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用药的安全性|中药用药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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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探讨婴幼儿用药的安全性,阐述根据药物特点及患者具体情况及时选用安全、有效的药物。   【关键词】婴幼儿;用药;安全   doi:10.3969/j.issn.1006-1959.2010.05.232 文章编号:1006-1959(2010)-05-1239-01
  
  婴幼儿是指28天~3周岁的小儿,因为药物在小儿体内分布异于成人,且小儿肝细胞酶系统发育尚不成熟,肾功能不完善,所以出现与成人不同的各种药物反应。因此对婴幼儿患者除要求及时正确处理,熟悉一般用药规律外,还必须掌握小儿用药特点。笔者依据《抗菌药物指导原则》[1]及《新编药物学》(16版)等著作,对一些常用药与婴幼儿的关系作一概述。
  1.抗微生物药物
  1.1 青霉素类:常用的有青霉素G,氨苄西林钠等。低剂量青霉素不引起毒性反应,但较多出现过敏反应,小儿3日内未使用青霉素类药物应进行皮试,阳性者禁用。哌拉西林对于小于12岁儿童的用药安全性剂量尚未确定,应慎用,氨苄西林钠氯唑西林钠有婴儿应用大剂量出现血尿、蛋白尿和尿毒症的报道,应用时应掌握好剂量。
  1.2 头孢菌素类:常用的有头孢克洛、头孢拉定等。对头孢菌素过敏者禁用,对青霉素过敏或过敏体质者慎用。头孢菌素与高效利尿药或氨基糖苷类合用肾损害显著增强,应避免同时使用。头孢呋辛酯因不可压碎给药,应餐后整片吞服,故婴幼儿不宜用。头孢氨苄有报道可暂时改变婴儿肠道细菌平衡而致腹泻,小于6岁儿童慎用。头孢克肟小于6个月小儿用药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应慎用。
  1.3 β-内酰胺酶抑制剂与β-内酰胺类抗生素配伍的复方制剂哌拉西林三唑巴坦不推荐儿童患者中应用,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因动物试验提示可对青春期前大鼠睾丸产生不良反应,目前尚缺乏人类研究的相关资料,故婴幼儿用药须权衡利弊,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因婴儿肾功能不健全,阿莫西林的代谢会被延迟,小于3个月婴儿应酌减,替卡西林钠克拉维酸钾尚缺乏3个月以下婴幼儿用药临床资料,故不宜使用。
  1.4 氨基糖苷类:该类药物有明显耳、肾毒性,小儿患者应尽量避免应用。临床有明确应用指征且又无其他毒性低的抗菌药物可供选用时,方可选用该类药物,并在治疗过程中严密观察不良反应。有条件者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根据其结果个体化给药。
  1.5 四环素类:可导致牙齿黄染及牙釉质发育不良。不可用于8岁以下小儿。
  1.6 大环内酯类:常用的有红霉素、罗红霉素等。阿奇霉素注射剂在小于16岁患儿中应用的安全性尚不明确,目前已有小儿静滴阿奇霉素致死的报道,故婴幼儿应禁用本品注射剂。克拉霉素在6个月至12岁小儿中耐受性良好,小于6个月小儿的用药疗效和安全性尚不确定慎用。
  1.7 磺胺类:对体内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小儿易致正铁血红蛋白血症和溶血性贫血。婴幼儿使用应注意大量饮水防止结晶尿。本类药物2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1.8 喹诺酮类:由于对骨骼发育可能产生不良影响,该类药物避免用于18岁以下未成年人。
  1.9 其他抗菌抗生素:氯霉素:婴幼儿患者必须应用本药时需进行血药浓度监测万古霉素和去甲万古霉素:该类药物有一定肾、耳毒性,小儿患者仅在有明确指征时方可选用。在治疗过程中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根据其结果个体化给药。
  克林霉素:小于4岁儿童慎用。
