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非遗”在高校中的传承路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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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欣 东北石油大学艺术学院

作为人类传统艺术的遗产瑰宝,艺术类“非遗”因其艺术形式、艺术形态、艺术本体等遗产功能与价值关注视角的不同,其作为民族精神的遗产寄托,始终参与了人们对于现实美、艺术美、人生美的审美理解与审美探索。将艺术类“非遗”的教育传承纳入高校美育教学体系,是我国高校美育教学工作得以有效落实的标志性实践之一。“以美育人”,将艺术类“非遗” 教育传承作为高校美育教学的中心环节,将艺术遗产贯穿美育课堂,结合当代艺术类“非遗”教育传承人才的培养现实需求,建立高校艺术类 “非遗”美育传承“基地”,在艺术类“非遗”教育传承的教学实践中更好地践行高校美育使命。高校美育教学活动的有序开展,可为艺术类“非遗”的教育传承发挥保存艺术遗产传统的巨大力量,让学生感受来自于中华传统艺术遗产的美育精神。

为了中华民族传统文脉精华获得更好的展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始终坚持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精神作为遗产整体性保护工作的前提。在经历漫长的历史变迁过程中,非物质文化遗产通常会依据其自身存在的遗产价值与传承载体,来表现遗产内容中那些无法复制的遗产记忆,于文化内涵中诠释了不同类别遗产项目的传承方式与文化认同。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繁多,艺术类“非遗”作为其诸多种类中能够诠释艺术形式、表达艺术内涵、呈现艺术主体、建构艺术体系的一个特殊范畴,可以和高校美育建构为一个有机的融合体。通过高校美育教学,可借助教育传承的力量使艺术类“非遗”在高校教学过程中获得艺术共享,使越来越多的传承主体参与到艺术类“非遗”美育教育传承的过程中来。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

当下,随着“非遗”话题的持续升温,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区域民间传统文化的所属体系,是我国不同民族、个人、地区特色优势文化的代表。总结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中所解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即世代相传且与日常生活密切关联的非物质形态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囊括的内容较为丰富,包括民俗活动、传统表演艺术、民间传统理论与实践、口头传统、传统民间技艺等。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深刻体现非物质文化遗产内部结构中所承载的传统技艺、文化以及美学价值,是科学认知非物质文化遗产社会存在的前提。值得强调的是,深入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对人们的生活情趣、演艺技艺、思想情感有所了解,同时这些文化遗产真实再现了本民族先人的生存发展状态,从而唤起了人们内心的真善美,触动人们的心灵”,以此表达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所诠释的美学价值所在。

(二)艺术类“非遗”

按照非物质文化遗产表现形式加以划分,通常有艺术类“非遗”、民俗类“非遗”、工艺类“非遗”等。其中,艺术类“非遗”是基于传统艺术形式中的艺术形象来传达遗产基因组合中的各种艺术文化因素,是以“纯艺之美”来表达隐藏于民间艺术的特殊化的人类智慧的结晶。每一项区域代表性艺术类“非遗”项目都是一件以民间艺术技艺为主来得以诠释的独一无二的艺术作品,在时间的沉淀中不仅可以反映传承人精湛的技艺“温度”,也展现了历代传承人对于美好生活、美好事物、美好艺术的追求与向往。艺术类“非遗”,用心传艺,在保护传统艺术形式的基础上,寻找自身得以传习的独特艺术风格,作为艺术元素融入人们的生活。这不仅展现了艺术类“非遗”的审美艺术形式,更是展示出了艺术类“非遗”跨越审美境界之外所赋予艺术的特定文化意义、深刻历史意义与多种美学意义。追根溯源,代表性艺术类“非遗”种类繁多,如铁画、皮影戏、苗绣、潮州音乐、舟山锣鼓、朝鲜族长鼓舞、柳琴戏、杨柳青木版年画等,每一个遗产项目皆带着独特的民族记忆与艺术气息,承载着老一辈传承人对于珍贵传统艺术文化的民族情怀。

