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民收入倍增问题的调查与思考】收入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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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虽然各地在积极推行收入倍增计划,但是农民收入倍增是整个计划实施的难点和重点。在南通市农民调查中发现,农民对收入倍增计划持普遍赞同的态度,但是心存疑虑,自信心不足。加之存在诸如土地流转、政府引导、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投入等多方面的难题,制约了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的实现,为此应从多方采取综合措施,积极予以推进。
   关键词:农民收入倍增 江苏南通市 调查
  
   “十二五”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国收入分配改革的攻坚时期。面对我国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不同步、国内消费不足、社会矛盾加剧等诸多问题,各地纷纷提出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而在实施收入倍增计划的过程中,由于农业耕地资源的有限性、农民素质不高、农村劳动生产率较低等因素的存在,使得农民收入倍增成为整个收入倍增计划的重点和难点。2011年11月至12月,“农民收入倍增问题研究”课题组,在江苏省南通市展开调研,了解农民对收入倍增问题的所思、所想和所盼,并对收入倍增的难点和出路进行研究。
   一、农民对收入倍增的态度
   此次调研以问卷调查和实际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问卷调查共发放400份,回收367份,其中有效问卷344份。问卷发放有一定的代表性。其中职业为农民的326人,占95%;个体、经商人员和其他类型人员有18人,占5%。而且每年实际收入在2万元以下的144人,占42%;2万至4万元之间的179人,占52%;4万至6万之间的有17人,占5%。
   (一)农民对收入倍增的愿望较为强烈,但自信心不足
   对于收入倍增计划实施的必要性,我们设计了两个选项,统计结果是:应该实施,收入问题和收入差距已经成为百姓关注的焦点(85%);无所谓,教育、医疗、养老等问题解决好了,收入低点无所谓(15%)。这表明,虽然教育、医疗、养老同样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但是在社会保障体制依然不健全的条件下,农民希望通过实施收入倍增计划,凭借智慧和劳动增加收入,以应对各种不确定因素。同时,对于“十二五”时期收入倍增计划能否实现的问题,结果显示:能实现的只占29%,不能的占10%,不好说的占61%。后两者总共高达71%的比例说明,农民对于收入倍增计划能否实现,大部分存在自信心不足问题。这也对我们政府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如何制定出符合老百姓利益的收入倍增政策,从而提高政府在百姓心目中的可信度。
   (二)影响农民收入倍增的制约因素众多,增收渠道有限首当其冲
   对哪些因素会影响农民收入倍增问题,我们设计了6个选项,限选3项。回答的结果分别是:增收渠道有限(64%);政府财政投入不够(51%);没有相应的创业机会(38%);知识水平有限(35%);政府服务不健全(32%);法制不完善(28%)。虽然这些问题都是挡在农民增收面前的几道坎,但是农民的关注度各不相同。增收渠道有限是影响农民收入倍增的最大障碍,这表明农民虽然有增收致富的强烈愿望,但是由于信息提供、城市化、土地流转、户籍制度、就业机会等方面的限制,大部分人仍固守于一亩三分地,对于增收致富没有多少有效的办法。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包括南通市在内的诸多城市提出“要通过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构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全方位扩大富民增收覆盖面”的合理性和紧迫性。
   (三)名义上的倍增和群体收入差距的扩大是农民对收入倍增的主要忧虑
   对于收入倍增计划比较担忧的方面,我们设计了5个选项,限选3项。统计的结果从高至低分别是:收入增幅达不到物价涨幅,可能只是名义上的倍增(86%);收入倍增后与高收入群体之间的差距依然较大(64%);低收入群体即使收入倍增了也没有多少收入(36%);收入倍增达不到既定的目标(31%);收入倍增计划将沦为少数人牟利的工具(15%)。该统计结果表明,当物价涨幅仍处高位的同时,大多数老百姓对于收入倍增计划的实施效果心存疑虑。收入增幅跑不赢物价是当前大多数人面临的现实,名义上的收入倍增可以达到,为了倍增而倍增,绝不是老百姓所希望看到的结果。同时,有64%农民担忧的是收入倍增后与高收入群体的收入差距依然较大。这表明我们必须将农民这个弱势群体的收入倍增摆在更加优先的战略地位,通过传统农业转型升级、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开辟致富新途径等方面,解除农民增收之忧。
   二、农民收入倍增的难点
   调查结果表明,虽然农民对政府实施收入倍增计划心存疑虑,但普遍持赞成的态度。然而,课题组在调研中发现,实施农民收入倍增计划难点众多,以下几个方面亟待加以解决:
   (一)土地流转问题
   首先,农民的土地流转意愿不是十分强烈。在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不健全情况下,农民对于土地流转仍存后顾之忧。还有一些农户习惯于传统劳作型生活方式,不愿意放弃土地经营权。其次,流转价格偏低。土地流转遵循“依法、有偿和自愿”的原则,但在土地经营流转市场没有健全的情况下,流转信息不透明、不对称,使得农户与公司和大户之间处于不利地位,获得的流转收益相对较少。
   (二)政府引导问题
   在市场变化较快,市场信号难以把握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对于农户种植的引导显得尤为关键。但在实际过程中,地方政府面临两方面问题:一是引导农户种什么的问题。虽说地方政府积极引导农户种植非常规、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的农产品,但在市场变幻莫测的条件下,政府为农户提供的信息往往也存在失灵,吃力不讨好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引导积极性的问题。调研过程中发现村干部年工资基本在1.8―2万元之间,其中有1万元是村里自己出,有集体收入的从集体支,没有集体收入的从村里一事一议的出,他们的收入甚至还达不到打工者的收入,使得村干部压力很大,工作的积极性受到一定影响。
   (三)专业合作组织与农村经纪人问题
   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不容乐观的现实。一是有名无实,缺乏具体的内容和实质①。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大多因实而立,遇难而退;组织成员有利则来,无利则退;组织松散,合而不连。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合作组织的正常运作并限制了进一步发展。二是市场风险意识不强,缺乏风险防范机制。受限于专业知识和市场信息,各个专业合作组织普遍缺乏市场风险意识,结果不是造成生产成本过高,就是产品销路不畅,使得农户遭受严重的经济损失。还有农村经纪人素质有待提高。调查中了解到具有一定信息优势的农村经纪人,利用自己的优势,将大部分农产品利润流入自己腰包,而留给农户的寥寥无几,引起农户的普遍不满。
