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护士如何避免护患纠纷_护患沟通技巧

【www.zhangdahai.com--信访维稳公文】

  【关键词】临床护士;护患纠纷;患者      近年来,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和《医疗事故处理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1],因为各种原因引起的护患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患者对护理质量,护理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临床护士一旦侵犯了患者的权利,不论其行为是故意或过失,都可能引起护患纠纷。因此,如何正确防范纠纷,构建和谐的护患关系是临床护士十分关心的问题。
  
  1 护患纠纷原因
  
  1.1 患者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增强 随着法律法规的健全和完善,资讯的发展及信息传播的加速,许多医疗案例及违规行为的曝光,患者的法律意识增强,对医疗护理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比较而言,患者不再是被动的接受治疗和护理,而是通过法律来解决医疗护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2 护理服务质量存在缺陷,护患之间缺乏沟通 据报道[2],大多数医疗纠纷并不属于医疗事故,而是由于服务引起的。临床护士的服务意识和患者的期望之间存在着矛盾,如果护理人员的思想跟不上时代需求,工作缺乏主动性,积极性,服务态度欠佳,说话语气生硬,对患者提出的问题态度冷淡,不耐烦,缺乏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意识,忽视患者的权利等,都会对患者造成有意或无意的伤害。在护患沟通过程中,不恰当的沟通会导致信息传递途径受阻,甚至产生信息被完全扭曲或沟通无效的现象,从而影响或破坏护患关系。
  1.3 医疗水平同患者的期望值存在差异 患者及家属怀着焦急和期盼的心情来到医院,就是希望治好病,解除病痛,希望医务人员技术高超,药到病除。但由于医疗水平的局限,一些疾病当前还无法治愈,造成患者及家属的不理解而诱发纠纷[3]。
  
