谈,听自己说话,就这样学会深刻。无聊者自厌,寂寞者自怜,孤独者自知。理解孤独的人,内心会冷暖自知,会眼神清亮,是一种智慧。

  这个社会,经济发展,旅游业发展,大自然遭受破坏。周国*说:“世间最甜美的享受始终是那些最古老的享受。对一个直接面对于大自然和生命的人而言,相对于自然,地理不过是细节;相对于生命,历史不过是细节。”的确,旅游业发展到哪里,就败坏了哪里的自然风景。我印象最深的是在周庄的一座小桥上,每个台阶都挤满了人,那场面壮观得让人忘了周庄应有的古韵。“自然”在慢慢丢失,就如人性中的“本真”一样,慢慢丢失。

  我合上这本书,思考人,永恒;思考爱,孤独;思考自然,生命。思想又变得混沌。有个哲学家说,从混沌到清醒,再复归到混沌,称之为彻悟。我才刚刚混沌,心灵的路很长很远,吾将上下而求索。

人与永恒读后感2

  《人与永恒》一*录了作者思想的原生态,而这样的原生态正存在于每一个感受着思考的人的头脑里。当人们为了生活忙碌,忘记了思考,作者却将他经过深思熟虑的生活感悟呈现出来,他用散文的笔调写他的哲学思考:人、自然和生命、爱、孤独、人生、美、超脱、幸福和痛苦、幽默、女人和男人、天才、婚姻、死、时间和永恒等26个话题。

  周国*先生的《人与永恒》,是他随手写下的内心的点滴感思,令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文字奇妙的排列组合竟渗透出如此的人生真谛。下面我将我在这本书中读到的最喜欢句子摘录出来跟大家分享,也跟大家谈谈我对这些句子的感想。周国*先生是个爱思考的人,我也希望自己可以像他一样从*常的生活中去感悟生活,感悟生命。

  “幽默是一种轻松的深刻。面对严肃的肤浅,深刻露出了玩世不恭的微笑。幽默是智慧的表情,它教不会,学不了。有一本杂志声称它能教人幽默,从而轻松地生活。我不曾见过比这更缺乏幽默感的事情。幽默是对生活的一种哲学式态度,它要求与生活保持一个距离,暂时以局外人的眼光来发现和揶揄生活中的缺陷。毋宁说,人这时成了一个神,他通过对人生缺陷的戏侮而暂时摆脱了这缺陷。那种毫无幽默感的人,常常把隐蔽的讽刺听作夸奖,又把善意的玩笑听作辱骂。”我们喜欢和幽默的人相处是因为能从他们身上得到欢笑。那些幽默的人似乎天生具有一种能力能给人带去欢乐,我们在羡慕那些幽默的人的同时却忘了原来不苟言笑的我们也有这种能力。正如周国*先生说的那样幽默是一种对生活的态度,只要我们对生活持一种乐观的态度,我们会惊奇的发现生活回馈给我们的不仅仅是幽默而已。

  “闲适和散漫都是从俗务中抽身出来的状态,心境却迥异。闲适者回到了自我,在自己的天地里流连徜徉,悠然自得,内心是宁静而澄澈的。散漫者找不到自我,只好依然在外物的世界里东抓西摸,无所适从,内心是烦乱而浑浊的。”在大都市的繁华中生活久了,感觉自己曾经澄澈的心都变得浑浊了,偶尔回归一下大自然,给自己的心放个假,到个恬静的地方清洗一下内心的浊气也不错,或者就只是静静地一个人坐在房间里放空一下头脑,什么也不想,试着去感受一下那忘我的怡然!

  “一切外在的欠缺或损失,包括名誉、地位、财产等等,只要不影响基本生存,实质上都不应该带来痛苦。如果痛苦,只是因为你在乎,愈在乎就愈痛苦。只要不在乎,就一根毫毛也伤不了。”态度决定一切,我们应该正确看待这些身外之物。人能活着的时间就那么几十年,能享受的身外之物也就这么多,可是享受不等于幸福,我们在苦苦追寻这些身外之物的时候为什么不回过头来看看我们身边的幸福呢?为什么不驻足观赏一下路两旁的美景呢?

  “聪明人嘲笑幸福是一个梦,傻瓜到梦中去找幸福,两种人都不承认现实中存在幸福。看来,一个人要获得实在的幸福,就必须不太聪明,也不太傻。人们把这种介于聪明与傻之间的状态叫做生活的智慧。”幸福只是一种主观感受,“信则有不信则无”相信有幸福的人他会用心去感受生活,去热爱生活,去从生活中找幸福;不相信幸福的人他只会抱怨生活,排斥生活,在生活颓废自己。

  我没有周国*先生那样的智慧,但我还是会学着去感悟生活,思考人生。这就是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收获。

人与永恒读后感3

  周国*先生的《人与永恒》,是他写下的内心的感思,书中道出了人生真谛。我读后的感想如下,特与大家分享!

  一、让我对身边的事物有了重新的认识。

  书中对幸福与痛苦的解说,使我不断的思考。在世界万物中,人是最大的谜,在人类心目中,永恒是最大的谜。周先生说“人是一种讲究实际的植物,他忙着给自己浇水、适肥、结果实、但常常忘记了开花。”我想开花是生命的过程。从生到死,有多远,只是呼吸之间,人的起点和终点都一样,人会遇见不同的路途风景,但人的心情大多是相似的:悲伤与快乐!与其悲伤生活还不如开心快乐过好每一天。

  二、对自我能力的重新认识。

  周先生语录:“人们往往把交往看作一种能力,却忽略了独处也是一种能力,并且在一定意义上是比交往更重要的能力。反过来说,不善交际固然是一种遗憾,不耐孤独也未尝不是一种很严重的缺陷”。此书让我心灵沉淀,免除浮躁。懂得去学会享受孤独。

  三、对以前的我产生思考。

  我活着,不单是为了体验生活,辛酸的,痛苦的,这都是一种丰富的生命。欢乐和痛苦是我们应具备的。我们生活在眼前,不能忘记了永恒和无限,不能忘掉了生命的悲壮和美丽。

  这本书,《人与永恒》,让我思考永恒,鞭策自己做个有深度的人,学会从容,试着坦然!

人与永恒读后感4

  我崇拜周国*有一个很大的因素,在他的文章中,我总能发现他的许多观点都是自己想说,而又不能准确地表达出来的想法。

  特摘录周国*在《人与永恒》的几个片段:

  一切外在的欠缺或损失,包括名誉、地位、财产等等,只要不影响基本生存,实质上都不应该带来痛苦,如果带来痛苦,只是因为你在乎,越在乎越痛苦。只要不在乎,就一根毫毛也伤不了。

  年轻人没有什么可回忆,于是就展望。老年人没有什么可展望,于是就回忆。

  在这个世界上,一个人重感情就难免会软弱,求完美就难免有遗憾。也许,宽容自己这一点软弱,我们就能坚持;接受人生这一点遗憾,我们就能*静。

  一个精神上自足的人是不会羡慕别人的好运气,尤其不羡慕低能儿的好运气。

  健谈者往往耐不得寂寞,因为他需要听众。寡言者也需要听众,但这听众多半是他自己,所以他比较安于独处。

  知道痛苦的价值的人,不会轻易向别人泄露和自己的痛苦,哪怕是最亲近的人。

  我天性不宜交际。在多数场合,我不是觉得对方乏味,就是害怕对方觉得我乏味,可是我既不愿忍受对方的乏味,也不愿费劲使自己显得有趣,那都太累了。我独处时最轻松,因为我不觉得自己乏味,即使乏味,也是自己承受,不累及他人,无需感到不安。

  一颗优秀的灵魂,即使永远孤独,永远无人理解,也仍然能从自身的充实中得到一种满足,它在一定意义上是自足的。

  和太强的人在一起,我会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和太弱的人在一起,我会只感觉到自己的存在。只有和强弱相当的人在一起,我才同时感觉到两个人的存在,在两点之间展开了无限的可能性。

人与永恒读后感5

  这只是我自己的看法,自己的感受,尚不成熟,也不知在往后岁月里是否会有翻天覆地的变化,所以现在我也不愿别人来指指点点的,也不接受批判。

  因为自己生病,还有懒惰慢慢悠悠的才读完了周先生的《人与永恒》,生病是真,也是为自己的懒惰找个心安理得的借口,来让自己好不那么备受内心的煎熬。

  孤独、艺术、哲学、诗、真诚。你看,现在回想又到是不知道自己到底看了什么,读书,有时也会觉得自己可笑,看的时候,总在被书中的观点,说法震撼也好,不同意也好,等合上书本,还是不知道自己读了些什么,想安慰自己说虽然现在不记得,但是它已经融在我的观点了,等需要用的时候,它就会出现的,什么时候要用,考虑问题还是向别人卖弄自己的时候呢?我也不太清楚了,事实上,连那时候自己能否想起那些所谓融进自己观点里的别人的观点都不太清楚。我实在是看不上那些时时刻刻卖弄自己的人,但我也很难保证自己不是这样的人,尤其是最近发现,自己所瞧不上别人身上的点,也是自己所或多或少的问题,只是自己从未发现而已,越是这样,越看不上那些人,越看不上那些人,也就越发现自己的问题,或许一直以来讨厌的是那些自己在无意识的时候扮演的“角色”,总归还是觉得有些可笑。

  “老是听别人发表同样的见解和感叹,我会感到乏味。不过我知道,在别人眼里我也许更乏味,他们从我这里甚至连见解和感叹也听不到,我不愿重复,又拿不出新的,于是只把沉默给他们。与人共享沉默未免太古怪,所以,我躲了起来……”何尝不是呢?只能听到别人同样的“见解”,感到无聊至极,陈芝麻烂谷子拿出来再嚼,实在是让我听的难受。不想对着这样的观点拍手叫好,告诉对方你真有想法。我知道自己在别人眼里或许也是这样,只是他们很友善,没有如我这般苛刻的对待我,我开始逃离,现在不愿再随意与人谈论这些话题,总是会觉得对方太年轻气盛,就如“谈愁的都是不识愁滋味的少年郎,而饱经人生沧桑的贝多芬却唱起了欢乐颂”,刚二十出头的年纪,也不敢说自己不是那少年郎,所以就更不敢随意的发表自己的“正解”,好在,我还是一个幸运的人,身边总归是有一两个愿意听我讲,我也愿意好好听他们观点的人。一想到这里,总觉得自己是何其幸运啊。

  “真正有独特个性的人并不竭力显示自己的独特,他不怕自己显得与旁人一样。那些时时处处想显示自己与众不同的人,往往是一些虚荣心十足的*庸之辈。”周先生的文笔好生犀利,处处打到人性的弱点,着实给年轻人好好的讲了一堂课。只是,这远远不够,人们受到讽刺,会注意到自己的行为,却不知道该如何改变,心态(智)的改变从不在一朝一夕,难免为了改变而改变,最终落入到“角色”切换的闹剧中。周先生这话,应是我好好挂在床头来警示自己的,若有朝一日能走出虚荣心十足的*庸之辈的困境,这便是少了许多烦恼吧,我也希望这一日能早些到来。

  在看到先生关于艺术家的描述部分,实在是很难不想起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思特里克兰德多么令人印象深刻的一个角色啊,还记得前些个月和朋友谈起,他说很少有人可以理解思特里克兰德,然而我看到的包括我问到其他人,人人都对这个主角赞不绝口,给出的理由也千篇一律,我很好奇,人们对他的赞扬在那千篇一律的背后,有多少是跟随潮流,好吧,我承认这个问题根本不重要,只是在想安慰自己而已。通过作者的描述可以深刻的感受到他的艺术水*高超,但是艺术与生活、与责任是不相容的吗?只有置身地狱才能觉得自己是以旁观者来审视这一切,才追求到全面的美?凭借一个人的才,便可以忽视一个人的德,因为书中的主角光环,便成了自由的化身,理想的热爱,成了人人敬仰的追求,放在真实的生活中这样的行为还有多少人会吹捧,我真想听听那些人在那是的发言会是什么样,我实在是很难觉得这不可笑。虽然极度讨厌他们听完我的说法之后一副居高临下“你不懂”的样子,但我能理解他们千遍一律的解释,只是我们站在了不同的角度,他们的角度或说法,在网上冲浪一下就一目了然,我承认我是带有偏见的。艺术来源于生活,它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人们要摆脱从来都是自己那颗迟钝的心和不够聪明的大脑,要摆脱环境的限制,你需要更好的方法。或许我并不是那个被极被需要的自由的灵魂。我欣赏艺术家,也欣赏他们的作品,但我绝不会和他们有太多的交集。

  “真诚如果不讲对象和分寸,就会沦为可笑。真诚受到玩弄,其狼狈不亚于虚伪受到揭露。”圆滑世故总在被人们所嘲讽,人们嘲讽的对象终究还是他们自己。多有趣呀,也是前段时间发生的故事,现实的事情却在书本中再现,是我在和一个朋友分享自己的人际交往小技巧,现在却觉得自己所作的很没有必要,本来自己知道即可,还多此一举的分享给别人。但也是证明了自己的做法是对的,很多场合不是不讲真诚,只是展现了另一个真实的.自己的角色吧,毕竟人是多面的,在合适的时候展现出来合适的角色即可,但长久相处的关系却很难如此,有太多面是自己无意识展现的,久而久之也就展现了所有面,但也不要忘记最亲近的人最光彩的那面,因为那是最容易被生活的茶米油盐所掩盖的。