   (四)农业投入和农村基础设施问题
   首先,农业投入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贫富差距分化。过去几年虽然国家对“三农”的投入不断增加,但是重点是以项目扶持的形式进行,以激励先进为主的,宝贵的资金更多地流向企业主、大户和能手手中,这就客观地导致富者越富现象。而一些普惠政策,像取消农业税费、粮食直补、取消农村学杂费等惠及所有农民的力度还太小,低收入困难户低保标准和社会救助标准的提高困难重重,对贫困户脱贫致富有限。其次,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演变成“钓鱼工程”。由于村级建设资金的限制,很多农村的基础设施条件较差。虽然上级拨款,再加上村级筹集的“一事一议”资金,但是资金总额不足以弥补村级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用。这样导致很多村不敢拿上面的拨款,这也导致了越富裕的村越有钱,越贫困的村越没钱的现象。
   三、几点建议
   (一)土地流转要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
   首先,必须始终坚持依法、自愿和有偿的流转原则,不盲目跟风推进,以行政手段依法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经济实力较强的地区,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日益减弱,对土地增值的要求越来越高,农民对土地流转方式多样化的需求也越来越高。根据这种情况,要切实制定有效措施,积极引导村民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其次,要积极培育规范的土地流转市场。健全农地流转服务平台,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库,开展信息咨询、评估、协办手续等。建立土地流转信息网络,使广大农户和有意投资农业的经营者能及时、准确获取可靠信息,沟通市场供需双方的相互联系,切实解决农地流转信息不畅、配置不佳的问题。
   (二)完善产品信息服务网络,形成合理的政府引导机制
   一是充分尊重农民的自主权,鼓励农民自己组织起来获取和掌握市场信息。二是完善信息服务网络。要建立多种市场信息收集、反馈机构,从事信息整理、分析、综合和传递工作。三是要积极引导农户进行农产品的深加工。帮助农民兴办各类农产品深加工、精加工企业,将原料转换为产品,将初级产品转换为中高级产品,既提高了产品附加价值,又避开了农产品季节性上市高峰导致价格下跌的问题。四是探索并完善村干部的激励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可用财力的状况,逐年提高村干部的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以每年不低于农民纯收入的增长幅度,建立村干部工资报酬增长机制,以进一步刺激基层干部带领农民实现收入倍增目标。
   (三)完善专业合作内部运行机制,扩大专业合作组织的范围
   一是完善专业合作内部运行机制。通过建立健全专业合作组织的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完善监督约束机制,维护专业合作成员的合法权益,从而提高专业合作组织对农民的吸引力。二是政府要扶持各类有实力的企业兴办专业合作组织。企业不仅可以稳定自己的原料来源,降低交易成本,农户也可以有效避免市场风险。三是监督和管理好经纪人。对于经纪人队伍要发挥工商、行业主管部门和群众的监督作用,加强监督,对欺诈农户的行为予以打击、曝光,严惩违法乱纪行为。
   (四)建立农业投入稳定较快增长机制
   一是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通过完善粮食直补和良种补贴政策,进行农资价格补贴和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以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支持力度。二是发挥政府在农业基础设施投资中的主渠道作用。国家在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投资力度的同时,地方政府对于非经营性和关系百姓民生的项目,应以政府投资资金为主体,并允许和鼓励民间资本的流入。按照“风险公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形成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
   (五)加速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实现城乡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实现农民收入倍增,不能仅仅将农民局限在农业内部,而要通过加速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速推进城市化,将部分农民转为城市市民,并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才能实现城乡共同发展②。为此,在加强统筹城乡发展规划、城乡生产力布局和城乡产业发展的同时,要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应充分借鉴重庆的发展经验,在城市工作满3年的农民工,愿意转为城市户口的可以转成城市户口,养老、医疗等一步到位,父母小孩也可随迁,这使得农村的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都得以解决,并且有利于实现农村的规模化经营,进而彻底解决城市化进程中的突出问题。
  
  参考文献:
   ①阳新国. 当前农村经济合作经济组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湖湘三农论坛.2009,(10):473
   ②孟圣山. 促进农民收入倍增要重视城乡要素平等交换的作用[J].江苏农村经济.2011,(5):15
   〔本文系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省市合作课题“‘十二五’期间南通市城乡居民收入倍增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1EYB018)阶段性成果〕
   (崔新进,1977年生,江苏通州人,江苏南通市委党校讲师。研究方向:区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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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www.zhangdahai.com/gerenwendang/xueshengzuowenzuoye/2019/0318/201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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