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民办高校滞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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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民办高校规模和质量的逐年提升,民办高校的党建工作已日渐形成一套完善的体制机制。但由于部分毕业生党员一时未落实就业单位,户口和档案及党组织关系保留在校,我们称之为滞留毕业生党员。这些滞留毕业生党员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毕业生就业改革出现的一个特殊群体,已成为党员管理中的一个盲区,如何处理这些党员的组织关系已是新时期高校党建工作面临的一个新课题。从分析民办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滞留的原因出发,提出了加强民办高校滞留毕业生党员组织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民办高校;滞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

中图分类号:D26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8-0152-02

随着各地高校不断扩大招生,中国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作为高等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的民办高校规模和质量也得到了大力提高。作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民办高校对学生党员的发展也越来越重视,笔者所在的民办高校的党建工作已形成一套完善的体制机制,学生党员数量大幅提高。到毕业为止,平均每个班的党员发展比率已达到15%,部分已达到20%。按此比例,全校18 000余人,党员约3 000名。这么庞大的学生党员队伍,特别是离校毕业生的党员数量呈上升趋势,部分毕业生党员毕业时不主动转走组织关系或者由于没单位接收或单位不接收等,导致组织关系不能一毕业就转移而滞留在学校,造成事实上的脱党。有的滞留少则几个月,多则长达三五年,甚至成为死档。我们把这些一时未落实就业单位,户口和档案及党组织关系保留在校的毕业生党员,称之为滞留毕业生党员,这些滞留毕业生党员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毕业生就业改革出现的一个特殊群体,已成为党员管理中的一个盲区,如何处理这些党员的组织关系已是新时期高校党建工作面临的一个新课题。

一、民办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滞留的原因

(一)部分民办高校不重视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一些民办高校对毕业生党员管理工作重视不够,认为已把学生送出校门,学校已与学生无关。因此民办高校出于节约成本方面考虑,认为毕业生已不交学费,学校没必要为学生组织关系转接消耗人力、物力、财力。学生毕业前没有专门提醒学生办理组织关系结转工作,或某些高校虽然同意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党员将组织关系暂留在学校,但也仅仅是形式上的保留,实际上对这些党员疏于管理,平时不组织他们开展组织生活,不加强对他们的培养教育,不按时收取党费,使其放任自流。

(二)一些毕业生党员认识不到组织关系的重要性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员管理的重要内容,及时办理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增强党员党性和组织观念,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一些毕业生党员组织观念淡薄,入党后以为就万事大吉,或对党章学习不够深入,不知如何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也不知道组织关系对党员的重要性。因此,离校前不能及时、正确地转接自己的组织关系,找到工作后也没有意识去学校转出党员组织关系。

(三)部分毕业生党员入党动机不够端正

一些大学生党员在高年级才加入党组织,党龄较短,有些党员还有一定程度的“实用主义”倾向,认为入党能有利于将来更好的发展。因此对党组织关系的转接没有党性观念意识,入党后不关心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不过组织生活。有些预备党员毕业后不主动回校履行转正手续,导致转正时间延误,甚至过了多年也没有办理转正手续的情况发生。

(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设滞后,党员管理不够完善

市场经济条件下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需要大量的优秀毕业生。根据历年就业情况反馈,民办高校的毕业生绝大多数都进入了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由于部分企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滞后,导致进入这些单位的毕业生党员无法及时接转组织关系,长期滞留学校,无法按时缴纳党费,无法参加组织生活。

二、加强民办高校滞留毕业生党员组织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习近平同志在高校党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颁布以来,各民办高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党的建设,从而推动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而民办高校滞留毕业生党员是民办高校学生党员的一部分,做好这一部分党员的组织管理工作,也是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体现。

(一)民办高校党建部门要树立“以人为本”意识,增强责任感

在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中,高校党建工作者要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提高为学生服务的意识。在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帮助毕业生党员。高校毕业生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是毕业生离校前的一项重要工作,高校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当作学生党员工作的一个大事来抓,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有预见性和应对措施,并把具体流程和措施要事先对毕业生党员传达。做到学生离校前就全面、正确地登记毕业生党员的个人信息及组织关系转递去向,为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做好充分的准备。

(二)学校要结合毕业生党员实际,加强教育和指导

毕业生党员如何在社会上继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学校对毕业生党员的教育必不可少。毕业前的教育要以增强党员意识、树立党员形象、明确组织关系接转程序、清楚延误接转所致后果、主动与学校保持联系等为主要内容,以专题学习讨论为途径,强化党组织观念。同时引导他们树立先就业再择业的就业观念,依靠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尽可能给予毕业生党员就业方面的指导,为他们提供就业信息,并从多方面鼓励他们不断学习,巩固专业知识、明确奋斗目标,提高自身综合素质,适应市场需要。

(三)学校要建立健全关于滞留毕业生党员的管理机制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明确规定,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根据此规定,学校对未能有单位接转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成立毕业生滞留党员党支部。为使滞留毕业生党员离校不离组织,离校不离管理,离校不离教育,各高校可在各学院(系)党委(总支)成立滞留毕业生党支部,抓好党员的“出口关”。滞留毕业生党员在毕业离校时将党组织关系及档案材料转入滞留毕业生党员党支部。二是建立定期联系制度。针对滞留毕业生党员所处环境的特殊性,结合他们的思想、生活、工作实际,通过网络平台、电话和信件、寄送学习资料等方式开展思想教育工作,要求他们时刻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实际行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以各种方式汇报一段时间以来的学习、思想、工作情况,以确保这些同学在离校期间,都能按规定参加组织生活,按期交纳党费,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以便及时掌握毕业生流动党员的状况,对已经找到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流动党员进行督促,促使他们尽快转出党员组织关系。三是建立滞留毕业生管理制度。制定《滞留毕业生党员管理规定》和《滞留毕业生党员支部工作职责》,明确滞留毕业生党员管理的主要原则、机构与责任等,健全制度,规范工作。同时也可对滞留毕业生开具《流动党员活动证》,鼓励其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参加所在地方和单位组织的党的活动,这样能确保每个党员无论流动到哪里,都能够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正确行使党员权利,以保证滞留毕业生党员管理不断档、组织不掉线、学习不掉队。

(四)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积极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转型,民营企业发展迅猛,民办高校大量的毕业生进入民营、私营、合资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已经成为了吸收毕业生就业的主体之一。据调查,非公企业中还有数十万的流动党员没有亮明身份,不能有效发挥作用;有极少数党组织软弱涣散、形同虚设,毕业生党员进入这些单位普遍存在着接收不了组织关系,这也是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滞留的主要原因。针对这些情况,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在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结合实际,扩大组织覆盖。坚持单独组建和区域、行业组建相结合,外力推动和企业内动相结合,实体组建和网络组建相结合,创新党组织设置方式,把党组织建在企业内、区域里、行业中、网络上,形成覆盖完善、组织严密的网络体系。对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可采取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确定党建工作联络员、组织开放式活动、先行组建工会和共青团组织等方式,积极开展党的工作,不断壮大非公企业党员队伍,从而使学生党员一毕业,无论其就业情况如何,都能够找到党组织,防止高校毕业生党员教育和管理出现“真空地带”。

总之,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虽然任务繁重且手续复杂,但对党员权利和义务的正确履行十分重要。这不仅关系到毕业生党员的切身利益,也影响到民办高校的声誉和口碑。民办高校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切实担负起组织关系滞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的教育管理责任,不断增强其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性,始终保持毕业生党员先进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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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www.zhangdahai.com/gerenzongjie/dangyuangerengongzuozongjie/2023/0405/5798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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