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选址谨防气象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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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由于气象异常等自然因素而导致的山体滑坡、山洪和泥石流等气象地质灾害接连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伤害和损失,而地质灾害在今年更是频发。

在11月3日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场会上,中国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表示,2010年1至10月全国地质灾害已经造成2909人死亡或失踪。其中贵州关岭、甘肃舟曲等5起特大地质灾害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超过总数2/3,其余地质灾害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基本与1998年以来平均数890人/年持平。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在总结会上说,2010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地质灾害最为严重的一年。据汪民介绍,今年1至10月,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30466起,共造成2909人死亡失踪,这个死亡失踪数比去年同期多了5倍。其中,造成人员伤害的有379起,特别是十人以上死亡失踪的就有19起,2303人死亡失踪,占到总数的80%。

之所以会产生如此多、如此重大的灾难,除了自然方面的原因之外,人为因素中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建筑选址问题。

关于气象灾害与建筑选址问题,本刊记者独家专访了北京建工学院教授、易学与科学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风格艺术专业委员会专家顾问韩增禄。韩增禄运用建筑易学的理念,从案例分析入手,阐述了建筑选址的基本原则,并对当代的城镇选址提出了一些自己的建议。

建筑选址,首当“相形取胜”

韩增禄说,如何确定建筑选址,是风水学说的首要问题。他说,风水学说是中国古代先民从长期的生活经验中总结出来的关于生存环境的学问。风水文献中,经常用吉祥话和凶险话来表达其所追求和回避的环境理念。其中有些话未必真有道理,但有些话未必没有道理。 因此,对风水中有关吉凶好坏的各种说法,都应当加以具体的分析和鉴别。

中国建筑文化朴素的原生形态是风水学说。韩增禄认为,中国建筑文化深层的理论形态是建筑易学。建筑易学是净化与深化风水学说的中国建筑文化理论,而净化与深化风水学说的工具就是易学与科学。

建筑易学中的建筑选址,有四大基本原则,即相形取胜、辨方正位、相土尝水与藏风聚气。其中,“相形取胜”是建筑选址的首要原则。所谓“相形取胜”,是指通过对山川地貌、地质结构、地理形势、水土质量、气象状况等自然环境的勘察比较,而选用其中的优胜之地。

韩增禄说,风水学说在建筑选址中有“穴位”之说。所谓“盖犹人身之穴,取义至精”,“穴者,山水相交,阴阳融凝,情之所钟处也”。按照这一原则,风水中关于聚落选址的最佳格局,可用“背山、面水、向阳”六个字来表达,即所谓“前要照,后要靠”。“照”,就是照水。“靠”,则是“靠山”,又称“背山”。

其中,水源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凡有人居之处,大都是临近水源之所在。不过,凡事都有正反两个方面,即所谓的“水则载舟,水则覆舟”。就人居环境而言,山、水之利害得失也是同样道理。临近水源,要近的适当。若离水太近,则有水灾之患。所谓靠山,是指此山在阻挡不良季风和安全保障方面,都要可靠而无害。

因此,中国古代在城市选址方面,把周围的山川形胜看得比规矩准绳还要重要。《管子·乘马篇》曰:“凡立国者,非于大山之下,必于广川之上,高毋近旱而水用足,下毋近水而沟防省,因天材,就地利,故城郭不必中规矩,道路不必中准绳。”

“立国”即是营造城池。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凡是建立城市,要么在大山之下,要么在平原之上。就其地势来说,高无有干旱之虞,而且有充足的水源可用,低则不能太靠近江河湖海,而省得挖沟排涝之工。只要能够合理地利用天材地利,城郭和道路的规划,都不必拘泥于规矩准绳。

由此可见,建筑选址与建筑规划,两者相比较而言,建筑选址是城市规划的首要前提。韩增禄认为,要做到正确的建筑选址,就要顺应天时地利,权衡利害得失,分清轻重缓急,做出最佳选择。并且,城市选址与建筑方位的选择,都要以顺应天时地利、保障安全实用为宗旨。否则,违反了建筑选址的这一原则必受其害。城市的选址如此,村镇聚落的选址也是如此。

