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国健康权保护的成果、问题与完善

【www.zhangdahai.com--中国梦征文】

摘 要 维持身体健康是人从事其他一切活动的基础。健康权作为一个较为“年轻”的基本人权,目前国际国内对于健康权的研究还有待继续深入。本文主要探讨中国健康权保护的成果、问题以及未来的出路,以期对中国的健康权研究和健康权保障有所裨益。

关键词 健康权 卫生制度 卫生基本法

中图分类号:R19-019 文献标识码:A

健康是每个人最宝贵的财富。无论年龄、性别、财富状况或者社会地位,健康都是人们生产生活最基础的保障。在人类社会的早期,对疾病的痛苦只能由个人承受,国家、社会不承担责任。但是在现代社会中,获得卫生的物质条件、公平的保健、及时的医疗已经成为一项权利。1946年7月22日,《世界卫生组织宪章》宣布:“享有可能的最高标准的健康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之一,不因种族、宗教、政治信仰、经济或者社会条件而有区别。”至此,健康权首次被宣布为基本人权。

1中国健康权保护的法律成果

1.1中国对国际社会作出诸多有关健康权保护的国际承诺

中国签署并批准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12条); 《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第5条);《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国际公约》(第11条第l款和第12条);《儿童权利国际公约》(第24条)①。

1.2健康权保护在我国宪法中存在依据

我国宪法第33条第3款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此外,第21条、第26条第1款、第36条第3 款、第45条第1款的规定中从不同方面均有涉及。

1.3我国已建立基础的健康权保护制度

中国健康权保护基本制度的第一个层次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卫生法提供的保障,如《残疾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母婴保健法》《国境卫生检疫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和《药品管理法》;第二个层次是卫生行政法规以及卫生部等国务院部委制定的近千件卫生行政规章所提供的保障;第三个层次是国务院和卫生部颁发的大量政策所提供的保障。

2中国健康权保护存在的问题

我国健康权保护处于较为基础的水平,仍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其中最重要的两个问题是:

2.1重管理轻权利

我国健康权保护制度存在的首要问题就是重行政管理的规定,轻视人民参与卫生活动的程序办法。个人参与强调的是健康权作为人权的本质属性之一,缺乏个人参与导致制度保护只能是一种间接的保护,并影响到健康权的享有。重管理轻权利还会导致卫生工作中目标与手段的倒置。

2.2尚未确立卫生领域的基本法

健康权是要求综合、全面的卫生制度的权利,但目前我国尚没有一部能全面体现国家卫生制度、全面反映公民健康权益,能够作为卫生事业发展基本纲领并对卫生法制建设全面发展其指导作用,具有母法地位的卫生基本法。

3中国健康权保护的完善意见

3.1修改宪法,确立健康权

在现行宪法第二部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中第44条后增补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权享有能达到的最高的健康标准。国家在有限资源范围内,直接或与公共或私人组织合作,采取合理措施,逐步促进下列权利的实现:初级卫生保健,即社会的所有个人或家庭可获得基本保健;改善环境卫生和工业卫生;预防、治疗和控制传染病、风土病、职业病以及其它疾病;创造人人在患病时能得到医疗照顾的条件;促就公民可以享有健康生活的条件,包括各种健康的基本决定因素;为促进健康和鼓励在健康问题上的个人责任提供咨询和教育便利; 紧急医疗权。”

3.2出台卫生基本法

(1)卫生法总则必须体现人权原则,将宪法中的健康权规定作为核心。具体包括卫生制度的根本目标、卫生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国家义务。

(2)卫生基本制度主要包括:全民医疗保障制度;公共卫生服务制度;城乡医疗服务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3)卫生资源的筹集和分配原则

①保护的物质基础在于卫生资源的筹集和分配。卫生资源的筹集应采取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和逐步提高的原则。

②卫生资源的分配原则,包括优先权原则和成本效益原则。优先权原则,要求国家在有限资源范围内,从整体角度考虑社会中多数人群的健康需要,确定卫生资源分配的优先顺序。成本效益原则,要求国家考虑卫生资源的投入和收益,进行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

4个人参与程序

个人参与是健康权作为人权的本质属性。健康是个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卫生法直接涉及到每个公民的健康权益,充分保护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尤为重要。

除此之外,卫生基本法还应包括对医疗机构的设立条件、权利和义务、医务工作者的权利和医务以及医疗服务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等的规定。

注释

① 详细参见http://tbinternet.ohchr.org/_layouts/TreatyBodyExternal/Treaty.aspx?CountryID=36&Lang=,最后访问时间:2014-8-13.

参考文献

[1] 朱应平.卫生与健康权益保护的立法反思[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1999(5):252.

[2] 百名人大代表直言中国亟待建立卫生母法[J].当代医学,2003(9):24.

[3] 孙晓云.国际人权法视域下的健康权保护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8:15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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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www.zhangdahai.com/gerenwendang/zhongguomengzhengwen/2023/0331/5777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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