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科学发展观转段分析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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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局党组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和要求,在省委常委王秀芳同志和第7指导组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我局确定的“推进科学发展,加强环境监管,落实污染减排,服务安徽崛起”活动主题,认真组织学习*大、*届三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大会上及今年两次视察安徽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开展不同层次的谈心活动,召开了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分析党组近年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查找影响和制约环保事业科学发展、推进历史性转变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进一步明确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探索环保新道路的努力方向,形成了省环保局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
  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共识
  科学发展观,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总结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经验,汲取三代领导人关于发展理论的思想精髓和借鉴人类文明有益成果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的重大战略思想。
  在多年来的环保工作实践、特别是此次学习实践活动中,通过深入学习、调研和讨论,领导班子进一步加深了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和理解:
  第一,科学发展观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的强大思想武器,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根本指针,是指导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的方法论,是解决一切发展问题的“金钥匙”。
  第二,科学发展观深刻揭示了当代中国社会的价值取向和精神内核,从本质上反映了人类向文明迈进和理想社会形态发展的最高价值追求,表达了中国人民在精神需求中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不容置疑的确信,是指导社会生产生活和人们行为的普遍原则。
  第三,科学发展观强调,经济社会发展的本质是人的全面发展,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必由之路。
  第四,科学发展观重在实践,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和效益的基础上加快发展,实现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
必须坚持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必须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第五,环境保护与科学发展紧密相关,是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科学发展看环保”已经成为全社会普遍公认的理念。环保部门推进污染减排、加强环境监管、生态保护、农村环境保护等工作,本身就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环保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立足省情,紧紧围绕“推进科学发展,加快安徽崛起”这个主题,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在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进程中,壮大环保事业。
  因此,我们要把科学发展观作为政治信仰来追求,作为科学真理来坚持,作为行动指南来践行。结合我 省环保工作实际,局领导班子形成了六点共识:
  第一,深刻认识到安徽既面临着发展不足,也面临发展不优的双重压力,但主要还是发展不足的问题,环境保护工作必须服务并服从于安徽加快发展的大局,成为促进科学发展、加速安徽崛起的重要力量,破除就环保抓环保的狭隘观念。
  第二,深刻认识到环境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必须在发展中解决,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当前必须紧紧抓住污染减排这个中心,以减排优化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增强发展后劲,破除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对立的错误观念。
  第三,深刻认识到环境保护在推动科学发展中担负着艰巨而繁重的任务,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必须不断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加快实现环境保护的三个历史性转变,破除因循守旧、不思进取的消极观念。
  第四,深刻认识到加强环境监管和指导服务是促进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措施,既要保障环境安全、维护群众利益,也要促进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实现持续、快速发展。必须处理好依法行政与指导服务的关系,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为发展出谋、为企业解忧,破除只执法不指导、只管理不服务的片面观念。
  第五,深刻认识到改善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任务,没有农村的小康就没有全面的小康,忽视农村环境保护,就不可能有全省环境质量的根本改善,必须把农村环境保护摆上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坚持城乡统筹、多措并举,破除环保工作重城市轻农村的失衡观念。