八种不当的建筑选址分析

韩增禄介绍说,在建筑选址和营造自然空间环境方面,风水中有所谓“避冲煞”之说。“煞”(俗“杀”字),指“凶神”,所谓“凶神恶煞”。凶,危险也。神,《周易·系辞传上》有“阴阳不测之谓神”。阴阳不测,不可预测之谓也。定性的预言,叫预见。定量的预言,则叫预测。因此,“凶神”是指可预见而不可预测的危险。“煞”,是指随时都有可能发生而又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发生的某种危险因素。“冲煞”,是指迎面对着人体或者正对着房屋特别是门、窗,从而对人和建筑物构成威胁的凶险因素。

“煞”的作用方式主要有两种,即“形煞”和“理煞”。“形煞”,是指能够直接看得见的、有形的危险因素。“形煞”的类型很多,常见的“形煞”主要有“穿心煞”(路口冲煞、桥头冲煞、水口冲煞、山口冲煞、风口冲煞)、“川形煞”、“反弓煞”、“尖角煞”、“顶门煞”、“坎陷煞”、“断头煞”、“孤阳煞”、“天斩煞”、“反光煞”等。“理煞”,是指不能直接看得见的、无形的危险因素。

而关于建筑选址方面,韩增禄说目前主要存在“路口冲煞”、“水口冲煞”、“山口冲煞”等“穿心煞”,以及“川形煞”和“反弓煞”的问题。

他对近年来媒体上报道的灾害进行了分析,将由于建筑选址不当而引来灾祸的情况进行了概括,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住宅建筑,由于修建在干旱了的河道上而招致水灾之患。

据1996年12月20日中央电视台报道,我国河北井陉地区有不少人在干旱的河道上修建住宅等房屋,结果在1996年夏季洪水到来的时候,除了一座小白楼之外,其他房屋全部被大水冲坏。这些房屋,不仅自己受害,而且还由于堵塞了河道而加大了水害。韩增禄说,这里即有一个“水口冲煞”的问题。

二、房屋建筑,因距离海岸太近而招致的海潮海啸袭击之灾。

韩增禄告诉记者,《中国国家地理》杂志2006年第1期“风水专辑”中有一个因太靠近海水而引来灾害的典型案例。

1962年,美国的景观规划师和生态规划先驱麦克哈格先生,带领学生在美国东海岸研究海岸带的规划问题。其间,有一件事情让他大吃一惊,许多富人争相建造别墅的地带,恰恰是在下一轮的海潮侵蚀中要被海水吞没的地带。于是,他警告那些自命不凡的人赶紧搬离此地,否则将大难临头。遗憾的是,他的警告没有被人理会。数月之后,强烈的海潮果然吞没了这些华丽的豪宅。

类似的教训,还有很多。

例如2004年12月,印度洋海底的大地震所引起的海啸,同样袭击的是距离海岸较近的房屋和道路等建筑物,受到海啸袭击的大都是当地居民和一些外来游客。受灾最为严重的国家是印度尼西亚,特别是位于苏门答腊岛上西北部的班达亚齐。之后,印尼政府官员在媒体上表示,对于原来居住有500多户居民的班达亚齐来说,首要的问题不是如何重建,而是怎样重新选址的问题。据称,有的受灾国政府已经在考虑,今后在距离海边三公里以内,不许建造住宅房屋。

三、楼房建筑,因距离江河岸边太近而时刻都有塌陷的隐患。

在沿江的城市中,韩增禄说,房屋建筑的选址应当与江岸保持一个较为安全的距离。就黄土或沙石结构的江岸来说,建筑物到岸边的距离,不应小于从岸边地面到江底深度的距离,以防因堤岸坍塌而带来的重大灾难。否则,若将房屋,特别是楼房建在建筑物禁建区内的话,必有重大的安全隐患。

例如,2009年8月台湾省东部在“莫拉克”台风的影响下,河水猛涨并冲击着河岸,从而导致了紧挨着岸边建起的台东知本温泉区六层金帅饭店大楼顷刻间轰然倒塌到河水里。

四、房屋建筑,距离沙石结构的山体太近而有山体滑坡之灾。

因距沙石结构的山体太近而发生灾害的案例今年较多。韩增禄说,他今年在媒体上看到了多起类似事件。3月10日,陕西省子洲县双湖峪镇双湖峪村石沟发生山体滑坡灾害,共造成27人遇难。6月21日,湖南沅陵发生山体滑坡,沅陵二酉乡乌宿村倒塌房屋的有20多户。6月28,贵州省关岭县岗乌镇大寨村,因连续强降雨引发山体滑坡,造成该村两个村民组38户107人被掩埋。

