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最害怕什么【精神病患者能打官司吗】

【www.zhangdahai.com--其他范文】

  “精神病”弟弟胜诉   曹长林和曹长泉本是一对亲兄弟。曹长泉三十刚出头就得了精神分裂症,虽经多方治疗,现在头发都已白了,但病仍未痊愈,时不时会复发。曹长泉原先与哥哥曹长林同住在乡下,还一起盖了十六间房屋。当地的一个小老板看中了曹家兄弟的这些屋子,想一起买下,便找到了曹长林商量。由于曹长林早就想搬到城里去住,便一口应允,以很低的价格将这些房屋卖了。事后,他怕弟弟知道了会不答应,便把他接到亲戚家去住。
  可没想到,曹长泉最后还是知道了来龙去脉。眼看着自己住了几十年的屋子沦入他人手中,无奈之下,兄弟反目――曹长泉只得一纸诉状将哥哥告到法院,认为哥哥未经自己同意,私自变卖了两人共有的十六间房屋。而曹长林认为,弟弟长期患有精神疾病,没有能力处理其财产,自己有权代其处理有关民事事务。鉴于双方对曹长泉处理民事事务的能力有争议,法院要求对此进行鉴定。
  经法医调查,曹长泉确实患有精神分裂症近30年,先后两次住精神病院治疗,出院时表现精神淡漠,思维贫乏,但是他出院后个人生活基本能够自理。
  看来曹长泉患精神分裂症确凿无疑,关键在于如何评价其当前精神状态。法医在与曹长泉的接触过程中发现,他神志清楚,回答问题切题,能自述简历,知道自己患有精神病,能比较清楚地叙述本次房产纠纷的经过,说哥哥将其身份证和图章骗走,将房子卖了,不给他看合同,不给他钱,还说他是精神病,卖房不关他的事。他要求委托外甥全权代表他打官司,讨回属于自己的财产。如果官司赢了,将钱全部存入银行,用以改善生活。
  显然,曹长泉虽患有精神分裂症,但他能够明确地叙述此案的有关情况,了解本次诉讼的意义,对自己的权利也有相应认识,具有诉讼能力。通俗地讲,他可以自己打这场官司。法院据此对此案进行了审理,结果曹长泉的权益得到了保障。
  
  精神疾病患者也有权益
  上面提到的诉讼能力属于民事行为能力的一种。所谓民事行为能力,指自然人能够根据自己的意志,按照法律规定行使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我国民法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患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其民事活动。
  以上案例表明,不能辨认自己行为、不能理解所参与的民事事务实质意义的精神病患者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但同时也要避免犯“精神病扩大化”的错误。目前大多数人对精神疾病缺乏了解,认为只要患有精神疾病甚至曾在精神病院治疗过,就等同于“精神病”,从此不能再享受正常人的待遇。疯子哪能打官司?不少人持此观点。
  其实这种观点是片面的、错误的,它同样侵犯了精神疾病患者的合法权益。我国民法还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患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包括打官司。实际上,病情严重到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并不多,多数患者的思维判断能力虽有所减弱,却并未丧失。试想,如果所有的精神疾病患者都没有民事行为能力,那么,他们可以说是举步维艰,只好坐以待毙,因为任何买卖行为都是民事行为,他们将既不能买食物果腹,也不能打车票乘车。
  有些人正是利用人们认识上的这个误区,借口精神病患者不能对其行为负责,肆意剥夺、践踏精神病人的权益,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保护精神疾病患者的初衷。上文中,曹长泉虽患精神分裂症多年,但当哥哥剥夺了其对财产的处理权利后,他在认识到其权益受到侵害的基础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定会给予保障。

推荐访问:打官司 精神病患者

本文来源:http://www.zhangdahai.com/shiyongfanwen/qitafanwen/2019/0425/95391.html

  • 相关内容
  • 热门专题
  • 网站地图- 手机版
  • Copyright @ www.zhangdahai.com 大海范文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黔ICP备2021006551号
  • 免责声明:大海范文网部分信息来自互联网,并不带表本站观点!若侵害了您的利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48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