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需求侧智慧城市建设的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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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晖WANG Xiao-hui;
李振锋LI Zhen-feng

(山东省滨州医学院资产管理处,烟台 264003)

IBM 公司于2009 年提出智慧城市(smart city)的概念,认为智慧城市是“运用信息和通信技术手段感测、分析、整合城市运行核心系统的各项关键信息,从而对包括民生、环保、公共安全、城市服务、工商业活动在内的各种需求做出智能响应”[1]。纵观诸多专家的论证和总结,智慧城市是政府和市民充分利用万物互联、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GIS、BIM、VR、AR、MR 等现代科学技术成就,实现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享用的城市管理与运用的工具和手段,提高城市管理与治理水平,增强市民作为主人翁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形成城市管理与治理新模式和新形态,为城市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市民的生产、生活提供可靠、有益的保障与服务[2]。

1.1 智慧城市的发展历程

智慧城市的本质特征是人类智慧驱动城市发展[3]。智慧城市的发展历程就是人们对智慧城市认知和理解的过程,是由科学技术的发展进程来支撑的。智慧城市建设可分为四个阶段——首先让城市万物万联,智慧城市互联网建成;
其次让城市元素实现数字化标示,数字化城市初建成型;
再次让城市智能便捷,物与人能够交流与生活,智能化城市开创成功;
最后让城市真正智慧化,全方位地实现为民服务,智慧城市初现端倪。智慧城市概念的提出初衷是为了解决政府在城市治理和城市服务中的全面管理和管理效率,因此智慧城市的建设也一直是政府主导,政府机关按照管理的思路来设计和建设,缺少市民的参与,市民的真实需求传递不到设计者,在顶层设计中缺乏需求侧的应用和响应,进而导致市民的真实需求在应用场景得不到体现,市民的应用需求也无法得到满足。

1.2 智慧城市的主体

智慧城市一直是由政府主导、政府建设、政府应用,所以人们一直认为智慧城市的主体是政府。实质上,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宗旨是亘古不变的,市民才是真正的城市主人,因此,智慧城市建设具有政府、市民“双主体”组成,由于所处的位置和角度不同,在智慧城市中所扮演的角色和特征也不一样。

首先是政府,政府在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他代表市民作为城市的管理者、建设者、服务者,具有统筹、建设、管理、便民、利民的基本功能,是智慧城市建设的主体,也是智慧城市建设的主导者,它不只是规划实施信息化工程,更重要的是建设信息化发展生态,使智慧城市建设具有可持续性,因此政府是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的主要力量,政府利用其主导地位,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促进城市和谐发展,提供便民惠民服务,建设全域感知、智慧管理、智慧便民、智能决策应用的供给侧智慧城市,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其次是市民,市民是城市的主人,具有参与规划、建设、管理、治理、享用城市的权利和义务,是智慧城市的真正主体。政府的智慧管理、智慧便民等等也都是为了市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因此智慧城市建设就应该以实现市民个人与环境信息感知、个人状态智能掌控、个人行为智慧决策的需求侧应用,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信息化资源充分利用、智慧化幸福生活共享的需要。在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市民从最开始技术决定论的被动接受型已经逐步发展到了以人为核心的合作共创型,公民参与和应用的深度将决定智慧城市建设的成效。

1.3 智慧城市的建设目标

智慧城市建设的目标是让城市更美好、更和谐,市民工作更快乐、生活更幸福,这也是智慧城市发展的最高阶段。随着智慧城市建设的水平不断提高,政府和市民都将享用智慧城市带来的全域感知、智能应用、大数据分析、智慧决策、行为智引,为城市管理和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良好生活环境与生态带来的极大便利,推动政府、市民、城市生态共同进步与提高[4]。

智慧城市建设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以政府为主体的供给侧智慧城市,政府通过“城市大脑”和“市长导航舱”管理城市和服务市民的各种系统应用,二是以市民为主体的需求侧智慧城市,市民通过“市民管家”实现个人生活、生产、出行、消费、安全、教育、健康等各方面进行信息综合掌控、自我管理、智慧引导、全程服务,实现市民的安全感、幸福感、优越感。

