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增强法律意识 试论增强护理临床带教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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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从临床带教老师和实习护生两个方面论述增强护理临床教学中的法制教育,旨在为护生提供良好的实习环境,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减少临床教学中的护理纠纷。   【关键词】 临床带教;法律意识;护理纠纷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以及普法教育的不断深入和全民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意识的日益增强,在医疗过程中经常会遇到涉及法律的事件发生。特别是2002年9月1日全国开始实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来,投诉和诉诸法律的医疗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肿瘤科患者具有急、危、重的特点,救治工作繁忙,潜在的护理安全问题也相应增多,对护理带教工作有较高要求。因此怎样处理护理临床教学与患者的权益问题,避免护理纠纷的发生,就有着重要的意义。
  
  1 增强带教教师法律意识及综合素质的培养
  
  1.1 加强带教老师法律知识培训 护理工作与法律法规息息相关,护士每天的护理行为都涉及到法,临床教学也不例外。在对带教老师的培训过程中,不仅要对教学能力,教学方法进行培训,还要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应要求护理人员认真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管理方法》、《护理基本技术与管理规范》、《医务人员道德规范及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并且经常组织学习医疗护理纠纷的具体案例,不断强化护理人员法制观念,使护理人员在具体工作中能分清法与不法的界限,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以及怎样做。在教学过程中出现的护理纠纷,临床带教老师要承担一定的责任。通过学法、用法,严格按照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使教学工作有效顺利进行。
  1.2 注意带教教师思想、业务素质的培养
  护理学科的不断发展,使得一次性学历教育远远不能满足护理及带教工作的需要。各级带教教师要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不断补充和更新知识,对专科疾病的治疗、护理不但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只有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娴熟的护理操作技能,才能赢得患者的信任和尊重。除了拥有过硬的护理技术,还要有一颗乐于奉献、愿意为患者服务的爱心,多做换位思考才能有效地预防护理纠纷的发生。
  1.3 带教教师与患者要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
  良好护患关系的建立可以使患者更愿意配合护理带教工作,有效减少带教中的护理纠纷。因此进行各种教学活动应事先征得患者同意,重视患者的知情权和同意权。告知教学目的、参加人数、需要时间以及可能给患者带来的不便和麻烦,以取得患者的理解和配合。
  1.4 加强临床见习的风险管理
  护理工作具有工作环节多、操作多、交接多、技术性强、服务要求细、时间连续性强等特点。因此,带教老师对护生的操作能力要有一个大概的评估,从教学目标与患者情况两方面考虑选择病例,以规避风险,并与护生共同分析在此操作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要有风险管理补救措施,一旦操作失败,立即向患者表示道歉,并由带教老师来完成该项操作,以免增加患者的痛苦。
  1.5 完善护生请假制度
  实习期间护生因不同原因请假时,应要求护生在医院统一制度的请假单上写明请假原因、时间以及回医院时间。假期毕应及时到护理部或总带教老师处报到销假。请假制度的完善使护生在实习期间请假频率较往届大大下降,这样既有利于实习工作的总体管理,又有利于护生有更多的时间去学习新的知识。
  
  2 提高护生的法律意识
  
  2.1 加强岗前培训教育
  现代医患关系既不是一般的消费关系,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人际关系,其广泛涉及伦理、道德、法律法规等方面。在为期1年的临床实习之前,有必要对他们进行岗前培训,从而帮助护生充分认识目前严峻的医疗形势。可以通过讲座、示范等形式进行医疗制度技术操作规范、医患沟通技巧、医疗法律及医疗纠纷的防范等医疗安全教育,使学生认清医疗形势,强化医疗法制观念,培养她们爱岗敬业,尽职慎独,加强工作责任心,尽快完成从学生到实习护士的转换,适应临床工作和学习,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
  2.2 帮助护生明确法律保护患者的各项权益 患者来医院就医,应享有以下权利:生命健康权、知情权、安全权、隐私权、求偿权、受尊重权、获取知识权、选择权、监督权、复印病历权等。护生在实际工作中应充分认识患者享有的权利,并从患者的角度和利益方面努力维护好患者的权利,尤其对于那些具有独立性格而且情绪不稳定的患者,要能容忍和接受患者的个性习惯,学会对患者的感受非常敏感,使患者感到被理解和支持,并获得患者的信任。
  2.3 指导学生护理文书的书写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医疗纠纷,医务人员必须增强法律意识,学会自我保护,医疗文书的质量往往会影响到医疗纠纷的结果。因此,在学生的实践过程中带教老师利用空余时间带领学生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文书的书写规范》,让学生感受到自身与法律的关联,体会到法律的神圣与尊严,让学生反复练习护理文书的书写,严格把关,坚持客观、全面、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强调医疗文书不能丢失、涂改、隐匿、伪造或销毁。
  2.4 带教中贯穿法律知识教育
  在整个实习过程中,带教老师要善于发现护生在实习过程中存在的潜在性法律问题,让学生明白各种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等,都是经验积累的结果。并且要培养他们诚实的品格,发现差错要及时报告教育,以便及时处理,绝对不能隐瞒,以免错过最佳的治疗时机。对已发生的错误行为要采取个别或小组讨论的方式与护生共同分析发生错误的原因及预防措施。使护生能够在学习知识和技术时注意遵守法律法规,约束自己的护理行为,培养依法办事的方式和行为习惯,防止护理纠纷的发生。
  
  3 小结
  
  当代护理人员要面对激烈竞争的医疗市场,满足患者不断提高的健康需要,就必须具有强烈的法律意识,既维护了患者的权利,又保护了护理人员自身权利。提升临床带教老师及护生的法律意识,可使教学工作有序有效、安全进行。所以将法律教育贯穿其中,是圆满、顺利地完成带教工作,确保护理人员人身安全的基本保障。
  
  参考文献
  1 苏兰若,谢淑娟.1028份护理记录中相关法律性问题的分析与对策.中华护理杂志,2004,39(9):688.
  2 周立宁.营造安全文化 防范护理差错.中华护理杂志,2004,39(3):193.
  3 洪梅,王丽,程瑾霜.全科护士培训实践的探讨.中国实用护理杂志,2004,20(9):6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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