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与被选择:沪浙高考改革新思考

【www.zhangdahai.com--其他范文】

[摘 要]作为新一轮高考改革试点的沪浙两地考试招生方案,在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和多元录取三个方面体现了社会、学校和学生三者权利的交融与扩大,折射出选择性教育理念在教育改革中的导向性,然而充分把握此理念,避免陷入选择困境也成为后续改革实践中需要关注的焦点。

[关键词]选择性教育理念;高考改革;沪浙试点

[中图分类号]G632.47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5)02—0122 — 02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在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出台逾近4年后终于在千呼万唤中浮出水面,基于沪浙两地基础教育的快速发展和高等教育资源紧缺状况的相对缓解,以及其高等教育普及化程度位于全国前列,〔1〕故而选择两地作为新一轮高考改革的试点省市。2014年9月19日沪浙两地高考改革的试点方案出台,整个社会对之表高度关注,重视程度之大,都是前所未有。

一、高考改革变迁史中的价值选择

1977年一篇《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讲话,让整个知识界燃起了希望,废弃了十年的高考重新登上了历史舞台,也开启了一段选拔人才的新征途。其后无论是“定向招生,定向分配”(1983年)的实施,还是“统考+单考”招生分类模式的推进(1984),从双轨向并轨招生模式的转变还是高考标准化考试在全国范围内的正式推行(1989年),无一不是社会价值选择的多方转换。但由于历史的局限性,此前高考主体的选择性极其局限,表征为单一主体的选拔人才,即被选择性,政治主导性显著。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高考改革作为国计民生的大事也愈发引起更大范围的关注,参与主体范围的扩大也使得对于自我选择权利追求愈发凸显,不甘于永久处于“被选择”中。同时教育领域对人本身的关注成为焦点和核心,如何在人才培养和选拔上更多的体现多方主体的权利显得更为重要。2003年教育部开始推行自主招生的尝试,终结了高考统一时间的历史,高校在招生的选择上拥有了更多的自主权,把权利还给学校成为当时招生的情境性体现,甚至随着高校自主招生权的扩大,开始出现各高校间自发组织起来联合统一招生的新型联盟:“北约”,“华约”和“卓约”。一时间高校在招生上获得了更多自主选择权,而部分学生也获得了相应的选择权。现今,新一轮高考改革如期而至,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将“体现科学高效,提高选拔水平”作为基本原则之一,明确选择权特别是学生选择权的拓展,科学选才和监督机制的完善,无疑是对高考改革的价值选择进一步完善与发展,让更多的学生参与和享有高考中的选择权利,促进社会、高校和学生三者以高考作为交互手段实现三方共赢,这些在以浙、沪为试点的新高考改革方案中得以呈现,成为其方案制定的共性理念指导之一。可以说此次高考试点改革方案从形式来讲是规范的,但在教育理念上更加奉行选择性,以便增加主体双方的选择权。

二、选择性教育理念:沪浙高考改革试点方案的共性指导

“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是《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所规定的总体目标之一。考试招生模式的转变不论是基于教育实践中“唯分数论”、“唯成绩论”、“一考定终身”、“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差距的存在”、“择校现象屡禁不止”、“学生选择性不够”、“过渡偏科”的现实困境,还是基于追求教育公平理念最大限度的实现,教育资源的最优化配置,学生负担的最大化减少,学生人文素质的整体提升,其实现的前提条件和重要途径都在于保障更多的人参与到高考的选拔中来,赋予选择主体更多自主性,使其在高等教育资源的享有方面拥有更多的自主权和选择权。因此选择性教育理念成为浙沪高考改革试点方案的共性指导,成为其中一个重要的亮点。

1.合格+等级:高中学考科目的人性化呈现

高中学考从一开始的单一合格性,参考性到现今的合格,参考和选拔性三者结合的转变可以说是一个地位的提升过程,也是一个制度的完善过程,更是一个不断进步的过程。分散在高中三年,随教随考随清延续了以往对高中学业水平的测试效用,但其后等级性学科的选择则是一种改进和突破,它需要学生在对所有学科有了全面和清醒的认识后进行自我判断,理性的选择出等级性科目,并且保证在高中三年间不得更改,这既是对学生自我认知与能力的挑战,也是对学生学习选择权利的尊重和赋予,更是其权利对应义务的自我负责,体现了在整个招生考试制度中对学生选择权的尊重,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最后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

2.统一高考、高中学考和高校综合素质评价三者结合的评价方式

此次沪浙高考考试科目均为“3+3”模式,不分文理科,在最大限度和范围内保障对学生素质评价的全面性、公平性、公正性和客观性。高考成绩中统一入学考试、高中学业考试以及综合素质评价三者的有机结合,真正实现了教育评价中的过程和结果的双向兼顾,改变了以往一考定终身的弊病,试图在整个高招评价中建立多元化的评价体系,更加全面综合的反映学生质素。如上海通过构建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作为学生毕业、升学的重要参考〔2〕;浙江的招生模式侧重于对学生质素的综合性评价与选拔,意在推进人才评价的多元化。这样一来学生可以通过多种评价方式全面了解他们自身的条件与水平,然后综合各方因素对专业和学校作出判断和选择,选择的就是最适合自己的。二来高校也打破以往单靠高考分数来评判选择生源的单一局面,让高校能够更全面的、多维度的、多角度的了解生源状况,从而录取更为适合自身学校需求的优质生源,在双方选择满意度都能达到最高时就能真正推进人才培养,为社会输送需要的人力资源。