  “文人最难戒的毛病是卖弄。说句公道话,文字本身就诱惑他们这样做。他们惯于用文字表达自己,而文字总是要给人看的,这就很容易使他们的表达变成一种表演,使他们的独白变成一种演讲。他们走近文字如同走近一扇面向公众的窗口,不由自主地要摆好姿势。有时候他们拉上窗帘,但故意让屋里的灯亮着,以便把他们的孤独、忧伤、痛苦等等适当地投在窗帘上,形成一幅优美的剪影。即使他们力戒卖弄,决心真实,也不能担保这诉诸文字的真实不是又一种卖弄。”文人的卖弄也难全怪文人,毕竟写在作文纸上,或呈现在那一亩三分电子屏上,一篇慵懒的散文有多少普通人能看两眼就知道作家水*的,总归华丽的文字更吸引人的眼球,更讽刺的事情,好的文章从来不是华丽的辞藻堆砌出来的,但是人们总会被华丽的辞藻夺去了目光,从而来判定作者的文学功底。就像短视频/自媒体时代,视频市场从几十分钟到几分钟再到几秒,人们越来越不愿意付出更多的时间成本,因为这样高强度的刺激足够满足自己空虚,一眼即可选出高下。时代在进步,但在某些方面我们更喜欢上个世纪,却也知道自己根本无法在上个世纪生存,于是想追求一个自己构想的各个时代的长处相结合而成的完美时代。

人与永恒读后感6

  《人与永恒》是周国*先生的作品,这本富有哲理意味的随感短文集,从许多方面给人以启示。而最为让人注目的当属标题,即“人与永恒”的探讨。

  人是一个奇怪的动物,明知人生苦短,却一直在不懈地寻找着永恒,而对“永恒”的执着从古至今未曾间断。古代帝王寻丹问道,是为了让自己短暂的人生得到无限的延续,可结果却总是事与愿违,于是,在对“永恒”的追求过程中产生了两种形式——既然生命无法延续,那就保留死去的肉体(奇特的保尸术应运而生);既然肉体无法保留,那就保留无形的精神(各种文艺作品应运而生),于是乎,人类成了唯一有语言及文字记载,并且掌握高深医学的物种,而这种对“永恒”的执着却往往让人苦不堪言。

  首先,人类陷入了“执”,这种“执”会演变为固执,让人在对永恒的欲望和现实的不可得之间苦苦挣扎,特别是当亲历生命消逝的过程时,那血淋淋的现实会敲碎那看似坚强的心,让人不得不因面对这种对“永恒”的“不可得”而悲从中来。其次,人在对永恒的追求中,编织了太多象征着美好意义而实际上毫无意义的网,我们用这些网去网住别人,也网住了自己。我们总是喜欢自欺欺人地以为赋予某件事情一个高尚的意义,就会使之成为“永恒”(比如爱情),而事实上,该消失的仍然会消失,“短暂”是我们不可抗拒的命运。而正是这种矛盾构成了人类的悲剧性。

  人们总说“人生如戏”或者“人生就像一本书”,当我们初次看到这两句话时,总是喜欢把关注点放到“戏”和“书”所暗含的内容上,认为人生是丰富多彩、变化多端的,并且充斥着巧合与荒诞,然而,却忽视了“戏”和“书”都会有“唱完”和“看完”的一天。

  人生就是这样,无论多么精彩或是多么糟糕,无论人生的“书”的末尾是句号、问号、叹号还是省略号,它所表达的都是无奈的结局,而作为结局,它的意义已经随着它的消亡而消亡,但是人们却偏偏想要这个结局延续,这就使人生具有了荒诞性,父亲们希望子承父业,可却忘记了自己与孩子是两个不同的个体,自己无法完成的事情却想强加到另一个人身上,强迫必然带来反抗。以前读《愚公移山》的故事,愚公以其“父传子,子传孙”的理论自以为立于不败之地,然而他自己尚且不能在有生之年完成“移山”的壮举,又怎么能期求他的后代能秉承他的意愿而矢志不渝呢?愚公的信念原本随着愚公的死去而消亡,而他却以为这个结局能得到延续,这里面自欺的成分不可谓之不多。

  愚公其实是真“愚”,在“永恒”面前,人类永远是弱者。

人与永恒读后感7

  今天,我要谈谈我读周国*先生的哲理随感集——《人与永恒》的一些所思所想。

  周国*先生的这本《人与永恒》,乍看之下,有两个比较鲜明的特点:一是这本书很好读。这个"好读"是从书的结构形式上来说的,这本书不厚,大约260页,分为26个主题。在每一主题又分为若干小节,每一小节里面大都是一句话或者一段话,短的不过十来字,长的也就一百来字,在当今这个社会发展变化飞快,人心浮躁,阅读也越来越"快餐化"的时代。读这样一本书可以说比较轻松容易;二是这本书有点意思。这个"有点意思"包括两个方面:首先,写这本书的作者有点意思。这本书的作者周国*先生,虽然研究的是哲学,但是天性不喜欢做深奥的学问或实际的事务,总是被一些例如生与死、爱与孤独等大而无当的问题所吸引和折磨,欲罢不能,六年里随手写下一些小杂感,每次写完就锁进抽屉,谁也不让看。没想到这些小杂感最后汇总起来,就成了这本书。其次,书的内容有点意思。就像作者说的,"在世间万物中,人是最大的谜。在人类心目中,永恒又是最大的谜。"而且,又由这人与永恒两个最大的谜,派生出了诸如爱与孤独、幸福和痛苦、女人和男人、自然和生命等无穷的人生之谜。上述这些"谜"都是你、我*时日常生活中都会面对、思考的问题,而且作者又赋予文字以自我生命的体验和灵动,读起来既非常亲切,又富于哲理,所以说"有点意思"。

  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读书方式。不过因为这本书很好读和有点意思,所以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们可以不必正襟危坐,好似读教科书或者专业书籍一般,那么严肃。我们可以边喝咖啡,边听音乐,边阅读这本书;也可以躺在草坪上或者在乘坐飞机、火车等旅途中,百无聊赖时,打开这本书进行阅读;也还可以邀请三五好友一起阅读,相互交流各自的观点和看法。我则更喜欢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或者坐在台灯明亮的书桌前,或者躺在温暖舒适的被窝里,安静用心地去阅读。因为,一个安静舒适的环境能够让我更好地去用心去感受,去思考,与书的作者进行一次心灵上的沟通和交流。书中的文字、语句以及文字、语句中蕴含的思想、观点和哲理,都是作者对于人生、生命、社会、自我的探索、思考、感悟的智慧结晶,需要我们结合自己的生活、学习、工作实际和实践,用心去体会、去理解、去品读,并转化成自身知识储藏的一部分,这样才能真正起到读书的作用。

  我们读书,一是为了求知,为了能够尽可能充分地认识这个世界,并改造这个世界;二是为了更好地去体悟和感受生命和人生,获得心灵的滋养和慰藉。人自诩为世间万物的主宰,具有生杀予夺的无上权力和崇高地位。同时,人也很渺小,很脆弱,在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问题,不断面临着各种的困扰和迷茫。但是,就像法国哲学家帕斯卡尔所说,"人是一根能思想的芦苇。"正因为人是芦苇,所以人很脆弱,很容易被人生的风雨吹弯、压倒;但也正因为人是能思想的芦苇,所以人这一根小小的弱不禁风的芦苇,却又有着强大的思考力和顽强的生命力,用自己的缜密的思维和坚强的意志不断地挺了过来。我在读《人与永恒》的时候,对作者对于一根能思想的芦苇的人及其人生的一些思考认识感触很深,受到了很多的启发。我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够通过读书,通过读能够启发、引领自己的思想的书,做一根能思想、会思想、有思想的芦苇,既能像芦苇一样根始终扎在水中的泥土里,认真读书,踏实做人,又能够像芦苇一样眼睛仰望着星空,胸怀理想,目光长远;既有张力,能够随遇而安,明哲保身,又有韧性,在不该低头的时候,始终保持昂首挺胸。可以说,周国*就是这样的一个思考者、思想者和思想的启发、引领者,同时,《人与永恒》就是这样的一本记录思想者的思想历程,并启发、引领我们的思想的好书。

  说到这里,我又回想起我与周国*及其写的书相识相伴的过程。我们在读书的时候,往往希望能够在书中找到我们心中埋藏已久的问题的答案。我在最初读《人与永恒》的时候,心中也有不少的疑惑和问题,也想在书中找到答案。记得当时刚大学毕业,还很懵懂,对人生既充满了憧憬,又有些畏惧,不知道前途命运是怎么样的。于是,就看着目录,随手翻到《人生》这一章。只见作者写道:"每个人都只有一个人生,她是一个对我们从一而终的女子。我们不妨尽自己的力量引导她,充实她,但是不管她终于成了个什么样子,我们好歹得爱她。"这让我明白一个道理,就是我必须得对那个从我而终的"女子"终身负责,要全力去让她变得更美好,所以才有了后来勤奋学习、努力工作的自己。之后,我的人生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有一次,女朋友问我,我怎么才能知道你是最爱我的?我想了半天,没有回答出来,结果女友一气之下扭头走了。我百思不得其解,回去打开书翻到《爱》这一章,恍然大悟。原来"你是看不到我最爱你的时候的情形的,因为我在看不到你的时候才最爱你。"我当时就觉得自己好冤枉。作者也写到了读书。"书籍少的时候,我们往往从一本书中读到许多东西。如今书籍愈来愈多,我们从书中读到的东西却愈来愈少了。"这无时无刻不在提醒我,一定要多读经典著作和名家名著,多读精品书籍,多读对于自己的人生和工作、事业有益、有用的书籍,不要把时间和精力浪费在一些层次不高、价值较低的书籍上面。

  其实,更多的时候,我们心中的问题在书中未必能够找到答案,或者我们读的书与我们心中的问题根本没有关系,但是我们仍然去读书。因为——读书,开阔了我们的视野,丰富了我们的人生阅历,在读书的过程中,我们可以体验到我们从未经历过的另一种人生,体会我们未曾经历过的另一种情感,获得我们之前不晓得的知识和经验。如果把人生比作一条通往远方的长路,那么,书籍就是我们可以借助飞翔的翅膀,它可以带着我们沿着人生之路飞往我们最终想要到达的地方。生命是美好的,我们要在这美好的生命历程中多做一些美好而有意义的事情。所以,我们*时不妨多读读书,读一些能够带给我们启发和思考的书,让我们的人生在读书的过程中变得更加丰富多彩,更加富有意义。

  《人与永恒》中有一句话:"寻求生命的意义,所贵者不在意义的本身,而在寻求,意义就寓于寻求的过程之中。"我想读书也是同样的道理,读书并在于我们最终掌握了多少知识和思想观点,读书的意义就存在于我们不断读的过程中。东晋大诗人陶渊明说得好,"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希望我们大家都能在读书的过程中达到这样忘食乃至忘我的状态和境界,都能够充分获得读书的愉悦和享受。

人与永恒读后感8

  《人与永恒》,是周国*随手写下的点滴生活思考,但令我万没有想到,文字的巧妙排列组合竟然渗透出如此令人叹服的人生哲理。

  “人是唯一能够追问自身存在具有什么意义的生物,这就是人的伟大之处,但也正是人的悲壮之处,因为对自己的存在意义没有确定的标准。”人寻求生命存在的意义,其实可贵的并不在意义本身,而是在于寻求的过程!生或死,爱或孤独,自然或生命,真实以及美,等等,这些都是是人们对永恒的探索。读完了这本书,我对身边的事物有了重新的认识和不一样的思考,尤其是书中对幸福与痛苦的解说,使我不断的思考不断玩味。我喜欢那些用随笔散文等形式写作的作家,仿佛徜徉在哲学的天地里。他们的文章里少独断的论证和说教,有更多的质朴感情和自然感悟,有更多的直觉以及洞见。

  作者的伟大在于他的朴实。看了《人与永恒》后,更觉得他的朴实是我所向往追求的,谁都会喜欢这种朴实无华的感觉的。一直渴望恬静而*和的生活,不需要太多欢笑,同样也不要有太多痛苦;一直害怕遇到困难阻碍,害怕跌宕起伏,狂风大起的海面将我整个淹没。看了《人与永恒》才明白过来,人生最可悲的,不是失去什么,是生命力居然如此乏弱!

  周国*先生通过*淡的叙述,表达了对自然和生命的理解、看法及两者的关系。虽然只是几段文字,但却足以撼动我的心灵,让我不禁对自己以前的人生产生种种思考。人渴望*淡,不是真正喜欢这种显得有些无聊的生活,不是排斥轰轰烈烈的人生。相反,正是因为人们向往精彩纷呈的人生,从而产生了惧怕得不到,害怕要为此付出巨大代价的想法,那有为何不接受*淡呢?至少这样做不会有所谓的失败。

  书里说道:“之所以渴望*淡,是怕自己承受不住大喜大悲,是害怕不再*淡的日子将会承受更多的坎坷和磨难。所以,我屈服于*淡,我跪倒在了阻碍面前。是的,我讨厌失败,我害怕阻碍,于是我甘愿让生活化为一汪*静的湖水。但我并没有注意到“生命”这个美丽的词所潜藏的美被就此掩盖了。我们活着,不就是为了时时刻刻体验生活,哪怕辛酸,哪怕刺痛,都是一种丰富的生命之美。欢乐和痛苦才是我们应具备的表情。然而,这样的时候很少,大多数时候,我们倒像是无生命的机械一样活着,没有表情,被一个个巨大的四四方方的盒子笼罩着。我们总生活在眼前,忘记了永恒和无限,忘掉了生命的悲壮和美丽。”

  生命这个词,一定有无数的人追寻过。但它却一直笼罩着一张神秘的面纱。不同的人对生命的认识便会为他绘制出了一张张不同的脸谱。而此刻展现在眼前的一张脸正在告诉你:“痛苦和欢乐是生命力的自我享受。最可悲的是生命力乏弱,既无欢乐,也无痛苦。当我感觉到自己的肢体和血管里布满了新鲜的、活跃的生命之时,我的确认为,此刻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摘自原书)”

  无论我的人生是否*淡,无论我的前方是否艰难险阻,都去欣然接受。我一定会努力去感受生命力那种存在的充实与快乐!