  第六,深刻认识增强全社会的环境意识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治本之策,没有全民环境意识的提高和广泛参与,环境保护事业就失去了根基,就成为无源之水。必须进一步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的先导和推动作用,破除偏重政府主导、忽视全民参与的落后观念。
  这些共识是今后我省环保工作的出发点,是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在实际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好“五个关系”:一是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以发展经济增强保护环境的能力。二是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既要着眼当前,保增长、促就业,又要立足长远,引导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三是正确处理宏观与微观的关系,既要把握普遍性,做好宏观指导,又要注意因地因时制宜,做好分类指导,具体问题具体对待。四是正确处理把关与服务的关系,切实做到严格把关、优质服务。五是正确处理城市环保与农村环保的关系,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实现城乡环境保护均衡协调发展。
  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要成效
  十六大以来,特别是全国第六次环保大会以来,局党组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快推进环保“三个转变”,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强力推动污染减排,“增产减污”的又好又快发展局面初步形成。20*年,在GDP增长13.9%的情况下,全省COD、SO2排放量首次实现双下降,分别比上年削减1.1%和2.1%,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今年上半年,在GDP同比增长14.7%的情况下,又分别同比下降1.65%和1.63%,减排“拐点”进一步巩固,初步测算能够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我省的做法得到了环保部的充分肯定。
  (二)大力推进污染防治,环境恶化势头得到有效遏制。认真实施全省“*”环保规划,淮河、巢湖流域分别完成规划项目总投资的51.9%和31.2%。持续开展淮河污染联防,加强巢湖蓝藻防控。亚行贷款酸雨污染治理项目建成投运,中德合作巢湖富营养化控制项目等取得积极成果。20*年,全省地表水断面达标率比上年提高6个百分点,城市空气SO2平均浓度值下降了3%,15个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
淮河干流水质保持稳定,巢湖富营养化有所减轻,两流域局部地区水质有所改善。
  (三)切实加强环境执法监督和环境安全监管,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解决。连续6年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对867家企业和连片污染进行挂牌督办,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全省89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全部完成规划环评,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逐年提高。开展了“清查放射源,让百姓放心”专项行动,建立了辐射环境管理制度。全省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均得到及时妥善处置。积极探索跨省污染联防机制,久拖不决的太极洞环境污染问题整治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上游企业违法排污造成的亳州小洪河砷污染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四)深入开展生态创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迈出新步伐。马鞍山市成为中部地区第一个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淮北市相山区获得第一个省级环保模范城区称号。绩溪县成为全国第一个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试点县。生态示范创建深入推进,建成了144个农村环境整治等项目,共有23个乡镇成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81个乡镇、215个行政村成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全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完成。
  (五)扎实推进效能建设和政行风建设,有利于加快发展的环境管理模式基本建立。一是实行了环评同级审批制度,约一半的项目下放到下一级环保部门审批,合肥、芜湖、蚌埠3市享受省级环评审批权限,环评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二是30个扩权试点县(市)环保局在环评审批等7个方面享有市级权限。三是建立了政务中心环保窗口首席代表制和轮换制;
将原有24项审批项目精简为7项,全部进入窗口办理。四是增强主动服务意识。今年,马钢结构调整等36个重大项目通过环保部审批或技术审查。20*年,在对省直单位的评议考核中,我局效能建设和政行风建设分别比上年前进24位和2位。
  (六)努力适应新时期环境管理的高标准、严要求,机构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完成省、市级环境监控中心建设。所有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全部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淮河流域重点水质断面自动监测网络基本建成。全省城市空气监测自动化程度达到85%。省及合肥等14个市的环境监察机构一级标准化建设通过验收。省环境信息中心纳入财政全额拨款;
省环境监察局增编14个,主要负责人按副厅级高配。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有效防止了腐败案件发生。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总体上看,局党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思想重视,态度坚决,行动积极,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深知,与科学发展观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相比,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我们在思想观念、机制创新、工作作风、服务能力等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按照学习实践活动的要求,局领导班子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网上意见箱、开展广泛谈心等方式,向部分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全省环保系统干部群众以及社会公众共征求到56条意见和建议,涉及环境管理、执法监督、体制机制、队伍建设、服务基层等方面。在认真梳理分析的基础上,局党组深入查找了全省环保工作和党组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
