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骨颈骨折坏死率_关于某患者左股骨颈骨折手术案例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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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患者女,40岁,于2007年10月3日因左股骨颈粉碎性骨折入院,10月6日行闭合复位内因定术,10月23日出院。12月5日患者拍片复查,有一空心针退出,当事医生在科室处置室为患者取出活动的空心针,并嘱其回家休养。回家后患者发现左脚拇趾不能活动,患侧髋部疼痛,遂到长春就诊,诊断为左髋关节半脱位、髋臼后缘缺损、左侧坐股神经损伤。患方与当事医生联系后,当事医生于2008年1月30日将患者接至佑生医院,并请外院专家到该院欲为患者行手术治疗,外请的专家看完患者后,不肯实施手术。于是当事医生让患者到医院找医务科解决,患方遂于2008年1月31日到医务科投诉。�
  医务科接到患者及家属的投诉后,召开技术委员会进行病例讨论,在明确当事科室及人员在患者诊治过程中存在问题后,经院长同意安排患者于2008年2月1日再次入院,经检查诊断为左股骨颈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后、左髋半脱位、左侧坐股神经损伤,并于2008年2月3日请医大教授为其进行了左髋臼修补术。术中见左髋臼后缘大片缺损,关节面全部破坏。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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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单位:136000吉林省四平市中心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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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予以患者对症治疗,3个月后拍片复查见植骨被吸收,左股骨头变形、骨质吸收、坏死;坐股神经损伤无明显恢复,肌肉萎缩明显。在院方向患者家属如实告知病情后,患方坚持到上级医院行人工髋关节置换术并提出赔偿申请,经医患双方多次协商、法院调解,院方一次性予以患方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
  案例分析:患者因左股骨颈粉碎性骨折入院后行行闭合复位内因定术过程中,当事医师未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即术中未全面进行C型臂透视进行验证,术后未及时复查侧位片,以致未发现固定钢针尖端露出股骨头外,导致髋臼后缘被磨损、吸收,导致患者出现严重损伤。�
  经验教训:①医务人员在医疗实践中要加强医疗卫生管理法律知识、医德医风的学习和培训,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②如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后,当事人应认真履行医疗差错报告义务,对出现的问题立即如实向上级医师、科主任和职能部门报告,并立即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以便于医疗事件的后续处理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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