(三)艺术类“非遗”高校美育传承意义

艺术类“非遗”作为高校美育教学课程资源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是遗产,是资源,也是内容,是能够支撑高校审美教育与公共艺术教育的核心量。近些年,随着高校美育教学活动的逐步深入与“非遗进高校”口号热潮的持续性高涨,对于艺术类“非遗”在高校美育教学实施过程中的有效传承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艺术类“非遗”进高校,既是基于美育教学来发挥高校艺术遗产教育传承的重要举措,也是在高校范围内通过艺术类“非遗”项目中的技艺美、艺术美、遗产美来完善高校大学生审美教育环节的有效途径。“以美育人”不仅是新时代对于高校每位教育工作者的新要求,也是在艺术类“非遗”高校传承过程中对于每一位遗产传承人传承使命的基本要求。通过高校美育传承路径,将艺术类“非遗”融入高校美育传承的核心由单一的传播、鉴赏逐步转化为借助艺术类“非遗”项目在高校美育教学中培养学生欣赏美、发现美、追求美、创造美的美学能力,让高校学生成为能够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中华民族传统艺术精神的时代新人,以此来强调艺术类“非遗”高校美育传承的真正意义。

在人类长期生产生活的具体社会实践中,艺术类“非遗”项目得以生存、发展并传播,其作为不同区域内族群艺术历史发展的遗产见证,不仅呈现了传统艺术形象所表达的审美情感与审美理想,同时也反映了这些艺术类“非遗”文化资源中的审美属性。对高校美育传承中的艺术类“非遗”生存空间加以解析是了解其传承现状之根本,高校美育传承作为艺术类“非遗”美学环境下直接的传承抓手,在艺术类“非遗” 高校教育传承中身兼重任,承载了艺术遗产传播、承袭、发展的历史使命。当前艺术类“非遗”融入高校美育的传承现状堪忧,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高校艺术类“非遗”美育传承主体力量薄弱;
高校学生学习、传承艺术类“非遗”的积极性不高;
高校美育与艺术类“非遗”传承融合度较低。因此,有必要从高校美育与艺术类“非遗”融合的角度,准确把握其中问题,并加以分析。

(一)高校艺术类“非遗”美育传承主体力量薄弱

一项艺术类“非遗”项目,其保护与传承工作总是依赖于某一传承主体来加以传播、承袭,其中的传承主体可以是某一优秀的传承人,也可以是以传承群体为主的传承主体。不管是传承人,还是传承群体,作为艺术类“非遗”传承主体的身份通常以掌握此项遗产项目内部艺术技艺为基础,可以较高水准的展现其内容来表现遗产艺术,是艺术类“非遗”内部传承人中具有一定代表性,且影响力较高的传承主体。回归高校美育教学环节中来,高校美育与艺术类“非遗”的教育传承关联密切,将艺术类“非遗”资源引入美育课堂,艺术类教师不仅作为教育的主体,还成为了传承与弘扬艺术类“非遗” 中传统艺术的重要传承主体。然而,由于艺术类“非遗”项目的技艺具有民间性、地域性、无形性、活态性、艺术性等遗产特点,较多的表现了艺术类“非遗”项目中抽象的艺术内涵,较多表演、演唱、呈现、技能等都是客观存在的,无疑给高校美育教师的传承工作增加了无形的难度。当前,诸多高校能够开展艺术类“非遗”美育传承课程的教师力量薄弱,师资队伍建设不够充分,艺术遗产知识缺乏,很难直接引导学生对于艺术类“非遗”知识中美育常识的理解。