五、城乡聚落,由于建在正对山口的低洼之处而招致的灾难。

2005年10月,受19号台风影响,福州地区因突降特大暴雨,2日傍晚造成山洪暴发,武警福州指挥学校训练基地突然受到山洪袭击,部队驻用的两幢民房被冲毁,部分学员被山洪冲走。韩增禄表示,这里也有一个选址的问题。

而2009年8月的“莫拉克”台风引起的气象地质灾害中,台湾省高雄县正对水口和水道冲煞之处的小林村,在山洪泥石流的迅速冲击下全村覆没,有169户共398人遭埋。与此同时,正对水口和水道要冲的一段公路,也被山洪泥石流摧毁。

六、人工建筑,正对“川形山”冲口低洼处时会有更大的灾难。

李白的“送友人”诗云“青山横北郭,白水绕东城”,说的是苍山横卧在外城之北侧,河水环绕于古城之东侧。韩增禄告诉记者,这与风水选址的基本原则相符合,即所谓“山要环,水要缠”的“山环水抱”格局。按照风水选址的基本原则,城镇聚落、住宅学校等建筑物,最好是选在山脉的两侧,而不宜选在山脉尽头的冲口处。

理由是,如果住宅门前有一条直路相冲,谓之“穿心煞”。古代虽然没有汽车和摩托车,但是有马和马车。俗话说,“人有失手,马有乱蹄”。马一失惊,马和马车就会直冲家门而来。由此而产生的隐患,其凶险程度犹如利箭穿心一般,故而称之为“穿心煞”。

《阳宅十书》曰“凡宅开门路及车门,不要直射,谓之穿心煞。主家长横死之患”。韩增禄说这里只是用凶险话来提醒世人而已,但真要出现事故的时候,遭到“横死之患”的就不论男女老少,也未必只是“家长”了。他说,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城乡建筑千万不要选在正对着“川”字形山脉尽头的冲口处,因为,此处在中国的风水学中为大凶之地。在中国的风水学说中,三条或三条以上并行的路,叫做“川字路”或“川字行”,三条或三条以上并行的山脉或山梁,谓之“川”字形山, 简称“川形山”。由“川字路”或“川形山”所形成的形煞,谓之“川形煞”。

《阳宅十书》中,对门前有川字路冲门者,断曰:“门前有路川字行,破财年年官事兴。若然直射见明堂,三箭三男死却身”。以及“凡宅不居当冲口处……不居正当流水处。不居山脊冲处……不居百川口处”,“凡宅或水路桥梁四面交冲者……主不吉利”,“交路夹门,人口不存。众路相冲,家无老翁。门被水射,家散人哑。水路冲门,忤逆子孙”。

韩增禄介绍说,其中所说的“川字路”,包括旱路和水路。在山区,有山脊就有山谷,有山谷就有水口和水道。所以,“山脊冲处”,也就是“山谷冲处”、“水口冲处”和“水道冲处”。而事实上,“川形煞”就是多头并列的“穿心煞”,也是最凶险的一种“穿心煞”。

“川”字形的山脉,至少有两条甚至两条以上的山谷和水道,正对着一条水道时,就已经有“水口冲煞”的隐患了。正对两条甚至多条水道时,所面临的“水口冲煞”隐患就更为凶险了。特别是沙石结构的“川形山”,遇到大雨或暴雨来临时,就会有因山洪暴发而引起的特大泥石流灾难的危险。韩增禄说:“面对川形山,隐患大如天。”

例如,2005年6月黑龙江牡丹江地区宁安市沙兰镇中心小学被山洪冲垮,从而导致遇难学生高达100多名。韩增禄表示,那次发生灾难的重要原因就是学校的选址问题。他说,沙兰镇属于丘陵地,过去叫“沙兰坑”,镇本身就地处低洼,学校又建在镇里的偏低处,而且是正位于由“川形山”所形成的两股山洪的冲口处。学校的选址,犯有双重水道和水口所形成的“川形煞”隐患。

七、位于道路或河道弯曲处外侧的建筑,有“反弓煞”的隐患。

韩增禄介绍说,“反弓煞”是指位于弯路外侧附近的人或建筑物所遇到的隐患。“反弓煞”是“穿心煞”的一种特殊形式。在风水学中,把位于河流或道路弯曲处的外侧比喻为“反弓形”。反弓形是一个比喻,因为弓箭是从弓背射出去的。因此,弓背之处被看作是最危险的方位,由此而产生的隐患,被称之为“反弓煞”。

