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新媒体“泛娱”到“智娱”的转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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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海霆

(佛山电视台,广东 佛山 528011)

新的电视媒介在当代媒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在“泛娱”的发展过程中,新的电视媒介在满足受众的好奇、冒险等方面需要的同时,也会对受众的思维能力、价值观念产生一定的冲击,进而影响到社会受众的整体素质和修养。2017年,湖南广电首次提出“智娱经济”,其认为目前的娱乐已经不能让人回味,应该大力发展智能娱乐,即娱乐与智能的结合。“智娱经济”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娱乐消费的发展趋势,无论是新媒体的投资人,还是新媒体的创业者都应该清楚,观众的娱乐需求正在发生着变化。因此,从“泛娱”向“智娱”转变,具有很强的实践价值。

(一)多媒体和超文本的个人化与社会化

新媒介的运用使内容的选择更加个人化,不仅能够针对更多的人群,而且能够针对不同个体。每个人都可以根据新的媒介来调整他们所需的信息,这与传统的媒介受众是完全不同的。新媒介与传统媒介的“主导性受众”相比,具有“受众主导”的特征。观众有更多的选择,可以进行更多的自由阅读,获得更多的信息。

(二)海量性与共享性

新媒介的形态多种多样,表现的方式也较为丰富,可以将文字、声音、画面融合在一起,实现即时的无限扩展,让内容更生动形象。新媒体除了海量的信息外,还可以进行共享,方便用户随时查看相关的信息[1]。

(三)交互性与即时性

新媒介能够满足人们随时随地对娱乐和资讯的需求,具有一定的交互性。而且以网络为代表的第三代媒介,在传播的需求层面上,已经进入了个人表达和沟通的阶段。

(一)电视新媒体概述

电视新媒体是一种以数字电视为基础,由数字电视、移动电视、IPTV和户外新媒体组成的新型电视媒介。一系列视频网站,3G、4G手机视频等都是新媒体。随着电视节目的同质化以及观众审美需求的不断变化,各电视台寻求新的发展思路的愿望日益强烈。目前,国内各大电视台都对电视产业进行了深入的探讨,特别是对电视节目的创新方式和观众需求的演变进行了研究。

(二)泛娱乐化现象产生的原因

出现泛娱乐化现象的原因有很多。首先,缺少有效的监管。对于泛娱乐性的问题,还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放任发展和“一刀切”的管理对于国内的娱乐业来说,都不是科学的方法。其次,缺乏行业自律。娱乐性的内容相对来说更有市场,这使得某些媒体忽视了自己的社会责任,盲目追求利润,从而使其更加注重娱乐内容的制作。再次,市场竞争的激烈。在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中,观众的整体规模已比较稳定,在规模难以扩大的情况下,各家媒体都要各显身手,以迎合观众的需要并且抢占市场,而能够吸引观众的大多是一些质量不高的内容。最后,随着娱乐思潮的传播,中国改革开放以后,西方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如潮水般涌入,娱乐内容正逐步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并已成为一种重要的经济思想,并且渗入到生产和生活的方方面面[2]。

(三)电视新媒体“泛娱”的影响

1.在媒体方面的影响

一方面,新电视媒介的“泛娱”问题日益严重,使新闻传播的可信度日益下降。我国的电视传媒在传播信息、弘扬传统文化、宣传教育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泛娱”时代的到来,这一功能逐渐淡化,新电视传媒的综合功能逐渐被单一的娱乐功能所替代,过度地追求娱乐,势必导致新的电视媒介成为一种休闲的手段,而其他的功能却是虚有其表的,新电视媒介的“泛娱”则严重限制了电视新媒介的创新积极性。不同类型的新媒体在节目类型、形式、主持人主持风格、穿着上都会使观众产生相同的印象。再者,过于推崇娱乐,使得“泛娱”的观念充斥于全媒体,削弱了从业人员从道德角度看待问题的热情,对新媒体的创新也产生了极大的阻碍。

