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中心医院绩效工资综合考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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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卫生部关于规范医疗机构经济核算与分配工作指示精神,医疗机构要坚决取消科室承包开单提成,医务人员奖金分配与所在科室收入直接挂钩的分配办法。医院要通过综合目标考核,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降低病人费用,提高社会效益;通过成本控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逐步建立按岗取酬,按工作量取酬,按工作业绩取酬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绩效工资的分配应坚持以工作量为主体,以质量考核为核心,以成本控制的结余为基础进行分配。

二、分配原则

围绕质量为主、效益优先、综合考核、按劳取酬、兼顾公平的分配理念,医院绩效工资综合考评的思路是把分配方案确定后,更有效的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全院各科室专业水平的提升,医疗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考评分配办法

根据上年度业务收入与实际发放的奖金额核定医院本年度绩效工资的提取比例为6.8%,以确保在完成上年度业务收入的同时,职工收入水平的稳定增长。然后根据这一比例核定每月应发放的绩效工资总额,即应发月绩效工资额(A)=月业务收入×6.8%。为了保证院长更好的行使职权,发挥奖金的单项激励作用,控制奖金的总水平,每月提起10%的院长基金,即实发月绩效工资额=A×90%,院长基金=A×10%,每月提取5%的风险基金,即风险基金=实发月绩效工资额×5%。

(一)、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将质量考核与绩效工资分配挂钩

1、成本质量:一是各成本项目提供的物品和服务应达到规定的质量和时间要求,达不到标准要求者,科室不承担成本。各项目相应的质量标准和控制措施,由总务科、设备科等职能部门负责制定,承担成本的科室监督实施;二是负责提供成本核算资料的职能部门,应保证其数据资料的全面、准确、及时(每月5日前报送财务科)。

2、综合质量:是指医疗服务态度和质量以及其他各项管理工作应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科室不得为减少成本而降低服务质量和标准,也不得为创收而违反物价政策多收费。

(二)、为了充分体现绩效工资向重临床一线、重医疗质量、重创新风险、重突出贡献、重成本控制的倾斜,将医院绩效工资的发放分为三类结构,各类按人数和系数计算后的比例分配实发月绩效工资额,其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临床一线(x)=人数×1.8

医技科室(y)=人数×1.6

行政后勤(z)=人数×1.2

临床一线实发月绩效工资额=x/(x+y+z)×实发月绩效工资额

医技科室实发月绩效工资额=y/(x+y+z)×实发月绩效工资额

行政后勤实发月绩效工资额=z/(x+y+z)×实发月绩效工资额

(三)、各类人员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为:

临床各科绩效工资额=各科室人数×综合考评分的积占该类别人员的比例×临床一线实发月绩效工资额

医技各科绩效工资额=各科室人数×综合考评分的积占该类别人员的比例×医技科室实发月绩效工资额

行政各科绩效工资额=各科室人数×综合考评分的积占该类别人员的比例×行政后勤实发月绩效工资额

(四)、临床医技人员综合考评办法为:

1、工作量考核指标(8分):

⑴、临床科室考核办法:

病床使用率(4分):科室病床使用率达85%,每增减3%则增减1分,最多增减4分,病床使用率按实际开放床位计算。

门诊人次(2分):同比每增减5%则增减1分,最多增减2分。

出院人次和手术台次(2分):非手术科室出院人次同比每增减5%则增减1分,最多增减2分,手术科室手术台次同比每增减5%则增减1分,最多增减2分。

⑵、门诊医技科室考核办法:

门诊人次(8分):门诊诊断科室考核,同比每增减1%则增减1分,最多增减8分。

检查人次(8分):医技科室考核,同比每增减1%则增减1分,最多增减8分。

2、医疗质量考核指标(16分):

⑴、临床科室考评办法:

医疗质量(5分):由医务科负责制定考评细则并负责考评打分。

护理质量(4分):由护理部负责制定考评细则并负责考评打分。

科教质量(4分):由科教科负责制定考评细则并负责考评打分。

院感质量(3分):由院感办负责制定考评细则并负责考评打分。

⑵门诊医技科室考评办法:

医疗质量(8分):由医务科负责制定考评细则并负责考评打分。

科教质量(4分):由科教科负责制定考评细则并负责考评打分。

院感质量(4分):由院感办负责制定考评细则并负责考评打分。

3、成本效益考核指标(55分)

科室收支结余(30分):同比每增减5%,科室得分增减1分,最多增减30分。如果人均收支结余低于该类平均水平,不在起评分基上另外加分。

科室人均收支结余额(15分):以该类人员人均收支节余额的平均值为标准每增减3%,科室得分则增减1分,最多增减10分。

可控成本控制效果(5分):可控成本/业务收入×100%,同比每增减3%则减增1分,最多减增5分。

人均业务收入水平(5分):以该类人员的平均值为标准,每增减10%则减增1分,最多增减5分。

4、设备利用效果考核指标(5分)

每100元医疗设备业务收入水平(5分):以该类科室平均数为标准,每增减5%则增减1分,最多增减5分。

5、药品比例控制考核指标(2分)

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比例(2分):儿科、传染科、肿瘤科、皮肤科以51%为标准,非手术科室以 43%为标准,手术科室以38%为标准,每增减3%则减增1分,最多减增2分。

6、社会效益考核指标(2分)

每床日负担水平(1分):同比每增减3%则减增1分,最多减增1分。

医保病人费用定额结算(1分):定额结算后分担(享)额/定额结算总费用×100%,每1%增减1分,最多增减1分。

7、医疗纠纷赔付考核指标(5分)

由医务科负责制定考核细则并负责考核打分。

8、医德医风考评指标(3分)

由党办负责制定考评细则并负责考评打分。

9、综合治理考评指标(2分)

由保卫科负责制定考评细则并负责考评打分。

10、环境卫生考评指标(2分)

由总务科负责制定考核细则并负责考评打分。

(另:科室同比指标未达到基础分,上年度同期该项指标居前三名,该项指标考核不扣分。)

(五)风险基金考核分配

一级风险科室增发科室奖金总额5%,二级风险科室增发科室奖金总额4%,三级风险科室增发科室奖金总额3%。

(六)、行政后勤综合考评指标:

⑴、岗位人数与职能(20分),定编、定岗为前提,核定各科各岗的人数和职能,缺1岗加2分,超1岗减2分。

⑵、成本控制(20分),根据工作需要,核定科室办公费、业务费、招待费、差旅费等可控成本费用,每项费用增减1%,减增1分,每项最多增减5分。

⑶、工作任务完成(20分),一项工作没有完成扣5分,最多扣20分,一项工作完成出色,受到院级领导表扬加5分,最多加20分。

⑷、院“两会”领导测评(20分)。

⑸、临床医技科室主任、护士长测评(20分)。

(七)、窗口服务科室绩效考核:

[1]、门诊、住院中西药房根据当月处方发药张数,核定工作量,与上年同期进行比较,每增减1%奖金增减1%。同时考核药剂科成本控制情况,核定科室药品费、办公费、业务费、招待费四项可控成本,每项费用增减1%奖金增减1%,并进行综合质量考核后,由各药房再根据个人业务工作量进行考核发放。

[2]、门诊收费室根据当月门诊收费金额及收费单据张数,与上年同期比较,每增减1%奖金增减1%,并进行综合质量考核后,由门诊收费室再根据个人业务工作量进行考核发放。

[3]、住院收费室根据当月住院收费金额及出院病人结算人次,与上年同期比较,每增减1%奖金增减1%,并进行综合质量考核后,由住院收费室再根据个人业务工作量进行考核发放。

5、首席科主任绩效考核:

⑴、以科室人均绩效工资水平为基数,根据以下考核内容,计算绩效系数。

⑵、科室考核分(60),临床系列、医技系列、行政后勤首席科主任根据科室考核总分,以所在系列科室的平均分为标准,每增减1%,增减1分。

⑶、院“两会”领导测评(20分)。

⑷、职能科室负责人测评(20分)。

⑸、总分在60分以下按0.8,60-65按0.9,65-70按1.0,70-75按1.1,75-80按1.2,80-85按1.3,85-90按1.4,90-95按1.5,95分以上按1.6。