  我省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五个仍然”上:一是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代价仍然较大。工业COD和SO2的排放强度较大,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占GDP的比例高于全国水平。二是完成污染减排“*”目标任务仍然艰巨。即使完成今年的既定目标任务,也只是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0.9%和0.8%,要完成在2005年基础上分别削减6.5%和4%的“*”目标,还要付出艰辛的努力。三是重点流域水质改善缓慢仍然是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20*年,淮河流域干流水质呈轻度污染,24条支流中有10条为重度污染;
巢湖湖区呈轻度富营养状态,蓝藻暴发隐患将长期存在,9条主要环湖河流中有4条为重度污染;
长江的17条支流中有4条为重度污染。四是农村环境问题仍然是影响新农村建设的薄弱环节。我省农村环保工作基础差,农村环境问题比较突出:农村饮水安全形势严峻;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环境脏乱差现象普遍;
面源污染加剧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农村环境管理力量亟待加强。五是环保机构能力和队伍建设距离全面履行职责、适应环保历史性转变的要求仍然有很大差距。全省只有环评管理人员116人、辐射环境管理人员30人,省环境监测站编制仅90人,除滁州、宣城以外的15个市还没有专门的辐射管理机构,所有省、市、县三级环境监测站和省、市两级环境信息机构还没有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还有一些县缺乏基本的环境监测和执法能力;
全省环保宣教工作人员仅43人,不到全省环保系统总人数的1%,一半的市和大多数县没有环保宣教机构、人员。


  造成这些问题,既有发展方式比较粗放、环保历史欠账较多、一些地方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客观原因,也有省环保局党组自身的因素。局党组在主观上认真剖析,归纳起来,主要有五个方面突出问题:
  一是努力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但在坚定性与灵活性的把握上存在不足。始终坚持严格执法不够,对法规和制度的把握不够准确到位,有时执行上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对当前金融危机导致的宏观经济形势恶化估计不足,应对能力还不够,不能针对经济运行周期的不同特点,因地因时制宜,把依法行政的严肃性和处置特殊问题的灵活性很好地结合起来。
  二是努力服务经济建设大局,但在统筹兼顾的能力上存在不足。由单纯执法监督部门向宏观管理部门的转型刚刚起步,统筹兼顾、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能力不够强。偏重于污染防治,对生态建设与保护兼顾不够;
偏重于城市环境保护,对农村环境保护兼顾不够;
偏重于解决现阶段的环境问题,对打基础、管长远的制度建设和环保宣传教育兼顾不够。
  三是认真履行环保职责,但在形成联动机制上存在不足。与有关经济综合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宣传教育部门等协调沟通不够,部门联动少,监管合力不强,环保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引导公众参与、凝聚各界力量、促进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环保的氛围还不够浓。局机关处室及事业单位之间协调不够,工作重布置、轻督办,联合办公机制还不完善,对基层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比较多。
  四是着力加强环境监管,但在综合运用管理手段上存在不足。环境法制建设相对滞后,多部环保法律没有制定配套的实施细则,《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的立法进展不快,《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的修订还未启动,法制的可操作性和约束性不够强;
绿色信贷机制、生态补偿机制、环境容量资源的市场配置机制等尚未形成。环保科技投入不足,环境科技支撑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五是省级环保能力和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但在支持基层环保部门方面存在不足。偏重于省级环保能力建设的投入,对县级环保部门的能力建设投入不够。在放权的同时,协调市、县政府解决环保部门投入不足、人手不够、手段不强等问题,做得不够,少数地方出现审批权力接不住、管不好的现象。对基层环保部门指导不够,环保双重领导有待进一步加强。
  从主观上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
  一是面对环境保护的新形势、新挑战,我们的思想解放还不够深入,改革创新意识还不够强。由于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不够系统,理解不够透彻,结合实际创造性思维、大胆实践还不到位。思想解放还不够深入,存在惯性思维和因循守旧现象,缺乏在全国范围找位置、定坐标的强烈意识,满足于与过去比、与中西部省份比,缺乏与发达省份环保工作看齐的勇气,缺乏闯新路子、敢为人先的锐意进取精神,对国内外环保工作的新经验、新思想、新成果主动借鉴不够,“啃硬骨头”的决心不够大,推进措施不够硬,工作进展不够快。对没有政策规定的,以前没有做过的,不敢突破,怕不利于稳定。
  二是面对环境保护的新发展、新机遇,我们的思想准备还不够充分,乘势而上的意识还不够强。按照新时期环保部门转型为综合部门的定位要求,我们的视野还不够开阔,不能时刻站在全局的和战略的高度,认识和思考环保工作,忙于事务性工作多,对关系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缺乏前瞻性研究,反映具体工作和实际问题多,参谋助手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干部和人才队伍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不尽合理,法律法规、经济管理、科学技术等方面的知识储备和更新,还不适应工作需要。
