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验收时所发现的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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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通过对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在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让相关人员在对该系统进行的设计和施工中对出现的问题加以重视,从而使气体灭火效果达到预期的目的。

关键词:七氟丙烷:灭火系统;验收:问题分析

中图分类号:TU998.13+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0422(2010)06-0219-02

1 前言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越来越广泛地被使用在电子机房、电子设备间等较为重要电子仪器场合,但在验收过程中,有多处问题容易被设计或施工单位忽视,如防护区及隔断不合格、泄压口被忽略、防护区的门(窗)无法自动关闭、系统管网未能均衡分布、火灾后灭火装置重新充装恢复工作、系统的模拟喷气试验的问题等方面的问题。现就上述问题作如下分析,并提出本人的意见及解决办法。

2 防护区方面的问题分析

设计人员在设计或替换原有哈龙气体灭火系统时,将大于8个防护区的气体灭火系统采用一个设有备用量的组合分配系统,这点违反了《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中第3.1.4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防护区采用组合分配系统时,一个组合分配系统所保护的防护区不应超过8个”…的规定,之所以出现这个错误是没有熟悉现行的规范,而是依据《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63-92中第3.1.3条规定“用于重点防护对象防护区的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与超过八个防护区的一个组合分配系统,应设备用量。备用量不应小于设计用量。”进行设计的。现行规范之所以限制组合分配系统的数量,是因为除了各个被组合进来的防护区的灭火系统设计都必须分别满足各自系统设计的技术要求外,还由于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的管网输送距离不能太远(输送管道最好在50m内,一般不宜超过100m)。若是防护区过多,管网输送距离难以达到要求,所以在设计中,一个组合分配系统所保护的防护区不能超过八个,且不应过于分散。

各防护区应是一个独立封闭空间,但由于工艺要求往往会有几个防护区在吊顶上或地板下连通,又或者通风管道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气体灭火防护区。这点在洁净计算机房的项目中表现得最为突出。若不对此进行合理的处理,一旦发生火灾喷出灭火剂,则造成药剂流失,从而使灭火失败和人员受到伤害。因此建议在防护区连通处和进入设有气体自动灭火系统房间的通风管道的地方设置防火阀,防火阀常开,当温度达到70度时关闭,起火灾关断作用。

在有些项目中气体灭火防护区内还有防护区(将两区域简称为外区和内区)的情况比较多见,这种情况分为两种:第一种情况是两者都为气体灭火区域,如主机房中还有一问UPS电源间,在验收过程中,大多工程设计或施工人员认为作为一个防护区设计,只考虑外区门的开启方向问题,而忽略了内区门的开启方向及报瞽装置的设置问题,若将内区的门朝内开,不利于区内人员的疏散,所以,为了保证区内人员在30s内疏散完毕,内区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必须能从防护区内打开,并应在各个区内设置声光报警器,其门楣上方设置放气指示灯以防人员进入防护区内,且在保护区附近设置警告牌,警告牌上包括以下内容:“在报警时或释放七氟丙烷灭火剂时,应立即撤离该地区。在彻底通风前,请不要进人该地区。”并应在门上标明疏散出口。第二种情况是内区不是气体灭火区域,其门的方向及报警装置的问题也容易被忽略。为了保证人员的疏散,其门除了方向和第一种情况相同外,此门还须是防火门,其相应的报警装置和警告牌也应和第一种情况一样进行设置。

3 防护区隔断方面的问题分析

在验收中最常见的是防护区隔断采用玻璃或玻璃窗而出现的问题,大多没有设置防火玻璃。一般的玻璃的耐火极限为20min,不能满足《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中第3.2.5和第3.2.6规定“防护区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均不宜低于0.5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宜低于0.25h。”“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不宜低于1200Pa。”要求,所以必须选用耐火极限均不宜低于0.5h的防火玻璃。此外对于防火玻璃承压的能力没有作考虑,由于玻璃的承压的能力与玻璃厚度、材质、板块大小有密切关系,因此设计人员应对此作详细计算并应提供计算书以保证防护区的隔断符合规范要求。

4 泄压口方面的问题分析

在现有验收项目中,大多施工现场都未设置泄压口,而是将窗户或其他孔洞作为泄压口用,违反了《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2005中第3.2.7中强制性规定“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泄压口应位于防护区净高的2/3以上。”本人认为泄压口的设置应分为两种情况考虑:

第一种情况是普通的计算机房、配电间、档案室等区域,当防护区内喷放灭火剂时,会显著地增加防护区的内压,如果没有适当的泄压口,防护区的围护结构将可能承受不起增长的压力而遭破坏。某公司曾就此情况做过一次试验:一个长6m,宽6m,高4m的试验室,开有直径20cm的通风口,通风口的排风扇正常工作,当向试验室喷入2瓶70L的七氟丙烷灭火剂时,试验室的门被弹开,排风扇的风口严重变形,由此可见防护区的压强增加是相当大的,所以针对类似区域,必须设置泄压口。目前市面上有一种泄压装置,此装置为了满足大面积气体灭火系统区域恒温恒湿的使用要求,设计成常闭的形式。该泄压装置的工作原理是,根据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的结构要求,设定泄压阀动作的压力值,测压装置实时检测防护区的压力,当火灾发生时,气体灭火系统启动,防护区内压力升高,当压力达到设定值时。测压装置发出动作信号给执行机构,执行机构带动叶片动作:叶片迅速从关闭状态到达开启位置,防护区内的压力迅速释放,实现保护防护区内围护结构的目的。当防护区内压力降纸至预先设定值以下时,测压装置再次给执行机构发出信号,执行机构复位:同时带动叶片动作,叶片迅速从开启位置回复到关闭状态,以保证防护区内灭火剂的灭火浓度。