四、科室收支结余核算内容

(一)、科室收入

1、临床、门诊科室收入:含诊金的普、急诊挂号费(计算挂号收入时以统计报表为准。外科挂号计算到整形外科;妇产科挂号计算到门诊妇科;其他科室挂号分别计算到对应科室),住院费、注射费、煎药费、输血费、氧气费、针灸按摩理疗费、护理费、换药费、抢救费、手术费、手术材料费、麻醉麻药费、治疗费、综合处置费、科室手术费、科室检查费、会诊费、取暖费、降温费、接生费、婴儿费、陪伴费、化验费、心超费、核医学检查费、CT费、病理费、输血检验费、放射费、透析费、胃镜检查费、高压氧治疗费、磁共振检查费、碎石费、其他。

2、医技科室收入:按实际检查收入计入各科室。

3、病人欠费不计入科室收入,收回欠费凭收款凭证补计入科室收入。

4、因政策性调价增加的收入,当年内不算科室收入。

5、科室之间相互结转收入,由结转双方科室负责人签字认可计入相应科室。

6、院领导签单收入。

(二)科室支出

⑴基本工资:职务职等工资、结余津贴、晋职晋级补发工资。

⑵补助工资:卫生津贴、住房补贴、教护龄补贴、取暖降温补贴、夜误餐费、医疗补贴、其他补贴。

⑶其他工资:加班工资、蛋补、职务津贴、电话补贴、其他。

⑷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按科室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4.5%计算。医院按人头发放的节日生活补助,不计算科室支出。

⑸社会保障费:医疗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每月分别按在册职工应发工资(便于计算)的9%和10%计算;其他社会保障费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⑹房屋及建筑物折旧:中西药制剂楼7元/月/m2;医技楼6元/月/m2;住院楼5元/月/m2;门诊楼4元/月/m2;其他业务用房3元/月/m2。实行企业化核算的用房不得低于下列取费标准:简易平房5元/月/m2;砖木结构6元/月/m2;砖混结构8元/月/m2;框架结构10元/月/m2。

各科实际使用房屋面积由总务科年初提供明细报表,中途变动及时调整。

⑺专业设备及一般设备折旧:每月按设备原值的1.1%计算(腹腔镜折旧额:手术室承担50%,二外科承担30%,五外科和妇科各承担10%。鼻内窥镜折旧额:手术室和耳鼻咽喉科各承担50%。关节镜折旧额:手术室和一外科各承担50%。手术显微镜折旧额:手术室和三外科各承担50%);放疗设备、碎石机、磁共振机、1000mAX光机、C型臂、CT、ECT、血透治疗仪、高压氧舱,每月按设备原值的0.5%计算。

科室因开展新业务、新技术而新购置的设备,从投入使用的次月起,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3个月内不计提折旧,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6个月内不计提折旧;其他新增加设备,从投入使用的次月起,按原值及规定标准计算折旧。

⑻家俱及其他设备折旧:按原值的1.67%/月计算。

⑼图书折旧:按各科工资在册人数和招聘人员人数3元/人/月计算(含每人月2元报刊杂志分摊费)。

⑽公务费: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宣传学习费、在文印中心的打字复印费(每月由文印中心负责提供各科实际文印费明细报表)、其他公务费。

⑾卫生材料:在器械库房领用的消耗品(敷料、放射材料、消毒材料、镶牙材料、检查材料、整骨材料、零配件、一般器械等)、检验材料、血费、氧气费(按科室氧气费收入比例计算)、在中、西药库房领用的药品、其他卫生材料。

⑿其他材料:在总务库房领用的消耗品(办公用品、卫生清洁用品、印刷品、电脑用纸、五金交电等)、在器械库房领用的针棉用品(布匹、棉絮、棉纱、针织品等)、其他。

⒀低值易耗品:在器械库、总务库领用的,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下、容易损耗、不够固定资产标准、且多次使用不改变实物形态的物品。包括听诊器、血压计、口表、搪瓷、不锈钢、热水瓶、开水器、玻璃板、计算器、工作服、口罩、帽子、袖套、文娱体育用品、炊事用品、其他用品。