  三是面对环境保护的新任务、新要求,我们的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方式方法还不够适应。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对制约可持续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缺乏深入了解,对基层的指导针对性不强,运用科学发展观破解环保难题、指导科学发展的办法不多,灵活运用所掌握的知识和经验、有效解决突出矛盾的本领有待进一步提高。环境管理比较粗放,对三大流域的环境保护规律研究不深,把握不够,不能给予有效的分类指导;
环境容量、污染物排放等情况还不能完全说清楚;
环境统计数字的准确性还不够强;
污染源动态数据库还没有建立起来;
在落实环评和“三同时”等制度时,还存在审批把关与过程监管不平衡的现象;
环境执法重事后查处,轻事前预警防范。对基层工作提要求多,面上指导多,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创造工作条件少。执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有时不能及时落实到位。
  四、下一步努力方向与工作措施
  当前,中央实施扩大内需政策,加大环保投入,为我省污染减排、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环保机构能力建设等,带来了千载难逢的机会。同时,随着一批重大项目的相继开工建设,我省的环境容量约束作用也将更加突出,减排任务更加艰巨。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的环保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有了科学发展观的指导,环保工作的方向更加明确,发展的道路更加宽广,我们一定能够变压力为动力,化机遇为成效。
  我省环保工作新起点上的新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大、*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大会上及今年两次视察安徽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立足省情,紧密围绕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大局,加强局领导班子建设,创新体制机制,强化环境监管,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我省保持平稳较快增长,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环保事业新的跨越发展。具体来讲,就是:加强一个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健全四项管理机制,抓好六项重点工作。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着力提高领导和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强化理论学习,改进中心组学习制度,提高学习讨论的针对性,以学习讨论促进思想的继续解放,推动工作思路的不断创新,切实提高战略思维能力、科学决策能力、处理复杂问题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带领环保系统圆满完成新时期各项环保工作任务。
  二是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增强集体领导合力。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始终坚持党组成员人人平等,加强集体领导,完善民主决策程序,加强党内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执行和维护民主集中制的力度,强化班子成员的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和集体观念,完善围绕大局、分工合作的领导机制,保证集体决策得到贯彻执行。
  三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打造清廉勤政的环保形象。健全预防与惩治腐败的制度体系,巩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成果,突出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切实加强廉政教育,形成对环保“六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确保不发生重大腐败案件。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一支业务过硬的环保队伍。在抓好班子建设的同时,注重带队伍,积极稳妥地推进机关机构和事业单位改革,建立健全干部轮岗制度,组织开展多层次多方式的人员培训,提高环保队伍的整体素质。按照双重管理的原则,争取市委、市政府对环保部门班子配备的支持,加强指导和帮助,促进市、县局领导班子建设。加强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努力开创环保工作新局面
  一是完善环保责任制。建议省政府在对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提高环保指标的权重;
对未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任务或发生重特大污染事故的市,实行一票否决,全面落实各级政府、部门及领导干部的环境保护责任。加强对各市政府落实与省政府签定的“*”环保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的检查,并向省政府报告结果;
建立淮河、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完成情况考核制度。
  二是完善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的合作,建立协调、统一的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切实增强监督管理的约束力和有效性。强化内部协调,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规范内部运作环节,提高办事效率;
精简各类检查活动和需报送的材料,减轻基层环保部门和企业的负担。推动建立泛长三角区域环保协作机制,深化与相关省份在环境政策、污染联防、区域环保规划编制等方面的合作。
  三是创新政策机制。加快制定《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推动生态补偿、绿色信贷等环境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建立污染减排预警机制,制定农村环境整治“以奖促治”和“以奖代补”办法,制定促进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合肥省会经济圈、合肥等4个城乡一体化试点建设、促进皖北地区加快发展等相关环保政策。推进环境科技创新。
  四是落实督查制度。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对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尽快拿出符合实际的实施意见。对省委、省政府和环保部部署的工作,以及领导批示事项,及时上报落实情况。对省局布置的重点工作任务,实行定期检查,定期报告,确保落到实处。