3.专业+学校的双向录取准入机制,扩大学生学校双向选择权

学生对等级性考试的科目享有自主选择权,同时高校也需要在2—3年保证公布专业,学校的必选科目及其要求。譬如上海市在改革方案中就对普通本科院校提供了自主选择权的浮动范围,提出可以根据院校的办学特色、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等方面在普通高中学考所划定的六门考试科目中自主确定选考范围和优先录取条件。〔3〕浙江的自主选择范围则扩大至所有高校,并且将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校选拔学生的条件范围之内。〔4〕对高校和学生的双向关注,探索学生和高校的双向选择,学校和专业双向录取的考试招生机制能在更大限度上实现放权,把选择权交给学生,有助于其发现专业性向,合理规划学习及发展方向,从而最大化激发其学习兴趣,挖掘学习潜能,引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三、选择困境:高考改革方案推行中的存疑与思考

虽然目前很多学者对高考改革新方案的地位,作用给予了极高的正面评价,赋予其突破口,里程碑的定位和意义阐释,譬如顾明远先生将其看成是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突破口〔5〕,张力将其看成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大突破口〔6〕。也有学者对上海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四大亮点(考试科目:从“3+1”变为“3+3”;时间安排:从统一考试变为分散考试;学业水平考试:从“游离”高考到纳入高考;录取方式:从一个总分到兼顾单科成绩)和浙江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四个关键词(自主选择、多样科目、综合评价、确保公平)做了详细的特色解读和理论认可〔7〕〔8〕。譬如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协会世界联合会副主席陶西平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考看成是从只看‘冷冰冰的分’到关注‘活生生的人’。〔9〕张志勇认为其是促进学生全面和个性发展的重要制度设计。〔10〕但也有部分学者对此次高考改革试点改革提出了自己的疑虑和担忧,譬如熊丙奇从博弈论的角度,探讨高考改革中不同利益主体权力博弈的缺失〔11〕;熊庆年则倡导更多关注后续可能出现的问题着眼,居安思危〔12〕。刘海峰则从人民满意和国家有利两者兼顾的角度对此次高考改革方案进行了论述,认为其在促使招考方式多样化、多元化,科学选拔创新人才方面应该说颇有作为,但同时也指出还需在积极稳妥中前进,要注意回应社会关切,注重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13〕

可以说学者对此次高考改革新方案是充满热情但同时又兼顾理性的,正所谓“物盈则亏,法久终弊”,高考改革的趋势是势在必行的,如果不改已经不利于当下社会发展的需要。但由于教育改革是一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也是一场只许成功不许失败的改革,对改革的潜在短板和预期浮动必须掌握在可控范围内,如果出现丝毫的改革不适,将对社会民众的利益产生极其严重的危害。尤其是在对新方案的推行中,需要在对其解读和宣传上做更多的工作,让人们真正明白改革的真谛。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在解说上本身就存在复杂性特征,在实践操作中也会因为主体的多元化而使涉及范围无限扩大,而让很多高考的主体参与者尤其是学生和家长陷入选择困境而不知所措,甚至出现迷茫。所以,不能仅仅让教师,家长和学生从表面上去理解方案,然后对方案作出适应,而是需要让他们明确自身在高考改革中所拥有的选择自主权,更加尊重学生的综合发展和优势特长,从学生自身条件出发,从而能达到物尽其用,人尽其能。使他们在面对纷繁复杂的学科选择,专业选择和学校选择时不至丧失自我判断与理性选择,淹没于大众洪流之中。

〔参 考 文 献〕

〔1〕姜澎.高考改革为什么选在沪浙试点?〔N〕.文汇报,2014-09-21(01).

〔2〕〔3〕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EB/OL〕.〔2014-09-19〕.http:///html/xxgk/201409/420032014012.php

〔4〕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EB/OL〕.〔2014-09-19〕.http://gk.zjedu.gov.cn/news/141109318390646256.html

〔5〕杨桂青,顾明远.《实施意见》成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突破口〔N〕.中国教育报,2014-09-06(01).

〔6〕余闯,张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N〕.中国教育报,2014-09-08(01).

〔7〕董少校.改变用一个分数评价录取学生〔N〕.中国教育报,2014-09-20(02).

〔8〕朱振岳.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N〕.中国教育报,2014-09-20(02).

〔9〕高靓.陶西平:从只看冷冰冰的分到关注活生生的人〔N〕.中国教育报,2014-09-06(01).

〔10〕万玉凤.张志勇:促进学生全面和个性发展的重要制度设计〔N〕.中国教育报,2014-09-07(01).

〔11〕熊丙奇.高考改革尚缺最重要的博弈〔N〕.中国科学报,2014-09-18(07).

〔12〕熊庆年.高考改革试点要立足于稳中求进〔N〕.中国教育报,2014-09-22(02).

〔13〕刘海峰.让人民满意?对国家有利〔N〕.中国教育报,2014-09-19(07). 〔责任编辑:侯庆海〕

[收稿日期]2014 — 12 — 15

[作者简介]韩菲尹(1989—),女,安徽安庆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管理。

推荐访问:革新 选择 高考 思考

本文来源:http://www.zhangdahai.com/shiyongfanwen/qitafanwen/2023/0405/580206.html

  • 相关内容
  • 热门专题
  • 网站地图- 手机版
  • Copyright @ www.zhangdahai.com 大海范文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黔ICP备2021006551号
  • 免责声明:大海范文网部分信息来自互联网,并不带表本站观点!若侵害了您的利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48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