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治与新农村建设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www.zhangdahai.com--庆典致辞】

   摘 要:本文中,笔者首先分析了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土地整治的重大作用,然后对存在于土地整治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相关应对措施,最后对新农村建设下的土地整治前景进行了展望。
   关键词:土地整治 新农村建设 作用 问题
  
   1.土地整治对促进新农村建设作用重大
   1.1为了使农村生产力建设得到全面加强、“生产发展”得到实现,土地整治是最有效的方法:第一、对农业基础条件较差的地区进行土地整治,不仅能够使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还能够使耕地质量得到提高,使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改善;第二、土地能够在产权调整后集中到少数种田能手中,从而有利于改进生产方式、推广农业技术,保证集约生产效益的发挥;第三、人们对饮食调整的需要在调整产业结构,发展高效益、高附加值农业的过程中而得到满足;第四、传统的农用地利用格局、经营规模、农产品区域布局等通过土地整治而得到了改善、扩大和优化,从而对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起到了促进作用。
   1.2在挖掘农村生产潜力方面、促进农民增收方面、实现“生活宽裕”方面,土地整治是一个重要的途径。
   “田、水、路、林、村、山、坟”七位一体是农村土地整治的主要方式,在封山育林、兴修水利、平整土地、合并田块、植树造林、拆村并点、集中墓葬等措施的帮助下,土地整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第一、在使耕地面积扩大的同时使非农业建设用地面积间接地减少了,最重要的是使耕地质量及种植条件得到了改善;第二、高价值、好效益、特色化、规模大的产品成为农业经济发展的主要方面,从而使农业产业结构得到调整的同时使农业增长方式得到了转变,而且还使农业效益得到了增加。第三、使农业技术得以推广,使农产品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植物病虫害防控体系得以建立,从而使农业机械化水平得到提高;第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保证农业资源的合理利用,使农业可持续发展得以促进。
   1.3适度集中农业用地,合理转移农村劳动力,促进农村物质文明及精神文明建设。
   分散的农业生产、较短的有效生产时间是我国农业的显著特点,因而,没到农闲季节村民便无所事事。如宁远县柏家坪的王家冲土地开发项目,通过土地开发,新增耕地500亩,与湖南敬和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全部种植金银花,目前该公司需常年招集工人100余人种植,管理、采摘等。
   1.4搞好挖潜。充分挖掘农村非农用地潜力,优化用地布局,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通过硬化村内道路、改建污水沟、厕所、修建沼气池集中收集处理垃圾和人畜粪便、使用沼气等新型能源,规划农村居民点建设,可为实现“村容整洁”提供保障,使农村生活环境不断得到提高。
   目前,由于传统思想的影响及经济条件的制约,我国农村居民点的普遍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人均占地面积严重超标,查处难度大;农村居民用地具有分散性,在建筑方面具有零乱性,规划执行缺乏严肃性,并且容积率,土地利用率低;宅基地使用制度不够完善,缺乏对农村住宅建设的管理,土地的粗放利用严重的存在于农村居民点中,建设外延粗放扩张,普遍存在“空心村”的现象;污水多,畜粪遍地,落后的基础设施,居住生活环境差。
   2.土地整治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2.1 土地整治存在的问题
   2.1.1部分乡镇对待土地整治的积极性差
   土地开发整治工作是一项有利于我国提前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基础工程,也是一项确保耕地占补平衡,提升新农村建设的实事工程,同时又是一项涉及到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土地开发整治就是从农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按“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原则,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土地利用率,提高土地经营水平,使农民增产增收,实现土地整治区的社会经济协调发展[7]。部分区县、乡镇党政领导和干部缺乏这方面的认识,认为土地整治项目是招投标项目,也不需要农民投工投劳,干好、干坏是项目建设单位的事情,与其无关,对协调解决项目中涉及的社会问题上配合积极性不高。
   2.1.2协调难
   因土地开发整治按规划设计,需要占用一部分土地用于机耕道及沟渠建设,由于土地承包到户,村组集体经济缺乏,若补偿或调整未达到村民要求,会导致部分村民对此产生抵触情绪,一些地方还出现了农民向项目施工队要占地补偿费等,但这不属于项目规划范围解决的事,村民达不到目的就阻挠施工,甚至破坏项目工程,对项目工程施工有较大影响。
   2.1.3缺乏统一规划
   土地开发整治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科学编制土地开发整治规划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目前我国的土地整治工作尚无全国的统一规划,这样就难以从大局、全局来计划和安排部署土地整治的各项工作。
   2.1.4规划设计的实用性差
   从目前实施的土地整治项目看,普遍存在规划设计与实际情况脱钩的情况,一些规划设计方案为了达到顺利通过专家评审的目的,不顾当地实际情况,把道路、沟渠规划成“田成方,路成网、渠相连、林成行”的模式,改变了原来自然形成的合理的布局,加大了投资成本,同时按照标准田块统一规划,打破了原来农地的布局及灌溉、排水方式,造成项目实施困难,有的甚至实施不了,导致被迫中途停工,修改方案
   2.1.5后期管护不到位
   体现在土地开发项目上,就是应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者并重,实施土地开发整治是手段,增加农民收入才是真正的目的。目前,项目投资预算中没有后期管护资金,业主单位的后期管护制度执行上存在困难,单靠项目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及村组管护,力量有限,难以到达“整治一片、保护一片、显效一片”的目标。更有的项目由于种值措施不到位,导致项目一验收就荒芜。
   2.1.6技术力量薄弱
