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组织形式建设和谐新农村经验材料(成立新农村建设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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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组织形式  建设和谐新农村

  新农村建设,需要具有能够带领群众致富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和促进和谐能力的村干部创造性地工作,贯彻和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同时,更需要农民主体地位的凸显和主观能动性的发挥。这就需要我们积极探寻让农民能够发挥主体作用的新的组织形式,让农民在这种组织形式下个体的主动性发挥得更充分,使新农村建设更具有科学性和前瞻性、更符合农村实际。最近,我们在潘口乡小漩村新农村建设中,就新农村建设组织形式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根据近郊农村和城镇具有不少相似点这一实际,在小漩村曾家油坊成立一个社区。并在社区中成立新农村建设理事会,让农民自己管理自己,自己发展自己。这一做法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同时也引发了不少思考。
  一、基本做法及成效
  潘口乡小漩村曾家油坊社区位于小漩村5组。通村水泥路水十路纵贯全组,有一条长年不断流的溪流从深山发源,顺水十路注入堵河。57户、227人集中居住在水十路两侧。这里交通便利,环境静谧和谐,适宜人居。由于近郊特殊的地理位置,经济发展较一般村要好。57户中有10户农村经济示范户和产业致富带头人,其中有3户从事装潢,5户搞建筑,2户营销农富产品;
有21户把土地租赁给外地民营业主发展花卉苗圃基地,收取土地租金和在花卉苗圃基地务工创收。全组80%的农户人均纯收入在3000元以上,经济比较发达。2006年小漩村被县委、县政府确定为全县新农村建设的示范点之一后,乡党委、政府在县帮扶单位的帮扶下,以5组为小漩村的示范点, 搞“三改一建”和硬化1390米的环组路工程,按照村庄规划建新居,维修旧房。由于上级财政和帮扶单位投入资金有限,很多农民只是看着干部干,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强,致使很多工程推动缓慢。在此情况下,成立小漩村曾家油坊社区,让村民自己讨论自己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社区章程。社区章程规定了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新农村建设理事会、议事监督委员会的职责以及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在新农村建设理事会中,明确规定所有理事均在社区不是村干部的居民中选举产生,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规定其职责。理事会由五人组成:理事长一人,基础设施建设理事、环境卫生管护理事、矛盾纠纷调处理事、计划生育理事各一人。理事会会长统筹社区新农村建设所有事宜,其余理事根据各自的职责分管相应事宜。每名理事都有相应的职责、权利。因为社区章程是全社区居民共同讨论制定的,所以人人认真学习、严格遵守。这样一来,社区新农村建设都由群众说了算,建设项目、筹措资金、群众纠纷、项目实施、工程质量等均由理事会主持,由群众自己出点子建设自己的家园。由于5组硬化环组路缺口部分资金,社区成立前居民处于观望状态,迟迟不能动工。而社区成立后,由基础设施建设理牵头,11户直接受益户每户主动集资50元拉石料垫路基,环组路硬化工程得以顺利进行。现在,由于有了社区居民“理事”,村庄整治、房屋拆迁、环境绿化、改水、改厕、改厨等有人管事、有人理事,很多老大难问题都迎刃而解了。
  二、创新组织形式的思考
  思考一:新农村建设必须最大限度地发挥农民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农民是直接的参与者和受益者。这就要求新农村建设在造福农民群众的同时,必须紧紧依靠农民群众。仅仅是干部在新农村建设中演独幕剧,即使是新农村建设取得一定的成果,而不被人民群众所接纳,那么这种建设也是失败的。只有农民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才会实现。因此,农民主体作用的发挥、农民积极性的激发,是新农村建设成功的关键。思考二:发挥农民的主观能动性必须找到有效组织形式。村支两委是农村最基层的组织,是引领人民群众建设小康社会的最直接组织者和实施者,担负着全村整体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在新农村建设中,村支两委虽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具体到一个组、一个院的新农村建设诸如村庄整治、环境绿化、“三改一建”等事宜,即使在同样一个工作目标下,村干部远不如理事执行这些事物产生的效果好。原因在于前者总会带给群众行政干预的意味,而后者却代表了人民群众自身的愿望。思考三:创新新农村建设组织形式可进一步缓解干群矛盾 。农村税费改革后,广大农村干部的管理理念由管理转向服务,管理方式由直接转向间接,工作的主向由抓大生产转向抓大市场。传统干预越位型的行政方式已经销声匿迹,取而代之的是“帮、扶、助”补位型行政方式。行政方式的转变加上政务、财务的公开透明,农村干群矛盾得到根本性缓解。在新农村建设中,建设项目、建设质量、资金筹措方式都由人民群众自己说了算,必将会进一步缓解干群矛盾。
  三、今后工作的思路
  一是理事会必须根据区域合理设置。潘口乡合村并组后每个村至少是由两个村合并而成,有的村甚至由三个村合并而成。理事会的设置不能呆板地按照现行的行政村、组去设置,而是要根据便于村民相互沟通交往、议事办事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现行的行政村、组可以设置一个理事会,也可以设置多个。二是理事的设置可以根据当地风俗以及实情设置。比如,在封建迷信、乡风比较差的地方就可以设置“移风易俗理事”,在赌博等不良的文娱活动盛行的地方可以设置“文明新风理事”等。三是在理事会章程上,村民集体要进一补明确自我约束机制与奖惩措施,使对村民的奖惩有章可循。
  在新农村建设中,只要尊重农民的愿望和首创精神,努力营造鼓励农民建设家园、帮助农民建设家园的良好环境,让农民建设和谐新村的潜能得到充分释放,新农村建设就会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就一定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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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www.zhangdahai.com/jianghuazhici/daibiaofayan/2021/0220/1329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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