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会议上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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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会议上讲话

在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会议上的讲话4篇

第1篇: 在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总结

2019年,xx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30号)文件精神和省、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总体部署,结合xx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实际,在区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下,认真扎实地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有力的打击了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保证我区市场经济有序的发展。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积极探索工作新思路,扎实推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工作

xx区高度重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始终将这项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来抓,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讨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治的办法和措施,并对全年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作了整体的安排部署。除要求各相关单位抓好日常工作外,明确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酒类及上售假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犯罪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坚持打击与建设并重,认真落实责任,建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督促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相互协作,强化执法力度,形成执法合力。从而保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取得实效。

(一)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加大对私屠滥宰的打击力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成立联合检查组。以宾馆、饭店、集体食堂、农贸市场等肉品使用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打击经营注水肉、病死猪肉及未经检疫的生猪产品等肉品违法行为。截止到目前,出动执法车辆798台次,执法人员3680人次,端掉“黑窝点”17个,销毁囊虫病害猪肉2000余公斤,查获非法屠宰肉品9900余公斤;
二是认真开展白酒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制售假冒伪劣白酒的打击力度,着力做好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掺假,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白酒违法行为打击工作,进一步推动白酒市场经营秩序,确保群众喝上“放心酒”。在检查过程中,区质监部门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白酒案件6件;
区工商部门联合有关单位,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检查经营主体80余户次,查扣涉嫌假冒五梁液4瓶,红花1瓶。

第2篇: 在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商务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商务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商秩发〔2016〕484号)、《云南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云政办发〔2016〕204号)、《曲靖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曲府办明电〔2016〕213号)、《曲靖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曲府办明电〔2016〕213号),现将**县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总结汇报如下: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在全面谋划“十二五”发展战略的关键时刻,国务院安排部署这次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意义非常重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陆明电〔2016〕134号),该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制定了专项行动实施步骤和行动保障措施。随之各成员单位均相应成立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小组,并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

  二、突出重点,明确任务,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这次专项行动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力求实效的原则,抓住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一是突出重点环节。加大源头治理和保护力度,依法打击在生产、加工、定制、装配等环节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生产。强化市场监管,加大巡查力度,防止侵权商品进入流通领域,一经发现要及时收缴和查处。依法加大对进出口假冒和盗版产品的打击力度,遏制假冒和盗版产品在市场上流通。二是突出重点区域。加大对各类产品集中制造地区、商品集散中心、批发市场的整治力度,强化对各类知识产权保护。三是突出重点领域。以保护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为重点内容,突出新闻出版、文化娱乐、高新技术、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在保护专利权方面,严厉打击严重损害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专利违法行为,着力查办侵犯核心关键技术专利权的案件和具有较大影响的案件;
在保护商标权方面,重点查办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商标案件,着力查处侵犯知名商标、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专用权的案件;
在保护著作权方面,依法规范著作权产品生产、使用和交易,重点整治和规范图书、音像制品、软件交易市场。

  (一)红盾出击

  **县工商局认真拟定了此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股、所,落实到监管责任人,着力在五个方面下功夫,确保专项执法行动取得实效。

  一是明确重点,在深入推进上下功夫。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整治内容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
重点整治地区为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批发零售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商品集散地,侵犯商标专用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
重点整治领域为商标印制业、高新技术产业、各类专卖店、农业;
重点查处产品为名牌商品、汽车配件、手机、药品、种子、服装、箱包、家用电器、图书、音像制品、建材等。

  二是明确任务,在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上下功夫。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县工商局对各工商所、分局下达了明确的案件任务数,成立了专门的案件查办指导组,明确以查处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和“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为重点。要求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坚决打好这场硬仗。同乐工商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采取周密部署、广泛宣传、严格执法相结合的方式,有效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同乐工商所在辖区开展了酒类市场专项检查,汽车贴膜市场专项检查,共检查酒类经营户11户,查获假冒各类名酒13瓶,价值7万余元,立案3起;
共检查汽车贴膜经营户5户,查获劣质车模2卷,价值1万余元,立案2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大莫古工商所自12月开始,在辖区范围内扎实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共检查经营户110户次,立案查处4件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查扣涉嫌侵犯他人商标注册专用权“红蜻蜓”牌皮鞋4双,仿冒“鲜橙多”牌饮料85件(1700瓶),商标侵权“耐克”运动鞋38双,“阿迪达斯”运动鞋4双,“背靠背”运动鞋8双,假冒伪劣无厂名、厂址皮鞋6双,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的行为,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三岔河工商所共查处各类案件10件,其中:商标侵权案件4件,违法广告案件3件,无照经营案件2件,销售伪劣食品案件1件。