⒁业务费:印刷费、消毒费(发生在供应室的领用消耗,根据供应室提供的统计报表计算)、洗涤费(根椐洗衣房提供的统计报表计算)、学术活动费、临时工工资、其他业务费。

⒂水电燃料费:按各科计量器显示的实际消耗数加公用分摊数计算。

⒃设备小型维修费:单项次维修费,医技科室、手术室在10000元以下,其他科室在5000元以下,算小型维修。小型维修费每月按实际发生额计入科室支出,大型维修费按实际发生额在一年内分月摊销计入科室支出。

⒄总务维修费:水、电、暖、泥工、木工、油漆工维修及厕所下水管道疏通等,每月由总务科按实际发生额提供明细报表,计算科室支出。

⒅电脑维护费:每月由网络中心按实际发生额提供明细报表,计算科室支出。

⒆其他费用:科室业务招待费、院内用车费(由院办提供各科用车明细表)等。

五、奖金分配程序

1、实行院科两级分配。每月计算出的奖金额先由医院分到各科,然后由各科再分配到人。

2、绩效工资分配系数

(1)正院级领导按行政人平资金的1.8发放,副院级领导按行政人平资金的1.7发放,党委委员、院长助理及财务总监按其所在科室人均数的1.6分配。

(2)各职能科室科长、主持工作的副科长按其所在科室人均数的1.5分配,正高职称副科长按1.4分配,其他副科长、行政科护土长及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按1.3分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按1.2分配,中级技术职称按1.1分配,初级技术职称及一般工作人员按1.0分配。

(3)临床、医技科室首席科主任单独考核发放。其他按以下标准参考执行:科主任及主持工作副主任按1.5分配,正高职称副主任按1.4分配,副主任、护士长、副护士长、技师长、其他正高职称人员按1.3分配,副高职称按1.2分配,主治医师、45岁(含45岁)以上的主管护师、值夜班的主管护士及护师、护理部指定的总务护师按1.1分配;医师、护士、应值班而未值夜班的主管护师及护师和一般工作人员按1.0分配。

3、新上岗人员从上班次月起参与科室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按以下系数分配,博士研究生1.0、硕士研究生0.8、本科生0.6、专科生0.4,转正后参与科室正常分配。

4、各科在对绩效工资进行再分配时,必须制定科内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分配办法在实施前应交科室全员讨论通过,并交院财务科、纪检科备查。科室工作人员若对本科二次分配有异议,有权向纪检科或财务科反映。对违规或不合理分配一经查证,除责令更正外,并根据情节轻重,由院领导集体研究决定作出相应行政和经济处罚。

5、财务科每月20前将各科应发奖金额通知各科室,并提取5%的首席科主任基金,财务科设置专帐核算,由首席科主任支配使用,科室应发奖金额的95%由各科按各科分配办法分配到个人,于25日以前将明细单报财务科,由财务科扣税后发放到个人工资存单。

六、其他规定

1、专家号收入和专家号超劳补贴不算科室收支。

2、公派出国人员的工资不算科室成本。

3、公派出国人员,自外语培训之日起不享受行政标准奖金。

4、医疗纠纷赔款按孝医院字[2000]11号文件《关于医疗事故、医疗纠纷责任追究制的有关规定》第四条第1款的规定,赔付额的30%作为科室支出,由核算人员直接计入责任科室。按孝医院字[2005]34号文件《关于完善医疗事故、医疗纠纷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医疗纠纷赔款发生后,应直接扣科室、科室首席和当事人奖金的,以医务科的书面通知为准。

5、科室人数和床位数以医院核定数为准。

6、科室工资支出,以财务科编制的工资册和不在册的招聘护士工资发放表为准。科室间的人员调整应及时报人事科办理工资转移手续,保证工资支出核算的真实准确。

7、各科室间的医生相互调动,其名单在报人事科做工资转移调整的同时,还应及时报网络中心进行医生所在科室调整,以保证各科室直接收入和间接收入核算的真实准确。

8、新购置多科共用的特殊仪器,由负责保管该设备的科室到设备库房办理调拨手续,设备库房以书面形式通知财务科进行该设备折旧额的分割核算。

9、科室核算内容与会计年度同步,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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