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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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5篇

【篇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从严 管理干部精神,严格执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作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等有关规定,进一步从严管理我校干部人事档案,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组通字[2014]32号)和《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河北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组字[2014]71号)要求,在全校集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座谈会、全国、全省干部监督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会议的要求,以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为重点,本着积极稳妥、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全校集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材料齐全完整、管理规范严谨,维护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充分发挥人事档案在干部工作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二、审核范围及内容

此次专项审核的范围是全校干部人事档案,重点是处级干部人事档案。重点审核干部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等信息,尤其是注意审核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等。

1、出生时间的确定。严格执行《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6〕41号)要求,未认定的,要进行认定;
已认定的,要按照政策进行核实。认定和核实结果要征求干部本人意见并签字确认。更改半年内的,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认定;
更改半年以上或跨年度的,报再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对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应当以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早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如组织认定结果与干部本人意见不一致,根据组织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和政策进行组织认定,以组织认定结果为准(必要时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并对本人进行情况说明。对涂改严重无法辨认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到其原籍公安机关对户口原始底簿进行调查或通过调阅其直系近亲属的档案取证,必要时送公安机关进行鉴定。

2、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严格按照不同时期有关参加工作的政策规定进行认定,对个别因当时参军、参加工作时年龄较小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要按当时政策规定和本人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做出规范认定。严禁以当时入伍或参加工作时间不够法定年龄而将年龄填大等理由重新改回或改小年龄。

3、入党时间的确定。严格遵守《党章》规定,特殊情况按照中组部《党龄的计算方法》(中组部组织局1997年10月编印)进行认定。

4、学历学位的确定。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对学历学位材料存有疑义的,要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有关学历学位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5、干部经历的确定。通过审核干部档案有关转正定级、干部任免等材料,或采取实地调查核实的办法,重点审查工作经历和任职经历是否真实,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6、干部身份的确定。严格按照进入干部队伍的方式分别予以认定。对统招统配的大中专毕业生,要审查其《派遣证》、《招生登记表》(或招生部门提供的《招生录检表》)以及有关学籍情况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对转干录干人员,既要审查是否符合当时政策规定的资格条件,又要审核批准单位的批复文件和其他依据材料;
对军转干部,要审查其《军队干部转业审批表》是否真实有据。

三、审核时间

此次专项审核总体时间为2014年11月至2015年12月。

四、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11月)

1、制定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审核范围、时间安排、方法步骤、保障措施等。

2、动员部署。开专题会议,对专项审核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对参加审核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熟悉政策、明确标准、规范操作。

第二阶段:审核认定阶段(2014年12月—2015年8月)

3、审核登记。第一步,个人申报。干部本人如实填写《干部情况登记表》(附表1,每人填写一份)、《干部任免审批表》(附表5,处科级干部填写),经所在部门或党组织核准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部或人事处干部档案室主管部门。第二步,审核登记。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核登记工作按照“2+1”模式进行。先由每个审核小组(组织部与人事处各1个组)的2名审核员审核,审核时按照审核内容和要求,逐卷逐页逐项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如实登记。尤其是要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6]41号)和中组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等文件要求,认真核对干部的出生日期,确保准确无误。再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附表3)并共同签字后,由1名复审员(由组织部、人事处主要领导担任)进行复审,复审员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上签字后,该卷档案结束审核。

4、汇总分析。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审核登记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总逐项进行调查核实,认真分析,掌握各类问题的具体情况,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5、调查核实。对干部重要信息的真空存疑的,干部本人要做出书面说明,由组织进行调查核实。

6、组织认定。根据审核情况,召开部(处)务会或档案专项审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干部信息在会上进行研究认定。组织对干部信息已有认定且符合政策规定的,以组织已有认定结果为准。根据认定结果,由组织复核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附表5),档案存在涂改或材料涉嫌造假的,要同时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附表7),交干部本人核对并签字确认。本人意见与组织认定意见不一致、拒不签字的,根据组织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和政策进行组织认定,以组织认定意见为准,并对本人进行情况说明。

7、问题处理。对审核发现的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理,对所有问题特别是历史遗留问题要慎重对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组织部或人事处根据政策和实际情况处理,不能主观臆断、妄下结论。

⑴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要根据材料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分别采取补充收集、原件复制、完善手续等方式进行补充和规范。所有补充的材料,要注明经办人、办理时间和并加盖组织部或人事处公章。

⑵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要根据有关政策审核确认。对经过调查没有原始依据材料、按照现有政策难以认定的,本着从严掌握的原则,结合档案记载情况综合研判确定。