1.4 基于市民需求侧智慧城市建设的意义

基于市民需求侧智慧城市建设是智慧城市建设两个方面之一,也是一个最重要方面,它是智慧城市发展到一定阶段,从简单的城市管理和治理向市民积极参与的城市管理和治理迈进的更高阶段,完成智慧城市功能目标的真正回归,从而实现政府供给侧+市民需求侧全面智慧城市的建设。市民需求侧智慧城市建设旨在调整政府与市民在城市建设、管理、治理中的相互关系,由管理与被管理、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发展成为“出资人”与“职业经理人”之间的共管、共享、共用的利益一致的关系,市民不再是政府管理和被动接收的服务对象,应该成为主动参与智慧城市的建设者、城市治理的自治者、智慧城市的享用者的城市主人[5]。

目前的智慧城市建设主要侧重点在政府应用。政府应用智慧城市,是为了更好地代表全体市民建设、管理、治理城市,让城市更和谐、更美丽、更宜居、更繁荣、更富足,让市民更方便、更便利、更舒适、更幸福、更有家的归属感和主人翁自豪感。而在市民应用方面,市民应用智慧城市在全域感知与自己相关的信息和资源支撑下,将它作为自己生产与生活的智慧管家和贤能助手,实现自己利益最大化、成本最小化、方案最优化的“市民管家”和“贴心保姆”。另一方面,市民通过智慧城市感知,可以解决信息不对称而无法自觉参与城市的建设和管理,主动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治理、个性化自我诉求的目标,实现“智享生活、慧及未来”。

需求侧智慧城市和供给侧智慧城市的便民服务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虽然目标都是为民便民,但出发点和着眼点不同,类似于供给餐和自助餐的不同。供给侧是站在政府的角度面对全体市民服务的一个通用服务路径,而需求侧是针对任何一位市民提供的量身定做的贴心服务和智引指南。

供给侧智慧城市已初步建成,当前已进入深化完善阶段。随着智慧城市建设和信息化水平的不断进步,政府主导的供给侧智慧城市已初步建成,供给侧功能基本实现。智慧城市建设已经实现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各地成立大数据局,归口负责智慧城市,各行业的应用已经普遍存在,感知层建设基本完成,硬件设备配备齐全,政府已实现统筹管理各种应用场景及部署。城市管理者通过它配置公共资源、作出科学决策、提高治理效能,市民凭借它触摸城市脉搏、感受城市温度、享受城市服务,人们已经渐渐开始享受智慧城市带来的变化[6]。

3.1 理念与认识错位

一是忽略了市民的主体地位,认为智慧城市的应用对象是政府。智慧城市建设的起源是政府的部门为了实现城市的管理与综合治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进行信息化、智能化、智慧化建设,最终目标是为了更方便、更直接、更准确地管理与治理市民行为及其与城市各元素之间的协调关系而逐步发展起来的,智慧城市建设的理念一直是为了实现政府的城市管理目标,智慧城市的建设主体和应用主体一直都是政府。

二是供给侧的供给餐并不是市民需要的自助餐。

城市是人民的城市,智慧城市的建设是由政府主导,智慧城市的建设目标一直是以实现或满足政府的供给侧应用与功能,包括现在各种良苦用心打造的政务服务与便民服务的众多线上服务功能都是政府提供“供给餐”的模式,市民仍以服务接受者这一角色为主,而没有达到“市民才是城市的主人,智慧城市建设的主体应该是市民的认识高度”[4],把市民作为智慧城市的主体,实现需求侧应用与功能作为智慧城市建设的目标,让市民吃到自助餐和个性化定制。

三是智慧城市的考核评估一直是政府政绩和形象的工作任务,对上(上级或市长)负责,而不是对下(市民)负责完成市民需求侧应用的实现。

3.2 顶层设计缺陷

一是系统性、全局性缺乏顶层设计。各地智慧城市建设往往缺少市民需求侧的系统性的顶层设计,只考虑政府供给侧的顶层设计以及各系统的协调与共享,最多就是管理系统中衍生的便民服务功能。相当于智慧城市应用只有政府端的管理应用,而缺乏市民需求侧的生活智引需求和应用,最多算是智慧城市的半壁江山。

二是市民需求侧智慧城市需求和应用没有以“市民管家”的思维,按照保姆式的全面服务进行系统化设计。需求侧的顶层设计仍然站在管理者的视角设计需求,提供的服务是针对全体市民的政策性的普适逻辑,缺少适合每一位市民个性化需要和心贴心、手把手式的服务。