  三是明确职责,在整合力量强化监管上下功夫。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县工商局专门成立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专项行动,督促检查工作进展,督办重大案件。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分别负责日常事务、宣传报道、案件查办指导等工作。全局上下各股室、工商所按照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是在创新完善实施机制上下功夫。各工商所、分局创新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协作保护工作机制。一方面,通过加强与属地知名企业的联系,建立由企业配合打假行动的联合打假机制;
通过在商场、市场建立商品商标档案、聘请保护品牌义务监督员,共同构建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网络。另一方面,加强与质监、公安等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建立和完善部门之间工作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各项制度。

  五是在加大宣传营造舆论氛围上下功夫。县工商局积极主动和媒体取得联系,采取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印发宣传资料、以案说法、讲解真假酒识别知识等多种形式,广造舆论声势,扩大社会影响,增强群众的识假辩假能力,使人民群众了解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取得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树立我县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形象,增强外来投资者对我县市场的投资信心。在元旦、春节来临之际,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全面贯彻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有效打击假冒、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结合**实际,县局制定了《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执法集中行动及节日市场整治工作通知》,并按通知精神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双打”及节日专项行动。这次专项行动强化“四个到位”,突出“四个重点”,确保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执法集中行动及节日市场整治工作取得成效。截止目前,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347人次,车辆50台次;
检查经营户984户次,批发市场、集贸市场31个次,整治重点区域24个;
共查办各类案件60件,其中: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3件,商标侵权案件11件,无照经营案件17件,违法广告案件15件,违反《公司法》案件4件。查扣涉嫌侵犯他人商标注册专用权“红蜻蜓”牌皮鞋4双、仿冒知名商品“鲜橙多”牌饮料85件(1700瓶),商标侵权“耐克”38双,“阿迪达斯”4双,“背靠背”8双,假冒伪劣无厂名、厂址皮鞋6双,假冒白酒6瓶,假冒伪劣蒸汽机熨斗1台,汽车防爆膜2筒,劣质油漆3桶,双飞粉3吨。

  (二)净化文化市场

  县文化局把住检查非法出版物和侵权盗版行为这一重点。认真组织全体执法人员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文化市场稽查一线,加强调查研究,密切注意市场发展动向。加大对网吧、娱乐、电子游戏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的查处力度。采取“午间行动”、“黄昏行动”、“零点行动”、“节假日行动”等加大重点时间段的市场检查力度和频率。在保护知识产权、出版物市场开展“扫黄打非”工作中,坚持做到严查和收缴淫秽、色情、政治性非法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在监管范围上立足于“全”。从经营、服务、管理各个环节入手,按照健康、有序、繁荣、发展的要求,对文化市场实施综合监管。坚持县以属地管理为主,乡镇、村(社区)以社会监督为主,竖到底、横到边,并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实施重点监管。自1月10日至14日,县文化市场稽查队举办2016年度文化市场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培训会。分期分批次对全县网吧、歌舞娱乐、电子游戏、图书报刊、印刷、音像制品等文化经营单位的350余名从业人员进行了守法经营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自2016年11月底以来,县文化市场稽查队投入执法车辆80多次执法人员250多人次,对全县各类文化市场加大了检查力度和频率,检查各类经营单位280多家次。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经营秩序,有效促进了我县文化市场的健康、和谐、安全、有序发展,目前未发现淫秽、色情、政治性非法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

  (三)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和保护力度

  **县成立了知识产权宣传领导小组,抓住契机大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积极开展专利宣传月及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在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期间,举行了2016年知识产权宣传周和“”知识产权日活动,共开展集中宣传活动4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份,各种图书、音像制品6000余份。通过宣传活动大造声势,努力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推动了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

  2016年,在省市知识产权局开展的知识产权培训工作中,**县参加培训共计2次,培训人员8人。在日常和科技企业的联系中,深入企业指导知识产权工作,促进专利申请和专利实施转化,把专利申请宣传作为重点向企业进行宣传,先后到20余个企业举办专利申请宣传。全年共计到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讲座20余次,培训企业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100余人次。通过县科技局积极组织申报,今年我县有11家企业进入省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培育企业、试点企业的行列,提高了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管理的能力。为了推动企业专利实施和转化,先后组织企业开展与省内外知名院校的科技交流与合作,为企业提供展示自己专利技术成果、交易专利产品的高层次平台,促进企业加强对外技术交流合作、展示企业形象,开拓市场。

