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的寿命【精神分裂症患者药物伴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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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安定医院主任医师 江镇康   现在,治疗精神分裂症的新药不断出现,不少病人及其家属认为,自己服用的是新型抗精神病药,病好了就不需要继续服药。其实这种认识是极其错误的。精神分裂症的病因至今没有完全搞清楚,目前所有的抗精神病药物都是针对精神症状的对症治疗,而不能彻底去除病因。所以,不管是老药还是新药,在病情得到控制之后,都必须在医生指导下逐渐减少用药剂量,而不能完全停药。
  有一位精神分裂症病人,“治愈”后定期门诊复查,在精神科医生指导下调整药物剂量,疗效巩固达十年之久。后来病人自行停药,不多日旧病复发,再次住院,又经过很长一段时间治疗,才控制住病情,所用药物的剂量也比原来的剂量大好几倍。这是因为初次发病时,持续服药不仅使药物达到了有效治疗量,而且形成一定的药物“积累”。以致一旦停药,仍可以维持一定的有效时间,但随着“积累”的不断减少,当血药浓度明显低于有效范围时,精神分裂症就会旧病复发,再治疗时,要达到初次服药所达到的稳定治疗效果,势必就要加大剂量。
  那么,要想做到以最小的药物剂量达到巩固疗效、避免复发的目的,唯一的方法是坚持服用维持剂量抗精神病药物。由于不同的病人所服用的药物剂量不同,所以病人应请有经验的精神科医生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酌情调整药物剂量。
  有时在药物逐渐减量的过程中,病人病情会出现反复,如出现失眠、原有的精神症状又再度出现等复发先兆,此时应立即与经治医生联系,在医生指导下,及时增加药物剂量,直至精神症状完全消失为止。一般病人经过这样一次病情波动,最后所增加的药物剂量至少应该维持三个月到半年不变。另外,合理用药,还会使药物的副作用降到最小、最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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