人与永恒读后感9

  《人与永恒》是周国*的代表作之一,他以随笔短语的形式阐述了其毕生对人生问题的关注和思考,包括人、自然和生命、爱、孤独、幸福和痛苦、时间和永恒等多个话题,内容精辟而深刻。其中《自然和生命》篇章給身处与泥土打交道的我带来一股清风之余,也使我开始思考生命存在的意义。

  对于生命的含义,也许大部分人所联想到的是人生。然而“天下生命原是一家”,自然是生命的原始起点,也是生命的重要组成部分。人的心,世间最难以控制的东西,在一片小小的自然生命中得以复苏。

  春天,暖暖的空气开始怀抱着你,渐渐萌芽的枝条开始无限地伸入广阔的天空。随风飘扬的柳絮在阳光中显得朦胧而悠散。一年之计在于春。你也许正在忙碌地制定种种目标以丰富自己的生命,而你可知隔绝自然的人生是充满寂寞和孤独的吗?那是心无法在自然生命中释放的寂寞和孤独。

  夏天,你还记得浓密的香樟留在地面上的斑驳树影吗?你还记得在烈日下被晒的微微发烫的脸颊吗?你还记得气宇轩昂的少年迎风吹拂的白衬衫吗?这些温暖和美好的小细节构成了难以言之奇妙的生命,生命就是那夏日的迟暮,需要你融入其中而非等待它拥抱你。融入生命是自然的行为,是一种安静地潜移默化的力量。夏日磅礴的大雨也能弹奏出生命的乐章,夏日的微风将生命吹成绽放的花瓣。

  秋天,这个季节在构成四分之一的生命的同时更让你和我融入生命之中。如同硬币的正反面,生命是在欢乐和悲伤之中交替延续的。生命的妙处在于不是像知识那样可以言传身教,更多的在于感悟。一片旋转凋零的落叶,一朵来自晴空的浮云,一只飞翔于红霞的孤鹫,所藴含的是生命的启示。思绪融入这自然生命的本质,那么你也会迁移地融入自身的微妙生命中。

  冬天,漫天飞舞的雪花不听话的停留在发丝上,手心的温度也随着一阵呼啸而过的风迅速下降。偏偏在这个时候,朋友之间的离别,生活的烦恼,亲人之间的矛盾接踵而至,你是选着逃避吗?逃避所解决的暂时的痛苦,而更好的方法是将其融入,坦然面对。

  “痛苦和欢乐是生命力的自我享受。最可悲的是生命力的乏弱,既无欢乐,也无痛苦。”我眼中的融入生命,是将自然的生命融入人的生命,而人的生命是要既融入痛苦又融入欢乐的结合体。春夏秋冬的循环便组成了生命,人没有永恒的生命,但人可以思量生命并且主导它。正如周国*所言:“当我感觉到自己的肢体和血管里布满了新鲜的、活跃的生命之时,我的确认为,此时此刻我是世上最幸福的人了。”

  这就是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收获。

人与永恒读后感10

  我喜欢的格言:人所具有的我都具有_包括弱点。

  有时候,我们需要站到云雾上来俯视一下自己和自己周围的人们,这样,我们对己对人都不会太苛求了

  那些有着明显弱点的人更使我感到亲切。

  没有一种人性的弱点是我所不能原谅的,但有的是出于同情,有的是出于鄙夷。

  人性是有弱点的,人人都有自己的弱点。认识到这一点,对人对己的态度或许会更宽容、更*和了吧。

  给人带来最大快乐的是人,给人带来最大痛苦的也是人。

  人的社会化程度越高,受人际关系的影响越大,快乐常在,痛苦也不会少,你既离不开人群,那就要学会坦然面对这样的痛苦。

  人是一种讲究实际的"植物,他忙着给自己浇水、施肥、结果实,但常常忘记了开花。

  很生动形象的比喻。记得不要忘记开花哦!

  心理学家们说:首先有欲望,然后才有禁忌。但事情还有另一面:首先有禁忌,然后才有触犯禁忌的欲望。犯禁也是人的一种无意识的本能,在儿童身上即可找出大量例证。

  许多无关紧要的禁忌,反倒刺激或诱惑了人们触犯禁忌的欲望。这一现象真该引起父母、广大教育工作者,各类管理者的反思啊!

  每个人的个性是一段早已写就的文字,事件则给它打上了重点符号。

  人的个性是天性与后天环境熏陶的结果,人生中一个又一个事件一方面作为人的个性的展示*台,淋漓尽致地再现了人的个性特征,同时又断面强化着人的个性品质。

  久住城市,偶尔来到僻静的山谷湖畔,面对连绵起伏的山和浩淼无际的水,会感到一种解脱和自由。然而我想,倘若在此定居,与世隔绝,心境也许就会变化。尽管看到的还是同样的山水景物,所感到的却不是自由,而是限制了。

  并非是人此一时彼一时地不靠谱,不同状况下自然会产生不同的心境,因为人终究是社会化的动物,需要的只是适度的自由和解脱罢。

  痛苦和欢乐是生命力的自我享受。最可悲的是生命力的乏弱,既无欢乐,也无痛苦。

  人的一生中快乐与痛苦往往如影随形,假如我们能够把痛苦和欢乐当作是生命力的自我享受,那人生的每一天都是幸福无比的!

  生命*静地流逝,没有声响,没有浪花,甚至连波纹也看不见,无声无息。我多么厌恶这*坦的河床,它吸收了任何感觉。突然,遇到了阻碍,礁岩崛起,狂风大作,抛起万丈浪。我活着吗是的,这时候我才觉得我活着。

  静如止水的日子里,人往往会倍感无聊,波澜壮阔却又不是谁都能承受的。人到底要怎么样的生活呢?!

  相对于自然,地理不过是细节。相对于生命,历史不过是细节。

  直接面对自然和生命,人世间的一切都不过是细枝末节罢了!

  爱的价值在于它自身,而不在于它的结果。结果可能不幸,可能幸福,但永远不会最不幸和最幸福。在爱的过程中间,才会有"最"的体验和想象

  别太在意结果,真诚地爱过,深切地痛过,此生足矣!

  我不知道什么叫爱情。我只知道,如果那张脸庞没有使你感觉到一种甜蜜的惆怅,一种依恋的哀愁,那你肯定还没有爱。

  我不知道什么是爱情,但我明白我爱或者是不爱。

  人们常说,爱情使人丧失自我。但还有相反的情形:爱情使人发现自我。在爱人面前,谁不是突然惊喜地发现,他自己原人与永恒读书笔记 来还有这么多*时疏忽的好东西他渴望把自己最好的东西献给爱人,于是他寻找,他果然找到了。呈献的愿望导致了发现。没有呈献的愿望,也许一辈子发现不了。

  与其说有理解才有爱,毋宁说有爱才有理解。爱一个人,一本书,一件艺术品,就会反复玩味这个人的一言一行,这本书的一字一句,这件作品的细枝末节,自以为揣摩出了某种深长意味,于是,"理解"了。

  理解未必产生爱,但是爱了就会有也渴望有更多的理解。

  一切终将黯淡,唯有被爱的目光镀过金的日子在岁月的深谷里永远闪着光芒。

  那永远闪烁的是爱的光芒,人是向光性的动物吧,一生为爱而奔波劳碌,即使如飞蛾扑火一样也在所不惜。

  爱情与事业,人生的两大追求,其实质为一,均是自我确认的方式。爱情是通过某一异性的承认来确认自身的价值,事业是通过社会的承认来确认自身的价值。

  自我价值的确认是否也是一种本能的需求呢?

  让我们承认,无论短暂的邂逅,还是长久的纠缠,无论相识恨晚的无奈,还是终成眷属的有情,无论倾注了巨大激情的冲突,还是伴随着细小争吵的和谐,这一切都是爱情。每个活生生的人的爱情经历不是一座静止的纪念碑,而是一道流动的江河。当我们回顾往事时,我们自己不必否认、更不该要求对方否认其中任何一段流程、一条支流或一朵浪花。


《人与土地》读后感3篇(扩展5)

——《生意人》读后感3篇

《生意人》读后感1

  既然看了《商人》这篇文章,就真心希望我们的社会不要强求,强行拿走那些靠做生意的人的一部分财富。

  请看下面的镜头:在菜市场,一位六十岁左右的灰发老妇人坐在一张木凳上,面前放着一些新鲜的玉米棒子,又老又嫩,有大有小。玉米粒像珍珠。一个中年妇女迈了一小步,走到摊位前问:一个玉米多少钱?老婆婆看了看中年妇女,答道:“大的两个,小的三个。”就这六个。我要两元钱。中年妇女指着最大的玉米棒子说。我不能。我会赔钱的。哼,还赔钱!中年妇女小声说,给你丢了两个硬币。我拿起六个玉米棒子就走了。老婆婆看着中年妇女的背影,深深叹了口气,摇摇头,无奈的说:咳!没办法!说着,收起两枚硬币。

  你们成年人应该给我们的孩子树立一个好榜样!怎么会这样?说到最后,我还要感谢巢湖市东风路小学六年级的一个人江凌一,谢谢!如果不是你,我怎么会把这篇文章写下来给大家看呢?谢谢!

《生意人》读后感2

  自从我读了《生意人》这篇文章后我发自内心的希望我们社会不要强求,强行地拿走那些靠做生意的一些人的一点财富。

  下面请看镜头:菜市场,一位六十岁左右,头发花白的老奶奶坐在一个木凳上,面前摆着一些新鲜的玉米棒,老的,嫩的,大的,小的。一颗颗玉米粒如同一颗颗珍珠。一位中年妇女迈着小步子,走到摊前问:"玉米多少钱一根?"老奶奶望着中年妇女,答道:"大的一元钱两根,小的一元钱三根。""就这六根,两元钱我买了。"中年妇女指了指最大的几根玉米棒说。"不行,那样我要亏本了。""哼,还亏本!"中年妇女小声嘀咕,顺手丢下两枚硬币,"给你。"不由分说地拿起六根玉米棒就走了。那老奶奶望着中年妇女的背影,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摇了摇头,无可奈何地说:"咳!真没办法!"说着,收起了两枚硬币。

  你们这些大人应该给我们小孩做个好榜样!怎么能这样呢?说到结尾了我还要感谢巢湖市东风路小学六年级的一个人——姜凌艺,谢谢你!要不是你我怎么能把这篇文章写下来给大家看呢。谢谢你!

《生意人》读后感3

  自从我读了《生意人》这篇文章后我发自内心的希望我们社会不要强求,强行地拿走那些靠做生意的一些人的一点财富。

  下面请看镜头:菜市场,一位六十岁左右,头发花白的老奶奶坐在一个木凳上,面前摆着一些新鲜的玉米棒,老的,嫩的,大的,小的。一颗玉米粒如同一颗颗珍珠。一位中年妇女迈着小步子,走到摊前问:“玉米多少钱一根?”老奶奶望着中年妇女,答道:“大的一元钱两根,小的一元钱三根。”“就这六根,两元钱我买了。”中年妇女指了指最大的几根玉米棒说。“不行,那样我要亏本了。”“哼,还亏本!”中年妇女小声嘀咕,顺手丢下两枚硬币,“给你。”不由分说地拿起六根玉米棒就走了。那老奶奶望着中年妇女的背影,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摇了摇头,无可奈何地说:“咳!真没办法!”说着,收起了两枚硬币。

  你们这些大人应该给我们小孩做个好榜样!怎么能这样呢?说到结尾了我还要感谢巢湖市东风路小学六年级的一个人——姜凌艺,谢谢你!要不是你我怎么能把这篇文章写下来给大家看呢。谢谢你!


《人与土地》读后感3篇(扩展6)

——人与动物故事的读后感3篇

人与动物故事的读后感1

  这一学期,教室里搬进来了一个书柜,才两天时间,同学们捐的书就把书柜装满了。

  其中,最让我感动的就是那一本名叫《人与动物的感情故事》。这本书里面记载了三百多个人与动物之间的故事。有一个故事,我看的时候就忍不住流下了眼泪。人与动物可以是同一等级,可是有些人却肆意捕杀一些珍稀动物。如华南虎,它们现在可能要绝种了。

  我看的那个小故事,是说有一家人从猎人手中买回一条野狗。猎人劝过那家人,说这只狗不好,并且受了伤,要杀了它。而那家人还是执意的买下来了。回到家,他们给它包扎伤口,并且养好了它的伤。准备把它放了,那条狗舍不得离开那家人。有一天,他们出去野炊,为了不引人注目,就只好把狗留在家里。他们才走几分钟,那只狗就你发了疯似的,一下子就冲了出去。路上的人都说这只狗发狂了,疯了,唯恐躲避不迭。原来,那家人的刹车坏了,就快冲下悬崖的时候,那只狗终于赶到了,像是发挥特异功能一样,一下子以不可思议的力量把车子撞翻了,人却没有事的,那只野狗的脑袋却开了花,口吐白沫,头上流着血,眼见不能活了。

  人与动物是有感情的,特别是狗,狗是通人性的。只要主人是全心全意对它好,那么,这些人会得到回报的,就像那条野狗,如果在猎人要杀它的时候,那家人不救它,不为它包扎伤口,那条野狗就会死去,而那家人也会死在车祸中。而救了狗,就救了自己的生命。虽然,狗仍然死了,但人却得救了。

  人与动物可以相处得很好的。我看电影《超能狗》里面说的是一只被改造过的狗,拥有大象的力气,豹子的速度,老鹰的飞行能力和人说话的功能。他也和人相处得很好呀,并且如果谁有危险,他也会立即赶到那里,我多么希望我家的狗也会说话呀!野狗为了主人愿意牺牲自己,只有你对动物好,动物才会对你好。

  如果人与动物和睦相处,这世上没有了猎人的捕杀,也没有世人的砍伐,这该是多么美好的世界呀。所以对待动物应该抱另一种态。我一直都非常喜欢动物,喜欢与它们相处于同一个世界。然而我的能力有限,小学时那些人打野狗时,我都不敢走出教室,因为我一走出去就会看见一条被打得满意身鲜血的狗,我的心里就像针在扎一样,狗在帮我们守家,我们何必要这样呢?城里的人喜欢狗就花上几千元买一条,当不喜欢的时候又扔在大街上。我曾在大街上看见许多流浪狗,身体瘦得除了皮就只剩一把骨头架子了。是谁?这么狠心,残害这些小生命,让她们无家可归。长大后,我都想修一个属于狗狗的温暖的家,让它们在里面快乐的生活,直到它们活到老死。如果有好心人收养的话,那一定要对它好,并且养到它们一直到它们生命的尽头。

人与动物故事的读后感2

  《重返狼群》主要讲的是作者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的小狼,从此便开启了她与狼共舞的生活。

  解救格林两个月后,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它陷入自我确定的茫然和缺失同伴的孤独之中。因为对人类的不设防,更让它的都市生活危险丛生。看到慢慢长大的格林,作者决定带它回到自己的故乡——草原,让它重返狼群,寻找初心。

  在草原上安营扎寨的半年时光里,李微漪带着格林艰难地寻找狼迹,数次遭遇野兽的攻击。天气突变、险象环生、弹尽粮绝……一次次遇险,一次次磨难,作者和格林同心协力,都有惊无险的度过了。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格林终于走出“狼妈”的怀抱,向大自然迈出第一步,成功野化重返狼群!