  2.驱肠虫药
  2.1 阿苯达唑(肠虫清)广谱驱虫药,2岁以下儿童禁用。12岁以下小儿用量减半。
  2.2 甲苯达唑仅在幼儿因严重肠虫感染而影响其营养状态和生长发育时,方可使用本药治疗。
  2.3 哌嗪(驱蛔灵)。本品毒性低,但用量大时亦可引起头痛,恶心等反应,小儿应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应用。
  3.解热镇痛抗炎药
  临床常用的解热镇痛药多配伍成复方制剂,其成分多为非那西丁、氨基比林、安乃近等,毒性较大,氨基比林、安乃近可引起粒细胞缺乏,非那西丁可损害肾脏,婴幼儿尤其敏感、禁用。对乙酰氨基酚毒性较小,较适合儿童应用。布洛芬、尼美舒利已有多种儿童制剂,口感好,患儿较易接受,但应注意布洛芬脱水小儿禁用本品滴制。6个月以下婴儿慎用。
  4.呼吸系统用药
  4.1 祛痰药。氯化铵一定要计算好用量,大剂量可引起恶心,呕吐,胃痛等刺激症状,宜饭后服用,羧甲司坦在2岁以下儿童安全性尚未确定,应慎用。溴已新及盐酸氨溴索不良反映较少,较适合婴幼而应用。乙酰半胱氨酸婴幼儿应甚用。
  4.2 镇咳药。轻度咳嗽有利于排痰,一般不需要用镇咳药。本类药适用于剧烈无痰的干咳,常用的有喷托维林,右美沙芬等,常做成糖浆剂,较适合婴幼儿使用,但应严格控制剂量。
  4.3 平喘药。作为非处方药,不推荐儿童应用,儿童哮喘应及时到医院诊治,此类药物的给药途径多种多样,可口服、静脉、喷雾吸入给药。喷雾和吸入给药具有速效性,安全性和方便性。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FDA于2008年1月18日发布“公众健康忠告”,称2岁以下婴幼儿服用感冒咳嗽类非处方药物,包括减充血剂、祛痰剂、抗组胺药及止咳药,可能会发生罕见的、严重的、潜在的致命性副作用,如死亡、痉挛、心率加快、意识水平下降。FDA正对儿童服用感冒咳嗽类非处方药的情况作及时、广泛的审查,届时将发布2-11岁儿童的用药建议[2]。
  4.4 来源于中草药的祛痰,镇咳,平喘药。由于中药疗效好、副作用小,所以此类药目前婴幼儿应用较多,但应注意辩证论治,用药要及时,用量宜轻。
  4.5 消化系统用药。婴幼儿脾胃功能虚弱易发生消化不良及腹泻等,故临床针对婴幼儿的消化系统药物多为助消化药及止泻药。
  5.助消化药
  5.1 乳酶生可用,但不宜与抗菌药合用。干酵母不良反应较少,可用,但大剂量可引起腹泻。
  5.2 止泻药。洛哌丁胺两岁以下婴幼儿禁用,蒙脱石散剂安全性较好,较适合婴幼儿选用,但易致便秘,婴幼儿尤应注意。三联或四联活菌制剂不良反映少,可用。
  6.维生素类
  6.1 维生素A长期应用大剂量可引起维生素A过多症。甚至发生急性或慢性中毒,以6个月至3岁婴儿发生率最高,小儿一次超过30万U,即可致急性中毒。
  6.2 维生素D大量久服,可引起高血钙,食欲不振,呕吐,腹泻,甚至软组织异位骨化等,目前已有很多预防婴幼儿维生素D缺乏的制剂,应掌握好剂量。
  6.3 维生素C过量服用会产生胃肠道反映,肾,膀胱结实易于形成。
  综合上述,婴幼儿用药应注意如下事项:(1)避免应用禁用药物。(2)需要慎用药物时,应在临床医师指导下用药,并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治疗中的药物反应。(3)注意给药途径及方法的选择,由于孩子吞咽能力差,用药时又很难与大人配合,所以要选择适宜的剂型,一般以滴剂或干混悬剂,糖浆剂为好。(4)根据婴幼儿的年龄,体重等计算给药计量。计量不足不仅会延误病情,还易产生抗药性,计量过大又会引起不量反应。
  总之,为了婴幼儿的健康,在为其选药时,要根据药物的特点结合患者的具体情况,及时选用安全、有效的药物。
  
  参考文献
  [1] 汪复,吴永佩,张婴元,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Z].北京:中华医学会,2004.
  [2] 艾敏.美国FDA呼吁2岁以下幼儿忌用感冒咳嗽类非处方药[J].药学进展,2008,32(6):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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