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就大事业的人的特点_3000万“事业人”去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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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业单位改革的风势真的来临时,某事业单位职员在日记本上写下这样一段话,“现在一切就等着事业单位改革,看看事业单位中我这样的‘中人’的进社保问题如何规定,如果条件允许,我想找一种更适合自己的工作环境,如果个人资产允许,在家‘宅’上一段时间或者旅游一段时间,也很好。”话里透着的不安定感,是3000万“事业人”的心声和疑问―他们将何去何从?
  
  势在必行
  日前,相关部委负责人就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答记者问时表示,事业单位广泛分布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与民生关系密切的领域,是政府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通过改革,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把政府不该管、管不好的微观事务交给事业单位,进一步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把更多的精力和资源投到公益事业发展上,加强对公益事业的政策引导、总体规划和有效监管,同时明确事业单位的功能定位,强化公益属性,更好地实现政府的公共服务目标。
  在事业单位改革牵涉到的3000万人中,有人不安、有人抵触、有人期待,记者询问某重点高校内一名教师关于改革的感受时,她直言:“目前完全没有感受到事业单位改革的迹象,或许这项改革更多的只是顶层设计,对我们来说大概不会有什么变化。”对此,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在接受记者专访时分析了出现这种反应的原因,“对于高校来说,确实,如果不改,小日子会过得很好,尤其是那些面向市场的学科,里面的老师一方面享受到国家财政拨款,虽然不多,但是有稳定的来源,至少是个保底。同时还可以面向市场做咨询或研发,等于坐在航母上下了海,既能吃上海味,还不用惧怕大风大浪,这是从个人的角度分析。但是从高等教育提供更好质量的公益性服务和大学生素质提升的角度来说,不改革恐怕是有问题的。”
  “如果政策设计不细腻、贯彻落实不坚决,改革就可能成为走过场。2003年前后,在齐齐哈尔、海口、长沙、深圳推行的事业单位体制改革,涉及到事业单位机构的调整、人员编制的合理配置、岗位的重新确定、人事制度的改革、财政拨款机制的调整等等,以及工资分配、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改革,这些城市当时都取得了很好的经验。在我看来,去年中央出台的关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以及相配套的几个文件,就是对那几年一些地方改革有益经验的总结和提炼。但是那时的改革,也有不尽如人意之处,好比万人马拉松,有些人已经跑出几千米,大部队还在原地踏步。其原因就是大多数人对改革的成效心存疑虑。客观地说,改革总是会涉及到利益关系的调整,事业单位面广人多,情况复杂,一旦有的政策不够细致,或有关配套改革跟不上,改革就很难推进。”苏海南说。
  
  真正放权
  从事业单位改革的目标提出时算起,我国事业单位改革已经走过近20年历程,这项改革涉及130万个机构,3000多万正式职工,被视作改革开放以来,继国有企业改革、政府机构改革后的又一次复杂艰难的改革。
  与此同时,教育体制改革、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以及与事业单位改革相关的人事聘用、绩效工资、养老保险等改革和试点细水般延宕。“从广义上讲,这些都属于公共部门,事业单位是公共部门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涉及的人员最多、单位数量很广、跨的行业也很大,事业单位改革是深化公共部门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步骤。”苏海南说。
  北京市事业单位改革从2004年开始,作为改革试点的一项主要内容,2006年成立了北京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福利中心),该中心将原隶属于北京市民政局的大部分剥离了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囊括其中,统一行使公共服务职能。这一改革,曾被有关专家评价为,价值在于,理顺了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关系,并在二者之间画出了一条清晰的界线,当时该专家还指出此举将成为今后一段时间我国事业单位改革的主要方向。
  能够得到业内专家如此评价,记者联系了福利中心,希望从中寻得一些有益的改革经验,得到工作人员的回复是,“我们相关的工作都是经上级主管部门部署后推行的。”记者问及福利中心的机构性质时,该工作人员回答,“我们是事业单位。”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说,“长期困扰事业单位改革的种种难题,归结起来都与政府自身的改革有关。从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来讲,如何建立事业单位的管理治理结构,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上级主管部门不放权,不能给予事业单位充分的自主权,事业单位要搞好也是很难的。”所以,事业单位的改革很大程度上有赖于政府的同步改革和真正的“放权”。
  
  先分清类
  最新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将现有事业单位按照社会功能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在这其中,又将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单位。
  “推行事业单位改革,首先从分类开始,确定哪些事业单位要加强它的公益性,哪些回体制内,哪些要进行改制推向社会,分类搞不清楚就无法将改革推行下去。这些分类都是比较清晰的,但是在公益类界定方面,如果做不好,有可能在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之中有交叉混淆。”汪玉凯说。
  在财政政策方面与之对应的财政支出规定:对于已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对于已认定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财政部门不供给经费,其取得的收入依法纳税、自主安排使用。对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根据正常业务需要提供相应经费保障;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财政根据单位业务特点和财务收支状况等,给予经费补助,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
  从去年至今,为了推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央已经印发了多部指导意见,这份财政政策的相关规定即是其中之一,为此,记者联系了某地方财政局咨询相关规定的执行情况,被告知,“我们局目前没有相关配套政策,也没有创新之举。”
  
  过好“四道坎”
  因为涉及到的机构数量多,人员数量多,而且区域遍布全国,如何使改革顺利有效推进,汪玉凯表示,目前,事业单位改革的最大问题是各自为政。如财政部门制定有关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的改革方案;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制定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养老制度改革方案;卫生部门制定事业单位的医疗制度改革;编制部门、发改部门负责事业单位的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的制定等。按照部门职责划分的改革推进策略,实践证明在缺乏总体改革方案的情况下,很难真正深入,甚至会引起某些混乱。
  为此,汪玉凯提醒我国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要过好“四道坎”。一是科学合理的分类,“有关分类的难题已经不再是理论上应该如何分类的问题了,而是如何把这一分类标准正确应用到实际中去”。二是改革涉及相关制度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这直接涉及到众多人的切身利益,改革实施中,要面对的是一个个具体的人,而不是抽象的制度,如何有效推行,化阻力为动力是一篇大文章。三是在事业单位养老社会统筹改革中,不能采取简单的由传统的单位养老变为社会养老,需要启动相关的配套改革,如企业、事业以及公务员三支队伍的养老水平的相对平衡等问题。四是通过事业单位改革,能不能构建起一个有效的体制和机制,这也许是最终检验我们的改革是否成功的根本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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