⑶档案造假的,要责令干部本人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予以纠正;
情况严重、影响恶劣的,要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⑷档案涉嫌造假、经组织调查一时难以查清的,要记录在案,未查清前不得提拨使用。

8、材料归档。管档科室根据上会研究认定结果,分别由审核人、干部本人和主要领导签字,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附表7),签注会议讨论决定意见,与调查核实形成的依据证明材料一并归入本人档案。同时,对审核过程中的补充收集材料、个人说明材料等,要认真鉴别、及时归档,并按照最新干部人事档案整理标准进行规范整理。

第三阶段;
抽查总结阶段(2015年8月至12月)

9、督导抽查。组织部、人事处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清理的小组之间要互相交叉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解决。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领导小组要做好抽查和巡回督查工作。第一步,听取汇报。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被抽查部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情况,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第二步,抽查档案。按照突出重点的原则随机抽取一定数量干部档案进行重点核查,中层正职档案必查,其他干部每100卷抽查8卷。第三步,审核登记。对抽取的干部档案要逐一进行审核,重点核查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情况,并将核查结果填入《干部档案审核清理情况登记表》。对发现的入党时间不符合《党章》规定要求、参加工作时间不足法定最低年龄界限、档案内容严重涂改且未按规定要求清理认定或存在造假的,要将材料原件进行复制或拍照取证。第四步,情况反馈。检查组就抽查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汇总并反馈,提出限期整改和处理意见。

10、总结报告。专项审核工作完成后,要全面汇总有关情况,填写《干部人事专项审核工作情况统计表》(附表9);
深入总结经验做法,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确定制定加强和改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意见措施,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及时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

五、组织领导及分工

为切实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加快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进度,经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和职责如下:

(一)全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海龙  校党委书记 

副组长:陈继飞  校党委常委

翁维素 副校长

成  员:郭秀云  组织部部长

王 洁  人事处处长

陈涌堂  纪委副书记

李 涛  保卫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郭秀云  组织部部长

副主任:李映霞 人事处副处长

李书锦 党(校)办副主任

吴 全 成人教育学院副院长

王华彪 组织部副部长

成 员:刘超 赵海军 马爱芝 郭晓波 姚路明 王腾 郭萌萌

(三)各组职责分工

各部门具体分工为:组织部牵头,统筹协调,督导落实,并负责对党校学历认定有关政策的解释工作;
纪检监察室负责对重点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
成人教育学院负责对国民教育、学历认定及有关政策的解释工作;
保卫处负责对有关材料的调查取证;
人事处负责对有关干部身份和参加工作时间的政策解释工作,具体认定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有关部门负责,党(校)办、保卫处工作人员跟随校主管领导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柚查。

六、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协调。各部门要从全校工作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要按照中组部、省委、校党委统一安排,由组织干部人事档案主管科室牵头主动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有关负责同志和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担任领导组成员,抽调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保密意识的同志成立工作机构,集中力量,统筹安排全校干部档案专项清理工作。各部门要加强分工合作、沟通协调,尤其是要做好本部门教职员工的“附表1、附表3”的核查工作,全力以赴确保档案专项清理工作顺利进行。

2、注重职业修养。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作为明年组织人事工作和下届党委换届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从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同志尤其是档案管理人员要牢固树立公道正派理念,不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进一步强化保密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保密制度,坚持原则,依法办事、不徇私情,认真把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入口关、转递关、真实关、准确关,确保专项清理工作扎实开展并取得实效。对于因档案涂改、材料造假和信息泄密导致选人用人失误或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3、严格制度落实。要严格执行任前档案审核制度,凡拟提拔或调整干部(包括录用、调动、军转安置),在办理考察、公示等手续前,必须对“三龄两历一身份”为重点的信息进行档案审核,尤其要注意审核干部的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身份、政治面貌和学历学位等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齐全,工作经历是否真实完整,干部信息是否按要求进行认定以及认定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做到谁任用谁认定谁负责。凡档案审核有问题、有疑点的干部,在未查清前一律暂缓任用程序或停止办理有关手续。

4、完善档案内容。要充分利用这次干部档案核查的有利时机,完善干部档案的内容,对于审核档案出现短缺的重要依据材料,要采取责任递次倒推等办法尽量收集原始材料,并按照有关规定收集归档;
对确实无法收集到原始材料的,由责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写出书面说明或出具证明材料,经有关部门和机构认证或认定后,归入干部档案。