三是顶层设计中需求侧与供给侧缺少统筹规划、一体化设计。智慧城市建设的顶层设计缺少供给侧应用与需求侧应用一体化设计、一体化建设,供给侧与需求侧分头设计、分项设计,各自建设数据中台、超算中台、智能中台,造成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还将产生数据标准和系统逻辑不一致造成的系统协调性不良,供给侧与需求侧口径不一致、数据不统一等次生灾害。

3.3 技术方案和实施方案缺陷

一是技术方案不完整。只有政府管理部分,缺少市民需求侧应用所需的有关数据库、超算中心、应用端口(客户端小程序或APP)等全面系统的整体技术方案。

二是技术与数据缺乏市民需求侧所需要的统一标准和规范。现有技术与数据标准主要按照政府管理逻辑思维进行规范和定义,而市民需求侧需要的复杂而细致的数据与应用算法缺乏统一的标准与规范,新建需求侧应用所需技术与数据标准都需要与原有系统进行对接编译,造成无谓的资源浪费和重复劳动,也会带来系统的顺畅性和兼容性问题。

三是智慧城市建设的技术方案的功能、数据、流程等基本都是固定程式,缺少市民侧的需求分析与研判模块,缺乏使用者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拖拽式功能修改、数据的增减、流程变更的灵活性,更谈不上需求的增加与调整,形成一种系统连年升级,财政资金明显浪费,但又无可奈何。

市民需求侧智慧城市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因而需要从思想观念、顶层设计、技术方案等各方面充分考虑市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与幸福满意度的需求,充分利用先进科学技术成就,结合现有智慧城市建设成果,借鉴国内外智慧城市建设经验,采取全方位感知、数字孪生推演、全域认知、最优决策、精准服务、个性化定制等综合功能,积极动员市民参与到智慧城市建设和治理管理的工作中来,提升市民的主人感、安全感、幸福感。

4.1 理念观念

智慧城市建设需要正确认识智慧城市的主体和目标。转换工作的观念和理念,充分认识市民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建设一个既包含适合政府全面管理又符合市民需求的生产、生活需要的完善的智慧城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这是我们做好城市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适应人民的期待和需求,让亿万人民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让人民群众生活更幸福”的重要指示精神,建设功能全面、性能强大、既有利于政府管理又真正服务于市民的新型智慧城市。

4.2 顶层设计

顶层设计应以需求侧应用为主导,需求侧与供给侧一体化设计,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感知层、汇聚层、数据中台、计算中台等都要统筹规划,站在市民角度,了解市民真实需求,围绕整合的要素资源和数据支撑,既要满足政府管理应用,又要保障市民需求的数据采集、数据归集、数据调用、智能分析、智慧决策导航。通过应用场景的即时性、灵活性布设,针对不同人群及需求提供实时、实地、实景、实人的精准个性化服务,突显智慧城市的区位优势和人文优势。

4.3 技术方案

技术、业务、数据融合是市民需求侧智慧城市建设的核心,全域感知的感知层已基本建成,数据的提取与共享也逐渐通畅,孪生城市和城市大脑正在解决供给侧需求的政府应用与便民惠民的政务服务,下一步的关键就是基于市民需求侧的“市民管家”(图1 虚线框内部分)在感知层、数据层基础上的智算中心和智能中台设计与建设,并实现与各系统的数据融合共享和开发利用。

图1 智慧城市建设的现状

基于市民需求视角下的智慧城市建设需要以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和大数据等新兴热点技术为核心,通过数据融合、数据分析、机器学习、神经网络、区块链、GIS、BIM、VR、AR、MR、数字孪生等技术件的相互协作,实现由数据抓取、数据整合、数据分析、数据可视化推送的全周期数据管理,通过将各个部门、机构汇集的个人数据进行整合和再加工处理,实现基于需求侧的信息与数据推送、智能分析、智慧“导航”,把现在的为民服务APP“**城市通”改为“**市民管家”,以“市民管家”为核心建立一套与“市长导航舱”并列的系统,从而为双主体服务,形成完整的智慧城市技术方案,为市民做好周到、贴心、实用、定制的各种服务。

本文通过基于市民视角下的智慧城市建设的角度为智慧城市的建设提供了新的解决思路,目前规划目前尚处于研究阶段,缺乏足够的实践经验和数据支撑,而其未来的发展规划更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相信在不远的将来,智慧城市将会完成需求侧升级转型,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市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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