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秀华:政治参与:农民工应享受的民主权利

【www.zhangdahai.com--演说演讲稿】

  

  我国权威机构的最新抽样调查显示:农民工在我国二、三产业员工中所占比例已高达59。8%。农民工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待农民工的政策取向如何,农民工的政治地位、民主权利怎样,直接涉及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而实现现代化的进程,化解农民工政治参与中存在的问题,对于我国的政治稳定和政治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树立农民工是新产业工人的观念是实现农民工政治参与权利的思想基础。我国宪法确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律平等,承认大家都有决定国家制度和管理国家的平等权利。农民工虽然身处异地,但他们依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特别是农民工同样从事非农产业,同样为国家做贡献,同样纳税尽义务,工作的性质、地点都与城市职工一样,因此,必须彻底转变将农民工等同农民的传统观念,不能再将农民工当成另类人群对待,当成城市的下等公民,要将农民工纳入城市政府的服务和管理范畴,牢固树立农民工是新产业工人的观念,任何剥夺农民工民主政治权利的思想和做法都是违反宪法和现代法治精神的。

    

  对农民工的政治参与权利进行明确分割是落实农民工政治参与权利的前提条件。当前,影响农民工政治参与的一个十分现实的问题摆在我们面前,农民工一方面没有放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一方面又身居城市,以务工所得为主要谋生手段,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的分离, 导致出现农民工既没有参加原籍选举,又没有参加居住地选举的\"真空\"地带,\"两不靠\"使农民工成为被民主政治遗忘的一个群体。农民工离家远,收入低,几乎没人愿意为了参加工作所在地选举投票,按有关规定花钱花时间回原籍办理选民资格证明;
他们对原籍的情况也并不了解,即使委托他人投票也很盲目。为此,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的政治权利问题,必须通过立法途径加以突破,以实现对农民工政治参与权利的合理分割。

    

  改革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一系列排斥性、歧视性制度安排,是实现农民工政治参与权利的关键所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乡村人口大规模流向新兴工业地区、城市和城镇,形成了中国社会结构性变迁的一个特有现象。然而,在社会转型时期,这种大规模的流动都是在户籍制度和城乡二元体制等制度安排约束下进行的。对于农民工来说,\"外地人\"的标签始终成为一种挥之不去的痛,城里人的戒备、鄙视,政策性的封锁、排斥,恶劣的劳动条件,低廉的报酬,人身权利屡屡被侵犯,政治民主权利被无情剥夺等等,使得这一群体始终处于一种边缘化的生存状态之中,无法融入当地社会。因此,只有彻底改革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一系列歧视性制度安排,才能将农民工从土地的羁绊中解脱出来,让农民工享有与城里人同样的国民待遇即平等的政治民主权利,真正拥有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

    

  提高农民工的组织化程度,让农民工获得政治信任感和认同感,是实现农民工政治参与权利的\"突破口\"。当前,农民工与正式工人相比,同工不能同酬,同工不能同时,同工不能同权。农民工之所以会成为弱势群体,关键就是农民工组织化程度低,缺乏组织的保护。饿着肚子要政治、要民主,是建立在\"沙滩\"之上的政治参与,是不稳定的,也是很不现实的。农民工只有在法律法规及相关组织的\"保护伞\"下衣食无忧,才能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行使自己的政治民主权利。为此,各级政府部门一方面有加大劳动执法监察力度,尽快将农民工纳入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增强农民工的政治效能感,促使广大农民工自觉实践其政治参与权利。另一方面,这些权益尚得不到有效维护的农民工,自然有一种寻求保护和寻找归属感的需求,各级政府必须将农民工纳入社区管理范围,组织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积极发展农民工自组织。要创新政治参与形式,不断拓宽政治参与渠道。农民工作为一个重要的社会阶层,有其自身的特殊利益,其利益诉求能否得到有效表达和代表,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

  

  邓秀华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

   来源: 中国农村研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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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www.zhangdahai.com/yanjianggao/yanshuoyanjianggao/2021/0211/1183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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