5、强化馆室建设。要严格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的规定保管规定,加强干部档案室的基础设施建设。要开展干部档案保管保护情况的检查,重点看是否达到“三防标准”,是否配置专用档案室、专用铁皮柜,是否由专人负责保管,是否严格按照规定查借阅档案。要坚决杜绝无关人员进入档案室、本人自查自带档案等现象。要完善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干部档案信息化建设(配备专用电脑),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档案管理水平。

附表1、《干部情况登记表》

2、《干部情况登记表》填表说明

3、《干部任免审批表》

4、《干部任免审批表》填表说明

5、《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

6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填表说明

    7、《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

     8、《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填表说明

9、《各部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

【篇二】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

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实施方案七

为深入贯彻落省委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作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等有关规定,进一步从严管理我区干部人事档案,按照《中共X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全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全区集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要求。认真学习贯彻省委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会议的要求,以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为重点,本着积极稳妥、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全区集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材料齐全完整、管理规范严谨,维护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充分发挥人事档案在干部工作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二、审核范围及内容。此次专项审核的范围是X党工委管理的处级(含虚职)干部人事档案。重点审核干部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等信息,尤其是注意审核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等。

三、审核时间

此次专项审核总体时间为X年X月至X年X月。

四、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X年X月)

X、制定方案。按照要求制定全区审核工作方案,细化审核范围、时间安排、方法步骤、保障措施等。

X、动员部署。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审核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对参加审核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熟悉政策、明确标准、规范操作。

第二阶段:审核认定阶段(X年X月—X年X月)

X、审核登记。第一步,个人申报。干部本人如实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相关表格请到文秘交流群共享下载),经所在单位核准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于X年X月X日报党群工作部组织干部科。第二步,审核登记。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核先由每个审核小组的X名审核员审核,审核时按照审核内容和要求,逐卷逐页逐项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如实登记。尤其是要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X]X号)和中组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X]X号等文件要求,认真核对干部的出生日期,确保准确无误。再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附表X)并共同签字后,由X名复审员进行复审,复审员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上签字后,该卷档案结束审核。

【篇三】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从严 管理干部精神,严格执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作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等有关规定,进一步从严管理我校干部人事档案,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组通字[2014]32号)和《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河北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组字[2014]71号)要求,在全校集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座谈会、全国、全省干部监督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会议的要求,以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为重点,本着积极稳妥、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全校集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材料齐全完整、管理规范严谨,维护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充分发挥人事档案在干部工作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二、审核范围及内容

此次专项审核的范围是全校干部人事档案,重点是处级干部人事档案。重点审核干部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等信息,尤其是注意审核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等。

1、出生时间的确定。严格执行《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6〕41号)要求,未认定的,要进行认定;
已认定的,要按照政策进行核实。认定和核实结果要征求干部本人意见并签字确认。更改半年内的,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认定;
更改半年以上或跨年度的,报再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对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应当以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早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如组织认定结果与干部本人意见不一致,根据组织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和政策进行组织认定,以组织认定结果为准(必要时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并对本人进行情况说明。对涂改严重无法辨认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到其原籍公安机关对户口原始底簿进行调查或通过调阅其直系近亲属的档案取证,必要时送公安机关进行鉴定。

2、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严格按照不同时期有关参加工作的政策规定进行认定,对个别因当时参军、参加工作时年龄较小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要按当时政策规定和本人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做出规范认定。严禁以当时入伍或参加工作时间不够法定年龄而将年龄填大等理由重新改回或改小年龄。

3、入党时间的确定。严格遵守《党章》规定,特殊情况按照中组部《党龄的计算方法》(中组部组织局1997年10月编印)进行认定。

4、学历学位的确定。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对学历学位材料存有疑义的,要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有关学历学位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5、干部经历的确定。通过审核干部档案有关转正定级、干部任免等材料,或采取实地调查核实的办法,重点审查工作经历和任职经历是否真实,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6、干部身份的确定。严格按照进入干部队伍的方式分别予以认定。对统招统配的大中专毕业生,要审查其《派遣证》、《招生登记表》(或招生部门提供的《招生录检表》)以及有关学籍情况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对转干录干人员,既要审查是否符合当时政策规定的资格条件,又要审核批准单位的批复文件和其他依据材料;
对军转干部,要审查其《军队干部转业审批表》是否真实有据。

三、审核时间

此次专项审核总体时间为2014年11月至2015年12月。

四、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11月)

1、制定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审核范围、时间安排、方法步骤、保障措施等。

2、动员部署。开专题会议,对专项审核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对参加审核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熟悉政策、明确标准、规范操作。