  从《重返狼群》这本书中,我读出了人与动物无尽的爱,在作者的故事里她和格林笑着哭,哭着笑,作者通过文字向人们讲述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友谊……读《重返狼群》让我想到了我的动物朋友——小猫毛毛。它是爸爸从老家捡来的野猫,现在到我家已经有四个月的时间了。在与它相处的"日子里,我们俩经历了最初的水火不融,到慢慢接触,再到现在的其乐融融,毛毛让我远离了孤独,成为了亲密的伙伴。毛毛和格林一样,周身散发着动物的可爱,它的高兴、它的悲伤,无时无刻不牵动着我的心情。而我也愿意把心里话讲给它听,让它和我分享成功与失败。

  动物是人类亲密的朋友,人类是动物信赖的伙伴。格林虽然重返了狼群,而毛毛却走进了我的家庭。我喜欢《重返狼群》这本有趣的书,更愿意和毛毛成为永远的朋友。


《人与土地》读后感3篇(扩展7)

——《记忆传授人》读后感

《记忆传授人》读后感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记忆传授人》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记忆传授人》读后感1

  我叫乔纳思,拥有记忆后的我慢慢地选择了逃避,远离这个世界。

  我生活在那名叫乌托邦的城市。这里的一切都是美好,甚至于,有些不真实。十二岁的我,成为了新一届记忆传授人。一边接受着“美好”的记忆,一边学会了欺骗他人。慢慢地,我发觉到,世界不过都是谎言,是一场骗局。我想逃,却逃不过命运的束缚。最后,我带着家中新成员,坐雪橇滑落,不知终点在何处。别了,亲人!别了,记忆!别了,乌托邦。

  从书架上缓缓取出一本书,十二岁的我第一次认识那个十二岁的他。看着他痛苦,记忆,或许真不为好事。没有记忆,他无忧无虑,有了记忆,他却发现了人心的险恶,大人的谎言,一切都是假的,但却无法揭穿,多么无奈。

  其实偶尔想想,乔纳思说的其实也有一番道理。世界上也确实有着不少谎言,有恶意自然也少不了善意。乔纳思只看到了面,并未了解全部。想起小时候,常盼望着长,便可随心所欲,不再受管辖。但其实,长大的过程,便是一个转换时空的过程。从这个世界到另一个世界的过程。但与原来的世界不相同的是,这个世界有着太多的谎言。父母喜欢用谎言保护我们,医生与家属习惯用谎言来安慰病人,朋友之间也善于谎言隐瞒,一些真相。不知真假,却也都是为了我们。这样的友情亲情之间,虽无法是纯净无暇,却又别有一番滋味。也就是在这么个世界里,我慢慢听惯了那些亦真亦假的话语。

  记得在小学时候,曾迷恋过画画。闲来无事就拿起笔,在纸上勾勒。每一次的画作,也常被同学说漂亮。也就是在那段时间,我被老师推去参加丰台区的比赛。当比赛场出来,我唯一之感便是,太糟糕了。出去之前,我有看到几幅他人的画作,跟我完全不属于一个等级。有些灰心,曾一段时间不再拿起画笔。同学们纷纷来安慰,拿着曾经的画作说着,又鼓励着我:“他们肯定都有学过,看,你没学过都已经画得如今好看了!”如今再翻出以前的旧作,也只是笑笑,这人不人鬼不鬼的到底是什么?他们不知道,我在那场比赛后就已经知道她们的谎言,谎言已到终点,但她们那谎言中的一切已让我接收道。她们用善意的谎言一直激励着我,即使被拆穿,我也只会当作权然不知,继续感受着她们的暖心话语。悄然觉得,自己似乎太过贪心,又不知何事,我也学会了谎言。

  偶然察觉世界上的谎言已够多了。却不知,是谎言造就了世界,还是世界造就了谎言。但不知答案又何妨,只要知道其中不少的谎言为善意的,那便足够了。

  谎言的世界不一定就真实,但真实的世界却不能缺少谎言,善意的谎言!

《记忆传授人》读后感2

  中世纪,教皇黑暗统治时期,人们希望有一个崭新的世界。于是,乌托邦社会出现了。乌托邦社会是一个表面安宁、和*、美好但内部是无感情、无亲情、无隐私的社区,主角乔纳思就是在这个社区中接受到了记忆,因为看到了这个社区的败坏而想逃离并拯救他们。

  在本学期的下半个学期,我们学习了《记忆传授人》。在我刚开始读时,我觉得前九章比较有意思,到后面觉得越来越没意思。我的一个同学在刚读时与我一样,其他同学有的觉得他们很可怜,有的觉得他们还不错,但后来觉得他们很惨……但是我们在老师的指点之下学习完了之后,我们纷纷觉得我们读的还是肤浅了,没有想到竟会有如此多的属灵的应用。因此我们要学的还有很多,还有很多东西在等待我们揭开它们的奥秘。

  在课堂上,老师会让我们自己先来应用一下每一段中的含义,之后老师再来解答,但是我们有时候会直接点出老师所要我们说的东西。因此,我觉得我们还是学得不错。我们的课虽然有点赶,但我们依旧学到了小说之中的一些含义,而且这些含义远远超过了我们刚读时所体会到的。我们也将这些知识分享给了爸爸妈妈。

  我分享给了我的妈妈,她也问了一个在我的记忆中比较深刻的问题——既然身为一名传承人为什么要跑呢?我的回答是,因为他接受到了记忆,他在记忆中看见了雪、痛苦、战争、爱等社区没有的事物。他的社区没有真爱,他们的长老想控制他们,他被分别出来,他的生命发生了改变,他看到了真正的世界,因此他想离开这个社区。如果他成功逃脱这些记忆可能会回到社区的人身上,因此他们可能也会得到拯救。在与父母的分享当中,我们自己对这本小说的理解又深了一度。

  学习完这本小说,我总结成了一个小经历:当我们在这个世界上并不了解基督时,我们认为这个世界比较美好,但当我们接受福音时,我们便会从这个世界分别出来,我们会看到这个世界的罪恶,我们便会走上一条十字架的道路。在这个十字架的道路当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试探、阻拦,比如:亲朋好友的不理解、朋友的嘲笑等,但基督的爱会激励我们,使我们在这条十字架的道路上可以走下去。我们在成圣的道路中会学习到很多属灵的知识但如果我们不能将它转换为我们自己的生命经历,我们便无法明白之中的奥秘。在我们走这条十字架的道路时,我们有时也会回头观望,有时也会跌倒,但是,神大能的手一定会扶持我们直到见他的面。希望这个世界可以知道耶稣基督并且能够领受这救恩。

  这是一部反乌托邦文学的作品,但从其中我们依旧会看到属灵的知识,神在万物中显明了他的作为,让我们明白他的救恩。

《记忆传授人》读后感3

  《记忆传授人》是一部科幻小说。里面说着一个乌托邦的社区,在那里生活的人每天都过着千篇一律的生活。在那里,没有危险,没有与众不同,没有烦恼,没有快乐,也没有悲伤,没有阳光,没有四季……乌托邦是希腊语,意思就是理想国。

  这本书描写的故事发生在一个乌托邦世界里。在这个世界里一切事情都在控制之中,人们安居乐业,衣食无忧,也没有战争或痛苦的感觉。大家所要做的.事情早在一开始就被确定好,没有改变的可能。孩子们都在规定好的统一模式里长大。当12岁的乔纳斯成为新任的“记忆传授人”之后,他却陡然发现支撑这个社会的不过是谎言。于是他决定要改变一切……

  读了这一本书,我发现其实算世界并不是没有痛苦才叫完美。在乌托邦里,没有痛苦,但是他们也没有快乐。在我们的现实世界,虽然有了痛苦,我们的生老病死,造就了我们快乐和幸福。因为有了不快乐的感觉,我们才知道快乐是多么美好的事。在这本书所描述的乌托邦世界里,人们都没有爱,他们不懂什么是爱情,不用生小孩,他们的伴侣都是长老依据他们的性格、兴趣分配好的,连孩子也有孕母替他们生。在这里你看不到难产、看不到不肖子,因为他们把一切的老人都安排好,不会带给他们日常生活麻烦。在这里,一切都是那么的顺心如意。但是,没有爱的世界,会是个怎么样的世界。没有快乐,没有悲伤……

  在乌托邦世界,没有颜色,因为颜色会让人产生区别,这样就会有不一样,不一样就会衍生出很多问题,所以他们都分不清颜色。我可以想象得到色盲已经是很痛苦的事,那分不清颜色,世界就只剩下黑与白,还有灰。这让我非常庆幸自己的世界是五彩缤纷的,虽然有时候颜色让人与人变得不一样,就像是肤色,瞳孔的颜色,还有头发的颜色,至少我们还活在有颜色的世界。还有,在那里也没有音乐,没有旋律。他们想象不到旋律在耳边响起,是多么美妙的感觉,多么美丽的声音。

  四季在这个世界也是不存在的。在这里没有太阳,没有雪花,没有红色的枫叶,也没有雨天。虽然他们在这个世界不用挨饿,不用因为生活烦恼,但是如果这是条件,我宁可不要。我们这个世界虽然不完美,但是我们依然看得见颜色,看得见雪花,看得见太阳,听得见音乐。就算世界有战争,但是我们依然有爱。虽然我们的世界有很多的不幸,但是我们有希望,有惊喜,有奇迹……

  《记忆传授人》让我学会了珍惜、感恩。懂得了因为有不美好,所以才会有美好;因为有了背叛,才懂得真心的可贵;因为有了失败,才有了成功的骄傲……这真是一本值得永远珍藏的书!

《记忆传授人》读后感4

  歌德曾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像在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的确,一本好书可以让一个人受益一生。今年暑假,我校开展了“暑假读一本好书”活动。在琳琅满目的推荐书目中,一本叫《记忆传授人》的书,深深吸引了我。

  这本书描写的故事发生在一个乌托邦世界里。在这个世界里一切事情都在控制之中,人们安居乐业,衣食无忧,也没有战争或痛苦的感觉。大家所要做的事情早在一开始就被确定好,没有改变的可能。孩子们都在规定好的统一模式里长大。当12岁的乔纳斯成为新任的“记忆传授人”之后,他却陡然发现支撑这个社会的不过是谎言。于是他决定要改变一切……

  读了这一本书,我发现其实算世界并不是没有痛苦才叫完美。在乌托邦这个理想之城里,没有痛苦,但是他们有快乐吗?答案是:没有。但在我们的现实世界,虽然有了痛苦,我们的生老病死,但是我们有快乐和幸福。因为有了不快乐的感觉,我们才知道快乐是多么美好的事。在这本书所描述的乌托邦世界里,人们都没有爱,他们不懂什么是爱情,不用生小孩,他们的伴侣都是长老依据他们的性格、兴趣分配好的,连孩子也有孕母替他们生。在这里你看不到难产、看不到不孝之子,因为他们把一切的老人都安排好,不会带给他们日常生活麻烦。在这里,一切都是那么的顺心如意。但是,没有爱的世界,会是个怎么样的世界。没有快乐,没有悲伤……

  在乌托邦世界,没有颜色,因为颜色会让人产生区别,这样就会有不一样,不一样就会让人与人变衍生出很多问题,所以他们都分不清颜色。我可以想象得到色盲已幸自己的世界是五彩缤纷的,虽然有时候颜色得不一样,就像是肤色,经是很痛苦的事,那分不清颜色,世界就只剩下黑与白,还有灰。这让我非常庆瞳孔的颜色,还有头发的颜色,至少我们还活在有颜色的世界。还有,在那里也没有音乐,没有旋律。他们想象不到旋律在耳边“翩翩起舞”,是多么美妙的感觉,多么动听的声音。

  四季在这个理想之城也是不存在的。在这里没有骄阳似火,没有雪花飘零,没有红似火焰的枫叶,也没有大雨倾盆。虽然他们在这个世界不用忍饥挨饿,不用因生活而苦恼,烦恼,但是如果这是条件,我宁可不要,因为这样生活,这样的世界像一杯白开水一样,无滋无味。我们这个世界虽然不完美,但是我们依然看得见五彩缤纷颜色,看得见洁白亮丽雪花,看得见骄阳似火太阳,听得见美妙动人的旋律。就算世界有战争,但是我们依然有爱。虽然我们的世界有很多的不幸,但是我们有希望,有惊喜,有奇迹……

  《记忆传授人》让我学会了珍惜、感恩。懂得了因为有不美好,所以才会有美好;因为有了背叛,才懂得真心的可贵;因为有了失败,才有了成功的骄傲……这真是一本值得永远珍藏的书!


