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下水环境监测现状及工作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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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其顺,李 慧,钱贞兵

(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安徽 合肥 230071)

地下水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农业生产与居民生活饮用的重要水源,也是自然界水力联系和水循环的重要环节,其独特的赋存条件和运转状态,使其具备特殊的自然、经济和生态属性[1]。伴随城市化、现代化的加速发展,地下水超采、人类经济活动等造成了地面沉降、地下水污染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2]。开展地下水监测,摸清地下水资源底数,掌握地下水环境质量,有利于保障我省水资源需求,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时,也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地下水污染防治,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态环境需要的必然要求[3-4]。

按照地下水的不同含水介质划分,安徽省地下水主要包括松散岩类孔隙水、碳酸盐岩类裂隙岩溶水和基岩裂隙水等三种类型[5]。依据2020年安徽省水资源公报[6],2020年全省水资源总量1 280.41亿 m3,地表水资源量1 193.72亿 m3,地下水资源量228.60亿 m3,地下水在安徽省水资源总量中占据重要地位。

2015年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8],确定安徽省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为76个。除六安市外,各地市均有考核点位分布。76个考核点位按含水层类型分为孔隙水和岩溶水,其中孔隙水监测点位69个,占总点位数的90.79%,全省大部分区域均有分布;
岩溶水监测点位7个,占总点位数的9.21%,零星分布于淮北、宿州、淮南、安庆、铜陵市。按地下水力类型分为潜水和承压水,潜水监测点位28个,占总点位数的36.84%;
承压水监测点位48个,占总点位数的63.16%。按孔隙水含水层监测层位分为浅层孔隙水、中深层孔隙水和深层孔隙水监测点位。浅层孔隙水监测点位28个,占总点位数的40.58%,主要分布于阜阳、蚌埠、亳州、宿州等市;
中深层孔隙水监测点位31个,占总点位数的44.93%,主要分布于宿州、蚌埠、阜阳等市;
深层孔隙水监测点位10个,占总点位数的14.49%,主要分布于阜阳、亳州等市。

安徽省“十四五”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已增加到102个,点位分布见图1,覆盖全省16个地市,各市点位情况见表1,包括51个区域监测点位,26个污染风险监测点位和25个饮用水源监测点位。主要监测范围包括淮北平原、江淮波状平原、沿江丘陵、皖西山地和皖南山地等地貌分区。优化调整后,102个地下水考核点位按地下水力类型分为承压水和潜水,其中承压水监测点位66个,占总点位数的64.71%;
潜水监测点位36个,占总点位数的35.29%。按含水层类型分为孔隙水、岩溶水和裂隙水,较“十三五”增加了裂隙水监测点位,孔隙水监测点位89个,占总点位数的87.25%,广泛分布于全省区域;
岩溶水监测点位12个,占总点位数的11.76%,零星分布于淮北、宿州、淮南、安庆、铜陵市;
裂隙水监测点位1个,占总点位数的0.98%,位于六安市。按孔隙水含水层监测层位分为浅层孔隙水、中深层孔隙水和深层孔隙水监测点位。浅层孔隙水监测点37个,占孔隙水监测点位总数的36.27%,主要分布于阜阳、蚌埠、亳州、宿州等市;
中深层孔隙水监测点40个,占孔隙水监测点位总数的39.22%,主要分布于宿州、蚌埠、阜阳等市;
深层孔隙水监测点12个,占孔隙水监测点位总数的11.76%,主要分布于阜阳、亳州等市,点位类型见图2。