第二阶段:审核认定阶段(2014年12月—2015年8月)

3、审核登记。第一步,个人申报。干部本人如实填写《干部情况登记表》(附表1,每人填写一份)、《干部任免审批表》(附表5,处科级干部填写),经所在部门或党组织核准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部或人事处干部档案室主管部门。第二步,审核登记。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核登记工作按照“2+1”模式进行。先由每个审核小组(组织部与人事处各1个组)的2名审核员审核,审核时按照审核内容和要求,逐卷逐页逐项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如实登记。尤其是要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6]41号)和中组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等文件要求,认真核对干部的出生日期,确保准确无误。再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附表3)并共同签字后,由1名复审员(由组织部、人事处主要领导担任)进行复审,复审员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上签字后,该卷档案结束审核。

4、汇总分析。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审核登记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总逐项进行调查核实,认真分析,掌握各类问题的具体情况,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5、调查核实。对干部重要信息的真空存疑的,干部本人要做出书面说明,由组织进行调查核实。

6、组织认定。根据审核情况,召开部(处)务会或档案专项审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干部信息在会上进行研究认定。组织对干部信息已有认定且符合政策规定的,以组织已有认定结果为准。根据认定结果,由组织复核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附表5),档案存在涂改或材料涉嫌造假的,要同时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附表7),交干部本人核对并签字确认。本人意见与组织认定意见不一致、拒不签字的,根据组织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和政策进行组织认定,以组织认定意见为准,并对本人进行情况说明。

7、问题处理。对审核发现的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理,对所有问题特别是历史遗留问题要慎重对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组织部或人事处根据政策和实际情况处理,不能主观臆断、妄下结论。

⑴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要根据材料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分别采取补充收集、原件复制、完善手续等方式进行补充和规范。所有补充的材料,要注明经办人、办理时间和并加盖组织部或人事处公章。

⑵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要根据有关政策审核确认。对经过调查没有原始依据材料、按照现有政策难以认定的,本着从严掌握的原则,结合档案记载情况综合研判确定。

⑶档案造假的,要责令干部本人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予以纠正;
情况严重、影响恶劣的,要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⑷档案涉嫌造假、经组织调查一时难以查清的,要记录在案,未查清前不得提拨使用。

8、材料归档。管档科室根据上会研究认定结果,分别由审核人、干部本人和主要领导签字,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附表7),签注会议讨论决定意见,与调查核实形成的依据证明材料一并归入本人档案。同时,对审核过程中的补充收集材料、个人说明材料等,要认真鉴别、及时归档,并按照最新干部人事档案整理标准进行规范整理。

第三阶段;
抽查总结阶段(2015年8月至12月)

9、督导抽查。组织部、人事处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清理的小组之间要互相交叉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解决。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领导小组要做好抽查和巡回督查工作。第一步,听取汇报。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被抽查部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情况,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第二步,抽查档案。按照突出重点的原则随机抽取一定数量干部档案进行重点核查,中层正职档案必查,其他干部每100卷抽查8卷。第三步,审核登记。对抽取的干部档案要逐一进行审核,重点核查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情况,并将核查结果填入《干部档案审核清理情况登记表》。对发现的入党时间不符合《党章》规定要求、参加工作时间不足法定最低年龄界限、档案内容严重涂改且未按规定要求清理认定或存在造假的,要将材料原件进行复制或拍照取证。第四步,情况反馈。检查组就抽查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汇总并反馈,提出限期整改和处理意见。

10、总结报告。专项审核工作完成后,要全面汇总有关情况,填写《干部人事专项审核工作情况统计表》(附表9);
深入总结经验做法,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确定制定加强和改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意见措施,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及时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

五、组织领导及分工

为切实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加快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进度,经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和职责如下:

(一)全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海龙  校党委书记 

副组长:陈继飞  校党委常委

翁维素 副校长

成  员:郭秀云  组织部部长

王 洁  人事处处长

陈涌堂  纪委副书记

李 涛  保卫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郭秀云  组织部部长

副主任:李映霞 人事处副处长

李书锦 党(校)办副主任

吴 全 成人教育学院副院长

王华彪 组织部副部长

成 员:刘超 赵海军 马爱芝 郭晓波 姚路明 王腾 郭萌萌

(三)各组职责分工

各部门具体分工为:组织部牵头,统筹协调,督导落实,并负责对党校学历认定有关政策的解释工作;
纪检监察室负责对重点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
成人教育学院负责对国民教育、学历认定及有关政策的解释工作;
保卫处负责对有关材料的调查取证;
人事处负责对有关干部身份和参加工作时间的政策解释工作,具体认定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有关部门负责,党(校)办、保卫处工作人员跟随校主管领导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柚查。