《人与土地》读后感3篇(扩展8)

——摆渡人读后感

摆渡人读后感

  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这时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哦。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摆渡人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摆渡人读后感1

  据说,人死后灵魂要穿越很远的荒原才能到达自己的家园,而荒原上险象环生,更有成千上万的魔鬼阻拦灵魂的去路,如果你不小心落入它们的魔爪,你的灵魂便没有机会到达天国的家园,你就会死第二次,永远也不会见到你亲爱的人,然后变成魔鬼中的一份子继续残害去往天国的其他灵魂。摆渡人,正是护送灵魂到达家园的冥界守护者。

  小说从15岁的女孩迪伦乘车去看望自己的父亲写起,列车在隧道发生了车祸,于是她的灵魂出窍,游离到荒原,在那里遇到了她的摆渡人催斯坦,一个和她年龄相仿的男孩,(摆渡人可以根据亡灵的身份变换自己的角色),在护送途中,崔斯坦寻机向迪伦说出了她已死的真相,并协助她穿过沼泽、翻过高山、划过湖泊,舍命抵挡魔鬼的一次次进攻,终于把迪伦送到灵魂的家园,患难中彼此产生了深切的爱恋,以至于迪伦希望催斯坦可以和她一起去往天国,而崔斯坦不属于那个世界,他是过不去的。

  当迪伦发现她跨越过来的天国没有崔斯坦的时候,她为了爱,毅然打定主意回到荒原。回程,没有摆渡人的保护,旅途凶险异常,靠着对崔斯坦深深的爱支撑,迪伦不断战胜艰难险阻。

  另一方面,崔斯坦离开迪伦后,开始了下一个亡灵的摆渡,他却奇怪,自己本该变身和名字,却没有发生改变,他深爱着迪伦,明知已不属于同一界,却难以从那段感情中自拔。

  终于在途中他们再一次重逢,代价却是被崔斯坦摆渡的玛丽落入魔掌,万劫不复了。怀着愧疚迪伦和崔斯坦更加珍惜彼此,但是他们不能待在荒原,也不能同归天国,迪伦请求崔斯坦和她回到人间。而崔斯坦,他从未想过自己要离开荒原,仿佛命运这样安排他无休止的摆渡亡灵,当迪伦的爱和支持让他做出决定时,他竟然慢慢觉得开始有了“人”的一系列变化,他嘴里答应着迪伦,内心还是担心和迪伦有无法跨越的鸿沟,于是,在迪伦打算回到那列出事的列车上,回到自己身体里之前,崔斯坦紧紧拥抱深吻了她,象是诀别。

  小说的结局是温暖的,当医护人员把重伤的迪伦救下来时,迪伦并不愿意回到现实中,她发疯似的想寻找崔斯坦,可她动不了,当她怀疑一切是个梦境时,牛仔裤兜里,读后感.崔斯坦送给她的花瓣还在,证实了曾经发生事情的真实性,她被医护人员抬出隧道时,在锈迹斑斑的铁轨上,坐着那个浅茶色头发、古蓝色眼睛的男孩,他们握着手笑了。

  小说情节起伏跌宕,童话色彩让未知世界充满魔幻,引人入胜,最终告诉人们:

  爱是灵魂的最终归宿,让人成长的不是时间,而是磨砺。

  小说中描写少男少女独处的场景非常值得一看,娇羞、隐忍、纯粹,原来西方文化并不是某些人传播那种性*的。

  《摆渡人》是英国著名实力作家—克莱儿.麦克福尔的著作,凭借此著作,她一举获得了五项世界文学大奖。

摆渡人读后感2

  用两天时间终于读完了这本书,书中结尾两人的对话——原来你在这里我在这里。

  嗨。”她也轻声回了一句,嘴唇颤抖着露出了微笑,“原来你在这里。”“我在这里。”

  真的是千帆过后的感慨~~两人从荒原到结界,迪伦从结界的世界又返回荒原,独自寻找崔斯坦,两人携手返回人界,终于找到属于两人的未来。一切的努力在那一刻有了意义。现在也只能在这种心灵救赎的小说中寻找当初以为真爱的影子了吗?哈哈,不过现在我的确是不相信,所谓爱情是真实存在的了我们会长大,会知道,现实从来残酷,戴上虚伪的面具,去迎合外界,得到自己想要的权利金钱。这才是生活,这才是生存。生在一个竞争强烈的社会注定这一生或者前半生必须要摸爬滚打啊。(好吧,又跑偏题了)

  最近刚好看了三集的鬼怪,总觉得鬼怪当中有不少地方和摆渡人相似——主角的心情会影响天气(迪伦和鬼怪大叔的超能力^O^);永无终结的生命终于等到所爱之人得到了改变(崔斯坦摆渡人的使命~鬼怪大叔等到他的新娘才能终其一生?ps:阿加西,我也能看到那把剑(╥╯^╰╥)不过我是不会爱你的);还有就是心情的变化引起的天气变化总会被另一方拿来调侃,哈哈哈~~心的距离也在这每一次中不断的靠近啊。

  在他们互相调侃试探,天气变化无常时,我脑中总会想起那一句——跟你在一起的时光全都很耀眼,因为天气好,因为天气不好,因为天气刚刚好,每一天都很美好。

  小细节是真的有点甜啊~~我始终记得,崔斯坦紧紧抱着迪伦说,第一次说情话我的小天使没事了。还有在结界时,回应迪伦的那句我爱你。

  一切都过去了,小天使。”他柔声说道。这样亲昵的情话竟会从自己的嘴里冒出来,连他自己也觉得诧异。“我也爱你,迪伦。”

  缘不知所起,一往而情深。是命运冥冥注定了一切吗?崔斯坦摆渡人的义务在到迪伦时终于快要结束,迪伦坚信自己对他的爱,不看家人的名册,反而看了崔斯坦的名册,冒着魂飞魄散的危险再返回去找他。

  虽然很多细节在我眼里觉得经不起推敲,比如,为什么逃往人界,恶魔并没有疯狂的攻击?摆渡人如果使命结束就可以变成正常人了吗?迪伦的灵魂为什么那么轻易就回到了自己的躯体里?

  但是一本被评为心灵救赎的小说,这种存在本就会有漏洞的吧。作为闲暇时,治愈自己疲惫的心灵也算聊胜于无吧,至于去推荐他人再看这本书,我倒不会很乐衷。

  两人情愫初生时,一个眼神一句话更近一步肢体的接触时,真的描写的恰到好处,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对崔斯坦划船时的描写刚刚好的肌肉真的好有吸引力啊!

  唉,那句话真的是在脑中挥之不去,第一次听是因为致列说过,哈哈哈,因为摆渡人,更加喜欢这句话,跟你在一起的时光都很闪耀,因为天气好,因为天气不好,因为天气刚刚好。每一天都美好。大爱啊这句!

摆渡人读后感3

  当直面生存,死亡与爱,你将如何开展一场灵魂的摆渡,一场渡人渡己的救赎?

  十五岁的单亲女孩迪伦,生活可谓是一片狼藉:与母亲无话可说,时常被同学,老师嘲弄。在寻找生父的列车中突发交通事故,很不幸,他是唯一一位患难者。随即遇到了自己的灵魂摆渡人——崔斯坦,一位十六岁少年。严格意义上讲,他从没真正拥有过生命,而他俊朗的容貌也全因迪伦那新的想象,正所谓“相由心生”。

  “保护每个灵魂,让他们安然无恙,似乎这就是天底下最重要的事。“崔斯坦在护送成千上万个魂魄时,怀有着一腔热情,认真地保护着一个又一个灵魂,可崔斯坦逐渐意识到,这些灵魂他们无止境地说谎,欺骗,浪费上天赐予他们的生命,仅是为了一己私利,他们并不把这当作一种生命的馈赠,一次又一次突破人性的底线,人心的丑恶和愚昧也就成为了他们大多数身上的“共性”,而对于崔斯坦而言,一份伟大的责任也就变成了例行公事。而这个小女孩迪伦,也是万千灵魂中独特的一份子,唤醒了他灵魂深处的最后一次温情。

  迪伦天真的关注和衷心的慰藉,让崔斯坦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人性的温暖,因为有她,崔斯坦开始改变,变温柔,变感性,逐渐找回了原来的自己,这何尝不是一种灵魂的救赎,一场精神的摆渡!

  迪伦被摆渡人护送的过程中数次被恶鬼包围,为了保护女孩脆弱的灵魂,崔斯坦一次次的把紧跟在迪伦身后的恶鬼拽回来,当女孩抵达安全屋,瘫倒在地上的那一刻,门前空空荡荡,窗外夜色如磐。显然,另一个人并没有突出重围!

  “我最后听见你在叫我,我想把那些讨厌的东西赶走,回到你身边,可他们太多了,不过听到你的声音,至少让我知道你安全了。在这个荒原之上,你,才是我的重中之重!”

  其实他总是与迪伦说:“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没错,因为你需要我,因为爱。其实他又何尝不需要迪伦呢?迪伦是他想保一路*安,护一生周全的女孩儿啊,无数次迪伦将崔斯坦在生命垂危的时刻拉回来,或许他们是彼此的摆渡人,生死一线的关头,他们都是彼此的精神支柱!而此时,爱,是这片荒原里唯一温暖的底色。它可以教人直面生与死,直面灵魂的存亡。电影《肖申克的救赎》中所说:“怯懦囚禁人的灵魂,希望令你感受自由。强者自救,圣者渡人。”正所谓,向死而生,渡人渡己。灵魂,是自由的,是渴望向上的,就像游子渴望回到故乡一样,至于这故乡究竟在哪里?确是一个永恒的迷。我们只好用寓言的方法来说,那是一个对于自己像天国一样完美的地方。而他们的故乡,不难看出,只是留在彼此身边,这,才是最美好的归宿。他们摆渡了对方,从遥远的一边渡河到另一岸,逃脱了心魔。而此书中的摆渡人,正是救赎的载体——彼此穿越人世在荒原相遇,你摆渡了我的灵魂,而我救赎了你的人性。 某种意义上,或许,你恰好也是你摆渡人的摆渡者!

  终有一天,你会遇到你的那个崔斯坦,那个迪伦,带你走过贪婪,凶残,欲望,帮你赎回一些内心深处曾经遗失的美好......

摆渡人读后感4

  当我合上书的那一刻,心中百般滋味,但更多的是那种冲击心灵的震撼。我不知道当作者写完整本书时,会不会有着和我一样的感慨,但我知道当作者把结局写完时,她一定面带发自内心的微笑,去轻轻抚摸着两个名字——迪伦、崔斯坦。

  我和女主人公迪伦有着相同的年龄,但各自有着不同的命运,十五岁的她就像是被命运各种捉弄,命运也不想为她驱散黑暗,给她希望。但就是生活在这种环境里的迪伦,她不以为然,仍对生活充满希望,她阳光、她乐观,她更坚强。但命运的捉弄是她一个十五岁的孩子承受不起的,她的父母离异,她的父亲去寻找更好的生活了,母亲则是带着她自己在外过着漂泊不定的日子。我想,每个生活在离异家庭里的孩子,都曾幻想过之前和父母一起玩耍的回忆,但之后,这种回忆被藏在了内心的最深处,不舍得丢掉,也不敢拿出来,就这样一直藏在那个不起眼的角落,就像孩子内心的藏宝阁,把它放在了那个不常去的里层。

  我记得书中她的母亲,琼,总是告诉迪伦不要她与她的父亲詹姆斯。米勒有任何的联系和任何的接触,但是迪伦,纯真善良她不相信她的父亲会抛弃她们母女,更不相信他不爱她。所以迪伦偷偷跑到琼的房间里拿到了父亲的电话号码,而且决定去和父亲见面,但她也是一个孩子,她也有担忧,她怕当见到父亲时他的眼中会出现厌恶的神情,她也害怕父亲不爱她了。但迪伦下定决心要去见到她父亲,于是她满怀期望的踏上了去见父亲的路途,但她也不知道那将是怎样的一段路途。迪伦更不知道命运又跟她开了一个怎样的玩笑,这也将是迪伦留在这乱世中最后一点美好。

  她与他相遇了,可以说是迪伦和崔斯坦,他们的相遇是偶然还是意外,或者说又是命运吗?这场相遇是谁也没有想到的,而且改变的不将是迪伦一个人,还有崔斯坦,迪伦的灵魂摆渡人。

  如果不是遇见迪伦,崔斯坦的命运将是重复的工作,不停地工作,听从命运的安排,一直到他不复存在。但是迪伦的出现改变了命运对他的缚束。崔斯坦从迪伦身上看到对命运不公的抵抗,即使力量在命运前如同蚂蚁一样,但是迪伦相信着,只要不怕它,有着坚强的信念和深深的牵挂,这就是的抵抗命运的本钱。

  在书中我也仿佛感受到了迪伦和崔斯坦的互相理解,互相支持的强大力量,还有两个对对方的爱意,这是两个人从来没有过的,但是两个人却深深明白这是一种什么感受,这又是怎样的结局。但是两人却不接受命运给予他们的那个糟糕又悲伤的结局,他们想在一起永远都不分开,于是两人改变了结局。相比那些连尝试都不敢的家伙们而言,迪伦和崔斯坦是勇敢而想要掌握自己命运的主,他们是高尚的,是一个值得我们学习的榜样。

  在这本书中,我学到了要努力去拥有和命运对抗的本钱,若是是命运不公,不要不安和气馁,要坦然接受它,而且要试着改变它,它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强大,它的强大是因你而已,所以加油吧!勇敢吧!去正面和他抵抗吧!