图1 安徽省“十四五”环境质量考核点位分布图

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分布与安徽省各地区地下水利用程度呈正相关,地下水利用程度较高的淮北平原地区,考核点位分布也较多。“十三五”和“十四五”时期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分布数量前五位的的地市均为宿州市、阜阳市、蚌埠市、亳州市、淮北市。其中,“十四五”时期考核点位占比超过10%的有阜阳市、蚌埠市、宿州市和亳州市。在地市覆盖上,“十三五”地市覆盖率为93.75%,“十四五”增加了六安市的考核点位,地市覆盖率达到100%。在县区覆盖上,“十四五”较“十三五”有了较大提升,增加了9个县区。“十四五”县区覆盖率超过50%的地市有阜阳市、蚌埠市、宿州市、亳州市、铜陵市、淮北市、池州市。其中,宿州市、亳州市县区覆盖率均为100%,实现了考核点位县区全覆盖。分布密度上“十四五”较“十三五”有了较大提升,分布密度由0.54 个/1000km2上升至0.73 个/1 000km2。其中,“十四五”时期分布密度大于1 个/1 000km2的有阜阳市、蚌埠市、宿州市、亳州市、淮南市、淮北市,分布密度最大的是蚌埠市,达到2.35 个/1 000km2。

表1 安徽省各地市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情况

表2 安徽省各地貌分区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分布情况

安徽省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数量在各地貌分区上分布差异较大,“十三五”期间,点位数量最多的淮北平原数量有61,占比达到80.26%,而皖西山地没有考核点位分布,占比为0。“十四五”时期,安徽省在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布设上新增了皖西山地监测点位,使得安徽省各地貌分区均有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分布,考核点位分布臻于完善。但各地貌分区考核点位数量分布仍有较大差异,考核点位多数分布于淮北平原,点位数量占比达到71.57%,其次为沿江丘陵平原,点位数量占比17.65%,皖西山地分布最少,仅占0.98%。各地貌分区的点位分布比重大小顺序保持稳定,“十三五”和“十四五”时期均呈现以下特征,考核点位主要分布于淮北平原,其次为沿江丘陵平原,零星见于江淮波状平原、皖南山地和皖西山地,点位分布见表2。

图2 “十四五”环境质量考核点位监测地下水类型图

在流域覆盖上,“十三五”和“十四五”时期,考核点位覆盖我省长江、淮海和新安江等三大流域,流域覆盖率达100%。点位布设上均以淮河流域为主,其次为长江流域,新安江流域分布最少。“十三五”期间,淮河流域有62个考核点,占考核点总数的81.58%;
长江流域,有13个考核点,占考核点总数的17.11%;
新安江流域有1个考核点,占考核点总数的1.31%。“十四五”时期,淮河流域有83个考核点,占考核点总数的81.37%;
长江流域有17个考核点,占考核点总数的16.67%;
新安江流域有2个考核点,占考核点总数的1.96%。

2020年安徽省组织完成了“十四五”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设置,全省共设置考核点位102个,类型包括区域、污染风险监控和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依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9],采用2020年度监测数据,先对每一组样品的29项指标进行逐项评价,再运用综合评价,得出每个点位的水质情况。从单指标评价结果看,安徽省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共有铁、锰、氟化物等指标存在超标现象,其中,超标率大于10%的有锰、铁、氟化物、碘化物、钠和硫化物等。通过水质综合评价,102个地下水质量考核点的总体水质以Ⅳ类水为主,其次为Ⅴ类水和Ⅲ类水,Ⅱ类水占比最少,未见Ⅰ类水。

2.1 部门信息难共享,监测体系未形成

安徽省水利和自然资源部门通过多年的连续监测,并依托“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各自建设了一批地下水专用监测井,为地下水监测打下了坚实的站点基础,并积累了丰富的监测数据,相较而言生态环境部门地下水环境监测起步较晚,技术力量也相对薄弱。长期以来,安徽省相关地下水信息分散于各部门,各单位地下水监测工作方向不尽相同,不同监测单位的分析方法存在差异,监测数据未实现信息共享,未整合形成统一的监测体系。

2.2 “双源”底数尚未摸清

安徽省虽然已开展了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双源”试点监测与调查,初步掌握了地下水饮用水源和重点污染源的信息,但部分污染源底数仍没有完全摸清,已经完成的调查工作仍然存在部分点位监测现状和水文地质等信息不全,尚未建立动态更新的“双源”信息数据系统,对于信息变动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2.3 地下水监测不够规范