  按照省市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的要求,县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县文化局、公安局、工商局、商务局、质检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音像销售、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利侵权纠纷进行检查,并在公众中进行展示和讲解,提高群众日常生活中的商标识别常识。通过联合执法行动大造声势,宣传知识产权保护,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对侵权盗版、制售假冒产品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起到震慑作用。全年进行专利行政执法检查共计7次,联合执法2次,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检查商业场所41个,检查商品73件。

  (四)农业生产好卫士 百姓生活防火墙

  **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先后出台了《**县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工作人员日常行为管理规定》、《**县农业行政执法支队执法公示制度》等规章制度。围绕提高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净化农资市场这个总体目标,加大农资市场整治力度。2016年云南林丰种业有限公司在芳华狮子口村、新华村违法生产种子7000公斤。按照《种子法》第二十条,第六十条之规定,罚款30000元,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林丰种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31日履行处罚决定,已决案。2016年涉案人王锦立,罗小富,张召德从云南林丰种业有限公司违规引进昆明特审玉米种子“路单五号”14200公斤到**销售。根据《云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停止经营,没收已销售的“路单五号”种子并罚款处理。罗小富1786公斤,初罚款2000元;
没收种子王锦立2000公斤,处罚款4000元,已决案。同时,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管我县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依法对列入监管对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和配送中心的农产品行使检查权,依法对农产品流通领域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目前,县内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供应的蔬菜占全市消费蔬菜的90%以上。

  (五)质量是产品的生命线

  **县质监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中突出三个重点,一是突出重点产品,除按国家质检总局和省质监局确定的汽车配件(刹车鼓、制动液等)、手机、食品(乳制品、白酒、葡萄酒、饮料等)、化肥、人造板、涂料、化妆品、洗涤用品、低压电器、家用电器等为重点产品外,我县主要以白酒、建材、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等重要工业产品为工作重点,加强监管;
二是突出重点地区,将产品制造集中地、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和城乡结合部、出租厂房为重点地区,加强执法检查力度;
三是突出重点问题,重点查处以假充真、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和地理标志、认证标志等违法行为。于12月23日至12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元旦”前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此次检查共出动检查车辆12辆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8人次,检查各类特种设备安装、使用单位32家,检查在用锅炉26台(其中安装9台),压力容器62台,各类气瓶246只,各类起重机械16台,厂内机动车8辆,游乐设施4台,各类安全附件88件,检查各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63人。检查中共查出各类事故隐患25条、现场整改20条,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3份,查封扣压超期气瓶2只。并于2016年1月7日开始对全县39家食品生产加工获证企业获证后保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人员重点检查了企业使用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过程控制和产品出厂检验等关键环节。截止2016年1月10日,出动行政执法人员18人次,车辆6台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32家,停产8家,其中:检查桶装水生产企业6家,白酒生产企业4家,肉制品生产企业2家,面粉生产企业4家(停产3家),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1家(停产),食用动物油生产企业1家(停产),调味品生产企业1家,蔬菜制品生产企业3家(停产1家),糕点生产企业4家,大米生产企业1家,其他粮食加工企业3家,罐头生产企业1家(停产),炒货食品生产企业1家(停产),对9家达不到取证要求的企业发出了责令整改通知,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对1家无证生产企业已立案调查。按照曲质监局函[2016]112号我局认真组织开展石油液化气计量监督检查,共出动车辆6台次,出动行政执法人员20人次检查石油液化气充装站1家,经营门市16家。该次共检查石油液化气重瓶386只,未发现缺斤少两行为。