  最后,我想说,虽然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奇幻故事,但不排除他是真实存在的。

摆渡人读后感5

  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灵魂的摆渡人?一本书一个世界,有时候不得不佩服作家的想象力,人死后的灵魂依旧是一个实体,需要穿越自己创造的臆想空间,遇到一个摆渡人,到达荒原彼岸,在路上还可能遇到恶魔而魂飞魄散,

  故事很简单,一个小女孩迪伦在经历车祸之后在生于死亡的路上遇到了摆渡人。他们一起穿过荒原,流浪人世间,做着彼此的救赎。毫无意外的,‘两人’产生了感情。迪伦不接受死的现实,在爱的呼唤下再次穿过荒原回到人间。故事没有多么精彩绝伦,作者只是想把他要表达的东西赋予这个故事之上。而我只是尽可能地去表达更多。

  15岁的迪伦,在学校与家人的挫败中,辞别生活的难堪与厌烦,满怀期待的去见素未谋面的爸爸。但上天这个时候表示了它的强大,火车出了事故,迪伦死了。灵魂摆渡人崔斯坦找到了迪伦,摆渡人出现在故事里,书里的人物仅仅有迪伦和崔斯坦,这一段长达十几天的荒原之路上也只有他们两人相伴。书里说,每个人都有自己心像所投射出来的荒原,或风景清丽,或障烟重重,有悬崖峭壁的起伏,有深不可测的黑水。最最不忍放下书本的是,你永远不知道自己所投射的荒原下,还隐藏着什么。哪怕是你心底里最深的期冀,你都不一定会明了,那到底是什么。

  当每个人不清楚自我状况的时候,都是被引领的,甚至在不知道目的地是哪里的时候,都只能被动而无奈的接受被引领。所幸,迪伦有自己的感受和想法,她要带着崔斯坦一起回到生界,她要和崔斯坦在一起!就像她告诉女巫那样,不管去哪里,荒原也好,生界也好,只要和崔斯坦在一起,那么就可以。而女巫的话,也只有一句“你必须找到他”!原来,任何的魔法都起源于,我要!我一定要!我必须要!当迪伦用心念点亮柴火时,当迪伦眼中只有安全屋一个目标时,所有的恶魔都拉不走她。人所处的环境无论有多恶劣,有多绝望,都不会是被环境所迫,而最终,不放弃自己的终将只有自己!只有自己彻底放弃了,自己也会被拖下地狱!迪伦告诉我们,眼中没有妥协,就不会被心魔所吞噬。那么精疲力竭,那么撕心裂肺,那么无力反抗的时候??信念给了我们力量,难以逾越的荒原,她走了过来,竟然还又返还回去!!!

  人生一世就好比一场旅途。而在这次旅途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心中荒原。而在荒原的挣扎中,我们对待荒原的态度就是我们心境的映射。若有幸,我们还会遇到摆渡者,帮助我们更好地穿越荒原,到达一个时间段的安全屋。若运气不足,可能只能独自一人穿越,但无论是否有摆渡者,只要我们自身能够以乐观的态度去面对一切,那也可以找到安全屋。因为,能够一直陪伴自己的摆渡者是,内心强大的自己,

  初走荒原,崔斯坦是她的摆渡人,而再次返回时,已没有了摆渡人。

摆渡人读后感6

  前两天说过,要把读书的习惯重拾起来,灵魂的事情,没有什么是一本书治愈不了的,那就先从灵魂的书开始读起把。利用闲暇的时间,读完了麦克福尔的《摆渡人》,妥妥的行动派。

  和所有的小说一样,《摆渡人》也是从爱情入手,一句经典语句“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很好的诠释了这份爱情。除了爱情,还有摆渡主题,救赎主题,宿命论主题等,“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的灵魂摆渡人?”。

  在命运的荒原上,迪伦和崔斯坦的相互扶持,在生死临界点的一次次选择,理性的情感的一次次碰撞,为了爱人的一次次勇敢地付出... .. 荒原如同人生,我们每一个人都生活在自己的荒原上,期间有艰难险阻,有妖魔鬼怪,但是我们的心情美丽与否,决定荒原上的凶险程度,正印证了那句话:你是什么样子,世界就是什么样子。安全屋固然安全,但是并没有人要一直守在那里,为什么?因为我们有终点,有方向,需要一次次在路上,纵然前路凶险万分,但是正是这种惊心动魄,才是生命的意义所在。 当灵魂回家之后,为什么能够折返的传言一直都有,却大多数人却依然选择留在那里,因为大多数人都不愿冒险去尝试,去改变,害怕那失败之后的魂飞魄散,但是只要心中有梦想,尝试了,成功了,便是值得。 在理性和情感一次次碰撞之后,迪伦和崔斯坦都选择了情感,他们成功了。因为相爱,他们互相成为对方灵魂的摆渡人,救赎了自己的爱人,玛丽苏式的爱情,玛丽苏式的结尾。

  只是结局似乎优点太圆满了。作者过唯心,太偏重于强调救赎的重要性,或者过分夸大了爱情对于生命的意义。与之相比,个人倒是更欣赏最近在追的《归去来》(一部披着反贪外衣的爱情剧)中宁鸣的态度“我享受就够了,有望无望并不重要,因为,一切深爱,其实都是自我完成!”努力了,也许未必能达到预期的成果,付出了,有情人未必在一起。毕竟”七分靠打拼”还有“三分天注定“,认真去做,无问西东,最后能不能成功,能不能在一起,交给命运,付出了就不后悔。

  总体来说,《摆渡人》算得上一篇励志的鸡汤,我们每个人都有一片属于自己的荒原。真正的荒原并非地理环境或天涯海角,荒芜的往往是我们逐渐贫瘠的心灵和日趋干枯的灵魂,在荒原上,对于恶魔都知道,纯洁的.灵魂才是一顿美味的饕鬄盛宴,而干枯的灵魂是味同嚼蜡。“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有多少人随着年龄的增长,灵魂却越来越乏味?有多少人止步于自己内心的恐慌没有到达终点,有多少为达到一个终点后,止步于世俗的习惯和眼前的安逸,而没有勇气去寻找真正的自己?

  不论这碗鸡汤有多少其他的口味,爱的或不爱的,但有点可以肯定,读完之后,会拷问自己,是否早也已习惯了这种无休止的重复,没有期待,没有梦想,不敢尝试改变,没有勇气回到那个“荒原”,去寻找真正的自己?

摆渡人读后感7

  “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摆渡人》里的他该是存在的吧。在我的眼里,他不是上帝的使者,也不是无感情,无灵魂的机器,而是一个被封锁灵力的人,是一个受苦受难的可怜人。他的存在,是为渡人。迪伦的存在,才是为了渡他。灵魂因被需要而有意义。

  他本是冷血、无情的人,甚至可以说他不是人,因为他不会同情一个突遭变故的灵魂,他没有温度,没有感情,不知冷暖、饥寒甚至没有名字没有形态,可能他就是一个摆渡灵魂的机器吧。可是迪伦说:“那天我在木屋等你,我看到一个个像蠕虫一样艰难爬行的灵魂,头顶有一点点亮光,我的亮光是你吧。”那份信任,那份纯洁竟然把这个机器照亮了,他是她的光,而她才是他的暖。他可能一开始只是为了完成那不知为何的使命,于是机械地带她走,不去理会她的累,她的怨,她的烦,她的忧。但为了她免于恶魔的袭击,他竟然义无反顾地舍弃自己,哪怕被拖入地狱,被恶魔们毒打,侮辱……是的,他变了,他拥有了鲜活的灵魂!所以是他救了她,更是她救了他。

  崔斯坦答应她:我陪你,我一直都在。可是跨过那道灵魂的分界,他只能看着她西斯底里的哭喊,心如刀绞。有一种欺骗是因为爱,而这爱不断溢出眼泪,苦涩无奈却又感人至深。

  这眼泪里,有深情,有他们彼此存在的意义。

  从小到大,一直读书,除了写不完的作业,就是做不完的习题。因此,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在想,活着到底有何意义。难道就是为了读书,为了工作,为了有饭吃,有房子住,然后死去?这生命到底有何意义,如果真是这样,造物主是在跟我们开玩笑吗?活着就是为了活着,有意思吗?

  那天我马上考试了,因为有事回了趟家,半夜12点,终于结束一天的战斗,可是突然想到还有很多东西要背,于是急匆匆告诉爸爸:“明天早上五点叫我哦,还要读书呢!”

  可是一觉醒来,天大亮了,六点多了!“为什么不叫我起床,这么晚了!”我红着眼睛跟父亲对峙,他却什么都不回答……

  我气冲冲地把门摔得山响,急不可耐地收拾东西。可是再一回头,满桌子的饭菜,还有我最爱吃的酸菜鱼!旁边的柜子上还有我一周的零用钱。眼泪一瞬间充斥我的眼眶,拿起那钱,竟不知道怎么收起。看着那菜,也不知如何下筷。

  越长大越孤单,我有越来越多的心事,越来越多的苦恼,可是也越来越觉得自己幸福,因为我有爱我的父母。这世间种种太过纷繁复杂,而就生命意义而言,我着实不懂,更不知何年何月,能参透一二。但我知道爱让我活着,也让我觉得有意义。如果人真有灵魂,那给我灵魂温度的是我的父母。

  基督教一直告诫世人,我们皆有罪,灵魂不灭,这肉体,不过受戒的皮囊,这灵魂是要升天堂的。那么世间种种都是为了让我们灵魂历劫,我一直不愿去臆测这其中真假,当然也无从知晓。人死灯灭,形神俱灭,只求为人一世,灵肉安宁。如果活着有灵魂,那是因为有爱的温度,如果死后还有灵魂,那是因为有摆渡人的召唤和需要,“如果我真的存在,那是因为你需要我”。

摆渡人读后感8

  搜*:

  忘了是哪一天,反正挺早了,摆书摊的小哥又来到学校。我路过没事去瞧瞧,只是瞧瞧,不打算买,毕竟有点小贵,一本不太厚的书就赶我一天的饭钱了,再说许多书图书馆都有,即便个别的没有,那就有啥看啥,也无所谓。于是我挺着只看不买不要脸的精神行走在书摊前,目光照亮了每一本懒懒地躺着的书,目及所处,全是好书,真想全带回家,奈何钱包那么瘦,根本带不了。算了,弱水三千,但取一瓢饮,于是我买了这本《摆渡人2》。

  咦,不是说不买的吗?怎么还是买了,呃.....不知道。

  晨读:

  《摆渡人2》的故事继续《摆渡人》第一部,女孩迪伦的灵魂和她的摆渡人崔斯坦打破命运的安排,产生情意,逃离荒原来到现实世界,在现实世界,俩人成了真正的有血有肉的人,本以为生活的康庄大道已经为俩人铺开,从此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可事实并非如此。恶魔逃离荒原,杀害现实世界的人,俩人看不到对方就会异常痛苦,迪伦的母亲排挤崔斯坦等等,违背命运安排的俩人显然并不轻松。与此同时,另一位摆渡人苏珊娜看到了他们逃离荒原,心生向往,因此她欺骗了由她引渡的灵魂杰克,也来到了现实世界。好景不长,命运的审判者骤然降临,冷酷的对他们下达了判决,摆渡人,如果你们能弥补自己所犯下的错,把人世间所有的恶魔除掉,我允许你们生活在人世间,否则你们也会变成荒原上极其丑陋的恶魔。

  于是两个摆渡人和两个被引渡的灵魂踏上了赎罪之路……

  下午茶:

  崔斯坦和苏珊娜的故事大致相同,但其结果却大相径庭,弥补了罪过的两人,一个被留在人世间,另一个连同被他引渡的灵魂变成了荒原上的恶魔。相同的案例,不同的判决,作为小市民的你不禁要问一句,“审判官是不是收钱啦”,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凡事不能只看表象,而是要紧紧抓住表象之内的那根芯,每一次的行动都有动机作为前提,明白了事情发生的动机,也就找到了事情的症结所在。崔斯坦与苏珊娜逃离荒原的动机全然不同,一个是为了心爱的迪伦能够复活,弥补她没有见到父亲的遗憾,更是为了两人伟大的爱情;一个是为了自己能到人世间走一遭,尝尝成为一个人的滋味,同时被其引渡的灵魂杰克不甘年纪轻轻就死亡,于是两人各怀心机,相互利用,逃离荒原来到现实世界。

  从他们的动机可以看出,崔斯坦是无私的,是舍己为人的,苏珊娜和杰克更多的是自私,贪婪。这样我们便明白了命运的审判官并没有“收钱”,反而非常的公*公正。

  为他人就是为自己,对别人好就是对自己好。送人玫瑰,手有余香,生活中做到人过留名,雁过留声,就可以了。、

摆渡人读后感9

  《摆渡人》是英国作家克莱尔。麦克福尔的一本短篇小说。文中一开场的是一个15岁小女孩的日常生活,唠叨的母亲,令人不开心的学校,略带自卑的个性,迷茫而又无聊的生活让她显得沉闷、烦躁。这样一个女孩好像以前都生活在我们身边一样普通。然后一连串匪夷所思的事情发生了,或者说这本书是一部非科学类的书,因为出现了人死亡后的灵魂。