   严格要求、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实现土地开发整治从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全力打造优良工程、精品工程、民心工程,是实施土地开发整治项目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部分测量队伍、设计队伍、施工队伍、监理队伍、管理队伍缺乏土地整治工作要求的技术能力,不能满足土地整治的技术要求,甚至存在施工队伍通过非法挂靠和承接项目现象,这就存在自己没有施工技术力量,不懂项目管理,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又不能协调与当地的关系,工程质量无法保证,造成工程纠纷不断,工程进度缓慢等,给项目管理工作造成很大困难。实施土地整治项目,离不开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管理单位,若这些部门专业技能低,工程质量就很难保证。
   2.2解决的措施
   2.2.1认真落实各项制度
   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治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3〕122号),《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条例》要求,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及公告制“五项制度”的具体要求,在项目实施前做好充分细致的准备工作。为规范项目实施管理,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在“五项制度”的基础上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好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管理的相关制度,主要有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设计变更制度、工程验收办法、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运行管理制度、甲方代表工作制度、廉政建设制度、工程奖罚制度等。这些制度的制定实施,对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管理工作起到了保障作用。
   2.2.2规范设计工作。
   目前规划设计工作的规范性不够,设计单位的设计工程中很多具体项目的标准与土地整治工作的要求有差距,如沟渠、道路铺砂标准、砂浆等问题,没有统一具体规范,这需项目承担单位应在测量单位、设计单位进入项目区之前,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提出具体要求,以使项目规划设计更符合实际实施要求。
   2.2.3加强技术力量。
   加强技术力量主要应抓好三个环节:一是要从土地整治前期工作入手,在测量单位、设计单位进入拟定项目区时,选派当地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测量、设计工作,向测量单位、设计单位说明当地具体情况及技术要求;二是在项目招标时,设置相关条件,保证有实力、懂专业的企业参加竞标;三是健全完善各项制度,严格管理,同时要保证懂专业的技术人员参与管理。
   2.2.4进一步加强后期管护工作
   为确保竣工项目长期、稳定、有效发挥效益,巩固土地开发整治成果,在土地开发整治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整治中心要会同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按照经批准的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公平、合理地分配土地权益,确定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其他权利,将土地和有关设施移交给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同时整理中心要进一步加强管理,不断完善项目基础设施后期管理机制,明确管护职责。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与所在地的村集体、村集体与村民小组或承包人逐层签订承包合同,落实好种植措施,做到“谁使用,谁管理,谁受益”,形成专业管护与群众管护相结合、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真正做到“整治一片、保护一片、显效一片”,土地开发整治成果由农民共享,有力促进农民增收,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
   3.新农村建设下的土地整治前景
   在生产实践过程中,在众多改善生态环境的举措中,土地整治已成为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建设村镇的过程中,应该以综合协调、有机整合、农民自愿、社会力量参与和政府扶持共同推动完成代替单纯的抓房屋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
   尽管土地整治存在很多的问题,但是仍然有很好的发展前景。新时期的土地整治不仅要因地制宜,与当地的实际情况相结合,更要积极开拓新的整治模式和管理方法,以适应各种新问题。未来的土地整治工作将会呈现出更加明显的综合性,这种综合性体现在操作方式、管理人才和新的科学技术上,更体现在参与土地整治的主体构成上,企业及私有资本的加入为土地整治增添了新的活力,变政府指挥为政府引导,农民服从为农民参与,在公平公开的竞争平台上,以市场为导向,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充分发挥农民的积极性,改变土地整治完全由政府计划、拨款、操作的旧模式,动员社会各个层次的力量,为土地整治创造一个良好有序的环境,真正使农村村民感受到土地整治带来的实效,这样,土地整治才能走上一条良性循环的发展之路。
  
  参考文献:
  [1]陈利根.土地法学[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2:15-17.
  [2]钱铭.21世纪中国土地可持续利用展望[J].中国土地科学,2001(1):5-7.
  [3]高向军.土地整治理论与实践[M].北京:地质出版社,2003:45-48.
  [4]国土资源部.2320个土地开发整治项目效益显现[EB/OL].(2007-07-17)[2009-05-25]http://www.省略/gzbt/2007-07/17/content_686982.htm.
  [5]樊志全.土地确权理论与制度[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3:145-160
  
  作者简介:
   陈世权(1975-),男,汉族,湖南宁远人,湖南师范大学《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本科学历,助理会计师,经济师,工程师,二级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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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www.zhangdahai.com/jianghuazhici/qingdianzhici/2019/0321/278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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