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村救济扶贫、农村低保和优待抚恤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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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农村救济扶贫、农村低保和优待抚恤情况的汇报
  XX县民政局
  (2006年9月10日)

县政府:
  我县的农村救济扶贫、农村低保和优待抚恤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广大民政干部的艰苦努力,取得了可喜成绩。下面,我将我县今年农村救济扶贫、城市低保和优待抚恤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农村救济扶贫工作
  1、五保供养工作
  我县的五保供养工作多次受到省、市的表彰,2000年,省民政厅授予我县五保工作暨敬老院建设先进单位;
2005年4月,全省五保工作及敬老院建设现场会在我县召开。2005年以来,我们狠抓了五保对象的复查审批和五保金的兑现工作。2005年9月—10日,县政府组织7个工作组深入各乡镇认真检查了全县五保金兑现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彻底解决。县、乡财政筹集资金110万元,对2004年、2005年欠发五保老人的五保金,按照省政府年人平664元标准进行了补发。今年3月31日,我局向县政府上报了《关于尽快落实2006年五保供养金和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的紧急请示》,得到了县政府的批准。4月底前,我局和乡镇齐心协力,抽出专门人员,对2005年底前实行五保,今年仍符合五保条件的3125人进行了重新认定发证;
6月初,按照个人申请,村委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评定、乡镇审核、县民政局批准的程序,将573名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扶养人的孤老、残疾人、孤儿批准为五保户。4月底前认定的3125名五保老人,1—6月份的五保供养金已全部发放到五保户手中。全县共发放五保金107.128万元,月人平57.13元。其中,分散五保老人2562人,月人平55.33元(年标准664元);
集中供养563人,月人平65.33元(年标准784元)。
  6月份我们按省人民政府关于应保尽保的指示精神,在乡镇逐个调查的基础上,经过多次审查,批准了573人新纳入五保供养范围。我们意见,考虑县财政吃紧,新批准纳入五保的人员从9月起供,每月需资金3.17万元,请县委、政府领导决定,务于9月底前由县财政局直接下拨各乡镇,以便迎接上级督查。
  2、五保户及特困户住房改造工作
  近年来,我们把五保户及特困户住房改造作为救济工作的重点,狠抓落实。今年,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保先’教育活动,切实解决好农村五保、特困对象住房困难的实施方案》(蓬委办发〔2006〕29号),全县共安排了1164户五保户,800户特困户的住房改造,我局为保证五保户和特困户住房改造工作顺利进行,已安排建房资金30万元。目前乡镇正在抓紧落实。
  3、农村特困对象的生活救济工作
  我县是一个灾情频发地区,近年来,先后发生了旱灾、洪涝地质灾害、水稻穗颈稻瘟,给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极大困难。近三年来,我们共下拨救灾资金300多万元,采取本人申请、村委会评议、乡镇政府批准的办法,解决了33800余人的生活困难,使他们顺利的渡过了各种灾荒。
  4、农村医疗救助工作
  我县的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从90年代中叶开始实施。2005年全县享受城乡医疗救助的6000余人,共享受医疗救助资金87.6万余元。2006年,我们在反复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在全省首家推出城乡特困户住院医疗保险制度,参加保险的城乡特困户3000户,每户投保资金245元,全县共计73.5万元,由县民政局支付。参保对象生病住院属重、特大疾病的,每户一年可报销医疗费用4000元,属一般疾病的,每户一年可报销医疗费用1500元。同时,我们筹集资金60万余元,用于大面积医疗救助工作。由于开展医疗救助,尤其是开展医疗保险制度,保障了城乡特困户的基本生活权利,得到了省、市、县领导和社会的一致赞誉。
  5、农村低保工作
  我们已落实农村低保563人,已解决失地农民低保453户917人。目前,正在对失地农民未农转非人员进行调查摸底。按省、市要求,年底将正式启动农村低保工作。
  6、优抚对象解“三难”
  我县有各种优抚对象8750人。近年来,各种优抚政策得到了落实,优抚对象的生活得到了保障。优待金由县财政统一支付,其中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标准户平达到500元。从2004年开始,我们每年规划扶持1000人(户),重点解决其生活难、住房难、治病难问题。2005年,我们共筹集资金82万元,帮助优抚对象新建住房72间,帮助472人解决部分住院医疗费用,帮助860人解决生活困难。今年,新规划50户老复员军人建房。
  三、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经费缺口较大
  1、五保供养方面。农村五保户供养金按省政府确定的年人均664元,标准较低,无法保障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从我县的市场行情看,农村居民的实际生活标准不能低于月人平200元,城市居民的实际生活标准不低于月人平300元。现在,五保老人月人平供养金仅55.33元,与农村居民的实际生活标准相差近150元。城市低保对象已享受的标准月人均130元,与城市居民实际最低生活标准相差170元。这个问题应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
  2、灾民的生活救济方面。我县的灾民救济困难较大,尤其是因山体滑坡造成的灾民住房困难问题难度更大。目前,我县有近400户的灾民住房需要重建或改扩建,需要资金约200万元,现在没有着落。
  3、农村医疗救助方面。上级下拨我县医疗救助70万元,县财政匹配10万元,共计80万元。今年实际需开支200万元,尚差120万元。
  4、五保老人住房改造方面。今年和明年,共需资金80万元,这部分资金绝大部分应由村组负责筹集,但从目前情况看,由于中央政策规定不能增加农民负担,只有由各级财政解决。
  (二)工作发展不够平衡,仍有个别乡镇的扶贫及救灾救济工作有死角,影响了全县工作的开展。
  四、今后打算
  我县的救灾救济、优待抚恤、农村低保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重点、分步实施等办法和措施,取得了较好的工作实效,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今后,我们决心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把各项工作做深、做实,力争每年有1—2项工作走在全市乃至全省的前列,为XX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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