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O西太区传统医药发展状况及启示_世界能源发展状况对世界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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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分析、介绍了西太区传统医药的发展趋势和特点,以及该区一些国家的成功经验;这些经验对发展我国传统医药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西太区;传统医药;发展趋势;启示
  
  传统医药作为一种古老的医学,在现代医药作用于人类健康之前,已有数千年的历史。中国中医药、印度阿育吠陀医药和阿拉伯尤纳尼医药等世界传统医药都曾经在人类发展史上有过巨大的辉煌。WHO(世界卫生组织)一直致力于推动传统医药的发展、创新和进步。WHO西太区是传统医药的重要发源地,西太区传统医药发展的经验对于中国中医药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1 WHO西太区传统医药发展概况�
  
  WHO西太平洋地区共有27个成员国,包括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中国、印度、柬埔寨等,是传统医药发展得比较好的地区。�
  2002年,WHO拟订了一份细化的《WHO西太平洋区域传统医学地区战略草案》,明确提出7大战略目标,针对区域主要是中国、日本、韩国、越南、澳大利亚、中国香港、蒙古、菲律宾、新加坡和所罗门群岛等14个国家和地区。草案拟订的2001~2010年战略目标中,大部分直指当地政府,主要项目包括:为传统医学制定国家政策;提高公众对传统医学的认识和了解;评估传统医学的潜在经济点;建立适当的传统医学标准;鼓励和加强传统医学基础科学的研究;尊重传统医学文化的整体性;制定保护和保存健康资源的政策。�
  根据2005年WHO全球调查,在西太区总共收到反馈情况的22个国家中,分别有10个国家制定了发展传统医药的国家政策;7个国家制定了发展传统医药的国家规划;9个国家已经立法;13个国家设置了政府管理机构;9个国家设有专家委员会;8个国家设有科研机构。另外,对草药立法的国家有12个,草药注册的有11个。西太区各国在制定保护传统医药的国家政策、立法、国家规划、设立政府管理机构等几个重要方面都好于全球平均水平。�
  
  2 WHO西太区传统医药发展趋势和特点�
  
  2.1 现代医学和传统医学的融合成为一种趋势�
  WHO西太区的传统医药应用历史比较久远,有些国家医疗卫生保健体系尽管以现代医学为基础,但多种传统医学仍在民间得到广泛应用(如新加坡、菲律宾、泰国等)。
  近年来许多国家的政府更是逐步认识到传统医学在医疗卫生保健方面的重要作用,开始致力于促进并确保传统医学的安全执业,以满足公众对传统医学的需求。�
  2.2 注重提升传统医药的科技含量和竞争力�
  西太区许多国家都有自己独具特色的民族医学体系,它们非常重视、保护这些民族医药,并努力使之现代化,与现代医学融合。比如,韩国政府长期以来一直采用西方医学和韩医并存的政策。早在1951年10月就颁布了“国民医药法令”,规定在韩国韩医药和西医地位相同,享受同等待遇。韩国政府鼓励韩医医疗及应用韩药进行的保健医疗产业技术的自主性研究开发,支持韩医药技术与产品的保健医疗产业化,提高韩医药的市场竞争力。�
  2.3 立法管理是各国规范传统医药发展的普遍做法�
  据2005年WHO全球调查,西太区许多国家较早重视并开展了对传统医药的立法管理。如缅甸(1953年)、巴基斯坦(1965年)、印度(1970年)、孟加拉(1972年)、柬埔寨(1976年)等,对传统医药立法的时间都早于其他地区国家。�
  2.4 努力提高传统医药品质量和统一执业标准�
  传统医药品的质量、安全性、有效性问题以及草药的质量稳定性问题、重金属含量和农药残留问题一直阻碍着传统医药品的发展。2001年西太区草药论坛的成立为解决这些问题带来了曙光,论坛主要成员包括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其目的是促进西太区草药生产、注册标准的统一协商,保障区域内草药安全性、有效性及质量标准的协商一致。韩国政府对药物标准,分别有《韩国药典》及《天然药物标准》。�
  
  3 启示�
  
  我国是传统医药大国,在WHO西太区乃至全球传统医药的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广泛借鉴各国发展传统医药有益探索和成功经验,大力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充分发挥传统医药在防病治病中的重要作用,对促进社会和谐和进步意义重大。�
  加快制定出台《传统医药法》。据了解,目前除2003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外,与传统医药有关的法律法规总体上看内容比较分散、不系统,在许多方面还存在空白。比如在知识产权方面,现行的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法律对传统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特殊性基本没有体现。据了解,传统医药法草案早已起草完成,下一步应尽快启动全国人大立法程序,尽早出台这部法律。�
  必须加强中医药管理体制建设。自1988年成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以来,目前全国副厅级的中医局有9家,其余均为省卫生厅内设的中医处或处级中医局。市县基本没有中医管理机构。尽管中医药管理部门承担着发展中医药事业的重要职责,但一些职能分散在多个部门,缺乏统一协调,难以实现中医药发展的统筹规划、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必须加快中医药技术创新与产品升级。一直以来,由于中成药科技含量不高等因素,我国中药出口以中药材为主,中成药仅占出口额的10%~20%。2006年,我国中药类产品出口额首次突破10亿美元大关,但中成药出口继续在低水平徘徊,只有1.35亿美元。许多长驱直入中国市场的“洋中药”是中国出口的原料加工生产后又销回中国的。因此,我国必须加快中药名优产品的技术创新与技术改造,增加中成药等附加值高的中药出口,迎接不可避免的国际化趋势和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
  (责任编辑:陈涌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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