  她在单亲家庭中长大,忙碌又絮叨的母亲琼并没有给到她太多温暖,她内向,自卑,胆小,不自信,同学们也嘲讽她,唯一可以倾诉的朋友凯蒂也搬家了。

  她决定去看望久未谋面的父亲。然而,路上突发事故。等她拼命爬出火车残骸之后,却惊恐地发现,自己是唯一的“幸存者”,而眼前竟是一片荒原。此时,迪伦看到不远处的山坡上一个男孩的身影。男孩说,他叫崔斯坦(灵魂摆渡人:他们的职责跟使命是引导灵魂穿过荒原,保护他们免遭恶魔毒手,让他们到达彼岸。彼岸便是心中的家。荒原是灵魂心里的映射,天气的好坏取决于灵魂的心情。

  荒原中魔鬼跟黑夜都是致命的危险,而安全屋却像是休息的驿站)。崔斯坦将她带离了事故现场。但是迪伦很快意识到,这个男孩并不是偶然出现的路人,他似乎是特意在此等候。他们每天都在马不停蹄的赶路,到达一个又一个的安全屋,在黑夜降临之际尽可能的躲过凶神恶煞的恶魔。荒原在她面前似乎是一个巨大的问号,而她也必须正视那些接踵而来的问题。在与崔斯坦的相处过程中,她渐渐明白了自己不是唯一的幸存者,而是唯一的受害者。天气的阴晴取决于她的心情好坏;身边又为什么会有哪些奇特的现象。

  两人在不知不觉中坠入爱河,迪伦、崔斯坦一起穿越每一座山,一起被恶魔追杀,一起到达每一座安全小屋,中途慢慢了解彼此的心意,迪伦勇敢的表白,彼此的坦诚,快到达边界时,决定在一起,却因现实而不得分开,本以为故事在这里就遗憾的戛然而止了,却不曾想到勇敢的迪伦因为爱,重新踏上恐怖之及的返回之路,寻找崔斯坦。每当迪伦到达一个小屋,我心里都默默的劝阻迪伦就在这个安全屋等待崔斯坦吧,前面太危险了,崔斯坦肯定会过来的,可是迪伦每次都无畏的往下一个安全屋赶,迪伦和崔斯坦终于相遇了,也一起跨越了所有的障碍,返回人间,在一起。(补充一下前面忘记说了摆渡人会根据每一个不同的人变成她信任的样子,每个人都不同,因为爱,崔斯坦的模样没有改变)当看到最后,“原来你在这里”“我在这里”时的那种感动与幸福,那种好像经历了所有的幸与不幸,我们依然双手紧握,不曾松开,还好,你一直都在我目所能及之处,这已足够。

  最后故事的结局很完美,有情人终成眷属,“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

摆渡人读后感10

  《摆渡人》是英国作克莱尔的作品,其主要资料讲的是一个15岁单亲家庭的女孩迪伦,在一场交通事故中不幸身亡,其后她的灵魂遇到了她命运的摆渡人----崔斯坦。崔斯坦非人非神,具体的来说就是他的工作是专门负责摆渡灵魂罢了,任务就是要护送人死后的灵魂穿过有魔鬼厮杀的荒原,到达另一个安静*和的世界。迪伦在遇到崔斯坦后,她已经死了,可是她并不明白,她开始还以为崔斯坦是带自我去找救援队。慢慢地意识到自我已经死了,正在在穿越荒原的路上,路上有很多妖魔鬼怪,也有许多安全屋,在安全屋里,他们能够躲避疯狂的魔鬼的追杀,一路上,他们遇到了许多困难,甚至迪伦都差点被魔鬼吃掉,幸亏有崔斯坦这个命运的摆渡人,一路上拼命地保护她,安慰她,帮忙迪伦度过困难。迪伦渐渐地喜欢上崔斯坦了,但对于崔斯坦来说,迪伦可是是他此行的一个任务罢了,他不仅仅是迪伦的摆渡人,更是其他人的摆渡人。

  尽管崔斯坦明白自我的身份与使命,但还是不可一世地爱上了这个一路上也关心他的女孩;最终,他们到了目的地,命运使他们永远分离,并且不一样的世界让他们永远不能有任何交集,迪伦对这样的现实深感绝望,她不能理解这样的现实,迪伦深爱着他,于是在没有摆渡人保护的情景下回到荒原去寻找崔斯坦。

  最终他们回到交通事故的现场,回到了现实。故事到那里就结束了,可并没有在我脑里结束,我无数次在脑里想像他们在一齐生活的情景,想象着生命如果真能够这样轮回,人生就没有生离死别的痛苦了。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从未想过人死后真的会有灵魂,尽管我此刻依然不相信,但我却愿意去尝试相信,因为整个阅读的整个过程我都在想象我的父亲,他是否遇到了一个适宜的摆渡人?他在穿越荒原过程中是否困难重重?他是否能够成功穿越抵达*和世界?还是在荒原里被魔鬼吃的魂飞魄散?到达另一个世界是否见到熟悉的朋友亲人,没有孤单?是否坚持等待我们?想到那里我的内心总是满怀信念,没那么悲伤,我相信爸爸只是到达另外一个*和的世界,一样过的很好。

  同样人的一生其实就是是一场盛大的旅行,路上免不了坎坎坷坷,我们也会遇到的“摆渡人”。但真正能成为你灵魂的摆渡人,或许仅有一个,像崔斯坦一样的命运摆渡人,世界这么大,遇见不易。如能有幸遇见,应珍惜。因为没有“命运的摆渡人”的日子里,就算是天堂,也不完美,正如书中的迪伦一样,明明历经千辛万苦到达了一个完美的世界,那里有她的家,她死去的亲人,她本能够在那里安静的度过,但因为失去了崔斯坦的陪伴,迪伦并不幸福,所以才下定决心,以魂飞魄散为赌注,誓死要找到崔斯坦。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仅有摆渡人将给予你温暖。

  人的一生中,有许多荒原要穿越,不论将遇见多么凶猛的魔鬼,如有能有个摆渡人在你身边,那是多幸运。

摆渡人读后感11

  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灵魂的摆渡人?

  在踏上寻找父亲的那列火车前,迪伦的生活孤独而混乱。母亲的琐碎唠叨,好友凯蒂的转学,一帮同学的冷嘲热讽,以及脑海的荒诞梦境来断闪过,使她看不到任何希望,压抑到无法呼吸,于是他开始想念父亲,想念自己成长道路上缺失的那份温暖与陪伴。所以她怀着忐忑的心情出发,渴望改变的感受比任何时候都要强烈。无论等待自己的将会是什么,迪伦都愿意去尝试和寻找,不幸的是,列车出了意外,她的灵魂被迫离开了自己在车祸中变得支离破碎的身体,开始走向漫无边际的荒原。

  小说中这样写道:“她一边低声啜泣,一边转身面对荒原,渴望发现一丝文明的痕迹,免得她重回隧道。就在这时,她看到了他。”没错,他就是迪伦灵魂的摆渡人,崔斯坦。上帝帮助孤若无依的灵魂找到回家的路,为每个灵魂安排了一个摆渡人,陪伴他们一起走过这段艰难的路途。崔斯坦的笑容第一次令迪伦感受到了生命中前所未有的安全感,就好像无伦发生了什么,他都会陪伴在她身边,不离不弃。他们一起躲避恶魔的利爪,艰难的携手走过泥泞的沼泽地,他们从彼此陌生到相互依靠,一切的温暖在危险的荒原中显得那样弥足珍贵。

  可是,再远的路途,终有离别。迪伦终于来到了天堂,那是传说中世界上最美丽的地方,然而对她来说,失去了崔斯坦的陪伴,天堂不过是座荒凉的城堡。她听从自己内心的声音,再华美的生活,也抵不过崔斯坦一个温暖的微笑,有他的地方才是天堂。于是,他推开天堂之门,重回到那片险象迭生的荒原,只为了找到崔斯坦。每当迪伦安全到了一个小屋,我都会默默的想:迪伦,就在这等待崔斯坦吧!前面太危险了,他一定会回来的。可是迪伦依然无畏地继续向前,最后他们终于相遇了。也一起跨越了所有的障碍,返回人间。最后那句“原来你在这里”,“我在这里”的温暖让一切都变得值得。

  迪伦用生命与灵魂的不懈追寻,完美地诠释了爱的含义。当我们直面生存、死亡与爱。哪一个会是你最终的选择,如果生命进入再次的轮回,你又愿意为此付出怎样的代价?或许这个问题离我们很遥远,可是人生就是充满了未知。有时候会想,当我们离开了这个世界,会不会出现别外一个世界,来弥补我们这一生遗憾呢?答案当然不会,与其去选择,不如生活得不留遗憾。最让人感动的,当迪伦穿过那面墙时,她的摆渡人却不见了。迪伦用尽所有力气摧毁这堵墙,让自己重新回去,他成功了。受尽危难,她终于和她的摆渡人一起穿回到了出事的那辆列车上,面对选择,迪伦选择了爱,用她的执着得到了幸福。

  那么,也请你怀揣着爱与勇敢前行吧!每个荒原的转弯,都会遇到你的摆渡人,因为你的摆渡人,来源于爱,存在于温暖。

摆渡人读后感12

  钱枫之前在综艺节目《我家那小子》说了一段话让我至今印象深刻。他说,像我这个年龄层次的人,大家都是防着怕受伤。没有那种奋不顾身的感觉,去把自己的心完全打开投入。

  也对,当你经历了太多,到了能承受任何伤害的年纪,却再也不想让自己受伤了。

  这两天被热议得沸沸扬扬的邱泽跟张钧甯恋情,可以说是一个笑话。

  本以为媒体爆出来是个实锤,邱泽自己也跟媒体承认在追求中,希望得到大家的祝福。结果,话锋一转,张钧甯感谢邱泽的抬爱,直接否认两人在一起。

  很多人拍手叫好,毕竟邱泽之前在爱情这方面名声很不好,不管是唐嫣还是陈乔恩或是杨丞琳,都在邱泽这里吃过亏。

  不可否认,那时候的这三位女明星处于容易被爱情蒙骗的时期,看不清爱情的本质,毕竟少女追求轰轰烈烈、浪漫的爱情。

  现在的张钧甯,已过三十岁,是一位独立女性,她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是她想要的爱情,她会极力争取,不是的话,及时止损,不浪费彼此的时间,也不让自己受伤。

  但不可否认的是,成长到一定的成熟阶段是需要时间的。想起《孤岛酒馆》里的狗刨式的爱情,肯尼有一个在美国留学的初恋,两人异地恋四年,为了去美国见初恋女友,努力剪片子赚钱,本以为自己的行为可以感动远在异国他乡的初恋女友,没想到去了一趟美国之后,他们反而分手了。

  回国后,他还从朋友口中得知,初恋女友其实是跟其他男人一起去的美国,知道这个真相的肯尼很崩溃。这个被他当成女神的人,在他眼里,初恋是干净的,自己都不舍得糟蹋,自己手中的宝,却被别人轻而易举地夺走,他的世界是崩塌的。

  没多久,他又遇到了另外一个女孩,马小玛,一心想过踏实日子的那种。本来两人日子过得风*浪静,又因为初恋女友从美国杀回来,她被别的男人甩了,要回来跟肯尼复合。在肯尼的两难下,马小玛选择离开他,生活积累了太多失望之后,转身离开,也只不过是一瞬间而已,哪怕此时此刻她肚子里已经怀了肯尼的孩子。

  肯尼也顺理成章娶到了初恋女神,可是,婚后他发现初恋女神又跟别人在一起,这时候的他,立马提出离婚,没有任何犹豫的余地。

  在感情里,能原谅你一次,不会再原谅第二次了。我想,肯尼不会让人再伤害自己第二次,也伤害不起了。

  而最残酷的是,肯尼后面知道了马小玛怀孕的事,可孩子又不幸流产了,他非常后悔,人生插曲太多,自己选择错一步,就步步错。

  或许,这就是他的残酷人生,而代价却是那么的沉重。

  最终,哄闹过后,他依然孑然一身,遗憾不可避免,但都来不及了,一切都太晚了。

  可是,我相信,往后肯尼的人生里,他会更懂得如何做好孤独的摆渡人,因为他已经成长了。

摆渡人读后感13

  世间最美的在遇见,莫过于历经生死一线,然后你就在那里跟我说了句“我在这里”。

  崔斯理准确来说这不是他的名字,他没有名字,不知自己何时开始存在,也不知自己何时消失,他的存在只是因为灵魂需要,变成他们想要的样子,然后护他们周全,送他们到达彼岸,周而复始。从开始的充满热情的参与到后面麻木冷漠,感情对于他而言似乎成了一种累赘,他的存在似乎只是灵魂旅途的配角。每个灵魂都是自己曾经生命中的主人公,他没有,他只是一个摆渡人。

  直达这个少女的出现,打破了他世界里的规则。崔斯理变成迪伦想要的样子出现出现了,一个16岁的翩翩少年。当少女一人从列车中走了出来,茫茫的世界中只有这个少年的存在,面对无数的疑问,她选择的是相信,毕竟前途之路,只有这位“共患难”的少年相伴。当得知自己死亡的消息,她是*静的,冥冥之中似乎知道了。他对这位少女的反应感到吃惊,他以为她会其他灵魂一样哭泣或不安,她没有。或许现在的世界已让她的心千穿百孔,从小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和母亲无话可说,唯一的朋友转学了,在学校老师的嘲笑同学的戏弄,还有未能遇见的父亲。突然离世这个结果还是能接受吧,唯一想到痛苦的母亲和未曾见面的父亲,但事已如此别无他法。

  或许两颗无依的心在数次的遇险中靠近了彼此,当遇到危险迪伦总是为崔斯理着想,会为他感到愧疚。当崔斯理为救她身处恶魔之地,是她将崔斯理唤回她的世界,迪伦与所有的灵魂不同,她会关心崔斯理的一切,会听着崔斯理的故事安然入眠,崔斯理他在改变,变温柔,变感性。