  (六)亮剑行动

  **县公安局在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中实施“亮剑”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了行动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步骤及工作措施,要求相关部门采取多种措施托宽案件情报线索渠道,坚持“精确打击、全程打击",加强多警种、多部门协调联动,狠抓追逃措施落实。同时与烟草、工商等相关部门配合举办主题宣传活动,针对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问题接待群众咨询,张贴宣传挂图、向过往群众讲解相关防范知识,充分调动群众参与防范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伪劣产品等犯罪的积极性、主动性、扩大线索来源,切实把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活动推向深入。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中共接待群众咨询500余人次,张贴宣传挂图40余份。并将卷烟打假工作作为打假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专项行动的主要组成部分,全力实施攻坚,从销售商户入手,追根溯源,力争打掉一批制售家园窝点,遏制造假分子的嚣张气焰,从根本上扭转卷烟造假活动屡禁不止的不良局面。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公安、烟草共出动人员60余人次,车辆20余台次,对假烟份烟集中区中枢、马街、三岔河等乡镇的50余户假烟经商户、80余家餐饮场所进行集中清查,截止目前,暂时还为发现有销售假冒假烟的情况。

  (七) 财力支持“双打”专项行动

  **县财政局在县级财政非常困难的情况下,积极筹措资金,做到了三个到位,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宣传到位。积极向企业和社会公众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指导帮助各类市场主体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与利用工作,进一步增强社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
做好我县集中整顿期间的整体宣传工作;
以案说法,促进知识产权执法与宣传工作的紧密结合,扩大知识产权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资金拨付到位。根据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工作进度,按县长批示,及时下拨了专项工作经费,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推动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将正版软件购置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和国有资产管理,购买的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更新计算机软件必须使用正版产品。三是工作配合到位。工作中加强部门合作,进一步加大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和依法打击违法行为的力度。建立保护知识产权的司法与行政的协调运行机制,明确案件移交标准;
配合加强工商局、公安、司法等部门间的信息交流和协作配合,做好知识产权案件的协调和服务工作,对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及时移送处理。工作中明确重点内容、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产品。专项行动要以保护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为重点内容,以新闻出版产业、文化娱乐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业为重点领域,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为重点地区,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侵权、假冒、盗版的大案要案,大力净化市场环境,增强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的社会氛围,积极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

  (八)还大地一片绿色的生机

  林业局精心组织、研究对策、层层落实、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将“打击”工作抓细、抓实、抓好。按照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的总体要求,重点对全县无证、无标签生产、经营林木种苗行为为重点内容,以种苗生产、经营集中地和制售假冒伪劣种苗案件高发地为重点整治区域,重点查处侵权、假冒植物新品种权和无证生产、无标签生产、经营林木种苗等行业和领域进行“打击”专项行动,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新品种侵权假冒和无证生产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较低。五年来,全县共接受专利申请咨询40多次,开展专利服务50余次,18项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保护,并获得了曲靖市单项激励奖金。但专利申请以实用新型为主,发明仅占1/4。职务发明为0。整个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与形势要求差距很大。

  (二)企业专利申请意识不高。大部分企业对知识产权和专利申请的认识还很差,认为一旦申请了专利,就等于泄露了自己的秘密,县知识产权局虽作了大量宣传和解释,但效果不大。

  (三)专利文献信息利用意识不强。专利申请和专利文献信息利用作为企业申报科技项目的重要条件,还远远未能引起企业的重视,说白点,申报的科技项目存在技术处理的因素。

  (四)**县作为欠发达地区,科技创新能力不足,科技人力资源规模较少,知识产权业务和专利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很弱势,在发挥科研人员的才干和作用方面的表现不如意,距专利发展的要求格格不入。

  (五)认识还有待提高。个别单位和部门领导,还存在麻痹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不主动,必须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必须保质保量地完成。

  (六)存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有些单位和部门数字填报不准,底数不清,工作存在死角,必须严肃对待此项工作。各级各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声势,整体推进。

  (七)舆论宣传要加强。要抓紧落实领导小组制定的宣传工作方案,除有关媒体外,要在政府网站开辟专栏,搞专题,搞专访,形成氛围。

  (八)要抓“菜篮子工程”。要按照商务厅的要求,解决好肉品质量的问题,严格把关,确保食品安全,让老百姓吃上放心肉。

  四、下步工作打算

  2016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全县知识产权工作在政府机关机构改革的形势下将迎来新的机遇和挑战,要认真把知识产权工作融入全县发展大局,推动全县知识产权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创新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要继续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积极开展和参加知识产权培训,抓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人才队伍、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者的培训。要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围绕工作重点、工作动态、工作成效加大宣传,扩大知识产权的影响。

  (二)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工作的精神,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发挥县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强联合执法,建立互信互动、高效协作的工作机制。加强专利侵权纠纷处理与调解工作,规范市场行为,营造良好市场秩序。