第二种情况是针对一些重要的区域,例如金库,这类区域的安全系数要求非常高,根据“关于印发《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营业用房建筑设计暂行规定》的通知”中第3.4.2条规定“二、金库的围护结构应满足安全的要求,四壁和顶底六面均应为钢筋混凝土整体浇注,其混凝土标号不得低于#200,内外壁均须配置不小于φ10a200钢筋网,厚度不得小于0.2m,围护结构不能直接作为外墙。”因此金库门窗的耐火等级及围护结构压强皆能达到《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中第3.2.5的规定“防护区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均不宜低于0.5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宜低于0.25h。”

和第3.2.6条的规定“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不宜低于1200Pa。”,且当发生火灾喷放药剂后,残留的灭火剂会从无法密闭的缝隙(如门窗缝隙)中慢慢泄漏出来,室内增加的内压也会慢慢释放出来。工作人员只需推迟进入防护区清理现场的时间即可,所以本人建议在《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中将第3.2.7中不要作为强制性规定。

5 防护区的门窗无法自动关闭的问题分析

在某些七氟丙烷灭火防护区中,尽管门窗的耐火等级及允许压强都达到了相关要求,但往往会忽略其自动关闭的问题,在规范中对防护区的门有相关的规定,如《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中第6.0.3条中规定“防护区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能自行关闭,用于疏散的门必须能从防护区内打开”。若门无法自动关闭,会使灭火剂喷放至防护区外,造成灭火失败。针对这个问题有两个解决方法:其一是采用电动防火门窗,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当发生火灾时能自动关闭。其二是采用普通防火门窗,在防火门上安装闭门(窗)器,闭门(窗)器是门(窗)头上一个类似弹簧的液压器,当门(窗)开启后能通过压缩后释放,将门(窗)自动关上,可以保证门(窗)被开启后,准确、及时的关闭到初始位置。

6 系统均衡分配问题分析

在某些工程中,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图的布局就如自动喷淋系统(如图1),采用四通分流的模式。其实这种管网及喷头的布局是不符合《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中第3.1.11条中的规定“管网上不应采用四通管件进行分流”。若采用四通分流会影响灭火剂分流的准确,造成实际分流与设计计算差异较大,从而影响灭火的效果。作为施工方,须与设计方沟通,将施工图修改成三通分流的均衡系统再进行施工(如图2)。在布置气体喷头时,宜采用2的倍数来确定喷头的数量进行布置,设计方还应出具气体灭火系统管网计算书,并保证管网的第1分流点至各喷头的管道阻力损失相互间的最大差值小于20%。

7 火灾后灭火装置重新充装恢复工作的问题分析

在《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中第3.1.7中规定“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72小时内不能重新充装恢复工作的,应按系统原储存量的100%设置备用量。”,在大多项目中没有对系统设置备用量。而在实际工作中,从发生火灾使灭火剂释放完毕,业主方重新询价购置灭火剂,然后将已喷放完毕的灭火装置运到厂家进行充装,再由厂家发货过来进行指导安装,这一过程远远超过了72小时的限制。若将所有防护区(无论有管网系统或无管网系统)都设置备用量,工程造价将会增加,造成不必要的浪费。本人建议若设置备用量,宜将储存装置重新充装恢复工作的时限适当的延长,且系统备用量需根据系统所保护场所的重要性、数量、恢复难易程度确定。

8 系统的模拟喷气试验的问题分析

在现有验收项目中,大多都没有对其进行系统模拟喷气试验,违反了《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中第E,3,1条的规定“卤代烷灭火系统模拟喷气试验不应采用卤烷灭火剂,宜采用氮气,也可采用压缩空气。氮气或压缩空气储存容器与被试验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用的灭火剂储存容器的结构、型号、规格应相同……氮气或压缩空气储存容器数不应少于灭火剂储存容器数的20%,且不得少于1个”。从《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中对模拟喷气试验结果的相关规定中可以看出,其目的是检测灭火系统动作的可靠性和管道连接的正确性,并保证灭火系统能起到预期作用,所以这项工作在项目进行系统功能验收时是非常重要的。规范要求七氟丙烷灭火系统模拟喷气试验宜采用氮气或是压缩空气储存容器,施工方只需在购买灭火剂储存容器时另外配置与防护区用的灭火剂储存器的结构、型号、规格相同的空的储存容器(数量不应少于灭火剂储存容器数的20%,且不得少于1个),再充装氮气或是压缩空气。用氯气或是压缩空气代替七氟丙烷灭火剂做模拟喷放试验,不仅充装方便,而且成本也不高,所以在对系统进行功能验收时,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模拟喷气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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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www.zhangdahai.com/shiyongfanwen/qitafanwen/2023/0409/5818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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