  崔斯理告诉自己不能爱上她,不能给她希望。但是他的心替他做了决定,他吻了她,给了她承诺:不是护她这一路*安,而是护她一世周全,和她一起走向未知的终点。然而我只是你的摆渡之人,我只能望着你离开,将你送向荒原与地狱的交界,我只不过是这荒原的向导与保护者。为何要我爱上你然后送你离开,于是我给了你承诺,让你心安,我在结界看着你痛彻心扉,却无能无力,然后转身离开,引渡下一个灵魂。

  当来到这个目的地,迪伦可以这里安逸生活,等待着亲人的到来,但是如若这个世界这个没有你,我活着不过只有躯壳,我知道你是我的摆渡人,只能送我一程,但我想越过规则之门来找你,回去的路充满艰险,纵然恶魔可以随时将我吞噬,因为你让我变得无惧,我不知道我们的明天会是如何,但我想不顾一切的来到你身边,即使付出生命的代价。

  迪伦回来了,将来时艰险的路又经历了一遍,只不过这一次是独自一人。因为爱,让她有勇气战胜恐惧。在相逢时刻崔斯理是惊讶,但更多的应该是欢喜吧,未曾改变模样还是原来的样子,或许冥冥有感应会再次相见。

  “我回来了,为了你。”

摆渡人读后感14

  “我从来不说话,因为我害怕,没有人回答;我从来不挣扎,因为我知道,这世界太大。太多时间浪费,太多事要面对,太多已无所谓;太多难辨真伪,太多纷扰是非,在你身边是谁。”

  在书中有一个女孩叫小玉,她和马力之间的故事给人的感觉是美好的,是深情的,是感人的。她喜欢马力,所以她可以为马力做任何事。有人说,爱可以让人变得强大。所以在那天,她答应江洁打“酒吧高尔夫”的时候,她就跟陈末说,她跟江洁拼的不是酒量,而是命。

  旁人都说,小玉这样做不值得,因为马力根本不爱她。可又有谁知道,她其实是幸福的,至少她这辈子为自己爱的人拼过命。

  自从马力失恋后,小玉为了让他从失恋的痛苦中走出来,向摆渡人酒吧的老板陈末学习如何成为“金牌摆渡人”。最终,小玉通过努力,用她独特的方法将马力送上了岸。从那以后,马力离开了这里,开始了自己新的生活,之后小玉也离开了。

  读了《摆渡人》这篇文章后我明白了: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摆渡人,在摆渡他人的同时,亦在摆渡自己。于是没有一个人停在原地,无论开始如何,轰轰烈烈又或者大喜大悲,最终还是会退场。

  我突然想起书中有一段话,它说:“缘分为冰,以为抱住就是拥有,但抓的太紧不仅会痛,最终也会化的!你以为,不放手就一直在吗?其实什么都没有!真正属于你的爱情,不应该是伤你的冰块,而应该是温暖你的热茶!得不到是因为不属于你,他不爱你,失去了又能怎样?”还有这句,“其实喜欢一个人就把他送到对岸,不用失落,你只是一个摆渡人。”就像小玉一样,他知道马力不是他的明天,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把他送到彼岸。所以从那天起她就告诉自己:别难过,你只是一个摆渡人。

  小玉和马力的故事结束了,但是他们各自崭新的生活才刚刚开始。我喜欢这书中的一句话:时间一直走,没有尽头,只有路口。其实生活就像一到选择题:要快乐还是痛苦,要烈酒还是淡茶,要停留还是往前,这是一个摆渡的过程。想要到达彼岸,需要一次勇敢的挑战,更需要学会放下,与此同时还要不断前进。

  在我的概念里,人生是没有终点的。只要你还有力气,只要你还能重新站起来,你就可以重新开始。改变过去,也意味着现在也会被改变,如果昨天不再是昨天那么今天也不再会是今天,我们存不存在很难说,我只是想让我们自己做选择。

  就像书中所说的:世事如书,我偏爱你这一句,愿做个逗号,呆在你的脚边。但你有自己的朗读者,而我只是个摆渡人。最终我们都会上岸,阳光万里,路边鲜花开放。

  最后,我希望我们都有一个美好的明天,愿我们都能做好自己人生的摆渡人。

摆渡人读后感15

  相信很多人都有看过克莱儿·麦克福尔的《摆渡人》,主要讲述单亲女孩迪伦在去见素未谋面的父亲时遭遇了交通事故后,遇见了崔斯坦—她的摆渡人。崔斯坦带迪伦进入荒原,在将她引渡到荒原终点途中经历了种种危险,两个因此产生了感情的故事。很多人都被迪伦独自返回荒原寻找崔斯坦的勇气和对爱的执着所感动,为两人最后的结局感到欣慰。然而,多数人都是将这本书纯粹地当成爱情故事,却忽略了其中蕴寓的人生哲理。

  崔斯坦告诉过迪伦,荒原的景象是迪伦内心的映射,她的内心影响着荒原的风吹草动。联系到现实生活中来,《摆渡人》里的荒原好比人生道路,许多人总是抱怨命运不济,世道不公,全身里里外外充斥着消极情绪。殊不知你的抱怨不仅没能解决问题,反而让生活更糟糕,就像迪伦心情不好时,荒原便狂风呼啸,乌云压顶。而荒原的恶魔好比生活中的琐碎,如果一味地忙于应付,但会被拖入深渊,陷入黑暗。因此在面对人生的琐碎时,保持一个良好的心态极其重要。你不能改变人生的无奈,却能改变面对人生的态度,塑立积极的人生态度,纵使人生的道路千回百折又有何惧。

  当中最值得深思的莫过于,居住在安全区的灵魂为何不愿意回到荒原,或者说不敢回去比较贴切。首先,他们经历过荒原跋山涉水的艰辛,见识过恶魔的凶残,对荒原的一切心有余悸。正所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再来就是,听说过返回荒原的灵魂的下场,更加深了他们对荒原和恶魔的恐惧。因此,明明随便打开任意一扇门就能回到荒原,却没人愿意去冒这个险。

  仔细想想,其实这和现实生活中的存在的情况很相似。荒原终点的安全区好比安逸舒适的生活和稳定的工作,人长期处于安逸之中,便容易不思进取,只想安安稳稳地过着眼前的日子,抵触做出改变,拒绝新的尝试。乔纳斯知道可以回去荒原,也听说了回到荒原的灵魂都魂飞魄散,因此选择了在安全区一直生活。或许他也会和伊莱扎一样,终其一生等待着一个不可能有结果的结果。禁锢人的永远不是铁门或枷锁之类的东西,而是人自己的心。

  迪伦之所以有勇气冒着生命危险返回荒原寻找崔斯坦,是因为她搁浅不下心中对崔斯坦的那份爱的执着。甚至带着墨守成规的崔斯坦成功回到现世,这在崔斯坦眼里是不可能实现的梦,但迪伦却做到了。我们现实生活中的创业者,从来都是不安分的,对创业有着别人无法比拟的激情和执着,不顾亲朋好友的劝阻,也要冒险去创业,这是因为他们奈何不了心中对成功的渴望和对事业的执着。当然,也不是怂恿大家非创业不可,只是希望大家能有居安思危的心态(可不是让你杞人忧天哦),毕竟生活有着太多的不确定性。

  最后,借用《摆渡人》里的一句话送给大家,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愿你找到你灵魂的摆渡人。


《人与土地》读后感3篇(扩展9)

——演讲与口才读后感_演讲与口才读后感 (菁选3篇)

演讲与口才读后感_演讲与口才读后感1

  有多少人能够站在讲台上可以很流利的讲话,思路很清晰?有多少人可以很自信的表达自己的态度和意见?我们现在这个社会,交际和沟通是非常重要的,可以说我们每天都在相互沟通中度过,在学习和生活中,与同学、老师、亲朋好友等等不同的人的交谈都是一种沟通,包括演讲其实也是一种沟通。

  《演讲与口才》是卡耐斯写的一本要人们克服畏惧、建立自信,更有效地当众演讲的书,这本书对于开阔我们的视野,顺乎自然地发挥了自己的潜在智能,如何在当众讲话是克服自己本身的恐惧,获得成功,有着宝贵的其实和借鉴的作用。

  这是卡耐基教授以自己多年成功的经验总结出来的具有提高个人在不同场合演讲或交谈能力的一本速效书。事实上,我们的整形形象不仅要看我们穿戴什么,还要看我们是以一种什么的姿态去维持讲话的方式。众所周知,生活离不开与人交流,从交流上可以反映出一个人的精神面貌、知识水*、人格修养等个人形象,所以在于什么人说话的时候也有必要的讲究。

  其实为什么当一个人在面对自己的亲朋好友或同等层次的人群时,你的讲话永远不会扭扭捏捏,但是,当面对领导或者高层次的人群时,人们的讲话就显得断断续续、毫无章法呢?其实这是一种心态、一种缺乏自信的表现。就如演讲一样,如果都是同层次的人群,可能你就不会紧张,畅所欲言,但是,如果有领导在的话,就心跳加速,忘记自己想要表达,几乎什么话都说不出来,这其实也是一个道理。

  交谈与演讲的口才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练成的,一个人口才好,并不是他与生俱来的,需要在不断的失败之中不断的锻炼和学习,需要勇气和坚持不懈的意志。就如翱翔在苍穹的雄鹰,我们不知道它在悬崖边摔过多少次,在天空历练过多少回,他的成功最需要的是一股后劲,只有通过不断练习,才会抵达目标。

演讲与口才读后感_演讲与口才读后感2

  这些天,我读了《演讲与口才》,这书是妈妈在邮局给我订阅的。她说,这是一本好书,能够锻炼口才,提高写作水*。我也受益良多,不用多说,它确是一本好书。

  这本书,正如妈妈说的那样,能够锻炼口才,有时还会教给我们许多道理。它里面有各种各样的文章,这些文章被分成多个种类,读者在目录上就可能看到。例如:在第一页的“卷首寄语”的文章,一般都是说明一个道理,还会举例子,验证这个道理的重要性;在“谈话技巧”这个栏目的文章,都是写如何有技巧地说话,把话说得幽默风趣;“辩论之首”这类的文章,都是写一些有关于辩论的东西,还教会我们如何辩明是非曲直……像这样的分类还有许多,如“交际指南”、“演讲艺术”、“行业口才”、“谈情说爱”、“职场经纬”、“求职方略”、“说长道短”、“海天巡看”、“评说名嘴”、“说林广记”等等。这些所有类别的文章,归根到底,只是围绕着一样东西来写的,那就是—语言。《演讲与口才》这本书,向我们生动而形象地展示出语言的重要和魅力!

  拿起《演讲与口才》,它并不是很重,也不是很厚,但是,这里面包含了多少做人的道理,多少语言的智慧呀!轻轻的翻开它,你会发现,密密麻麻的字如同并马俑的士兵一样,排着整齐的方阵,等待着你去读它,琢磨它,并从中获得有益的东西。它不像漫画书那样一幅画就占了半页纸,也不像文学类的书那样全是黑压压的字,使读者感到无趣,它是在恰当的地方放上一张与文章相关的图,不大也不少,图文并茂,不但增加了读者的阅读兴趣,还能使读者更加理解文章要表达的意思,真是一举两得!《演讲与口才》获得了无数的奖,每一期我都会认真地去读它,每次读,都会知道新的知识,新的道理。这本书,使我看到了语言的魅力,让我喜欢上了说话这门艺术。

演讲与口才读后感_演讲与口才读后感3

  这段时间读了《演讲与口才》,让我受益匪浅,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演讲口才从小就对我有着特殊的吸引力,现在我仍然觉得,没有什么比热情洋溢的演讲更能打动人,一个好的演讲者,能把别人带到自己的情绪中,能够准确传达自己的意图,能够使你信服,没有什么比这更有魅力了。

  以前我觉得口才就是讲话,只要会讲话,便是有口才的人。但现在我明白其实并不是,不能仅从表面去理解演讲与口才的意义,而对口才也有了更全面的认识,知道了口才在现代社会中所处的重要地位。

  如此说来,说话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而要把话讲好就更难了,在我们的世界里,人与人之间交流思想、沟通感想,最直接、最方便的途径就是语言。我们通过语言来表达自己的意思,很多时候,我们在私底下可以口若悬河,但一旦站在台上时,就会出现说话断断续续、语无伦次的尴尬情况。

  首先,不敢开口说话。其次,若与陌生人在一起更是闭口无言,沉默以对。可能是从小缺乏集体生活,习惯一个人:可能说话产生了不好的效果阴影,可能是觉得自己口才较笨,表达往往词不达意、言不中听,因而产生了少说或干脆不开口的想法。不管出于何种原因,那就是要克服自己的心理障碍,给自己勇气,默认自己是最棒的。

  其实,让我记得很清楚的是学校的一次活动,我遇到一个很尴尬的情况,精心准备了自己的开场白,忐忑了几天后,迎来了初赛,我上台后就感觉自己变成了一台机器,很木很木的感觉,还没结束就被叫停了,结果都猜得到。事后了解他们给我的评价是,主持不是演讲,自己不是主角,我的动作表情又太僵硬,完全带动不了气氛……,我对局面的掌控力不够,由于紧张,我的注意力大部分集中在了自己身上,没能注意场下的观众,其实无论主持还是演讲,都不是一个人的活动,演讲的气氛是演讲者和听众共同营造的。演讲是各种能力的综合应用,它要求我们灵活运用所掌握的知识。

  总之,当代社会需要的人才不仅是技术和知识的掌握者,而且对人际交往能力也很重视。每个人都渴望自己有流利的口才,但我们却被恐惧吓得退缩,甚至在人多的地方说话都脸红,但为了交际能力的提升我们必须在生活中锻炼自己的说话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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