(二)高校学生学习、传承艺术类“非遗”的积极性不高

通过高校美育植入艺术类“非遗”,让古老的中华民族艺术遗产以更加富于美学功能的方式打开高校学生了解民族历史、文化意识、观念形态的大门,以更加轻松的方式让艺术类“非遗”融入高校学生们的美育课堂。然而,很多高校学生认为,获得审美教育的最佳途径是通过艺术鉴赏、艺术创作、艺术表演等课程来获得,对艺术类“非遗”的专业遗产知识了解较浅,尤其对于艺术类“非遗”美育意义的理解认识不深,直接导致众多高校学生在学习、传承艺术类“非遗”的过程中忽视了遗产中的美育价值与美育功能。许多学生认为艺术类“非遗”美育课程是一门“多余课”,认为审美教育与公共艺术教育应该接受的是以专业艺术教育为主的美育教学,而不应该将民间艺术融入美育,这显然是与弘扬传播中华民族传统优秀艺术文化的美育教育初衷是相背离的。因此,学生们对于艺术类“非遗”审美认识不到位,直接导致学习兴致积极性较低,因意识问题而导致艺术类“非遗”美育功能“乱了脚步”,直接影响艺术类“非遗”在高校美育教学环节中的教育传承实效。

(三)高校美育与艺术类“非遗”传承融合度较低

除上述问题之外,高校美育与艺术类“非遗”当前在美育传承融合中的关联问题较为突出,融合度较低。当下,部分高校未深入挖掘艺术类“非遗”项目中的美育价值,使得艺术类“非遗”技艺在高校美育传承中无法获得较好地传承。某些高校尽管在意识上推进了有关艺术类“非遗”与高校美育传承之间的互通关系,但是“重形式、轻传承”的现状也使问题频出。在高校美育教学过程中引入艺术类“非遗”项目,在形式上过分强调遗产中的美学成果,挖掘艺术遗产中的审美元素,只是将艺术类“非遗”中的审美形态、美学价值展现给学生,而忽略了遗产传承的现实意义。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课堂内与课堂外的结合,在高校美育与艺术类“非遗”的融合中都没有得到有机结合的运用。课堂内的美育,课堂外的艺术类“非遗”如果想得到较好的融合,必须促进美育教学理论与实践高度融合。学习理论过后,美育教师应积极引导学生走向“田野”,尤其带领学生走进诸如艺术类“非遗”的自然世界中,让学生们真切地感受来自于艺术遗产的自然美与社会美。

高校可适应艺术类“非遗”美育传承的特点,根据艺术类“非遗”项目的中的遗产形式来挖掘教育资源,整合艺术美的价值定位,来丰富高校对当代大学生艺术人才培养的美育内容。地方高校作为中华民族传统艺术遗产保护传承的有效平台,是遗产传承的推进方,在艺术资源精选、加工过程中可发挥高校的教育主体力量结合美育人才培养指向,选取艺术类“非遗”项目中的特定艺术类别,传承艺术精华。在此基础上,探索艺术类“非遗”教育传承最优路径,建立校内、校外遗产传承人的双重教学模式,完善艺术类“非遗”高校美育教学课程体系的建构,构建高校美育艺术类“非遗”教育体系,从而探索让高校学生乐于接受的艺术类“非遗”教育内容。

(一)建立校内、校外遗产传承人的双重教学模式

保护与传承高校美育教学内容中的艺术类“非遗”,单纯依靠校内、校外传承人单一的传承力量和教学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应充分将校内与校外的传承人力量融会在一起,来组织双重教学模式。一些高校利用本校校内艺术类教师来完成美育课程中艺术类“非遗”传承,往往容易忽略遗产内容中的民间性,很难精准的将校外遗产传承人那些“口传心授”的民间艺术技艺引入课堂,往往会导致美育教学内容中遗产教学输出内容上的偏差。因此,高校应充分将校内的专业与校外的民间有机教学形式加以融合,在教学模式的拓展中挖掘艺术类“非遗”的美育特点,以“匠心美育”来关注“非遗”元素,邀请校外“非遗”传承人走进高校开展艺术类“非遗”专题知识讲座。尤其对于侧重艺术表演类的艺术遗产,校外传承人应和校内传承人共同协办遗产专业汇报演出,通过歌、舞、画等的艺术形式相结合的教学形式来建构相应的教学模式,以“内培外引”的传承人教学队伍建设在艺术遗产形式中挖掘丰富的美学形式,形成多层次、多视角、多维度、多空间的美育“遗产”互动教学,进而提高艺术类“非遗”美育成果的转化。