六、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协调。各部门要从全校工作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要按照中组部、省委、校党委统一安排,由组织干部人事档案主管科室牵头主动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有关负责同志和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担任领导组成员,抽调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保密意识的同志成立工作机构,集中力量,统筹安排全校干部档案专项清理工作。各部门要加强分工合作、沟通协调,尤其是要做好本部门教职员工的“附表1、附表3”的核查工作,全力以赴确保档案专项清理工作顺利进行。

2、注重职业修养。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作为明年组织人事工作和下届党委换届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从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同志尤其是档案管理人员要牢固树立公道正派理念,不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进一步强化保密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保密制度,坚持原则,依法办事、不徇私情,认真把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入口关、转递关、真实关、准确关,确保专项清理工作扎实开展并取得实效。对于因档案涂改、材料造假和信息泄密导致选人用人失误或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3、严格制度落实。要严格执行任前档案审核制度,凡拟提拔或调整干部(包括录用、调动、军转安置),在办理考察、公示等手续前,必须对“三龄两历一身份”为重点的信息进行档案审核,尤其要注意审核干部的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身份、政治面貌和学历学位等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齐全,工作经历是否真实完整,干部信息是否按要求进行认定以及认定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做到谁任用谁认定谁负责。凡档案审核有问题、有疑点的干部,在未查清前一律暂缓任用程序或停止办理有关手续。

4、完善档案内容。要充分利用这次干部档案核查的有利时机,完善干部档案的内容,对于审核档案出现短缺的重要依据材料,要采取责任递次倒推等办法尽量收集原始材料,并按照有关规定收集归档;
对确实无法收集到原始材料的,由责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写出书面说明或出具证明材料,经有关部门和机构认证或认定后,归入干部档案。

5、强化馆室建设。要严格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的规定保管规定,加强干部档案室的基础设施建设。要开展干部档案保管保护情况的检查,重点看是否达到“三防标准”,是否配置专用档案室、专用铁皮柜,是否由专人负责保管,是否严格按照规定查借阅档案。要坚决杜绝无关人员进入档案室、本人自查自带档案等现象。要完善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干部档案信息化建设(配备专用电脑),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档案管理水平。

附表1、《干部情况登记表》

2、《干部情况登记表》填表说明

3、《干部任免审批表》

4、《干部任免审批表》填表说明

5、《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

6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填表说明

    7、《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

     8、《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填表说明

9、《各部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

【篇四】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了解各单位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开展情况,严格执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作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等有关规定,进一步从严管理我校干部人事档案,根据《关于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师党组[2015]89号)要求,师市将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座谈会、全国干部监督工作会议和兵团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会议的要求,统一部署、分级负责,自上而下的实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材料齐全完整、管理规范严谨,维护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充分发挥人事档案在干部工作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二、主要做法

此次专项审核的范围是全校干部人事档案,重点是处级干部人事档案。重点审核干部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等信息,尤其是注意审核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等。

1、出生时间的确定。严格执行《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6〕41号)要求,未认定的,要进行认定;
已认定的,要按照政策进行核实。认定和核实结果要征求干部本人意见并签字确认。更改半年内的,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认定;
更改半年以上或跨年度的,报再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对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应当以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早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如组织认定结果与干部本人意见不一致,根据组织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和政策进行组织认定,以组织认定结果为准(必要时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并对本人进行情况说明。对涂改严重无法辨认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到其原籍公安机关对户口原始底簿进行调查或通过调阅其直系近亲属的档案取证,必要时送公安机关进行鉴定。

2、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严格按照不同时期有关参加工作的政策规定进行认定,对个别因当时参军、参加工作时年龄较小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要按当时政策规定和本人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做出规范认定。严禁以当时入伍或参加工作时间不够法定年龄而将年龄填大等理由重新改回或改小年龄。

3、入党时间的确定。严格遵守《党章》规定,特殊情况按照中组部《党龄的计算方法》(中组部组织局1997年10月编印)进行认定。

4、学历学位的确定。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对学历学位材料存有疑义的,要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有关学历学位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5、干部经历的确定。通过审核干部档案有关转正定级、干部任免等材料,或采取实地调查核实的办法,重点审查工作经历和任职经历是否真实,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6、干部身份的确定。严格按照进入干部队伍的方式分别予以认定。对统招统配的大中专毕业生,要审查其《派遣证》、《招生登记表》(或招生部门提供的《招生录检表》)以及有关学籍情况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对转干录干人员,既要审查是否符合当时政策规定的资格条件,又要审核批准单位的批复文件和其他依据材料;
对军转干部,要审查其《军队干部转业审批表》是否真实有据。