按照《水污染防治法》[12]、《地下水管理条例》[13]等要求,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垃圾填埋场、危废处置场等污染企业(区域)的运营管理单位,需要建设地下水监测井并开展监测。目前,安徽省部分化工石化、涉重类、尾矿库、工业园区等污染企业(区域)仍没有设置地下水专用监测井,有的企业依托附近的民井开展地下水监测,在监测频次上也无法满足相关监测技术要求的规定,地下水监测开展不够规范。

2.4 地下水监测能力不足

目前,安徽省各地市生态环境部门普遍缺少洗井、取样等专业化地下水监测设备,部分驻市监测中心缺乏专门从事地下水监测的技术人员,已有监测人员地下水相关业务知识明显不足。部分驻市监测中心地下水监测能力有待提升,对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部分指标暂未完成认证。另外,由于缺少必要的地下水监测专项经费,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地下水监测工作的开展。

3.1 以考核工作为抓手,充分发挥部门职能

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作为国家考核地方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将发挥重要的引领作用,安徽省生态环境部门在“十四五”期间,要将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作为发挥监督和防止地下水污染部门职责,持续改善地下水水质的重要抓手。通过开展土壤污染修复、地下水污染治理,制定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的水质达标和保持方案等,持续做好地下水水质的分区管控和分级治理。

3.2 紧密联系“双源”,完善站网布局

进一步摸清“双源”底数,重点关注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和重点污染源,伴随着“引江济淮”工程的建设,皖北地区今后将减少地下水的开采,但当前地下水仍是部分皖北地区重要饮用水源来源,加强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监测,确保地下水水质达标是重要的民生工作。加强对各类型污染源的监测,防止地下水污染,加强对企业自行监测监督和指导。在现有调查资料的基础上,今后可围绕考核点位进行污染企业(区域)监测,加强对地下水水环境质量考核点周边的垃圾填埋场、危废处置场、涉重类、石化化工、工业园区和尾矿库等重点污染源的监测,探索形成考核点位的环境质量溯源监测网。

3.3 加强部门协作,促进信息共享

当前,生态环境部门还没有建设自己的地下水监测井,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等监测工作多依托其他部门的监测井开展工作,必须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形成地下水监测井“一井多用”机制,保障监测工作的持续开展。对于各部门的监测数据也要建立必要的共享机制,综合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建设基于点位基础信息、实时监测数据等的地下水监测数据集成系统,促进地下水监测信息的“一网共享”[14]。建立部门间定期会商机制,建议在每年丰、枯水期监测工作开展后,举办以生态环境部门为主,水利、自然共同参与的地下水水质情况会商。

3.4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地下水监测能力

以地下水监测技术为重点,围绕地下水监测布点、取样、运输、分析等全流程开展培训,着力提升水文地质专业知识,不断提升监测技术人员能力,加强地下水应急污染监测,同时,驻市监测中心继续加强资质认证,进一步强化能力建设,持续开展人员持证上岗,打造一只专业素养高、监测能力强的地下水监测队伍。充分利用“双源”调查和监测数据,挖掘数据深度,形成环保系统的地下水监测信息系统,提升工作的延续性。建设基于自动监测基础上的安徽省地下水监测预警平台,实现地下水监测、预警和溯源一体化发展,为地下水污染防治提供技术支撑,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环保铁军”力量。

(1)安徽省环境质量考核点位主要为承压水,含水层类型主要为孔隙水,点位分布与安徽省各地区地下水利用程度呈正相关,点位数量在各地貌分区上分布差异较大,点位覆盖我省长江、淮海和新安江三大流域。

(2)从单指标评价结果看,铁、锰、氟化物等指标存在超标现象,水质综合评价显示总体水质以Ⅳ类水为主,其次为Ⅴ类水和Ⅲ类水,Ⅱ类水占比最少,未见Ⅰ类水。

(3)科学开展地下水监测,摸清地下水资源底数,掌握地下水环境质量,才能发挥地下水在自然循环、经济发展和生态涵养等方面的价值。地下水存在的信息共享、监测能力、监测规范上的问题,亟需通过站网布设、部门协作和人才建设来解决。凝聚地下水监测合力,才能不断提升地下水监测工作,持续保护地下水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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