  (三)抓好重点工作,实现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取得新突破
  一是强化减排调度和管理,确保完成污染减排目标任务。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编制年度减排计划,将减排任务落实到各市和重点项目。加强对减排项目的巡查和监督性监测,督促其稳定运行。强化减排统计和监测,实行每月调度、半年核查、年度考核,重点掌握城镇污水处理厂和燃煤电厂脱硫项目建设进度、运行状况及减排情况,加快长江、新安江流域县级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在2010年6月底建成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第1年运行负荷率要达到60%以上,第3年起要达到75%以上。到2010年,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要达到70%,县城所在镇要达到45%。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染治理等重点减排工程建设。
  二是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力争实现水质稳定好转。加快淮河、巢湖、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建设。强化淮河、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考核。加强城乡饮用水源地环境监管,严格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健全饮用水源安全预警制度,开展淮河流域污染联防,加强巢湖蓝藻防控,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协调实施国家水专项巢湖、淮河项目。开展水污染防治关键技术攻关,大力推进先进适用的污染治理技术,发挥科技支撑作用。
  三是加强环评管理与服务,发挥环评对投资拉动的引导作用。对涉及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等有利于扩大内需的重点项目,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实行驻环保部催批,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尽快开工,尽快形成实物经济工作量。对“两高一资”项目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从严控制,防止已被淘汰的项目以改造、投资拉动等为名恢复生产。加强对市、县环保部门的指导,全面落实环评同级审批制度。
  四是强化环境执法和安全监管,防范和化解环境风险。加强日常监管,坚持依法行政,对环境违法行为区别对待、分类处理,增强执法针对性和有效性。对违法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严重环境后果并及时纠正的,予以警示教育
对存在偷排直排、未批先建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依法严查,并帮助其整改;
对整改到位的及时验收,使其尽快恢复生产。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排查,加强辐射源和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监管,及时消除隐患,防止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
  五是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全省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规划》,力争到“*”末,全省所有县(市)都要有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经济基础和生态环境较好的县(市),每年至少扶持1个乡镇开展创建工作。积极争取国家“以奖促治”和“以奖代补”资金,促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创建工作。加强矿产资源和旅游开发的环境监管。加强农村环境执法,防治农村地区工业污染,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
  六是促进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对基层环保部门的支持和指导。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加大省级投入,加快环境监测、监察、信息、统计、宣教等能力建设,到2010年底,达到省政府确定的目标和要求。进一步加大扶持基层的力度,对试点县(市)适当予以倾斜。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推动34个市级环境监测、监察机构和158个县级环境监测、监察业务用房建设。强化环境应急能力和队伍建设,继续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对市、县环保部门的指导与督查,督促其全面落实同级环评审批制度和环保扩权放权措施。加强调研,及时掌握基层环保部门在机构、编制、资金、能力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积极协调市、县政府加以解决。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强环保国际合作与交流。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加大绿色系列创建工作力度。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营造全社会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
  在加速崛起的进程中保护好我省的生态环境,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促进又好又快发展,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大胆探索,勇于实践,为在大江南北、淮河两岸实现经济繁荣、人民富足、生态良好的发展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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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www.zhangdahai.com/gerenwendang/jiantaoshu/2021/0305/1558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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