三、审核步骤

(一)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审核总体时间为2014年11月至2015年12月。

(二)方法步骤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分为九个阶段进行。

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印制相关表格,细化审核范围化审核范围、时间安排、方法步骤、保障措施等。

2、动员部署。开专题会议,对专项审核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师(市)

属部(局)抽取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参加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

3、审核登记。按照“谁管理,谁把关,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依据《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与档案审核内容和要求,逐卷逐页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如实登记,美娟档案必须经过初审和复审,初审人和复审人要签字确认。

4、审核认定。对干部大难“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记载准确、主要依据材料齐全完整的,可直接提出审核认定意见;
对主要依据材料缺失的要对材料进行限时补充,经组织认定后,提出审核认定意见;
干部本人如实填写《干部情况登记表》(每人填写一份)、《干部任免审批表》(处科级干部填写),经所在部门或党组织核准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部或人事处干部档案室主管部门。审核时按照审核内容和要求,逐卷逐页逐项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如实登记。尤其是要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6]41号)和中组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等文件要求,认真核对干部的出生日期,确保准确无误。再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附表3)并共同签字后,由1名复审员(由组织部、人事处主要领导担任)进行复审,复审员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上签字后,该卷档案结束审核。

5、汇总分析。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审核登记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总逐项进行调查核实,认真分析,掌握各类问题的具体情况,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6、调查核实。对干部重要信息的真空存疑的,干部本人要做出书面说明,由组织进行调查核实。

7、组织认定。根据审核情况,召开部(处)务会或档案专项审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干部信息在会上进行研究认定。组织对干部信息已有认定且符合政策规定的,以组织已有认定结果为准。根据认定结果,由组织复核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附表5),档案存在涂改或材料涉嫌造假的,要同时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附表7),交干部本人核对并签字确认。本人意见与组织认定意见不一致、拒不签字的,根据组织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和政策进行组织认定,以组织认定意见为准,并对本人进行情况说明。

四、存疑问题和处理情况。

对审核发现的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理,对所有问题特别是历史遗留问题要慎重对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组织部或人事处根据政策和实际情况处理,不能主观臆断、妄下结论。

⑴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要根据材料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分别采取补充收集、原件复制、完善手续等方式进行补充和规范。所有补充的材料,要注明经办人、办理时间和并加盖组织部或人事处公章。

⑵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要根据有关政策审核确认。对经过调查没有原始依据材料、按照现有政策难以认定的,本着从严掌握的原则,结合档案记载情况综合研判确定。

⑶档案造假的,要责令干部本人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予以纠正;
情况严重、影响恶劣的,要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⑷档案涉嫌造假、经组织调查一时难以查清的,要记录在案,未查清前不得提拨使用。

四、进一步打算。

管档科室根据上会研究认定结果,分别由审核人、干部本人和主要领导签字,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附表7),签注会议讨论决定意见,与调查核实形成的依据证明材料一并归入本人档案。同时,对审核过程中的补充收集材料、个人说明材料等,要认真鉴别、及时归档,并按照最新干部人事档案整理标准进行规范整理。

(1)、督导抽查。组织部、人事处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清理的小组之间要互相交叉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解决。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领导小组要做好抽查和巡回督查工作。第一步,听取汇报。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被抽查部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情况,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第二步,抽查档案。按照突出重点的原则随机抽取一定数量干部档案进行重点核查,中层正职档案必查,其他干部每100卷抽查8卷。第三步,审核登记。对抽取的干部档案要逐一进行审核,重点核查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情况,并将核查结果填入《干部档案审核清理情况登记表》。对发现的入党时间不符合《党章》规定要求、参加工作时间不足法定最低年龄界限、档案内容严重涂改且未按规定要求清理认定或存在造假的,要将材料原件进行复制或拍照取证。第四步,情况反馈。检查组就抽查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汇总并反馈,提出限期整改和处理意见。

(二)、总结报告。专项审核工作完成后,要全面汇总有关情况,填写《干部人事专项审核工作情况统计表》(附表9);
深入总结经验做法,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确定制定加强和改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意见措施,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及时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

(三)各组职责分工

各部门具体分工为:组织部牵头,统筹协调,督导落实,并负责对党校学历认定有关政策的解释工作;
纪检监察室负责对重点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
成人教育学院负责对国民教育、学历认定及有关政策的解释工作;
对有关材料的调查取证;
人事处负责对有关干部身份和参加工作时间的政策解释工作,具体认定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有关部门负责,跟随校主管领导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柚查。