  2 护患纠纷的防范对策
  
  2.1 强化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 作为一名合格的护理工作者, 应强化法制观念, 不断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及卫生法规,掌握其内容及要求,明确法律与护理工作的关系,明确有关法规所规定的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知法,懂法,并将掌握的法律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去,依法从事护理服务,准确履行自己的职责,护理管理者应加大普法力度,通过多途径,多方式经常性地强化和巩固临床护士的法律意识,定期组织相关法律知识讲座,考试及法律知识竞赛等,科护士长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机与题材,经常进行法律教育,如利用晨会交接班,业务学习时间组织学习,讨论报纸或杂志上刊登的医疗纠纷案例,从中吸取教训,防患于未然。对科室出现的差错或差错隐患及患者不满意的方面,及时组织人员针对原因制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杜绝纠纷或事故的发生。
  2.2 依法行事,维护护患双方的合法利益 作为一个护理工作者,要学会用法律武器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要保持自己的行为有法律依据,护理工作者是针对潜在或现有的健康问题而产生的反应,判断及处理,护士的功能有独立性功能,依赖性功能及合作性功能之分,因此,护士必须明确自己的作用范围及法律责任,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护理操作规范,常规,部门规章制度,医疗卫生法规,行政法规,认真执行护理核心制度。任何护理活动应严格依据规范要求进行,超出自己作用范围或没有按照规范要求实施的护理活动,而对患者产生了伤害,护士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法制的不段完善,人们在关注义务的同时也越来越关注自己的各项权利,所以,在进行各种护理的活动前,要认真履行告知义务,维护患者的知情权、同意权、隐私权。我国在《宪法》《民法通则》等法规中规定了公民的生命,人格尊严、劳动休息及健康等一些权利,说明护理人员有义务为患者提供护理服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指出:“患者是医疗护理服务、药品、医用材料、医疗仪器的消费者,费者的权利就是患者的权利,《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1条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咨询,避免产生不良后果。《护士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护士在执行中得悉就医者的隐私,不得泄露,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的过程中,不能因年龄、病种、社会地位、经济状况等因素受到歧视或不公正待遇,患者享有受到尊重的权利,因此,为了避免法律问题的产生,护士必须明确及尊重患者的权利,并有义务为患者提供生理、社会、心理及精神文化等方面优质的整体护理服务,绝不做损害患者合法权益的事。
  2.3 重视护患之间的沟通,学会护患沟通技巧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医学科学的发展,护患沟通在护理工作中越来越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有效的沟通是良好护患关系的前提,临床护士只有运用良好的沟通技巧才能取得患者的信任,从而获得有关患者的全面信息,并以此为依据为患者制定个体化的护理计划,以满足患者生理、社会心理、精神文化等方面的需要,促进患者早日康复。当前,临床上80%的护患纠纷都是由于临床护士与患者沟通不良或沟通障碍所引起[4]。这部分纠纷是完全可以预防的。而一旦发生带来的后果又是不可预料的。古希腊名医希波克拉底曾说过:什么样的人得了病,比了解一个人得了什么病更为重要。因此护士应根据不同性格、气质、性别、年龄、职业、文化和修养的患者,采取不同的沟通方式。对新入院患者,护士应有良好的服务态度,温暖热情的语言;对儿童患者,应给予爱护、抚摩、微笑,经常给予他们激励性的语言,强化他们的自尊、自爱的心理;对老年患者,应尊重他们,交流中要有尊敬的称呼,礼貌的语言,庄重的举止,耐心的交谈;对不了解医学知识,文化层次较低的患者,应避免医学术语,尽量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交流;对手术患者,应使用亲切、安慰的语言,消除患者的痛苦,对情绪低落、自闭的患者,应用疏导性的语言,鼓励患者相互交流,多参加集体活动;对出院患者应进行出院前指导,做好健康教育工作。总之,沟通对护士来说是一种工作方法,也是一门艺术,是护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能大大减少或避免纠纷的发生。
  2.4 加强医护沟通,重视医嘱的执行 医嘱是医生根据病情下达的诊疗措施,是护士执行检查治疗的依据。一般情况下,护士应不折不扣地执行医生所下达的书面医嘱,抢救或手术过程中,医生下达的口头医嘱,护士应复述一遍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并做记录,抢救或手术完毕请医生及时补开医嘱,当医嘱有疑问时,及时与医生沟通核实,明确或调整后再执行。对一些重症患者及有特殊情况的患者,在输液及治疗结束前询问医生是否继续用药,以避免重复注射而增加患者的痛苦而导致医患纠纷。
  2.5 重视护理记录单的书写和保管 护理记录单是衡量医院管理水平和护理质量的重要依据,也是纠纷发生后法律允许查询和复印的重要资料之一[5]。护理人员必须重视护理记录单的作用、功能和社会价值,从法律的高度来看待,认真书写,妥善保管,要严格按照卫生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等要求,深入病房勤观察,认真收集资料,使记录真正做到客观、真实、及时、准确、完整、连续。在记录中应避免使用含糊不清的词语,如“很多”、“大量”等,不要凭主观意识去记录,要正确使用外文、缩写和标点符号,主观资料应注明“患者自述”。患者出院应有出院记录,并整理随病历入档。
  2.6 提高临床护士的自身素质 医务人员的业务性质是决定医疗效果的直接因素,只有具备熟练的业务知识和过硬的操作技能才能在工作中得心应手,因此,护理人员要不断学习新的护理理论、知识、技能来充实自己的头脑,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练就精湛的技能,学习有关护理专业的知识,不仅在求学期,而是贯穿在整个护理生活中,一个优秀的临床护士应利用一切机会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技能,如参加继续教育的各种讲座。报考各大院校开办的高等自学专业班,订阅临床护理杂志等。
  2.7 加强护理管理,实行价格公示,规范收费 目前临床上普遍存在护士数量配置不足的问题,往往不能满足患者的需求而引发纠纷,针对这一情况,护理部一方面要求院领导按正规编制配足护士,另一方面护士长要统筹安排科室工作,实行弹性排班,每月护理部定期召开科护士长会议,反馈近段护理工作中的不足,并要求护士长做好各项管理工作,使临床护士有一个好的工作环境,工作起来得心应手[6]。
  医院应将收费项目和价格在显著位置公示,患者入院后,医生和护士向患者说明医疗过程中的大概费用,让患者心中有数;转帐时,临床护士要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执行,不乱收费,实行一日清单制,让患者对每天的所有费用一目了然,当患者对费用提出疑问时,护士要耐心解释,必要时,询问有关科室,直到患者及家属清楚满意为止[7]。
  2.8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充分发挥护士长的作用,及时介入,化解矛盾 医疗纠纷与医疗活动相伴而生,不可能完全避免。护理纠纷的发生有各种原因和不可预测性,而护士长是科室护理工作开展的组织者、监督者和决策者,对及时阻止纠纷发生化解矛盾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突如其来的纠纷,护士长的身影要及时出现,防止患者认为无人处理而产生的过激情绪,想尽办法解决纠纷,将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尽量使纠纷消失在萌芽状态,此外,护理管理者可充分利用投诉资源,正确面对,客观分析,加强反馈控制,使之成为可利用资源,把医疗投诉作为改进工作的动力,主动采取防范措施,进一步加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完善护理流程,降低护理风险,以次减少患者的投诉及纠纷的发生。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完善制约机制,是减少或杜绝医患纠纷发生的长久之计[8]。
  总之,要避免护患纠纷的发生,需提高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树立主动学习意识和主动服务意识,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宗旨,恰当运用沟通技巧,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护理记录,不断提高护理人员的技术水平,从根本上减少纠纷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高云,薛文芳.设定护士长接待时段,减少护患纠纷中国护理学管理,2006,6(1):32-33.
  2 丁世华.加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风险-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几点想法中国卫生,2002,(8):19.
  3 李玉芬,陈爱云,倪惠萍,等.护士的告知义务与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护理研究,2006,20(2上旬版):352-353.
  4 湛永毅,方立珍.护患沟通技巧.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4:1-2.
  5 薛小铭,宋雯.对服务性医疗纠纷的防范.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3,19(4):244.
  6 孙孝芹.护理部在提高护士防范护理纠纷能力中的作用.现代护理,2006,12(7):675-676.
  7 陈传苗,连斌,方图强,等.把医疗投诉作为改进医院工作的动力.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4,20(1):51-52.
  8 陆新玲.改进护理流程防范护理风险.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6,22(1):69-70.

推荐访问:纠纷 临床 护士

本文来源:http://www.zhangdahai.com/gongwendaquan/xinfangweiwengongwen/2019/0403/52948.html

  • 相关内容
  • 热门专题
  • 网站地图- 手机版
  • Copyright @ www.zhangdahai.com 大海范文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黔ICP备2021006551号
  • 免责声明:大海范文网部分信息来自互联网,并不带表本站观点!若侵害了您的利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48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