2.在文化方面的影响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功利主义”继续将娱乐文化推向“霸权”的轨道,它把平民文化视为大众文化的主流,迎合了部分观众的生理需求和低级趣味;
它反对主流文化和精英文化,仅仅注重在大众文化基础上形成一元化的“独裁”。这种“独裁”的直接结果是,很难满足人们多样化的文化需要,也就是多元的文化模式已经不复存在。同时,社会的主流文化也在持续地遭受着冲击,大众获取思想和知识的需求很难得到有效的满足,人们对审美的期待和对精神的追求被严重忽略。娱乐文化侧重于经济利益,却很少关注主流核心价值和受众的精神需求,新的电视媒介“泛娱”给文化发展造成了负面的冲击。

3.在受众方面的影响

虽然新的电视媒介“泛娱”在满足观众的某些需要的前提下得以发展,但过分的娱乐也必然会对观众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产生一定的冲击。随着媒体信息的不断渗透,媒体的真实和客观的界限逐渐模糊,媒体的信息对受众的思维和行为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新的电视媒介过分推崇娱乐性,特别是新闻中充满了娱乐成分,那么这种设计尽管可以缓解观众的心理疲劳和身体疲劳,但也容易让人麻木不仁,进而对现实世界的思考更加淡漠,最终形成一种漠不关心的心态[3]。

(一)趣味的“稀缺重构”

趣味涵盖了科技、文化、传媒、视频、生活等多个领域。随着新的电视媒介“泛娱”的兴起,趣味逐渐匮乏、乏味,从而给新媒介的有序、健康发展带来了负面的影响。兴趣是所有媒体人共同追求的目标,在当今的网络时代,即使用语发生了变化,但媒体人还是要继续创新,做好“稀缺”的工作,把更好的作品带给观众。

(二)“阶层固化”的娱乐

湖南广播公司副总经理陈刚表示,从“泛娱”向“智娱”转变的电视新媒介,面临着目前僵化的娱乐环境,因此需要打破这种固化的形式。

(三)IP的文化意识

要获得文化自信、制度自信和理论自信,必须要有文化自觉的支持。要在新的电视媒介中占有优势地位,必须充分调动自身的积极性,对文化意识作为一种生态具有清晰的认识,并持续推进新媒体从“泛娱”走向“智娱”[4]。

(一)文化和娱乐的结合

“泛娱”电视新媒介在娱乐方式上可以满足观众的即时需要,但是过度娱乐也会对公众产生负面的影响。所以在新媒体转型升级的过程中,必须在以娱乐为载体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在今天的知识经济时代,更需要寻找合适的方法来丰富自己。在新的电视媒介创新发展中,将知识经济和娱乐相结合,将会有更好的发展前景,它在提升用户体验的同时,还增加了“高级玩法”,既能满足现代人对知识的需要,又能把“泛娱”变成“智娱”。比如,现在很多刑事电影和电视剧,都能很好地满足人们的需要。《心理罪》一开播,很多心理学方面的学员就可以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在节目结束后进行深度的交流,通过其内部的知识来增强专业技能,并且大部分非心理学专业的人也可以在欣赏节目的同时积极地学习心理学。这是新的电视媒介所带来的一种新的文化形态,同时也是一种知识经济和娱乐方式的融合,它以知识为基础,促进了娱乐元素的普及,降低了娱乐的同质性。而且像《奇葩说》这样的辩论类综艺,可以引导很多公司、学校、部门通过辩论来进行娱乐,相对于那些虚无缥缈、低级趣味的娱乐方式,知识经济和娱乐性的结合,既促进了新媒介的发展,又促进了大众的知识和文化素质的提高。

(二)创新发展电视文化

在新媒介时代,电视传媒获得了新的发展,它可以通过新媒介的方式来发展新的文化,但是新媒体的发展也离不开电视的发展。电视新媒体从“泛娱”向“智娱”转变,要求尊重主流电视媒介文化形态,为观众打造出一种可以渗透到他们心灵深处的文化形式,从而提升观众的精神和文化素质,在电视节目中传递正确的文化理念和价值观。传统文化曾被视为一种被搁置在书架上的文化形态,但随着新媒介的出现,传统文化与当代艺术的融合,使人们对传统文化的各种元素有了更深的了解,同时也使人们的文化素质得到了提升。所以在转轨过程中,电视新媒体要从“泛娱”向“智娱”转变,必须要注重创新。比如,为传统文化注入新的文化形态,增强观众的文化认同,把受众的情感依托、生活经历和传统的文化背景联系起来,通过弘扬传统文化、宣传传统文化感染和教育受众,使其成为大众文化的一种传承。这样既可以更好地消除人们对传统文化的误解,又可以避免被误解的娱乐化利用,真正促进新电视媒介实现由“泛娱”向“智娱”的转变[5]。