附表

1、《干部情况登记表》

2、《干部情况登记表》填表说明

3、《干部任免审批表》

4、《干部任免审批表》填表说明

5、《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

6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填表说明

7、《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

8、《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填表说明

9、《各部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

【篇五】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总结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总结

档案整理工作已快尾声,现从几方面对自己工作进行总结:

一、近两个月来做了哪些工作

二、在整理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是如何解决的

三、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探索人事档案工作将来如何开展

四、本次档案整理工作的意义

从20xx年3月1日来总部报到,至今已历时50天时间,期间在张志英同志的倾力协助、支持、关心下,我们把公司本部人员、漳电分公司、河津分公司、宁夏、华泽等单位副处以上人员的档案共计72本进行了审核、补充、整理归档。

同时,对其它单位的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指导、具体帮带、辅助整理等工作。受培训人员达10多人,培训时间贯穿整个整理过程,随来随培训。

在整理过程中,每份档案都有不同程度的缺短材料,我们补充完善了1200多份材料,复印800多件原件,补做《干部任免审批表》400多份,在作表时查找相关文件资料400多件,补盖公章1200多个。(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张工亲自多次去北京或到原单位补盖,或找人顺带等等,千方百计做这些工作)。

在补充完善了归档材料后,通过准确分类、裁剪修补、认真书写分类号和页码,打印目录、整齐装订,使近80份档案完美上架。一份档案,不经过10次以上的反复是上不了架的,我们就利用周末或晚上加班,使工作时间有了保障。

在整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共性的问题有以下7个方面:

1、年龄出现多个版本,随意更改;

2、姓名随意更改,多用同音字;

3、《干部履历表》多年不填写,填写了的缺照片,缺本人签字,缺机关盖章,不规范;

4、在应审计的岗位上工作过的干部,没有审计报告或结论性的审计材料(普遍没有归档);

5、挂职人员、培训人员、出国人员所需的鉴定、成绩、审查表等普遍缺少归档;

6、受奖干部缺少登记表、审批表,只是提供了奖状复印件;

7、《干部任免审批表》缺的程度很严重,有的干部已是副处甚至以上,竟没有一张任免表,有的离开原来单位十多年了,职位多次变动,任免表还停留在原单位仅有的几张。

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是怎么解决的?

①、对年龄的确认,我们依据档案里最早出现年龄的那份材料(一般是《入团志愿书》),再参考本人身份证,如若相差不过2个月,就与其身份证保持一致,尽量不给其以后的生活造成麻烦。对于相差一年或两年的,严格依据最早的那份材料来确认。

②、对姓名中出现多音字的,请其出示“更改姓名证明”,或不曾更改的,只是自己随意写,就在档案目录前填写《档案中存在的问题》。

③、对于《干部履历表》短缺的,已无法重新组织填写的,只能成为遗憾。缺照片、本人签字的,我们尽量找本人索要相近时代的照片补贴上去,需补盖审查机关公章的,去原单位补盖。并指导规范填写新的履历表。

④、对参加过培训,受过奖励的人员索要培训证书、奖状等原件进行复印,并对复印件加盖人资部公章,填写复印人姓名。

⑤、对《干部任免审批表》的补做,我们在人资及党群部门配合下,查找当年的文件,依据其文号、时间、任免内容,并查找出本人的简历,重新制作相应的任免表,并补盖相关部门的公章。

总上所述问题,分析存在的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①、出生日期的前后不一致,有阴阳历、采用虚岁等不同习惯造成的,也有笔误,也有个人为满足入学、参军或参加工作所必须的年龄条件而有意所为。

②、姓名出现同音字,是历史原因造成的,在没有居民身份证的年代,人们对自己的名字随意换用与其同音的字,总之,没有确定名字的观念和意识。

③、对于《干部履历表》的缺失及不规范、审计报告、培训成绩、鉴定表、奖励人员登记表、出国人员审查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等等材料的缺失,我认为主要原因在于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没有及时组织填写、收集归档所造成的。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一般员工、干部不了解人事档案,没有归档的意识。那么及时收集归档是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责无旁贷的工作。

然而目前的现状是,各单位人事档案都是兼职,没有时间精力来分管这块,而且这块的制度也不健全,以致造成不能对应归档的材料及时、完整归档,使人事档案杂乱无章地尘封在铁皮柜里,多年无人问津。