  (三)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继续支持企业开展好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抓好省市级知识产权优势培育、试点示范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推动全县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开展。

  (四)积极推动专利申请和实施转化工作。加强对企业专利实施的指导,积极争取省级专利专项资金促进我市优秀专利项目的实施和专利技术产业化。指导企业加强专利申请工作,使全年专利申请目标任务上新台阶。

  (五)加大科技创新的财政投资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专利申请量,推行专利奖酬制度,建立激励发明创造的运行机制,积极开展专利战略课题研究工作,加快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和服务体系,大力推进“专利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

第3篇: 在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X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X〕25号)精神,结合我X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继续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一)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突出食品药品、农资、家用电器、建筑材料、汽车配件、儿童用品等重点商品,加强监管执法,组织开展“净网利剑”“XX红盾网剑”等集中整治行动,打击网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和网络交易商品的定向监测,强化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执法打假维权协作,落实企业责任,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侵权假冒商品追溯机制。打击邮件、快件渠道非法寄递进出口侵权假冒商品行为。(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厅、农业厅、商务厅、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畜牧局、网信办、邮政管理局、X海关、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以保护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为重点,开展第12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行动”,针对网络(手机)文学、音乐、影视、游戏、动漫、软件等重点领域进行专项治理。(省新闻出版X局牵头负责,省公安厅、通信管理局、网信办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继续组织开展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闪电”专项行动,建立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协作机制。(省知识产权局负责)加强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应用,以网络(手机)游戏、音乐、动漫为重点,组织查处违法违规互联网文化产品和经营单位。(省文化厅负责)扩大版权重点监管范围,把应用程序(APP)、网络云存储空间、微博、微信等新型传播方式纳入版权监管范围。(省新闻出版X局负责)加强网站备案、网际协议地址(IP地址)和域名管理。(省通信管理局负责)督促指导网站严格内部审核,完善监督处置机制,研究应用技术措施,加大人工核查投入,畅通举报处置渠道,增强自律管理能力。(省网信办负责)加强网络交易平台监管,强化与大型电商平台合作,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及时发现和掌握违法犯罪线索,加强预警监测和事前风险防范,增强精准打击能力。(省公安厅、农业厅、文化厅、林业厅、X海关、省工商局、质监局、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新闻出版X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畜牧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强化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监管执法。以与农村居民日常生活和农业生产紧密相关的食品药品、小家电、日用化工、五金电料等消费品和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为重点,围绕重要节庆时点和春耕、夏种等重要时段,集中开展执法检查,加强全链条监管,着力从生产源头、流通渠道和消费终端三个方面大力整治,加强市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维护农村市场秩序。(省公安厅、农业厅、商务厅、林业厅、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结合农时部署开展春秋季农资打假、“红盾护农”“农资打假下乡”等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果、蔬、茶、中草药常用投入品专项治理,查处非法销售使用高毒、禁限用农药违法行为。强化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产品抽检,重点检测种子苗木质量、品种真实性以及肥料、农药、兽药和饲料有效成分含量及是否添加违禁成分,严肃查处虚假宣传行为。对抽检发现问题多、媒体曝光多、举报投诉多的地方开展专项治理。加强对游商游贩违法经营行为的治理整顿。(省农业厅牵头负责,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厅、林业厅、工商局、质监局、畜牧局、检察院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加大禁用农业投入品清缴力度,大力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扩大种子、农药、肥料监督抽查范围,提高监督抽查覆盖率。(省农业厅负责)以驰名商标、涉外商标为重点,打击侵权行为,查处恶意攀附企业商标商誉的案件。(省工商局负责)以化肥为重点,打击故意降低化肥产品养分含量、化肥产品虚假标注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省质监局负责)开展林木种苗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对重点地方开展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抽查,重点检查工程造林使用的种子苗木质量以及许可、标签、档案等制度落实情况。(省林业厅负责)