(二)完善艺术类“非遗”高校美育教学课程体系建构

参考教育部印发的 《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校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提出了需建立“以美和人的思想课程”体系建设,强调艺术类“非遗”的美育思维,将“非遗”中的艺术知识通过美育功能意识来启迪学生们的心灵。首先,应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遗产理论知识为主体,建构艺术类“非遗”美育课程体系。把艺术类“非遗”课程内容纳入公共艺术教育课程体系,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民族艺术遗产概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导论》、地方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教程》等课程,引领学生开阔“非遗”视野,激发学生了解“非遗”民族性、民间性与地域性的学习兴趣;
其次,将校内、校外师资力量加以结合开设高校“非遗”艺术美育传习课程,选取特色性艺术遗产项目,分专业、分方向,以极富针对性的课程设置方式侧重音乐、美术、舞蹈等艺术类“非遗”的美育传承;
最后,搭建艺术类“非遗”走进高校与走出高校的融合美育平台。走进高校,让艺术类“非遗”在高校美育教育中寻找更好的栖息地,引导学生感受源自于传统、源自于民间的艺术之美。走出高校,带领学生参观校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以及“非遗”传承人的生活,依托高校宣传传统艺术技艺的平台优势,不仅可以丰富学生们校外艺术实践活动的开展,反之,也可借助于校外遗产接触来更好地传承艺术类“非遗”。

(三)构建高校美育艺术类“非遗”教育体系

为有效构建高校美育艺术类“非遗”教育体系,明确教育目标、教育内容、教育过程,在目标、内容和过程的教育体系整合中传承艺术类“非遗”,以技艺、技能等艺术形式来表现高校美育存在的意义。“教育目标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出发点和归宿,对教育的各种活动起着重要的制约和导向作用”,高校艺术类“非遗”美育教学应以培养高校学生们的审美鉴赏力为目的,在艺术遗产的审美体验中强化审美理想,以美为媒,以艺术遗产为形式,培养全面发展的、尊重艺术传统的现代化艺术人才。通过美育形式,融入艺术类“非遗”中的音乐、美术、剪纸、雕刻、舞蹈等艺术遗产技能,依据学生美育教学接受的现实规律,选编艺术遗产中最有美育价值的传统艺术基础知识,引导受教育者的遗产积累。有效地教育过程,是指高校美育“艺术类”非遗教育传承的教师与学生在共同参与下,借助之前所强调的教育目标、教育内容来完善美育遗产教育过程。只有明确教育目标、教育内容、教育过程,才能更加有效地构建高校美育艺术类“非遗”教育体系。

高校美育传承艺术类“非遗”是一门新兴学科,将美育与艺术遗产融合在一起的综合性教学内容,涉及方面较广,有艺术,有遗产,还有美。目前,我国艺术遗产美育传承的理论研究与实践研究皆处于初步探索、挖掘阶段,基于高校美育的艺术类“非遗”教育传承视角,不仅为高校美育教育中的学生审美能力的培养提供了可考话题,也为艺术类“非遗”在高校的教育传承中提供了审美教育传承的参考,可谓一举两得。艺术类“非遗”高校美育教育传承的模式是艺术类“非遗”有效传承的必然选择,探索传承路径,在保护模式中摸索艺术类“非遗”未来发展与传承之路,理应得到更多的群体关注。抓重点,挖掘美,传“非遗”,顾保护,让艺术类“非遗”深入人心,以艺术的形式获得高校认同,以遗产的形式获得美育氛围,让艺术类“非遗”在高校美育传承中获得新生,才能使高校美育视角下的艺术类“非遗”得到更加有效地教育传承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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