我们在整理档案的过程中,感到最费时、费力的就是补充、收集缺的材料,一旦材料齐全,那整理工作就是既快又轻松的。

针对存在这么多的问题及目前人事档案工作的现状,我有以下不成熟的想法及建议:

1、首先设岗,设专人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定、完善档案的收集、归档、整理制度;

2、档案管理人员组织员工、干部开展讲座,提高大家的归档意,变被动为主动;

3、管理人员跟踪、收集,形成网络管理,比如在人资登记的参加培训人员,参加资格、职称考试人员、出国人员、受奖励人员,档案人员要首先获取这些人员的名单,然后跟踪,一一收集归档,这样就不会有纰漏。(订制度:参加以上的人员必须及时上交相关资料,且与报销差旅挂钩等)。

如果档案管理部门能按制度及时收集应该归档的材料,而且广大员工、干部都具备了归档的知识及意识,那出现缺失的档案材料的几率就会大大降低,甚至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通过这次档案整理,以及对各分公司档案人员的培训,使公司本部及各分公司的档案整理工作全面展开,把以往尘封多年的档案进行了审核、补充、整理,使遗留的所有问题得到了全面解决,从中找到了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为以后人事档案工作步入正轨,打下坚实基础!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总结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要求,中央组织部把整治档案造假问题列为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6项重点任务之一,从201x年10月开始,在全国分三批部署开展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目前,第一批即省管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基本完成,市、县两级和中央单位正在抓紧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统筹谋划,周密部署。着眼为干部人事工作提供真实准确的档案信息,中央组织部专门召开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会议进行统一部署,明确专项审核工作总体时间为201x年10月至2020年6月。在审核范围上,突出干部队伍主体,重点审核公务员和参照管理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以上干部的档案,其中涉及省管干部5.8万余人。在审核内容上,重点审核干部的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和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信息。

——严明政策,强化督导。中央组织部会同有关政策主管部门和单位,就涉及干部“三龄二历一身份”等41个政策问题进行认真研究,专门印发工作问答。及时研究出台《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试行)》,明确了档案造假行为的具体情形和组织处理规定。中央纪委在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专门增加对不如实填报、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等行为的处分规定。中央组织部先后派出25个督查组,对各省区市和30家中央单位进行调研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限期整改。

——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省区市党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专项审核工作汇报,审议有关事项。各地普遍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严格按程序和要求进行审核。一是认真审核登记。对干部档案逐卷逐页进行初审、复审,发现问题如实登记。对存疑案卷实行交叉审核、层层把关。二是全面调查核实。对干部重要信息真实性存疑的,采取实地调查、物证鉴定、专门认证等多种方式进行调查核实,问题查不清不放过。三是严格组织认定。本着对事业、对组织、对干部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干部档案问题进行集体研究、综合研判、统一认定。同时注意做好干部的思想工作,把政策讲明,把思想做通。

——从严从实,认真处理。各地各单位注意区分不同情况,认真清理纠正专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对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及时补充完善;对信息记载不准确不一致的,根据有关政策确认更正;对档案造假的,严肃进行查处。在省管干部档案专项审核中,共补充档案材料14.5万余份,更正2.5万余人的档案信息,420人因档案造假受到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186人因档案问题被记录在案,未查清前不得提拔或重用。各地还对37起造假典型案例进行通报,起到了有力的警示和震慑作用。通过严肃认真处理,广大干部受到深刻教育和警醒,增强了规矩意识和法纪观念,提高了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的自觉性。

——源头治理,完善机制。各地各单位在通过专项审核集中“清淤”的同时,强化源头治理,积极做好“防污”工作,着力构建“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制度。对所有拟选拔任用干部、交流任职干部、军队转业干部和新进干部队伍人员的档案严格审核,做到“凡提必审、凡转必审、凡进必审”,坚决防止档案有问题的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201x年下半年以来,各地共对1.14万余名省管干部档案进行了任前审核,其中111名干部因档案存在问题被停止任职程序。二是完善档案日常管理制度。围绕干部人事档案收集、整理、审核、利用、保管等重点环节,各地共制定出台251项制度规定和细则办法。三是积极推进档案数字化建设。充分运用技术手段,为防范档案造假增设“监控器”和“防火墙”。目前,绝大多数省区市实现了省管干部档案数字化,市、县两级和中央单位也在加快建设步伐。四是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队伍建设。配足配强管档力量,强化党性教育和纪律约束,提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引导档案工作人员发扬“安专迷”精神,当好干部人事档案的“守门员”。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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