  (三)持续开展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重点针对拉美国家和地区,突出进出口、重点专业市场、跨境电子商务等重点环节,以及出口规模大、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电子产品、汽车及零配件、陶瓷产品、纺织品、铝材、电线电缆、蔬菜、服装、鞋类等重点商品,加强部门执法协作,严厉打击跨境制售侵权假冒商品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重点产品生产企业以及出口新兴市场商品的专业市场、集散地的日常监管,加大对涉外展会、交易会等活动中的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增加对出口重点地区商品的查验频次。充分发挥驻外经商机构职能,加强对外沟通协调及对境外中资企业、商户的服务和教育引导。(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厅、农业厅、商务厅、X海关、省工商局、质监局、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畜牧局、知识产权局、网信办、邮政管理局、贸促会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四)深入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建立软件正版化工作联席会议领导机构。研究制定规范计算机软硬件采购的具体措施,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从源头防止盗版软件流入政府机关,巩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成果。制定正版软件使用管理指南,推进软件使用管理标准化,推广使用优秀软件产品。建立常态化随机抽查制度,探索利用第三方专业机构资源和技术手段开展督查,严格责任追究。(省新闻出版X局牵头负责,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推进省管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督促省管企业建立软件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软件资产的采购、登记、安装、升级等工作。开展省管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监督检查,对推进缓慢的企业进行重点约谈。(省政府国资委负责)加大对新出厂计算机预装正版化操作系统软件的检查管理力度,将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纳入监管范围。(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

  二、强化行业日常监管

  (一)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制售假劣药品案件,打击擅自变更生产工艺、使用假劣原料生产等违法行为。加强对药品研发过程中临床试验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临床实验数据造假行为。加强对跨省的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案件的督查督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二)加强车用燃油市场监管。督促引导石油炼化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生产加工车用燃油,强化出厂检测,推进油品质量升级。严肃查处石油炼化企业无生产许可违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车用燃油的违法行为。严格成品油批发零售资质管理。规范成品油特别是普通柴油销售,以县级以上城市及干线公路两侧加油站为重点,严肃查处销售伪劣油品等违法行为。(省发展改革委、环保厅、商务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工商局、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加强对中小型石油炼化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强化质量控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不合格油品行为,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车用燃油产品不得出厂销售。(省质监局负责)严格成品油流通企业市场准入,强化行业监督管理,确保新建加油站达到环保合格标准。配合实施蓝天工程,做好油品国五标准升级工作。对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进行专项检查,杜绝销售劣质油品,对无证无照加油站点依法进行取缔。(省商务厅负责)加强对车用燃油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车用燃油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省工商局负责)加强对假劣车用燃油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公安、工商、质监部门将查处的假劣车用燃油交由符合环保要求的单位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通报同级环保部门和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环保厅牵头负责)

  (三)加强重点商品监管。以消费品、汽车及其配件、建材、农资和民生计量等为重点,继续开展“质检利剑”行动。以家用电器、服装、洗涤用品行业为重点,推动企业开展产品质量承诺活动。严肃查处无证出厂销售强制性认证产品的违法行为。加大查处无证销售纳入注册管理进口食品违法行为的力度。对质量违法行为突出、问题复杂、整治困难的区域进行挂牌督办。(省质监局、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开展X红盾质量维权行动,加大对儿童用品、家用电器、装饰装修材料等重点商品的市场检查和质量抽检力度,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严肃查处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虚假违法广告。(省工商局负责)以口罩、空气净化器等为重点,开展防雾霾商品监督抽查和专项整治。(省工商局、质监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探索建立消毒产品监管信息平台,加大抽检力度,加强生产使用环节监管。(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四)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规范商标代理市场秩序,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严肃查处恶意抢注商标行为。以高知名度商标、涉外商标、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为重点,围绕食品药品、农资、家用电器、建筑材料、汽车配件等行业,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和商标违法使用行为。加强商业秘密行政保护。(省工商局负责)在重点城市开展高校及其周边复印店专项治理行动。开展印刷复制发行专项检查,加强对网络销售、传播出版物的监管。(省新闻出版X局负责)继续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加强产业集聚区知识产权保护,突出生产环节专项整治,推动产业集聚区走创新发展的道路。(省知识产权局负责)严肃查处侵犯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省农业厅、林业厅、工商局、质监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依法查处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违法行为。(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工商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组织文化市场暗访抽查,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省文化厅负责)加强企业日常税收征管,严肃查处侵权假冒涉税违法行为。(省地税局、国税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五)查处制售假劣食盐违法行为。强化食盐专业化监管,依法打击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食盐以及在食盐中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规范盐业市场秩序。(省盐务局负责)