(三)益智娱乐方式的推广

由新的电视媒介所衍生出来的娱乐经济,当然会被人们所欢迎,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它就是坏事,过度娱乐的弊端是明显的,但在娱乐方式上,应研究如何进行深度的创新,以创造一种全新的娱乐方式。在新的电视媒介中,提倡有益的娱乐,也是新的电视媒介必须予以关注的。随着大众对娱乐越来越热衷,多种娱乐方式也应该被大力提倡。新的电视媒介从“泛娱”向“智娱”转变,其中“智娱”是一种以益智为主要内容的娱乐方式。在娱乐中加入一些有趣的东西,可以让观众少一些盲目的娱乐。比如,现在很多热门的犯罪题材的综艺节目,比如《明星大侦探》,都是很受欢迎的,在这档节目播出之后,关于案件的处理方式、内容,都有了新的解释,在娱乐化的基础上,它为受众带来了新的思维,也为受众提供了以娱乐为基础的思维,是一种以益智为宗旨的娱乐节目。可以说,“益智”是一种新型的电视媒介娱乐模式,它使新的电视媒介从“泛娱”走向“智娱”,从而催生了更多的新的娱乐形式,为新的电视媒介注入了新的活力。

(四)知识人的新 IP 经济

在新的电视媒介“泛娱”时代,国人对阅读的兴趣似乎也在逐渐降低。然而,有些人总是能跟上时代的脚步,乐于捕捉最新的信息,也能把握住网络时代的发展规律,像《晓说》《罗辑思维》《吴晓波频道》等,都获得了观众的认可。知识支付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一种潮流,这是因为在今天的知识和信息更加碎片化的时代,人们对高质量产品的需求日益增加。不少业内人士表示,近几年来,电子书并没有给纸质书籍带来太大的冲击,但对于非小说类的书籍,大部分人还是会掏钱购买。由此可以看出,随着“泛娱”向“智娱”的新电视媒介的转换,将会有更多的知识人向新的 IP经济转型。

(五)制定相关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尚无专门的法律法规,如“新闻法”和“传播法”,但新闻传播活动必须遵守我国的法律制度,所有法律法规,如宪法、刑法等,均适用于新闻传播。因此,在媒介快速发展的今天,国家要加强对传媒的规范管理,以维护公众的权益,促进传媒事业的健康发展。

(六)进行制度约束

要遏制电视媒介的“泛娱乐”现象,就必须加大对“新闻”“学术”“文化”等方面的宣传力度。除此之外,也要将电视上那些过于血腥、暴力的新闻节目进行约束,不断提高节目的质量。同时,要对新闻类、学术类、文化类的栏目提供制度保障,抵制泛娱乐性的存在。

(七)正确对待电视传媒的社会角色

面对电视媒介的泛娱乐性,必须明确其社团的作用。亨利鲁斯曾说,记者的第一要务就是要承担起社会责任。作为一种新闻理念,社会责任是与媒体和记者的新闻权相联系的,社会责任是新闻媒体和记者必须担负的责任,要对社会安定、国家安全和人民的身心健康负责。“泛娱乐”现象的出现,也与传媒的社会责任感偏低有关。传媒是公众舆论的主导力量,它的健康与否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自我完善和自我更新的功能[6]。

(八)实施多样化策略

当前,随着国家相关政策的实施,我国的电视传媒也开始走上了多样化的道路。电视传媒的发展也要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走内容资源化、资产化的路子。因此,需要通过资本运营来强化电视传媒的综合竞争能力。需要从单一经营转变为多元化经营,其主要目的在于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潜力,分担风险,从而实现经济效益的不断增长。

五、结语

综上所述,从“泛娱”向“智娱”转变和升级,绝非偶然,这是电视传媒在经历了社会的变化之后的必然趋势。要促进新电视传媒更好地发展,就必须充分认识到“智娱”的正面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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