有“反弓煞”隐患之处,很容易发生导致人身伤亡事件的交通事故。近年来,国内外因“反弓煞”而导致的此类事故时有发生。例如2008年5月,上海高架桥弯道外侧一辆卡车上的集装箱飞落造成3死2伤。事发地是南北向A30通往东西向A20的一个高架弯道,作为通向外环隧道以及浦东外高架桥码头的必经之路,这里沿途车辆中,集装箱卡车占了绝大多数,所以有很多安全隐患。据近年来媒体的报道,由于高架桥道路转弯处的反弓煞危害尤其严重,因此也成了交通事故的多发地。

八、位于多种“冲煞”重叠之处的建筑,会有特大的安全隐患。

2010年8月8日,发生特大洪水泥石流的甘肃舟曲县是最典型的多种“冲煞”地。关于舟曲特大泥石流灾害产生的原因,有天灾也有人祸。但韩增禄认为,从建筑易学的角度来看,舟曲这次特大的洪水泥石流之所以会直接造成如此之大的危害,与其建筑选址所处地段的“川形煞”和“反弓煞”地形密切相关。

从舟曲地区的地形图来看,舟曲县所在的A区,不仅被众多的山梁和山沟包围,并被由此而形成的诸多水口和水道包围,成“川形煞”的聚焦点。而且还处在白龙江“反弓煞”之处的大凶之地。因而,A区的安全隐患,要远远地大于B区。

尊重自然,关于建筑选址的四点建议

韩增禄说,中华文化的核心和灵魂是易学。而易学是尊重天人之和的文化,是具有忧患意识的文化,是主张预防为先的文化,也是倡导亡羊补牢的文化。中国易学哲学所主张的“天人合一”观点,强调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与天地万物是和谐统一的有机整体。人应当从尊重自然和效法自然中,来观象取义并规范自身的行为。

中国文化将和谐视为世界上恒定而有效的自然规律,并以能够认知这一规律为明智。因此,人应当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应当与自然和谐相处。否则,不了解自然规律,而又盲目行事或强作妄为,就会招致凶险的后果。

韩增禄说,“天人合一”的思维方式可用两句话来概括,即“推天理以明人事,尊天道而正人伦”。按照这种理念,城乡建筑等人工自然物,应当遵守天然的自然规律,牢记古人的教导。对于人类还无能为力之事,人们要遵照顺其自然、因时而变、趋吉避凶、唯变所适的易学智慧来指导自己的行动。而对于已经发生的灾难,则要牢记“吾日三省吾身”、“亡羊而补牢,未为迟也”等前人的忠告。天灾难测,人命关天,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韩增禄表示,通过分析因建筑选址不当而产生的诸多安全隐患和各种气象地质灾害,他对山洪、泥石流等气象地质灾害多发地区的城乡建设问题提出自己的四点建议。

首先,制定严格的制度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努力恢复当地的植被,认真保护生态环境。

其次,对当地的山川河流、山梁山沟及其山体结构等地质地貌,进行周密的调查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实时监控与及时预报系统。

第三,在已经发生气象地质灾害的地区,对山洪和泥石流的走向进行仔细观察,查清其水口、水道的来龙去脉,并采取有效的工程措施。诸如在山洪和泥石流有可能被阻挡之处,修建牢固的堤坝或金刚墙;把直接处于水口、水道冲口位置的建筑物拆迁到相对安全的地方,以疏通各处的水口、水道;在公路、铁路交通被山洪和泥石流冲断的地方,修建适当的涵洞、架设必要的桥梁,以缓解日后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破坏作用。

最后,对于正当水口、水道冲口之地,特别是正对着“川形山”多重水口、水道冲煞之地的学校、村庄乃至城镇,避免悲剧重演的最好办法,莫过于果断地放弃旧址,重新进行地理勘查,以相形取胜,另择吉地,异地重建。

建议舟曲异地重建

通过对因建筑选址不当而招致气象地质灾害的上述案例分析,韩增禄认为,舟曲县的建筑选址问题最为典型。虽然目前国家对于舟曲的重建选址问题尚在研究之中,但经过对舟曲地形的分析,他认为,舟曲不适合原址重建,而应该异地重建。并且,舟曲的地质环境条件也不适合原址重建。国家地质调查局的相关专家曾表示,舟曲县域内山高沟深,地形起伏强烈,地质构造一遇水即软化、泥化的炭质板岩居多,是国内滑坡、泥石流强烈发育区之一,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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