  (六)打击制售假冒卷烟行为。坚持重点打击与教育引导相结合,着力抓好对卷烟制假源头的排查清剿和综合治理,进一步遏制制假售假活动反弹、转移。建立完善“联打、联防、联动”的区域协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合,强化打假协作。开展物流寄递、货运运输假烟问题专项整治,维护良好的卷烟市场经营秩序。(省烟草局负责)

  (七)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国办发〔X〕5号)要求,加大市场监管查处力度,完善联合整治长效机制,依法查处旅游市场侵犯知识产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旅游纪念品市场秩序。(省公安厅、文化厅、工商局、质监局、通信管理局、网信办、地税局、国税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加强法规和标准建设

  (一)推动健全相关法规规章。配合国家相关部门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法、药品管理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专利代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订修订工作。研究制定符合我X实际的版权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政策措施。加快省级电子商务立法进程,做好《X省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条例》立法调研工作。(省政府法制办、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商务厅、工商局、质监局、新闻出版X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网信办、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完善监管制度。根据国家制定、修订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办法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配套法规制度。(省林业厅负责)制定实施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推动寄递企业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等管理措施,建立用户信息档案库,严格执行运单信息核对制度。(省邮政管理局负责)贯彻落实海关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处罚标准,规范自由裁量权。完善案件办理和侵权货物处置程序。(X海关负责)健全侵权假冒商品无害化销毁工作机制,各执法部门要将拟销毁的物品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销毁情况及时通报同级环保部门和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环保厅牵头负责)

  (三)加强标准建设。贯彻落实国家《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开展滞后老标准复审和修订工作,适时制定急需的检验鉴定标准。(省质监局、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牵头负责)进一步完善林业地方标准体系,制修订《板栗无公害栽培技术规程》等12项林业地方标准。(省林业厅负责)推进寄递行业标准化建设,规范收寄、分拣、运输、投递各环节操作行为,提高防范侵权假冒能力。(省邮政管理局负责)

  (四)加强对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的绩效考核。将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作为平安X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查究和重点地区治安突出问题排查整治范围。(省综治办、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

  四、推进执法司法衔接与部门区域协同

  (一)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紧密衔接。推动完善全省“两法衔接”信息共享系统,实现省、市、县三级信息共享平台互联互通,加强数据管理和有效应用,规范、安全、高效运行信息共享系统。加强线上线下跨地区、跨部门执法司法协作与联动。探索推动打击侵权假冒涉案物品检验鉴定和保管处理体系建设。(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检察院牵头负责,省公安厅、农业厅、林业厅、文化厅、工商局、质监局、新闻出版X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畜牧局、知识产权局、盐务局、X海关、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法院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大力推进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充分利用政府、部门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公开案件信息。加强监督检查、情况通报与考核,落实工作责任,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推动互联网渠道信息公开,探索将打击侵权假冒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数据与“两法衔接”案件数据有效整合,实现大数据管理与应用。(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省农业厅、林业厅、文化厅、工商局、质监局、新闻出版X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畜牧局、知识产权局、X海关、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推动跨区域跨部门合作。推动建立区域间、部门间执法协作机制,完善线索通报、证据转移、案件协查等制度,加强跨区域综合执法、联合执法。推动X“7+1”食品药品稽查协作,XX4省11市知识产权执法协作,X市与XX、X、XX等市区域打假和质量维权联动。(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省农业厅、林业厅、文化厅、工商局、质监局、新闻出版X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畜牧局、知识产权局、X海关、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加强海关、工商、专利、邮政部门在进出口环节打击侵权假冒的执法协作。(X海关牵头负责,省工商局、知识产权局、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四)强化刑事打击与司法保护。深化情报导侦技术和手段运用,对危害民生和妨碍创新发展的侵权假冒严重犯罪行为实施全链条打击。组织一批高质量、有影响的集群战役。(省公安厅负责)严查侵权假冒犯罪案件背后的玩忽职守、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刑罚等职务犯罪。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省检察院负责)推进知识产权审判民事、行政、刑事“三审合一”改革,学习借鉴X、X、X知识产权法院案件审理经验,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省法院负责)

  五、推动打防结合、打建结合的长效机制建设

  (一)健全预警防范机制。加强新信息技术在执法监管中的研发运用,提高预测预警和分析研判能力,做到事前防范、精准打击。(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推广使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执法移动查询系统,提高查缉出口侵权货物的执法效能。(X海关负责)健全林业植物新品种测试机构,建设一批植物新品种测试站。推进植物新品种DNA(脱氧核糖核酸)图谱数据库建设,完善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信息管理系统,提供植物新品种网上查询服务。(省林业厅负责)实施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绿盾”工程,研究建立寄递渠道安全监控体系、安全执法检查支撑平台。(省邮政管理局负责)

  (二)大力推进信用建设。全面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推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上网公开。进一步完善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建设完善X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X”网站,并与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实现数据对接。充分发挥X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X”网站作用,及时报送和共享侵权假冒违法犯罪信息,加大信息归集整合力度和扩大平台互联互通范围,推进信息共建共享。(省发展改革委、人行X中心支行牵头负责)加快推进X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构建新型监管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省工商局负责)推进网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网络服务提供者管理人员失信“黑名单”制度,发挥网络诚信在网络空间法治化、网络生态治理中的作用。(省网信办负责)

  (三)推进社会共治。整合行业组织力量,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引导企业强化主体责任,加强知识产权自我保护,推动打击侵权假冒社会共治共享。(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完善举报投诉制度,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发挥媒体和社会公众监督作用。(省公安厅、农业厅、林业厅、商务厅、文化厅、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出版X局、知识产权局、邮政管理局、X海关、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烟草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以消费品和工业品质量为重点,开展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强化生产许可获证企业产品质量监管,完善监督抽查、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全面提升产品质量供给水平。(省质监局牵头负责)

  (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支持创新型企业选聘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发挥公证机构服务职能,支持知识产权权利认定和纠纷解决。(省司法厅牵头负责)鼓励引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探索建立海关帮助企业快速鉴别外商订单知识产权状态的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合法开展出口加工业务。(X海关负责)加强省内展会知识产权执法,督促落实展会主办方责任,组织查处侵权行为,妥善处理知识产权纠纷。(省商务厅、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帮助企业加快适应国际知识产权规则,提供政策指引、预警、咨询、诉讼等服务,协调处理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在重要展会上设立中国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省商务厅、知识产权局、贸促会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六)加强集中教育,开展多样化宣传活动。制定年度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各类新闻媒体,统筹做好对内对外宣传工作,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解读政策措施,宣传工作成效,树立正面典型,曝光违法犯罪案件,加强舆论监督和警示教育。加强网络宣传工作,组织省内重点新闻网站、主要门户网站、政府网站等,充分运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技术手段,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效果。充分发挥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网X子站、商务云平台群的宣传功能。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展示成效,宣示决心,释疑解惑。(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宣传部牵头负责,省新闻办、网信办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5·15”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宣传日、“8·8”海关法制宣传日、全国质量月、诚信兴商宣传月、全国网络诚信宣传日等活动。(省公安厅、司法厅、商务厅、工商局、质监局、新闻出版X局、知识产权局、X海关、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网信办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第4篇: 在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清丰县工商局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总结

按照《清丰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文件精神,清丰县工商局结合工作实际,迅速行动,认真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确保责任落实

为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清丰县工商局结合今年开展的市场监管利剑行动及中原红盾整治流通领域假冒伪劣商品集中行动,制定了《清丰县工商局“利剑”行动打击商标侵权工作实施方案》及《清丰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成立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小组,并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

二、明确重点,深入推进。
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整治内容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
重点整治地区为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批发零售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商品集散地,侵犯商标专用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

重点整治领域为商标印制业、高新技术产业、各类专卖店、农业;
重点查处产品为名牌商品、汽车配件、手机、药品、种子、服装、家用电器等。

三、明确任务,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清丰县工商局成立了专门的案件查办指导组,明确以查处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和“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为重点。要求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坚决打好这场硬仗。
清丰县工商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采取周密部署、广泛宣传、严格执法相结合的方式,有效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今年1至9月份,工商局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11件,罚没款金额4.2万元。其他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32件,罚没款21.6万元。不断加大对侵权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一批商标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大案、要案,形成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高压态势。增强市场主体的诚信守法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自我保护意识,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遵纪守法的社会氛围。由此,打击了商标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的行为,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


四、加大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今年“3.15”期间,清丰县工商局积极主动采取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印发宣传资料、以案说法、讲解真假酒识别知识等多种形式,广造舆论声势,扩大社会影响,增强群众的识假辩假能力,使人民群众了解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取得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树立我县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形象,增强外来投资者对我县市场的投资信心。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有效打击假冒、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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